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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灵言情小说《最毒男人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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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08-17
生气的猫儿们 狸狸


  好几个星期之前,就常听老佛爷说有朋友想要送她小猫,不过每次都只听闻风声而不见猫影,小狸一直都认为应该是人家讲讲的吧!不然狸家已经有三只超级大肥猫了,每只猫的地位都比人还要高,再多养几只小恶魔,恐怕人都没地方睡觉了,因为阿母的床上还有给猫睡的专用宝座哩!

  但某天,小狸下班后,因为隔天休假,所以下班后回自己的小套房整理了一下东西后就直奔阿母家,一进家门就发现气氛有点儿怪,可是小狸看到FIFI时的喜悦情绪把一切疑问都盖过了,冲过去想抱FIFI,可是她不知怎地转身就跑,小狸只好跟在后面追,一追就追到了QQ他们房里,后面隐约还听到不知道谁和谁在喊,“小心一点、小心一点……”

  小心啥?

  结果一跑进房里的FIFI突然性情大变,开始凶了起来,小狸差点被吓到,还想说只是抱一下有必要这么恰吗?

  再仔细一看,原来FIFI凶的对象是嘟嘟手上抱的一只超级迷你的黑白色小猫咪,只见那只小猫咪一见到FIFI和我冲了进来,就赶快躲了起来,而FIFI伸出獠牙示威了一阵之后就又跑出去,小狸顿时明了,难怪一回家都看不到那几只猫,原来是因为有外来入侵者,所以都生闷气躲到“楼上”(柜子上)去了!

  哈哈,后来边抱著小小猫的小狸一边听阿母述说,那小猫咪一落地,那三个宝贝蛋全都跑得不见猫影,据说每个都在闹脾气,就连它们最喜欢吃的罐头也不屑一顾,芝麻更是倔强,说不下来就是不下来,亏阿爸还拿罐头特地爬椅子站上去故意给它闻啊闻的……还是不肯下来!

  还有,橘子平常总是躺在沙发上和阿爸一起看电视的,从小猫来了之后,也是一直待在楼上不肯下来,不过它比较抵挡不了罐头的诱惑,只是一吃完就又躲到楼上闷去也,反正每只猫都在闹别扭就是了。

  FIFI虽然不会一直躲在“楼上”,可是也是隐居在阿母房里都不太肯出来,偶尔出来吃个东西、逛个街、喝个水而已,只要一看到小猫就马上“面目全非”,开始龇牙咧嘴起来,而且碰一下都立刻“吼”到我们赶快缩回手,小狸想像平常那样抱她时,她也马上转身就溜到天涯海角。

  后来小狸又回自己家里拿相机想要拍“小小猫在狸家的第一天”,再回阿母家时,笨妹的注意力又从电视剧转到小猫身上,在阿苇房里一边龇牙咧嘴地吵说都轮不到她抱猫(明明就抱了很久),一边对小猫咪又亲又抱的。

  真是讨厌,滚!

  一脚把笨妹踢到天涯海角去,都抱了一整天了,该轮到我帮猫咪拍沙龙照了吧!

  “对了,阿母,小小猫要叫什么名字?”

  “再说。”

  “‘载梭’?这什么怪名啊?”

  “我还太空梭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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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7-08-17
序曲

  “什么?你你你……你这小子竟敢叫兰舟用那种荒唐的方法娶老婆?”

  “没错,正是本人我出的好主意,如何,点子不错吧?”

  “……小六,替我挖出这不肖子的心来!”

  “等等、等等,爹,我又哪里错了,居然要下狠心挖出您独生儿子的心,就不怕独孤氏的老祖宗们劈雷下来打死你吗?”

  “我已经有一个孙女、两个孙子了,独生子?哼,哪边凉快哪边待著去吧!”

  “喂,太现实了吧,老爹,我又不是种马,更不是猪公!”

  “老子就爱当你是种马、当你是猪公,你又能如何?小六,动手!”

  “慢!慢!慢!六叔,您动作稍微慢点儿也不会有人抱怨嘛,来来来,您先请上座,喏,道地的雨前毛尖,保证香郁味醇,请品尝!”

  “笨小子,以为随便奉上一杯茶,你六叔就不会动手了吗?”

  “会,当然会,只要老爹您一声令下,六叔不动手才怪!不过,我说老爹啊,就算您真要儿子我这条可怜的小命,也别让我死得不明不白的嘛!”

  “要明白?好,我先来问你,兰舟的性子你可清楚?”

  “哪能不清楚,从他抽中签成为我二弟那天起,呃,大约是我八岁、他四岁时吧,我们就睡同一张床啦,我这个大哥还得喂他吃饭、替他洗澡呢!”

  “那你应该比谁都了解,虽然表面上他总是冷冷淡淡的……”

  “何止冷淡,爹,您也未免太轻描淡写了,别人不知道,我可清楚得很,兰舟啊,他才狠著呢,别说惹毛了他,只要一字半句听得不顺耳,他就可以闷不吭声地毒翻一整个城子人,男女老少、襁褓小娃儿,外加猫猫狗狗、鸡鸭猪牛、耗子蚂蚁全都包了,一下子清洁溜溜,半口活气都不剩!”

  “呃,确实……”

  “对吧、对吧,我说得没错吧?几十人、上百人、上千人、上万人、十万人、百万人,随你说个数吧,他都可以眼也不眨一下的给你干掉,老实说,咱们七个里头就属他最冷酷了,人家说最毒妇人心,我说他才是最毒男人心!”

  “你说得是没错,不过那也只是对外人,其实他……”

  “唉、唉,我知道、我知道,别看他对外人冷酷到不行,比阎罗更阎罗,其实他骨子里可是个最重亲情、最恋家的人,能不出门他就不出门,万不得已非得出门不可,刚跨出大门一步就想回家了。真是见鬼了,明明是个最毒男人心的家伙,偏又像是裹三寸金莲的娘儿们似的!”

  “这个……的确是有点像娘儿们!”

  “哼哼哼,我就说吧!”

  “闭嘴!总之,以他的性子,他最容易受人唆使,因为……”

  “这我也知道,因为重亲情嘛,所以他最珍惜家人,对家人总是照顾得无微不至,那样体贴、那样关怀,简直无人可比,保证是天下第一名!还有啊,只要是咱们家的人讲的话,管他是男或女、是老或少、是对或错、是善或恶,他全盘接收,没一句不听的,连六叔和七叔那两个最小的萝卜头没事老怂恿他去厨房偷鸡腿、偷玫瑰糕,他都乖乖听话去偷了……”

  “咦咦咦?原来厨房里老掉吃的是他偷的?!”

  “就是他!真是的,那家伙不但像娘儿们,而且比三岁小娃娃更好拐,哪天谁开玩笑叫他去死,保证他连屁也不放一声就当场死给我们看,真他妈的呆呀!”

  “他妈的?”

  “不不不,是他娘的!”

  “……”

  “你娘的?”

  “……”

  “爹,我觉得眼下这会儿您还是不要笑比较好,看上去很恐怖呢!还有六叔您也是,再笑茶水都要被您抖光啦!别忘了老怂恿兰舟上厨房去偷鸡腿甜食的,六叔您那个小老么也有份喔!”

  “够了,你这小子,别再顾左右而言他,给我回到正题上来!”

  “明明是老爹您先……”

  “小六,动……”

  “好好好,回来了,回来了嘛!不过……刚刚我们说到哪儿啦?”

  “哼,你以为说不记得就可以混过去了吗?没那么简单,你忘了我可没忘,刚刚我说了,兰舟最容易受自己人唆使,你说你知道,那么你可曾想过,兰舟既是那种性子,倘若不幸讨错了老婆,坏心眼唆使他去做一些不好的事,结果会如何?”

  “啊,这个嘛……咳咳,这么说起来,老爹担心的也没错啦……”

  “终于承认你错了?很好,小六,动手!”

  “且慢,六叔,请再坐回去,您的雨前虽然抖掉了不少,但起码还剩下一半没喝,我的话也还没讲完呢!”

  “说!”

  “爹,我在跟六叔说话呢!”

  “小六……”

  “是是是,我说、我说!唉,真是世态炎凉,这会儿连说话的自由都没有了!我说……说什么?啊啊,对了,爹您顾虑的确实有道理,但如果不用那种法子找老婆,爹,您以为兰舟真讨得到老婆吗?”

  “……”

  “天知道兰舟为何会那么讨厌女人,我问过他好几回了,他死都不肯说,问他是不是喜欢男人,他也没回答,不过看他的脸色,倘若我不是他大哥,他早就毒死我一千次了,害我不敢再开口问第二回,这么一来,我想开导他也没个方向,换句话说,靠他自己肯定是娶不到老婆的,难道真要让他一辈子回不了家吗?”

  “……”

  “其实依兰舟那种性子,本就不该让他自个儿出去找老婆,偏二叔想说我的老婆是自个儿找的,如果不让兰舟自个儿找就不公平,姑且不论二叔的想法对不对,他舍得赶兰舟出门,身为大哥的我可舍不得任由弟弟在外头流浪一辈子,毕竟我也替他包过尿布,虽然包得不太好,转个眼就散了,结果拉了我一身黄金……”

  “……”

  “你们笑什么?我又不是在说笑话,那都是可歌可泣的历史耶!总之,我疼他嘛,自然要帮他想个主意找老婆,请问我到底哪里错了?话再说回来,就算兰舟真娶错了老婆,其实也没什么好担心的,这您也应该很清楚,要让兰舟视为自己人可不容易。瞧,他打小在村子里长大,但村子里可有谁被他看作是自己人了?”

  “……”

  “对,一个也没有,光听他说话声音就知道了,对他而言,除了咱们自己家的人,其他全都是外人,就连我老婆,如果不是她生下了我的孩子,兰舟也不会把她看作是自己人。您以为他娶了老婆就会把她当作自己人吗?”

  “……”

  “没错,他不会。像他那种超级恋家的人,能够回家来时一定会跑得跟飞一样飙回来,但我保证他就是成了亲也不会回来,因为他不想把‘外人’带回家里来。要我说实话,我还真担心他就是娶了老婆,恐怕也会一辈子混在外头流浪到死,因为啊,想要让他认同是自己人真的很难、很难,三、五年不奇怪,十年、二十年也很正常,三、四十年更有可能……”

  “但若是他们有了孩子……”

  “问题是,他会跟他老婆上床吗?”

  “……”

  “嗯嗯,就这么一回事,既不把他老婆看作是自己人,他就不会跟她上床,不上床又打哪儿来的孩子?搞不好到死了他都还是个最新鲜的老处男呢,我想这或许才是二叔要让他自个儿去找老婆的主要原因吧,就算二叔替他娶了媳妇儿,他要不跟人家上床,那有个屁用!”

  “……”

  “更何况,如同爹您曾说过的,娶老婆要靠缘分,或许兰舟跟我一样,就是得那么做才碰得上缘分,虽然那种方式的确是离谱了一点,但我娶到了一个最好的老婆,或许他也能够娶到一个最适合他的老婆也说不定。再说……”

  “如何?”

  “虽然兰舟人品不凡,但那小子吝啬、小气到了极点,明明身上揣著几万两银票,偏就舍不得花半文钱,半颗馒头度一餐,夜里睡林子、睡破庙,就是舍不得花半文钱去住客栈,衣服鞋袜缝缝补补起码可以穿上三十年,怎么看都像是穷得三餐不继的落魄秀才,搞不好明儿个就要改行去当要饭的,那可比庄稼人更不可靠……”

  “就算饿死了,他也不会要人家的施舍!”

  “唉唉唉,我只是打个比方嘛!总之,像他那种穷不拉叽的模样,谁敢把女儿嫁给他?又有哪位姑娘小姐愿意嫁给他?”

  “说不定有人为求他施医救人,愿意把女儿嫁给他呢!”

  “他根本不认为自己是大夫,连药箱都换成了书箧,谁知道他会医人?总之,即便教他方法了,但要等到那种机会怕也不容易,大约只比太阳从西边出来多了一点点可能性而已,所以说,就让他去碰他的缘分吧,这也是唯一的办法了不是?”

  “……可恶!”

  “没法子嘛,谁让兰舟是那种个性!”

  “不,我不是说那个。”

  “那是说哪个?”

  “可恶,没借口挖出你这不肖子的心了!”

  “……”

  天下最毒父母心?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7-08-17
第一章


  话说当年,很久很久以前的当年,大约是在三国争天下那时代的当年,有位博学多才的诸葛孔明先生躲,不,隐居在南阳城西的卧龙冈,每天种田养鸡悠游自在过得好不惬意。

  但很不幸的,快乐似神仙的日子过不了多久,超想做皇帝的刘备大老爷就找到他头上来,三不管硬把他从那座可爱的茅庐里揪出来,为大老爷运筹帷幄卖命打江山,最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结果诸葛大军师得了什么好处?

  没有,一家人几乎全死光了倒是真的。

  而今,南阳城内也有一家子人复姓诸葛,不过他们九成九跟诸葛军师扯不上任何关系,因为他们既没有诸葛军师的聪颖睿智,也没有诸葛军师的雄才大略,相反的,他们男的太老实、女的太单纯,不多不少只是一家子笨蛋而已。

  然而他们也跟诸葛先生一家人一样,快死光了……

  “很抱歉,令兄的病,老朽实足无能为力。”

  “不,大夫,不要这么说嘛,您是我们最后的希望了,如果您也说不行,那我大哥他就……就……”

  病床前,十六岁的诸葛蒙蒙硬咬紧牙根不哭出来,只拿一双可怜生生的眸子瞅定发须皆白的老大夫,低声下气哀求,因为这位医名满天下的老大夫已经是她最后的希望了。

  “但老朽确实无能为力……唉,老朽告辞了。”老大夫掩著脸想走人,大概是觉得说出“无能为力”那种话实在太没面子了,他只想快快回去好好反省一下。

  究竟是他医术还不到家?或是他老了,脑筋转不动了?

  谁知他才走出半步就再也动不了了,身体在前面,左手臂拉成直角拖在后头,如果不是他反应够快,差一点点就拗断了。

  “不不不,大夫,您别走、别走啊!”蒙蒙几乎用整个身子团团包围住老大夫瘦弱的手臂,打死不给他落跑。“再看看,再仔细看看也许就看得出来该如何治这病了!”

  “老朽已经很仔细诊断过了,但……唉!”愈说愈丢脸,还是走吧!走吧!

  老大夫再次掩脸想走人,但这回更糟糕,才刚动就失声呻吟出来,他龇牙咧嘴的回过头,蒙蒙还是拉著他不放,一脸悲壮的“不放你走就是不放你走,不然就留下你的手臂吧”。

  “再看一次,再一次就好了嘛!”

  别看她个子娇小没几两重,死力气可大得很,这可能跟她的纤细身材有关,吃进肚子里的食物没长出肉来,全长成力气去了,可怜老大夫硬是拖不动她,再拖,手臂就真的要送给她做纪念品了。

  “没用的,再看几千几百次也是一样啊!”

  “再看一次就好了嘛!”

  “大小姐,真的再看多少次也没用的呀!”

  老大夫哭笑不得地用右手捉住自己的左手,想回收自己的所有物;蒙蒙却抱得更紧,无论如何非要留下他的手臂不可,老大夫只好卯起来和她抢自己的手臂。

  人家是拔河,他们是拔手臂,你来我往战况激烈,势均力敌难分胜负。

  “大夫,您再看看嘛,求求您,再看看嘛,不然我……我给您跪下!”

  咦咦咦,她跪她的,干嘛拖他下水?

  老大夫啼笑皆非地跟著蹲下去,没办法,人质——他可怜的手臂,还押在她手里呢!

  “大小姐,你就是跪上三天三夜也是白费时间啊!想老朽自幼研习医术,迄今已逾一甲子,多少名医皆曰难治的病症,老朽亦能药到病除,但老朽毕竟不是扁鹊,总有无能为力的时候,若非万不得已,老朽也不想承认这种事自砸招牌呀!”

  两眼瞄向床上的人,他又摇头又叹气。

  “老朽至多也仅能诊出令兄的五脏六腑正逐渐衰竭当中,至于为何会如此,老朽委实找不出原因,但令尊与令二兄、令弟都死于此症,我想或许是令祖上传下来的病症……”

  对,不是他医术不精,是他们诸葛家的老祖宗有毛病。

  “但我和两个妹妹都没事啊!”蒙蒙反驳。

  “大约这种病只会传给男丁,女人家反倒不会有事吧。”

  为什么每位大夫都是同样的回答?

  “那……那……”蒙蒙徐徐转注床上的病人,一脸无法接受,也不想接受的表情,“难道我只能眼睁睁看著大哥和我爹、二哥、弟弟一样慢慢的……慢慢的……”慢慢的、慢慢的半天,她就是说不出那最无望的字眼。

  目注蒙蒙那张清纯秀丽的娇颜,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是那样凄惶无助,看得人心都软成一摊烂糊了,如果可以的话,老大夫还真想把自己的老命送给她大哥,反正他再活也没多少年了。

  不过那是不可能的事,而他也实在是诊断不出她大哥到底是何毛病,就算想爆了脑袋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最后也只能摇头叹息。

  见状,蒙蒙不由茫然了。

  虽然诸葛家的人脑筋没几个弯,纹路也少得可怜,不仅不懂得半点谋略计策,跟精明两个字更搭不上边,老实耿直得不适合做生意人,但偏偏诸葛家就是靠做生意赚进大笔财富,成了南阳首富,这实在可说是个奇迹!

  想来是诸葛家数代以来造桥铺路、赈济施粮,多行善事、功德无量,一切老天都看在眼里,于是特别予以眷顾庇护,诸葛家也才能够安安稳稳地从一个小小的布商逐步发展成丝绸大盘商,生意愈做愈大,由南至北分铺起码十几家,运道好到不行。

  直到一年前,诸葛家的运气终于用光了。

  短短一年间,诸葛家的男丁,蒙蒙的亲爹和三位兄弟,好像在接力赛一样,不明缘由的突然一个接一个病倒、一个接一个去世,至今只剩下诸葛大公子还活著,不过也只剩下几口气而已了。

  起初还以为是瘟疫,可是除了诸葛家的男丁之外,并没有其他人发病,想赖到瘟疫头上去也赖不了,但若不是瘟疫,为何没有半个大夫诊断得出究竟是什么病?

  难不成真是代代传下来的毛病?

  不,也不对……

  “但我爹并没有提过这种事呀!”这么严重的事,要真有,爹不可能不提的。

  “没有吗?”老大夫疑惑地揽眉沉吟片刻。“那么令堂又是如何去世的?”

  一提到她亲娘,蒙蒙那双水盈盈的眸子不禁蒙上了一层水雾。

  “娘自生下妹妹后就一直病著,连床都下不来,请了好多位大夫来看,都说是产后中了风邪,奇怪的是吃再多药也不见好转,一直拖到我十二岁那年,娘……还是去世了。”

  “那么,也许和令堂也有点关系吧?”老大夫的口气一点把握也没有,不但医术不够精,现在连讲话都不太负责任了。

  耶耶耶,她说了什么,怎地连娘也被扯进来了?

  蒙蒙错愕地瞠视著老大夫好半晌后,再缓缓拉开目光移向一旁,银花——大哥的未婚妻,早已哭到快没气了。

  还有房门外,她那两个双胞妹妹,雪雪和灿灿,一左一右躲在门外探头探脑,两张小脸蛋同样焦急又彷徨,可就是不敢踏进房里来半步,不是她不准她们进来,而是她们害怕进来会听到不好的消息。

  “那……我到底该怎么办嘛?”蒙蒙嗫嚅道。

  “这个……”见她一脸无措,机不可失,老大夫赶紧抢回自己的手臂,再扶她起来,而后转望床上刚醒转过来的病人。“我想大公子你最好先交代好一切,免得你妹妹无所适从,毕竟她们还年幼,要她们承担起这一切也太残忍了。”

  要一个年轻得不应该死的人交代自己的身后事更残忍!

  “我知道了。”诸葛文毅叹息著拉住妹妹的手。“蒙蒙。”

  “大哥?”

  “去请章大哥来一下好吗?”

  三姊妹三双眼呆呆望著大哥的房门被关上,忐忑又不安,还有点不知所措。

  “大姊……”雪雪和灿灿欲言又止地瞅向蒙蒙,想问问大夫究竟说了些什么,大哥叫章大哥进去又是要做什么,但口水吞了又吞,就是不敢真的问出口,唯恐得到不想听的答案。

  也幸好她们不敢问出口,因为就算她们问了,蒙蒙也回答不出来。

  大夫说大哥已经没救了,所以大哥叫章大哥来交代后事,这种话打死她一千万次也不能说出口,也许是她太单纯,总觉得那种话一旦说出口就成定局了,反过来说,只要她不说出口,大哥就还有希望,不管那希望有多么不可靠。

  无论如何,有希望总比没希望好。

  “你们的枕巾绣好了吗?”她强振精神,勉强挤出一丝笑。

  “还没有。”

  “那就快去绣好,待会儿大姊要检查喔!”

  两张一模一样的小脸蛋对看一下。

  “好嘛!”两个小丫头垂著小脑袋,没精打采的回房里去了。

  她们的身影一消失,蒙蒙整个人就垮了,再也忍不住红了眼眶,但她硬是不哭出来,泪水刚渗出就横臂抹去,就是不让它流下来。

  她才五岁时娘亲就病倒了,应该还是个不解事的年龄,但当时她就懂得要陪伴在病榻旁,以免娘亲感到寂寞,那时爹爹就特别嘱咐她绝不可以在娘亲面前落泪哭泣,免得惹娘烦心,自那时候开始,她就慢慢养成不管再伤心、再难过也绝不让泪水掉下来的习惯,最多也只是红红眼眶罢了。

  就像现在这样,眸子湿淋淋的渗满水气,可就是不许它垂落下来。

  她最爱的亲人在一年内相继去世,她却连为他们哀悼的时间都没有,因为每当他们才刚开始要准备办丧事时,就会有另一个人病倒,一个接一个,来不及伤心,忧惧愈来愈深,最后,连最疼爱她的大哥也倒了。

  诸葛家最后一根支柱摇摇欲坠,她不想,也不能,更不愿放弃希望,可是……可是……

  “蒙蒙……”

  闻声回头,恰好对上一双关心的目光,蒙蒙马上扑过去埋在那人怀里,不是想躲起来哭,只是想寻求一点力量,好让她能够再支撑下去。

  “菁姊,周大夫……周大夫说他也无能为力……”

  “可怜的蒙蒙……”

  “周大夫是退休的御医,连他都束手无策,接下来我还能找谁呢?”

  自娘亲病倒至去世,长长的七年间,除了两个妹妹之外,也只有隔壁杜府的四小姐杜菁会跑来找她玩,是她唯一的闺中知己。

  纵使杜菁年长蒙蒙三岁,又顽皮好动,跟乖巧的蒙蒙完全两个样,不过两丫头偏就很合得来,杜菁总是很有耐心地等候蒙蒙她娘亲睡著之后,才把蒙蒙捉出去玩,要不就陪蒙蒙一起和她娘亲聊天说笑。

  五年前,杜菁和她哥哥上华山派拜师学艺,没想到五年后头一回下山回家省亲,诸葛家竟遭此大劫难,人事全非,她虽有心帮忙,却半点忙也帮不上,除非……

  “我……我……”两眼迟疑地俯视窝在她怀里的蒙蒙,杜菁吞吞吐吐地张阖了好几次嘴,但最后还是没有把话说出口——说了又有什么用?“你知道你大哥找你章大哥做什么吗?”

  “不知道。”

  “那么我猜……”杜菁若有所思地盯住诸葛文毅的房门。“你大哥是要在他死前把你嫁给你章大哥,好让你章大哥可以名正言顺的接替他来照顾你和雪雪、灿灿三姊妹,他才能够安心瞑目。”

  “把我嫁给章大哥,他才能够……安心瞑目?”蒙蒙喃喃复述……霍然抬头,又惊惧又惶恐。“不,我不要!”

  虽然娘亲在世时一再告诫过她不下千万次,在家从父,父死从兄,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因此在她而言,那些三从四德、妇学女诫早已是不可违反的天规定律,大哥要她嫁给谁她就嫁给谁,无论对象是老头子或毛头小子,是裁缝或屠夫,是胖或瘦,是喜欢或憎恨,大哥说了算,她都不会有任何意见。

  但就是此刻不行!

  如果她在此刻乖乖听命嫁了,就好像承认大哥真的要死了,而她是为了让大哥安心才嫁的,说不定她一成亲,大哥便会因为安心了就……就……

  不,她绝不嫁,起码不能在这种时候嫁!

  大哥发病最晚,至少还有两个月让她想办法,对,她还有时间想办法医治大哥的病。可是……

  “还有什么办法可想呢?”她低喃,一脸茫然无助。

  同情的目光凝注在蒙蒙脸上,杜菁犹豫了好片刻后,终于下定决心的咬咬牙。

  “其实……其实我知道有个人也许救得了你大哥……”

  有人救得了大哥?!

  熊熊自杜菁胸前弹开,再猛一下揪住杜菁的衣襟,“谁?谁?”蒙蒙激动地扯喉尖叫。“谁可以救我大哥?”

  杜菁苦笑。“这就是我一直没有告诉你的原因,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谁,我只是听说过有这么一个人,无论多么难以治疗的疑难杂症,只要还有一口气在,他就能够医好。但他不许患者家属说出他的事,所以没有人知道他到底是谁,甚至不知道他究竟是男或女、是老或少,因此任何人都找不著他,只有他找你的份……”

  “那他要怎样才会找上我们?”

  “不知道,”杜菁无奈地两手一摊。“真的,我只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其他什么都不知道!”

  什么都不知道?

  激动的表情霎时又掉落到冰点以下,冻结了好半晌后,蒙蒙泄气了。“什么都不知道又有什么用。”她低喃,垂头丧气的望著地下发呆。

  “对不起,蒙蒙。”杜菁满怀歉意,暗自懊恼,早知道不说了,先一句话把人家扶上天,再一句话又把人家丢进地狱里去,最可恶不过了!

  蒙蒙又呆了片刻,然后有气无力的咧嘴苦笑。“那也不能怪你。”

  “我已经叫我哥去问那个告诉我们这件事的人了,可是……”杜菁急切地想说些什么好让蒙蒙再振作起来,结果只说了一句,她自己也跟蒙蒙一样一口气泄到千山万水外。“那人似乎也只知道有这么一件事,恐怕也……问不到什么好消息。”

  “……”

  “蒙蒙……”

  见蒙蒙沮丧得又快垮了,杜菁恨恨地跺了一下脚。

  该死,那家伙究竟是谁,为何非得这么神秘不可,听说他甚至不承认自己是大夫呢,真有那种怪人吗?

  要真有,他又在哪里呢?

  “在这里,老爷,君大夫在这里,他说要定了呢!”

  “咦,君大夫,你要离开了?可是……”

  何谓首富?

  就是那种家里堆著金山银矿,宅邸绵延一整条街,不管是在府内或出大门,大家都得尊称他一声“老爷”的家伙。

  虽然南阳诸葛家的人都不太像“老爷”,但他们是特例,南昌府的谢老爷可就是个最标准的样板了,狂妄自大又傲慢骄横,背地里谁不嘲讽谢老爷是天生斜眼,因为他从不正眼看人,也有人说他的背脊骨有毛病,即便是面对县太爷,他也没有弯过半次腰,倒是县太爷“不小心”折了好几次腰。

  通常这种比官府大老爷更“老爷”的老爷,除了传递香火的儿子和权势财富之外,他们最重视的就是面子。

  老命可以不顾,面子不能不要!

  因此当路经谢府大门前的路人,乍见伟大的谢老爷竟然撇下脸面,效法最卑微的奴才必恭必敬地哈著腰,亲自恭送一位全身上下除了破补丁还是破补丁的年轻书生走出谢府大门时,所有人都瞪直了眼,一时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所看到的景象。

  幻觉!对,一定是幻觉!

  于是,大家不约而同揉揉眼,又使力眨了眨,然后再看过去……

  “别叫我大夫,我不是大夫!”

  “是是是,是君公子,不是大夫,不是大夫!”

  不可思议,不但不是幻觉,而且向来威武雄壮,高高在上的谢老爷竟然如此诚惶诚恐,低声下气,活像不小心撞上虎大猫的耗子一样,就差没屈膝来个五体投地三跪九叩首。

  他是中邪,还是吃错药了?

  “君公子,天快黑了,还是留在这儿过一宿吧!”

  “不用。”

  “那么,我叫人护送……”

  “不必。”

  “但君公子你携有奇珍异宝,万一有贼人眼红……”

  年轻书生没有吭声,只是默默注视著他,眼神淡漠,既不凶也不狠,但不知为何反倒教人打从心眼儿里冒寒气,浑身不由自主地抖索起来,谢老爷不觉低下眼去,心头老鹿狂跳,再也不敢多看年轻书生半眼。

  “呃,我想,君公子应该不会担心这种事吧!”

  “记住,我的事……”

  “我知道、我知道,我绝不会把君公子您的事告诉任何人,也会严禁下人们传出去,请君公子放心。”

  于是,年轻书生默然回身,迳自步下台阶。

  掐著一把冷汗,谢老爷屏息目注年轻书生转向大街另一头逐渐定远,直至看不见那竹竿似的瘦长身影,他才颤巍巍地松出一大口气,挥袖拭去满头汗。

  “瘟神!道道地地的瘟神!”

  他喃喃自语,“不过……”再咧嘴苦笑。“虽说失去宝物教人心疼,但我那宝贝独生子的命也只有他才救得来呀!”若是没了独子,再多财富又有何意义?“嗯嗯,没错,拿宝物换来儿子的性命,值得!值得!”

  也幸好他拥有人家中意的宝物,因为君公子不要金银钱财,也不要华屋美宅,他只要奇珍异宝或珍奇药材,而且一定要那种世间罕见的异宝或药材,若是不够珍异,再是价值连城也不要,就算是皇帝老子要死了,他照样扭头走人。

  想到这里,谢老爷不由绽出庆幸又宽慰的笑容,眉开眼笑的转身回府里去看他的宝贝独子了。

  就在同时,年轻书生已走出城门外,看似要赶夜路,但不到一刻钟后,他就拐进了路旁的林子里,找了块平坦的石头坐下来,再从小包袱里取出一个油纸包,里头包著两粒馒头,其中一粒只剩下一半,他把完好没动过的馒头又小心翼翼包好放回包袱里,然后就著那半粒馒头慢条斯理的啃了起来。

  末几,最后一丝橙红的夕阳消失在枝隙叶缝间,夜,悄然降临。

  又过片刻,暗影中突然无声无息冒出五条人影,团团包围住年轻书生,五张脸五张穷凶匝恶的表情。

  “穷酸,听说谢老爷送你一样奇珍异宝,是吧?”

  “瞧你那寒酸样也没那福气享有宝物,还是交出来吧!”

  “甭想否认,咱们可是打听确实才来的!”

  “也不要不服气,起码你还保有一条小命,该庆幸了!”

  “动作快点,别惹得爷儿们火起,连你那条小命也保不住了!”

  口气一个比一个不客气,一个比一个凶悍,外加恶形恶状的姿态,胆子小一点的人早就吓到没魂了,那年轻书生却好像瞎了、聋了,不但没看见他们,也没听见任何威胁,自顾自吃下最后一口馒头,再抬头看看月色,然后背起书箧和皮袋子,拎起一大一小两个包袱,决定继续赶夜路。

  “喂喂,你这小子是怎么一回事,真个不想活了吗?”

  “看样子不给他点苦头尝尝,他是不会懂得听取别人的‘忠言’就是救自己的小命!”

  “那就给他吃点苦头吧!”

  于是,就在那年轻书生踏出第一步的同时,那五个人也开始挽袖撩衣起来了,兴致勃勃的摩拳擦掌,准备大展身手一下,奸让那个不知死活的年轻书生尝尝不听话的后果。

  然而,不过才走出一步,第二步都还没抬起脚来,他们就好像被点住穴道似的定格了。

  年轻书生走出第二步,那五人忽地呛了一声,不约而同猛然掐住自己的脖子,明亮的月光下,只见他们的脸色不知何时竟掩上了一层诡异的青绿,各个窒息似的张大嘴喘息,却只能发出啊啊啊的怪声。

  年轻书生走出第三步,那五人接二连三倒下去,双手五指依然掐著脖子,五官抽筋似的扭曲著,嘴里开始冒出白白的泡沫。

  年轻书生走出第四步,那五人暴凸的眼角开始渗出血丝。

  年轻书生走出第五步,那五人全身都在抽搐,躺在地上痛苦的滚来滚去,却连半声都叫不出来。

  年轻书生走出第六步,那五人眼睛开始翻白,喉头发出无法呼吸的喀喀声。

  年轻书生走出第七步,那五人骤然一个剧烈的抽搐,旋即不动了,这时才传来年轻书生低低的呢喃。

  “七步夜断魂。”

  然后,年轻书生头也不回地消失在暗影间,林子又恢复原有的宁静,月儿悄悄隐没,任由黑暗吞噬那五具已失去生命的尸体。

  夜,才刚开始……

  杜菁的猜测果然没错,诸葛文毅和章郁雄谈过话后两天,他就特地叫下人把蒙蒙唤去,因为他“有话要告诉她”。

  “不要!”

  “蒙蒙,听大哥的话,你……”

  “不要!不要!不要!”

  病床前,诸葛文毅也不过才说了两句话而已,蒙蒙就捂起耳朵来拚命摇头,最后干脆学小孩子一样耍赖大叫,一时之间,整个屋子里只听得见她的哇啦哇啦大叫声,就连诸葛文毅都听不见他自己在说什么了。

  “蒙蒙,不要叫了!”

  “那大哥就不要说那种事嘛!”大哥要交代后事,她才不要听!

  他能不说吗?

  “听我说,蒙蒙,你才十六岁,根本没有能力扛起这个家,虽然很多人来提过亲,但章大哥顾虑得也没错,倘若那些人都是贪图咱们家的财产才来求亲的,我不在乎家产,只在意那种人恐怕不会好好对待你,所以……”

  诸葛文毅气喘吁吁地说著,蒙蒙却还捂著耳朵,也不晓得听进去了没有。

  “如果你不反对的话,趁我还有一口气在,我想让你和章大哥成亲,也好把这个家交给他掌理。章大哥是跟我换帖子的拜把兄弟,咱们家出事以来也都是他在帮忙撑住咱们家的生意,我相信他一定会带给你幸福……”

  “不!”不捂耳朵了,却拉出一声比刚刚的大叫更尖锐的怒吼。“我不嫁!不嫁!打死都不嫁!”吼完,蒙蒙就跑出去了。

  谁知刚踏出房门一步,她就差点一头撞上那个她“打死都不嫁”的人。

  微方的国字脸,端正的五官,一看就知道是个挂有正字标记的正人君子,如假包换的正派人物,这就是诸葛文毅的结拜大哥,章郁雄。

  对这位大哥的拜兄,蒙蒙其实也无所谓喜欢或讨厌,在她眼里,章大哥跟大哥、二哥是同一等级的,虽然没有亲哥哥那么亲,但感觉是相同的,嫁给他就像是嫁给自己的哥哥一样,老实说,真的很奇怪耶!

  “章大哥……”蒙蒙有点尴尬。

  “大妹,”章郁雄一扶好她马上缩回手。“你讨厌章大哥?”

  “不是!不是!”蒙蒙慌忙又摇头又摆手否认。“我只是……只是……”她该怎么说呢?“啊,对了!”双眸一亮,忽又振奋起来了。“我想起来了,自从爹病倒之后,整整一年多时间,我们都没心情赈灾布施,也许是老天爷生气了在警告我们,对,我们得来一次大布施!”

  牛头不对马嘴,话一说完拔腿又跑回房里找大哥商量布施的事,早已忘了要回答人家的问题。

  章郁雄深深叹息,随即转身离开,一踏出月门就见一对男女迎面而来,女的是他的妹妹章郁秀,男的是章郁秀的丈夫林振平,一年多前,他们陪同章郁雄一起来探访诸葛文毅,不料诸葛家却接二连三出事,他们只好再陪著章郁雄留下来帮忙。

  “什么事?”

  “黄河决口,走潼关进中原来的人都得绕道,北方的货可能会晚点到。”

  章郁雄颔首。“好,我知道了。”

  章郁秀朝月门内瞄去一眼。“大公子还没提吗?”

  “提过了,但……”章郁雄摇头。“大妹不同意。”

  “为什么?”林振平问。

  “还用问,杜菁回来了嘛!”章郁秀嘟囔。

  “杜菁?”章郁雄困惑地复述。“谁?”

  “隔壁杜家的四小姐。”章郁秀哼了哼。“回来得可真是时候,听说杜夫人十分中意蒙蒙的乖巧,瞧杜菁那么勤著跑诸葛家,多半是想劝蒙蒙嫁给她哥哥。”

  “我看是中意诸葛家的财产吧!”林振平嘟囔。“你听谁说的?”

  “下人们呀!”要听八卦,找下人们准没错。“所以说,哥,你要加油啊!”

  章郁雄默然无言,倘若杜家纯粹是中意蒙蒙本人,他也不反对,只要蒙蒙能够有个好归宿,好让义弟安心瞑目也就行了。

  “北方的货会迟到,我最好先去点一下存货。”

  章郁雄一离开,章郁秀马上紧张兮兮的揪住林振平的手臂。

  “喂喂,那丫头还不肯同意这件亲事,昨儿个我又听下人们说杜菁托她哥哥去找一位很厉害的大夫,要是在大哥和那丫头成亲之前,那位大夫就被找著了……”

  “放心,我也听说过那位大夫,不过……”林振平不在意的淡淡一哂。“就算那位大夫真有传说中那么厉害,要找他也不是那么容易,根本不知道他是男或女、是老或少,也不知道他姓啥名谁,怎么找?说不定一辈子都找不著,除非……”

  “除非什么?”

  “哼哼,我就不信他会自个儿上南阳来让她们找著!”

  气唬唬地,宫仲书跨过宫家镳局大门槛,决定要建议父亲尽快把姑姑母子俩送回陆家去,不然他们早晚会被烦死。

  最好陆家先把他们关上一百年,再来考虑要不要放他们出来吸口新鲜空气!

  “爹,姑姑她又……”一踏入大厅,他就开始大叫,不过才刚起头不到一句就换词了,“咦咦咦?君公子,你来啦!”脚步也跟著做九十度回转,惊喜的迎向端坐一旁的客人。“怎样,我妹妹跟妹夫他们好吗?”

  “他们都很好,君公子说亲家母十分疼爱菱儿。”回答的是宫孟贤,语气是欣慰的、喜悦的。

  “那当然,妹妹一口气为他们独孤家生了两个儿子呢!”宫仲书说得很得意。

  那也不能当著人家的面得意呀!

  宫孟贤咳了咳。“少啰唆,你刚刚要说什么?你姑姑又怎样了?”

  一提到姑姑,宫仲书的笑容马上就掉光了,一脸不耐烦。“姑姑又吵著闹著要我们帮她到大漠找回大表妹,谁要去呀,如果不是大表妹要害妹妹,又怎会迷失在大汉里,我说大表妹真是活该!”

  宫孟贤点点头。“不必理会她,若是太过分,我自会通知陆家来接他们回去关起来。”这是他答应周宫雪菱的,不能再插手宫如媚母子的闲事,另一方面,他也无法原谅陆佩仪竟狠心要害死他的宝贝女儿。

  再怎么样也是自己的亲人呀,她竟然下得了那种狠心!

  “已经太过分了,”宫仲书咕哝。“姑姑骂我们无血无泪、无情无义呢!”

  宫孟贤挑了挑眉。“好吧,待会儿我就去找你姑姑把话说清楚,她要是再提这事,我就通知陆家来接人。”

  “对嘛,这才干脆嘛!”宫仲书又笑开来了。“对了,君公子来有事吗?”

  “人家刚要说就被你打断了!”宫孟贤没好气地横去一眼,旋又换上亲切的笑容转向客人,虽然对方挂著一脸“我不想理会你,你也最好别理我”的冷漠。“君公子请说,你今天特地来这一趟是……”

  默默的,一个大包袱被放到桌上,宫孟贤看得有点疑惑。

  “这是……”

  “请宫局主把这项物品送回我家。”

  “你为什么不自个儿送?”宫仲书奇怪地问。

  “家父的命令,娶不到老婆不准回去,否则便打断我的腿!”平板的语气,滑稽的内容。

  宫仲书噗哧失笑。“原来跟妹夫一样,真可怜!”

  “闭嘴,你不吱声也没人会说你是哑巴!”宫孟贤怒斥,不过他的嘴角也在偷偷的抽筋。“呃,君公子,可有期限?”

  “九月十二是七叔寿诞……”

  “原来是寿礼!”宫孟贤恍然大悟。

  “是。”

  “没问题,眼下才刚入八月,还有一个多月,时间充裕得很,我们明天就出发,一定来得及!”宫孟贤拍胸脯保证。“君公子要不要跟我们走一段?”

  “我要先上南阳替四婶儿清偿一笔‘旧债’,再上长白山采药,不同路。”

  “长白山?”宫孟贤讶异地怔了怔。“不是要到大汉找血玫瑰吗?”

  “我已去过了。”

  “咦?去过了?可采著了?”

  “血玫瑰花期只三天,我去时花期已过。”

  “原来如此,真不巧。那么……”

  宫孟贤正打算请客人留下来过一宿,不料话才刚起头,对方却霍地起身,并将一张银票放在桌上。

  “这是托镳的费用和解药,告辞!”

  “欸?慢著、慢著,都是自己人,说什么费用,不必……啊!”

  宫孟贤愣住,宫仲书耸耸肩。

  “他走了。”

  “还用你说,我不会自己看!”

  “爹,这个……”宫仲书已经不看外面了,他看的是“解药”。“解药是干什么的?”

  “这个嘛……”两眼在大包袱和“解药”之间来回看,宫孟贤抚著下巴思索了一会儿。“嗯,我想是他托的镳上面有毒,所以先给我们解药。”

  宫仲书失笑。“那我们这趟镳可轻松了。”

  “可不是。”

  “不过他还真是见外,竟然跟我们算托镳费。”

  “的确,但女婿早已跟我提过了,有些人的性子就是比较怪,我并不介意。只不过……”父子俩相觑一眼。

  做他老婆可惨了!

  话说回来……

  他娶得到老婆吗?
[ 此贴被清风明月001在2007-08-17 22:29重新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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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7-08-17
第二章


  黄河孕育了黄土大地,也孕育了汉胄子孙,然而它也一次又一次无情地毁灭了家园,夺去无数生命,滚滚浊流决堤氾滥的历史不断重演,弃家而逃的悲惨命运一再重复,待一切平息之后,能做的只是从头再来,失去的亲人却再也唤不回了。

  这年,从七月下旬开始,暴雨就昼夜下个下停,半个月后,波涛汹涌的黄河水再度藉著强劲的南风掀起排天巨浪,咆哮著一举冲出决口,淹没一座座村庄,吞噬一栋栋屋舍,淹死一群群牛羊,高坡上,脱逃不及的人们被围困在无情的大水间,又冷又饿,绝望地无语望苍天。

  就在这时,宛如旱天的及时雨般,有人摇著小船送去粮食、清水和衣物,灾民们不禁喜极而泣。

  “别急,慢慢来、慢慢来,大家都有份!”

  就在灾区那边忙著分送粮食、清水的同时,南阳城这边也忙得不亦乐乎,衣衫褴褛的难民们在玄妙观前挤成了一堆大杂烩,蒙蒙和杜菁正忙著将一杓杓浓稠的肉粥舀入等待中的容器内,破锅、破碗、破杯,甚至破瓦片,雪雪和灿灿也不停地把一颗颗雪白的大馒头放入迫不及待的手掌心上。

  “灾区那边应该没问题吧?”

  “安啦、安啦!”杜菁硬推开一个来回好几趟的大汉,好让后面的老婆婆上前来盛粥。“你那位章大哥说得没错,赈银交给官府八成赈不了难民,只肥了那些狗官的荷包,他亲自去处理,咱们自己放赈才能够保证没有人从中苛扣赈银。”

  “不,我是说……”蒙蒙比手势要下人拿走空粥桶,再换另一桶来。“三十万两白银够吗?”

  “这个嘛……”杜菁想了想。“也许不太够,瞧,灾民都涌到咱们这儿来了,猜想得到难民有多少,三十万两?恐怕只是杯水车薪,塞牙缝都不够,今天吃个半饱,明天又要勒紧腰带饿肚子了!”

  “那就再六十万两好了!”蒙蒙不假思索地再丢出六十万两,好像只是丢出六把花生米,发霉的。

  “再六十万两?!”杜菁惊叫。“你想挖光你家的银库吗?”

  “无所谓,只要大哥能痊愈,我什么都不在乎!”蒙蒙的口气是不顾一切的。

  “可是……”杜菁迟疑了一下。“施粥、施馒头施了半个月,你大哥的病况可有好转?”

  这一问,蒙蒙没声音了,好半晌后,她才不情不愿地在嘴里说了两个字。

  “没有。”

  “那你还相信赈灾布施就能够救你大哥的命?”

  “……”

  “蒙蒙?”

  “不然怎么办嘛?”蒙蒙突然生起气来了,为了自己的无能为力,也为老天的不开眼。“我已经没有其他法子了嘛!”说著,她眼眶又红了。“所有大夫都说无能为力,还叫大哥交代后事,都到这种地步了,不靠老天,你说我还能靠谁嘛?”

  杜菁咬住下唇凝视她片晌。

  “蒙蒙,你还记得吧,我提过的那位大夫,我大哥查到一点消息了。”

  “咦,杜大哥查到他在哪里了吗?”蒙蒙惊呼,喜色狂涌。

  “不是、不是,向来都是他主动找上患者家里去的,患者家属也被警告不可透露有关于他的一切,因此要追查到他的行踪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不过……”杜菁忙道。“大哥查到曾被那位大夫治愈的都是豪富之家的患者,所以……”

  不待她说完,蒙蒙便恍然大悟地挥了一下杓子,杜菁连忙矮身躲过她的飞杓攻击。

  “我懂了,他要的是财富,这没问题,菁姊,麻烦你转告杜大哥,请他放话出去,谁能治愈我大哥,诸葛家任由他开口,就算要诸葛家全部财产,包括所有铺子在内,诸葛家也不会犹豫!”

  就知道她会这么说。

  杜菁暗叹。“好,我会告诉大哥。”人命究竟比财富重要啊!

  不过,真是这么“简单”,那位大夫就肯出手救人了吗?

  两日后——

  深夜,诸葛文毅房里,烛火将尽,晕晕的苍黄衬映得室内愈加幽寂,病榻旁,银花一下又一下点著脑袋打盹,打从未婚夫病倒第一天起,她就不曾离开过他床边半步了。

  霍地,微风轻晃,人影倏闪,室内突然多出第三人。

  瘦长身躯挺立于床傍,深沉的目光先驻留在银花身上好一会儿,再转注床上的人,手指搭上病患的腕脉片刻,又扯开他的衣襟自左而右徐徐扫过去,随即拉回衣襟,退后一步,再看看银花,也不见他动,匆又不见他的身影了。

  银花蓦然惊醒,飞快地环顾四周一圈,然后困惑地皱了一下眉,随即耸耸肩,换个姿势,继续打瞌睡。

  夜,更深了,萧瑟的风透著秋的落索,幽然卷起一地孤寂……

  匆匆又是十多天过去,荣泽、郑州等州县的洪水才刚开始退,难民们还回不了家,蒙蒙继续施粥舍饭,白花花的银两宛如破锅子漏水一样流失,一去不回头,但蒙蒙毫不在乎,只在乎老天爷有没有瞧见她的努力,会不会施舍一点怜悯给她?

  所有大夫都没辙,除了指望老天之外,还能指望谁?

  “好奇怪喔,每天都比前一日多熬两桶粥过来了说,为什么总是不够呢?”蒙蒙困惑地喃喃道。

  近黄昏时,这天的施粥又提早结束了,不是时间到了,而是没粥、没馒头了。

  “也许是听说咱们这儿在施粥,所以难民们全跑到这里来了。”看那乌压压一整片人头就猜想得到了。

  “原来如此,那我明天最好再多熬几桶粥过来。”不然一定会有人分不到。

  “还有馒头。”雪雪赶紧追加。

  “对,对,馒头比粥更早没呢!”灿灿连声附和。

  “我看我们又会忙上一整天,连歇口气的时间都没有了!”杜菁无奈地咕哝,匆见蒙蒙拿出两颗先前收起来的馒头。“你干嘛?饿了回家不就有得吃了。”

  “不是我要吃的啦!”蒙蒙娇嗔道,“是给那个人留的啦!”她伸出下巴往道观那边努过去。“今儿一早来我就注意到他了,但他一直没过来分粥、分馒头,我想是他挤不过来吧,看他瘦成那样,一定很饿,我才想说留两个馒头给他嘛!”

  那个人?

  哪个人?

  起先杜菁根本不知道蒙蒙在说谁,望眼看去道观前全都是人,一个下巴努过去就是好几十颗人头,谁晓得她在努谁?

  不过再仔细一瞧,杜菁立刻注意到一个原先背对著她们,现在才转过来面对她们的家伙,一位年轻书生,文质彬彬的,那身长衫却好像几十片破补丁拼凑出来的五彩大拼盘,看得人眼花撩乱,连一双鞋也是补了又补,补了再补,再补下去搞不好反而补出一个大洞来了。

  看那副寒酸样,不必怀疑,九成九是屡考不中的落魄秀才,没脸回乡见江东父老,只好到处流浪混日子,有一顿没一顿的过,难怪瘦成那副德行,干干扁扁的活像根竹竿似的,双颊凹陷,颧骨高高耸起,全身上下的肉加起来不会超过十两,再稍微瘦一点就可以做成纸鸢的骨架飞上天去了。

  幸好他寒酸归寒酸,但很干净,不然一定会被人当作乞丐。

  “人那么多,你怎会特别注意到他?”这话显然是明知故问,因为他一转过身来她就马上注意到他,而且不知怎地,她的视线一定在他身上就拉不开了。

  对喔,人多得像蚂蚁窝,她怎会特别注意到他呢?

  蒙蒙困惑地歪著脑袋想半天,“我也不知道耶!”再盯著那个年轻书生上下仔细打量,也想找出原因来。“也许……也许是他明明长得很好看,那张脸却都没什么表情,戴了面具似的,好可惜……”

  “没什么表情?”杜菁喃喃道。“不,他有表情,一种。”

  “哪一种?”

  “‘你们大家最好离我远一点!’的那一种。”

  两声噗哧,雪雪和灿灿一起掩住嘴,低下头去闷声偷笑。

  “所以说啊,他应该不是挤不过来,而是不愿意过来吧!”

  “为什么不愿意?”蒙蒙更疑惑了。“他不饿吗?”

  “哪里会不饿,不过嘛……”杜菁嘲讽地哼了两声。“读书人什么都没有,无意义的自尊最多,不值半文的骨气成箩成筐,随便抖一抖就掉满地,像他那种穷酸啊,为表清高,宁可饿死也不向人乞食的!”

  “饿死?!”蒙蒙失声惊呼,旋即拔腿跑过去。“那怎么行!”那年轻书生看上去的确好像就快饿死了!

  她赈济施粥就是为了救人命,怎能眼睁睁看著人家饿死!

  当她到达那年轻书生前面时,那年轻书生恰好就地倚著道观墙根盘膝坐下——如同其他难民一样,她三不管硬把馒头塞进他怀里。

  “不管如何,活著才有希望,先填饱肚子再来谈骨气也还不迟呀!”

  为免他真像杜菁说的一样,为坚持那无意义的骨气而把馒头还给她,她一说完回头就跑,用最快的速度爬上马车,吩咐下人启程回家,不一会儿,马车就消失在道路尽头了。

  这么一来,他就还不了她了吧?

  可惜,虽然她跑得够快了,那年轻书生却只不过低头看了一下那两颗软绵绵的馒头,旋即一左一右各一颗丢给两旁的人,再从自己的包袱里取出油纸包,拿起一颗跟石头一样干巴巴、硬邦邦的馒头掰成两半,一半收回去,另一半慢条斯理地啃了起来。

  当天黑下来时,他的馒头也啃完了,于是他闭上眼,睡了。

  要是他的家人知道他小气到连找家又破又烂的小客栈打尖都舍不得,宁愿和难民挤在一起养蚊子,不知道会有何反应?

  一脚把他踢进猪圈里?

  翌日,蒙蒙三姊妹和杜菁照样一大早就到玄妙观前施粥,可是一切才刚准备好,杓子都还没拿起来,蒙蒙就注意到那个还没饿死就已经很有“人干”架式的年轻书生拎起包袱好像要离开了,连忙抓了几颗馒头飞奔过去。

  “等等,你要走了吗?”三不管把馒头塞给他。“喏,这个带著吧!”

  谁知那年轻书生竟然连看也不看一眼,随手又把馒头扔还给她,蒙蒙不由错愕的呆了一呆。

  “你……不要吗?可是……可是你不是很饿吗?”

  年轻书生根本不理会她,迳自再背起皮袋子和书箧,蒙蒙不解地连连眨了好几下眼。

  他看上去明明就快饿死了呀,为什么……

  啊,对了,她怎么给忘了,杜菁昨天才说过的说,男人就爱说自尊、谈骨气,说到饿死也不愿接受人家的施舍。

  这就是书读太多的后遗症。

  她不以为然地摇摇头,再把馒头硬塞给他。“这样不行的啦,骨气重要,但填饱肚皮更重要啊!”话刚说完,她又愕住了。

  他竟然把馒头丢给两旁的人了。

  “喂,你这人怎么这样啊,”她有点恼了。“怎么说不通呀你!”杜菁说得没错,读书人就是死脑筋!“不管,我绝不允许你这样糟蹋自己的身子!”说著,一把捉住他的手腕往回带,打算再拿几个馒头给他。

  岂料她竟连半步也走不了,才动一下就以为自己错拉到哪里的石柱子,居然连半分都扯他不动,她讶异地回头看,书生还是书生,并没有变成石像,最好的证据就是:他开口了。

  石头不会说话。

  “你想如何?”

  他这一出声,蒙蒙的眸子不禁又眨了好几下,因为他的声音虽然平板又生硬得像毛坑里的臭石头,却又隐隐透著一股软软的韵味,就像……像……啊,对了,像娘床上那颗塞满羽毛的绣花枕头,蓬松松、软绵绵的……

  请等一下,绣花枕头?

  这个比喻……好像不太好吧?

  “呃,我要拿馒头给你呀!”

  “不需要。”

  “我知道,你要讲骨气嘛,可是,先填饱肚子再来谈骨气不行吗?”

  “……放手。”

  “不,你先拿馒头去吃我才放!”

  年轻书生面无表情的俯眸注视她片刻,眼神中也看不出任何情绪。

  “放、手!”但语声中已经很明显地流露出任何人都听得出来的不悦了。

  偏偏蒙蒙就是听不出来。“不放!”多救一条人命,也许大哥就有救了。“你拿了馒头我才放!”

  年轻书生眸中蓦而闪过一丝阴鸷,此刻要是有他任何一个兄弟姊妹在场的话,一定会警告蒙蒙立刻逃到千山万里外,一辈子都不要回来了,不然她不只会害死自己,可能还会害死整座南阳城的老百姓。

  最毒男人心,这家伙杀人时可是从来不眨眼的。

  幸好,虽然没有他任何一个兄弟姊妹在场,但……

  “大小姐、大小姐,又有位大夫来了!”诸葛家奴仆又气喘吁吁的跑来通知。

  “咦?这么早?”蒙蒙惊讶地喃喃道,立刻松手放开年轻书生转身就跑——险险逃过一劫。“好,我马上回去!”

  自从杜菁的大哥放话出去后,陆续又有不少大夫前来为诸葛文毅诊治,不过很明显的都只是来碰碰运气而已,贪的自然是诸葛家的财产,即使如此,一听见有大夫来,蒙蒙总是二话不说就丢下一切赶回去。

  就算是碰运气也好,只要有人能够治好她大哥就行了。

  不过她并没有忘了书生,只是没心情再跟他“混”了而已。“雪雪,拿两颗馒头给他!”

  “好!”

  然而在她离开之后,当雪雪正准备再拿两颗馒头给那个快饿死的书生时,放眼望去却已不见那书生的人影了。

  不会是躲到哪里去饿死了吧?

  打从诸葛家的人一个接一个病倒之后,来过的大夫不下数十人,男女老少、高矮胖瘦,冷热美丑、傲慢谦逊,形形色色、千奇百怪,蒙蒙几乎敢说各种各样的大夫她都见过了,再也不会有人能使她惊讶了。

  然而这回找上门来的“大夫”可著实让她错愕了好半晌都说不出话来,揉了好几次眼睛才确定自己没有看错。

  “你……你……你不是……不是……”

  “城东卖鞋的癞痢头。”

  眼看小姐惊愕得好像连话都不会说了,一旁的仆人好心替她说完,证实她的眼睛并没有因为最近比较疲惫而出现眼花错乱的现象。

  “真……真是城东的癞痢头?”蒙蒙更傻眼了。

  “是,小姐。”

  传闻城东的癞痢头母子原是官宦之后,由于癞痢头的爷爷因贪污下狱,家产全数充公,他父亲便以教书为生,几年后他父亲去世,他老娘不识字,只好卖鞋求个温饱,在城东摆摊子摆了十几年,由老娘卖到儿子,勉勉强强能馓口。

  平时除了买鞋履之外,也没有人会多看他们一眼,不是因为他们很穷,而是因为他们形容十分猥贱龌龊,委实令人生厌。

  “你……你懂医术?”蒙蒙结结巴巴地问,还是不太敢相信。

  “我不懂医术,”癞痢头倒很坦白。“但我知道要如何医好大公子的病,只不过……”

  只要能医好大哥的病,谁管他懂不懂医术!

  “只不过什么?”蒙蒙急问。

  “只不过……”癞痢头瞄一下杜菁。“代价可不便宜……”

  蒙蒙怔了怔,杜菁用手肘顶顶她。

  “忘了吗?你叫我大哥放出去的话……”

  蒙蒙恍然。“没问题,只要你医得好我大哥的病,诸葛家的财产全归你!”

  “还有铺子!”两眼放出万丈金光,癞痢头赶紧提醒她漏了一项,毫不掩饰他的贪婪。

  “那也没问题,我……”

  “喂喂喂,你也未免太贪心了吧?”章郁秀再也忍不住了,连肉带面再加汤全被吃光了,那他们在这里耗了一年多不全都白费功夫了!

  “只要能医好诸葛大哥的病,他就有资格贪心,你又凭什么在这里多话?”

  杜菁很不客气的反击回去,说得章郁秀脸色又红又白。

  “我就不信他真能医好大公子,八成是来讹诈的!”

  “是你不想诸葛大哥被治好吧!”杜菁嘲讽的再还击。

  章郁秀窒了一下,“胡……胡说!”她期期艾艾的否认。“不然你说嘛,明明不会医术,又说能治好大公子的病,这没道理嘛!我说他一定是想先看看大公子的病况如何,再决定要用什么方法来诈骗诸葛家的财产!”

  “做贼的喊捉贼,我看想接收诸葛家财产的是你们吧!”杜菁继续攻击。

  章郁秀双颊赧了一下,旋即老羞成怒的气红了脸。“喂喂喂,我们是好心留下来帮忙的耶,竟敢污蔑我们觊觎诸葛家的财产!”

  杜菁哼了哼。“是不是污蔑你自己心里有数。”

  是有数,所以更要力辩到底,不然黑心黑肝被人知道了,会被骂死的!

  “你……”

  “好了、好了,别吵了!”又是林振平插进来打圆场,而且挑的时间正好,俨然他才是史上最公正廉明的大好人。“眼下正是紧张的时候,倘若大公子的病真能治好,大家不是该高兴吗?除非你俩都不希望大公子痊愈!”

  而事实是,一年多了,来过的大夫都束手无策,他可不相信真有人能够治好诸葛文毅,尤其是眼前这个满头疥疮的癞子,他更不信这龌龊的小子真有那种本事。

  总之,只要他有耐心一点,诸葛家的一切终究会属于他的。

  林振平这么一说,章郁秀和杜菁都不再吭声了,只相互眼瞪眼,爆竹对火花,继续别苗头。

  女人战斗的方式可不只一种,就算不说话、不动手动脚,照样可以斗得很愉快。

  片刻后,蒙蒙已领著癞痢头来到诸葛文毅的房间,虽然其他人都对癞痢头不抱任何信心,但每一次她总是满怀期望的。

  “醋,我要一碗醋。”癞痢头大刺刺的下命令,模样可跩了。

  “醋?”

  “和药用的。”

  “啊,马上来!”

  醋一拿来,癞痢头便从怀里掏出一封纸药包,将药包里的药粉和入醋里,再把醋碗放到床上,就在诸葛文毅嘴边。

  不一会儿,众人便异口同声的惊叫起来,大家一起犯口吃。

  “那那那……那是什么?”

  癞痢头没有回答,不是他不屑回答,而是他根本说不出话来了,看上去他比谁都更惊惧,吓得连动都动不了了。

  自诸葛文毅嘴里,竟徐徐钻出一条肥肥的、恶心的、丑陋的、黏搭搭的、湿漉漉的、色彩鲜艳的怪虫来,只见它扭呀扭著身子爬出了诸葛文毅嘴里,再扭呀扭的扭向醋碗,扭呀扭的扭进碗里,扭呀扭的……不动了。

  片刻后,碗里的怪虫连同醋化成一堆结晶物。

  又过了好半晌后,癞痢头才硬生生吞了好几下口水,然后抖著两手,战战兢兢的把碗里的结晶物倒入一支黑色的小盒子里,再谨慎地阖上盖子,然后,颤巍巍的吐出一口气。

  虽然他不知道留下这些东西有什么用,但“他”说一定要装盒交给“他”,他也只好照做。

  “好了,大公子很快就会醒了。”

  闻言,蒙蒙三姊妹和银花立刻争相抢到床边去,才刚围拢,诸葛文毅就醒转过来了,虽然神色仍不佳,但毕竟是清醒了。

  “我……没死吗?”

  “没死!大哥你没死!”蒙蒙三姊妹狂喜的一起扑进他怀里,双胞胎更是放声大哭。“你好了,真的好了呀!”

  银花喜极而泣,杜菁雀跃得到处乱跳,仆人们欢喜的争相走告,还有人跑去买鞭炮来庆祝,冷寂多时的诸葛府许久不曾如此欢欣热闹过了,从主子到下人,所有人全都是发自内心深处的喜悦。

  除了章郁秀和林振平。

  诸葛文毅好了,他们可就不好了,两张脸活像阎王庙里的七爷跟八爷,说有多难看就有多难看,是震惊,也是难以置信,还有八成的不知所措。

  不是吧,到手的肥肉就这样飞了?

  生意人讲究的是信用,不管诸葛文毅事前知不知情,既然是蒙蒙放出去的话,诸葛文毅便毫不犹豫的把诸葛家的财产交出去。

  而癞痢头母子俩这时也将他们的贪婪心切切实实的发扬光大,不但当场就将诸葛文毅兄妹扫地出门,而且除了穿在身上的衣物之外,半文钱也不让他们带走,连蒙蒙戴了十多年的珍珠耳饰都被扒走了。

  一日之间,诸葛兄妹从万贯家财的富豪变成一文不名的乞丐,连下餐饭都不晓得该如何筹措。

  “除非……”癞痢头色迷迷的眼在蒙蒙三姊妹和银花身上来回溜达,特别是银花——她的身材最健美丰满,他看得鼻涕都流出来了。“你们四位姑娘之中哪一位愿意嫁给我,我就同意让你们继续住在府里,如何?”

  没有任何回应,所有人都扭头就走,免得被他的口水淹死。

  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人穷的时候连老鼠都不鸟,杜菁原想让诸葛兄妹住到她家去,没想到杜老爷也在这种时候现出真面目。

  “对不起,我们杜家屋窄、地方小,恐怕不方便。”

  话说得好听,明摆著就是看不起人家已变成穷光蛋了。

  杜菁气得当场破口大骂老爹太无情,然后离家出走——顺便带走她的珠宝盒,宁可与诸葛兄妹一起住到城外的废屋,变卖首饰后起码还可以度一段时日。

  “咱们去住陈家大宅吧!”

  “我也这么想,”蒙蒙赞同地点点头。“可是,陈家的人不会说话吗?”

  “哪里来的陈家人?”杜菁嗤之以鼻地反问。“告诉你,全死光啦!你以为陈家大宅为什么空了十几年都没人敢去住?短短一个月内,一家十一口就全死光了,那种不祥的宅子,谁敢去住!”

  “原来如此。”蒙蒙再点头,“不过我没做过亏心事,我想它们应该不会来找我吧!”再转眸。“大哥,你还好吗?”

  虽然病好了,但缠绵病榻三个多月,诸葛文毅的身子已然相当虚弱,即使能下床,但走起路来还是很辛苦,没一会儿就开始喘气,幸好有章郁雄扶著他,不然他早就趴到地上去拜土地公了。

  “我没事,可是我担心陈家宅子恐怕已经没有地方让我们住了。”

  蒙蒙抽了口寒气。“大哥,你你你……你不要吓我好不好,就就就……就算真的有……有‘那种东西’,也不会住满了整个陈家大宅吧!”

  “别胡扯!”诸葛文毅啼笑皆非的道。“谁跟你说是那种东西了!”

  不是吗?

  “那是什么?”

  “是……”

  难民,人山人海的难民,他们只求有个能够遮风避雨的安身处,才不管是不是得和“那种东西”同居。

  因此,正如诸葛文毅所猜测,陈家宅子早就没地方分给他们住了。

  但难民们都认得施粥、施馒头给他们的蒙蒙三姊妹,诸葛家的遭遇他们也听南阳百姓们说了,一见他们来找住处,马上挪出两间厢房来给他们,还一边臭骂癞痢头母子,一边替他们整理房间。

  好心总是有好报的。

  晚些时候,杜菁的哥哥杜伟也来了,带了丰富的吃食和衣物来给他们,还有一百两银票。

  “我可不像你那么蠢!”他一来就嘲笑妹妹。“如果我也像你那样喷火走人,谁给你们送食物来?天冷了又有谁给你们送被子?所以说,人长脑子是要用的,别放在那边发霉,懂不懂?”

  “是啊,你懂!”狠狠一脚踢过去,见哥哥直跳脚,杜菁满意的嘿嘿笑。“我也懂了!”

  但诸葛兄妹却一个也没去动那些丰盛的食物,反而动作一致的拉眼朝窗外望。

  “那他们呢?没有人施粥、施馒头给他们,他们要吃什么呢?”

  杜伟、杜菁不可思议的相对一眼,摇头叹气。

  “我说你们四位,拜托你们稍微自私一点好不好?你们都自身难保了,先分一点好心给你们自己行不行?”

  诸葛四兄妹也互觑一眼,不说话了。

  可是当大家都吃饱之后,蒙蒙三姊妹就很有默契的一起收拾剩下的食物,然后拿出去分给那些难民,可惜不多,几乎一走出房门不到两步就分光了。

  “大姊、大姊,那个书生他就住在对面厢房耶!”

  顺著雪雪手指方向,蒙蒙疑惑地看过去——没人。

  “哪个书生?”

  “就是那个瘦不拉叽的书生嘛,我觉得他好像更瘦了呢,搞不好明天他就会饿死了也说不定!”

  “是他?那你有没有分给他烙饼?”

  “没有,我发现他就住在我们对面时,食物都早就分光了!”

  “那明天记得先给他留一份。”

  “知道了。”

  谁最有资格先吃?

  快饿死的人。

  又是深夜,诸葛家后院榕树下暗影里,隐隐传出对话声——

  “现在,诸葛家的财产业已归你所有,我四婶儿的债可已清偿?”

  “还不算,诸葛家各分铺的帐簿还没有送来,他们要是中途反悔怎么办?”

  “那是你的事,与我无关!”

  “谁说与你无关,当年你四婶毁婚,害我爹被人嘲笑,是你四婶自个儿说总有一天要还我爹这笔债,我爹说不用,你四婶又说那就偿还给我爹的儿女,我爹只有我一个儿子,我说我要诸葛家的财产,既然你是来替你四婶还债的,怎能说与你无关,你想赖帐吗?”

  这个当面质疑对方想赖帐的家伙,语气既嚣张又狂妄,简直就像是皇帝他老子似的,显然他是瞧不见对方的脸色,不然他一定会先挖坑把自己埋进去再说。

  起码死得痛快一点。

  但很不幸的,夜色太黑,他连自己的鼻尖都看不见,也就不知道他自己已替自己判下了死刑。

  对方不会杀他,但他一定会死,而且死得很痛苦!

  “若想赖帐,我就不会来。”

  “不想赖帐就别急著想撇开我。”

  “我已专程至苗疆采来药草,以便你向诸葛家讹骗财产,你尚有何不满意?”

  “喂喂喂,请你讲话客气一点,谁讹骗谁了?”

  “你,讹骗诸葛家。”

  “那才不是讹骗!”

  “那是什么?”

  “我治好了诸葛大公子的病啊!”

  “你?”

  “至少……至少是我出面治好了他的病!”

  “不……不管怎样,诸葛家才放话出来两天,你就来了,明明就是天意要让我得到诸葛家的财产,在尚未确定一切都属于我之前,这笔债就不算清偿!”

  “……好,我就等到你确定之后再离开!”
[ 此贴被清风明月001在2007-08-17 22:32重新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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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7-08-17
第三章


  十月立冬一过,空气中就渐渐透出凉意,水患地区的洪水已消退大半,难民们也逐一离开,打算回去重建家园,再怎么样,那也是他们的家乡。

  辛苦赶一点的话,或许还来得及过年呢。

  而诸葛文毅的身体虽尚未大好,不过行动间已不需要人家的扶持,他也不能不开始思索未来的计画了,因为陆续从各地分铺送来的帐簿仅剩下一本尚未送达,不是他舍不得交出所有的帐簿,是他们兄妹总不能一直住在陈家大宅仰赖杜伟的接济吧?

  “喂喂,大公子,你不是真的想全部交出去吧?”

  章郁秀一脸愤慨,口气也不太好,不过伴在她身边的林振平倒是很和气,老是挂著一脸好好脾气的微笑,愈看愈像是一副僵硬的面具。

  “郁秀,别这样,不然人家会以为你有什么坏心眼呢!”

  章郁秀心虚的瑟缩一下,但马上又挺高胸脯,话说得更不客气,好像这世上只有她说的话才是天理,其他人都是在鬼扯。

  “谁坏心眼了,我是好心提醒大公子要用脑筋想一下,要是把一切全都送给那个癞痢头,将来他要如何过活?就算他不在意自己,总得为三个妹妹著想一下吧?她们还小,他忍心让她们吃苦吗?还有……”她用下巴指了指银花。“大公子的未婚妻,她又愿意嫁给一个穷鬼吗?”

  “我有手有脚,一定能养活她们的。”诸葛文毅不在意地微笑,并没有生气。

  “只要有大哥在,我们才不怕吃苦!”蒙蒙三姊妹异口同声支援大哥。

  “是贫或富都无所谓,我跟定大公子了!”银花的态度更坚决。

  “说得可真好听!”章郁秀嘲讽地冷笑。“你们全是娇生惯养的千金大小姐,等你们吃够了苦头,我看你们谁还说得出这种话来,你们啊……”

  “够了!”章郁雄怒斥。

  向来沉稳的章郁雄难得发怒,章郁秀著实被吓了一跳,不过只是一跳而已,第二跳就没有了。

  “干嘛那么凶嘛,大哥,人家明明是好意……”

  “不必,不管你是好意或坏心,我们都不想听!”章郁雄再一次打断她的话,语气更不悦。“人无信不立,说出口的话便非得实现不可,倘若做不到就不要说出口,贤弟做的正是他该做的事,你不要以妇人之见来评论男人的举止!”

  “妇人之见?”章郁秀大叫,满脸不服气。“为了你们男人无谓的信啊义的,就得牺牲女人为你们吃苦吗?为什么你们不想想,呵护女人才是你们的责任?真可笑,品格高超的诸葛大公子,原来他的名声都是牺牲女人换来的!”

  竟敢污蔑大哥!

  章郁雄与诸葛文毅连张嘴都来不及,蒙蒙就愤怒的跳起来了。“那你呢?你可知道女人的责任又是什么?”

  章郁秀微微窒了一下。“当……当然知道,为男人生儿育女嘛!”

  “那确是女人的天职,但还有其他许多更重要的,”蒙蒙板起严肃的表情一本正经地说道。“譬如三从四德,你娘没教过你吗?我娘可教过我了,在家从父,父死从兄……”

  “出嫁从夫,夫死从子……”雪雪流利的接下去。

  “还有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灿灿顺畅的讲完。

  “很好。”蒙蒙对妹妹赞许的点点头,旋又对著章郁秀板起脸来。“顺从男人是女人的职责,女人也要跟男人一样能够吃苦,那是理所当然的事,跟牺牲不牺牲丝毫无关,这是我娘教我的。此外……”

  大概是早有预感自己的时日不多,即便是躺在病榻上,诸葛夫人依然不忘自己的责任,虽然女儿还小,但该学女红、该学中馈、该学写字画画、该学妇德女诫,她决定要趁自己还撑得住的时候,全数教授给大女儿蒙蒙。

  可怜蒙蒙当时才五岁,哪里听得懂娘亲到底在说什么,只听得满脑子问号,不过为了让娘开心,她还是乖乖的听一句就牢牢记一句,什么三从四德啦,相夫教子啦,杂七杂八啦,听了整整七年,她都可以倒背如流了。

  娘亲去世后,她又把娘亲教给她的再转教给两个妹妹,很有耐心的教导她们、呵护她们,努力要让自己和两个妹妹都能够成为娘亲期待中的模样。

  也许就是太努力了,偶尔会出现走火入魔的现象,比方此刻……

  “倘若你自己不够好,就没有资格抱怨别人对你不好……”

  愈讲愈上兴头,开始出现没完没了的趋势了。

  “记得在要求别人之前须先要求自己……”

  也不晓得多少盏茶过去了,蒙蒙依然没有结束的迹象,继续在那边口沫横飞地侃侃而谈,听众们的反应则是有苦有笑,一人一个样。

  雪雪和灿灿很有耐心地仔细聆听,章郁秀直翻白眼,杜菁开始不耐烦了,杜伟偷偷打了个呵欠,章郁雄目含兴味,林振平嘴角挂著一丝嘲弄的讪笑,诸葛文毅哭笑不得——干嘛挑这种时候“训话”。

  没有人注意到窗外静立著一条人影,好像石柱似的杵在那儿。

  “你必须是一个好女人,才有资格期待男人对你好,”愈讲愈忘形、愈讲愈离题,蒙蒙慷慨激昂地挥舞著双手,已经忘了为什么会开始这个话题了。“要谨言、要慎行、要谦逊、要温驯……”

  “行了,蒙蒙,行了!”诸葛文毅连忙喊停,免得她一路讲到出嫁,新婚夜继续讲给夫婿听,听得夫婿隔天就休妻,理由:多口舌。

  “还要……呃?大哥,你说什么?”

  “我说,行了,不用再说了。”

  父死从兄。

  “是,大哥。”蒙蒙温驯的顺从了。

  打从出生以来,除了那回拒绝嫁给章郁雄,蒙蒙向来是最温驯听话的,只要是爹爹或大哥、二哥说的话,她没一句不听的,即便是不合理的事,她也照做不误。

  但这并不表示她毫无主见,相反的,她的意见跟海里的鱼一样多,也不吝于说出来跟大家一起分享,只不过她也懂得要适可而止,当父兄叫她闭嘴的时候,她就知道自己逾越了身为女人的本分,马上收起所有的意见,乖乖做个听话的哑巴。

  下回有机会再来长篇大论一下。

  “你去做午膳吧!”为免不小心又惹来另一篇感人肺腑的出师表,诸葛文毅只好把妹妹支使开。

  “是。”蒙蒙乖乖的领著两个妹妹离开。

  章郁雄的目光一直若有所思地跟著蒙蒙的背影,直至看不见,他才慢吞吞地收回视线。

  “贤弟,大妹会是个好妻子。”

  诸葛文毅立刻明了章郁雄的话里含义,“我也认为蒙蒙能够嫁给大哥应该是最好的归宿,只不过……”他顿了一顿。“爹娘的意思是要让她们三个自个儿决定自个儿的亲事,而上回她拒绝了……”

  “大妹讨厌我吗?”

  “不,上回她只是担心一旦她成亲之后,我一安心就会……呃,你知道。”

  “那么……”

  “我明白,我会找机会再跟她提的。”诸葛文毅微笑颔首。“我有把握,下回蒙蒙一定会答应,即便我说要把她许配给城西那个进棺材一半的老苍头,她都只会有一种回答‘是,大哥’,她呀,听话得没话说!”

  “那就有劳贤弟了。”

  “放心,就交给我吧!”

  听到这里,窗外的人影也悄悄离去了,自始至终都没有人发现他,而屋内的人也继续讨论他们的。

  “那么,言归正传,等我交出所有帐簿后……”

  不赞成诸葛文毅把帐簿交出去,章郁秀为的是自私的目的,不过她有一句话可没说错:蒙蒙三姊妹的确是娇生惯养的千金大小姐。

  除了姑娘家本就该会的中馈女红之外,她们从来没干过任何一件活儿,连抹布都没碰过,因此刚搬进陈家大宅里来住时,样样事都得自个儿动手的三姊妹可真是狼狈,还闹了不少笑话。

  譬如要起灶火做饭,却差点把整个厨房都给烧了之类的。

  但蒙蒙的观念是,不会的事认真去学就一定会,再辛苦的活儿干习惯了也就不辛苦了。

  而事实也的确是如此,短短的一个多月,由起初的半窍都不通,她们认真的摸索、专心的学习,果然很快就摸清楚了该干的活儿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如今已逐渐进入熟练阶段,虽然手粗了,身子也累了,但她们毫无怨言。

  若是吃不了苦,又凭什么过好日子?

  “大姊,杜大哥拿了一只油鸡和卤牛肉来呢!”

  “真的?先拿来给我!”

  片刻后,蒙蒙把油鸡和切好的卤牛肉、烙饼、馒头分别放在五支盘子上,再掰下一只鸡腿、几片牛肉和三张烙饼,用油纸包起来。

  “好,拿到前头去给大家吃吧!”

  当雪雪和灿灿分别端著一盘盘食物和一碗酸辣汤到前厅时,蒙蒙也拿著油纸包到她们住的厢房对面,贴在窗外仔细听了半晌,认定屋内没有人了,她才悄悄打开窗子伸手进去将油纸包放在窗内的茶几上,再轻轻阖上窗子,蹑手蹑脚地走开。

  这么一来,他就没办法再还给她了吧!

  没想到她的身影甫一消失,一旁立刻跳出两个脏兮兮的小要饭的,难民早就走光了,他们是南阳城当地的乞丐,就像过去一个多月来一样,他们很有耐心的等候在窗下,不一会儿,窗子果然又推开,油纸包被丢弃出来,两个小乞丐俐落的接到手后便欢天喜地的一溜烟跑走了。

  蒙蒙暗中送了一个多月的食物给厢房里的书生,那两个小乞丐也平白“接”了一个多月的食物,她却完全不知情,还得意洋洋的以为阴谋得逞。

  好吧,没喂到瘦竹竿,喂两个小乞丐也可啦!

  午膳过后,雪雪和灿灿端碗盘回厨房,蒙蒙则捧著满满一篮脏衣物走向后院的八角井。

  “你们去洗碗,然后整理大家的房间,我去洗衣服。”

  “是,大姊。”

  一往厨房,一往后院,三姊妹各自去干活儿,她们得一直忙碌到用过晚膳洗好碗之后才能休息。

  “啊~~”

  猝然,一声落落长的尖叫画破寂静的后院,直至另一声砰然巨响斩断那道长鸣,然后是一连串的痛骂。

  “见鬼!该死!好痛!好痛……”

  一口接一口的抽著气,蒙蒙一边咒骂,一边从散落四处的脏衣物中爬坐起来往下一看,原来是踩到一颗没长眼睛的圆石头,害她脚一拐摔扁在地上。

  “笨蛋!”

  她骂自己,一面弯起手肘来看,一整片刮伤,痛得她眼里开始酝酿水珠,但她咬著牙硬是把泪水再眨回去,然后,她试图站起来,谁知道才刚使力,又是一声更悲惨的痛呼,砰一下她又坐回去了。

  她拐了脚踝了。

  这回更是痛得她眼泪再也禁不住,争先恐后想冒出来,可是她横臂一抹便谋杀掉那些泪水,顺便毁尸灭迹。

  吸著气拚命揉脚踝,好半天后,她终于能爬起来,先把四周的脏衣物捡回篮子里,再小心翼翼地捧著篮子站起脚来,试著走两步,忽又停住,错愕的眸子怔愣地望住前方,就在水井另一边,有个人负手站在那里不晓得看了她多久。

  那双跟他的脸一样毫无表情的瞳眸正对著她的眼。“你为什么不哭?”

  蒙蒙听得一呆,反问:“我为什么要哭?”

  那人眯了一下眼,深沉的眸子又注定她片刻,匆又不发一语地转身离开;蒙蒙看得满头雾水,搞不清楚到底是什么状况,想半天想不通,耸耸肩,不想了,拐著脚到水井旁,放下篮子。

  “奇怪的人。”

  她咕哝著正准备打水洗衣服,后头匆地传来跑步声,她回头看,原来是雪雪。

  “大姊,大哥要我来告诉你暂时不要到前厅去,免得你又跟章大哥那个妹妹吵起来。”

  “我才不是跟她吵呢,我是跟她讲道理!”

  “好嘛,大哥要你暂时不要到前厅去,免得大姊你又开始跟章大哥那个妹妹‘讲道理’。”

  “我为什么要跟她讲道理?”

  “最后一本帐簿送到了,她又在闹著说不可以交给癞痢头……”

  这回不是在深夜,而是在夕阳下——

  “诸葛文毅把所有分铺的帐簿都交给你了?”

  “对,所有帐簿全都在我手中了!”

  “那么,我四婶儿的债可已清偿?”

  “清偿了!清偿了!”

  “好,请把信物还给我。”

  “没问题,喏,还给你!”

  “往后,你有任何问题都不关我的事了。”

  “爱说笑,我已拥有万贯家产,还会有什么问题?”

  问题大条了!

  “来了!来了!来了!”

  杜伟一路叫著奔入陈家大宅内,众人闻声自四面八方集中过来,蒙蒙手上还握著一把菜刀呢!

  “谁来了?陈家大宅的鬼?”杜菁随口说。

  “菁姊!”蒙蒙惊叫,想拍胸脯安慰自己,差点一菜刀把自己切成两半。

  “好好好,不是鬼,是‘那个东西’,陈家大宅的‘那个东西’!”

  “菁姊!”

  “这也不行?算了!”杜菁斜睨向杜伟。“大哥,你还不快说,蒙蒙快被你吓死啦!”

  “是被你吓死吧?没事提‘那种东西’干嘛?”杜伟哭笑不得地拒绝替妹妹背黑锅。“前两天我们不是在说一定会有盗匪吗?喏,真的有了,正在舞阳那儿肆虐呢,我想不久也会闹到咱们这儿来吧!”

  天灾过后盗匪猖獗,这是必然现象,有些是不得已,有些是趁火打劫,无论如何,如果官府不管或力有未逮,百姓们也只好自力救济。

  “怎样?”杜伟询问地望住妹妹杜菁。“你去不去?”

  “废话,当然要去!”杜菁毫不迟疑地报上第一号。

  林振平也朝章郁秀瞥去一眼,后者会意,于是,向来自私自利只顾自己,从不管他人是死是活的章郁秀突然大义凛然起来了。

  “我们也一起去吧,大哥,不然我们学武干嘛,不就是为了要帮助人的吗?”

  从诸葛文毅交出所有帐簿那一刻起,她就吵著闹著要离开——白白浪费了一整年什么都没捞著,还耗在这里干嘛?

  可是章郁雄还不打算离开,因为他还没娶到老婆,而且他也打算拿出父亲留给他的遗产和诸葛文毅合伙做生意,虽然数目不算多,但做个小本生意已绰绰有余,再仰赖诸葛文毅的经验,想东山再起应该不会太困难。

  开什么玩笑,得不到诸葛家的财产,她正在计画要如何从大哥那儿把所有遗产拐到手,大哥却想拿去和“不相干”的人合伙,这太没道理了吧!

  不过现在正好,先把大哥支开,再要回南阳,也得等她先把遗产拐到手再说。

  章郁雄略一思索,“也好。”再转注诸葛文毅。“贤弟请先候上十天半个月,等我回来再一起讨论细节。”

  “没问题,小弟我哪儿也不会去。”

  于是,章郁雄兄妹和杜伟兄妹就这样匆匆离去了,陈家大宅里只剩下诸葛文毅兄妹和银花,还有那个离饿死不远的书生。

  蒙蒙正待回厨房,走开两步又转回来。“大哥。”

  “嗯?”

  “今儿一早我去买米,听到一件事……”

  “什么事?”

  “呃……”蒙蒙迟疑一下。“记得以前咱们在荣阳那儿也有佃农,每逢天灾人祸时,爹总会免去他们的佃租,可是今年癞痢头却硬是要他们交租,不交就得还田地,这样人家怎么活下去嘛!所以我想……”

  “我知道了,”诸葛文毅颔首道。“我现在就去找他,劝他别再逼迫人家,留人家一条活路,他也不会有多大的损失。”

  “我跟你去。”银花揪住了他的衣袖。

  “你跟去干什么?”想到他们离开诸葛家时,癞痢头那副色迷迷的样子,诸葛文毅就觉得那不是个好主意。

  “有女人在的话,也许他会表现得大方一点嘛!”

  诸葛文毅皱著眉头,还是不太赞同,不过……“好吧。”为了那些走投无路的佃农,他不能不尽全力。

  但他们不到一个时辰就回来了,而且鲜少发怒的诸葛文毅头顶竟然在冒烟。

  “那个混蛋,竟说他人死活与他无关,该缴租就得缴租,一毛钱也不能少,更不能拖欠,除非……”

  “除非什么?”蒙蒙忙问。

  诸葛文毅瞥一下银花。“除非银花嫁给他!”

  银花反倒没生气,还笑吟吟的安抚未婚夫。“别生气了,大公子,那种人迟早会有报应的!”

  最好是!

  可是,等不到癞痢头得到报应,那些佃农已经活不下去了呀!

  晚些时,蒙蒙到后院洗衣服,脑海里却只烦恼著该如何帮助那些可怜的佃农,心不在焉的打水,心不在焉的蹲下来洗衣,心不在焉的捶打衣服,心不在焉的一棒狠狠敲下去,心不在焉的恰恰好敲在某只不长眼的手掌上,一瞬间,所有的心神全都回来了,她猛然吸气,一把抓住自己被敲扁的手……

  嘴巴张得比炒菜锅还大,却痛得叫不出声音来,连呼吸也窒息了,眼眶里迅速积满了泪水,但就在即将垂落下来那一瞬间,她及时抬高手臂抹去了,再积满,再抹去,又积满,又抹去,继续积满,继续抹去……

  说不哭就是不哭!

  好不容易,疼痛终于减轻到她能忍受的程度,她才徐徐吁出一口气,再慢慢放开右手,低头检视红肿的左手,忽又拾起眸子侧向一旁,那个竹竿似的书生不知何时又跑来看她洗衣服,悄无声息的立在那里,真像这陈家大宅里的幽灵!

  他不会刚好姓陈吧?

  “你为什么不哭?”同样的问题。

  “我为什么要哭?”同样的反问。

  又是好半晌的凝视,突又转身离去,蒙蒙啼笑皆非的望著他迅速消失,搞不懂他到底是要问什么?

  她哭不哭关他什么事?

  “真的,好奇怪的人耶!”她咕哝,低头继续洗衣服,这回,她很小心不再去敲到自己的手。

  要洗的是衣服,不是她的手。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

  通常恶人都会逞凶许久后才会遭报,这几乎已是定律了,但癞痢头的恶报来得可快,诸葛文毅去劝说不得三天后,癞痢头的恶报就临头了。

  “大哥!大哥!大哥!”

  “大姊!大姊!大姊!”

  一人叫一个,雪雪和灿灿争先恐后飞奔入陈家大宅内,气喘吁吁的碰上人又人抓一个。

  “大哥,那个……那个癞痢头遭报应了!”

  “大姊,那……那个癞痢头他……他活该!”

  蒙蒙与诸葛文毅疑惑地相对一眼,再一人扶一个。

  “好了、好了,先喘口气来再说!”

  片刻后,两姊妹终于缓过气来,又开始抢著说话。

  “大哥,大姊,那个癞痢头,他病倒了……”

  “对,对,病得可凶了……”

  “听说他先是脑袋痛得拚命去撞墙……”

  “然后又肚子痛得在地上打滚……”

  “接著狂吐,直至吐出血来……”

  “又暴泻,泻得一地血……”

  “在宅墙外就可以听到他的哀叫声……”

  “还哭著不停叫救命呢!”

  这么惨?

  “他吃坏肚子了吗?”蒙蒙咕哝。

  “不知道,听说咱们南阳城左近的大夫都查不出病因……”

  “癞痢头他娘只好派人到远处去找大夫……”

  “不过我看是没救了!”

  “报应嘛!”

  然而不过才相隔两天,雪雪、灿灿姊妹俩就懊悔不已,后悔对癞痢头的幸灾乐祸,因为……

  诸葛文毅也再度病倒了。

  不是癞痢头那种痛苦不堪的暴症,而是跟以前一模一样的病,一朝躺上床后就再也起不来了,然后一日比一日衰弱,直至吐出最后一口气。

  “癞痢头曾治好大哥的病,他一定有办法再治疗一次,我去找他!”

  蒙蒙慌慌张张奔向大门,没注意到有一双淡漠的眸子一直跟著她,直至她奔出陈家大宅,然后,他垂眸问自己。

  他早就可以离开了,为何还不走?
[ 此贴被清风明月001在2007-08-17 22:34重新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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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7-08-17
第四章


  癞痢头虽然得到了诸葛家的庞大家产,可是他一病倒,所有人都幸灾乐祸的说他是报应。

  相反的,诸葛文毅四兄妹虽一文不名的被赶出诸葛府,但从第一天开始就不断有人带吃带喝的去接济他们,诸葛文毅再度病倒之后,去探望的人更多了,不是带补药就是送偏方,又上庙里去烧香拜佛,祈祷诸葛文毅的病能够尽快痊愈。

  好人、恶人的差别就在这里了。

  “上回是癞痢头治好大少爷的病,大小姐没有再去找他吗?”

  问话的是以前在诸葛府帮佣的仆人,癞痢头进住诸葛府之后,有九成仆人都辞职不干了,这会儿听说诸葛文毅又病了,马上就跑来探望。

  “去过了,但癞痢头自个儿都病得意识不清,根本帮不上忙呀!”

  “那就跟他们要那种药粉就行了,其他我们自己来也行啊!”

  “有,我也要过了,但癞痢头他娘说那种药只有一份,用完就没了嘛!”

  “只有一份?那药是哪儿来的?”

  “人家给的。”

  “谁给的?”

  “他们也不知道对方的姓名,更不知道对方此刻又在哪里。”

  “那……那就没辙了。”

  没辙了?

  不,怎么可以没辙呢!

  送走来探望的人后,蒙蒙自己一个人溜到侧院,害怕被雪雪和灿灿看到她的彷惶与无助,她是大姊,怎能让她们担心呢!

  可是……可是……她又能怎样?

  除了眼睁睁看著大哥咽下最后一口气,她又能怎样?

  想到这里,她的眼眶不禁又热了,但她紧咬住下唇,不断抹眼,就是不让泪水掉下来。

  “你为什么不哭?”

  第三次听到同样的问题,又是猝然而来的声音,蒙蒙却没有被吓到,也没有困惑,反而没来由的怒火高涨起来了。

  “关你什么事?”

  她想藉机发泄,她知道,但她控制不住自己,就是想故意惹火对方,然后跟她大吵一架,她就可以好好发泄一下心中的愤怒、惶惑与恐惧。

  她真的好害怕会失去大哥呀!

  然而对方却只是漠然望定她,一语不发,不过片刻功夫,她一肚子火就被他望光了,满心惭愧的为自己的冲动而疚悔不已。

  “对不起,我平常不是这样的,”她低声下气的喃喃道。“因为我大哥,他又病了,又不知道有谁能够治好他,所以我的心情很不好,才会藉机对你发怒,这是不对的,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

  对方挑了一下眉。“为什么不生气?”

  不容易,问题终于改变了,但同样令人满头雾水。

  “为什么要生气?”难不成他喜欢看女人哭、看女人生气?

  “你……”

  “找到了!我终于找到你了!”

  又是突如其来的声音,粗嗄得像乌鸦叫,两人不约而同转首望去,蓦见一人猛扑过来,定睛一看,原来是癞痢头他娘。

  癞痢头他娘笔直地扑到正在跟蒙蒙说话的人——那个竹竿似的年轻书生面前。

  “快,快去救我儿子!”癞痢头他娘气势汹汹的命令道。

  “不关我的事。”年轻书生那张脸永远都是冷冷淡淡的没什么表情,好像已经定了型,再也改变不了了,连说话也是。

  “哪里不关你的事,你医得好诸葛大公子,就一定医得好我儿子!”

  闻言,蒙蒙不由错愕的大叫一声,“欸?!”

  是他?!

  怎会是他?!

  “不关我的事。”又是同一句话。

  “你欠我们的!”

  “我四婶儿欠你们的已经还清了。”

  “还没有!”

  “还清了。”

  “我说还没有就是还没有!”

  “你儿子说还清了。”年轻书生掏出信物给癞痢头他娘看,证实他所言非虚。

  最重要的是,信物已回到他手上,她再也没有办法支使他了。

  “可是……可是……”癞痢头他娘顿时慌了,气急败坏的不知如何是好。“我儿子怎么办?”

  “不关我的事。”依然是同一句话。

  “求求你救救我儿子吧!”

  “不关我的事。”年轻书生无动于衷。

  “我……我给你跪下了!”癞痢头他娘扑通一声跪下,还咚咚咚磕头。“求求你,救救我儿子吧!”

  “不关我的事。”年轻书生连眼睫毛也没动上半根。

  “你你你……”癞痢头他娘又急又气又拿他没可奈何。“你到底要如何才肯救我儿子?”

  “除了我自己的亲人之外,没有代价,我从不出手救人。”

  癞痢头他娘咬咬牙。“好,你救我儿子,我把诸葛家的财产全给你!”虽然心疼,但儿子更重要。

  “我不要。”

  “那你要什么?”

  “我要的你没有。”

  “你告诉我要什么,我去帮你找来。”

  “晋王府的万莲佛。”

  晋王府?!

  王府里的东西她怎么可能要得到,就算想买也买不来呀!

  “没有别的吗?”

  “大理土司的千云宝塔。”

  大理土司?!

  “再别的?”

  “华山掌门的血玉鼎。”

  华山掌门?!

  癞痢头他娘终于明白了,他不要钱财,也不要产业,只要那种稀世罕见,有钱也不一定能够拥有的宝物。

  “好,我去找!”她恶狠狠地道,旋即快步离开。

  漠然望著她急匆匆的离去,“你什么也找不到,因为……”年轻书生喃喃自言自语,“你自己也快发病了!”声落,他淡淡瞄一下蒙蒙,也走开了。

  蒙蒙却依然愣在原地,并没有追上去求他。

  是他,竟然是他,那个她“接济”了一个多月的穷书生,竟然是能够治好她大哥的大夫!

  她还在努力消化这个事实。

  好吧、好吧,是他就是他,这更好,原以为不可能找得到那个把药粉给癞痢头的人,那个人却已在眼前,这不正好吗?

  可是……可是……

  癞痢头他娘那样跪求又磕头都没用,她求了又会有什么用,多半只是浪费时间而已,是他说的,没有代价,他从不出手救人。

  但是,他要的那种东西,她们也没有啊!

  怎么办?她该怎么办呢?

  蒙蒙焦急又无措地苦苦思索,走过来又走过去,还像疯子一样猛抓头发,头上的发髻都被她抓下一半来,好半天后,终于,她双眸一亮,“对了!”随即拔腿跑向年轻书生住的厢房。

  有办法了!

  蒙蒙一来到厢房前,恰好年轻书生也拎著包袱背著书箧出来,一眼即可知他也要离开了。

  “请等等!”蒙蒙硬是挡在他前方。“你……你成亲了吗?”

  “没有。”

  果然!

  蒙蒙两眼闪亮闪亮的,双手合什,满怀期望地瞅住他。“那么,你想娶妻了吗?如果想的话,我嫁给你好不好?虽然我不会有什么嫁妆,但是我保证,我一定会是个好妻子!”

  年轻书生挑了一下眉梢,然后就盯住她不动了,毫无表情的眼神,根本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蒙蒙被他盯得心中七上八下的,不知道他究竟会如何回答,希望他快快给她一个判决,他偏偏舍不得开一下金口,愈等愈忐忑、愈等愈不安,就在她即将抓狂暴走的那一刹那,终于听到他的回答了。

  “好。”

  “太好了!”蒙蒙惊喜欲狂的转身就跑,“我们明天就成亲!”匆又停下,回头。“请问公子尊姓大名?”

  “君兰舟。”

  不一会儿,蒙蒙来到诸葛文毅的房间,劈头就宣布她的决定。

  “大哥,我要成亲了!”

  “耶?”诸葛文毅惊愕得一时无法反应。

  “记得爹娘说过,我可以自己决定自己的亲事,对吗?”

  “对,可是……”

  “好,那我决定了,我要嫁给对面厢房的君兰舟公子!”

  “对面厢房?”诸葛文毅极力思索她到底是在说哪里的谁,“你是说……”语声匆顿,他的目光拉向房门外。“他?”

  蒙蒙回眸一瞧,君兰舟不知何时也来到门外,负手漠然看著他们。

  “对,就是他。”

  “可是,为什……”

  “不要问为什么,大哥,请您同意就好。”

  “但……但……”他希望她能够嫁给章郁雄啊!

  见大哥似乎不太可能同意这件婚事,蒙蒙毅然屈膝跪下。

  “大哥,请您同意,不然我就不起来!”

  诸葛文毅顿时傻住了,没想到她那样坚决要嫁给那个看上去连自己都养不活的穷书生,究竟是为什么?

  好半天后,他才深深叹了口气。“我同意,你快起来吧!”

  蒙蒙欢天喜地的跳起来。“谢谢大哥!”

  由于诸葛文毅在病中,蒙蒙便自个儿忙了起来,连夜赶了一对枕巾权充嫁妆,再去请以前在诸葛府任管家的赵伯做媒人,翌日,诸葛文毅也勉强起身为他们主婚,就在陈家大宅的前厅里拜堂行礼,完成蒙蒙的终身大事。

  虽然一切都十分简陋,但结果最重要。

  即使在新婚夜里,她的新婚夫婿表现得似乎根本不想娶她,除了掀开她的盖头巾之外,他们没有喝交杯酒,也没有说上半句话,虽然睡在同一张床上,他却连根头发也没有碰她,甚至还隔得远远的背对著她睡,这使她感到十分疑惑。

  既然不想娶她,为何又同意和她成亲?

  不过那些都不重要,她也不在意,只有她已经成为他的妻子,这个最后结果才重要。

  这么一来,他就不能拒绝医治她大哥了吧?

  新婚次日一大清早,君兰舟尚未起身,蒙蒙便急著赶到厨房去做早膳,打算用过早膳后,她就可以请君兰舟医治她大哥了,不料连厨房都还没走到,就听到雪雪的大叫声。

  “章大哥回来了!”

  她只好临时变更方向转到前方大厅,但在中途便碰上满身风尘的章郁雄和杜菁兄妹,看得出他们的焦心与忧虑,而章郁秀和林振平恰好相反,两张黑脸掩不住不甘心的情绪。

  “一听说贤弟又病倒了,我们马上就赶回来了!”

  然后,他们直接到诸葛文毅房里探视,蒙蒙则到厨房去泡茶,当她泡好茶回到诸葛文毅房里,迎面而来的便是章郁雄吃惊的质问。

  “大妹,为什么?你为什么坚持要嫁给那个穷书生?”

  “你吃错药了吗?”杜菁更是不敢相信。

  蒙蒙看看她,再看看床上的诸葛文毅,又看看所有疑惑又不赞同的目光,半声不吭,她先放下茶盘,再回身到对面厢房,正要推门,门却自己先打开了。

  是君兰舟,他恰巧也要出来,见门前一群人,他却半个字也没问。

  “相公,记得前天你说过,除了你自己的亲人以外,没有代价,你从不出手救人,那么……”她认真地仰起眸子瞅住他。“我是你的妻子,我的大哥就是你的大舅子,虽然只是姻亲,但也算是你的亲人了,所以,你可以救他吧?”

  再多的解释也比不上用实际行动做给他们看。

  可是杜菁他们反而更是困惑不解,这个看上去可能再过两天就会活活饿死的家伙,自己都救不了自己,又凭什么救人?

  而君兰舟始终挂著一张没有表情的脸,冷淡地注视蒙蒙片刻后,蓦尔转回床边提起书箧,直接走出房间,再进入对面厢房里,停步在诸葛文毅床前三步,双眼注定床傍的银花,没说话。

  蒙蒙连忙上前请银花让开,一边解释。“她是我大哥的未婚妻银花,大哥病倒之后,都是她服侍在大哥身边的。”

  君兰舟依旧什么话都没说,举步继续往前走到床边,放下书箧,然后刷一下扯开诸葛文毅的衣襟,再弯身打开书箧,令人惊讶的是,里头不但没有半本书,还塞满了大大小小的药瓶、药罐、药盒。

  包括诸葛文毅在内,众人顿时诧异得瞪圆了眼,蒙蒙则眉开眼笑的咧开了小嘴儿,差一点点就手舞足蹈起来了。

  就知道他不会拒绝医治她大哥!

  “原来他是大夫!”杜菁喃喃道。

  “我不是大夫!”君兰舟终于开口了。

  “不是?”杜菁怀疑地看看他,再望向那支装满药罐的书箧……“难不成就是他!”她脱口道。

  “他?谁?”蒙蒙茫然问。

  “那位我跟你提过的大夫呀!”杜菁压低了声音悄声道。“说不定他就是那位大夫,虽然年轻了点儿,不过他把药藏在书箧里,分明是不想让人知道他是大夫,这不正跟传说中的一样吗?”

  蒙蒙怔了怔。“真的是他?”

  “说不定,看下去就知道了,倘若真是的话,也许他能根治你大哥的病,往后你大哥就不会老犯这种怪病了。”

  “真的?好好好,我们看、我们看!”

  蒙蒙勉强按捺下振奋的心情,屏息注视君兰舟到底打算如何,没想到君兰舟却突然转过身来。

  “拿杯高粱来。”

  蒙蒙呆了呆。“高粱?”不是醋吗?“相公习惯诊治前先喝一杯吗?那最好不要喝高粱,高粱太烈了,要是醉了怎么办?换另一种淡一点的酒好不好?”

  “不是我要喝的。”

  “你不喝?”蒙蒙猛然抽了口气。“难道是要给我大哥喝?不行啊,我大哥正病著呢,他不能喝酒呀!”

  “也不是要给他喝。”

  “不是吗?”蒙蒙困惑地搔搔脑袋。“那可奇怪了,究竟是要给谁喝的呢?”

  “……拿、杯、高、粱、来!”

  终于察觉到他语气里的不悦了,蒙蒙慌得赶紧掉头就跑,半步也不敢再迟疑。

  “好好好,你别生气,我去倒、我去倒!”

  “再一碗醋,大碗。”

  “是是是,再一大碗醋!”

  暍完酒再喝醋?

  好奇怪的癖好!

  待她一手端大碗,一手捧酒杯的回来,见躺在床上的诸葛文毅胸前已插了二十几支金针,不禁开心的险些打翻酒和醋。

  他真的是那位大夫!

  想想,之前所有的大夫连试都没试就说没辙,而君兰舟恰好相反,连一句话都没说就开始动手治疗,他不是传说中那位大夫,又有谁会是!

  但下一刻,她却被君兰舟的举动吓得以为他只是个疯子。

  只见君兰舟端去酒杯后,便在酒里加了一撮药粉,大家正在猜想他到底要给谁喝那杯加料酒,却见他猝然探出手臂,粗鲁的一把攫过毫无防备的银花来,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酒灌入银花嘴里。

  银花呛咳著吞下那口酒,正待质问君兰舟想干什么,不料嘴才刚打开,人就昏然倒下了。

  张口结舌的众人这才回过神来,齐声惊呼。“你想干什么?”

  君兰舟默然无言,继续再加入好几撮不同颜色的粉状物在那碗醋里,然后放在银花嘴边,并沉声喝阻正待趋前探视银花的蒙蒙。

  “不要靠近她!”

  杜菁一凛,连忙拉回蒙蒙。“银花的脸很红,好像是醉了,应该没事,我们再看看吧!”

  于是,围绕在四周的人不约而同屏气凝神注视著银花,其实他们也不知道究竟要看什么,只是因为听君兰舟的口气好像会发生什么不得了的大事,大家下意识也跟著紧张起来了。

  不过一会儿,不用君兰舟再警告他们,所有人都骇异地惊叫一声,并动作一致的连连倒退,退退退,再退退退,退到退无可退,有人干脆退到外面去了。

  “那那那……那是什么?”

  跟当初见到诸葛文毅嘴里钻出怪虫来时同样的一句话,代表的意义却不同。

  从诸葛文毅嘴里钻出来的不过是只毛毛虫般大小的怪虫而已,但此刻从银花嘴里钻出来的怪虫几乎有香蕉那么大。

  更可怕的是,从她嘴里不只钻出一只大怪虫,继第一只色彩斑烂的怪虫之后,接二连三又爬出另一只黑色的,还有一只灰紫色的,再一只深蓝色的……大大小小的怪虫起码十几只,全都乖乖的自她嘴里扭呀扭出来,再扭呀扭进大碗里,然后化成七彩鲜艳的结晶物。

  君兰舟这才又端起那支碗,改放到诸葛文毅嘴边。

  又过片刻,自诸葛文毅嘴里也钻出另一条小小的怪虫,待小怪虫也爬进醋碗里之后,君兰舟便一一拔出诸葛文毅胸前的金针,再从另一支银瓶里倒出小半杯异香扑鼻的液体递给诸葛文毅。

  “喝。”

  奇迹似的,诸葛文毅一喝下那小半杯异香扑鼻的液体,不过眨个眼,苍白的脸色便开始渐渐泛出红润的光泽来,待君兰舟收拾好怪虫化成的结晶物和所有的金针瓶瓶罐罐,诸葛文毅原本憔悴不堪的容颜也回复光灿的神采了。

  “不可思议!”他精神奕奕的活动著四肢,并难以置信的喃喃道。“我觉得精神比病倒之前更好呢,而且……”他又用力挥舞了一下双臂。“更健壮,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但蒙蒙可不敢高兴得太早,“相公,我大哥的病可已……”她小心翼翼地望住君兰舟。“根治?”

  君兰舟眼帘半垂。“他没有病。”

  “耶?”诸葛文毅愣住。“我没有病?但……但……啊,是毒?”

  “也没有毒。”

  说得也是,如果是病、是毒,就算大夫解不了,起码也该诊断得出来,但如果不是病,也不是毒,那究竟是什么呢?

  “那……那……”难不成是中邪?

  君兰舟转眸目注依然睡在地上的银花。“你为何会和她订亲?”

  这时大家才又想起银花,不觉再退两步离她远远的,好像她是只疯狗,随时可能会跳起来咬人。

  就算她不会咬人,搞不好会吐出怪虫来咬人!

  “那是三年前的事,家父和我到昆明去收购蜡染织锦,银花和她姊姊金花是我们最大的货源,我们去了不知多少回,向来都很顺利。但三年前那一回,当我们要离开时,金花突然向我求亲,由于当时我尚未考虑到终身大事,因此便婉转拒绝了她,没想到她竟……”诸葛文毅深深叹息。“上吊自杀了!”

  众人不约而同惊喘著倒抽了口气。

  “由于愧疚,也因为金花死后只剩下银花孤身一人,”诸葛文毅继续说。“于是我便和她订下亲事,好把她带回来妥善照料,原本我们说定年底便要成亲的,没想到我却病倒了……”

  “她从来不打算和你成亲,只想为她姊姊报仇。”君兰舟淡淡道。

  “报仇?难不成……”诸葛文毅吃惊地瞪圆了眼。“是她……”

  “你中蛊了。”

  众人顿时恍然大悟,苗女善施蛊,众所周知,为何没有人想到呢?

  诸葛文毅沉默片刻后,更深的叹息。“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我不能怪她要找我报仇,但她不应该连累我父与我弟,他们是无辜的呀!”

  “亲事如何能强求,贤弟亦是无辜,是她太偏执。”章郁雄有力的道。

  “话说回来,既然苗女会下蛊,她姊姊为何不干脆对诸葛大哥下蛊控制他,反而选择自杀呢?”杜菁疑惑地问。

  “这得问银花吧!”章郁秀咕哝,她都很意外,一切居然是银花搞的鬼。

  于是,所有目光又齐聚于君兰舟身上,后者默然垂了一下眼,随即上前喂银花吃下一些怪虫化成的结晶物,再分别在她的山根和人中各弹了一指,然后回到原位,他才刚站定,银花便醒转过来了。

  厉害!

  众人先用赞叹的目光瞥一下君兰舟,再转注银花,每一双视线都带著谴责;而银花先是一阵茫然,继而震惊地瞪住端坐床沿的诸葛文毅,后者脸色红润精神好得很,起码还有几十年好活。

  好半晌后,她落下眼皮,若无其事的起身,“了不起,居然能够诱出我身上所有的蛊母……”视线徐徐落至君兰舟身上,目光转凶狠,比从她嘴里钻出来的怪虫更教人不寒而栗。“我那些蛊母呢?”

  原是带点稚气的表情,眨个眼竟换上老巫婆的脸,了不起的是她吧?

  君兰舟又半垂下眼帘。“全死了。”

  银花面色骤变,“全死了?”她尖叫。“不可能,你不管癞痢头母子的死活了吗?”

  癞痢头?干嘛扯上癞痢头?

  难道……

  “原来癞痢头的病也是你搞的鬼?”蒙蒙惊叫。

  “谁让他坏我的事!”银花不屑地哼了哼。“他们母子俩都该死!”

  真的是她!

  “但他们只是贪心了一点,罪不致死呀!”

  “我管他们贪不贪心,他们坏我的事就该死!”

  好,既然是她要他们死,为何要赖到君兰舟身上?

  “那你又为何要说是相公不管癞痢头母子的死活?”

  “原先我还想让他们多吃一、两个月的苦头,可是……”银花耸耸肩。“倘若不先封住他们的七脉十四穴就杀死我身上的蛊母,我下在他们体内的蛊子便会在他们身上到处乱咬乱窜,使他们品尝到非人所能忍受的痛苦,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不到一炷香时间,他们就会暴毙而亡了。”

  蒙蒙惊骇得猛抽气,“那……那……”回头。“杜大哥……”

  杜伟点头,“我去看看!”语毕即飞身离去。

  “看什么?看死人吗?”银花冷笑,再朝君兰舟恶狠狠地瞪去一眼。“你给我记住,待我再养出蛊母来,我不会放过你的!”

  君兰舟眼观鼻、鼻观心,无动于衷。“你不能。”

  “谁说我不能,我就……”话说一半,银花脸色又变。“你给我吃下蛊母的尸骸,使我不能再养蛊了?”

  “聪明。”

  “你!”银花气得脸发黑,几乎说不出话来了。“你别以为这样就没事了,我还可以找别人来下蛊,你,还有诸葛文毅,我绝不会放过你们!”

  原还希望她否认的诸葛文毅,一听她不但一口就承认了,还坚持不会放过他,又带上毫无干系的君兰舟——只因为君兰舟救了他一命,他既愤怒更痛心——是他带她回来的,也就等于是他害死了自己的父亲和兄弟。

  “为何要连累我父与我弟?”

  “你害死我唯一的姊姊,我自然要你的兄弟来陪葬。”银花理直气壮地说。

  “但家父……”

  “我知道,他反对你娶我姊姊。”

  “没有那种事!”诸葛文毅断然否认。“家父向来认为相处一辈子的对象应该要由自己来选择,他从来不干涉我们这种事,否则我又如何能带你回来?”

  银花有点意外的愣了一下,“是吗?”然后又耸肩。“那就算利息好了。”

  利息?!

  难以置信她竟如此轻忽人命,温和的诸葛文毅终于恼火了。“你太过分了!”

  银花满不在乎地冷哼。“是你错在先!”

  “喂喂,你是不是哪里搞糊涂了?”杜菁看不过去,愤怒的破口大骂。“你姊姊发花痴是你姊姊的事,凭什么诸葛大哥一定要同意她的求亲?”

  因为“花痴”那两个字眼,银花阴毒地眯了眯眼。

  “我姊姊是苗族公主,能看上他是他的福气,他竟敢拒绝,太不识抬举了!”

  “那你姊姊干脆下蛊控制他就好了嘛,为何要选择自杀,然后你又杀过来?”

  “……我姊姊说不是他心甘情愿的她不要。”

  岂有此理,感情的事谁能控制,简直强人所难,太无理了,跟她多说几句话都会气死!

  “诸葛大哥,她害死了伯父,你杀了她为父报仇也是应该的!”

  “杀了她?”诸葛文毅眉头马上锁了起来。他从没想过杀人这种事,但若是放了她,她又来加害他,甚至他的三个妹妹,他自己无所谓,但他不能不顾妹妹呀!

  “贤弟下不了手,还是交给为兄吧!”章郁雄轻轻道。

  “这……”诸葛文毅只考虑了一下便否决了。“不,还是先把她关起来,我再好好想想。”

  于是,银花被带去关起来了,可是蒙蒙依然不能放心。

  “如果不小心被她逃走了,然后她又带别人来下蛊怎么办?”她扯扯君兰舟的衣袖。“相公,你有办法吗?”

  君兰舟瞟她一眼,弯身又打开书箧,取出那支装有蛊母尸骸结晶物的扁盒子,打开,伸到诸葛文毅面前。

  “吃。”

  诸葛文毅倒抽了口寒气。“吃……吃这个?”虽然不再扭来扭去了,但他可还没忘记它原来的样子。

  蒙蒙也吓得胃里一阵翻腾,呕了一下差点吐出来。

  “相……相公,为……为什么要吃……吃那个?”

  “这里头有苗疆最厉害的七种蛊母的尸骸结晶,吃了它,往后任何蛊毒都无法侵入体内。”

  “耶?这么厉害?”蒙蒙惊呼,“那我也要!”顾不得恶心,先撮一把来吃再说。“这样够吗?”

  “嗯。”

  幸好,再吃她一定会吐!

  蒙蒙吞下一大口唾沫硬压下恶心感,再转头招呼大哥,“大哥,你……”却见诸葛文毅早已伸出手去撮了一大把,毫不犹豫地放入嘴里,于是半途改为招呼两个妹妹。“雪雪,灿灿,你们也吃!”

  雪雪和灿灿更觉得恶心,但她们不敢不吃,宁可现在让胃里闹一下革命,免得将来运气不好,也有什么怪虫想逛进她们体内来游山玩水。

  就连杜菁和章郁雄他们都想吃,好几只手像蜘蛛一样伸长过来。

  “我也要!”

  可是还没来得及构上位置,扁盒子已阖上,又收回书箧里去了。

  “等等,我们还没吃到啊!”章郁秀尖声抗议。

  “对,相公,他们都还没吃到耶!”那么好的东西,应该拿出来大家一起“享用”嘛!

  但君兰舟好像没听见似的,自顾自关上书箧的盖子,然后提著书箧扬长而去。

  “怎么回事,他生气了吗?”诸葛文毅讶异地问。

  “不是啦,是……”蒙蒙咧出尴尬的笑。“相公他曾说过,不是他的亲人他不管,所以……所以……”

  所以他只给诸葛文毅四兄妹吃,其他人只有流口水的份。

  杜菁与章郁雄几人不禁面面相觑,哭笑不得,现在,他们终于明白蒙蒙为何坚持要嫁给君兰舟。

  生命才有保障嘛!

  癞痢头母子果真暴毙而亡了,整整哀嚎了一炷香时间,街头巷尾都可以听见那惨烈的叫声,然后就突然断气了。

  大概就是因为如此,章郁秀和林振平才会想到要偷君兰舟的药。

  他们不时会打包起良心来做事,天知道什么时候会不小心惹翻什么人,他们可不想死得那么“冤枉”。

  更何况,那么好的药一定可以卖高价,不拿来削一票太可惜了!

  他们不知道,君兰舟的药可不是那么好偷的,辛苦了大半天,多半只会偷到一肚子懊悔和满喉咙的尖叫,那种像被鬼捉到后领襟的尖叫……

  “救命啊!救命啊!”

  午后,诸葛兄妹、杜菁兄妹和章郁雄在前厅讨论要做什么生意,霍地,一道凄惨的尖叫声破空传来,骇得所有人背脊一阵泛凉,不由自主抖了好几抖,雪雪和灿灿更砰一声摔下椅子去了。

  “好可怕的叫声,是怎样,又有人中蛊发作了吗?”

  “快去看看!”

  众人慌忙循声跑去查看,一转,两转,终于发现惨叫声的由来。

  是章郁秀和林振平,两人四只手掌都又红又肿的像四颗大木瓜,他们又甩手又尖叫又到处乱跳,脸上的表情俱是一样又惊又惧、又痛又苦。

  “你们怎么了?怎么了?”

  “好痛!好痛!好像几万支针在扎,真的好痛啊!”

  “可是,你们怎会这样?”

  大家都注意到他们双手的异样了,想上前仔细看看,他们却像青蛙一样跳来跳去,别说看他们的手,根本就抓不住他们。

  “不要跳了,停下来让我们看看呀!”

  “可是,真的好痛啊!”

  那两个人继续跳,再加上不停尖叫,众人不禁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

  “那,告诉我们,你们怎会变成那样的?”

  “我们……我们只是想看看君公子的药箱嘛!”

  看君兰舟的药箱?

  药箱有什么好看的?

  “我知道了!”杜菁匆地大叫。“你们想偷君公子的药!”

  “不是偷,只是想……想‘分’一点来吃嘛!”

  那不叫偷要叫什么?

  分赃?

  “难道是相公……”话说一半,发现君兰舟不知何时也来在一旁,蒙蒙立刻跑过去。“相公,你知道他们怎会那样吗?”

  君兰舟漠然望住那两人。“九日尖叫散,尖叫九日后毒性自会消褪。”

  九日尖叫散?

  蒙蒙心头突然泛起一阵笑意,好不容易才强忍住。

  真的耶,章郁秀和林振平一直都在尖叫,连说话也是尖叫著说,好像要“说”给整个南阳城里的人听似的。

  “那……那是谁取的名字?”

  “我弟弟。”

  “原来是小叔。”蒙蒙呛了一下,很不简单又吞回笑意。“也就是说,他们不会死,只不过会尖叫九天而已?”

  “嗯。”

  “那就好。”蒙蒙暗暗松了口气,结果更想笑了。

  她原本担心那毒要是会死人,而君兰舟是非亲人不救的,那章郁秀和林振平不就死定了?

  幸好,那毒不会死人,她就可以放心了。

  于是,她回到章郁雄那边,悄声说了几句话,而杜菁可不像她这么厚道,嘴一张便狂笑了起来。

  “九日尖叫散?可真是名副其实啊!”

  雪雪和灿灿也掩嘴笑个不停,其他人虽然也很想笑,但看在章郁雄的面子上,都跟蒙蒙一样硬憋住了。

  “好了,别笑了啦,他们也很可怜啊,我们……啊,相公,有什么事吗?”

  蒙蒙笑问主动跟过来的君兰舟,结果君兰舟只一句话就砍断了杜菁的笑声,再是想笑的人也笑不出来了。

  “我们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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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好不容易啊,老爹,你儿子我终于知道兰舟为何会讨厌女人啦!”

  “真的?快说,为什么?”

  “因为娘。”

  “你娘?”

  “对,娘,她既天真又傻气、既软弱又爱哭,凡事没主张,一碰上麻烦就只会掉眼泪求救,一天十二个时辰总要哭上十三个时辰,动不动就呜呜咽咽,而且愈哭愈大声,说老实话,除了爹以外,大概没有其他男人受得了,包括我在内,我老婆只掉过两次眼泪给我看,我就差点抓狂了!”

  “这……这……你娘就这性子啊!”

  “我知道,但,兰舟就是讨厌嘛!”

  “难不成他那讨厌女人的性子是你娘害的?”

  “不止,还有二婶儿呢!”

  “不要告诉我他也讨厌他自个儿的亲娘?”

  “没错,老爹,可给你说著了,他也讨厌他老娘。”

  “那又是为何?”

  “二婶儿都不说话呀,不管高兴或不高兴的事,二婶儿都不吱半声,老要人家猜她到底在想什么,太累人了!”

  “兰舟他自个儿不也不爱说话。”

  “那不同,男人不说话是性格,女人不说话是闹别扭使性子!”

  “话都是你在说!”

  “再说,兰舟只是不爱说话,二婶儿可几乎是个哑巴了。”

  “说得也是。”

  “还有……”

  “还有?!”

  “四婶儿太奸诈、太狡猾了,总教人恨不得吊她起来鞭打一顿!”

  “可是……可是你四叔那火爆脾气就得那样的女人才压制得住呀!”

  “只有四叔吃她那一套,别的男人可讨厌了!”

  “呃,这个嘛,咳咳……”

  “然后是六婶儿……”

  “慢著、慢著,你六叔和六婶儿可是轰轰烈烈地经历了一场生离死别才能够在一起的,兰舟又讨厌你六婶儿哪里了?”

  “太任性、太霸道!”

  “那又如何?你六婶儿再是任性、再是霸道,你六叔只一句话,她就化成绕指柔啦!”

  “可兰舟就是看不惯六婶儿那种凶巴巴的样子嘛!”

  “啧,又凶巴巴不到他身上去,关他啥事儿了真是!”

  “另外,七婶儿的大小姐脾气也很令人吃不消,动不动就冒火,一火起来就飙得天翻地覆,光是她一个人叽哩呱啦的痛骂就可以骂到长城崩塌……”

  “你七叔吃得消就好啦!”

  “最后,瞧瞧咱们家的女孩子们,哪一个性子不像她们亲娘的?不是任性就是狡猾,不是爱哭鬼就是哑巴似的,不是太软弱就是太强悍,包括我自己的亲亲老婆在内,她是个好女人,我爱死她了,但凭良心说,有时候她也太强悍了点儿……”

  “停停停,你不会是要告诉我,咱们家所有的女人就是兰舟为何会讨厌女人的原因?”

  “正是。”

  “但……但……”

  “我知道爹想说什么,兰舟仅看到她们不好的一面,她们美好的一面只有身为她们的丈夫才能够了解,可你怎能怪他,毕竟他不是她们任何一人的丈夫呀!”

  “这……这可真教人哭笑不得,没想到罪魁祸首竟是自家人!”

  “嗯嗯,老爹,你终于明白了!”

  “这么说来,要让他中意的女人可不好找啊!”

  “何止不好找,根本是稀世难寻!”

  “那也不会,只不过不能像你娘那样软弱爱哭……”

  “可也不能太强悍野蛮。”

  “不能像你二婶儿那样不爱说话……”

  “可也不能太多话。”

  “不能像你四婶儿那么奸诈狡猾……”

  “可也不能太天真傻气。”

  “不能像你六婶儿那样任性霸道……”

  “可也不能毫无主见。”

  “不能像你七婶儿那样脾气火爆……”

  “可也不能一点脾气都没。”

  “……”

  “老爹?”

  “唉,稀世难寻啊!”

  “没错,稀世难寻,兰舟要真一辈子讨不到老婆,我看咱们全家人得一起自杀谢罪啦!”

  “别胡扯了!不过,你又是如何知道的呢?”

  “二婶儿告诉我的呀!”

  “耶?你二婶儿告诉你的,那这回她可真说了不少话了!”

  “没。”

  “没?”

  “每天说一句,两个多月才说完,加起来是不少,但一天一句,多吗?”

  “……”

  一天一句?。

  佩服!

  不过比较起来,有那耐性听哑阎罗一天一句说上两个多月才把话说完的家伙,那才真的叫厉害、叫伟大!

  老父甘拜下风!

  “不晓得什么时候他才会开始唱歌呢?”

  顽皮的眸子瞅住前方竹竿似的背影喃喃自语,蒙蒙又装鬼脸又吐舌头,这一路上,她不晓得做过多少回这种孩子气的动作了。

  打从离开南阳起,一个多月了,他们都是以这种方式行进,一前一后,相距恰恰好七步远,即便她加快脚步想赶上他也是白费功夫,因为她的相公很神奇,脑袋后面多长了一双眼,明明没有回头看过她半眼,偏偏就是知道她的一举一动。

  只要她加快步伐,他也会加快步伐;她故意放慢脚步,他也会放慢脚步;她停下来,他也会停下来,总之,他们之间永远都保持著七步的距离。

  虽然娘亲教过她识字,但她看过的书并不多,许多成语词句她听过却不懂得含义,因为娘亲重视的是女人的礼教与妇德、妇功,其他都是次要的,知道即可,不需要懂得太多。

  又不考状元,懂那么多干嘛?

  因此就算她问了,娘亲也不一定会解释给她懂——也许娘亲自己都不懂,她只好自己摸索。

  然而现在,她总算又多了解一句何谓“夫唱妇随”了。

  就像眼下这种情况,夫婿在前面走,她在后头跟,好奇地等著他何时要开始唱歌?

  “也许他根本不会唱,只好这样打混过去?”蒙蒙咕哝,又吐了一下舌头。

  幸好她没有裹小脚。

  因为娘亲“忘了”,她也不晓得娘亲是真的忘了,还是故意忘了,总之,娘亲压根儿没提过裹小脚的事。

  也幸亏是如此,现在她才能够紧跟在夫婿后头,而且始终“保持”在七步的距离,没有拐了小脚,也没有把一只脚走成两只脚粗,更没有走著走著就学四脚蛇爬到地上去。

  可是……

  “人家又不是木头人,脚也会酸耶!”

  她小小声抱怨,两脚不由自主的停了下来,握紧拳头用力虐待大腿,双眼却偷偷往前觑,果然,前方的某人也停了下来,但并没有转回来探视她。

  只有两种时候,他们之间的距离才会拉近。

  一种是停下来用餐的时候,因为他要拿半颗馒头给她,不靠近她不行,除非丢在地上给她捡……请等一下……

  “半颗?!”

  她的食量是不大,但一整日这样走下来,半颗馒头哪够顶!

  不过,她能了解啦,看他那样子,养他自己都有困难了,再多喂一张嘴,不管是多小张的嘴,就算她只是一只小蚂蚁,情况只会更拮据,绝不会有任何进步,除非他打算把她当成乳猪烤来吃。

  想到这,她不禁懊恼的叹了口气。

  其实在离开南阳之前,大哥曾偷偷塞给她一百两银票,可是等她收好之后,大哥又警告她千万别乱用,免得伤了妹夫的自尊心。

  她哪里知道怎样才叫“乱用”?

  好吧,既然不知道怎样才叫“乱用”,那她就干脆不用,这就绝不会“乱用”到了吧?

  呿,有拿等于没拿嘛!

  不过,这也难不倒她,住在陈家大宅时,她也曾向难民们学习过如何挖地瓜、摘野果,运气好的话还可以找到一窝鸟蛋,甚至碰上受伤的野兔、野鸡,手到擒来毫不费力,轻轻松松便可以打打牙祭。

  譬如刚刚,在经过的水田边,她不过随便掘了几下就挖到三支地瓜了。

  “相公,我挖到三支地瓜耶,喏,两支给你!”

  自己留下最小支的,蒙蒙双手捧著两支大地瓜,讨好地恭送到夫婿面前,期望夫婿能施舍给她另一张脸。

  老是对著一张没有表情的脸,好无趣喔,亏他还长得挺好看的说!

  可是,大概是觉得两支地瓜实在不够看,某人仅仅施舍给她两个字,“不用。”旋即又自顾自啃他的半颗馒头。

  他不喜欢吃地瓜吗?

  蒙蒙困惑的收回地瓜,有点泄气,然而转眼一想,嗯嗯,也对,地瓜吃多了会放屁,斯文人不喜欢放屁,一个不小心脑袋里的之乎也者都被放光了怎么办?

  下回摘野果给他好了。

  “那……相公,这还给你好了,”她很慷慨的把半颗馒头递还给夫婿。“你是男人,应该多吃一点,我吃地瓜就行了。”反正她脑袋里也没有多少之乎也者,放光了也无所谓。

  没想到某人竟把她那半颗馒头又收回包袱里去,再继续吃他自己那半颗馒头。

  蒙蒙看得直眨眼,终于了解到她的夫婿究竟有多穷窘,竟然连多吃半颗馒头都不行!

  好,这点她是了解了,但另一点反而更困惑了。

  既然他医术那样高明,出手救人的代价又是那么昂贵,为何他反而会如此穷困呢?

  他“赚”来的奇珍异宝又跑到哪里去了?

  她真的很好奇,每次瞧见他那张瘦骨嶙峋的脸就想问,然而娘亲也教导过她,有些男人家的事,女人家是不合过问的,她想这应该就是了,因此她也不敢随便开口问,只能放在脑袋里发酵。

  “要休息了吗,相公?”

  对了,这就是另一种会拉近距离的情况。

  虽然他们一整日都在“行军”,几乎没有停过,但天一黑,他一定会歇下来找地方睡觉,不过他们从不在客栈里过夜,要有破土地庙或荒废的大屋是最好,多半是在荒郊野地里,破毯子随地一铺凑合著睡,就算经过城镇也会绕城而过。

  除非是要买馒头。

  而且如同新婚夜,他们也从不睡在一起,总是睡在火堆两旁,一个在东岸,一个在西岸,隔著「楚河汉界”遥遥相对,井水不犯河水,大家互不侵犯,一觉好眠到天亮。

  “相公,我们究竟要到哪里去,北方吗?”因为愈来愈冷了。

  “……长白山。”某人兀自燃火堆铺毯子,看也没有看她一眼。

  “你家在长白山吗?”不然干嘛特意挑这种时候往那种天寒地冻的地方去。

  “不是。”拿包袱取馒头。

  “不用给我馒头了,我在路上摘了好多野果,够吃了,馒头你吃吧!”

  “……”收回半颗馒头塞回包袱里头去。

  “相公,你不爱说话对不对?”她啃野果。

  “嗯。”他啃馒头。

  “那我可以说吗?”

  “……”

  可以?

  不可以?

  就当可以好了。

  “相公,我觉得你很差劲耶,成亲才两天,你就带我走人,我大哥好说歹说,你却连一天也不肯多待,我是无所谓啦,可是我大哥会担心,我妹妹会伤心啊!”

  “……”

  “想想,我们认识也不久,更别提我大哥了,他根本不了解你,你就这样把我带走,他怎能不担心呢?”

  “……”

  “还有我妹妹,现在想来,我还有好多事没教她们呢,我这个做大姊的可真失职啊!”

  “……”

  “再有,既然你的医术那样高明,为何不肯多救人命呢?还不准人家叫你大夫呢,真是怪人!”

  “……”

  “另外,你明明长得很好看呀,为什么总是僵著一张脸呢?”

  “……”

  “对了、对了,章大哥还说……”

  “闭嘴!”

  “是,相公。”

  “睡觉。”

  “是,相公。”

  于是,他们分别躺下去睡了。

  这就是他们一路上的生活,很枯燥,也十分无聊,因为他不但不爱说话,连走路都不跟她走一起,她几乎等于是自己一个人在走这趟路的。

  不过,从及笄那年开始,她就有心理准备了,早晚有一天她必须离开亲爱的家人,嫁给一个陌生夫婿,这是天底下所有女人家必然的归宿。

  况且娘亲生前也一再训诫她,一旦嫁作人妇之后,夫婿是天、妻子是地,她没有权利做自己想做的事,也没有权利干涉丈夫的事,只有听命的份,一路顺从到底,夫婿说东,她不能往西;夫婿要她爬,她不能走;就算夫婿要她死,她也只能认命,不能说不,连生气也不成。所以……

  他要跟她保持距离以策安全,没问题,她就当小鸡跟在母鸡后面唧唧叫。

  他不爱说话,也没关系,她说就好,反正她也习惯自说自话了,不然夫妻两人都不是哑巴却都不说话,不是很奇怪吗?

  她唯一比较困扰的是,为何他都不碰她?

  他……“不行”吗?

  北方的冬天是冰天雪地的寒、沁心彻骨的冷,蒙蒙不知道她的相公为何好像一点儿都感觉不到那种几乎令人结冰的寒冷——也许是他瘦得没有肉可以感觉了,可是她不行,她可冷得很。

  离开南阳时,她并没有想到会上北方来,因此也没有特地去买一些厚衣棉袄,此刻她已经把厚一点的衣物全穿上身了,但还是冷,上下牙齿都开始打架了。

  “相公,你有没有厚一点的衣裳可以分我一件?”

  君兰舟默不吭声,直接把他的包袱扔给她,她急忙打开来一看,差点哭出来,他的衣服全都一个样,薄薄的长衫,她可不信套上这种衣衫就会多暖上几分。

  “相公,我……我可以自己去买件棉袄来穿吗?”

  君兰舟依然不发一语,却用背对著她,她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但可以肯定那绝不会是高兴的意思,因为她自己在不开心的时候,也总是拿背对人。

  好吧,不可以,那她只好另外想办法了。

  于是她开始沿路向人家乞讨一些陈旧的、不要的棉絮,等分量足够之后,再利用夜晚睡觉的时间就著火光一针一线自己缝制棉袄。

  一件给她的相公,一件给她自己。

  “相公,这棉袄虽然简陋了点,但应该还算保暖。”说著,她双手将棉袄呈送出去。“你要不要穿穿看?”

  君兰舟盯著棉袄看了好一会儿,再抬起目光盯住她看了更久,那眼神,似乎出现了一丝儿表情,然而仔细一看又没有了,依然是毫无情绪的瞳眸,但棉袄,他拿去了,慢条斯理的套上身,再转回身去继续生火,没有半声谢。

  即使如此,蒙蒙依然很开心。

  原以为他一定会拒绝,因为他似乎根本不怕冷,棉袄对他来讲也许是多余的,更因为他从来没有接受过她任何一样东西,不管是地瓜也好、树芋也好、野果也好、鸟蛋也好,他都不接受,如今,他终于接受了这件棉袄,她怎能不开心?

  但另一件事她可就开心不起来了。

  愈往北走,天气愈冷,她就愈找不到地瓜、野果,最后她只好跟君兰舟分半颗馒头来吃,可是,半颗真的不够塞饱肚子嘛,但她又不好再跟他伸手要,困扰了好几天后,她终于又想到办法了。

  反正她一停下来,他也一定会停下来等她,于是她又开始沿路询问有没有人家可以让她打打零工,这一问还真不少,不过都是洗衣服。

  冬天里洗衣服可真是世间最歹毒、残忍的酷刑,不过当她领到工钱的那一刹那,马上就忘了受刑当时的痛苦,立刻跑去买来热呼呼的馒头,喜孜孜的双手捧到夫婿面前。

  “相公,这馒头刚出炉的呢,你要不要尝尝?”

  再一次,君兰舟盯著她那双冻得红通通,已然开始出现冻疮的纤手看了好一会儿,再抬眸盯住她凝视了更久,那眼神,很明显的流露出一丝儿摸不透的表情,然后,他慢吞吞地接去馒头,不是收进包袱里,而是立刻吃了起来。

  蒙蒙感动得差点掉下眼泪,这是头一回,他们一起吃到热馒头呢!

  “对了,相公,刚刚我去买馒头的时候,有个痞子来调戏我,不过他才刚碰到我的裙子,马上就尖叫著跳走,那也是九日尖叫散吗?”

  “不是。”

  “那是什么?”

  “十三跳。”

  “什么意思?”

  “乱跳十三天后毒性自解。”

  爆笑声。

  “相……相公,请问这又是谁取的名字?”

  “我弟弟。”

  “又是小叔!不过,相公……”

  “嗯?”

  “你弟弟真可爱耶!”

  可惜热馒头吃不了几天,愈近长白山区,人烟愈是稀少,没得打零工洗衣服,也没热馒头吃了。

  “相公,今儿是除夕呢!”

  “嗯。”

  “还是只有半颗馒头吗?”

  “一颗。”

  “……喔,那至少咱们会找家客栈打尖吧?”

  “不会。”

  “……喔,那会休息几天吗?”

  “明天就上路。”

  “……喔,那我们到长白山来到底要干什么呢?”

  “采药。”

  采药?

  为了采药,他们就得这样没命的赶路,连大过年的也不能休息几天?

  “相公,我可以说话吗?”

  “……”

  就当可以吧。

  “相公,你真的真的很差劲耶,过年耶,起码吃两粒饺子嘛!”

  “……”

  “没钱住客栈,找家寺庙也行啊!”

  “……”

  “辛苦了两个多月,休息两天会死吗?”

  “……”

  “而且竟然只是为了采药……”

  “闭嘴!”

  “是,相公。”

  “吃你的馒头。”

  “是,相公。”

  “吃完就睡觉。”

  “是,相公。”

  “不许再多话!”

  “……再一句。”

  “什么?”

  “我可以骂你混蛋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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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7-08-17
第六章


  宁静的冰天雪地,圣洁的琉璃仙境,冰冷的空气冻结了倾泄而下的飞瀑,漫天飞舞的茫茫雪花绵延到无边林海,壮观中透著苍凉,无瑕无垢的纯净里散发著千般风情,长白山上的悠悠雪景委实令人赞叹。

  可是……可是……

  “好……好冷啊!”蒙蒙缩著身子,抖著两片唇吐出一团团白雾。“相……相公,我们到底在找……找什么?”

  原以为君兰舟到长白山来是有什么药就采什么药,结果傻傻地跟著他在长白山区绕了将近两个月,她都已经半身冻结了,方才知道他是有所目的而来,并不是什么药都可以的。

  “万年冰参。”

  万年冰参?

  人参吗?

  早说嘛,她娘亲不知吃了多少人参进补,什么样子的她可熟得不能再熟了。

  “好,我帮你找……啊~~”话还没说完,一声惊叫过后,蒙蒙又不见了半截人。“可恶!”她低咒,拍掉满脸雪,吃力的四脚从雪坑里爬出来。

  她真有那么重吗?

  为什么君兰舟两脚都可以踩在雪地上,她却总是一脚一个坑,一个不小心就是一个大洞,一下子就把她半截人埋进去了呢?

  她不开心的嘟著小嘴儿,学君兰舟一样低头找,不过找了一会儿,她就累到不行了,干脆坐在一株雾淞下,看著君兰舟背著她愈找愈远,她耸耸肩,心想他总会回来找她,于是自顾自仰望那雪中树挂,冰雪染白了树木枝叶,宛如绽开一朵朵洁白晶莹的霜花,映衬在湛蓝的天空下,真个是美到了极点。

  也许是太累了,也或许是太冷了,看著看著,她居然打起瞌睡来了,昏昏欲睡的点著脑袋,片刻后,就在她即将坠入睡乡中的那一刹那,匆又清醒过来。

  什么东西?

  她疑惑的低头扫视,刚刚好像有什么东西从她脚上窜过去,到底是什么东西,小动物吗?

  霍地,她脑袋猛往右转,一丝晶莹的亮光瞬间闪过她眼角,她再转左,那丝晶莹的亮光又飘走,她猝然抬头,那丝晶莹的亮光居然在树挂上游走,亮晶晶的闪著刺眼的光芒,她根本看不清是什么东西,可是那东西肯定很小,好像很好玩呢!

  于是她起身,随著那丝晶莹的亮光绕著雾淞走了一圈,脑袋里正在思索要如何捉到那只小动物,岂料那丝晶莹的亮光竟冲著她疾射而至,她根本没有考虑的时间,反射性的直接拉高棉袄,待那小东西一冲入她怀里,她立刻扯下棉袄,将那小东西包在怀里。

  “捉到了!捉到了!”她像小孩子一样兴奋的跳来跳去。

  可是那小东西在棉袄里挣扎得好厉害,她不敢随便拉开棉袄来看,怕一个不小心让它溜了,只好循著君兰舟的脚印去找他,想拜托他帮她捉住这只小动物。

  幸运的是,走不上几步路,她就看见君兰舟远远的走回来。

  “相公、相公,”她一边叫一边跑向他。“有只小动物扑进我怀里了,你帮我捉住它好不好?”可是一靠近他,她才发现他的表情十分恐怖。

  “不要让它碰到你的皮肤!”

  他也在叫,一边极快地奔向她,不,越过她身边跑到她身后去了,她疑惑的回头看,顿时骇异得一跤跌坐在雪地上去。

  “那那那那那那……”那了半天,“是什么”就是说不出口。

  那是什么?

  毫无疑问,那是一只老虎。

  可是,老虎是雪白色的吗?

  不是。

  老虎有房子那么大吗?

  没有。

  所以,那绝不是老虎!

  那么,它究竟是什么?

  蒙蒙呆坐在雪地里,张大嘴巴看著君兰舟与那只不是老虎的老虎对峙,然后,他慢条斯理的自怀里掏出一支瓶子,打开,飞快的将瓶子里的血红色液体朝那只不是老虎的老虎挥洒过去,仿彿魔法似的,那只不是老虎的老虎一沾染上血红色的液体,立刻惊天动地的怒嚎一声,旋即开始融化了。

  对,融化,就像春天雪融那样融化了。

  而后,君兰舟回身朝她走来,在她身前蹲下,先从书箧里取出一支相当大的长方形扁盒子,再从包袱里掏出一块绒布包裹住右手后,直接探入蒙蒙的棉袄里捉出那只不停挣扎的“小动物”,放入扁盒子内,迅速松手、盖上盖子,用布绳牢牢绑住扁盒子,收进书箧里,起身。

  “走吧!”

  他要走人了,蒙蒙却依然张著嘴呆在雪地上。

  那是小动物吗?

  不,不是,毫无疑问,那是人参。

  可是,人参是如水晶般透明的吗?

  不是。

  人参会动、会跑、会飞吗?

  不会。

  所以,那绝不是人参。

  那么,那究竟是什么?

  “相公。”

  “嗯?”

  “那……”一根手指头指住那堆只剩下几泡雪的地方。“是什么?”

  “雪虎。”

  “真的是老虎?!”

  “是。”

  “那它呢?”

  “融化了。”

  “……那么,”拉回手指,改指住书箧。“这又是什么?”

  “万年冰参。”

  “真的是人参?”

  “是。”

  “那它为什么会动?”

  “因为它是万年冰参。”

  “……”

  愈听愈糊涂,算了,既然找到相公要找的药材就好了,那么……

  “相公,我们要离开长白山了吧?”

  “嗯。”

  “老天保佑,等我先向老天爷磕个头再走!”

  “……”

  从南阳出发到长白山,在长白山各峰峦问绕了两个月,当君兰舟和蒙蒙离开长白山区时,业已是来年近端午时分了,然后,他们开始往南走。

  “相公,我们现在又是要到哪儿?”

  “无锡。”

  “到无锡干嘛?”

  “托人把万年冰篸送回我家。”

  “那相公什么时候才要带我回家拜见公婆?”

  “还不是时候。”

  “喔,好吧,不是时候就不是时候。”

  于是,蒙蒙又开始沿路替人家打工,洗碗、洗衣服赚点零钱来买热食,再开开心心的跟夫婿分享。

  虽然君兰舟什么都没说,但是他愈来愈常用那种深沉莫测的眼神凝视她,而他眼中的表情也愈来愈清晰、愈来愈明显,虽然蒙蒙看不懂那是什么表情,但只要有表情就好了,管他是在脸上或眼底。

  还有,他们之间的距离已经从七步缩减为三步了。

  “咦?相公,我们到这里来干什么?”

  一路走,他们来到了济南府,君兰舟并没有绕城而过,蒙蒙以为他要买馒头,没想到他不但不买馒头,而且直接来到城内最富丽堂皇的宅邸前。

  他不会是想进去吧?

  君兰舟的回答只有两个字。“闭嘴!”

  蒙蒙怔了怔,但还是马上退后三步,虽然小嘴儿嘟得半天高。“是,相公。”

  然后,君兰舟上前敲门,很快就有人开了门,是一个年轻仆佣,一见敲门者是一个比要饭的好不了多少的书生,鄙夷的表情立刻挂上了脸。

  “干什么的?”

  “你们三夫人的病,我能治。”君兰舟面无表情的漠然道。

  “就凭你?”年轻仆佣不屑地哼了哼。“想讹钱你可找错地方了!”

  “我姓君。”

  “我姓蔡,那又如何?”

  君兰舟不再多说什么,眼帘徐徐落下,猝而扬手挥了一下,那年轻仆佣就不见了,下一刻,门内传来一声砰然巨响,然后是骇异的惊呼声,凌乱的脚步声,还有愤怒的咆哮声。

  “好厉害,相公,那又是什么?好像不是九日尖叫散,也不是十三跳嘛!”

  “……”

  君兰舟闭闭眼,不予理会跟在后面的女人,举步迳自往门里走,但刚跨过门槛不过三两步,面前便横上来好几个人高马大的家伙,多半是护院之类的。

  “你到底是谁?想干什么?”

  “你们三夫人的病,我能治。”

  “就凭你?”

  “我姓君。”

  “姓君又如何,你……”

  “君?你姓君?”忽地,从大厅那头传来一阵狂喜的惊呼。“你是君大夫?”

  “我不是大夫。”君兰舟冷冷地道。

  “是是是,你不是大夫,是君公子!”随著惊喜的叫声,一个福敦敦的中年人从大厅那儿气喘吁吁的跑来,“滚开!”粗鲁的推开那些护院,一近前来便拚命打躬作揖。“有劳了,君公子,有劳了,素娘的病就全仗君公子的妙手了!”

  “我要幻雾琉璃灯。”

  “幻雾琉璃灯?”中年人有些心疼的抽了一下脸颊,旋即咬了咬牙,“好,幻雾琉璃灯就幻雾琉璃灯,只要你医得好素娘的病,幻雾琉璃灯便归你!”回眸,见蒙蒙尾随在君兰舟身后,他怔了一下。“咦,这位是?”

  “我的妻子。”

  “啊,原来是君夫人,请,快请里头坐!”

  自离开南阳以来,住在这豪府里的日子大概是蒙蒙过得最享受的时候,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睡的是软绵绵的被褥,洗的是香喷喷的浴水,吃的是山珍海味,喝的是名品佳酿,皇后级的享受也不过就是如此而已。

  只可惜这种高档日子仅有两天,那位三夫人的病一治愈,连一刻钟也不愿意多留,君兰舟就带她离开,又住到城外的破土地庙里去了。

  盘膝坐在地上啃著干馒头,蒙蒙用下巴指指那个包著幻雾琉璃灯的包袱。

  “相公,那是干嘛的?”

  “四婶儿的寿礼。”

  寿礼?

  蒙蒙恍然大悟,原来他“赚”的那些宝物都当作礼物送人了,他可真慷慨啊,不过既然是亲人,也难怪啦!

  “那我呢?相公,下个月我也满十七了呢!”

  “……”

  “没有啊?那算了!”等她老了之后,也让晚辈来送她好了。“对了,相公,你排行第几呢?”

  “第二。”

  “几个弟沬?”

  “三个弟弟,两个妹妹。”

  “好热闹!”

  嘻嘻嘻,这可好,就算她的相公“不行”,还有他那些兄弟姊妹们,就算他们一人只生一个好了,礼物也够她收的了。

  很不幸的,她“美好的梦想”很快就被打破了。

  不过才隔两天而已,她的相公就很明确的向她证明,“不行”那两个字眼是不能用在他身上的。

  他自己是大夫,怎么可能“不行”呢?

  跟随君兰舟在外头“流浪”了八、九个月,总是在荒郊野地里吃喝拉撒睡,虽然辛苦,但蒙蒙从没想过要抱怨,反正再辛苦,习惯也就好了。

  唯独两件事,蒙蒙可是满肚子怨言说不出口。

  一是如厕方便,男人家无所谓,但女人家在荒郊野外如厕,再怎样也方便不起来。

  另一件是洗浴,同样的,男人可以三两下脱光衣服就往河里跳,就算观众满山满谷也无所谓;可女人家就不行了,一个不小心让人瞧见,只一眼就够呛了,跳进大海里也洗不清,她的贞节毁定了。

  因此蒙蒙每次在溪河里洗浴时都特别紧张,虽然有君兰舟在前头守著,但后面呢?左边呢?右边呢?

  愈想愈紧张,总是还没洗完全程就提早收工。

  譬如此际,黄昏时刻,他们路经泰山南坡,瞧见一湖清水泓澄碧波,心想反正快天黑了,她就停下来打算好好洗个澡,她一停,君兰舟自然也停了,见她作势要脱衣服,马上转身到林子另一边生火准备过夜。

  可是她一下水就开始紧张了,总觉得四周林子里的每一棵树后都有人在偷窥,战战兢兢洗一半又提早收工,匆匆擦干身子,拧干头发,再穿上衣裙鞋袜,拎起包袱,随即拔腿跑进林子里,然而尚未出林,她的脚步就定住了。

  林子外是一堆柴火,火堆旁坐著君兰舟,这很正常,没有才奇怪,但君兰舟左右又围著四个獐头鼠目、形容凶狠的汉子,这就不太对劲了,因为他们都提著亮晃晃的刀子,四把刀尖也都对著君兰舟。

  抢劫!

  这是她头一个反应,屏息惊惧了好一会儿后,接下来她就开始问自己,她该怎么办?

  过去帮忙?

  不,她只会帮倒忙,因为她刚洗过浴又换过衣服,身上的十三跳都被洗光了,她根本就保护不了自己,又能帮上什么忙?

  而且章大哥也教过她,女人多半会被挟持作人质,就算男人不怕那些盗匪,也会因为女人被挟持而不得不投降,结果反而害了男人;或者原只是要劫财,最多破财消灾,结果一看见女人就改变主意觉得再劫个色也不错。

  总之,在这种时候,女人一出现准没好事,所以女人最好躲得愈远愈好,除非她会武功。

  但她不会。

  所以说,她最好按照章大哥的交代,躲得远远的,不要给相公添麻烦,反正他有很多那种又跳又叫的东西,应该不怕他们……吧?

  不过真的要她跑开她也不放心,万一君兰舟真需要她帮忙怎么办?

  因此,她决定先躲在一旁偷看,万一情势不对,相公真需要她帮忙的话,她就可以及时帮上忙——不管是什么忙,就算要死,她也可以陪他一起死,这是她身为人妻的责任……大概吧!

  于是,她就避在一株树后偷看,没发现自己在颤抖,更没发现君兰舟若有似无地朝她这边瞄了一下……

  “把幻雾琉璃灯交出来!”

  果然是抢劫!

  “如果我说不呢?”

  为什么不?宝物会比人命重要吗?

  “那我就要了你的小命,那盏幻雾琉璃灯照样是我的!”

  交吧!交吧!没了这个,还可以再去找另一个呀!

  蒙蒙在心里狂叫著,一心在相公身上,只希望他快快把宝物交出去以便脱险,全然没注意到有个人偷偷摸摸的接近她……

  “娘儿们,你是在找亲哥吗?”

  猛然抽气,蒙蒙霍然回首,惊见又是另一个獐头鼠目、形容凶恶的汉子,惊喘一声后,反射性的便是一脚踢出去,正中对方的要害——这也是章郁雄教她的,旋即拔脚就逃。

  绝不能连累相公!

  这是她脑海中唯一的意识,驱使她埋头没命的狂奔,慌不择路的逃命,直至她来到一座悬崖前,她才惊恐的发现跑错路了,待要回头换条路跑,却已有两个汉子追到了,她屏息了一下,旋即从包袱里掏出一把剪刀比在自己的喉咙上。

  “别……别过来!”

  那两个汉子停在三步前,色迷迷的眼在她身上一阵流连,不一会儿便酝酿出满嘴口水,右边嘴角口水涎流,左边嘴角吸口水。

  “啧啧,长得还真不赖,是个娇滴滴的小美人儿呢!”

  “可不是,没想到还有额外收获!”

  “娘儿们,你是那穷酸的老婆或妹妹呢?”

  “是老婆也不打紧,换个男人吧,我们保证会比那穷酸更疼爱你的!”

  “说得也是,我们……”

  两个汉子一人一句,说得蒙蒙心头开始颤抖,接著又看见另外三个汉子押著君兰舟来了,她不禁绝望地呻吟了一声。

  “相公!”完了,她真的连累到相公了!

  君兰舟依旧面无表情,甚至看也没看她一眼,默默的任由那些汉子拉扯他,将他扯到蒙蒙前方不远。

  “真是穷酸的老婆呢!”

  “可惜,轮不到我们来替她破瓜了!”

  “那又如何,尝过鲜的女人更好伺候。”

  “也是,喏,娘儿们,你家相公身上没几两肉,在床上使不上劲儿,我们几个身强体壮,包管让你享受到人间至高快感,如痴如醉、欲仙欲死喔!”

  “对,娘儿们,还是乖乖顺从我们吧!”

  蒙蒙张嘴却吐不出声音来,用力咽了好几下口水,又深呼吸好几次,这才勉强说出话来。

  “如……如果我说不要呢?”

  “不要?”

  那五个汉子相觑一眼,再看看她比在喉头上的剪刀,又拉回眼来瞥向君兰舟,蓦而狂笑起来。

  “她说不要呢!”

  “娘儿们,你不要,我们就卸了你家相公的骨头,现在,你要不要呢?”

  就知道会变成这样!

  蒙蒙闭了闭眼,再睁开。“好,我顺你们,但你们得先放了我家相公离开!”

  那五个汉子又相对几眼,其中一个提高手中的包袱。

  “东西已经在我们手上,放了他也无所谓。”

  另一个点点头。“好,你先丢掉剪刀,我们就放了你家相公。”

  蒙蒙毫不犹豫的丢开剪刀。“我丢了,你们快放了我家相公!”

  见状,捉住君兰舟的两个汉子也放开了手,但君兰舟却动也不动,蒙蒙有点焦急。

  “相公,你快走呀!”

  君兰舟依然不动,只是盯著她看。

  蒙蒙咬咬牙,说:“你放心,相公,他们不会伤害我的,你快走吧!”

  但君兰舟始终不动,直至蒙蒙几乎快抓狂破口大骂了,他才毫无预示的骤然转身离去,蒙蒙重重吐出一口气。

  幸好,相公没有在这种时候又来坚持什么男人的自尊、骨气的。

  “好了,娘儿们,你家相公走了,我们……”

  “等一下,他还没走远。”

  那五个汉子耸耸肩,又等了一会儿。

  “够远了,娘儿们。”

  蒙蒙点点头。“好,你们来吧!”

  那五个汉子立刻哈哈大笑著像五只饥饿的野狗一样同时扑过去,然而,就在他们即将碰触到蒙蒙的那一刹那,蒙蒙霍地转身跳下悬崖。

  女人的贞洁不容人羞辱!

  她并不难过,大哥的病已痊愈,也不用再担心有人下蛊伤害他;两个妹妹也有大哥照料呵护,还有章大哥说要和大哥合伙做生意,想来生活应可无虑,相信他们都会过得很好,所以,她很放心。

  至于她的相公,如果需要的话,他随时可以再娶另一个老婆,对他来讲,应该没什么不同。

  总之,在这世间,她并没有什么好挂心的,她可以安安心心的走。

  于是,她缓缓闭上双眼,任由身子宛如陨石般往下坠落,呼呼山风在她耳傍啸掠,迷离的雾气在她周遭飘浮游移……

  爹,娘,二哥,弟弟,蒙蒙来陪你们了!
[ 此贴被清风明月001在2007-08-17 22:40重新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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