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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美文 《月是故乡明》作者:夜来风雨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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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07-06-23
玉兰花香

  在春深似锦、百花竞艳的季节,一枝美丽的玉兰花却彻底的凋谢了。她死得那么年轻,那么令人惋惜,以至于听说郝玉兰溘然辞世的人,都不相信这是真的,然而昔日那个温婉漂亮的玉兰姐,确确实实的长眠于另一个世界了。

  我得到玉兰的死讯,是在她去那个极乐世界的当天下午,天空灰蒙蒙的,飘着如烟的小雨,似是在为玉兰而泣。当我匆匆赶到玉兰居住的华荣巷时,天色已晚。风乍起,雨未停。大门口和院子里站满了男女老幼,一个个垂着头,几位上年纪的婆婆在低声啜泣,像是哀悼自己的亲人,气氛显得格外的悲凄凝重。

  我走进玉兰姐生前的居室,那是三间普通的瓦房却是窗明几净,正面墙上依然整齐地摆放着各式奖状和像框,靠北墙的方桌上端放着制作不久的插花,显出几分生气,不用说那是玉兰的作品,她是一个情趣高雅的女子。这使我想起小时候,玉兰家与我家是邻居,妈妈告诉我唤玉兰叫姐姐。玉兰姐长着一头漂亮的黑发,楚楚动人。在儿时的印象中,玉兰姐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子,也是一位灵动而乖巧的女孩。那怕是最平常的东西,只要经兰姐三模两抚的就耐看了许多,就有了几分情趣。后来,玉兰姐参加了工作,在一个街道营业所当出纳,她又挥动自己灵巧的双手,把点钞业务练习得倍儿棒,还在省行组织的比赛中拿过头奖呢。

  再后来,我去南方的一座沿海城市上了大学。当我毕业回到故乡的小城时,玉兰姐已调进县支行做了一名令人羡慕的经费会计,不仅负责内部经费的核算、出纳和报销,还管理着所有办公用品的购买和分发。那时大学生毕业后,基本上不用自己找工作,政府有关部门会依照你的学业专长,分配一份相应的工作。我几乎是在报到上班的前几天,才晓得自己分配到县农行,这是一份我梦寐以求的工作啊!尽管是在一个街道储蓄所上班,我仍兴奋得夜不能寐,反复哼唱一首最喜爱的小曲儿,心里美滋滋地想,我也要像玉兰姐那样,做一名出色的会计或者出纳,最好也在全省金融系统拿个大奖什么的,该有多美气啊!玉兰姐是我幼年时崇拜的偶像,工作后玉兰姐又成了我学习的榜样,这或许是人生的某种缘分和情结吧!

  两年后,我被调入县行出纳科工作,同我心目中的玉兰姐仅有一墙之隔。可不久后,我便听到一些关于兰姐的闲言碎语,说什么玉兰这人看似冰雪聪明,头脑却单纯,处事爱较真,连行领导开支的单据也查验,真是死心眼!说什么有权不会用,小气鬼一个,要个笔记本都不舍得给,放着那么多生崽呀!对此我倒不在意,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嘛,谁个背后无人说,谁个人前不说人,况且诸如这般的非议,也给表扬差不多。一次,读高中的弟弟妹妹向我索要演草纸,我便想到了玉兰姐。临近下班时,我悄悄溜进兰姐的办公室。玉兰姐正为上一年级的小儿子削铅笔,那铅笔多说只有几公分,已短得不能再用了,可在她办公桌上就码放着三四把新铅笔。看到这情景,我心里直犯嘀咕,不过最终还是说出了索要稿纸的事。没想到,兰姐竟然拿过儿子的书包,从中翻出四五本用得囫囵半个的演草本,递给我说,浪费了怪可惜,咱姐俩又不是外人,拿去用好了。我一时苦笑不得,心想果然铁公鸡一个,怪不得别人说闲话。尽管我和玉兰姐的感情非同一般,当面无法表露不悦之色,可内心里难免酸酸涩涩的不是滋味。

  不久后,我的弟弟妹妹相继考上大学。在经济尚欠发达的山区县城,一个收入微薄的家庭,同时供养两个大学生,实在有些力不从心。在小妹兴奋地接到北京某大学录取通知书时,也收到了一份交纳学费13000元的通知单。母亲下岗,父亲月工资只有三四百元,我又是个工作不久的“泥菩萨”,原来仅存的一点儿“家底”,也早被我和弟弟上学时榨干了。全家人维持生活都有些困难,哪还拿得出一万多元呢?父母正在为难时,玉兰姐笑盈盈地来到我家,拉着母亲的手说,小妹妹考上大学可喜可贺,这是我的一万元赞助费,你们先急用,以后需要咱再凑……母亲激动得语噎声咽,热泪盈眶。这事以后,我对玉兰姐的心灵世界,对她的为人做事,渐渐有了更深一层的解读。直到玉兰病重期间,仍用她那双富有灵气的手,纳出一沓沓精美的绣花鞋垫,分发给同事和邻居时,我才真正读懂玉兰姐由内到外的美丽。

  眼前的英兰姐,安祥地躺在一张旧式的木床上,身上盖着一件八成新的绿缎面被子,像熟睡一样并无半点死去的痛苦。玉兰的婆婆从里屋走出来,身子颤抖着抓住我的手,老泪纵横地说不出一句话。也许是为玉兰的英年早逝而感伤?也许是为她婆婆的悲痛而动情,我的心在颤粟,鼻子酸酸的,我流泪了,又咸又涩的液体汩汩而出。我没有控制,没有擦试,只是抬起昏昏沉沉的头,出神地望着那挂满各式镜框的墙壁,望着那依然生动的插花,望着玉兰姐的过去,泪眼朦胧中看到插花旁摆放着一帧新镜框。我走过去,恭恭敬敬地拿起来细细端看,原来是前不久省妇联授予玉兰“三八红旗手”的奖状。这份荣誉的证明书,总算为玉兰姐的不幸离世,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今年春节后不久,玉兰姐被诊断为急性败血症,又因内出血医治无效。从患病到去世还不到一个月,可恶的病魔竟然夺走了一个三十六岁的生命。春天的玉兰花是美丽的,可她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待到山花烂漫时,自在丛中笑。纯洁无瑕的玉兰花,虽然令人痛惜地凋谢了,却有余香缭绕,芬芳怡人。我想,在金融战线上,会有许许多多的同仁们,像玉兰姐那样去工作去做人,定能迎来一个玉兰盛开的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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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07-06-23
少年不识愁滋味

  我七岁那年的夏秋两季,老天爷在鲁西南一带横施淫威,倾盆大雨一场连着一场,洪水泛滥成灾,平地一片汪洋,村庄变成了孤岛。人们纷纷卸下门板,用铁丝固定了充做木舟,载人去田间捞取尚未成熟的庄稼。父亲或许在为今后的生计大伤脑筋,眉头紧锁,咳声叹气。而我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野小子,坐在父亲用竹竿撑着的门板上,直觉得新鲜又好玩,竟然高兴得手舞足蹈,欢呼雀跃,甚至庆幸天上流下这么多的雨水,让我过了一把“坐船”的瘾。

  记得那时最开心最好玩的事,要数跟随大人去瓜园里摸甜瓜。没有洪水时,生产队的瓜园有专人看管,嘴馋的孩子若去园里摘甜瓜,要冒着被抓甚至被打的危险。这一年沾了老天爷的光,积满雨水的瓜园完全开放了,村人们尽可随意地在水中捞取那些成熟或者半熟的甜瓜。七八岁的孩子们,得意洋洋地穿插在大人中间,如同闯入“禁地”的胜利者,一边贪婪地啃食平时很难吃到的甜瓜,一边嬉戏着打水仗,未成熟的生瓜蛋儿变成了相互攻击的“武器”,你追我赶,摸爬滚打,浑身上下弄成了泥猴儿,如此开心快乐,实在“爽”透了。好在心事重重的大人们,并未与天真无邪的孩子多作计较,故而留下这样一段美好的记忆。

  有一次,父亲划着门板儿船去河堤上捡柴禾。我坐在晃晃悠悠的门板上,一边用手击打出朵朵浪花,一边快乐地哼唱儿歌:“天上下雨地上流,流满池塘流河沟,流到田间浇绿豆……”正在开心时,父亲突然吼道:“别唱了,再唱把你扔到水里去!”我被吓得一哆嗦,乖乖地坐在门板上,不敢再顽皮了。虽然是混沌少年,却也心里清楚,能撑动门板的地方,足有一米多深的水,如果真的被扔下去,定会要人小命的。可是我不明白,哼唱“天上下雨地上流”,并没什么过错呀?一向和蔼可亲的父亲,为何无来由地发火生气呢?大概讨厌提到“下雨”吧!不是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很无奈吗?任你讨厌和烦恼,也是无济于事的!

  俗话说,有水就有鱼。那一年的洪水中,鱼儿似乎特别的多。七八、十几岁的孩子,最是喜欢抓鱼的年龄。我跟随十岁的哥哥,一天到晚混在泥水里,把一条旧鱼网绑在两个木棍上,在没膝的浅水里网来网去,像做游戏一般,竟能网到许多泥鳅和鲫鱼。秋末的时候,洪水渐渐退去,田间仅剩下一汪一汪的小水坑,洼坑里有许多活蹦乱跳的鱼儿,这时逮鱼像捡鱼一样容易。也不知为什么?村里的成年人几乎没有去逮鱼的,倒有不少人坐在田埂上,望着退去洪水的土地发呆。我和哥哥同众多孩童一样,每天无比快活地在田间抓鱼,而且每天都有喜人的收获。当我和哥哥满载着鲜活的鱼儿回到家中时,总有一些发自心底的成就感,更希望得到母亲的几多赞扬。可是最爱鼓励孩子的母亲,脸色却是阴沉沉的,连一句夸奖的话儿也没有,我们觉得很失望。尽管母亲用白水煮熟的鲜鱼,味道儿一点也不鲜美,甚至吃起来腥涩难咽,只想呕吐,可我和同样无忧无虑的哥哥,一旦回到热闹非常的抓鱼现场,又立即快乐无比了。只是偶尔幻想,如果母亲煮鱼时,能放一些香喷喷的豆油,那该有多好啊!

  漫长的冬季到了,家里的余粮越来越少,每天只能吃一些秋天补种的胡萝卜。如在平常年景,善于烹调的母亲,先将洗净的胡萝卜切碎了,掺上适量的黄豆,煮熟后再放一些糖,吃起来香甜可口,不失为调剂生活的一道美味。因为那年的夏秋两季连续发洪水,地理庄稼颗粒无收,哪还有黄豆煮萝卜呢。未加黄豆和白糖的煮萝卜,吃在嘴里酸酸的不是滋味。那时我奢侈地想,家里哪怕能有半袋颗粒饱满的黄豆,简直是天大的幸福了。一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天上掉下许多大黄豆,小山一样堆在院子里,竟然高兴得笑醒了。不久后,我去伙伴家里玩,果然看到他们家有半陶罐的菜籽油,还有一瓷缸大黄豆,当时羡慕得我直吐舌头。可是几天后,也正是这位小伙伴的母亲,莫名地悬梁自尽了。我年少的心灵百思不得其解,有食油有黄豆的日子,为什么还要自杀呢?

  待到我也做了父亲以后,方才渐渐明白,成年人总是烦恼多多,孩子们却能自得其乐诸多缘由;也更加懂得,有黄豆有食油有美味乃至有金钱的日子,不一定有真正的幸福,不一定没有深深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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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07-06-23
父亲的家教

  严父慈母一说,在我们这个传统色彩极浓的家庭,似乎体现得格外分明。母亲的菩萨心肠和对子女的疼爱,总让人觉得像春天的阳光一样温馨宜人。而一向冷峻而威严的父亲,则以家教的严厉闻名乡里。

  父亲没有文化,遇事讲不出更多的道理。但父亲是一个是非分明的人,尽管对子女们管教严格,却不显得粗暴。每当我们兄妹出了差错,父亲从不打骂,甚至连大声的呵斥都不曾有过。父亲进行家教的一贯方式,则是采取一种不动声色的点化,令你在改正过失的行动中,慢慢体味出父辈的良苦用心。

  记得那年的春天,小妹刚满七岁,在村头路边玩耍时,看到田坎上长出几棵幼小的南瓜。少不更事的小妹,以为南瓜苗是野生的,便出于孩童的好奇心,将其移栽到我家后院的菜园里。刚出土的南瓜苗儿,经妹妹小心翼翼地栽培、浇水,竟然新生出一两片油光光的叶子,长势喜人呢。正当我为小妹的成功感到高兴时,一场小小的风波发生了。吃午饭时,父亲把妹妹叫到跟前说,你移进菜园里的那几棵南瓜苗,是明明家专门种植的,怎么移来的再怎么移回去吧!母亲说,孩子也不是故意的,好不容易栽活了,非得再移回去吗?父亲语气沉沉地说,你少罗嗦,下午就得办,谁也不能帮助她。父亲一向说话算数,我们只得照办。年幼的小妹,可能是感到委屈,或者心疼自己的劳动成果,不得不流着眼泪把南瓜苗儿移栽到原处,并且在以后的两三天里,总是蹒跚着提一只小水罐,为新移栽的南瓜苗浇水,直到又生出新叶片为止。当时我们都觉得父亲小题大做,甚至有点儿过分,可慑于父亲的威严,又不敢多说什么。直到很多年以后,我们才真正明白,父亲之所以如此较真,是让儿女们从小懂得:对那些属于别人的东西,是不能随意占为己有的!

  我八岁时,哥哥十二岁。大年除夕这一天,父亲交给哥哥三元钱,让他带我到中山镇上赶年集,买些过年用的鞭炮和孩子们喜欢吃的小食品。我和哥哥拎一只竹篮子,雀跃着奔到小镇上,挤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买鞭炮,买花生,最后剩下一元钱,哥哥买了五斤我们最爱吃的柿枣儿。走在回家的路上,我望着竹篮中油黑闪亮的柿枣,小馋猫一样直往肚里吞口水,实在忍不住诱惑,抓起一颗捂到嘴里。谁知刚嚼了一下,便“呸”地一声吐到地上。看上去很鲜亮的柿枣,却有一股又苦又涩的怪味道。哥哥赶忙品尝了一颗,照旧是苦涩难当。我们小哥俩一连尝试了两三颗之后,聪明的哥哥断定:我们上当了。柿枣原来是发霉的,卖者出售之前用温水洗去了霉菌的痕迹,故而表面上鲜亮又饱满。哥哥买了变质的柿枣,觉得很扫兴,更担心回去招致家人的埋怨,便决定把问题解决在回家之前。哥哥嘱咐我呆在路边不要动,他提着竹篮走进附近的一个小村庄。约摸半个多时辰,哥哥气喘吁吁地回来了,他嬉笑着对我说,发霉的柿枣卖掉了,还多得了两毛钱呢!我们快些走吧,别让那个倒霉的家伙追上了。回到家之后,哥哥把如何“化险为夷”的过程,得意地说个父亲听,期望得到某些夸赞。哪知父亲听后,脸上丝毫没有露出哥哥预料的笑颜,更谈不上夸奖了。只见父亲把手中的“喇叭筒”烟蒂扔到地上,又狠劲地踏上一脚,声音沉重地说,大过年的,做事哪能这样不地道,快把柿枣按原价赎回来。解铃还得系铃人。哥哥草草地吃了午饭,又挎着竹篮悻悻地出门了。当把发霉的柿子枣拎回家时,天色已近黄昏,村子里到处是此起彼伏的鞭声。父亲作出追回柿枣的决定,当时全家人都不理解,哥哥心里更是不痛快。但事后慢慢就想通了:有时决不能因为自己吃了亏,再以错对错地做出损人利己的事。

  我十一岁那年,邻居家的小海经常带我去西山坡放羊。那时小海比我大三岁,每逢刮风下雨的坏天气,他总是像哥哥一样关照我。这天中午,天气特别热,火球似的太阳悬在空中,烤得人头皮发麻。为了躲避要命的毒日头,我独自赶着两只驯顺的青山羊回了家。本想拎着凉席到树荫下自在一会儿,没想到还未擦干脸上的汗水,就听到从身后赶来的父亲说,你怎么一个人跑回了家?小海有只绵羊走失了,快到西山坡帮他找羊去。我极不情愿地走出家门,再次爬上陡峭崎岖的西山坡,看到可怜兮兮的小海子,正在无助地哭喊着,到处寻找那只丢失的花头绵羊。我和随后赶来的父亲,头顶正午的烈日,连续翻越两座山梁,终于找回了小海家走失的绵羊。这一次,我虽然热得头昏眼花,却明白了一个道理:平时得到了别人的帮助,关键时刻要懂得回报,什么事不能只顾自己占便宜。

  父亲是个朴实的农民,不会教子女识文断字,更不懂得什么智力开发之类的家教方法。我们兄妹几人,虽然没有从父亲身上学到更多的聪明才智,却懂得了做人做事的许多道理;尽管兄妹中未有成大事者,却在为人处事方面站稳了脚跟,抗住了人生路上的风风雨雨,堂堂正正地走到了今天。因此,我们无不由衷地感谢父亲古典式的家教,感谢父亲留给我们的无形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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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07-06-23
遭辱的白菜

  有好几年了,每天上班喜欢走一条偏僻的小街。这样,比走大道要省一些路程。可小街上每天都有早市,人来车往,路况就变得复杂了,落脚也要格外的小心。早市上出售的主要是赶在不同季节的新鲜蔬菜,每日早早的聚,也早早的散。买菜的大多是小城周围种菜的农民,自产自销,所以每天看到的都是携带着倦意的朴实的脸,就地守着各自的摊子,高声低声地招呼着生意,这里嘈杂是嘈杂了,但没有市侩气。每天径自从小街上穿过,脚边是那些色泽鲜艳青翠欲滴的白菜大葱辣椒黄瓜萝卜之类,心情总还是轻松的。

  可是,在入冬后的一天,沉淀心底已久的一些情愫,就被小街上的一件小事触动了。这是个冬日的清晨,天气特别的冷,我如往常一样从小街上走过,突然被人无意中拦住了去路。眼前是一个体态丰满的女人,属于脱去臃肿的冬装也不一定苗条的那一类。女人正拿着一棵大白菜,不厌其烦地一层一层地剥着菜叶,水鲜肥厚的白菜叶子被随意地丢在地上,沾上一些泥土,又被那位卖菜的小伙子慌忙捡起来。白菜倒是很快苗条了,在女人的手上牢牢地“掐”着,更显得单薄无助,让人感到有一种凄楚的寒意。我想,如果这棵白菜也有思维,这时它一定会因为被人当众剥去了衣衫而感到万分的羞辱和绝望。其实那些被剥去的白菜帮子,并不是真正的老朽了,看得出,它们仍然洁净、丰润,包含着水分,在这个冬天,像坚守着什么似的,就这样一层一层地在保护自己柔弱的内心。

  一棵白菜,即便是所有的同根相生的叶片,像一群共患难的兄弟一样,紧紧地拥抱着,可以抵御的也只是这个冬天的风寒,一旦遇到这种计较而挑剔的女人,每一层防线都显得那样羸弱、迷茫,不堪打击。如同白菜一般处境的,还有那位卖菜的小伙子。此刻,小伙子手忙脚乱,面孔因为过度紧张而开始扭曲变色,一边捡拾着被女人丢弃的白菜叶子,一边语无伦次地制止着:“不要剥了,不要剥了!不要……”语气里几乎就是在哀求。对小伙子的劝阻,女人根本不予理睬,神色里却透出一种不容置疑的优越和蛮横,直到将一棵白菜剥到让自己满意的程度,又拿起了另一棵……

  我相信女人的优越,从这个女人的衣着,还有不屑一顾的神情,以及她那种营养充分的过剩而形成的丰满体态,都能让人看出来,在这个尚不繁盛的小城里,它有着很多比别人优越的理由,但是又没有优越到可以呼风唤雨饭来张口的地步,她还需要亲自到这个早市上来买菜,不情愿地和这些农民打交道,摆出一副养尊处优的架子,和他们三分二分地讲价格。最后,小伙子或许急中生智,或许性灵深处的下意识,整个人迅速地挡在那一堆白菜上,脸色也释然了,很干脆地对女人说:“不要剥了,这白菜俺不卖了!”小伙子的话,终于让我这个旁观者在心理上找到了一点平衡。我看到,女人将那棵剥过的白菜重重地摔在地上,然后悻悻而去。

  现在,谁还会为一棵白菜被过分地盘剥而感到不安呢?在这个日渐喧哗的小城里,许多人已经不屑于这样的生活小节了。我知道小伙子的“不卖”,并不是因为被剥过的白菜短了斤两,会减少自己的收入,而是每一片菜叶都剥得让他心疼。一个种菜的农民,长期的田间劳动,风吹日晒,粗糙了他的肌肤,厚厚的茧子结在手上,外表变得憨实了,木讷了,内心却未经贪欲的侵蚀,心地上经营着的始终是一片天然清新的菜园,那些挂着露珠的菜叶,纯净,鲜活,郁郁而立,蕴含着生长的活力,也梦一样蕴藏着种菜人的希冀,不容亵渎,更不容糟蹋。

  说不准从什么时候开始,大多生活在城里的人们,已不能感知这种青葱鲜活的生活意义了。不妨想想我们自己,的确好长时间不再因为一粒种子破土而出的嫩芽儿欢呼雀跃了;不再因为发现了路边草丛里开出一朵粉红的小花而倍加珍爱了;更不在为一日三餐,一蔬一饭而颖悟人生,充满着对日常生活的感恩了。当人们把丰富多彩的生活情趣,全部理解成竭尽全力地追逐名利,索取享乐,标榜时尚,甚至过分看重一己的得失时,尘俗的茧子便结在了心上,日积月累,聚少成多,本来是一颗敏锐而激情跳跃的心灵,却已变得迟钝,浮躁,隔膜,甚至于荒芜了。如此这般,结在心灵上的茧子,比农人们结在手上的茧子更可怕。

  许多的城里人和这女人一样,他们可能比这位卖菜的小伙子更清楚,某种蔬菜所包含的营养成分,并用来调节自己的膳食结构,让体态更显得雍容富贵,或者风姿绰约,让皮肤变得更加细腻,然后经过精雕细凿,将自己做成一件可以乱真的赝品,甚至可以在人前装嫩,自欺欺人,替自己复杂的心路历程说谎。但他们却不知道这些菜蔬的成长经历,还有他们自然流露着的清新精美,就是一种最难得的营养成分,对滋养一个挺拔、秀逸、智慧、诚信的生命更加弥足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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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07-06-23
春天的色彩

  诗人说,万紫千红总是春。是的,姹紫嫣红,百花怒放,这是浓墨重彩的盛春。这般红杏枝头“闹”出的春意,总觉得太过热烈,太过饱满和成熟。这样的“春意”常常“惹人眠不得”,因为它离“花褪残红青杏小,枝上柳绵吹又少”的日子不太远了,很快就为万物竞荣的炎夏取而代之。

  然而,真正意义上的春天是绿色的。它作为春的使者,在乍暖还寒时节,已悄然来到我们身边。早春二月,在北方,当树梢上、屋檐下还挂着冰凌儿的时候,春在何处?连影儿也不见。“天街小雨夜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若是下过一番小雨之后,你瞧吧,春来了!雨脚儿轻轻地走过大地,留下了春的印迹,那就是最初的春草芽儿。这时远远望去,朦朦胧胧,仿佛有一片极淡极淡的青青之色,这便是早春的色彩。看着它,人们心里顿时充满欣欣然的生意。可是,当你怀着无限的喜悦之情走近了去看个仔细,地上那稀稀朗朗的极为纤细的芽儿,却反而看不真切了。在这时,春天幻化为绿的意象,只存在于人们的希望中。这亦真亦幻的境界,才“最是一年春好处”,它胜过百般红紫,满堤烟柳。不是吗?一年之季在于春,而春天的最好之处又在早春呢!

  记得小时候,立春刚过,我就和小妹一天几遍地跑到河边去看柳枝,多么渴望寻到春天的信息。这一天终于有个小芽芽钻出来了,于是,我们便高兴得欢呼雀跃。说是绿叶,其实只有淡淡的鹅黄色,如同雏鸟的嘴边儿。那娇嫩之态,好像一口气就会把它吹化了,透明得能看见对面的景物,细小得像根线头儿。即使如此,我们也感到欣慰和满足,对它怀着十分的敬意。因为那小不点的芽儿,却顶住了料峭的春寒,转眼就长大了,变绿了,带给世间一派生机昂然的碧野。

  早春的绿色,多么像个有品有性的女儿,外柔内刚,纤细的芽儿足使惯于凌弱的严霜低头认输。它独自经受凄风冷雨的洗礼之后,渐渐变得丰满诱人了。待百花占满枝头时,它却默默地带我们走进热闹的夏季,沉着冷静地迎接硕果累累的秋天。在我们如诗如画的生活中,绿色是最美妙的乐章,它使我们想起名曲《四季》中的一节——《春》。早春的嫩芽是竹笛的独奏,潺潺的山溪是竖琴的琶音。当大地披上绿装、百花盛开时,那是管弦乐合奏出的欢欣、快乐、力度很强的和声。总之,绿色是最辉煌明快、声韵雄浑、永不止息的交响乐。即便是寒冷的冬季,那也只是乐章间的停顿,无声之时正孕育着新的更美的旋律。

  嫩绿作为春天的色彩,之所以亮丽可爱,还因了它的无处处皆有无所不在,普遍而又普通。小草、绿叶作为它的化身,是那样的平静、自然,让人觉得质朴、可爱。绿色或许是大自然中最多的色彩,不要说花草树木、五谷杂禾离不开它,就是青山、翠峦、泉流、池水、湖泊、大海,也无不相随着绿的倩影。每当人们看到它时,就会满目清新,心旷神怡,觉得血液净化,变得年轻,热爱生活,追求爱情……这大概是人们喜欢春天,乐于到大自然中陶冶情操、放飞理想的缘故吧。

  哲人说,绿色象征着青春、生命、和平、友谊……绿色是世间最美的色彩,无论怎样形容都不过分。然而,春天是绿色的母体,那就让我们拥抱春天、珍惜青春、热爱生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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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07-06-23
瓜干换酒

  那年冬天,落下第一场大雪之后,爷爷病倒了,且病得非常厉害。病中的爷爷拉住母亲的手,喃喃地说,冬子他妈,我这把老骨头怕是不行了,也没别的憾事,就想喝几口高粮酒,母亲含着泪花点点头,表示理解爷爷的心思。

  爷爷曾经是个嗜酒的人,后来因为日子过得窘迫,就把酒戒了。现在爷爷想喝酒,虽是个很低的要求,可对母亲来说,仍有不小的困难。那年月家里根本没有酒,连市面上也没酒可买,买酒需用粮食到县城的一家小酒厂换取。父亲去外地出河工了,一时回不来,换酒的差事就落到了我身上。

  去县城换酒那天,母亲早早地叫我起了床,喝下两碗地瓜稀粥,背上母亲预先准备的十二斤瓜干(当时鲁西农家的一种主粮),便匆匆上路了。雪后的天气格外冷,好在肩负着十多斤的重量,尽管双脚踏进残雪里,身上仍觉得几分暖和。可离开村子五六里路时,突然刮起大北风。迎头风“吱—吱”地吹着呼哨,卷起细碎的雪粒,抽打在我已冻紫的脸上,耳朵如刀割一般刺痛,前路苍茫一片,每挪动一步都很困难。我有些犹豫了,返回去吧!可一想到爷爷那祈望的目光和母亲的泪眼,就又坚定了去县城换酒的步伐。

  俗话说,路遥无轻重,十多斤的份量按说不算重,可到县城要步行三十里的路程,况且是逆风而行呢。如此景况,对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来说,已够十分艰难了。风愈刮愈大,路愈行愈难,背上的瓜干口袋显得特别沉重,肩膀被压得酸痛,两腿麻木无力。面部和头上冷得厉害,棉袄裹着的后背上却是汗水涔涔,雪粒钻进脖颈里,冻得浑身颤抖。疲劳和严寒一齐发威,双重的困厄时时考验着我稚嫩而孱弱的意志力。

  临近吃午饭的时候,我终于赶到了县城西郊的酒厂,可在换酒的窗口前,早已挤满了换酒的人。说是按顺序排队,似乎又都失去了等待的耐性,一个个拼着命的往前塞,你拥我,我推你,叫骂声吵闹声不绝于耳。我也试图挤到前面去,都因身单力薄,几次险些被粗野的汉子推倒在地。我毫无办法,只得随在别人后面,慢慢地向前捱。太阳偏西的时候,总算排到了窗口前。我正要把瓜干口袋递上去,售酒的窗口里却探出个脑袋来,宣布道:没酒了!随后“啪”地一声关闭了窗口,任我怎么拍打,也没有回应。

  在近于残酷的现实面前,我瘫坐在窗口下的台阶上,失望得抱头痛哭。过了好大一会儿,泪眼朦胧中,看到一位花白头发的老伯走过来,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孩子,冷天冻地的哭什么?我抹着眼泪,把爷爷生病想喝酒的事告诉了他。老伯眼圈红红的走开了,很快又折返回来,递给我一只盛过药片的小玻璃瓶,里面装着酒,安慰我快回家去,莫待天黑了赶夜路。我非常感激这位好心的老伯,执意把十二斤瓜干送给他。老伯说什么也不肯收,再一次摸摸我的头,默默地离去了。

  尽管这次进城换酒,经历了一番艰辛,可庆幸的是爷爷终于喝到了他期盼的高粮酒,带着沧桑后的满足和微笑离开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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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07-06-23
母亲的粗瓷大碗

  在母亲节到来之际,谨以此文,献给千百万饱经岁月沧桑的伟大母亲!

  母亲今年八十一岁了,她那布满额头的皱纹和老年瘢,组成世界上最生动象形文字,记录着近一个世纪的岁月沧桑。母亲的粗瓷大腕如她本人一样老态龙钟,饱经风霜。碗沿上唇齿的痕迹早已演化成细碎的豁口,两条通底的长纹盘踞着四枚锈迹斑斑黄铜锔,本来就不怎么细腻的白色釉面,呈现出酸甜苦辣侵蚀后的黄褐色,变得更加粗糙不堪,碗面上星星点点的蓝花饰,几乎斑驳成一种模糊不清的幻觉。就是这只半坡村出土文物一般的粗瓷大碗,早该进入历史的博物馆了。可是年迈的母亲拒不答应,她说,我们一家能有今天,我这老太婆子能尽享四世同堂的天伦之乐,都亏了这只粗瓷大碗呢!你们要是看着碍眼,就把碗放在我床头上吧,陪伴着它我睡觉踏实哩。

  我和妻儿们理解老人的心意,也多少知道一些关于这粗瓷大碗的“历史底蕴”,不仅没有丝毫厌弃的意思,而且也像母亲一样对这件似乎过时的餐具珍爱有加。妻子按照母亲的要求,小心翼翼地把“传家宝”自碗橱的顶部“请”下来,又极其细心地擦洗干净,端放在母亲睡床旁边的一个安稳处。如此这般地虔诚,既是随了母亲一个心愿,也为这珍贵而又苍老的器皿,精心安排一个妥善的归宿。因为我们知道,这只非同寻常的碗,是母亲的精神寄托,是母亲膜拜的图腾,将其放在母亲身边,用作盛放她老人家对悠悠往事的记忆,贮存那坎坷人生的喜怒哀乐,就是对这粗瓷大碗最好的珍惜和尊崇啊!

  母亲超乎寻常地钟情于一只粗瓷大碗,可她并非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巾帼侠士。而且恰恰相反,母亲原本是个生性柔和细腻的人,同大多数女性一样,日常用具总是偏爱那些玲珑剔透的玩意儿。在我刚刚记事的时候,家里使用的碗碟一类的餐具,尽是些小巧精致的细瓷器。不久后,农村成立人民公社,举国上下开始了“大跃进”,人们忙着深翻土地,大炼钢铁,经济建设“放卫星”,似乎为了节省劳动力,或是更好地体验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生活,头脑过热的官员们下令封闭了各家各户的锅灶,全村人聚合在一起吃开了“大锅饭”。那时父亲在外地的一家酿酒厂做工,家里只有母亲一人拖带着三个未成年的孩子。我五岁,妹妹三岁,最小的弟弟刚满一周岁。开始时,每当村里的食堂开饭,母亲依旧用她喜爱的那只蓝花细瓷碗盛来汤饭,先是你一口我一口地喂饱窝燕般嗷嗷待哺的孩子们,而后再盛来一些自己吃。可当母亲复去盛饭时,常常是锅底告罄,汤饭全无了。在那种艰难而又令人尴尬的岁月,填饱肚子是最要紧的事。后来,母亲无奈放弃了那只心爱的兰花细瓷碗,违心地买回来一只大号的粗瓷碗,也就是母亲至今保存的这只粗瓷大碗。碗口的直径足有二十几厘米,简直像个小汤盆。用它不仅可盛取更多的汤饭,而且喂食我们兄妹几个也极为方便。母亲选用这样一个“庞然大物”,与她那端庄瘦弱的身材极不协调,也因此没少遭一些刻薄之辈的白眼。记得一天中午,母亲收工后去食堂盛饭,掌勺的生产队长不无讥讽地说,你的碗大有何用?我手里的勺子有准呢!那意思是母亲故意用大腕占便宜,竟然故意刁难无助的母亲,只给盛了半碗饭。这一次,心性脆弱的母亲落下了伤心的眼泪。可是为了生存,为了哺养年幼的孩子,母亲宁肯心灵上受伤害,也要以博大无私的母爱,坚持使用那只令人蒙羞的粗瓷大碗。

  在上世纪的一九六0年,由于连续三年自然灾害,加之诸多人为造成的祸患,终于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大饥荒。大锅饭早已吃不下去了,小锅饭更是无米之炊,人们只得靠吃野菜、草根、树皮度日。我和幼小的弟弟妹妹饿得奄奄一息,连哭喊的力气都没有了。为了苦命的孩子,一向爱脸面的母亲,擦干了眼泪,狠狠心端起那只曾经遭人非议的粗瓷大腕,毅然加入到村人们讨饭的行列,每天步行几十里路,到相对生活条件好一些的村庄,乞讨几口残羹剩饭,以及山红薯、胡萝卜、白菜叶之类的食物,带回家供孩子们充饥。令人庆幸的是,母亲用那只质朴无华的粗瓷大腕,总能比别人用小一些的细瓷花碗讨得更多的食物。或许施舍的人们觉得,端一只细瓷小碗讨饭,只是做做样子而已,不值得同情可怜。认为母亲用粗瓷大碗才是真诚的,淳朴而自然,更符合一个乞丐的身份和做派。那一年,我们村里因饥饿死去的孩子有十七人,老年人也有十几个,而我们兄妹尽管也濒于死亡的边沿,好在吃着母亲讨来的红薯、萝卜,总算保住了一条小命。现在想来,这一切应归功于母亲那颗忍辱负重的爱心,归功于那只荣辱相随、同舟共济的粗瓷大腕。

  在众所周知的“十年动乱”期间,父亲因所谓的“右派言论”,被激进的红卫兵小将关进“牛棚”。父亲是个倔脾气的老实人,自认为从小当长工,对社会主义没二心,宁死也不肯交待反动“罪行”。红卫兵们无奈使出杀手锏:不许送饭给父亲,用饥饿折磨一个无辜的硬汉子。当父亲饿得数次昏厥之时,在母亲的苦苦哀求下,负责看守的两个“好心人”,方允许给落魄不堪的父亲送一碗小米汤。母亲便找来那只几经灾难的粗瓷大腕,充分利用其既大且深的优势,先在碗的底部放入几枚熟鸡蛋,或者预先蒸熟的面饼子,而后在上面浇一些清米汤,就这样多次躲过看守的眼睛,使父亲最终战胜了一场人祸导致的劫难。

  岁月流转,光阴如梭。后来的生活渐渐好起来,母亲很少再用那只粗瓷大碗盛饭了,而更多的是用它处理邻里之间的关系。在故乡的鲁西南一带,民风淳朴厚道,村邻们之间沿袭着相互馈赠的风俗。比如你送我一碗溢着新秋芳香的小米面,我便送你一碗刚刚脱粒的红豇豆;你送我一碗刚出锅的热水饺,我便送你一碗风味独特的肉丝汤。无论邻居们送来稀罕的杂粮还是别具一格的汤菜,母亲回赠时,总是用那只汤盆一样的粗瓷大碗。这样做,母亲觉得心里踏实,不仅巩固了相互赠送的友好情谊,也在邻居间落得个有口皆碑的好人缘儿。

  前些年,我接年迈的母亲进城时,她几乎把所有的旧杂物送给了邻居们,唯独留下了那只面目全非的粗瓷大碗,并亲自将其带到城里。不明缘由的妻子感到莫名其妙,私下里说,母亲神经兮兮的爱恋一只破碗,是否患了老年痴呆症?可我心里清楚,那只其貌不扬的粗瓷大碗,至今残留着我们兄弟姐妹饿狼似的唇痕,凝聚着母亲竭力维系世间亲情的心血,那是过去艰难岁月的缩影,是母亲人格魅力的真实写照,是一个关于乡村情结的童话,是一册写满辛酸往事的家史读本,它已化为母亲血肉之躯的一部分,是至死都无法割舍的印记。作为儿女们,若要爱母亲,就应该牢记并尊重她老人家走过的历史。面对图腾般的粗瓷大碗,不仅要时常回顾往昔的峥嵘岁月,而且更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用心筹划未来的美好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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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07-06-23
故乡的鲁锦

  鲁锦,不知最初是谁的创意,这名字起得妙极了,乍一听,挺雅的,仔细品味,却于华贵中浸润着一种乡土气息。这也难怪,鲁锦原不是什么高档的绫罗绸缎,它其实是我们家乡人手工制作的棉织花布。

  说起这手织花布的历史,还真是源远流长呢!我的祖籍在曾子故里——鲁西南的嘉祥县,位于县城南的武氏祠汉画石刻中就有《曾母投杼图》。图中可清晰地辨出,曾母两千多年前使用的织布机,已与当今民间的织布机大同小异了。这说明我们嘉祥一带的织布技术,早在春秋时期就已相当成熟和发达了。

  在我的家乡鲁西南,手织花布分经色线和纬色线,经色线是经过穿缯预先编定的,纬色线则随着织布梭的增减而变换。据当地的耄耋老人讲,家乡的手织花布,已由先前的两匹色缯,发展到现在的四匹缯、六匹缯,纬线的花色也由原来的一把梭、两把梭,到现在已多达二十把梭了。民间一些织布能手,凭着她们丰富的想象和灵巧的双手,能创造设计出种种形象逼真的锦纹图案,诸如“十样景”、“外廓城、内廓城,当中坐着小朝廷”、“小猫蹄、大猫蹄,中间串着一根筋”、“七错、八砖、柳条花”等等,不仅富有美好的寓意和情趣,而且在花样上也可谓五彩斑斓,巧夺天工。

  在我们鲁西南一带,自古讲究“男耕女织”,“男耕”自不必多言,这“女织”就是织布,可以说,纺花织布已成为当地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民俗。以往的岁月,贫困的人家纺花织布,多是为了生计。可在我的家乡,即便是有钱的人家,他家的女人,也免不了纺花织布的。女人在结婚之后,婆婆便给她十斤或二十斤棉花,叫做“另开路了”,即在生活的某些方面自立的意思。也就是从这时起,做婆婆的便不再管儿子的穿戴,做妻子的必须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责任来。这十斤或二十斤棉花,便是做媳妇的“老基本”,她需将这些棉花先织成价钱高的花布,换了钱,再买更多的棉花,织成普通的穿布,给丈夫及儿女做衣帽鞋袜。家庭状况好一些的,这卖布多赚的钱,便成了媳妇的“体己钱”;家庭情况稍差的,还要用它来买粮买油,以维持生计。正是因为有了这层原因,一般人家在给儿子找媳妇的时候,长相模样是不太计较的,要紧的是看她能不能过日子,这过日子的标准,主要看这女子纺花织布的本领。能不能纺花织布,便是会不会过日子的重要标志,也是这女子是不是心灵手巧的重要标志。谁家的女孩子一天能纺一斤多棉线,能织出十几种甚至几十种好看的花布,那简直便成了天上的仙女了。我想,银河系中这织女星的名称由来,恐怕与民间纺花织布的习俗,或许有着可以追溯的渊源吧。

  前几年,我参观了一座现代化的纺织厂之后,不禁惊叹于我们家乡女性的创造力。这纺织厂的每一道工序,几乎与我们村上的女人们手织花布的过程完全一样。先将生花弹成熟花,搓捻子,纺线,拐线,染色,浆线,绕苇筒,经布,卷布,穿缯过绳,最后再上机去织。如此繁杂的工序每一道都有学问,每一道都讲究技艺,一点儿也马虎不得。在关键的几道工序上,有些技艺差的妇女,常常要请技艺高超的来指导。而有些工序则是一个人怎么也干不来的,即便心灵手巧的人,也需要伙伴来帮忙。尤其是经线配色,穿缯过绳,技术性更强,稍有不慎,出点差错,纠正起来特别费力。因此,能织一机好布,与其说是某一个人的劳动成果,不如说是好多人互助合作的结晶。女人们往往通过纺花织布,相互切磋技艺,沟通感情,成为可诉心曲的密友或是结拜为异姓姐妹。纺花织布虽然是件非常辛苦的活儿,但同时也是她们生活的极大乐趣。精于此道者甚至是她们做人的骄傲。她们一生的喜怒哀乐常常和纺花织布密不可分地联系在一起,成为生命的血肉组成部分。她们如同勤勉的蚕儿一样,不惜耗尽自己的生命,用心血呕成丝,养育着家庭,温暖着社会,谁能说这平凡的劳作不是一个灿烂的辉煌!

  打从我诞生的那一天起,我便在纺车声中和机杼声中生活着。我的母亲每天夜里要在如豆的灯光下,摇着那古老的木制纺车,翁嗡嗡的一直纺线到深夜。如有明月在天,那盏煤油灯也要省下来的。尤其是夏季的夜晚,后庭院的纺车声一家呼唤着一家,整个村庄便响起一首和谐动听的协奏曲。在母亲织布时,我便用小手抓着一前一后拉动的杼框,随着“吱吱—咣!吱吱—咣”的织布声,唱着“快织布,快织布,织了花布换白馍”的儿歌。但这岂止是换一两个白馍而已!这富于节奏的织布机声,这幼稚的歌唱声,包含着普通人对生活的渴求,对生存的希望!自幼年一直到我远离家乡,从头到脚我都是穿着母亲和姐姐亲手纺织的现在称为鲁锦的老粗布。我上学的学费,是用这布换来的,我吃的粮食,有许多也是用布换来的。我永远记着我的母亲我的姐姐日日夜夜手摇纺车的情景,以及她们脚蹬踏板手拉杼框织布的身影。我想,这纺花织布不仅仅对女人来说,是人生的必修课,对于男人来说同样也是人生重要的一课。它在告诉我们劳动的神圣,生存的不易,诚实和勤俭的重要,人的高贵品德就存在于这永不停息的劳作之中。

  去年春天回老家,听说县里组建起几个专事推销鲁锦的公司,已把生意做到海外,打入了国际市场,用鲁锦换回嘎巴响的日元美钞,日益滋润着家乡人的生活。为此,我时常想,今天总是从昨天姗姗走来的,正是昨天的文明孕育了今天的富足。也许基于这种原因,我不仅为家乡女性的创造感到骄傲和自豪,而且对称作鲁锦的手织花布,始终怀着一种眷眷的感情,就像做儿女的对于母亲的那份难以割舍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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