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九十年代就开始全国大面积。大范围的治理。直到如今。还有人不知道市区鸣笛属于违法。不得不说我们的交管部门失职到了何等的地步。你说要有法院来判是没有错的。但会有人无知的去打这样的官司吗?岂不是赔钱还丢人?会有赢得希望吗?城市禁笛是依法治理。明白不?主管部门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发的文就是强化的作用。是督促的作用。一切都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 }nEa9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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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搞这项工作时开始也是先在特定的路段禁止鸣笛,公众认可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到更多的路段,这是对的,先搞试点,效果不错在逐步推广,还要在实践中接受检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还有人不知道市区鸣笛属于违法”这话我不同意,你在有禁止鸣笛标志的路段鸣笛是违法,不能一概而论在市区鸣笛属于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