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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创]]当地风俗遭遇新婚姻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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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8-17
    辛集风俗:女儿出嫁必要男方先买房子,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家有儿子的父母在儿子尚幼小就压力重重,儿子的婚房????那些有女房子排第一的父母,遭遇新婚法,你们如何看待呢??? Ji XkW%  
                                                                      婚姻法 VK ~ OL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u=N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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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1-08-17
哎呦 不错额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08-17
好啊 Oosr`e@S  
水清鱼读月,山静鸟谈天。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08-17
在农村,没有出新的婚姻法之前,离婚后,女方也不会带走房产呀?出不出新的,在农村不会有多大影响吧?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11-08-17
赞成这个法律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1-08-17
就算是以后过的不好,要离婚的话,也不会想着对方的房产。那是小人才做的事。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1-08-17
保护男人的利益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1-08-17
保护男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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