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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中泪两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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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5
内容摘要:黑色的海浪在黑夜里漂泊。白色的流水在白日里孤独。
[ 此贴被夕阳断桥在2007-10-15 21:10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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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7-10-15
第一章:天蓝with流逝
我最喜欢的是北京的夜,自幼开始我就喜欢在晚上怕在天桥的栏杆上看下面的车水马龙。


在初中的时候,每天放学后的第一站就是街机。街机对我们这一代有过莫大的影响,伴随我们走过了一个成长。我和水牛,黄牛他们两个比两把拳皇才会回家。那一天被撇拉逮住的时候,水牛正被我的八神打的无还手之力。撇拉是我们的班主任。


上了高中眼睛渐渐的有点近视,黑板上老师的字也越来越模糊,于是我戴上了一副近视镜整天看起来有点文质彬彬的出入,其实从那天开始,我是透过光线的折射看这个世界,看见的东西更家不清晰,更不真实。


高中的生活是一个圆,没有尽头,无论你怎么走也走不到尽头。日复一日的学习生活让人变得麻木,越来越近的高考压力让人恐慌,我在电脑前的时间也日渐变少。


一天早晨我照镜子的时候我发现我的眼球变得有些突出,我想也许是眼镜的原因吧。那天放学后,我在路上发现一群人围在路边喊。我觉得好奇就走到跟前才发现是一个女孩子在和别人比拳皇,那女孩子长的很清秀,白色的牛仔裤,白色的T恤,长长的头发。那女孩子的拳皇确实玩的很好,没有人能赢的了她,我仔细的看了看,她的打法确实特别的奇特。不过那女孩子有点张扬,就是你们区排名第一的牛牛来了也不是我的对手。我挤进去对她说:“小妹妹,不是那么狂吧,你又没和牛牛比过,先过了我这关在说吧!”那女孩子说:“行啊,打个赌怎么样啊?”我说赌什么啊?喝可乐怎么样啊?我点了点头。


后来那天我和你女孩子在海淀区玩了半个下午,当然那女孩也请我喝了可乐,我和她在一个天桥上边喝可乐边聊了许多话题。她问我说:“你经常到天桥上来这么呆着吗?”我点了点头说:“不开心的时候。”后来她临走的时候说好好参加高考啊!过了这个夏天,一切就都结束了。看着她的背影我说:“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和电话吗?”“我叫沙沙,知道名字就行了。”


晚上在网上的聊天室里灯光问我:“你今天做什么了啊?”灯光是我在网络聊天室里的聊友。我把那个拳皇女孩告诉了他。他问我:“那个女孩子是不是穿着白色的T恤,浅色是牛仔裤,飘飘的长发啊?”我说你怎么知道的啊?他说:“我戴着眼镜的吗?都能看见。”“再说了你说的那种性格的女孩子现在很少见,不过偶尔见到个都是这个样子。”


那个夏天结束以后,我开始在整个城市见游荡,走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天桥,每当我看到那种打扮的女孩子的时候我就会停下来问你认识沙沙吗?每天晚上,灯光都会问我:“找到沙沙了吗?”我说没有。灯光问我:“你怎么不问问我是不是沙沙啊?”我说:“她要是知道我在找她肯定会来见我的。”


水牛在那个夏天结束的时候也戴上了近视镜走进了复习班,准备再努力一年去实现他的梦想。黄牛到北京同仁做了个眼手术,治好了近视眼。黄牛自从父母离婚后就自己一个人生活,每天看着他很快乐,其实我知道他把自己的泪水咽到了肚子里。当我准备上大学的时候我到他家找他,敲了半天门没有人给开,门口上有一封信:“我走了,别找我,也别旦夕我,我很安全。”我连忙打电话把水牛叫过来给他看了信,水牛和我在整个北京找了一个星期也没有黄牛的影子。那个夏天失踪的还有灯光,每次我上线想给他说会话的时候,看到的都是一个灰色的头像。


大二那年冬天,我正准备考试的时候,我收到了黄牛发给我的一封邮件,“对不起,这么长时间没有联系你,我现在在香格里拉,这里很美。这两年来我一直在打工,挣够了钱就去我想去的地方。去过了就继续打工,然后去另一个我想去的地方。当摘掉眼镜看这个世界的时候才能发现这个世界和想象中真的不一样,戴着眼睛是能把东西看的清楚,但是东西却变了。”我只是感到了一阵难过,我说你什么时候回家啊?“家,我哪里还有什么家,我想去的地方就是我的家。你和我不一样,你要继续好好的读书,以后组织个家庭不要象我爸妈一样毁掉。”说完就下了线,我也不知道哪天他会去哪里。


那个冬天,灯光也奇迹一般的出现了。灯光告诉我他近视了,现在戴了一副眼镜。我说:“我都去医院把近视给做了,现在我不戴眼镜了。”然后灯光告诉我那一年是她和我比的拳皇。


那个冬天我又在天桥上去吹灰色的风了,身边还是白色的T恤,白色的牛仔裤,随风飘飞的长发。我和她手里捧着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天色阴暗下来,天空中飘下了雪花,我却觉得这个世界更清楚了


我最喜欢的是北京的夜,自幼开始我就喜欢在晚上怕在天桥的栏杆上看下面的车水马龙。


在初中的时候,每天放学后的第一站就是街机。街机对我们这一代有过莫大的影响,伴随我们走过了一个成长。我和水牛,黄牛他们两个比两把拳皇才会回家。那一天被撇拉逮住的时候,水牛正被我的八神打的无还手之力。撇拉是我们的班主任。


上了高中眼睛渐渐的有点近视,黑板上老师的字也越来越模糊,于是我戴上了一副近视镜整天看起来有点文质彬彬的出入,其实从那天开始,我是透过光线的折射看这个世界,看见的东西更家不清晰,更不真实。




高中的生活是一个圆,没有尽头,无论你怎么走也走不到尽头。日复一日的学习生活让人变得麻木,越来越近的高考压力让人恐慌,我在电脑前的时间也日渐变少。


一天早晨我照镜子的时候我发现我的眼球变得有些突出,我想也许是眼镜的原因吧。那天放学后,我在路上发现一群人围在路边喊。我觉得好奇就走到跟前才发现是一个女孩子在和别人比拳皇,那女孩子长的很清秀,白色的牛仔裤,白色的T恤,长长的头发。那女孩子的拳皇确实玩的很好,没有人能赢的了她,我仔细的看了看,她的打法确实特别的奇特。不过那女孩子有点张扬,就是你们区排名第一的牛牛来了也不是我的对手。我挤进去对她说:“小妹妹,不是那么狂吧,你又没和牛牛比过,先过了我这关在说吧!”那女孩子说:“行啊,打个赌怎么样啊?”我说赌什么啊?喝可乐怎么样啊?我点了点头。


后来那天我和你女孩子在海淀区玩了半个下午,当然那女孩也请我喝了可乐,我和她在一个天桥上边喝可乐边聊了许多话题。她问我说:“你经常到天桥上来这么呆着吗?”我点了点头说:“不开心的时候。”后来她临走的时候说好好参加高考啊!过了这个夏天,一切就都结束了。看着她的背影我说:“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和电话吗?”“我叫沙沙,知道名字就行了。”


晚上在网上的聊天室里灯光问我:“你今天做什么了啊?”灯光是我在网络聊天室里的聊友。我把那个拳皇女孩告诉了他。他问我:“那个女孩子是不是穿着白色的T恤,浅色是牛仔裤,飘飘的长发啊?”我说你怎么知道的啊?他说:“我戴着眼镜的吗?都能看见。”“再说了你说的那种性格的女孩子现在很少见,不过偶尔见到个都是这个样子。”


那个夏天结束以后,我开始在整个城市见游荡,走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天桥,每当我看到那种打扮的女孩子的时候我就会停下来问你认识沙沙吗?每天晚上,灯光都会问我:“找到沙沙了吗?”我说没有。灯光问我:“你怎么不问问我是不是沙沙啊?”我说:“她要是知道我在找她肯定会来见我的。”


水牛在那个夏天结束的时候也戴上了近视镜走进了复习班,准备再努力一年去实现他的梦想。黄牛到北京同仁做了个眼手术,治好了近视眼。黄牛自从父母离婚后就自己一个人生活,每天看着他很快乐,其实我知道他把自己的泪水咽到了肚子里。当我准备上大学的时候我到他家找他,敲了半天门没有人给开,门口上有一封信:“我走了,别找我,也别旦夕我,我很安全。”我连忙打电话把水牛叫过来给他看了信,水牛和我在整个北京找了一个星期也没有黄牛的影子。那个夏天失踪的还有灯光,每次我上线想给他说会话的时候,看到的都是一个灰色的头像。


大二那年冬天,我正准备考试的时候,我收到了黄牛发给我的一封邮件,“对不起,这么长时间没有联系你,我现在在香格里拉,这里很美。这两年来我一直在打工,挣够了钱就去我想去的地方。去过了就继续打工,然后去另一个我想去的地方。当摘掉眼镜看这个世界的时候才能发现这个世界和想象中真的不一样,戴着眼睛是能把东西看的清楚,但是东西却变了。”我只是感到了一阵难过,我说你什么时候回家啊?“家,我哪里还有什么家,我想去的地方就是我的家。你和我不一样,你要继续好好的读书,以后组织个家庭不要象我爸妈一样毁掉。”说完就下了线,我也不知道哪天他会去哪里。


那个冬天,灯光也奇迹一般的出现了。灯光告诉我他近视了,现在戴了一副眼镜。我说:“我都去医院把近视给做了,现在我不戴眼镜了。”然后灯光告诉我那一年是她和我比的拳皇。


那个冬天我又在天桥上去吹灰色的风了,身边还是白色的T恤,白色的牛仔裤,随风飘飞的长发。我和她手里捧着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天色阴暗下来,天空中飘下了雪花,我却觉得这个世界更清楚了。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7-10-15
第二章:天蓝
天空是蓝色的,心也是蓝色的,我们的梦是蓝色的, 我的世界和所有都是蓝色的, 知道有一我天我发现我是那么那么的喜欢蓝色,天蓝色是忧郁的代表词,我才知道我是那么那么的爱着忧郁。


风吹开了天空中那重重的云,带给了我蓝天,带给了我天蓝的颜色,带给了我快乐,在那一瞬间也带给了我忧郁 。知道梦醒来的时候我才知道,我以前所有的生活是那么的绝望,那么多的希望都在天空的蓝色下和快乐结合在一起,再也分不开永远永远都分不开。


当我写这本书的时候,那些故事早就已经远离我而去。留在眼底的只不过是些许尘封的日记。过去的不可能再回来,流失的却是未来。在我想起自己和别人的日记时,我在面对着大量大量的习题和高三复读的生活。


每个人都希望在自己的人生之旅中画上一个个完美的符号,可是要想成功又谈何容易。记得有位名人说过:“ 失败乃成功之母。”于是后来一高考作文满分的学生写道:“失败也会流产。”从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就开始有我写作的梦想,于是我就一篇篇的开始写,那些文字在我笔水的流淌下诞生。直到今天那些东西我还保留着。我把他们装订成一本本的防在我的箱子的最底层,然后等以后带他们跟我到天涯海角。“冰与火”这个名字被我写出来时,总觉得有一种偷盗和抄袭的感觉。因为我总觉得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名字,也许是曾经在某本书上,或者是在学校门口的那家小书店里吧!


水真是一种奇妙的东西。没有了水就没有了生命,换句话说水就是生命.在那些遥远的传说中有许多关于水族的传说。龙就是一种诞生在水里的灵性。水和火本是一对孪生兄弟,后来二人斗来斗去。二人都想战胜对方。后来水把自己的一半命运给了冰,与火相斗。火却找到了自己的化身--太阳。


总以为蓝天是大海的恋人。总以为自己是蓝天水晶石的化身。 过去了过去了过去了过去了。一切都那么短暂,手机短信中也总是有写蓝天和大海的诗句。海面上的惊涛骇浪总是为天空中的乌云而生,而大海的碧蓝也是天空的笑脸。沙沙是一个秀美的女孩子,有着优异的成绩和蓝色的忧郁。记得初中毕业的时候,每天一进教室第一个迎接我的就是她那疲惫的眼神。那时我的作为在她的后面,一坐下来我就会拍拍她的背说:“啊!你是我的阳光。”她回过头来说:“错了,我是你的蓝天。”我会很懂事的说:“那你让我做大海吧!”她脸一红说:“去美去吧你!”然后回过头去继续学习。再然后我会真的在那里美上半天,然后陪她一起学习。


最无聊的是东东。每当沙沙和我一起学习给我讲题的时候,他总老远的跑过来说句:“醉翁之意不在酒。”后来沙沙上了重点高中,我则上了一烂普通学校,虽然在全市排名第二的学校,我却失去了继续奋斗的信心。 沙沙在那人才济济的省重点中学做着未来的梦想。我却在自己的安乐窝里吃喝玩乐和一大票的朋友混。混累了再想我的明天在哪里。 不知道为什么遗憾总在秋天思念的季节徘徊。



在高一时我很努力地学习,可是成绩下降的让我绝望。后来我上了高二成绩仍不理想。于是一上高三我就放弃了上大学的梦想,但我仍然拼命的学习。只因为我内心里还是深深的渴望读大学的。不知道我为什么对自己的学校还是老师都没有好感,尽管我有那么多的朋友。我特别讨厌在那里学习尽管有人陪我玩耍有人陪我玩球还有人陪我学习。 高考后我连成绩都没有看就来到了市重点来复读,因为我知道自己是没有资格和沙沙比的,在那里从我一进学校的门起我就感受到了新的气息。侯晗说:“为了自己心中的梦你只有拼命。”张封说:“为了明天,晚安。”张封以前整夜整夜的看武侠书是吃了名的,谁都知道。



复读班里的许多学生本来就不是来学习而是等通知来了,小猛接到了科技大学的通知书,我写了一首诗为他道别。《曾经有个传说,阳光下一只小小的虫子。从出生就开始寻找自己的尾巴。有一日我自梦中惊醒,发现只身仍在橄榄树下。青青的颜色和那种苦苦的涩味让我想离开。可前边仍是一片绿的阴影,我发现我难以逃脱。自己不过是一只小小的虫子。 又如何能改变命运,也许一切都是缘分,那 就今生再做一次兄弟。


我对火车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也许是小时候坐的多的缘故吧,一听到火车那种沉闷的声音我的心情就会异常的激动。我一直把火车当成龙,载我飞腾。


生命如梭,光阴似箭。 穿不透世间恩恩怨怨。人生如梦,柔情似水。 浇不活死如尘灰的心。荆棘鸟叫,啼血鸟叫。 唤不醒大地沉睡的梦。刀式如雨,剑式如风。 天下谁是不醒的神龙。一生凄凉,一世悲苦。 蓝天白云有谁懂。醉也神伤,醒也神伤。 回想前世的恩怨。走不过去,跳不过去。 往后看看过去的路。风雨茫茫,尘世萧萧。看不穿雾里一片花。那么谁会一世睡在星光中????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7-10-15
第三章:逐城
冷冷的吹着寒风,大片大片的雪花落了下来。我走在这个城市的街头,大雪落在了我的身上,盖了厚厚的一层,也铺满了这个城市的每一条街道。很冷,很冷。 漂泊流浪不孤独,人生中的一步步都是前生没有了断的情在这一世的续写。人生中的每一天都是太阳和地球的相恋,地球太阳还在转动,但是怎样也不离开太阳注神的看着他的眼睛,他们的遥遥相望也许是前世没有了断的情缘。他们这一生的痛苦给了苍生万物的一次呼吸。 一个悲伤的声音响起,地球,只要你还在转动,我和那个女孩来世就有缘相见。真的要谢谢地球和太阳的相恋。


寒风还在冷冷的吹,一片片白色的雪花落了下来,我迎着寒风,顶着大雪昂立在这个城市的街头。 雪花依然铺天盖地的落了下来,落在了我的背上,厚厚的一层,同时也将这个城市的外层盖上了无暇的白。这是一条望不到头的街,看着没有尽头的街,我失去了走下去的勇气。也许这就是人们所说的人生路吧!这是一条不归的路,我怎么敢走下去啊。也许我是在梦中,但是梦中又怎么会如此清晰。虽然我的前半生如此的凄惨,但是我还是不性离开。这里有一个真实的我,谁愿意让自己死去呢?死,是一个可怕的字眼。死了,就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了,什么也看不见了。我见过死了的同伴和累累的白骨。他们的眼神是一种哀伤,一种无奈。曾经伤过,痛过,无奈过,也许是梦中注定的。


如果真的有前升和来世的话。我愿意用今生一世的悲和痛换得死去的同伴的命,使得我的来世不再寂寞。我不过是一只流浪的狗,虽然长着一身雪白的长毛,却没有人要我。于是我从一个城市流浪到的走到另一个城市。每一个城市的每条街道到有我的脚印。我不知道我的上一辈子如何,只知道今生的自己是吃了太多太多的苦。这么多的痛苦使我觉得仿佛是在梦里。我的名字叫孤独,我的确非常的孤独,也非常的软弱。我一次次试图迎风前进。却一次有一次的被吹回来。但是我努力了,我没有过一次的退缩和逃避,我们所经历的沧桑和不顺,完全是由这个世态的不公所造成,在我人生的旅途中写满了伤和痛。


我曾经生活在一山村中,我的主人叫泊木,他是一个年轻的猎人,每天为了生计而奔波于大山之中,虽然很辛苦却很幸福。当然我为了主人的日子,也会很卖力的捕猎,用以维持我和主人的生计。在山中捕猎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时光,大山之中没有欺骗和虚伪,有的只是纯真和为了生存的拼杀。不拼杀就没有事物当然也就没有生命了。清晨,山林中还带着清潮般地方湿气。我走在路上会迎着朝阳一呆几个时辰。后来山外人开发大山资源,主人也就有了工作。渐渐地主人穿的好了吃的好了,腰里挂上了手机。虽然使不上,因为山里没有信号,但是他经常进城。



泊木以前读过书,很有才华。如果不是因为穷,大概他早就是城市里的什么领了。泊木不再到山里打猎了,因为有了钱,听说他在城里买了房子,他逐渐很少陪我玩渐渐对我冷淡了。一天,他带回一只卷毛哈巴狗,我不想再白吃白喝主人的血汗。于是我选了一个天上没有星星和月亮的晚上离开了这个生存了很久的大山。于是我风餐露宿的来到这个城市里,一个庞大新鲜的世界摆在我的面前。一些无知的孩子总是拿枪对我一次又一次的进行无情的攻击。真不知道他们的爹妈是怎么教他们的,我的身上布满了伤痕。


自从我碰上漂泊后,生活中的一切的一切都改变了。记得那天我被一个孩子的玩具枪打出一颗小珠子击中。虽不至于让我死掉,但是打的我叫了两声,又不知哪家的小蛋子,一刀砍在我头上。血沽沽的流了出来,很久才干掉。我感觉到身体一点点的空虚下来,全身无力。远远的我看见一只黑色的长毛狗朝我走来,嘴里叼着一块肉, 满脸的同情和怨伤。他把肉放到了我的嘴上,看着我一点一点的吃下去,一点一点的恢复体力。他告诉我他的名字叫漂泊。


漂泊长的比我高大魁梧,他在这个繁华的城市中熟悉每一条街道,每一条小巷。 我和漂泊间有了无边的友情成了世界上最好的朋友。他救了我的性命,我对他充满了感恩。漂泊对我的救命之恩我不知道如何才能报答。漂泊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值得信任的人。并不只是因为他救过我。而是因为他的纯真和善良。他对我像一个大哥又像一个父亲一样温柔和关心。


在走完这个城市的每一条街道,熟悉这里的每寸土和非土的地面后,漂泊告诉我要办一见事情去,以便我们 这些无依无靠的流浪狗以后生活。可是刚要行动的时候,我看见漂泊全身发抖起来了,这是他从来都不曾有过的,他一向勇敢沉着而且哟谋略,我愣了。我顺着漂泊的眼光望去,一个穿制服的人手中握着一把枪对准了漂泊。 漂泊全身颤抖了几下,但是很快的静了下来。他对我说,跟着我一起跑,要快,晚了就没命了。我已经被吓傻了。我感觉到我全身都在颤抖。突然听见漂泊大叫一生,全身腾空,躲到一个垃圾桶后边。然后砰的一声枪响了。很快我看到漂泊以他平时难以见到的速度消失在我的视线里,那个开枪的人也以最快最迅速的动作跳上身边的一辆车上,向漂泊跑去的方向追去。


我被吓的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和奔跑的念头,但也许是那几个人急于追赶漂泊的原因忽视了我的存在。于是我活了下来,看者人山人海的城市,我不知道去哪里。我们狗族的成员是最通人性的动物。 听着周围人们的评价我思潮澎湃。有人说现在的人真缺德,连狗也杀。有人说这狗肯定偷吃了人家的女儿,不然人家干什么费这么大劲去杀它。


我也是开始了满世界寻找漂泊的日子,一开始我在这个驻足很久的繁华城市里找。但是几个月过去后,我发现在也难以在这个城市里发现漂泊的足迹了。后来我决定离开这个城市去寻找漂泊。我首先决定到这个城市的东面去寻找,因为无数次的晚上,我和漂泊流浪在天桥上,漂泊看着东方的天空和夜间的星空沉默然后流泪。


我叫漂泊,我是一只纯黑色的狗,说确切一点是一只犬,而且还是警犬。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为什么如此的不公平,所有的动物都归人们利用。我天生向往着快乐和自由,我生来就讨厌被人约束和管制。在为警察破案的那段日子里,我无数次想过逃跑,离开这种暗无天日的生活。


在我看到海浪之后,我更加坚固了我这种想法。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相信一见钟情这四个字,但是我发现我深深的做到了。我永远也忘记不了海浪那如海浪般的眼神,我知道在她的心里也肯定有浪花一般的忧伤和悲感。从那天后我便爱上了海浪,永远永远,永远都不可能改变,虽然只是擦身而过。我也知道我们狗和猫是天生的敌人,而且我见了别的猫也会扑过去咬死他们,但为什么我偏偏爱上了海浪呢?她也是一只猫啊。海浪和我一样有着一身纯正的黑色的毛,她那种坚强和不休的性情是我的最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感情,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却有了一份这么飘渺的爱情。



我的名字叫孤独。的确,我的人我的一切都和我的名字一样孤独。我不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孤独的人生,以前孤独,遇上了漂泊没几天然后就分开了,我就有是只有自己一个了。我一直在寻找漂泊,没天晚上棉队漫天的寒星和冷风。我一遍又一遍的呼喊,漂泊你在哪里。难道你的人生也和你的名字一样注定要漂泊一生吗?漂泊把我当作他的亲兄弟,我也把他当作我的亲哥哥,我发誓这一辈子就是天涯海角我也把他找到。虽然我很软弱,但是我就是死也不能让那些拿枪的人伤害到他。


我踏上了一片陌生的土地,这是一个村庄。寂寞而又深不可测。我的眼前一亮,一片纯纯的黑色出现在我的面前。我知道我们狗和猫是天生的敌人,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一看见猫我肯定会扑上去咬断他的咽喉,而我现在呆了,眼前是一只猫,我却动也没有动。不知道为什么,眼前这只猫有无尽的傲气,我相信一见钟情。但是我清楚的知道我不爱她,但是我真的不想伤害她,所以我没有杀害她。


我正想离开,身后的她突然问,你叫什么名字。我心中起了一圈圈的涟漪。从来没有谁问过我的名字,我告诉她我叫孤独。她告诉我她叫海浪。海狼问我为什么来到这里,从她的单纯的眼神中我看到了她的聪明,也看得出她并不聪明。我告诉了她我父母带着我逃离了家乡,因为那里闹了灾,路上我们失散了。


从此很小很小的我便开始了一个人孤单的生活。孤单的活到了今天活到了现在。海浪听过我后,我看到了她眼中的潮湿,但是她最终没有掉下眼泪。她安慰了我几句后也讲述了她的一切。那天我和海浪聊了很多,说了很多很多的话。直到残阳西沉。层层余辉照杂器我和海浪并肩而卧的身上,我俩的影子拉的很长很长。我发现我俩身上都渡上了一曾金黄,真的很美。我想如果我和她在一起那肯定会是另人羡慕的一对。


那天很晚了,几点星光出现了。海浪对我说走吧,到我家吃点东西吧。我说海浪谢谢你,我可不吃老鼠。海浪咯咯的笑了,清脆的笑声真的很好听。我跟着海浪来到她的家,一个美丽的身影开了门。那一刻我的眼前猛然一亮,那一刻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我相信一见钟情,一见钟情真正的含义我不明白,但是这一刻我已经完全的把心交给你别人。我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连忙跟海浪进了屋。海浪跟我介绍说这是她的表姐,她的名字叫流水。我看到了流水的眼睛里有一丝丝的惊恐。海浪告诉流水说,这是我的朋友,他叫孤独,以后要和我们做邻居了。说这些话的时候掩盖不了她内心的喜悦。



不知道为什么妹妹带一只狗回来,我们猫和狗本来就是天生的敌人,奇怪那只狗为什么不来咬我。渐渐的我就不害怕了,我知道了他叫孤独。他和我一样有着一身雪白的皮毛。也许如果我们走在一起,肯定会很好看很般配的。我不喜欢孤独,因为他是一只狗,甚至有些讨厌他。尽管他和我有着一样洁白的皮毛。表妹带他近来的时候他看我的眼神中有一丝丝的温柔 。我也看得出来表姐对这只白色的流浪狗有了感情。真的不明白表妹为什么会爱上一只狗。我不会要自己不喜欢的东西更加不会夺人所爱。


孤独来我们家吃饭后的第二天便在我们旁边安家了。晚上我和表姐过去庆贺,表姐告诉我她不喜欢孤独,但是她还是跟我去了。因为我爱上了孤独,从我第一眼看到孤独的时候起,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见钟情。我从来不相信这四个字的。吃饭的时候孤独告诉我他明天还要离开。他说他最爱的结拜大哥还在外面漂泊。在外面被敌人追杀。直到现在还是生死未卜下落不明。他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寻找他的。我没有话说了,我也是自幼流浪,一直到现在。这里是我生活过的最好的地方。因为这里有我的一个亲人,我的表姐流水。


流水是我现在唯一的亲人也是最爱我的人了。但是我有了自己最喜欢最爱最爱的人了,我不能离开他了,如果他走了我这一生 知道是不是还能有和他相见的日子。深深的思量了几下后我告诉孤独,孤独,我要和你一起去。但是孤独似乎很关心表姐,他说,海浪,你还是留下来照顾你的表姐吧!我说不行,我一定要和你一起去。表姐很疼我,她已经看出了我爱上了孤独,我知道她不喜欢孤独。但是她为了我说,那么我还是和你们一起去吧。我看到孤独似乎很高兴有很担心的冲着表姐点了点头。我的心一酸流下了眼泪。


夜里我坐在一块石头上仰望天空,明天我将继续寻找我的大哥漂泊了。我虽然只是在这里耽搁了一天,但是这一天对我了说就象是一生一世那样漫长。这一天里我寝食难安,爱的力量的确很伟大。如果不是流水我绝对不会在这里多呆一秒钟。我很喜欢海浪,喜欢她的开朗和执着。但是我却爱流水,爱她身上的那种旗帜爱她的一切。流水说她和我去寻找漂泊时我很高兴,我知道她不是为了我,但是我依然高兴。我没有困意,我想我就这样一直坐到天亮、看着天上的星星,天亮后便去寻找漂泊。


难道我的命运也和名字一样注定一生漂泊下去吗?不知道孤独现在在什么地方,他并不是真的软弱,只是他的性格叫我真的很担心。那个黑色的身影一直在我的梦中出现,我永远都不能忘记。她有着和我一样的皮毛,柔软的黑色象夜一样宁静。我不知道她是不是会爱我。但是我知道我一生是爱定了她了。


我曾经是一只警犬,在一次次的训练中我学会了坚强。我可以和警察们交流,他们的一切秘密我都知道。当我离开他们后,他们害怕我把他们的秘密事情给泄露出去,所以一直追杀我。有很多次我差点死在他们手上,但是我不在乎,只要我还活着,我就要坚强的生存下去。我担心孤独会死去,我一面躲避敌人的追杀一面寻找孤独。我很少停留,每到一个地方如果没有孤独我便立即离去然后去另一个地方。今天很累,明天也会很累。


东方已经有了一丝亮光,天上的星星都已经达到最亮,但是远远遮挡不住启明星那傲视群雄的光芒。想起了从小到现在这么多年的辛酸,我叹了一口气流下了眼泪。你哭了吗?身后一个声音问道。我回身一看是流水,内心掀起了一阵欢喜。连忙擦干了泪水说没有。

流水说海浪病了,我说那我去看看。海浪你别去了行不行啊?你这个样子出去我不放心。海浪很安静的呆了一会说,不行,我一定要去。我没事,再说我也能照顾我自己。我没有话说了,再说我打心眼里也、愿意让海浪跟我去,那样我就可以和流水在一起了。


我们走出家门,我们朝南进发。我们专门拣没人的地方走。偶尔遇见一个人会用惊奇的目光看着我们,他们也许在想一条狗怎么和两只猫在一起了。日升日沉,一天又一天,疲惫让我忘记了过了多少时日。这一天我们三个正想弄点吃的来把肚子添饱。砰的一声,我的肚子疼了一下,我感觉到有一股热热的东西流了出来,流水和海浪吓的一声大叫。我忍着痛站起身来一看,一张熟悉的面孔出现在我面前,是泊木。


泊木身边围着一群男女,男的个个西装革履,女的是上下两跟线。一个女的还缠在泊木身上亲来亲去。泊木用的还是当年我跟他打猎时用的那杆枪。可是如今已经物是人非。我以为他没有认出我来。我冲他喊我是孤独啊!我看到他又把枪举了起来,我带着海浪流水迅速的逃了。


我听见身后枪声那种熟悉的声音又响了起来,但是这次没有打中我。我奔跑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最后停了下来。海浪一下子扑到我身上看我的伤口。她一边流着眼泪一边用牙咬出了弹头。血汩汩地流了出来,象溪中的流水一样。我看到海浪的眼泪带着她心疼的声音。我说海浪你别哭,我心里也是一阵阵的难过。并不是因为我肚子上的伤口,而是为什么海浪对我这么好,我却偏偏喜欢流水。我想如果我爱的是海浪那么今天我会很幸福。我心中无数次想流水你为什么不来看看我的伤口,流水你心中到底有没有我啊,想着想着我的泪水有流了出来。


当我看到孤独被枪打伤时,真象打在了我身上一样。我宁愿当初那一枪是打在了我身上,我然后再去死也不愿意让孤独忍受这种痛苦。孤独和我一样命很苦。从小便无依无靠,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结拜大哥却有不得不分开,然后有再苦苦寻找。找寻的路途中充满了千辛万苦。孤独告诉我他曾经是一只猎犬,漂泊是一只警犬,后来他们二人都不干了。从孤独的话语中我可以听出漂泊很有能力很坚强很勇敢。我爱孤独但我发现孤独却不爱我。他象大哥哥一样关心着我,但是他看表姐的延伸却充满了柔情。每当我看见孤独用孤独那样的眼光看表姐时我的内心就一阵阵撕痛。云起云落,日升日沉,这么大的地面找漂泊谈何容易。已经记不起从家中出来多长时间了。


血是一个可怕的东西。我天生胆小,看到孤独被打成那个样子,我心里又心疼又害怕。其实我发现我心里很喜欢孤独,我喜欢他的桀骜不驯。喜欢他忧伤的眼神,喜欢他夜间望月的样子。喜欢他奔跑的身姿,喜欢看他对天长叹然后再沉思。尽管我以前讨厌过他。我不相信一见钟情,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爱上了孤独。我不敢想下去,我知道表妹伤心的眼神。我不能让表妹伤心,我要让他快乐。


海浪是我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同样我也是她唯一的依靠。所以我对孤独一副冰冷的样子,我要用我的无情的面孔拒绝他。我知道孤独很爱我,因为他对我的问候和关心中可以看出来。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来生,缘分真是一个奇怪的东西。如果有来生那么我会嫁个孤独的。在我的世界中我总是想要一切完美的东西。我很自私,我常常想如果孤独是我生命中完美的另一半,那么我会嫁给他的。孤独的伤口渐渐的好了起来,是海浪用舌头一下一下的舔好的。可以看得出来当海浪给孤独舔伤口时候孤独并不快乐。而是充满了感激和无奈,孤独的眼神中写满了悲伤。这足以证明孤独并不爱海浪。我很害怕。我不知道我和孤独是不是能迈出那一步。


我的伤势逐渐好了起来,在这段日子里我彻夜难眠。因为我身边有海浪和流水,是海浪用舌头一下下舔好了我的伤口。他们俩一个是我最感激的,而另一个是我最爱的。我对海浪的那颗心充满了歉意,因为我不爱她。爱是不可以强求的,只要流水还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我就不放弃。即使我违心的和海浪在一起,我心里也只会和流水的影子相伴。从流水的眼睛中可以看出她还是很关心我,这使我感到非常欣慰。我无心养伤,因为我知道我出入在这个世界里就这么危险,那么漂泊会比我更危险。望着夕阳西下的余辉,心中无限的伤感。这么些年我就这么过去了。没有像别人一样的爱情,好不容易见到爱上了一个流水,却得不到她。


这两天饿得我难以行走,腿上生了疮,常常疼痛的我想离开这个世界。但是一想起我的好兄弟孤独就会孤独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我就失去了去死的勇气。凭着我曾经多年的警犬的经验,我感觉到有三条气息从原出向我弥来。好象是非常熟悉的三条气息。我已经全身无力。全身的骨架象是要散开一样,在这无边的原野里,有青青的草地和无边的荒石。真的想找个地方睡一觉,但是我害怕这一睡下去就永远也醒不了了。日益的疲惫使我难以忍受,那三道气息似乎离我不在再那么遥远,仿佛就在我的身边。无边的恐惧向我袭来。也许是三个强敌埋伏在我的身边,在等我一到下便向我扑来。管不了这么多了,猛然眼前一黑,黑暗中无数的金花利刃向我刺来。


虽然这么多年不当猎犬了,但我的体格依然像从前那样健壮,那样敏感。凭着从前当猎犬的经验,这些日子以来总感觉到有一条气息在前方时隐时现。闻起来是那么熟悉,就象以前我走在漂泊身边的时候一样。一想起漂泊,我的内心就一阵撕痛,真的很担心他的安危。我心中渐渐为流水和海浪担心起来,身边这道气息也许是一个非常强大的敌人,到时候他们可怎么办啊。我保护的了他们吗?


我渐渐感觉到孤独变得警觉起来,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 他好象有什么事情在困扰着他,变得日益担心起来。看着他日益憔悴的面孔,我很担心。这一天看见孤独左嗅右嗅像在找寻什么。我和流水跟在身后什么也没有说。已经是春天了,天空中有无数的柳絮和扬花飘落在我们身边。白色的柳絮飞飞扬扬,煞是好看,直到落在孤独和流水身上,然后就再也看不见,找也找不到。我突然感觉有一种使我自己都心痛的想法,其实孤独和流水在一起挺般配的。给我自己一种恍惚的感觉。从这段日子以来可以看得出孤独很爱流水。也许我不应该那么明显的对孤独表露爱意。也许流水在内心也深深的爱着孤独,只是因为我使她退缩。柳絮还在飘落,不会因为谁而停留。


和孤独寻找漂泊的日子还在进行。春天的柳絮是我的最爱,他可以落在我的身上再也看不见。我发现柳絮也可以落在孤独的身上再也看不见。我发现原来我也在爱着这个我无数次对他冷淡的身影。看着他的身体一天天垮下去,内心中充满了内疚。他不仅要找漂泊,还要分心照顾我和海浪。当初孤独如果不是爱我有心和我在一起,我想他是不会让我和表妹一起跟他出来的。这几天,孤独闻来闻去使我很担心。我担心再这样下去他会疯掉。


我发现流水不再像以前那样冷淡了。他会爱上我吗?也许是我的真诚打动了他吧!每每她接近我一点我会变得无限兴奋。那一天我还在找寻,突然不远处流水啊的一声惊叫,我心里一急,忙跑过去。一看一个熟悉的身影睡在地上。我又高兴又难过,我亲爱的大哥昏死在地上。高兴的是历尽磨难终于找到了他。不远处的一条萧何在汩汩的流动。我把漂泊推到河边,就流水冲醒了他。漂泊睁开眼便啊的一声。他说孤独我终于找到你了。我说我也是。突然我看到他眼睛亮亮的盯着身后,我回身一看原来他在盯着海浪,我释然地笑了。因为我看到漂泊的眼里崩发出一种期待多年的光芒。


在流水叫喊的那一刻着实把我吓了一跳,我以为她出了什么事。流水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我不想她因为我而死去。她是为了我才跟孤独出来的。本来她可以不跟我们出来的,但是她还是来了。为了我和她那一层亲情关系。还好她没有什么危险。在漂泊醒来后一直盯着我看。看着他的眼神和身影似曾相识,好象在哪里见过。我见他老是盯着我看却不知道为什么。于是我便躲避了他。


孤独十分高兴,我也十分替他高兴。这么长时间以来都在疲惫和压抑中渡过,猛然间就可以放松了,心里真的非常激动。可以看的出流水对孤独的感情认知也发生了转变。她不再像从前那样对孤独冷淡,甚至还和他愉快的笑谈。这使我十分恐慌,我知道孤独一直都在爱着流水。我害怕有一天他们两个在一起突然小时在我的世界里。再也无法看到他们。到那个时候我该怎么办。我无法舍却我和流水的亲情,我常想如果流水也爱孤独。那么我就放手让他们两个在一起幸福的生活下去。我也无法背叛这么长时间来对孤独痴痴的爱。如果他要和流水远走高飞我该怎么办。想到这些事情我的心一阵阵的撕痛,我会杀掉流水吗?她是我的表姐,我唯一的亲人。




从和孤独相见以来,我的兴奋日益减少。我发现海浪一直在躲避着我,我发现海浪在爱着孤独。孤独看起来很爱流水,流水爱他吗?如果爱就好了。那样也许海浪会选择我。我宁愿海浪不爱我让我得到她也不愿让她爱我却得不到她。我害怕有一天海浪会跟孤独远走高飞,那样我宁可死也不会干的。如果我让海浪死掉还会使我绝望,可是让她离开我,我会永远痛苦的。想到这里我的心隐隐做痛。孤独兴奋的告诉我他已经安了一个家,这几天一直走在跟他们三个回家的路上。


在我们兴高采烈的走在归途中时,几个人挡住了道路。交谈中听见孤独说泊木我跟了你那么多年。你已经打了我一枪你还想怎么样。居中的那人一脸邪气,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出他曾经是一个猎人,他回答说,那好,你让开,我要找的是那条黑狗。我一听心中怒火燃烧。他敢称我是黑狗。我是一条警犬,破过很多案子的警犬啊。可是还要保护海浪和流水,忍了。孤独默默的站到了一边,海浪和流水也跟着孤独站到了一边,我内心一阵难过,内心的话语不知道用什么来表达出来,那种失落是你谁都没有办法想象到的。泊木身边的人都放松了警惕,枪口冲了地。只有泊木的枪还冲着我。猛然间孤独用他捕猎时的腾空身法把泊木扑倒在地,泊木连反应的时间也没有。


孤独咬住了泊木的咽喉,但是他没有咬下去。我看到泊木的眼神中充满了愤恨怒气。如果孤独咬死了泊木我们都得死。孤独不会那么做的,而且孤独不会那么绝情地去咬死泊木。我不知道泊木为什么要打孤独一枪。孤独最终救了我,但我也深深的知道孤独也趟上了这片混水,以后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泊木是不会放过他的。其实泊木就不算是个人,谁出钱就给谁干。为了钱把自己的那个山村弄的无法住人,自己有钱就跑到城里住。让满村的人为了求生而家破人散。


在他们的脸上写满了恶心,泊木就成了一个这样的人。我一直不敢相信泊木打了我一枪,然后再当着我的面要杀漂泊。泊木生为一个人却没有一点人性,还不如生为一条狗的我和漂泊。虽然泊木打了我一枪。我却一直忘记不了在大山里和他捕猎时候的欢声笑语。


过这辈子这么苦的日子也许是上辈子注定好的,夜里的黑暗一次次冲我侵袭而来。我发现自从有了漂泊后,流水就对我冷淡了很多。流水每天对漂泊欢声笑语,看上去很爱他的样子。我的心里一阵阵的撕痛,我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有时候我想那天让泊木一枪打死漂泊好了,那样他就不会夺走流水对我的欢声笑语了。想过这些之后我讲究又恨我怎么跟泊木一个德性。不过令我欣慰的一点是流水看上去并不爱漂泊,因为从她的眸子里看出来一丝的无奈和痛心。估计再有三两天就可以到家了。


时光如流水,日子就这样在无奈中走过,那些在外面找寻的痛苦日子已经成为回忆,永远都不会褪色的回忆。其实说实话我是爱孤独的,我已经忘记了从什么时候爱上他的,自从找到漂泊后我就觉得他可怜,可怜的让人心痛,于是我就违心背愿的去爱他。看的出来漂泊是爱海浪的,看样子啊不是第一次见到海浪。我不去计较后果,我也不去考虑后果。我只知道如果孤独爱我那么为什么他不在那段我接近他的日子里向我表白,那样我会放弃一切去爱他一辈子。日子已成定局,我们已在曾经和孤独相识的这个地方定居下来。每天重复地日出日落,月去云涌,每天重复地生活。


一切似乎就这样定了下来,追杀漂泊的那些披着人皮的狼一时半会还找不到这里。可是大风大浪还在后头,一点我也没有料到,我的命就和我的名字一样,注定是要孤独的。在我们住处的西方有一户人家,还住着一只小猫。小猫叫咪咪。和海浪同龄。咪咪只不过是一个身体强壮但是很脆弱的快乐王。咪咪有他主人一家的疼爱,有他自己温暖窝,有固定的职业。每天夜里咪咪都会躲在黑暗的角落里等着老鼠,然后一个个把他们抓住,咬死,然后吃掉。咪咪的主人全家对咪咪事业上的成功大加赞赏,逢人就夸。我已经忘记了怎样和咪咪相识的了,咪咪常把他吃不完了老鼠送给流水和海浪品尝。


那是一个月圆的夜晚。咪咪大呼小叫的跑过来说,海浪我爱你,咪咪黄色的毛皮在月光下渡上了一层金光。记得当时海浪一脸忧伤的看了看我。当时流水和漂泊也在场。漂泊难过地说一句,海浪我也一样爱你。海浪满脸忧伤,沉默了好久才说,对不起,我爱的是孤独。我觉得我的脸很烫,我的心一下子在那一刻停止了跳动。我说海浪,其实大哥和咪咪都不错,你选择一个嫁过去吧!爱情不可以勉强,我爱的是流水。这时流水无情的说,孤独你知道海浪有多关心你吗?我说是的,我知道,但是流水你知道不知道关心我的还有大哥漂泊,他的命也很苦。还有我关心的是你,难道你真的不知道吗?流水沉默了,海浪和漂泊在一旁流着眼泪,咪咪也傻了,他根本不会想到他的举动会招来如此的后果。


流水低着头流着眼泪然后抬起头来对我说,孤独其实我爱的是你,我真的爱你,我接近漂泊也是觉得他四处漂泊的样子很可怜。然后我想到了去照顾他一辈子,那样你就可以和海浪在一起了,你知道她很爱你的。海浪一边流着眼泪一边看着我说,孤独我们真的不可以了吗?我的心里一阵阵的撕痛,像是被人用刀切成一块一块一样。海浪对我那么好,我不应该让她难过。可是漂泊也那么爱她。漂泊对我那么好,我怎么能和漂泊抢妻子呢?更何况流水说了她爱我了,我就不能放弃她。


我感觉到我的脸上冷冰冰的,夜风冲我袭卷而来。我说海浪对不起,漂泊才是你幸福的所在。海浪什么也没有说转身离开了,咪咪默默地跟在她身后。那天夜里我望着月亮,远远地看到海浪跟咪咪回了家,看着咪咪和海浪的身影一黄一黑,我觉得他们挺般配。


海浪是不快乐的,但她是幸福的,她有了一个爱她的咪咪,她终于有了一个自己的归宿。那天夜里我一直在黑暗里流泪,我黑色的外表只可以在夜里让别人看不到我。当我看到海浪跟咪咪离去成为咪咪的幸福的时我感到我的心如刀割般的撕痛了。我想我再也不可以在这样呆下去了,我的生命如同我的名字一样注定是要漂泊的。海浪也有了她的选择,我还是离开吧。如果流水爱的是我,那么我还有一点点留下来的理由,可是现实总是这么无情的捉弄人,流水向我的靠近原来只不过是对我的可怜。我天生可怜,只不过我不需要别人的可怜。


那天夜里看者我曾经一路通行的漂泊离去,他黑色的身影象鬼魅一样远去,我想叫住他,可是我没有让她留下来的理由。我留在这里希望能和流水海浪他们象从前一样,尽管我知道这已不可能。海浪之所以选择了咪咪而没有选择漂泊是想让漂泊带走流水然后再让我去选择她。可惜她错了,在海浪和咪咪在一起的第二天夜里海浪去找咪咪的时候发现,咪咪正和另外一只猫小姐在高声的寻欢作乐。海浪恨咪咪欺骗了她,从那天后开始锻捕老鼠和奔跑,而且爱屋及乌恨上了所有的猫。海浪发誓要让咪咪死在她的爪下。之后不久这一片人们口中传出说法,说一条黑色的野猫在夜里老是来欺负我家的帽。从那以后咪咪就没有过上好日子,身上有成片的被海浪咬的伤,我知道他就算躲到天边去也会被海浪找去然后再咬死他。


这一天海浪突然对我说,我们去找漂泊吧。于是我们三个再次出发,就像当初寻找漂泊那次一样。我先带他们俩来到我遇见漂泊的城市。我再次来到那个和漂泊相识的城市,过去的一切象是一部电影一样一幕幕浮现在我眼前。那个寒冷的冬天,下雪的午夜,驻足街头而立迎风看前方朦胧的身影,一切仿佛尽在眼前却又那么遥远。我突然想再在这个城市里孤独的走一次,于是我对流水海浪说你们先回去吧,我找到漂泊一定会回去的。说完我发现我已经泪流满面。从此我又一个人走在这个令我孤独的城市里那一天远远地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是漂泊,我正想冲过去,一声枪响,漂泊已经倒在血泊中。接着我看见泊木从另一个人手中接过一大把钱。又是一个寒冷的冬天,大雪覆盖了漂泊的尸体直到再也看不见。当我重新回到那个从前和流水,海浪一起生活的村庄已经是炎热的夏季了。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咪咪正在晒太阳,海浪又向咪咪偷偷侵袭而去。这已经是海浪无数次向咪咪进攻了。我想对海浪说算了吧,却没有说出声音。我知道海浪对咪咪的恨是无法减轻的了。现在咪咪只要看见海浪个影子就吓得大呼小叫。海浪一不小心踏住了咪咪的尾巴,咪咪一回头海浪就冲他脖子药去。咪咪用爪子一挡然后就被海浪咬破了腿。咪咪家的主人听到大呼小叫的咪咪出来后却只看到象浪花一样远去的黑影。


我的名字叫咪咪,我是一只可以捉老鼠的猫。从前我喜欢过一只名字叫海浪的黑猫。在我和她在一起的当天晚上她告诉我她是一路流浪到这里的。用我的话说就是她是一只野猫。于是我便放弃了她。从那以后她便跟我反目成仇,无数次在夜里趁我不注意时报复我。我总觉得欠她点什么,于是我身上有了无数个她留下来的伤痕。和她在一起的那个同伴叫流水,现在已经被邻居收养。


记得那天上午,阳光很刺眼,流水站在街头。那个男人走过来抱起了她,而她却没有反抗。从此,他的脖子上多了一根束缚她的线。海浪在一天夜里爬上树尖看星星的时候一不小心踏断了根树枝掉了下来摔死在路上。海浪临死时对我说孤独我真的好爱你。我流着泪说海浪我对不起你。然后我听到海浪说孤独你别难过,再然后她就断了气。我刨了坑埋了海浪,然后我就要离开这里。我要回到那个我在午夜驻足街头的城市去。


听到表妹摔死的消息,我像中了一箭一样心里感到一阵阵的疼痛,我不该扔下她不管。我是爱孤独的,爱得那么真那么深,可是我知道只要表妹在我就没有得到孤独的理由。当我选择一家可以给我一个自由而痛苦的生活时也是我在逃避,可是我错了。我不但害死了表妹,而且还让我最爱孤独一世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疼他照顾他。现在我不但和咪咪是邻居,而且是夫妻了。有我主人决定后,由我为咪咪养了一大群儿女,咪咪很高兴地对我说,流水,我爱你。我依然难过,孤独。


黑色的海浪在黑夜里漂泊。白色的流水在白日里孤独。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7-10-15
第四章:追忆
海洋是蓝色的,有着和天空一样的色彩,一样的忧伤。但是天空却包容了所有的一切。风是七彩的,有着和彩虹一样的弥乱,但是这个世界上却有着太多的不一样。太阳是红色的,而他的光芒却是白色的,难道这个世界的颜色就只有悲伤。飘梦的故事就这样随着回家而结束,其实每一刻都是一个故事的结束却又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始。就象我准备高考后准备外出打工然后在农村窝一生时表妹劝我一样。那些话我一辈子也无法忘记。哥,千万不要,读了十几年的书的心血不要付之东流,明天还有你的生活。就这样我走进了二中的复读班。于是飘梦的故事又再接起来。飘飞的梦想永远都会选择蓝天,所以以后的故事叫做天蓝。蓝天中有天使也有每一个人的人生。就这样日子还是一天天的过去,没有为了任何人停留。


在昏暗的大街上行走,双腿总会有一丝丝麻木的感觉,就象中学时代骑着单车穿行在迎面吹来的风里。望着天空中飞来飞去的鸟儿就永远也不会忘记任贤齐的那一首《飞鸟》。无法忘记那个冬季的大雪,大片大片的雪花从天空中飘落下来,像是一朵朵小小的白莲花,滑落在尘间。在她十七岁生日那天送给她的那根手链,不知道她是是否还保留着,只记得当初她说十分喜欢。世界上本来没有什么爱情,就像地球不会倒转一样,但是有的人依然在傻傻地等待。有人说爱情刑一杯苦涩的咖啡,苦苦地但是很好喝,我很喜欢喝咖啡,但是我却不喜欢谈恋爱。风中吹起的沙砾总会挡住人的视线,但是人们依旧喜欢它,只因为他的坚强。


尽管成绩很差,但是我每天还在努力的学习,很辛苦地做着大量的习题,只为了心中那个梦,我在初中的时候是全班上的第一,只因为没上一个好的高中,努力学习也没有用处,我适应不了这里的生活。拼命学习是一种很傻的做法,不拼命却是一种更傻的做法,所以我只有选择拼命。心中永远都不会忘记过去穿梭在夜里的时候。身体靠在天桥和河桥的护栏上,风从身边走过。吹乱了头发也不在意。当有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孩子从身前走过的时候,我会很放肆的吹起口哨。那个女孩子忽然停下身问我,你愿意跟我走吗?不,我回答,因为我还有我的梦,然后我看到那个女孩子变得非常忧伤的转身离开。


我永远都在不停地写一些文字,我想用我自己的文字来感动我自己。 总在一次次的希望你为我停留,直到失去你。最想在街里奔跑,因为爱阳光,我一直都在想我就这样一生走在阳光下。但那不是梦想也不可能实现。做一个负责任的人是要做一些事情的。也许有一天,天空中再也不会出现太阳,不知道黑色的天空下会不会有眨眼睛的星星。也不知道在永远的黑色里有没有多彩的花瓣在飘落。 纵然今天能飞上蓝天,其实我很清楚的知道我一开始就败了,而且败的很惨。我再一次来到那颗梧桐树下,当初和我一起读书的那个女孩儿告诉我,梧桐树枝是空心的,里面装的是梦想。我告诉她我不应该在梦想和她之间徘徊。她说对于她自己来说梦想是随而飞的。想起了那年夏天的流星雨。回忆了哪个秋天的许愿沙。忘不了那个冬天点燃的熏衣草。直到今天衣服上还有淡淡的香味,而我却在等待春天的到来。她问我还记得不记得那个流浪歌手,我点了点头。


那个秋天,天很蓝,风很冷,书上的黄叶一片一片飘飞下来。看着她的长发和衣服随风飘飞,偶尔一片树叶落到她的身上然后再飞下。她说树叶落到脸上很疼。我说有些习武的人可以练到摘叶飞花便能伤人的地步。如果我练到那种地步便可以保护你一辈子了。她愣了一下说这样子你就不保护我一辈子了吗?我说保护,然后把顺手接住的叶子甩到她前面,正好看到她成熟的笑容。当继续往前走的时候我俩看到了那个流浪歌手。再后来我们认识了,他告诉我们他叫划星。


划星是过来的人,划星说过金钱能买到许多东西却买不到爱情,但是可以买来生活,也能毁灭爱情。后来我知道一个有钱的老板骗走了他的妻子,毁灭了他生命中的所有。后来我送她回家时我对她说我很害怕。她问我为?我说我以后也许不会挣很多很多的钱来给你,所以害怕你的离开。她说,我像那种人吗?我摇了摇头。然后告诉她有写事情并不能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如果有一天你厌烦了就给我一个理由。一个简单的理由,但是它却是最有人性,最打动人新的箴言。她低头沉思然后默默地离开。



别的事情也许我会毫不在意,但她的离开也许是我一生都难以接受的事情。就像一个人在沙漠中不敢相信自己的水袋已经空了一样。在以前我不喜欢听伍佰的歌,总认为一个看上去老气横秋的人抱着个破吉他去和刘德华挣风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以后我才明白一个孤孤单单的人随时随地的开演唱会要怎样的勇气啊。我改变了对一个人的看法,从此打心的最里面敬佩一个人。别人都喜欢《挪威的森林》,而我单单喜欢他那首《突然的自我》。当和那一群人,那一群一起走过风风雨雨的朋友走在一起的时候,我把这首歌在CD中放出来。一群人哭了又笑,笑了又哭,直到喝醉。


永远也不会忘记高考前的那一段日子。那是一种恐惧,也是一中有形的压力压在我们那稚嫩的肩上。在那段日子里,我和志松每天夜里都会在天桥上冲着月亮大声唱歌。唱十几年前还是我们儿时最流行的那些走红的歌曲。那些歌在当时是年轻人的灵魂。等把心中的郁闷发泄完后才回宿舍睡觉。


还记得高考完后第二天早上我把做过的那些给我带来痛苦和充实我生活的试卷亲了一下,然后在阳台上一张张的松了手,他们夺去了我过去的时光。那些试卷们随着晨风飞动,飘上飘下,像一只只白色的蝴蝶飘飞在世界的尽头,直到我再也看不见。那些蝴蝶身上的黑色花斑是我一生一世都无法忘记的东西。然后我在整个街道上飘满了曾经占据我整个生命的东西。非典已经成为了一个遥远的历史,北京奥运已经成为不挣的事实,我还清楚的记得在我拿上高中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晚上,北京申奥成功。


十七岁是一个流泪的季节,那一年我和她分别后上了不同的高中,但是那一年我们俩都没有哭,因为还有梦。四年后我和她再次分别后,要去不同的城市。告别那一天,我对她说:“为什么我们如此的努力却是留不住彼此一天?”然后看到自己的眼泪掉在了地上,摔的四分五裂,消失不见。


她告诉我海里有一种鱼,就像是海绵一样,身体里除了水还是水,但是它从来不哭泣流泪。我说我明白了,一切随缘吧!然后我转身离开,在那一刻我听到了她眼泪摔的破碎的声音。然后我告诉她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在古塔边的约定,再然后默默的离开。我听到了悲伤的风在身边倾诉心中的痛。


我离开的那一天她在车站上送我,我告诉她,对不起,从此以后我们两个会一个天南一个海北,以后想见一面都难。她说不可以,以后会在一起的。我说别傻了,如果那么简单,现在为什么不在一起啊?在火车开动的那一刻,她抓着我的手流泪说不出话。我告诉她,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

涯海角,而是我在你身边,你却没有珍惜。


再后来我接到了楠的电话,楠是一个由于的男孩子,楠也喜欢她,但是后来楠失望了,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被别人得到的东西自己就不要再勉强了。而我不一样,我认为只要别人可以得到的而且是自己喜欢的,我为之就会付出一切去得到的。楠告诉我他去了哈尔滨,中国那个滴水成冰的城市,那个在中国最冷只会下雪的城市。任楠告诉我,在那个城市里看不到眼泪,因为泪水一但流出就会变成像水晶一样的冰珠。我问他是不是会像七龙珠中的一粒。楠说他也许一辈子也不会再回来了,因为他不想再次落泪。


其实风总会飞向我,当我见到你的时候,也许会很难过。伤心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痛苦,当你不知道我在你身边的时候,你就看看空中的飞鸟,他们会告诉你我的消息,也会告诉你这个世界的雨季。真的想和你在一起,就象星星和也一样。 如果说白云是你的故乡,那么我想我真的宁可飘向远方,就象太阳追逐月亮,明明知道自己追不上,还是要付出所有,为了心中的所想,我爱你并不是情不得已,而是为了那个梦想。



我还记得家乡古塔边的那个寺庙,名字叫兴国禅寺,那一次是我和刘谦一起去的,我是一个基督教徒,刘谦非要到里面去看看,我最终也没有让他去成。只是在门口看了看里面的僧人,真是一个情景的世界,任谁进去都会感到脱离尘世的感觉。


我一直都在生她的气,她没有和我在一个城市里。一天她打电话给我告诉我她有男朋友了。我只觉得眼前一黑,时间停住了运行。我说不出话,默默的关上了手机,临盖上盖儿的时候还听到她在那边喊:“喂,你怎么了啊?”当手机再响起的时候,我没有接,因为我知道是她。再后来,我收

到一个短信,她告诉我今天是愚人节,跟我开玩笑呢。于是我回了条消息说我病了。第二天她就出现在了我面前。我什么也没有说就抱住了她。我带着她在那个城市里疯狂的玩了一天。我把楠去哈尔滨的事情告诉了她,她沉没了一会说:“世界上没有不伤害人的感情,我不会为了他一个而伤害我

们两个,就让时间抚平他的伤口吧。一天我上街买东西时碰上了那个和沙儿同名同姓的女孩子。原来她和我在一个城市里。她和我狂聊的一个下午。我问她还记不记得那年的狮子座流星雨。她伤感地说:“流星雨不记得了,但那个陪我看流星雨的人永远也不会忘记,一辈子都忘不掉。”


春天的天气最差时是在春雨后,天蓝蓝,云飘飘,清风凉凉,空气清新阳光照。最美的其实还是阳春三月里的柳絮和扬花。飘飘飞落的柳絮像是梦幻国度里那个永远落个不停的雪。那氧化带着香气其实是人间最难得的东西。风最终会有迷眼的时候,就像人最终会有走散的那一天。不管是失

去还是生离死别,直到那个人在你的世界里消失不见。


我的故事也算是一个童年,我是在中国的北方一个土生土长的孩子,我和绝大多数孩子一样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但我自小就不会像其他孩子一样疯跑。我会很安静地在自己的房间里玩耍不让父母操心。我他童年也是在那种张望窗外等待下课,等待放学地棋盘中度过的。知道很久以后的今

天我等待那个离开我很久的身影回来看我。在最后一次离开她时我告诉她,每天都看日出看日落却看不到你,我不知道那种日子还要过多久。她告诉我很快就要结束了,你明天的人生会很精彩。


我说我不需要什么光怪陆离的生活,我只要一个自己的家,安安静静,然后过平淡的生活。平平淡淡才是真,比起那种虚无飘渺的生活是一种人间最真的感情。一个人如果喜欢蓝天,那么他肯定喜欢风筝。以前我常常一个人在麦田里放风筝,在田埂上一坐就是一下午。我有时候会剪断风筝

线,看着那残着梦想的纸笺飞向远方。


在寂寞的时候就会拿出她过去给我写的信看了一遍又一遍,然后回忆过去的时光。但是那些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留下的只有回忆。那一次她找到我时我正在读那写信。她看到后说傻瓜看这些有什么用。在她陪我放风筝时,我在地上生了一堆火,把那些信一张张放上去。突然一阵风吹来,那些灰烬和正在燃烧着的信笺一张张飘上半空,像一只只孤单的蝴蝶在与痛苦想斗。


一沙一片尘,随风飞。一爱一生,不离谁。天空也蓝,云也白。梦想会飞,情相追。夜色里喊期待谁,却不见,泪下坠。飞鸟无声,惟独秋风落叶人伤悲。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7-10-15
第五章:行程
那飘凌的梦终于有了自己的方向,踏上行程匆匆地追逐理想。


我对文字的偏爱,就像老牛对草一样的感情。这不是猛然萌发的想法,而是多年来的一种依恋。当我穿着黑色的风衣走在夜间的路上,像风一样的幽灵。飘飘荡荡,无家可归。在那个彩霞满天的傍晚,当我空虚地走在街上时,冰冷地风吹透了我单薄的身体,直射心脏,当我穿过那条街时,我感到了我的心像千年寒冰一样的冷。那一次和蓝星走在沙滩上的感觉仍在,每每想起便一阵刺痛沉在心底。 潮湿的风异常寒冷,天空泛着冰蓝的光。厚厚的云朵像小时候吃的棉花糖一样。海水冲洗着沙滩。蓝星在那里玩得异常高兴,大海吻着她的脚丫,心中的温暖像将要喷出来一样。早上醒来,天还未亮。在通往学校的路上,清晨的风带起了额前的长发,飘呀飘。



友情,因为超越而变的崇高和圣洁。友情,因为崇高和圣洁才有了分量。


当猛然停下身来回头看看自己走过的路时,才发现自己已经真的远离了那些风花雪夜的梦,远离了那些朋友。可那些最关心,最爱我的人一直在身边默默的看着我。过去的已经过去,永远不可能再回来。那些我身边的人也已经离我而去。唯一的是留在我那布满裂痕的心里那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


总是对家有一种淡淡的感觉,深深的依恋和一种忘不掉抹不去的感觉。总是爱听小虎队的歌曲,我一句一句的听,那么执着。有一句话是,我那穿过风花雪月的年少,我那驮着岁月的背包。闭上眼就好象自己奔跑在那一条路上。稚嫩的肩上是一个大大的背包,包里装着梦想。脚下踩着落花,头上飘飘地落下大片大片的白雪。一直以来依恋着文字走到今天,一直不愿放弃。当我写这些文字的时候,头顶的伤还没有好。那是六月的最末的一天,高考成绩公布下来的时候,像一把大锤狠狠砸在了我的头上,也砸碎了我二十年来的梦想。


当我写这些文字的时候,我又一次面对那些似乎熟悉却并不相识的试卷和习题。我在深深地希望明年会有幸运降临在我头上,我在期待。生活在农村的孩子们好象都认为读书是人生的转折点,当作命运的更换站。


当来到异地求学时,心头总有一丝淡淡的忧伤萦绕在心头。在车上时,从观后镜中看到大片大片的田野向那来路跑去。我想我还在远离家远离我的亲人,从此我将要一个人开始新的生活。在刚迈出家门那一刻时有一种想退回去的感觉,温暖的家中是每个人幸福的所在。谁愿意离开幸福去经受外面的大风大浪啊!可是每个人的无奈和悲伤,不经风雨又到哪里去寻找幸福来装扮自己的家呢。


那一次离家时,背上行囊那一刻,心头猛得一沉,真得不想离去。但最终理智战胜了一切,一咬牙还是迈出了家门,从此一个人飘凌异乡。风飘飘,细雨丝丝在挑闹。秋风思乡情段段,飘雪落花又见她。


背包里装的是行囊,旅行包里也一样。当从异地他乡回家之时,觉得行李是特别的轻。在火车上一路站着,背上的背包里那些从家中带来的东西塞的满满的。旁边一大群学生放假,一女孩子问我背上背着那么沉的包不觉得累吗?给我找了块干净的地方说你把包放这吧!我说不用了,还是背着吧,反正也快到家了。那女孩子看了看我又说,这里真的很干净,不会弄脏你的包的。我说谢谢你姐姐,我不是那个意思。而是我背着包就有一种在家才感受到的温馨。仿佛这些行囊就是我的家,我的全部,我的幸福。


那女孩子笑了笑又问我说你还在读书吧?我说是的,那女孩子很漂亮。又问我说毕竟你还小,一提回家,在重的东西压在肩上也不觉得重了。我就这样站着一直陪着他们闲聊。后来我问他们家是哪的,那个给我让位子的女孩告诉我说他们几个都是西安的。我一听也乐了,我问她这次列车到西安是夜里一点多钟,你到了站怎么办。她说她也不知道。我同伴问,不是下午还有一次通西安的车吗?她说我当时也是这么想,可一想到这次车通往家乡,就忍不住买了车票上了车。


是啊,又有几人不想家呢,谁不是把在外面的流离痛苦化作对家的深深的思念呢?谁不是脸上写满那种深深的眷恋呢。中国人最重要的就是这种恋家情节。


当走在冰冷的大街上才发现那些逝区的日子已不会回来。又是一个树叶变黄,随风飘落的季节。秋风很凉爽的吹来,吹得我的头发在眼前飘动,我才记得起我已经很长时间没去理发了。于是我向理发店走去,理发师是一个美丽的女孩,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她,于是我就常去照顾她的生意。那个女孩子叫露。


露很纯真,人如其名的像秋天早晨花叶上的露珠一样晶莹透彻。露有一个很好看的马尾辫,辫梢发黄,眼前经常有一些碎发随风飘动。在一次次理发中,露的故事被我知道的越来越多。总是在她给我理发的过程中我俩快乐地谈天。我发现那一刻我是快乐的。从理发店出来我依然是一个长发飘飘的男孩,因为露总舍不得剪去我的头发,每次都只是给我进行营养护理。


黑色的风衣随风翻腾在空中,风衣里边我只穿了一件白色T恤。迎着风跑两步,仰起头看一眼那天空,蓝。叹一口被太阳晒暖了的空气,全身都融入了蓝色的天空。天是蓝的,天蓝。生来对蓝天就有一种依恋,很奇怪我的幸运石是蓝宝石,也是蓝色的。也许我是小龙人的转世,上一辈子是天的儿子。心情也随着蓝天的色彩而起伏,只要哪一天一阴天,心情也会阴沉起来。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露也喜欢蓝色,那也是一个晴朗的秋日,天空也很蓝很蓝,我和露坐在干燥的沙滩上诉说着心中的悲感。只到她告诉我她喜欢天蓝色,我心中一热紧紧地把她抱在怀里。风风雨雨走过这么多年,一直渴望有个人来到身边。我才发现是露。我的露水,我的需要,我的蓝天。


在梦里一次次回忆起曾经那片旷野,冬日里的旷野,空旷而寂静。在旷野边上是村民们秋收的玉米杆,我每天都会和海宾拉两捆放在旷野里点燃,然后坐在火边静静地看那火焰一点点燃烧起来,然后一点点地消亡。那火就像一个人的生命一样,短暂而飘渺。


我一直喜欢那火燃烧最旺的那一刻,可那只是一瞬间的事情,随着我刚刚升起的快乐火已经开始熄灭。每天辛苦抱来的火种只能带来瞬间的快乐,却又留下无边的失望和痛苦,在火灭之后仿佛落身于无边的黑暗,但我每天还是乐此不疲地重复。只到有一天,旷野边上的那些燃物被一些无聊的人一把火全部烧掉,我才无法继续在旷野中玩火。


玩火真的很刺激,看着那火光冲天的气势,心里原有的那种狂野在自然的风里暴露无遗。


友情是一个恒久不变的名词。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尘灵转世于凡间,否则我为什么这么点背。对我好的人一个个远离我而去,去天涯海角寻找生活,留下我一人面对自己和一大群的对手和敌人。当高考失败后,我带着一种失落和满心的伤痛离开了家门。等一个月后回到家,爸爸妈妈已经给我办好了复读手续。于是我又一次面对大量的试卷和习题。


在初中毕业的时候我曾经问沙沙,如果你考上了一中你去不去,一中是省重点,围在一起的朋友大笑起来。以后在没人的时候,沙沙才问我为什么老是说一些傻话。我告诉她我没有她那么好的成绩,可能以后要分开。她不再说什么,我清楚的看见她的眼里有两滴泪水,晶莹透彻,映着头顶上的蓝天呈现出象蓝宝石一样的天蓝色。


最终沙沙去了一中,我却上了一普通高中。从此我的朋友,那个和我千毫学习教我做数学习题的朋友离开了我。只能隔着好长时间才能收到一封彼此的来信。后来沙沙认我当小弟,我叫她姐姐,可是我不能像别人一样面对现实,我很自卑地在一个不太好的环境中学习。在沙沙对我一次次的鼓励中。我的成绩也无太大的气色,因为我是个对环境依赖性太强的人。


有一次我问沙沙说我很讨厌吗?她开心地笑起来,像春天还没有解冻时的一支百合花。她说废话,你当然讨厌,不过我没觉出来。其实我也感觉得到。因为她把她的许多心里话都掏出来讲给我听。知道我复读三个月后我才听说沙沙也坐进了复读班,她说到了一所很好的学校的通知书,但是没走,不知道为什么。


童年时生活的地方还一直在我的梦中出现,但毕竟不能回到那过去。小鹿鹿把我约到一个酒吧里。鹿鹿的名字叫鑫,我俩边吃边喝边聊天。只到鹿鹿的脸变得通红,衬着柔和的灯光我看到了欲发漂亮温柔的鹿鹿。后来她沉没了。我问鹿鹿你怎么了,然后总是看到她摇头,可怜的样子叫我心痛。


后来酒吧里放起了那首我和小鹿鹿都爱听的歌,天蓝星光。如果梦中还看到你的笑脸,就让泪水来说干。如果今生你还能回到我身边,就再爱一万遍。如果来生天空还是蓝色,就让你我相恋不改变。和你相爱在明天,明天何其远。你是温柔的月亮,我是天上的太阳。为了爱在不停追逐,却没有想到走错了方向。落得一世无法相间去守望。


听着这伤心的旋律看到了小鹿鹿晶莹的泪花,我问她到底出了什么事,后来我紧紧地抱住了她,仅仅一个简单的动作就表达了一切的话语和无边的情愫。


后来一次在沙滩上,湛蓝的天,碧蓝的海,温暖的太阳,柔和的沙。我和小鹿鹿躺在沙滩上,小鹿鹿问我爱不爱她,我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吻了她一下。因为那个第一被我挂念的人已经无法在我心里被别人替代。


天依旧那么蓝,阳光很刺眼。


我总喜欢在一种凄凉的氛围中悲伤。当夏日里的残阳洒下一片红时,我总在林荫中沉思。阳光洒满全身,就像一个漂泊剑客在无边的沙漠里屹然而立。刺眼的阳光围绕在那剑客身边,但他巍然不动地在那里等待他的仇人的出现。沙砾在他脚边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就像剑客一样,虽然在天地见显得那么渺小。但是毫不犹豫地在那里折射生命的光彩。


漂泊可以使人风尘朴朴,但不能让人改变容颜。就像流浪可以锻炼一个人的意志一样。谁写下了顶天立地,谁写下了天地一沙鸥。一个个激人的画面在眼前漂忽。当我还读初中的时候,每天奔跑在学校和家之间的路上。冰天雪地之时,走在那一望无际的白色上,身后留下两行脚印。那个时候没有感觉到什么,现在想起来,那是一种怎样的孤独啊!


那个时候我特别怕冷,所以我就特期盼春天。当树枝刚刚发绿时,我早已奔跑在了路上,跑在了田野间。


也许我这一生要注定浪迹天涯,随波逐流,远离飘忽的人群,随风而定。一生只会有许多又许多的朦胧,如果这一生还有一个女孩永远不变的爱我,那么她也许会说爱你就是一辈子,就算你到天涯海角,我也会选择我一生追随。


梦中的天永远都很蓝,那里边有悲伤却没有心痛没有遗憾。有的只是完美的快乐和幸福。又是一个深秋的到来,上午的阳光很耀眼,天很蓝。树叶萧萧瑟瑟的挂在树枝上,不忍心让自己的生命流失。


二十年来我都在做着同一个梦。梦境中的自己在及头高的杂丛中四处盼顾,看不到路,怎么找也找不到方向和行程。朦朦胧胧中只能看到头顶的天,只有那一片蓝色和四周是草枝影住了我的眼睛。猛然在一个新的环境中只有痛苦,离开了自己熟悉的环境和朋友,离开了一切。


如果心能在梦的岁月里沉浮,那么我一定选择蓝天。岁月只不过是一个梦,所有的梦交织起来组成一个眩目的光圈,但光圈终究是光圈,亮过之后还是黑暗。走过的是一条曲折的路,悲欢离合酸甜苦辣什么都有。


又是一个春天的到来,阳光金闪闪地洒在地上。我像一个冬眠后刚刚睡醒的青蛙来到阳台上。当我看到天空中美丽的白云时,我像做了一个梦,而且这个梦一梦就是二十年。这个世界上只有两中东西最温柔。一个是你生命中那个最爱你的女孩,另一个便是春日里凉凉的夜风。


当我再一次踏上那条熟悉的路时,忽然间有一股淡淡的忧伤涌上心头。路边的街景依旧,可有许许多多的店铺的门牌已经被换掉了。那些熟悉的人也不会再在眼前出现了,就像流星划过天际放出光芒后不会再有一次一样。那家常去的餐馆也是人去楼空,那家熟悉的音像店也不会再有。风不再是昨天的风,但是梦还是昨天的梦,那为什么我的眼睛这么潮湿。


当我不知不觉走到那个我曾经无数次走进走出的校门口时才发现那个破旧的铁门已被换成了崭新的电动门。学校的教学楼也已在风雨中褪色,学校里的人也是换了一批由一批。这时门口走来一群穿校服的学生,我突然也开始怀念起了我的中学时代,怀念起了我的中学时代,怀念起了我的校服。那红红的布料,那种舒服合身的感觉和那紧紧的袖口。



而当初我无数次的抱怨它没有其他衣服漂亮。当我在二中复读的时候,从一开始到最后就有无数声的鼓励,每个人对我都说同样一句话,好好学习。从我一进二中复读,海莲,玉凤他们就打电话过来说要好好学习。直到送走了朋友那一刻起我才发现,我是真正的长大了。


长了这么大,还没有真正的交过女朋友,却在心里偷偷地喜欢一个女孩子许多年了,直到现在也没有改变。那个女孩子是我的初中同学,她与我一直都是以最真诚的朋友相待,我也从未有过非分之想。就这样,那份藏在心里的感情成了我的半个人生。


当等到放月假时,我迫不及待的赶回家中,找出了自己的校服穿在了身上。我爬在写字台上,脑袋靠在胳膊上想起了以前在学校里午休时的感觉,怀念起了校服那柔软温润的感觉。这些日子漂泊在外,穿着那硬硬的牛仔服和休闲装,硬硬的日子里和生活中少了一丝这样的柔和。


当夜幕再次降临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我站在阳台上望着前方的万家灯火,像寒星一样点缀了整个大地。暖暖的夜风扑面而来,却从身边滑过,我试了试却未抓住。那飘走了的夜风只在空气中留下了一些细碎的声音,像心碎的声音,那样的迷离,那样的飘忽不定。


以前总是期待以后能过一种醉生梦死的日子,也许那样才叫人生,可是高考失败后我才发现,醉生梦死是一种最高程度的清醒和努力。一个人如果没有经历喜和悲,成功和失败,拼搏后的喜悦和悲恨,那么他不会有一个阳光的生活。千万不要计较明天的成败,只要你今天付出过。那么醉生梦死也是一种幸福。


走在高三的路上,满心的壮志豪情,满怀的伤感离痛,满身的爱慕和真诚,都在一日日的学习中被消磨的更加强烈。只有那飞在风中的纸飞机还在飘荡,它也有自己的目标和想法,只不过是无能为力而已。它只能随风而泊,满心的痛苦无法诉说。


我向风中的尘沙诉说了这几年来心中的恋情,我对她说明天也许就各分东西,今天再不讲就要不话在心里闷一辈子了。再回首就已百年黄土。


当风刮起的时候,操场上会涌起漫天尘沙。古有沙场秋点兵,今天的春日依旧有古日的景色,叫人心痛。风刮的睁不开眼睛,但我还是没有停止,仿佛整个世界只有我自己。


我一直天真的认为做人要牛掰一点点,其实到今天我才发现自己一直喜欢做一个隐没一点点的普通人。娶一个比较漂亮体贴的老婆,生一个聪明健康的儿子。过一辈子快乐幸福的日子。


有一天在街上碰见了哪个我暗恋已久的女孩,她问我有什么打算,我如实告诉了她。在她转身离去那一刻时,我看到了她满脸的失望和满眼的愁惘。透过她的眼睛,我也看到了我那颗死如尘灰的心。


那么多年的路我都走了过来,当有一日和身边的人说再见时,心里有一丝丝的离愁萦绕。当分别后才发现那身边的音容笑貌再也难以相间,心头自然地有许多伤感。当我第二次高口后和沙沙他们说再见时,心头像针刺一样的痛了起来。沙沙对我说以后我们将天南地北,各分天涯了。我说是啊,从今往后我为天,你为地。我永远包围着你却碰不到你。


说完后我转身就走,在刚转身那一刻,我感到迎面扑来一阵风,卷着丝丝潮气和黄昏的离伤,还有那片片狂沙。随后我听到了沙沙的哭声。人生意一世不过百年,我已经等待了这么多年,却来了一个离别,一个更加伤心的理由。一生一世能有几次,我又何必为那不显示的等待悲痛下去。


走了这么多路,回头却连一个脚印也找不到,心中那份孤独,伤痛的感觉是何其悲哀。


真的是行程匆匆到黄昏,不知不觉夜已深。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7-10-15
第六章:通往
认识李沙是一个偶然,那一次学校放假回家。刚一上车就碰到了小亮,小亮是我一哥们儿。家里特有钱,人很好但是也很会挥霍。


我发现他一路上一直和一个女孩子说话。那女孩很漂亮穿的也很潮流。说实话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并不好。一种挺高傲的样子,我心里还说,你臭美什么啊,长的好看又不能当饭吃。


小亮问我,你认识她吗?我把她就给当成我们学校的了,我问了问你是哪个班的,她说我是一中的,说话挺温柔。然后告诉我她是十八班的。我就一直听他们俩在那谈大学怎么样,听小亮说他这个月花了多少钱。我数着窗户外面的树来打发时间。


后来小亮下了车,由于路上我也插了几句嘴,那女孩子这时回过头来说她还是我小学同学呢!我心里想,说话还挺伤感呢!


忽然我想起了沙沙就问,你们班就全是好学生吗?她说当然。我问李沙沙也是你们班的,熟吗?她说了句什么我没听清楚,只听她往后说沙沙成绩挺好。又笑着对我说我名字比她少一个字,我说我听见小亮叫你了。


聊着聊着我才发现这孩子也很可爱的,许多地方和沙沙挺相似,我怀疑是不是天下的女孩子叫沙沙的都漂亮。后来沙沙也要下车了。下车时很留恋地冲我告别然后挥了挥手。再后来,李沙又同我见了几次面。李沙每次都会像老朋友一样同我打招呼,然后再很温柔的告别。我发现她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子。


就这样又认识了一个人,认识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认识了另一个世界。


我印象中一个最成熟的女人就是二中德办室主任,每逢星期一早晨升国旗的时候,女主任就会像领着秘书一样扯上那个男副主任去各个教师查那些偷懒的家伙。女主任看样子也快四十了,虽然不很漂亮可是很有风韵,也很有气质,长长的头发和红色的风衣在风中招摇,显示着她是一个成功的女性。


她的性情很冷,表情很酷,这也许和她那随风飘起的风衣和头发有关。我很欣赏她的这种性情,但每次见到她都会使我想器曾经围在我身边打转的那些人,带给我的永远都是伤感。


像女主任这样的女人也许只适合给人做情人不适合做妻子,因为太成熟的女性并不会温柔。尤其是这种事业心非常强,争强好胜的女性。不过我觉得女主任挺适合演戏的。


自从王力去西安以后就在网上建了一个群,里边全是风雨同舟过的人,不过一般情况下联系还是靠电话,上网并没多大意思。只有书兰一到星期天就往网吧跑,借助宽带看看她心爱的人。


我上了两次网后便再也不去了,因为一上QQ号便想起了小鹿鹿。那种失落是无法言语的。还有两个月就要高考了,这是我人生选择的最后一次机会,我已经没有退路了。春日的暖风早开始了在夜空里的低吼。就像风雨不变的历程一样。


杨柳已经开始发芽,我知道,当柳絮、扬花飞扬的时候便是我决战人生的时候。那一刻的到来已不再遥远,已近在眼前。


行程路匆匆,叶之花梦寻不通。行待前程路,更待夕阳红。


柳絮最终还是沸沸扬扬的飘飞起来,白白的飞花好似一个个轻盈的灵魂飘飞的无拘无束,在梦里游荡。扬花最终还是在夜风里吹散出来,杂乱的麦香和稻香组成了一个空缺的人生,那么悲伤,那么无奈。


夜里当我来到郊外的河堤上,一边是滚滚的河水,一边是农民的田野,温温的空气扑在脸上书写着心中的愁伤。远处点点滴滴的灯火还在闪光,是农民在浇地。


我大吼一声,顺来时的行程奔跑起来。我知道,明天我将会坐进高考的考场。明天还会升起一轮新的太阳。


当我写“天蓝”时是在读高二,而当我写“行程”部分时却已经读第二次高三了。三年的时光白白的浪费掉了,却没有任何收获。唯一留下的是那些不堪回首的记忆。


“行程”虽然没有多少的文字,但也整整花了我一周的时间回忆过去,会议那些围在我身边打转的人,再然后写下这些乱杂的文字。如果一个的记忆里满是伤痕,那么这个人一定很伤心。


记得在初三时沙沙问过我,你最大的愿望是什么?我说以后能挣很多很多的钱,然后我就用钱生火做饭,再然后娶一个高傲的女孩为我的妻子。后来沙沙告诉我,她也希望以后有很多很多的钱,但是肯定会用在正道上,不像我准备做饭当柴用。她还说我以后最好没钱,以免犯罪。我说我没钱以后怎么过啊,她说她有了钱可以养活我,我说算了吧,我倒宁可花我的钱养活你。直到今天我才发现我是一只老虎笼子而沙沙是一只蝴蝶或者说我是一只鸟笼而沙沙是一只老虎,我根本没有能力容下她或是抓住她。她根本不属于我的世界,她太优秀了。


那个时候在学习上跟我同舟共济的一个人在真正意义上是蛛蛛,蛛蛛只是我叫她的小名儿,蛛蛛坐我前面。每天拧着脖子跟我讨论问题,闹的老师们常常到班主任那反应我俩老是说话。


书兰每天都和王力打电话增添她去西安的信心。当学校里开了话吧的时候,便开始禁止学生们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于是张彪便每天去话吧打电话。接电话的还是那个叫刘敬微的女孩,从一下晚自习到宿舍熄灯,张彪才意犹未尽地拖着满身的疲惫回到宿舍。


当风再次刮起的时候,尘沙再度迷入了我的眼睛,于是我再一次流了眼泪。但这次我不再悲伤,因为这次我拿到了一张写着我名字的红纸。我匆匆的踏上火车行驶向远方,开始了我新的行程。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7-10-15
第七章: 断雪剑
我的心像是三月里蓝色的流水,滴滴流向远方。我的心像是柔软的沙滩,留着步履的凌乱。当我手中的断魂剑碰上那把雪花剑的时候,天空中飘下了密密的花状雪片,像是我那被冻结的泪水,同时也感觉到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


断魂


我叫断影,从小在中原长大。我的父亲叫断原中,是一个闻名江湖的铸剑师。父亲不是一个普通的铁匠,父亲铸剑用的金属也不是普通的铁。


我的母亲叫落雪,是江南第一美女子。母亲出生在一个江湖世家。我的外公是江南第一高手落城王,一手落家剑练得炉火纯青,出神入化。我小时候,也可以说十六岁以前从来没有见过母亲动剑。而那时我是十分佩服父亲的。我坐在父亲身边的时候常常说,爹爹,你真了不起,即会铸剑也会用剑。而这时候的父亲,脸上会写满一丝无奈,那无奈像是黑夜里的风,那么悲,那么哀。


父亲和母亲常常带我到那条河边,河边有青青的草地还有高高的草林,河边还有一颗高高的柳树。每当春暖时节,用这颗树上的柳枝拧出来的柳哨会格外的响格外的亮。每次来到河边父亲总会带上那把断魂剑,当来到草地上时父亲总会在那颗柳树下练剑,父亲的剑姿华美大气,剑气火热。


每当父亲练剑时,母亲总会把我揽在怀里,静静地看着父亲,不喜不悲。但是我看见的永远是母亲眼神里的那一些无奈。


直到我八岁那年,父亲开始传我武工。这时我才明白,父亲的剑招全是母亲的家传剑法,落家剑,随着我的成长,我逐渐看出了父亲和母亲眼里的忧郁逐渐增多。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总能听见父亲练剑的声音,我知道父亲用的还是那把断魂剑,因为我能感觉到那火热的剑气一阵强过一阵。母亲这个时候总会坐在我的床前默默地看着我,脸上写满了爱怜和不舍。


我能预感到将有什么要发生,十多年来和外公未曾谋面一次,也未见母亲回去过。而母亲则一直陪在父亲身旁。只有三月里的氧化和纷飞的柳絮是我们一家三口除寂寞外唯一的伴侣。


雪花


我就这样在四季交替中一岁岁地长大,每年冬季这里都会有白白的雪花沸沸扬扬的落下来,就像三月里那飘飞的柳絮。父亲在冬季里依旧练剑,用得依旧是那把断魂,在冰雪的日子里更能显示父亲剑术的高明,因为在父亲周身三丈以内的范围里,雪花全部被断魂的阳刚之气融化。




每次父亲练剑时,母亲依旧抱着我的身体站在一旁观看,直到头发上盖满了白白的雪花。终于到了我十六岁这年,父亲终于不再练剑,而是每日沉思,坐在炼剑炉前沉思。我知道剑炉内将是一把绝世的神剑。我不知道在断魂十六年之后出世的是一把什么样子的神兵。


到了我十六岁生日这天,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惊喜。我的外公来看我顺便给我过生日。那一日我真的很高兴,外公坐在那颗柳树下把我抱在怀里在那里给我讲了一整天,外公说他这是第二次见我,第一次是我出生那天。陪外公一起来的是我的表妹,她的名字叫风风,落家剑的传人落风风。表妹长得很漂亮,从第一眼看到她我就从心底开始爱上了这个女孩子。


我生日这天,天上一直飘着很大很大的雪花。直到花儿落满我和外公的全身,外公才拖着我的手回家。这天也是父亲剑出炉的日子。等我和外公回到家,新剑已经出炉,新剑全身散发着冷冷的白光,母亲很有才气给这把剑定名为雪花。


雪花剑和断魂剑的外形一样,只不过一阳一阴之差。而孰强孰弱却并不知道。外公右手拿了雪花,左手从父亲受里接过断魂细细端详了很久,脸上满是爱怜和不忍。许久之后,外公终于把断魂还给了父亲,然后把雪花给了母亲。


情缘


外公当天夜里离开了,把表妹留在了我家,临走前只说了一句话,再过两年我来取剑。从此我和表妹一起练剑,我发现表妹的落家剑要比我熟练许多。但后来,也许我在剑术方面有天赋,我发现了落家剑法里有许多的破绽。


以后我便不再练剑,而且每日到柳树下默默地看父亲练剑再沉思,然后自创招式。母亲的眼神里全是伤心和无奈。


我想在两年后外公来取剑时给外公一个惊喜,我要和外公比试剑术,胜过他的落家剑。表妹似乎也看出了我的异常,每天早晨叫我练剑时我都会拒之门外,因为每天夜里我都会到柳树下练习我白天创出的剑招,而表妹叫我练剑时我在调息。


我发现我的内功在逐渐增长,比以前更快。我在十七岁这年的夏天无意中学会了一套绝世内功,内功的名字叫孤独。和一招无名无招的剑术,那剑招很简单,似乎毫无力量又后力无穷,只那么轻轻的一划。


再后来我的剑术再也创不出新的剑招,于是我便回忆以前练习过的招式,可是我发现那些剑招越回忆越少,直到后来我什么也记不起来。那时刻我发现我是那么孤独,那么无奈。


表妹依旧每日再练习她的落家剑,母亲有一天对我和表妹说要在我十八岁生日这天当着外公的面把表妹许配给我。表妹看起来很高兴,我心里也很高兴,但是我什么也没表现出来。父亲的表情叫人担心,因为父亲每日的沉思叫人担心。我的沉思是在练剑,而父亲在干什么呢?


在一天夜里,我忍不住偷偷的说给了父亲孤独功的口诀并且要是了那一招无名剑。



泪痕


我的十八岁生日终于来了,外公也来了。在生日这天,外公告诉了我他与父亲的一切。十八年前,外公的儿子,母亲的哥哥带着母亲来到父亲这里求剑,那时父亲炼的正是这把断魂。断魂出炉之日舅父因抵挡不住而被断魂的剑气杀死,那时舅母已经怀上了表妹,母亲和父亲也相爱了。


外公答应把母亲嫁给父亲,但是有个条件,就是父亲要炼出一把强过断魂的神兵给外公用来断掉断魂或是父亲打败外公的落家剑。于是父亲十八年来一边炼剑一边练剑。


外公讲完后我说,我可以替父亲打败你手中的落家剑,外公笑了,他不相信我可以打败他。我接过了父亲手中的断魂,外公接过母亲手中的雪花。父亲把他黑色的斗篷披在我白色的衣衫外面。我运起孤独功时全身放出一片白色的光,我只用了三招我悟出的剑招便击败了外公。


风风接过了雪花剑与我比了起来,我发现风风的剑法比外公高出了许多,连我悟出的剑招都被风风表妹击的无还招之力。情急之下我一划一画用出了那招无名剑,因为这时表妹的一剑冲我击来别无它法可选。


当那招无名剑划向表妹时,我听见外公喊道,影影,别伤了风风,她挡不住你这招风影剑招,她是你的人,要好好的照顾她。我一惊看外公时,外公已经死在了我的孤独功下。外公说无名剑招叫风影剑。


我惊呆了,等我回过神时,断魂早已击上了雪花。


三月的氧化再次纷飞起来,三月的柳絮依旧白。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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