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不会再回复此贴。但要说明几个问题。第一。交管局下发的文件是有法可依的。这无可争辩。下发文件的意思就是专项整治。主管部门有权在自己的权限内要求各级部门加强某一项工作的强度,第二。交通条列升级为交通法不是本人说的。是人大的解释。你要不明白可以去自己看看。第三。在有法律条文的前提下。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应。 [8%q@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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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胆小鬼的说法。我感觉你很无知。你既然发帖要大家评理。那么就必须说在理上。我想这也是你发帖的初衷吧。你鸣笛对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无论你出自什么心态。你都被骂了。这是无可置疑的。为啥骂你?因为你缺少基本的常识。对一个还在襁褓里的孩子鸣笛,不管你出自任何好心。你都做出了危害孩子的行为。何况你还在市区鸣笛。造成了城市噪音污染。至于你说的行人。电车的违规行为。那属于交警的范畴。属于政府教化的范围。你说的那些话你该去和政府说,该去和交管部门说,而不是和我说。本人没有那个义务。至于在这说你,是你自找的,你不让大家评理。我想没人会说吧? W_,7hv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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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朋友说辛集开车不鸣笛走不了路。这个说法更可笑了。辛集就屁大的地。再慢能慢到哪去?我爱北京十几公里的路。从晚六点走到晚十点都没走到目的地。照你的说法北京人就别活了。就那样,也没几个鸣笛的。不要为违法行为找借口。其实不鸣笛不只是为了别人。也是为了自己和家人。你鸣别人。别人也鸣你家人。即使你不出门。噪音一样也会危害到你和你家人,这个简单的道理无需再重复。 q+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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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辛集交警不作为是事实。有关部门失职也是事实。倒霉的是百姓。是你我还有他。交通的乱象重复着悲剧。有多少人命丧路上。都这样无序的走。早晚不是你倒在路上就是你把别人放倒在路上。不在市区鸣笛不是小事。是一个人的基本素质。 14*6+~3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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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一遍。不守规矩的路人和骑电车者没有受过交规的教育。没有受到基本的素质教育,那是我们教育的失败。他们刚从农村走出来。一切都还保留着村里的随意。而你不同。你是受过正规交规的培训。你是受过教育的。有正规驾照的合法驾驶员。你拿着没有受过教化的人和你比。从这点上看、你就是一个头脑不清。心理不净的一个人。你怎么不合那些守规矩。有人性的好人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