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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创]]大家给评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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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6楼 发表于: 2011-10-22
期待你俩精彩辩论啊

只看该作者 97楼 发表于: 2011-10-22
  现在鸣笛都是让道的意思 有提醒的 但是现在都少多了吧 人家担心孩子是正确的 我开车 老人孩子一般都少鸣笛 如果有些孩子在道上堵到只能停车 慢行了

只看该作者 98楼 发表于: 2011-10-22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只看该作者 99楼 发表于: 2011-10-22
Re:回 31楼(辛集老王) 的帖子
引用第99楼cccp于2011-10-22 17:53发表的 回 31楼(辛集老王) 的帖子 : jo-qP4w  
请看清是部分路段,不是只要是“市里”就禁止鸣笛。 Xyr f$R'  
^,$>z*WQ.  
国家环保重点城市必须在年底前,其他城市要在建国50周年前,完成实施机动车喇叭禁鸣的工作。 .\?)O+J!  
j;|rI`67~  
以上是公安部交管局的部署。大城市和很多小县市早就禁笛了。是全市范围

只看该作者 100楼 发表于: 2011-10-22
回 93楼(辛集老王) 的帖子
如果我像你说的我在车上喊喂你们让下道让我过去,她们又会有新的理由该说你他妈的怎么那么牛逼,我只是希望以后再有类似这样的情况都互相体谅,谁也不是故意的,别说难听的话,现在都是文明社会,文明解决问题。

只看该作者 101楼 发表于: 2011-10-22
还是请楼主说清楚是在哪开的车   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  妇女的位置在哪 非机动车道吗 <fJ*{$[p  
不是在机动车道上并排走吧
ngo

只看该作者 102楼 发表于: 2011-10-22
引用第88楼辛集老王于2011-10-22 17:36发表的  : H0Q.; !^  
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文是不是有法律效应?属不属于公安机关? QMGMXa   
S C8r.  
严格地说不具有法律效应,假如楼主和那几位女士因此事诉诸法律,法官肯定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环境噪声防治法等相关法律做出判决,绝不会把公安部交管局发的一个通知作为判案依据,那会让人笑掉大牙的。
只看该作者 103楼 发表于: 2011-10-22
她们说难听的是他们不对,但你按喇叭吓人家孩子在前。你光看到了人家不对的地方,没想到你不应该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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