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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中泪两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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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7-10-15
第八章:岁月的痕迹
当秋叶下落之时,北风吹起的时候,那孤雁的鸣叫给人一种估计的感觉,就像寒冬里那寂寞的夜雪。


当一个人在寂寞的夜里留恋过去却没有任何回忆的时候,就像夏日里正午的鸣蝉一样孤单。


当一个人品尝那苦苦的咖啡之时却没有一个人来陪,他其实是在品尝人生。当一个人变老的时候回忆年轻的错误时才会发现生命的短暂和神伤。


当黑色的风划过灰色的天空时,那呜咽声究竟是在为谁悲哀,那被刮起来的尘沙是否知道你究竟迷了谁的眼睛。当天空中飘下七彩的雪花时,雪花,你是否知道你究竟冻伤了谁的心灵。当一个人在年轻时回忆过去,那他已经苍白。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从我身畔走过的人们,你们是否还在无聊时能够记起我。我在夜里还常常念起你们的名字。苍空中那只孤雁,你那悲鸣声还响在我的心里,你是否还能想起那双蒙灰的眼睛。


一个人在压抑的心情下,很容易变地疯狂。一个人在夜里仰望星空时,心情会变地平静。一个人流浪在外最伤心的时候是想家的时候。一个人最幸福的时间是与父母一起过除夕的时候。一个人最难过的失败是失去对自己的信任。一个人走在街上应该笑对前程,奔跑在飞花落雪的路上。




我叫张天,我是一名音乐撰稿人,但我现在是一个流浪的歌手,我从一个城市的这头走到那头,大街转入小巷,然后再从这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就这样我穿越了一个又一个的城市,穿越了时光,穿越了我的青春。


我曾经是一名学生,而且是一名优秀的好学生,我在学校里有令别人羡慕的好成绩,也有令别人妒忌的文采。我写过的文章有的上过报有的上过书。但现在我是一个没有毕业中途退学的大学生。和我一起退学出来流浪的是我从小光着屁股玩大的兄弟,他叫陈明。他和我有共同的爱好,一样的理想。


陈明和我买两条裤子然后就轮换着穿。但在上一个城市市游荡出来时为了尽快到处找的生路的地方,他和我分开了。他去了另一个我不知名的城市。于是两个不知名的灵魂流浪在两个不知名的城市里。


我叫封晨,出生在中国北部一个不知名很小很小的城市里。我有过平庸的童年和辛酸的年少。我的父亲曾经是一个普通的无钱的商人,我还有一个平凡但很能干的母亲。于是三个人组成了一个平凡的家庭。后来父亲渐渐有了钱,有了钱就会有不回家的时候,不回家就在外面有了女人,就这样抛弃了母亲,那时我读高中。等我高中毕业后我没有去参加高考,因为我没有钱读大学。母亲的日子很清贫,父亲的钱我觉得肮脏,我不想用肮脏的钱去读书,读书是义勇神圣的事情。


我开始我自我生存的日子是在别的同学高考完后的第二天。我用那支用了十年的钢笔写稿子。用那微薄的稿费来填饱肚皮,母亲还年轻,还用不着我养活。后来有一天那支钢笔坏了,我发现我该换一种生活方式了,儿时的我希望有一天自己有了钱去游遍所有的城市,而现在我无钱我也要实现自己的梦想了。


我背上了那把木吉他,木吉他是我十二岁生日时父母给我买的生日礼物。它代表着我一家人曾经的爱,而现在它却成了我生命的全部。我背着那把木吉他开始穿越了我的岁月,穿越了风霜雨雪,穿越了一个又一个的城市。每到一个城市里我都会在夜灯的照射下和星空的弥漫下找一个天桥,然后抱起我的吉他唱歌,我唱的都是那些写少男少女的青春和离愁哀伤的歌。所以每天晚上都会有很多的年轻人和学生来听我唱歌。他们都会给我的吉他包里放一些钱。这些钱足够解决以后几天的生活和流浪到下一个城市。


后来我流浪到那个后来让我心碎的城市。在那个城市里我遇上了玉焱。玉焱是一个很忧伤的女孩,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于是就在各个酒吧打工。她很有才华,会唱歌会跳舞。于是玉焱便逐渐成为一个歌女。再后来遇上了我。


当我和玉焱逐渐熟识后,我便改口叫她玉儿。我说玉儿你冰聪玉洁,你并不适合做一个歌女来生活,你应该换一种生活方式。于是用我积攒的钱和玉儿的钱开了一个酒吧。起名字的时候我决定叫痕迹。而玉儿说酒吧是用我俩的青春换的钱开的,就叫岁月吧!当我和玉儿讨论的时候,一个声音在背后响器。我看就叫岁月的痕迹吧,两条不平行的直线最终会相交相爱的。真的那一刻我发现我是真的爱上玉儿了。


我问他想做我们的第一个顾客吗?他说不用了,我想留下来在这打工,跑堂,拖地,唱歌都可以。说话的时候非常的平静。他告诉我他叫张天,张天最终留了下来。我和玉儿也相爱了。从此我暂时有了一个家,张天一边打工一边搞写作。


第二年的冬天我和玉儿结了婚,第三年的秋天玉儿给我生了一个儿子,我给儿子起名叫封风。从此我在这个城市一住就是十年,张天帮着我把一个小小的酒吧打理成一个大酒店,酒店里仍然保留了那个小小的酒吧。那里依旧是少男少女喜欢来的地方,周末的时候我和张天常常在那里唱一些伤感的老歌。张天在这十年里也找到了一份属于他的爱情。


可是世间有许多的事情是你所无法想到的,当我这个曾经的流浪人在这个城市里住的第十三个年头,玉儿变了。人变了,心变了。她跟着另外一个男人跑了,钱只拿走了一少部分,尽管她心里还有我和儿子,但是我的心还是被伤透了。儿子那年十岁。没了母亲的儿子整天神情恍惚,在一次放学回家的路上出了车祸失去了双腿。但是岁月依旧飘飞而过。


我叫徐静,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女孩子。我总喜欢听那酒吧里的两个歌手唱歌,后来才知道这个酒吧和那个大酒店都是这个两个歌手开的。那两个人一个叫张天,另一个叫封尘。他们都喜欢唱一写很老很伤感的歌曲,那个酒吧里每到周末晚上都会有许多少男少女去听歌。


我一直在暗恋班里一个男孩子。男孩子叫封风,长的很好看,学习成绩也很好。只可惜他是一个坐在轮椅上的孩子。我发现封风长的很像那个当酒店老板的歌手封尘。他们脸上的忧郁表情,身上的气质都那么的相象。


我也能发现封风眼睛里的那种东西,我能发现他经常注视我。封风能短时间的站立,在元旦上班里开了一个联欢会,我和封风一起唱了一首歌,封风是站着唱的,他的歌声很好听,同学们都疯了,我和封风的距离一下子就近了许多。


从那天以后每天我都会用轮椅推到我家门前的路口。然后我们一起毕业一起读完了大学。封风读了医学,我读了神经医学。我们就这样一起拿到学士学位,然后考研。我和封风本打算研究生毕业后结婚,日子里充满了快乐。


可是当父母知道我男朋友是那个坐在轮椅上的男孩子后沉默,父亲很快给我办了出国手续,用这种显示的手段给了他的女儿一个不幸福的幸福。


那日,封风在飞机场给了我一个箱子,我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沉甸甸的像一颗跳动的心。临别时封风还流着泪唱了一首歌给我听。


你推着我,日升日又落,八年情深,如今离开我。早已习惯,你这样爱着我,远走高飞,到天涯海角。那就赶快走,我没资格把你留,蓝蓝天空,有你的自由。我会用一生守侯那个路口。纵然寒冬,你的影子依旧在我心头。雪花飘呀飘呀在人心碎,爱你是我心痛的滋味。两千多个日,两千多个夜,已走完一生的情。


徐静最终还是走了,走了也好,我就不会连累她了。那天的歌让本来应该做我岳父岳母的两位老人哭了,我并不恨他们,他们希望自己的女儿幸福,他们没错。徐静走后,每天晚上我都会去那个路口守望我俩曾经走过的路。我的腿最终被我的一位同学治好了,我可以永远的站下去了。能走路的我依旧去守望那天路。


在我的世界里只能看到两个人,父亲和张叔叔,在我的梦里只能梦到两个人,母亲和徐静。白天看到的两个人都是我爱的和爱我的,而夜里梦到的两个人都是爱我的和我恨的。我知道我不应该恨徐静的离开,但是我忍不住的爱忍不住的恨。父亲和张叔叔老了,张叔叔没有孩子,两为老人准备让我接管酒店,我不想老人难过。


当我成为一个正常人后有许多女孩子追我,但是我都不在乎,因为只有徐静才会出现在我守侯的那个路口。我帮父亲打理了二十年的酒店。我去过徐静家看过她的父母,老人看起来很伤心。女儿二十年没回来过没通过一点音信。




二十年来,我把我和徐静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回忆过。把她的笑脸放在心里。后来我常常想徐静是不是已经在国外结了婚,她是否还记得那个跟她恋了八年的男孩,他现在还在等她,而且还要一直等下去,直到百岁以后,一起终老黄土。


我依旧去哪个路口守侯,依旧是天天如此,有时候一站就是半夜。这种守侯已经成了我的生活中的一种习惯,一种离不开的东西。昨天张叔叔病了。夜里在医院陪了一夜床,一生无血缘关系的亲情,今生除了父亲的世上第二个亲人。昨天晚上是我二十多年来唯一不在那条变了又变的路上出现的一夜。


今天夜里我提前走到那条路上,今天夜里风很大,我迎着风冲着路口走去。我发现路口处有一个人冲这边站着,手里拎着一个包。长长的头发随风向着我在飘,像在招手,也挡住了她的脸,使我看不清楚她的模样,看样子她在想什么事情。


我继续冲前走过去,脚步声惊动了她,她抬起了头,我看见了她的面容。时间仿佛在那一刹那间冻结了。她手中的包掉在了地上。一张张的纸随风冲我飞来,碰到了我的脸,我的手,但随后又从我身边飞过去,像一只只的蝴蝶。


那一只只蝴蝶是那八年里我写的歌词,里面的主角全是我和她。在仿佛一个世纪的沉默后,徐静扑进了我的怀里,分别后二十年来的泪水全都流在了我的身上,也突出了三十年来的情。她告诉我她昨天在这里整整站了一夜,我告诉她张叔叔病了,也告诉她二十年来除了昨天夜里我所有的守侯。她告诉我她一直没有嫁人,我说我也一直没有结婚。


风还在吹,这条路是我和徐静的守侯,也是我俩爱情的行程。徐静陪我去看望了张叔叔,又跟我回家看了父亲。父亲很喜欢她,徐静提起了高中时代每个周末都来听父亲的歌。父亲找出了那把珍藏了多年的木吉他送给了徐静,父亲说静静,爸爸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送你,这把吉他和这个家给你吧。徐静想说什么最终也没说出口,含着泪点了点头。


岁月不饶人,张叔叔最终没逃过人生最后的归宿。张叔叔临终前吩咐我找两个人,一个是叫陈明的老人。他是张叔叔年少时的朋友,另一个是飘飘,是他和陈老伯当年共同恋着的女孩子。张叔叔留给我两封信让我亲手交给他们。


后来我和徐静结了婚,我一边做生意一边动用朋友关系和网上搜寻这连老人。岳母在病床上时时看一些信和照片和信,有一次岳母的信掉在地上。我顺手捡起来无意间看到落款是张天两个字,再一看信头是飘飘两个字。我激动的找住张叔叔留给我的信交给岳母,岳母激动地看完信,老泪纵横。老人问我张叔叔的下落,我犹豫了下告诉她张叔叔去了。


老人哭的差点死过去,我问老人可知道陈老伯的下落。老人把当年三人年轻的故事讲给我听,陈张二老的离走使老人心灰意懒嫁给了岳父。


我叫封依寻,父亲和母亲由于一段不寻常的经历所以很晚才结婚。下雪了我陪父母来到两位老人常来的那个路口,北风呼呼的刮过。一个很漂亮的女孩用轮椅推着一个很干净的男孩从我们身边走过去。留在他们身上的是白白的雪花,他们深厚的是两道深深的痕迹。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7-10-15
第九章:曾经的神话
当离高考前两个月的时候,我去看沙沙。当我刚刚走进教学楼时,一眼便看到了她。我和沙沙围着那座二十多年的古塔走了一圈有一圈,看着眼前熟悉的身影心中很高兴。沙沙一点一点地给我讲着她的生活和烦恼,我一句一句的听着。沙沙一点一点地问着我的生活,我一点一点的回答着。看的出来,沙沙对那座神秘的古塔充满了向往。我想有一天我定带她飞往那童话中的古堡。其实我的心加上沙沙的心就是一个神秘的童话,这个童话就是尘和沙的故事。


《迷风》一片傲气正对万丈剑芒,热血男儿血气方刚。情义不舍为途中奔波,酷暑寒霜剑下神光。万里风尘穿过迷茫走向前方,夜里星光指北极光。你若不等我那就分四方。断魂情热,雪花冷凉,双情双恨不可撞。蓝天,沙滩,步履,流水,全都凌乱。飞花飘过身畔我心凌乱。迷失的爱也在心中乱翻。抬头大呼苍穹为何无眼。心中只恨自己守不住剑,当剑断了雪花伤了风。风死只剩下孤独陪断影,恨死孤独害我心中风,夜里望月孤独一身剑前醉。


《迷沙》当你身影在我的视线里越走越远,心中才感觉到阵阵撕痛,想起刚才走在你身边,回忆着你那温柔的笑脸,才发现想你的感觉更加浓。地球转了一圈又一圈,日子过了一天又一天,爱着永远的你一生都不变。穿过了飞花落雪的路,京戏地发现你还陪在我身边,静静地等你穿上婚纱,在教堂里听你回答牧师一声我愿意。当太阳西沉夜幕来临,红红烛光我在你身边,希望这样随着地球转,心爱的你一生都会坐在我身边。




《迷尘》当我思绪再度凌乱,我在心里呼唤,想到回到从前,看着尘沙飞在风里面,思绪逐渐凌乱。自从你走到我的心里面,日益增加是对你的思念,春风起时风筝飞向天边手里握着那根线。纸笺上划上满了我对你的爱怜,整日整夜心中都唱那首歌,歌里满是对你的情缘。当风再次刮起,雪风飘飞时,你也围在我身边。


一本尘沙写出了我的青春年少。尘沙,行程,天蓝,写了我心中的留恋。迷风,迷尘,迷沙,唱出心中的悲欢。一生的故事全都是自己的童话,人老珠黄是必然。人一生的乐趣在于追求。人的成功在于执着和喜欢。其实付出了,努力了,就要放宽心,不要太多的计较明天。


尘沙尘土可以迷住人的眼睛直到你再也看不到前方的路,而人的眼睛里却容不下一粒沙。


沙砾的身上永远都会沾有尘土,有尘土的地方都会藏有沙粒,尘和沙是分不开的。对于杀手来说,只要你还年轻,只要你的枪还在,这个世界就还是你的。


给自己一个伤心的理由,让天上的白云知道你为什么流泪。给明天一个有太阳的理由,你会有新的生活和新的阳光。给她一个放心的理由,让她爱你一辈子。


当树枝发芽的时候,是春天来临的时候。当树叶变黄随风飘落的时候,是秋天到来的时候。当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是最爱你最想你的时候。


人永远都是傻子,许多人给我说过,当爱来的时候,任凭谁,挡都挡不住。





我本以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漫漫地把她忘记,可是我突然发现隔了这么多年我对她的爱依旧,甚至更加强烈。纵然时光老去,那份爱也不会改变。青春年少的我们喜欢奔跑在五彩的阳光下,而现在的我却喜欢有一份平淡的生活。


当凡月告诉我她要回五彩光圈的时候,我的心里也流了泪。一阵阵的痛使我失去了感觉。当凡月在我的视线里消失是时候,我听见了一个声音在呼唤,铂卡,五彩光圈是你的。你要等待,耐心地等待光圈会聚的时候,那就是你拿到会月石的时候。会月石是开启爱情和五彩光圈的钥匙。


凡月那一身白色的长裙,站在那狂风南吹的雪地里。狂风卷起了片片的雪花,然后在她身边再次飘落。我知道找到红宝石是凡月一生一世的梦想。她知道找到蓝宝石也是我一生的愿望。但她和我却都不知道当红宝石和蓝宝石相碰时会迸发一场美丽的爱情。


直到几前年后我才知道凡月是圣女,她永远都是纯洁的。直到几万年后那颗红宝石变成了一粒沙,那颗蓝宝石变成了一片尘。我又听到了凡月的声音,她说落雪恨我,是爱让她对你恨的那么深。只可惜尘和沙,蓝宝石和红宝石在一起经历了那么多风雨,却没有机会相碰一次,直到最后擦身而过。


还好,在几万年里,我都是故事的主角,直到我化成一片尘,再也看不见那颗红色的星。


冰原


当所经历的一切都成为过去时,我的记忆不再清晰。天上的寒星闪闪点点,父亲的话又在身边响起,拿到冰魄剑去冰魄崖上救你的母亲。我来到这茫茫冰原上已经三千多年了,却连个剑的影子也没有见到。救不出母亲我怎么有脸去见父亲。


父亲是魔族的王,外祖父是冰族的王。魔族和冰族是死对头,曾经一次次的作战,最终谁也没有在真正意义的战胜,最终留下的只是两族的恨。父亲和母亲在偶尔一个机会相遇,父亲不知道母亲是冰族王的女儿。母亲也不在父亲是魔族的王。他们相爱了。


后来有了我,在我很小的时候母亲告诉我,我的生命是无生无灭的。这无论是在魔族还是冰族都很少见的。我的身体是水的化身,我的心是火的灵聚,但还是被魔所控。长大后,父亲告诉我,我无生无灭的生命只不过是一片尘。要想除去心魔就必须找到我生命中的蓝宝石。


我每日在父亲和母亲的身边修习魔法和冰诀,我的神力日益增长。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一日,母亲和父亲在看我练功的时候。一片冰剑冲我刺来,多得令我眼花缭乱,父亲连忙挡在我身前击退冰剑。就在那一刻,母亲被一个人带走了。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母亲的父王,我的外祖父,冰族的王,寒冰纪。


父亲的名字叫雪魔,母亲叫飘飘。我的名字叫铂卡,由于父亲说我的生命是一片尘,所以父亲给了我一个小名,晨晨。


母亲被外祖父带走后,父亲并没有去攻击冰族,只是督促我练功。直到很久很久后那一天,父亲才告诉我母亲被外祖父困在冰魄崖上,只有找到冰魄剑才能救出母亲。那天早上,当着魔族全体长老和神魔的面,父亲赐给我魔符并给我带在脖子上让我离开魔天界去救母亲,父亲那天带领全体魔民把我送到魔天门外。


在寒风吹动的冰原上,随风飘飞的黑色斗篷和那枚魔符是我为魔族成员的标志。在来到冰原上第三百个年头,我遇上了一个漂亮的女子。我以为她是冰族的精灵,她以为我是坏人便和我斗了起来。当时我不忍心伤她,她却以透寒神功伤了我的内脏。后来我得知她不是冰族成员,她也得志我并非她想象中的坏人,于是便跟着我帮我疗伤。再后来她告诉我她叫落雪。


在和落雪的那一战中我发现我的神力已到了相当强的地步。魔力和神力是一种内息功力。是一个档次的东西。我不但有魔力也有神力,我练过天玄神功。在和落雪熟悉后。也渐渐在这种荒凉的地方有了一种友情,落雪很温柔。


在认识落雪前我认识一个女孩子叫凡月。那是进入冰原以前。一个穿着一身白衣裙的女孩子问我有没有见过一块红色的石头,上边刻着一个月字。天色有一次黑了下来,满天繁星。我在冰原上点起了一堆火。落雪煮了一碗雪莲汤给我喝,为了补我的身体,治我的内伤。


我冲北极星的方向望了又望,我告诉落雪我得离开了。落雪很惊讶问我为什么,我告诉她我来这里是找寻冰魄剑的。这片冰原上我已经找遍了,所以冰魄剑不一定在冰原上。落雪说那好,我陪你一起去。我说谢谢了,不用了,我自己去吧。落雪说我可以帮你找,两个人肯定快一点,顺便我可以照顾你的伤势。


落雪在风中飘飞着她一身及地的白衣,黑色的长发竟有几分和凡月相似,我发现我常常想起凡月,不知道为什么。那个夜里,我和落雪离开了冰原。


冰魄


我和落雪来到一个凡人的地界。这里是一个繁华的城市。当我在留意各种冰器利刃时,我听到了辱骂声和争打声。朝前方一看,四个男人围一个女子正在打。那女子一身白衣裙,黑色的头发随着身形飘飞,像一只黑色的蝴蝶。


我想欺负女子总是错的,于是我飘飞过去用母亲的身法在一瞬间打伤了三个,剩下的一个惊讶地问我,你怎么会冰王的身法。我一听原来是冰族的人,冲他问,你们是冰族的?那四个没回声,我拍了三掌,那三个立即断了气。我又问你们为什么欺负一个女孩子,快说。那人一听忙结巴地说,是的,小的冰族成员来抢姑娘这把宝剑,说完跪在地上求饶。


我一听这种人只不过是为钱财,便说走吧,以后多做点好事,这种坏事还是不要做的好啊。当我回头时一看惊呆了,我救的不是别人,正是曾经在一起走过几日的凡月。凡月也很意外,举手致谢,我忙伸手挡住她的手。当我的手碰到她的手那一瞬间,她忙缩回了手,像是怕什么,弄的我也觉得很尴尬。





在我俩手相牵的那一瞬间,凡月周身升起了一片由地冲起的红光,我的周身升起了一片蓝光。凡月说,对不起,我们快走吧。我问,去哪里?凡月说,随你便,还未走开,我便倒在地上。当我醒来后,看到了桌上昏暗的灯光和守在我床前的凡月和坐在不远处的落雪。看上去落雪一脸的寂寞和伤愁。凡月每天给我做饭吃,每天帮我疗伤。日起日又落,凡月围着我转,我发现这种日子很快。


在这段日子里凡月告诉了我她的生命是一块红宝石,她要找回她生命的所在,我也告诉了她我的生命是一块蓝宝石,她说要和我一起去找。每日我都拿着她那把剑玩,光洁晶莹的剑身的确很好看,真的是一把好剑。


每当我玩那把剑时,凡月都会在一旁注视着我,或是沉思或是给我讲一些故事。仿佛我是一个小孩子。对了,凡月你着把剑叫什么名字?你猜猜看,看你说上来说不上来,很温柔很可爱的声音回答了我一声。


那叫美女剑,对吗?只有用这种话来逗她开心了。凡月微微一笑,讨厌吧你,告诉你,这把剑叫冰魄剑是万世见神力最强的一把剑。我心头一震不知是喜是忧,眼里流出了眼泪,找了几百年的东西出现在无意中。高兴的是我可以去救母亲了,担忧的是凡月肯不肯把剑借给我。坐在身边的凡月看到我的神情也傻了,她断续地说,晨晨你躺着别动,怎么了,告诉我,我可以帮你。


我把找寻冰魄剑的原因和经过告诉了她,凡月才长长的叹了口气说,是这样的。你不用担心等你养好了伤,我陪你去救你娘。我说谢谢你,凡月说应该去的。


无它路可行的时候,我运起了天玄神功来配合身后的凡月和落雪来运功疗伤。我坐在地上,落雪和凡月并排地跪在我身后,一身黑衣和两身白衣。我身边再次出现了那闪烁的蓝光,可以感觉得到身后出现了一片红光和一片白光。我知道红光是凡月的,白光是落雪的。


雪花在我们身畔飘飞下来,上终于治好了,我知道缘分注定一切。


五彩光圈


当我和反月,落雪三人来到冰族的地界时,天色已经黑了下来。冰魄剑就在凡月的左手上,凡月站在我的右边,落雪在我左边。稀稀的星光已经探出了头,天空中飘动着一圈圈五彩的光带,像是要拿走一些什么让人喜欢的东西。远远的冰山,我似乎可以望见冰魄崖上的万里冰封和弥天大雪。


凡月,落雪,多谢你们两个陪我来到这里。你们不用进去了。说过这些话,我觉得心里有点痛。落雪说,不,我一定要进去。我冲她说,不行,太危险了。凡月说,别吵了,来就来了。晨晨,你别忘了,我们还要去找生命宝石。


我们并肩走进了冰族的地盘,前方的一块战斗似乎在等待着我和另一个人的参与。那个人是谁,连我自己也不清楚。这种感觉是魔族传下来的一种无上心法。


当我冲着冰魄崖脚下走去的时候,无数的冰族的成员阻挡我三人的脚步。我没有动手,自从我在救凡月杀了那三人后,凡月告诉我不应该置人于死地,我就再也不会轻易出手。我身边那蓝色的光芒中似乎带着一些刺眼的光带。我身形如风扑向冰魄崖,偶尔落雪会和凡月出手挡一下飞来的那些神力较强的冰剑。


我们来到崖脚下,发现山崖并没有路,整个山崖高入云端,让人心寒。一阵阵寒气扑面吹来,想起母亲整日在这里寒风冰冻,我的泪水弥出了眼睛。正在我想这些伤心事情的时候,一个人影端坐在我面前,小子,不错啊,能闯到我冰魄崖下了。我一惊,抬头一看,原来是外公。虽然仅见过一面,但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我忙跪下说,外孙儿见过冰王。孙儿来接娘亲,望外公放行。

哈哈……,小子,不错,外公很喜欢你,但是你是那魔头的儿子,纵然看在你娘的份上,我也不能容你。你娘在崖上并没有受罚,她过的很好。你回去吧,再前进一步,我会翻脸无情。是吗?身后一个声音传来。我惊讶地问,父王,你怎么来了。父亲在我面前慈祥地看着我。孩子,让你受累了,难为你了。父亲对外公深施一礼道,冰王,放了飘飘吧,从此魔族和冰族共为一家。外公一看到父亲便怒气直冲道,你做梦,呼一剑直刺而来。父亲与外公战在一起。


我拉着落雪的手,扯着凡月的衣襟,飞向冰魄崖顶。冰崖顶上一白色的光圈锁住了母亲,我用尽了一切力量也扯不断。母亲哭着说,孩子,别费劲了,你打不开的。外公击伤了父亲来到崖顶。我怒道,你连亲生女儿都如此对待,可见你心肠狠毒。


崖下传来父亲断断续续的声音,铂卡,我的晨晨,好孩子,别跟他说那么多了,快动手,冰魄崖最耗神力。冰王一掌击来,我出掌一挡立即被飘过来的掌风吹退三步,飘到凡月身前。我右手往后一探,抽出了冰魄剑趁外公冰王的掌风收回之际劈向锁住母亲的那道光圈。


在一阵冲天的光芒过后,母亲自由了,母亲喊道,孩子快走,不要管我,我在这里并不苦。当外公再次进攻我的时候,凡月和落雪陪在我身边一起出了手。包括我一共八道光芒打向了外公。原来是风,雨,电,剑,刀,长老也都来了。天风长老带走了父亲,地风长老带走了母亲。


我和凡月,落雪望了一眼受伤在地的外公也转过了身默默地离开,冲前走去。那多彩的光环一圈圈地那么耀眼。当看着父亲和母亲都平安无事的闪身不见,归回魔界的时候。我的心里一阵阵难过的感觉袭上来,按感觉真的很难受。我没有回归魔界是因为我要陪凡月找寻生命宝石。我们三人在凡世的尘路上走了三百多年,终于走到了尽头。迎面看见一个光环,由五种颜色构成,向外在一圈圈地放射它的光芒。


凡月突然变得沉默,本来一个很文静的女孩子在她不说话的时候会更让你觉得害怕。凡月,你怎么了?我不由的问她。没什么,想家了,我的故乡在五彩光圈,就是前边这个光环,她伸手指着那个五彩的圈。


我们三人的两身白衣和一个黑色的斗篷在五彩和太阳的照射下反射着多彩的光。凡月左手握着剑,右手指着光圈。凡月总给我一种依恋的感觉,让人舍不得离开。我说,那我陪你一起去看看好吗?我知道她也一定会高兴我陪他在一起的。


情缘


不行,因为不是五彩光圈里的人根本进不去。凡月很平静地说。我惊呆了,我根本没有想到会这样。我看到凡月的身影慢慢走向了光圈。到这时我才发现我爱上了她。我追向她说;“凡月,我在这里等你,因为我爱上了你,你快点回来,我还要和你一起去找生命石。”我发现我说这话时像一个孩子。


从此,在空星的照射下,在夜幕里会有一个盘膝而坐。全身笼罩着一层蓝光的练功人,五彩光圈就在他的身后。从那以后,星辰起又落,我一直在等待那过去的时光。默然回首时,已是多年以后。好在在凡月回五彩光圈前我们俩都已找到了生命石。


我永远都是一个伤心的孩子,一个伤心的孩子肯定会有一个伤心的理由,而我伤心却是没有理由的。从小时候我就会喜欢在夜色里望着天上的星星,那里仿佛有一个美丽的光圈在吸引着我。我总喜欢在冬日的雪地里穿着黑色的外衣穿行在纷飞的雪花里。而那个时候我总会莫名其妙的感到伤心,仿佛在什么地方有我一个伤心的根源又仿佛在等待什么。是五彩的光圈还是生命的所在。



真爱是悲伤的事情是永远都得不到。就像做为风连尘沙都吹不起来一样。经历了一场凡尘后再回到原来哪个我就好象做了一场梦一样。一次次地等到雪花飘落,一次次看着北风吹着天界白色红色的花片从我身边飞过。干干的脸上像是有一丝泪痕划过。


相聚依旧恨


我在五彩光圈等了凡月多少年,落雪就在我身边陪了我多少年。她也在光圈下看了一次又一次飘落的雪花花片。我曾经试图劝说落雪离开我,让她去寻找她自己的生活。可她却说,爱一个人就要永远的追随,他就是我一生的尊重和至亲至爱的人。茫茫之中,一万年已过。


父亲派雪风使穿来了魔令,命我回魔族,天界要灭我魔族。我带着落雪连夜赶回家城。看着头发变白的父亲,我心里一阵阵发酸。我连忙跪在地上说,不孝子跪见父亲。父亲一脸慈祥地走下宝座把我拉了起来,母亲也走过来看我。母亲看了一眼我身后漂亮的落雪就问,晨儿,这就是你的妻子吗?我无法回答。落雪接口道,娘娘,我是一流浪的孤魂,无福做公子的妻子。


看样子母亲很喜欢落雪的漂亮温柔。拉着她的手问个没完。父亲告诉了我与天界的战况。终于到了最后拼杀的时候,我随着父亲来到战场与天界帝对敌。我看着正中的天帝,左边坐着佛,右边是一女子我没有太在意。


我冲天帝单膝跪下说,小侄铂卡拜见伯父,只不过为什么伯父你为什么偏偏容不下我魔族。我等虽然为魔却从来无所争。天帝哈哈大笑说,晨晨,你果真是一奇才,怪不得我天界的圣女都对你倾注真情,你一万年的等待没有白付出。这时我才注意到天帝右边的那女子不是别的奇花异草,正是凡月。


凡月的一身白衣,浓墨般的头发在阳光下闪闪放光。到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一切。我说,凡月,原来你是天界圣女。是不可动凡心的,这一万年你在为你触犯的天条而受封禁,现在天帝又让你来杀我然后再灭了魔族。


凡月的脸上是那么平静,然后抽出了剑,慢慢地向我走来。我心里一阵阵难过,急忙说,凡月,你疯了吗?晨晨,不要再说了,我很清楚自己的身份,我也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晨晨,为父早就说过你,不是自己的就不要强求。为父很理解你,我们走吧天界是侵入不到我们魔族的世界里去的,那里还有你的人生。我无言以对,慢慢地回转身,再看了一眼凡月。她真的像月亮一样洁白美丽。我看到了她手中的那把剑,正是帮我救出母亲也让我俩走到一起的那把冰魄剑。


一阵阵火热侵便了我的全身,我知道是魔火起作用了。一万年的等待使我真正的修行成魔。魔的本源便是火,火便是魔的生命。既然修行成魔,我现在是人魔合一的身体,魔不再受我的控制。我可以用魔的力量来幻化一切我想要的东西,但是出去爱情和时间。


天空中再一次有东西飘了下来,但这一次很特殊。因为飘落下来的既有片片多才的花瓣,白色的雪花,还有七彩的光球,五彩的光圈。晨魔回过头冲天帝说,天帝,请把圣女给我,不然你会后悔的。晨晨不愧为魔,长发随风后飘,白衣和黑色的斗篷也在风里响出了声音。天帝哈哈大笑,你小子真的很狂,天帝怕过说大话的魔鬼吗?


晨魔仍然在那里,没动也没有说话。佛曰,晨,明,尘,沙,缘,分,起,空,微。缘分注定一切,晨晨施主,要多多考虑呀!晨魔一听,忙道,你说什么?


佛的声音再次传来,一切本都为空,空既是无,一切随缘,施主你明白了吗?我听到这些话,突然醒了过来,像是在黑色的雨夜里划过一道闪电。不过那些光亮一闪既逝。我看到了我的影子,魔,走向了凡月。魔想得到凡月。我大喊,魔,不可以。为什么不可以。


我看到了天帝可恶的笑脸,但我还是抽剑刺向了魔,虽然失掉魔就等于失去了一切。凡月这时候,眼泪流了下来说,晨晨,不要,我爱你。冰魄剑已挡住了我的剑,但她不知道我的剑是火灵剑,已成了冰的克星。


就在神冰相接的那一瞬,我和凡月都已经没有了表情。双刃上爆射出一片白光和一片火焰,时间也停止了。整个的空间和世界仿佛也在那一瞬结束了,也不知过了多久,我清醒了过来,我和凡月面对着面,双刃依旧相接。


突然间凡月呀的一声落像而去,凡月掉入了凡间。我急忙探身过去却看到了一粒沙子飘落在凡间。佛在身后说,晨晨,你连双刃想接了一万年,是你等她那一万年和她爱你的重现。什么,一万年竟然这么短。我清楚的记得那一万年的等待是那样的漫长。


我大呼,不可以凡月。我们要永远在一起的,说完我也跳入了凡世。飘飘呼呼的风要把我吹到哪里去,我要抓住一个东西沉下去。这时候我沾在一粒沙的身上落下去。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7-10-15
第十章: 尘沙不再随风,梦也不再遥远
那多彩明亮的地方不会再有,我和凡月是随风坠如黑暗凡世的两颗宝石。那一红一蓝的光还在微弱的放着。任多大的风,两颗心仍在一起。然后生生世世在这里不再回去。


直到有一天奋月身上不再放射光芒,变成了一颗普通的沙砾。我也毫不犹豫地扔下光芒去追随我永远的爱,我的那颗沙,那时候我已经是一片尘土。


尘沙


当风再吹起的时候,你快步的向前走。没有你的时候,我也不必再为谁停留。追随着你的身影,漂浮在世间的风中。如果你的记忆中没有了我的身影,那抬头看一眼夜空里的星星。两颗微弱的光芒,是你与我的前生。颗颗粒粒的沙啊你是我的生命。如果这个世见没有你,我只能像尘埃随风飘荡在另一个时空。









梦,不再遥远A


飞鸟在头顶划过时那悲伤的叫声让我在突然间想器了过去,过去的事和过去身边的那个人。在失去那个人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她在我的生命中如此的重要。


梦究竟是一个人的愿望还是一个人的思念,怎样想的人们都有,但是我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在夜空里对着天上的星星说过,梦是一个人的追求,就像那死也要放光的流星。流星是不会放光的,但它为了与凡星争光彩连生命搭进去也毫不吝惜,虽然追求那么短暂。




我也是一个有梦想的孩子,我也有我的追求,但我很傻。所以我成功的次数很少。真的,我从小就不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但是我是一个听话懂事的孩子,我会努力去做妈妈让我做的每一件事。当我慢慢地长大后,我发现我也不是那么太傻。因为我还有朋友,没有人愿意和傻子做朋友的。


每当风刮起的时候,我总爱到旷野里去看那无边际的天空里的云卷与舒。在原来天空昏暗的时候,我曾经以为天空再也不会蓝了。


海洋是蓝色的,有着和天空一样的色彩。风是七色的,有着和彩虹一样的弥乱。太阳是红色的,而它的光芒却是亮的。难道这个世界的颜色只有悲伤?不,我相信不了。我永远都不会相信。因为我还要去实现我的梦想。我的梦,不再遥远。


山里人是纯朴的,我现在确实是一个坏孩子。但至少我曾经是一个好孩子,因为我也是一个山里人。虽然我的父母都是平原人。虽然我只在那个山沟里生活了三年,但在那里我却过了一个最美的童年。


刘洋是一个小山城里来的孩子。但在它身上我却看到了我以前的影子,忠实,真诚,纯朴。每当我做错了什么事情后,刘洋都会对我讲一番。虽然都是我明白的道理,但是我很感动。


当到了春天的时候,我发现天依旧蓝。在中学的最后一年最快乐的也是痛苦的。在初中毕业的时候,我和沙沙就分别了。她上了一中,省重点,我上了一所普通高中。从那以后那好的朋友就分别了。不过沙沙给我作题的情景时常像光片里的镜头一样闪过我的脑海。随着风霜雨雪的交替三年一闪即逝。


朋友也在我这变得成熟的三年里多了起来。我不明白天空中的飞鸟为什么要匆匆的来又去,他们累吗?海洋是我的玩伴,我曾经以为他是我的朋友。这是我给自己定下的规矩。凡是分别或离开我的都不再是朋友而是玩伴。海洋以前也是一个好学生,可看到普通高中与重点高中的成绩时,那么大的差距让他失去了信心,从此他便在悲伤的幻想中生活。


我成绩也不好,不过我没有失去信心,我依旧每天努力地学习,直到高考失败,但我又来了一次,为了梦想。沙沙在一中犹如鱼儿得水成绩好得让我吃惊。我依旧每天唱那些关于蓝天,白云,未来,梦想的歌曲。


高考后,我来到二中复习,因为我认为我成绩不好是由于学校的缘故。二中离一中很近,我知道了沙沙也在一中复习。在离高考很近的时候,我去看了沙沙。我盯着她的眼睛看了半天,直到她脸变红结结巴巴地问我看什么看的时候,我才发现当初给我讲题当姐姐的小丫头真的长大了。


我俩围着那座古塔转,说了一些关于学习和未来的话题。真的被高考折磨的变得面对惨淡的显示了,以前我俩在一起老爱回忆过去,现在可以展望未来了。我一直陪在沙沙身边,低着头默默地走着,她问我今年打算怎么办。我说你去哪我就去哪,哪怕你读本科我读专科。沙沙开心地笑着说,你的目标挺具体,我都没想好去哪呢?你就好好的给我考本科吧!

当我的双腿都走得很累的时候,我俩走到了一种的正门。我把她送到门口,看上去她那么娇弱。我对她说好好学习。她对我笑了一下就走了进去,那笑容看上去是一种忧伤和无奈,没有一丝丝开心。一个曾经非常开朗活泼的女孩子就被高考折磨成了一个连双眸中都透露无奈的成熟女孩了。


其实一个城市就是一个大大的村子。沙沙曾经对我说过在她的生命和世界里无论什么时候发生什么永远都不会拒绝我的存在。她这句话我一生都不会忘记,因为在我的世界里她是那颗最亮的星。我觉得也害怕有一天,有一天沙沙会离开。也许这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她和我的差距实在是太多了。



风雨过后我永远都不会拒绝天上的彩虹,只因为它的美丽。我想抬头看天看云的毛病这一辈子都改不了的了。在我难过的时候我总会看看窗外的蓝天和天上的白云,看过之后我的心里就会好受一些。


李卡是我在二中读复习班时的同学,他与我没有很深的交情,但是也很真诚,在我看杂志书的时候他也会说,兄弟呀,高考不考这个。


侯晗是一个曾经睡在我上铺的兄弟,他是我在二中时候第一个认识的人也是对我非常好的一个。我的衣服破了他会带我去补,我吃饭吃不饱时他就把他的馒头分给我。


当书兰给了我恶狼的电话号码时我又一次想起了海洋,恶狼和我一起在街边看美女时的情景,我给恶狼打电话过去后聊了好久。当我放下电话时才发现我掉了眼泪。


王力是书兰的男朋友,和我们在一起整整过了三年的高中时代。当我留下来受苦的时候他去了西安,那个古老的城市。书兰每都和他通电话,真爱是不随距离而减弱的。书兰也准备去那座古老的城市。


夜里站在二中的天桥上,满天的繁星和满目的街灯让我眼花缭乱,轻柔的风没有吹去我的烦恼却让我更加难过。当我转身时,星星点点的光像流星一样飞转起来。想着光芒四射在我读高一那年红遍亚洲的F4和让无数青年疯狂的流星花园,我的心里一阵阵的心痛。我那写着流星花园的衣服再也没有机会穿了。


我常和张封去那家小餐馆吃盆面,盆面就是用盆子装着的面条。我去那儿是因为那儿的小菜好吃,而张封却是以内为那儿的面给的分量足。时间在一天一天中飘飘呼呼的过去,飘飘忽忽是行踪不定。当让我再次会议过去的时候是书兰告诉我亭亭退学了。那些在一起经过风风雨雨的影子已经在我脑海里很淡了。刘洋说没关系,等再见面的时候一切记忆都会回来的,就像昨天发生的一样。


现实生活中有太多太多的不尽人意,这样的生活实在太累。很多时候我都忘记了自己在做什么,现在和身边的这些人也许只不过是成绩上一点点的差异,可将来会在社会地位及生活上形成巨大的差别。多么让人悲伤却又无奈的剪刀差。


很多次在夜里走往宿舍的路上,脑海会一片空白。忘记自己身处何地,甚至问自己,我在这里干什么,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就像欧阳锋练变疯后忘记了自己是谁。很多年后在华山的顶峰记起了自己是谁却又生命已终。不管怎样他还是痛苦的。


总是怀旧想念起过去的人和事,还在自己学样时那一年的流星雨带走了我许下的愿望却还没有帮我实现。也许是因为我对流星心不诚意不真的缘故吧,因为我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我的脖子上还戴着一个十字架,我永远相信自己是一个天使,而天使最终会飞到上帝身边去的。


树叶黄了又绿,落了又生,这一年的复习生活又将走到尽头。我不知道明天会怎样,但我相信,梦,不再遥远。









梦,不再遥远B


天黑了又白,白了又黑。就像天空里的飞鸟,来了又去,去了又来。当树叶再次变黄,随风落下的时候,我那个期待了二十年的梦会在哪里实现。


想起以前的生活时心中总会升起一种莫名的感觉,说不尽是快乐是忧伤还是悲哀。和晓亮在高中这三年里就这样在每天上学放学的路上把最宝贵的时光花掉了。那个时候总是觉得时间过的慢,而现在想起来就会抱怨时间为什么过得这样快。


宝强是一个到老都会踢着石子走路的孩子而张封却是一个看书看到死的孩子,海洋是一个来世变成女人也会上街看美女的孩子而我却是一个即使成了仙也会幻想的孩子。在这以前的生活是我一辈子也无法忘记的影片,就象我珍藏的那些正版的CD盘一样如果坏不掉是能看一辈子的。那一幕幕的镜头会让我心碎也会让我流泪。


那个时候的我和成真是出了名的闹,除了家里人不知道,在学校却是无人不晓。由于学习成绩还好老师把我和沙沙他们调到了一块。我坐在沙沙的左边,坐在我左边的是一个叫陈思的女孩,而成真就坐在陈思的身边。本想让我们好好学习,却没想到这样的环境却让我们的生活更加顺利。


陈思是一个成绩不错,长的非常好看的女孩,可她的性格却不像她的名字一样安分会每天低下头去沉思,想也想的出来她会每天跟我聊得热火朝天。沙沙那个时候成绩就非常地好。她相对于陈思来说安分了许多,每天都会安静地学习。偶尔她也会跟我聊一会然后再安安静静地看书。我每天都很累,因为我要读书,听课,写作业还要跟他们三人玩。


我时常会在课堂上或自然地时候看一会武侠之类的书。沙沙对我看这种书最为反感。当我读那本忘记名字的书的时候,沙沙说,别看了,老师来了。我连忙藏了书认真的做数学题,好长时间后才发现上了当。我说,李爱妃,犯了欺君之罪是要杀头的,你不知道。她那时还会说你句讨厌。而当几年后的今天我和她在古塔边上看到一家酒店名字叫贵妃池的时候我想起了过去。沙沙去里面当贵妃吧,她却低着头说了一句让我难过的话,贵妃是谁都可以当的吗?那神情让人心痛又那么可怜。我知道高考失利让她很难过,我想找句合适的话来安慰她却无从开口,因为我比她更惨。


当我读那些杂志累了的时候抬头刚好看到成真正好也在看,于是我会把我的经验传给他。我说你手里拿支笔,于是他会把我的笔拿过去然后再把陈思的笔叼在嘴上继续看,但不出几分钟那本书就落在了班主任手里。


那时候我的玩伴都在后几排,我会在无聊时串过去陪他们贫一会,看着前边安静学习的陈思和沙沙我想他们少了我在那儿多嘴多舌地是否会感到寂寞。我会学游戏机里的声音,啊……嘟跟。接着两截粉笔冲她俩砸去。没有反应,当我再扬起手时正好撞上他们的目光。等我回去后陈思会拧着我的耳朵问下次还敢不敢?我疼的忙说不敢。随后她放下了手。我随着未落下的话音说,才怪呢。


陈思最后和我上了一所高中,一年后她去了北京,因为她有钱的老爸给她办了个北京户口,那样上大学就没有问题了,因为她成绩也很好。成真早早的就去当了兵,成了最可爱的人。在他走之前我千劝万劝不要去,很苦的,他坚决地说,不行,我一定要尝尝当兵的滋味。


不久就收到了成真从部队上写来的信,晨晨你千万不要来当兵,很苦的,我的腿都舯了。千万不要让我妈知道,家里有什么事就拖给你了。我从屋内往外看的时一个亲人也看不见。祝你梦想成真啊。信纸上还可以看进隐隐约约的看见泪痕。我看完信也哭了,后来想起来他的祝梦想成真是祝我梦想实现呢还是让我想着他呢。再后来成真寄回来几张照片,没了那长长的头发人却成熟多了。



当初那种傻傻的想法回到现实中才知道有太多的不可能。就算全世界只剩下了你一个人,风也会依旧吹。所以在我百感无聊时我也学会了在虚无缥缈的网络空间里寻找另一个自己。在那里有一个神话世界,可以在你想要去的任何地方游荡。当然还可以和你不认识的人吐吐郁闷。


星期天上午书兰跑过来高兴的说她下午要去上网了,王力早就在线等她了。打开视频就可以看到他了,我说我也去,当屏幕上出现王力时,远在西安的他成熟了许多。他发过信息来高物我说他把曾经在一起的人建了一个群。然后告诉了我密码。


在我的好友里出现了一个名叫无泪无痕的朋友,头像和资料显示他是男孩,一个很有才气的男孩子。聊过几次后我发现我俩很相似。有那么多的共同爱好。一次他问我在《倚天屠龙记》中最喜欢那个女孩子。我告诉他是小昭。很长的沉默之后他回过信息来说祝你幸福,然后就下了线。在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见不到他,半年后一天我正在无聊地看电影时他突然上了线。他告诉我他一直在欺骗我。我没回答而是直接问他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不上线。他说你打开视频然后我看到了美丽的陈思。


我明白了陈思不理我的原因了,开朗的她很象赵敏而沙沙很象小昭。也许陈思在考虑她的一生而我却在无形的世界里选择了沙沙。沙沙和我联系写的信我还都留着。她告诉我她喜欢这种古老的原始的交流方式。


在上海出现了一个写作大家郭敬明后我疯狂的迷上了他的那种伤感和忧郁的风格。我写信给沙沙告诉她我觉得她象《梦里花落知多少》中的林岚。她回信告诉我她不喜欢做林岚,因为她害怕在失去一切以后还要把伤痛留在心里而无法让别人知道。在读过《刻下来的幸福时光》之后我想我是否应该把自己的过去刻下来留个纪念,等到老了的时候有一些值得会议的东西。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沙沙,沙沙说算了吧,其实你早已经把那些宝贵的记忆刻在了你的心里了,你一生都不会忘记的,就算是你忘记了,还有我呢。


当我再次听到那些珍藏了十年的歌曲时我发现我对自己的那个梦想更加依赖。那些熟悉的旋律在今天让我比昨天更加激动。我问陈思,那一次是在春天的风里。思思,你说头发为什么会在风中飘起来呢?我呆呆的看着天。陈思摸了摸我的额头松了口气说,我还以为你发烧呢。有时候我会问自己我的幸福在哪里,当我认真的读完了《天亮说晚安》后我知道了幸福就在我的身边。


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安静地看书,安静地学习,直到高考。当再次和沙沙走在那个古塔下边的时候,我们已经走过了第二次高考。沙沙问我怎么样,我说太好了,终于结束了。


沙沙站在我身边和我再一次仰起头看着那古迹斑斑的塔铃时。我想这铃已伴了这塔两千多年,而我的梦想会不会伴我一生呢。我不自觉地把话说出了口,我听到了沙杀说我可以做你的梦。


我面对着沙沙看着眼前这个精致漂亮的女孩才发现原来梦就在我的面前,我对沙杀说,我的梦看来,真的不再遥远。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7-10-16
第十一章:无雪的冬季
当有一天真的出现一种情况,没有风吹过。当有一天不再会有飞鸟在天空里飞过。再也不会听到那有力的翅膀划过天空的声音。我会寂寞吗?其实纵然在这个世界里没有了黑夜和白天,只要那个人我的梦还在,我就不会寂寞,我会依然幸福,依然快乐。梦在眼前。






今年的冬天我没有看到下雪,我爱雪是因为它是白色的,是纯洁的,永远不变直到默默的化成泪水,没有人知道它的痛苦,但它依旧坚强,永不言败。


我是一个坏孩子,我是一个像其他年轻人一样喜欢幻想的孩子,我喜欢把自己当成一人孩子,因为我觉得自己还没有长大,而且我也不喜欢长大。长大了会去面对许多残酷的现实,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面对不喜欢的面孔还是强言欢笑,和自己一起长大,一起追逐想着未来的朋友也会离去。


我有一个网名叫纷飞,我还有一个笔名叫风尘,原来的意思是因为我过去喜欢飞在天空里的风和地上的尘土,但我有一天发现自己已经长大,虽然我不愿意接受,但一切已经去而不返,那风和尘已经不再属于我。于是我改了名字叫风尘,因为我要封住过去的点点滴滴,不在让那些一想起来的就会让我心痛的东西出现在我的回忆里。


有笔名是因为我喜欢写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叫自己纷飞是因为我喜欢看秋末时节那随风飘落的黄叶,自己站在纷飞的叶雨中,自己感觉就是那童话里的王子,然后就是初冬的雪铺盖了整个大地,洁白无暇。纯洁是因为每个人都喜欢才变得神圣,爱是由纯洁的友谊升华而来,更是付出后的收获。


一个男孩子纯洁的心就像是一片海洋,更是一片没有足迹的雪地。他的表面也会有风轻轻抚过,却永远也不会留下痕迹。我一直都在想,我会把自己的日子全部放进日记里,让他们陪我一路长大,变老,最后默默地死去,然后带进棺材里。


人总是寂寞的,寂寞中带着许多无奈和悲伤。风是漂泊的,因为他会感到寂寞。朦胧中总会感到生命缺少了一些让我难以忘掉和割舍的东西,但我想不起那是什么。是感情,回忆,过去,还是什么。总之失去的东西太多了,我也找不出到底是什么。


一个故事也只能写一种感受,一颗心也只能属于一个人。


车水马龙的街头总会有驻足而盼的人,但是没有人知道他们在等什么,离开多年的情人,失散多年的子女?总之,世界里有太多的故事。


三月里的柳絮是最美的,因为能够飞在那让人迷恋的风中,白白的柳絮就像是冬日里的雪。可是这一年的冬天却没有下雪,这一年纷飞的风中没有尘沙。因为他给不了他们承诺,他飞累了肯定要把他们放下。







我穿着黑色的风衣穿行在街里,我迎着风穿过了一片又一片的蓝天和忧郁。我穿过了秋季随风飘落的树叶。其实走到哪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牵着那个人一生一世地,穿过苦难和一路上的风风雨雨。穿过了风,穿过了雨,穿过了她的心,穿过了她的一生。



蓝天忧郁


总喜欢把一些想说的话写在一个个整齐的笔记本上,然后保存了一年又一年,积累下那些曾经使我忧伤的心痛。


总喜欢在夏天的夜里站在阳台上感受那轻风拂过全身的感觉,会使我本来就不平静的心里再次泛起一阵阵波澜。


总喜欢在晴朗的夜里躺在床上望着窗外点着星光的天空,我会觉得那天空也许是我的一生。


总喜欢戴着耳机听CD里面那种乱杂的架子鼓和刺耳的金属声音,因为那里面带着人生的真实。


总喜欢和自己交往的女孩子变得忧郁一点点,那样他们就会陪我多走一步漫长的人生路,那样也就会有时间陪我一起去看海,一起看蓝天,因为我和沙沙,露露他们总喜欢在无事可做的时候看蓝天,天蓝色代表忧郁。


总喜欢和那么几个人在一起玩,因为他们会把我当小弟弟一样看待,那样我会感觉到平静。侯晗告诉我他喜欢看蓝天,于是从认识的那一天,我俩就成了很好很好的朋友。



追风


其实风带动沙粒迷了每一个人的眼睛,那个人都会流泪。惟独我在风来的时候我迎着风很高兴很快乐。而当风卷着沙粒飞过去的时候,我却很伤心的哭了。只因为那阵风卷走了那个人,那个我最爱的一粒沙。


一粒沙在我眼中就是一粒世界上最珍贵的珍珠,那是我一生都会珍惜,一生都会去爱的。为了那一粒沙我甘愿去做那个贝壳,纵然被别人从沙滩上捡起抛进大海我也无怨无悔。


一个人的一生对于一颗星星来说只不过是一个瞬间,然而对于这个人来说却是如此漫长。因为那颗星星是他最爱的人,他只能看着他的幸福给了别人,他却什么也没有,他是那个自己痛苦的孤独人。


故事永远写的是作者自己的感受。当风雨再来的时候我依然不会停留,我永远都会去追那一粒属于我的沙粒。


开始


在这个城市里这条不太繁华的大街上,街边有一家冷饮店。我在很很很小的时候就喜欢妈妈带我来这里吃冰淇淋。



那一年夏天我五岁,我遇上了那个把硬币嘻哩哗啦掉了一地的女孩。我和她那在童年留下来的是一生都不会忘记的快乐,我和她吃完冰淇淋后的那个秋天在不同的城市上了学。但我记住了她的名字。我相信她一定不会忘记我的名字。


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童年的游戏开始了我这一生的故事,带来了悲也带来了喜。


其实每一本书每一个故事,都是讲的那个人自己,那个人就是作者。当柳絮飘飞的时候,命运又一次捉弄了谁。


我也许在骨子里就有一种不安分的因素,在那个紧要的关头我的心无法安静下来。


也许是梦


飘飘忽忽的高四生活已经走到了底线,又一年压抑的生活已经让我麻木。在离高考还有两周的时候在学校已经不再上课,全校组织自由复习。上午组织任课老师谈计划。


小雨在黑板上写下了 “青春 梦 飞翔”几个字。用红色的粉笔写下来的字给人一种实实在在的感觉却很好看。下边写了一行很小的字“欢迎各位老师光临指导”。小雨是一个不大漂亮却很开朗大方的女孩子。看到了她我就想起了三年前的陈思。


然而一年的同窗生活却无法躺我多接触那个勾起我回忆的同学,只记得她唱歌很好听。


我永远都是一个抬头看天低头沉思的孩子,因为我不喜欢长大,所以我永远都认为自己是一个孩子,我永远都生活在这一种忧郁中。也许这个原因使我很喜欢郭敬明,于是我买他的书,一本又一本,看了又看。


回忆


五年前,我读初三,陈思读初三,沙沙也读初三。那个时候只知道一天天的奔跑和读书。那个时候读书,陈思就坐在我前面,每天讨论题说闲话就像每天都会吃饭一样正常。


那一年我和陈思很努力很努力的学习却只上了一所普普通通的高中,而沙沙很平淡地学习却上了一中。高一结束的时候陈思还在我眼前晃动,高二一开学就再也没有见过她,后来我才知道她去了北京。


五年后的今天沙沙在一中一全校第一的成绩准备参加高考。陈思在北京准备参加她今生也许是唯一一次的高考的时候,而我却无奈地在二中拼命学习却不知道为什么不见长成绩。


思绪是我脑海中的蓝天,淡淡的蓝,注定了一个人一生都丢掉的特点,忧郁。


歌曲


痛苦留不住我的脚步,悲伤带不去我的幸福,我要和你,永远在一起,感受那人间的真情。


风沙吹不去我的真情,海浪卷不走我的诚意,我想对你,说我爱你,留住一生一世的情义。


流水冲不去我的思绪,漂泊丢不下我的风雨,我还在这里,等待着你,纵然走过今生我还爱你。


孤独改变不了我的心意,苦难漫不过我的心雨,来世今生,永远不变,纵然等你等到下辈子。


直到多年以后的今天,我拿出童年时的笔记本,想再写上一笔时,才发现一切已经过去,不会再有回忆,因为所有已经过去。


伤心是一支镇定剂,能让你静下心来好好的想一想过去,直至看着你离去。


当所有的一切烟消云散之时我仿佛做了一个梦。只听见低声的说着,但一切还没有完。就像一部电影播放到中场还要继续下去一样。当有一天,世界末日真的来临之时,不知道会是什么结局。不知道上帝会不会拯救他的儿女。


当有一天,我和我生命中那写最重要的人再在一起重聚时,我真的不知道我会不会掉下眼泪,因为我曾经那么的在意他们。当有一天我能得到我想要的,我会满足吗?


风吹在街道上,不要风起云涌,只要灿烂阳光,绿草青青。


穿过了时间


时间用一个书中的话来说叫岁月,也叫时光。我很喜欢时光这个词,因为我的网名就叫时光。我喜欢把自己封闭起来。因为那样很安静,尽管很寂寞。


人和人确实是不一样的,但是都是人。其实爱情有时候是要靠缘分的,有时候我不知道下一刻要发生什么,但是我知道你还有我每一个人都应该付出,因为以后的路还有很多。


不管怎么样,有写事情是一辈子都不会变的,过去的日子,我不会忘记,尤其是身边的人和事。经过了就是不会消失的。因为那些是事实存在的东西。一个人的选择是他自己的事情。其实一个简简单单的道理我也是过了很久才明白的。


珍惜是一个美好的话题,拥有过的东西不是说放弃就那么轻易能放弃的。我一直都在梦里生活,梦中的东西虽然不现实,但还能够给人向前方走下去的希望。可是现实中的生活就不是那么好过了。

现实中的东西是靠汗水一步步争取,一点一滴付出得来的。


还记得那个在我心中占据着百分百空间的女孩送给我的那首诗,《画展》我知道,凡是美丽的,总不肯,也不会为谁停留。所以我把我的痛苦和忧伤挂在墙上展览并且出售。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7-10-16
第十二章: 醉生梦死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就是能让人醉生梦死的酒,其实朦胧中的世界要比现实中的世界快乐许多,有人给我说过这个世界上有一种酒叫梦死酒。喝过这种酒的人可以记起来世今生,也可以忘记所有不想再记得东西我苦苦寻找,找寻了许多年却一无所获。


那一年,我面临着人生最大的挑战,每天的我都很晚之后才能很累很疲惫地躺在床上休息。然后两只眼睛呆呆地看着天花板或是透过阳台数着天上的星星一直到天亮,那是一种怎样绝望的痛苦啊!


我试过无数个方法之后依然睡不着,然后我绝望的想自杀,型号许多时候还有微微陪着我,也许感情真的是一副良药,但可惜它没有让我在绝望中睡觉的药效。然后我依旧在我自己的绝望中书我的星星。



当微微不在的时候我就会坐在电脑前想想过去,写一些东西。然后我想起海洋,王力等一大把的人来。他们都在一段时间中陪我度过了一段岁月。他们都在我生命中战局过很重要的地位。


许多年过去了,我们这一群人都过上了各自的生活,那一段举杯当歌的日子也不复存在,只有微微仍然陪在我的身边。微微以前是我的女朋友,现在是我的妻子。


我在网上找和我有相同命运的人,有一天一个叫飞扬的人给我说睡不着并不可怕,你还可以喝酒。可怕的是喝酒后的那种难过,那种愁闷。男人喝酒和女人喝酒是不一样的。男人在心烦的时候喝酒是一种自强。


自强是一种心境,是一种意念,是一个人在自己内心世界被任何人都打不败的影子。自强是一种坚持,是一种永不放弃,是一个人在绝望时站起来的力量源泉。自强是一个看得见,能感受到的无形宝贝,当一个人在外面奔波劳累,心力憔悴的时候给自己的安慰。


其实一个人是不怕自己有多辛苦。而是最怕风风雨雨中都是自己机一个人孤孤单单的走,摔倒了,连个搀扶的人都没有。怕无数个夜晚辛酸的时候,连个哭的地方都没有。


见强在刚创业的那段日子,无数个夜晚给我打过电话来,然后就哭,那个时候我还不明白,然后就安慰他,然后他默默的挂掉电话。后来我明白了,其实我的聆听就是对他最大的安慰和鼓励。我也学会了默默地听他哭,然后等他挂掉电话。


我没有可以对着哭的人,于是我学会了喝酒。每当我的心累了,没有勇气走下去的时候。我就会找个地方喝个够。一杯杯被我喝下去的酒,就是最好的倾诉对象,也是我最好的朋友。姚哲住在我的隔壁,微微不在家的时候,他会过来和我一起住。


在忧伤烦恼的时候,他会和我一起喝杯酒,说说话。在醉酒的朦胧中我学会了一笑而过。在失败和挫折面前,一笑而过是一种乐观自信,然后重整旗鼓是一种勇气。


在误解和仇恨面前,一笑而过是一种坦然宽容,然后保持本色是一种达观,


在仇恨和忧伤面前,一笑而过是一种平和释然。然后化解是一种境界。


那个时候我还是个中学生,我还没学会一笑而过,但是我知道了醉生梦死。回忆其实就是一阵风,岁月就是一场梦,梦醒了,什么都没有了。擦干了眼泪留下的只有痛。


走完了一生留下的是一把灰,欠下的是妻子一生的情。该做的永远都做不到,想做的永远都做不了。醉生梦死其实就是逃避现实。


梦终会醒,路还是要走。一个人的世界永远都有那么多的事情。喝了这杯酒,我就去睡觉。


再见


生命中的东西还没来得及多看一眼,就及匆匆的走了过去,虽然有那么多的舍不得,但却无能为力,只有对他们说一句,我的朋友们珍重吧!


那一年我和你走过了最艰苦的一年,那一年后我和你就各奔东西。




我给自己的文章起了一个又一个名字,但是到最后连我自己却都不知道用哪个名字好了。我觉得自己的生活就像是在梦里一样,我根本分不清什么时候是清醒而什么时候自己又在沉睡。但我想我会坚信一些生命中美好的东西。因为他们留下了回忆给我。


微微告诉我,所有最真的东西都是出现在梦结束的地方。沙沙告诉我,坚强是一个人无可奈何的表现。我知道非常非常的坚强也是脆弱的一种表现,我也知道我的世界,我的生命是一首唱不完的歌。


我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我走过了一个又一个的春夏秋冬,我经历了一群有一群的朋友,我走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城市,我换了一种又一种的生活方式,我却依旧记得你,永远都忘不掉。


我走在海边,我奔跑在沙滩,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的白云。我望了一次又一次的蓝天,我始终都无法想象暴雨到底为什么会冲刷你的眼泪。直到我在梦醒的时候看见你在我身边。


我以前只喜欢浅蓝,我后来也喜欢上深蓝,我再后来又喜欢上白云,我现在喜欢落花,就因为他们像我的梦一样凄美,惨淡。直到我亲手建造我自己的家园,我才知道原来自己本来就是一场梦。


我以前在校园中成长,我后来在路上游荡,我再后来来到象牙塔。我现在在各个城市间穿梭。我不为别的,我只为能有一个好的生活,我更为了有一个自己的家,我想要我的家中有温馨有快乐。


我小时候穿着妈妈做的衣服,很美,很快乐,我也很自豪。我长大一些就穿着写有什么什么学校的校服做一个让许多人羡慕的好学生。我想在穿着牛仔裤去和命运事业打拼,我很艰难我很幸福。


我喜欢月光因为它柔和,我喜欢阳光因为它带来成长,我喜欢夜色因为它带来宁静,我喜欢奔跑因为它给我带来健康。也许有一天我会厌倦,但是我决不放弃,因为他们是我追求的。


我看过燕飞,我听过鸟叫,我闻到蝉鸣,我嗅到花香。寺院的暮鼓晨钟,祥和的颂经声,山顶的迷雾,路边的野花和朦胧。我会到教堂敬拜天主基督,我会等到教堂的钟声,看见白鸽的飞翔,给我一片祥和的人生。


我走过路,我骑过单车,我一日又一日的穿行,我一天又一天的穿梭,穿过的是时光是岁月,是生命也是人生,走过的是喜怒哀乐艰难和韧性。我把所有的泪水自己咽下,我把笑脸带给亲人,因为他们是我的生命所在。


我一天一天的活着,却真的搞不明白到底为了什么。我经历了痛苦流泪和欢笑,我走过了分别,重逢和喜悦。我想有一天花儿会落,我却不知道花落会不会归根。有时候空气会宁静,有时也会吹来狂风。


我信奉上帝制造了人类,我也听过女娲早人的故事,我也听过盘古开天地的传说。中华大地经理了炎黄时代,留下了炎黄子孙,中国长城的远古留下了如今闻名世界的名胜。我想过一代又一代的伟人,登上长城望着天下茫茫的众生。


我有旅游的梦想,我想去了解埃及的金字塔,看看它究竟是不是史前文明。我想去希腊,听一听那传奇的神话。任何一个国度的天神都是能力的升华。我想自己有一天也能长上翅膀飞上蓝天。


一生一世的梦,一段一段的情,翻过一篇又一篇的文章。我流下的眼泪打湿了当年的信笺。我想了过去,我会议了一遍又一遍,直到天的尽头,我也会你追回。



春天的青尖叶荷和收获。深冬的严寒和瓦上的白霜,看着纷飞的柳絮,望着皑皑的落雪。心中的世界是一片灿烂。灿烂中有着心酸的往事。痛苦会随时间而减弱,尘封的往事却会在不经意间浮上心头。


在我的心里有一幅画面,白色的浪花映着无边的蓝天。女孩拉着男孩的手相约,二十年后会是什么样子。你的岁月我的歌,我俩的笑声编织成了一个伤心的故事。伤害只会给心留下伤口,流出鲜血,而欢笑则会成就生活。


天之涯,海之角,梦的世界,地的尽头,无声的小雨伴着深秋的风。飘零的故事随着浓浓的咖啡,走在街头只会给人无家可归的故事。


无声无息也无终,我在上中学的时候见过一句话。佛曰:前生500次的回眸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但是在我的词典中有一种信念叫坚持,只要不放弃,那么我相信有些自己喜欢的是会得到的。


我听说过改变这个词,我也知道改变的重要性,我知道其实爱本身就是一种亲情,就像风和雨本身是一家人一样,雨总会出现在风的尽头,爱总会出现在心的边缘。


我走过了城市的霓虹灯,我走过的山边的暮色,我走过了自己的行程,我走完了自己的人生。我想等我老得掉了牙的那一天我也可以为自己写一本书了吧,或者唱一首歌也行,歌曲中没有悲哀没有忧伤没有世俗的争执,只要有你有我就够了。


我知道什么叫忠什么叫义,我知道什么叫爱什么叫情。当历史的脚步真的走到灭世重生的那一天,你会在哪里,会在我身边吗?也许你是盘古族人,要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但是你应该放下。拿得起就要放得下,没有拿何来放。当你真正的放得下的那一天,你会发现,你很幸福,但是请你不要丢下我,请你带我走。


当我不再回头的时候,我抬头看了看天,还是那么蓝。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7-10-16
第十三章:随风传说
当世界的颜色都失去的时候,当一个人的生命走到尽头的时候,当爱永远都不会再回来的时候,当你不再回到我身边,永远都不会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对于感情来说,已经是世界末日。


我就是那北方的狼,有许多是会说我色狼,我默认。但是我不会虚伪,然后去讨别人的喜欢,我就是个这样的人,孤单的活着,孤单的寂寞着,不会特意的为谁去停留.不会为了谁去改变自己,就那么一个人默默的走自己的路。


不知道你的生活中是不是有一个女孩子,你很喜欢她,只想好好的照顾她,生怕她受一点点的委屈,你用尽了你的所有想让她生活的更开心一点点。


后来你发现你对她的这份感情原来只是爱,但你从来都不会有把她弄上床的想法,只想紧紧的抱一饱她,给她一点点的温暖。


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的环境,你的朋友有的是有钱子弟,有的是穷人,有的思想纯洁,快乐的生活,有的思想复杂,也有着复杂的人际关系.他们为了在这个肮脏的世界中生活,早早的把自己的肉体出卖,虽然很痛心,但是心中也只有无奈。


风会带来许多,同样它也会带走许多,就像一个神,一个永远都无法触摸的神话,让我觉得这个世界还有那么多的风风雨雨,当我走到那个我生活了许多年的房子面前,我的心里充满了内疚和悔恨,就算梦醒了,那又能怎么样啊?过去的终究已经过去,失去的也不会再回来。世界就是这个样子,生活更是让人没有办法。


家已经不再是我的家,我没有资格叫它是我的家,我只能说是我生活过的房子,也许这个样子我心里还能让自己有个理由站在它面前。


生命中的东西还没来得及多看一眼睛,就及匆匆的走了过去,虽然有那么多的舍不得,但却无能为力,只有对他们说一句,珍重吧,我的朋友们。同桌的那个女孩,那一年,我和你走过了最艰苦的一年,那一年之后,我和你个奔东西。


我给自己写的文章起了一个又一个的名字,但是到最后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用哪个名字好了。我觉得自己的生活就像是在梦里面一样,我根本就分不清楚什么时候是清醒而什么时候自己又在沉睡,但我想我会坚信一些生命中美好的东西,因为他们留下了回忆给我。


微微告诉我,所有最美的东西都是在梦结束的地方。沙沙告诉我,坚强是一个人无奈的表现。我知道非常非常的坚强也是脆弱的一种表现,我也知道我的世界我的生命是一首唱不完的歌。


那一天,我本来是想躺在床上好好的睡一觉。可是当我习惯性的戴上耳机,听到那熟悉的音乐的时候就再也睡不着了。以前总是听到许多人说失眠是多么多么的可怕,只不过是自己没有亲身经历过,就以为是那些人危言耸听而已。


可是直到自己那天晚上彻夜都睡不着的时候才明白了为什么失眠,那是一件多么令人害怕是事情。一个人就那样静静地躺在床上,望着阳台外的黑色的天空,看着夜空里的星星,想睡却睡不着,就像一个失败的人想去死却连自杀都做不到一样。其实做不到的又何止一样事情,自小时候我在许多事情上就是一个没有主见的人,包括穿衣和吃饭。妈妈给我买什么样子的衣服我就穿什么样子的,做什么饭我就吃什么,从来都不会挑三拣四。但有的时候我在一些自己选定的东西上却是从来都不会改变,不管是对还是错,都会走下去。



所以我在父母的眼中并不是一个好孩子,在老师眼中也不是一个好学生。


妈妈说我小时候就不喜欢和小朋友们玩,所以陪伴我成长的就是书和音乐两种东西。以前只能在家里听一台很老式的录音机。后来有了微型录音机,再后来妈妈给我买了一个CD机子,而现在我听的是MP4和电脑。


我做事情永远都违背着自己的意愿去做,也许是我能力达不到,也许这真的就是命运。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我最喜欢的是播音,而我现在学的却是计算机网络。我最喜欢的事情是写作,而我现在却没日没夜的上网。而我最担心的是以后自己偏要和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女人结婚。


当夜风透过窗户吹进屋里来的时候,我会变得更清醒。那些华丽的梦就会被吹得破灭,不会再来。我在显示中就一直在做一个梦,就像白日一样,不知所措的我站在原野中,我的周围是通向各个方向的路,无数的选择使我感到头晕目眩,却不知道自己应该走向什么地方。


龙软灵是我的一个网友,我对网友的名字一般情况下不会有什么挑剔,因为名字只不过是自己的一个代号,自己喜欢就可以了。第一次和她聊天是在群里,我的QQ号上加着许多群。记得那次无聊就在群里和许多网友骂着玩,她就说话了,告诉我不能在群里骂人。聊着聊着,就和她成了朋友。其实许多事情都是在不知不觉的顺其自然中进行的,她告诉我她叫李阳,我认识她的。


李阳是搞装潢设计的,她用电脑把一栋栋的房子给别人设计成家的样子,然后把人家给的钱存如自己的帐户。我以前总以为漂亮的房子就是家,后来我才知道漂亮的房子,自己喜欢的女人,一份感情,再加上两个人的责任才是一个家。


人在许多时候是会感觉到无助的,很无助的时候就会变的绝望,我没有很多的能力帮助我的朋友不再绝望,但是在朋友绝望或无助的时候我会给他们说一句话来安慰他们:“绝望的时候请看看蓝天。”天是蓝色的,浅蓝色的忧郁给人单纯的感觉。


我出生在中国的华北大地上,我的所有故事和所有生活都在那里开始。风就从那里把吹到了一个又一个你没有办法想象的世界。梦就从那里开始。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一个又一个快乐的故事,而我的却是一个怎么讲都讲不明白的神话,在那种灰蒙蒙的生活中我学会了忧郁学会了自己爱自己,给了自己以后有自信,有开心的生活。我让自己去喜欢一些悲伤的歌曲,或者去听一些喜庆的歌曲,就这样我把自己带进了边缘。我总是想着自己能有一天走遍所有我想去的地方,包括中国那些及其边缘的地方,像是么可可西里,或者是香格里拉。


香格里拉有中国天堂的美称,那里有能让你为之五体投的香河和让你感动的冲动。可可西里有中国最宝贵的藏羚羊,但是那里也有了许多罪恶和叫你无法想象的东西。其实真的想看看那种高空的空旷,想看看大草原上的那种风吹草地现牛羊的景色。




再后来长大点后,有了自己的目标,想象和期待着等有一天上了大学会是什么样子。然后我就开始做一个好孩子好学生,但是骨子里好象有那种叛逆叫许多老师都不喜欢。所以我在学校就又成了叛逆的学生,成了老师开班会或者是家长会的例子。但是好在我还是好好的学习。


在学校里我也有了许多很好很好的同学和许多很好很好的朋友,当在一起的时候没感觉到什么,就那么一天天的过来了,可是当分别后却发现了有一种悲伤的东西在我们之间萦绕。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7-10-16
第十四章:曾经身边重要的人
牛牛和妞妞是俩容易叫人弄混的名字。那还是在中学的时候,从初一到初三,考上了高中再到文理科分班我们一直在一起生活了六年。


牛牛家就在我们学校的初中部和高中部的中间。所以他每天上课都很方便,什么时候饿了在课间都能回家吃顿饭。牛牛走路都会踢着个小坷拉,像是一个永远都长不大的孩子,

每当无聊的时候都会上教学楼的房顶上去玩。


妞妞是一个非常非常可爱的小丫头,人长的漂亮再加上聪明可爱,所以招了许多人喜欢,更有许多男孩子喜欢她追她。我们三个人在一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牛牛家里比较穷,牛牛穿的就差点了。妞妞的爸爸是一个很有钱的老板,每个星期都会给妞妞很多的零花钱,妞妞很会打扮自己穿的当然也就很好了。我家一般,比许多人家都好但是要和妞妞家比就还有一段的差距。


有钱的男人没好的,其实这话不是没道理。妞妞告诉我她家以前生活不怎么好的时候,妞妞的爸爸和妈妈过的恩恩爱爱,但是从她八岁那年,她爸爸在外面的生意有了起色开始,家里的生活条件一天比一天好,但是她爸爸和她妈妈的感情也就越来越少,直到有一天终于没办法再继续生活下去,终于离了婚。妞妞谁都没跟,自己一个人生活在那所没人要的房子里面。


妞妞说当初我不明白为什么,只知道在妈妈走的那天大哭大闹,到现在才知道这种结果是必然的。为之付出什么都没办法改变。


就这样妞妞每天和我泡在一起,许多时候都会到我家去吃饭。有一次周末,妞妞非要我陪她出去玩,在外面我们自己烤肉吃。妞妞告诉我她其实很害怕自己一个人面对那所空空的发房子,就算房子在好那也不算家。就算她爸爸给她再多的钱她花着也不会开心。


说着这些话的时候,我清楚的看到了妞妞的眼里流下了泪水。我安慰她说别想那么多了,你不是还有我吗,我的家就是你的家,你什么时候想去都可以。我妈妈也很喜欢你。其实我妈妈也不只一次的给我说过喜欢妞妞。



妞妞抹了抹眼泪对我笑了一下说,你就不怕我每天都去你家去吃饭啊,我很能吃的。我说我不怕,但是干脆就吃一辈子得了。省得我妈妈喜欢你许多时候看不到你。妞妞脸一红说美去吧你。


妞妞有着很优异的学习成绩,班里的第一名就像是被她买下了一样。每次考试第一的名字都是她的,从那个时候我过的很好但是我总是觉得生命中缺少点什么一样。我苦苦的找寻,但是找不出是什么来,于是我就有了我自己的想法。想找点属于我的东西出来。


记得那次妞妞晚上去我家,我正在吃饭,妈妈看到妞妞非常的高兴,叫妞妞一起吃。妞妞的眼睛红红的,好象刚刚哭过一样。


我和妈妈一边安慰妞妞一边哄着她吃了点饭,后来妞妞高兴起来了,对妈妈说,阿姨,我要是你的女儿该多好啊!我真希望自己也有一个像臭子一样的家。妈妈说那你做我的女儿不得了,我就喜欢你。从那次后妞妞就成了妈妈没正式确认的干女儿。


那个时候的我成绩虽然赶不上妞妞,但是我的成绩也是在班里总是前几名,我和妞妞爬同一个桌子。每天除了上课,我准是和妞妞在说话,老师也不好说我俩,因为我们总用商量问题做借口。


那天晚上我和妞妞吃了饭之后我问她怎么了,她告诉我说她妈妈给她打电话来着,那么多年没妈妈的她猛然间受不了突然间的嘘寒问暖。我从小和妞妞一起长大。我从来没见过妞妞那么伤心过,所以我也觉得有点想哭。


其实要说我的真正的朋友并没有几个,除了妞妞不算外,飞扬是一个。我和飞扬是在一次意外中认识的。那次是在初中刚刚开始的时候,放学后我和妞妞回家,刚出校门妞妞就被几个学校外面的小流氓给看中了。挡着路不让妞妞走,我和他们几个就打起来了。但是我一个人怎么着也打不过人家好几个人的。飞扬这个时候正好经过帮我打走了那几个家伙。


我要谢他请他吃饭,他说不用,那几个人打过他,他这次是借我的帮忙给他自己报了仇了。我说你还挺真诚啊,他没说话就走了,但也就这样我们就认识了。妞妞还不服气的给我说这个人怎么这么没礼貌啊。我说算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性格。你不是也一样吗,那么多人追你,你不照样没回头看人家一眼吗?


记得第二次我和飞扬打交道是在路上,在我回家的路上的一家音像店旁边,飞扬拦住我问我有没有钱。我把我身上的所有钱都掏出来问他够不够,他问我和我就见过一次不怕我被他骗了啊,我笑了笑就拉着妞妞走了。


那次第二天飞扬把钱就还给了我,我说你花吧,我不着急。飞扬给我介绍了自己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小名叫老臭,大名叫二川,还有许多人叫我老二。


就那样我和飞扬就成了朋友,也就从飞扬身上我对朋友有了新的定义。朋友不一定每天非要在一起,有的人在一起呆了一辈子也不一定就是朋友,而有的人一生只见过几次面,打过几次交道也就成了很好的朋友,朋友最重要的就是在心里不是在表面。


春天的风总是一阵暖一阵冷的,吹的人的心情也跟着呼冷呼热的。我最喜欢的风景就是飘着柳絮和扬花的晴朗的春天。暖暖的阳光能照在身上。春天的阳光是最醉人的。夏天的雨总是说来就来,夏天的雨水也可以给人带来清爽的感觉。我最喜欢的的是秋天,当深秋到来的时候,那秋风扫落叶的风景叫我感到一阵阵伤感。


当我写到这的时候,妞妞不知道从哪儿冒了出来。给我说诶呀,大作家啊,不错啊。看到了妞妞我就接着写,我最喜欢冬天的雪花,但是有一个比雪花更叫我喜欢的那就是我的妞妞。


妞妞说你就讨厌去吧你,说着掏出来两张请柬问我去不去,我一看是飞扬生日晚会的邀请卡。我说我晕,一个狗屁孩子过生日至于吗,还印什么请柬。妞妞说,你到底去不去啊,就明天晚上了。我说着什么急啊,不是还有一天的时间的吗?


当第二天晚上到了新春大酒店的时候,我才发现什么叫真正的有钱人。妞妞说:“他老爸真有钱。”我说是呀。就为了给儿子过生日,他老爸摆了一百多桌子酒席。请的有许多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其余就是亲朋好友,再就是我们这样的人了。


记得那天晚上飞扬端着酒杯过来的时候,我拿出来了我和妞妞准备的生日礼物,一套正版的小虎队的CD专集和一个信封,信封里是几张红色的票子。那次飞扬朝我借钱就是为了买这张CD,可是我把我所有的钱都给他之后还是不够,以至于他到最后都没买成。这还是第二天他还钱给我的时候告诉我的。我想他这么喜欢这张盘,干脆就买给他当生日礼物得了。飞扬对我的信封看都没看,但是他接过那盒CD看起来很激动。然后他和我跟妞妞喝了酒就去别的桌子上了。


孩子们过生日经常请同学好友喝酒是经常的事,我去这种场面也很多。但是像飞扬这样惊动家中大人大摆宴席的我还真的是头一次见。


有的人对自己的朋友打了一辈子交道都没明白了朋友的概念,但是有的人找了一辈子的朋友都没找到一个知心的朋友。朋友有许多定义,许多概念。不同的人对朋友也有不同的理解。但是我真的说不清楚朋友到底是什么。就像风吹迷了你的眼睛然后再带给你清凉,那心里会怎么想一样。


当我和我的那群朋友经过了风风雨雨以后我想以后的路会好走点吧应该,可是当分离后才发现一个是那么的寂寞那么的孤单,在夜里一个人走在陌生的城市里,在陌生的街道上,只有冰冷的寒风,黑色的夜空与你为伴。那种凄凉的感觉真的叫你难受。当你含着泪水看天的时候,那种感觉就是一种绝望。


也许有一天等妞妞再回到我的身边的时候,那种感觉会是幸福吧。当那么多年的时光都化成一片云烟的时候才发觉梦真的醒过来了。


我永远都不会忘了那天小玉那天发给我的短消息。春有百花,秋望月,夏有凉风,冬听雪。心中若无烦恼事,便是人生好时节,愿一个人,晨有清逸,暮有闲悠,梦随心动,心随梦求,一切都好。


红红的太阳走在了沉没的西方,我的心也已经跟着你的梦,那一刻我的世界也已有了风。你微微的脸庞映出了我的心和对你的想象。当你的影子散去的时候,我的心就像是被抽空了一样,一阵阵的难过,一阵阵的痛苦。更像是非常开心非常重要的一天过去的时候,不想这一天过去,不想这一天重要的人离开,但太阳还是无情的沉落西方,带走了所有你不想失去的东西。只留下你自己一个人在那里发呆。


我是个爱钱的人,他们都说爱钱的人都很俗都不喜欢文化。可我发现我和别人不一样,是真的不一样。我这么一个爱钱的人是那么深深的爱着文字,爱着那一句句的话,自己总是一天天的写着自己的心声,每个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就坐在电脑前写。


我不但喜欢写我自己所谓的书,我还喜欢写歌,写诗。只要是文字我都会喜欢,但是我用笔写的字迹却很难看,我一次次的练习,想把字写的更好点,可都失败了。




寂寞风


当我离开了我的曾经,才发现那些过去已经成了梦。

梦中的我在哭泣,失落的人生。

在我拼命挣扎的时候,确实有过许多疲惫。

疲惫的我在梦想,何时能离开。

离开之后才发现,蓝色的天空已不再。

适合做梦的少年,只有星星还在眨着眼。

如今的我很寂寞,迎着风看天。

天空依旧是蓝色,星星也孤独。

低下头来我梦想何时能有自己的一片天。

在我曾经拼搏的地方,有我那一张张梦想。

曾经走过的时光,只剩下荒凉。

当我流泪的时刻,有过你抚伤。

那时真的很快乐,只是已晚了太多也太远。

失去以后才发现,行程太遥远。

寂寞空虚的人啊,夜里长思念过去留下的。

回忆是甜也是苦,谁也会留恋。

大地永远不会变,咫尺天涯缘。

风吹寂寞到海何日才能与你相见。


当我写好了这首歌拿给妞妞看的时候,妞妞问我,你寂寞吗,你不知道什么是寂寞。真正的孤独才能算是寂寞。像我自己这个样子的,永远没人疼,没人爱,没人关心我没人记得我。我听到这,心里像是被针刺一样的疼起来。我心里对自己说,妞妞,我以后再也不会让你一个孤单寂寞的活着了,就算全世界的人都不再要你了,我也不会离开你了,你愿意吗?一个寂寞的心就好象是一个人被黑色的风吹过一样,永远不会有人收留你。




寂寞就像是冬天里没有飞回南方的燕子,自己一个在寒冷的冬天发抖,没有睡觉的地方,没有可以吃的东西。有的只是寒冷的风往身上吹,没人能帮助自己,没有人能记得自己,有的只是别人嘲笑和幸灾乐祸的眼神。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07-10-16
第十五章:起起落落的生活
星期天下午返回学校的时候总会觉得很疲惫,自从上了高中以来,就一直觉得自己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没了快乐没了生活,每天就像是一个木头一样重复简单又复杂的生活。有时候根本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机械的过着自己和每个朋友很向往的生活。


从你上了高中的第一天起就会发现,中考已经离自己很远了许多过去的日子已经不会再存在,许多生活也会改变,那些曾经一起的同学和朋友有的已经开始离开自己了,真的不想改变,可这是必然。家里的爸爸妈妈想让自己的孩子快点长大,上高中,上大学,然后结婚生孩子有自己的一个家。


到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我真的不想就这么长大,我还有许多事情没做,然后就长大了,长大了就再也没机会做了。在这个全市都有了名的学校里,我发现了有许多各种各样的人,都是我以前没见过的。


我也看到了有我初中的同学,很多认识的都在这个学校里。一说起初中同学,我就想起了妞妞,妞妞和我在一个班里。我庆幸我还能和妞妞在一起生活,最起码现在还没分开。同时我也为妞妞庆幸,她还能和我在一起,那样她就不会觉得那么孤单,最起码她难过的时候我可以哄她开心。


每个人在这里生活都有了自己的一个梦,想要的的和以后要走的路。我问妞妞想要什么样子的生活,妞妞说只要以后有自己想要的家,能有一个温暖的地方,不要在一个人再冷冷清清的生活,一个人回到家,家里没一个人。妞妞说话的语气中没有带着一点点的感情,没有一点点的伤心和难过,她越是这个样子就叫我越难安心。就像在一个本来应该下雨的季节却下了一场大雪让你会觉得这个世界是不是不再属于自己。


我是个深爱着文字的人,所以我一有时间我就会写点东西,写了虽然没什么用,不会有人给我出版不会有人给我钱,但是我写了心里想说的那写话我就会感觉到快乐觉得生活中的色彩变的亮丽起来。


我是个爱着生活的人,每天的感觉就像是一个找到生活目标的人,觉得自己做什么都很有意义。生活//当风吹起的时候//我还在床上做梦//当所有一切变成曾经//我还沉睡在幻想中//当生活变得平淡//我已不再像从前//痛苦和平淡的滋味//你选择哪一种//痛苦是过去,虽然很难过//但是苦中可以有欢乐//平淡是现在//虽然很自由//心中却是难抑的空虚//难道生活就是所有这一切//没有一天的欢乐//我还有什么话可说//难道你就不觉得//你的离开我的走//我已经无选择//天空变得灰蒙蒙//心中变得空洞洞//山上吹来一阵风//人也不会再轻松//已经不会像从前//沐浴在随心的快乐中//我来到南方这个不会下雪的城市里//生活已经消沉了我意志//我离开我那个四季交替的地方//离开了我的回忆//离开了我曾经的所有//让过去的一切随风而去。


然而我的生命和所有的一切,包括人生观都在这个所谓的重点高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在班上有了自己的朋友。包括小亮,雷子,海洋,老杨他们。


水也倒流


当我还在很小的时候就很喜欢看着村里那条小河里的流水,每每到了春末夏初的时候,小河里就会开许多的荷花,红红的一片,整条河穿过,红红的荷花也红遍了整个村子。外婆在我小时候告诉我,人是往高处走,水是往低处流的,很小的时候就听过这句话,但是道理却在很久很久以后才明白。


再长点后我就又开始怀疑外婆的话了,难道谁就只会顺流走吗,我觉得水也应该有倒流的时候才对。这个世界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样子,和每个人想象中和期待中的都不一样。


中午的时候佩佩给我打电话,说他晚上我们都去他家玩,我说什么事情啊,他说没什么,到时候来就是了。晚上我和妞妞去了的时候才发现一屋子的人都在,有我很好的朋友,也有许多不认识的人。大家都在那吵吵闹闹的等着主题是什么。


记得那天晚上佩佩他老爸老妈走出来说,孩子们,你们都是佩佩的好朋友和好同学,但是佩佩以后也许就不能再和你一起了。屋里安静下来了,每个人都不说话了,每个人都在等着听佩佩为什么不能和我们继续在一起了。但是谁都没说什么,只是大家在一起喝酒,后来当每个人都在难过中喝的醉了的时候,佩佩才说话。你们每个都是我的好朋友好哥们,我没什么,只是订婚了,以后估计不会有多少时间和你们一起去上课去外面玩了。


原来佩佩的老爸为了使自己的事业更加稳若金汤,佩佩的老爸是一家大公司的老板,是很有能力的一个人,一个人白手起家,给自己打下了这么大的事业,有了自己的公司。可他也在成长中成熟起来,发现了这个世界上许多的事情并不是只靠能力就能得来的。于是他也就学习封建社会的皇帝玩了联姻这一招,让自己的儿子和与自己事业往来最密切的老板的独生女儿定上了亲事,还决定两年后结婚。这两年佩佩要到未来岳父的总公司去接受培训,高中不需要读完,就直接去美国学习。


就这样我们的生活中又有一个朋友离开了,无影无踪的消失掉了。这个时候的我们已经是高二的学生了,在我们的生活中已经少了许多以前必须有的活动。我们不再听歌,不再看电视,不再整夜整夜的上网。周末的时候不再出去吃烧烤。每天都会坐在教室里老老实实的听老师讲课,然后吃饭上自习,睡觉,过着那种枯燥无味的三点一线的日子。有的时候我会想起佩佩来,也许他那种选择是一种解脱吧,最起码不会再像我们这样为了未来担心。


好在我无聊的时候还有妞妞可以和我聊聊天,陪我说说话,安慰安慰我。飞扬有的时候也会过来找我,与我和妞妞出去吃顿饭什么的。这多多少少的为我的生活中加了点插曲,让我觉得还不至于绝望,我的身边至少还有朋友陪着我。


那段日子里我不知道生活的目的到底是什么,难道就是为了读大学,可是我真的不明白读大学是为了什么。人不怕别的,就怕自己辛辛苦苦的忙活半天却不知道自己做这么多是为什么或者是为了谁。





记得大二那年的秋天,一个阳光明媚,太阳晒在身上温暖的叫人懒洋洋的上午,是第三节课,我们上体育,许多人都去玩球或者聊天。我和妞妞坐在操场上的小河旁说话,妞妞问我以后要是找女朋友找什么样子的。我说什么叫要是找啊,肯定找啊,我又不是和尚。接着我又说,其实我也用不着找了,没等我说完,妞妞就说,要不你就别找了,我怎么样啊,我揽住妞妞说,你很好啊,只是我不知道能不能以后给你幸福。我对我珍惜的人总是没自信把她留在自己身边。


妞妞眼睛红红的靠在了我的身上,对我说,我们认识了这么多年,世界上没人能给我幸福,但是你给我什么样的日子我都会觉得快乐,不会觉得孤单,这就够了,这就是我最想要的,最起码我知道有个人会真正的关心我,不管他在哪里,在什么地方,变成什么样子的人。我对妞妞说你能给我这么多的评价,我真的很高兴,从认识到现在最起码我没白和你一起走过那么那么多的事情。你的一辈子,从今天开始我收下了。说完我亲了下妞妞。我仔细的看了看妞妞,妞妞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毛毛躁躁的小丫头,现在已经是一个打扮成熟稳重的女孩子了。有着优美的曲线和身材。是许多男孩子心中的公主。


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们许多都已经有了大人的思想,并且许多谈着恋爱的都已经做了大人们才做的事情。有的时候我也想这个事情,但只是想想,我梦中最适合和我做这个事情的当然是妞妞,但我从来没对任何人讲过。这种事情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心知肚明,但是有的人真的是比较封建或者说很爱自己很珍惜第一次,没去做。有的人纯粹就是装纯洁,然后等对方来做,可是偏偏对方却害怕,没能行动,使两个人失去了爱情中最重要的事情。


我和妞妞不一样了,在以前我们没说明白在一起以前就说过这个话题,记得当时我问妞妞要是以后做要和什么样子的男人做。妞妞先说不知道,后来告诉我说不管那个人长的怎么样或者是个什么样子的人,最起码要是爱他的,然后也是她爱的,自己心甘情愿的,然后把自己给了他才不会后悔。


妞妞问我想要的女孩子是什么样子的,我说像你这样就最好了,说句不礼貌的话,要是你愿意给我,我最想收下了。妞妞当时脸一红,讨厌吧你就,没一句正经的。我说你还是给我害羞。其实你纯洁,单纯,爱情观正确,不光是我,没有男孩子不想要你的,最重要的一点是你脸蛋漂亮身材好。妞妞脸红红的打了我一下,说你怎么越说越没边啊?


当我和妞妞确立了恋爱关系后,我问妞妞,什么时候做我的女人。那天放学后,我和妞妞回家。我故意对妞妞说,妞妞,今天中午我在外面吃饭,我看家咱们班冯月和刘竟做那个了。在饭馆的包间里,玻璃破了一点,我听到了声音,过去一望正好看到。小胖他们也都看来着,不信问他们去你。


妞妞问我给我说这个做什么啊,脸红红的,我心里想毕竟是女孩子,而且还是干净纯洁的女孩子,脸红很正常。我说妞妞,恩,我们都不小了,而且我们确立了关系,我也不是什么君子,以前你就是我心里最想要的那个女孩子,你是不是该给我了。妞妞站住看了我一眼说,想什么呢你,自己回家美去吧,脸通红的自己一个人往前走了。


晚上我收到妞妞的短信说,老二,我是你的,既然我和你走到一起我就是你的,跟你做爱我不吃亏,我也很想给你,但是我真的就是有点害怕,你要是真的想要我随时都可以把自己交给你。我给妞妞打了个电话告诉她,妞妞,你别误解我,我确实很想要你,但是要等你主动交给我的时候,我爱你就不会强迫你,都这么大了看到别人做爱肯定会忍不住了。过会就好了。


其实我和小胖每天中午在学校外面的饭馆吃饭,在那包间中看到了很多做爱的情侣。小胖每次都会很兴奋,非要看人家做完,我对小胖说拉倒吧,虽然现在做这个很正常,但是我们毕竟还不是完全有资格做的。毕竟我们只是高中生。


飞扬在深秋的一天中午找到了我和妞妞,告诉我说中午要和我跟妞妞一起吃顿饭。我说没问题,中午见。中午我和妞妞坐在飞扬定的房间中吃饭的时候,飞扬打开了一箱啤酒说喝点吧,我不知道飞扬为什么要和我们俩喝酒,平常他是没这么多时间的。我感觉到飞扬要有什么话或是什么事要做。


当喝了几瓶的时候,飞扬借着酒劲对妞妞说,妞妞,我喜欢你,我想你做我的女朋友,行吗?我和妞妞都吃了一惊,飞扬身边不缺女孩子,什么社会阶层的都有,他要给妞妞表白我真的不习惯。毕竟我和妞妞都把他当一个朋友,对与一个自己没考虑过只是当朋友的人给自己表白,对自己和自己的男朋友都是一个以外,都很难接受的,当然也不知道怎么回答。所以妞妞和我都愣在了那不知道说什么好。半天我想只有告诉飞扬一句叫他绝望的话,飞扬,对不起,妞妞和我做过了,她现在以后将来永远都是我的女人了,你是我们俩共同的朋友。飞扬也吃惊很大的望着妞妞,妞妞傻傻的配合我点了点头。飞扬嘴里嘟囔着,摇着头走了出去。显然他是真的爱上了妞妞,自己最喜欢的女人告诉自己和另一个男人上了床,谁都受不了的。


晚上我来到了妞妞住的那所大房子里,妞妞很以外的看了看我。我进了房间对妞妞说,我今天晚上是要你来了,你要是不愿意可以告诉我不爱我要和我分手也行,要不今天晚上我就要定你了。妞妞吃惊的说你怎么能这样对我啊,我说你是我女朋友,这样对你很正常,我不想有人威胁我和你的关系,我要你给我确定的答复你是我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你给了我,这样我能确定你不再离开我。


说完我抱住了妞妞,心厉害的跳着,毕竟怀里是自己最爱的女孩子,我亲了亲妞妞看着她是那么的娇弱可怜,但为了自己一辈子的女人,对不起她一次吧,也许对她也有好处,因为自己可以确定永远不抛弃她,当我爬在妞妞身上的时候,妞妞可怜的对我说不要插进去好吗?我什么都没说做了我想好的事情。事后我看着妞妞手还因为刚才的紧张和痛苦抓着床单,觉得很对不起她,我把她抱在了怀里说,妞妞,早晚都会有这一天的,我自私了一次,就这一次好吗,没人在感情上不自私,最起码我可以保证我不会离开你。妞妞流着泪对我说,没什么,我不后悔,我也是愿意的,最起码给了我爱的那个人。


那天晚上我就那么和妞妞睡了一个晚上。都你把自己爱的人变成了女人后,你就会发现每天晚上,每时每刻都在为她着想。有时候老妈也会问我这几天怎么妞妞不来了。没人的时候妈还会对我说,你以后要能把妞妞娶回来就不错了。我有时候真的想告诉老妈,我和妞妞都做成夫妻了。


那天晚上妞妞躺在我身边的情景我想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还有她身下的那一小片红,那点血是她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她却给了我。也许这是我们俩爱情中的边缘世界吧,没人能想的出来妞妞这么纯洁的女孩子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的,虽然妞妞在我的心里永远都是那个妞妞,一辈子都不会变。但对于别人尤其是喜欢她追她的男孩子来说,这是一个天雷,她不再是处女,许多人都会改变对她的看法。后来妞妞告诉我她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她,反正不会和别人上床更不会喜欢别人。我点了点头。


其实在许多大人的心中是接受不了像我和妞妞这种事情的,但是我们毕竟都不是小孩子了。许多事情要做终究是要做的,内心的一样东西是没办法和能力去抵制的。大人们都拿以前的眼光去看事情,他们那个年代确实是比较封建,吃的不好发育也慢,所以对这种事情的需求就来的比较迟。可现在的我们吃的好,发育的比较早,人大了也就有了这种需求了。


家里的大人也知道孩子们成天在想什么,所以孩子的生活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边缘式的生活和做法。他们永远不会了解自己的孩子想要什么和为什么做一些他们不能接受的事情。当然也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做了什么。


我们班就有一个女孩子叫力敏,老实的很每天的全部重点就是放在学习上,真的是出了学习什么都不知道。她和妞妞是一个宿舍的,妞妞告诉我给她开个玩笑她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谁都不知道她的世界里究竟是什么东西主宰着她的命运。


田子其实就是个垃圾,我和我的每个朋友都知道,中学生活中的人们都是处在半大人半孩子之间。所以有时候的事情还是要靠打架或者什么方式来解决的。就像我们读小学的时候比我们大点的孩子都爱看香港古惑仔,那几个片子整整影响了一代人。许多孩子都模仿电影中的老大,打架喝酒。许多人进过监狱和少管所。


马宁是我们学校那一片都知道的一个女孩子,他的名气是因为她和许多男孩子睡过觉做过爱。马宁人长的很漂亮,真的很漂亮,我知道其实许多人都喜欢她,虽然知道她有许多的不检点。其实她的许多事情我都是从别人的口里听说的。我的一个哥们叫海洋,在刚上高一的时候我们在一个班里读书,海洋告诉我他喜欢不正经的女孩子。我说你是不是浪的啊。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喜欢上了马宁。


然后的一段日子里海洋追上了马宁,我们班上有一个外地的学生叫成雄。成雄是靠关系来我们这上学的,人长的很精神,家里很有钱。他基本上就是在学校混日子,根本不会学习一下,每天也是去和别人聊谁漂亮,谁人品怎么样。却不知道别人也在说他。


那一年海洋和马宁过的很幸福,有时候海洋会去马宁的家里吃饭,因为马宁家里时常每人,马宁做了饭他们俩人吃了就接着就回学校,那一年的海洋很认真的去学习,成绩也是班里的前几名。


我们的班主任是一个瘸子,姓封,为人很是垃圾,一开始我真的很尊重他的。因为有人在我来到他的班上的时候告诉我他是一个资格很老水平很好的老教师,于是我就很尊敬的去听他的课做他的学生。可是后来我才发现不管这个人是做什么的,不管你怎么对待他,他要是垃圾,就不可能做出好事情来。于是全班的学生都叫他封大拐,包括他的侄子,一样能知道他的侄子也很傻了。


后来上了高二,我和海洋还在一个班上,马宁分到了隔壁班。一次我们去外买面吃饭,小胖跑过来说隔壁屋有人在做爱。我和海洋看到了正在做爱的马宁和成雄。海洋流了眼泪,问我,老二,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办。我说,能怎么办啊,你们没什么啊,她不珍惜就算了,不是你的错你用不着做什么的,就算真的做了什么,不是你的还不是你的,永远都留不住的。就像是夕阳西下的时候你再做什么天也还是要黑的。婊子就是婊子,你给他立了贞洁牌坊她也成不了贞洁烈妇。


我把这个事情告诉了妞妞,那个时候妞妞还没和我做那个。妞妞说,现在的人啊,我接受不了了是。怎么都自己看的那么轻啊。妞妞凑到我耳朵边上问我海洋那个过马宁吗?我说哪个啊,听不明白你在说什么。妞妞掐了我下说你就讨厌吧,问你正经的呢。我说你为什么这么问啊。妞妞说他要是得到过也许恨的更多。我说我还真的不知道他们俩有没有做过。知道很久后海洋才给我说,成雄要的只不过是我草的不草的女人,他得意个屁啊。


有时候人总是生活在自己不想生活的环境中。就像我和妞妞在一种边缘的世界里过着日子,最终也被世态和自己的情欲操纵,做了一些为时过早的事情。但好在我还能把持自己的感情为以后想上一点。就像我确定了自己下了雨肯定能见到彩虹一样。
永远不是一种距离,而是一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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