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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随便递  淳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快递应立规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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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1-07
天津北方网讯:如今网购如火如荼,再加上交通的发达,三四天就能收到自己心爱的物件,人们对网上购物有了更多依赖。只是有时快递不快,有时送货不到位,也使很多网友心里不快。因快递产生的问题越来越多,淳德律师事务所刘卫新律师表示,我国目前并没有快递的专属法律法规。
  投诉代签不通知 货得自己拿
  “网上买的东西,订单显示已签收,可我根本没有签收。”唐女士近日在网上购买的鞋子,寄出三天后网上显示已到天津,可是迟迟没有派送。都七八天了,唐女士纳闷怎么鞋子还没到,网上一查发现鞋子在寄出第四天后已被签收。唐女士赶紧联系快递,却被其工作人员告知,已被小区保安签收。东西到了,别人代签也就算了,快递怎么也不打个电话通知一声,对此唐女士很不悦。
  一些快递公司服务不到位也屡见不鲜。前段时间,家住河东的张先生在网上给父母买了个足浴盆,可是快递员居然不上楼,让张先生70多岁的父母下楼去拿。“我父母住在六楼,腿脚不方便,足浴盆又那么沉。”张先生抱怨道,快递员看没人下楼直接转头走了,然后也没告诉自己就直接把东西扔在物业了。
  快递公司遵守邮政法 按标准管员工
  法律上关于快递业务有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快递行业内部又是如何管理的?某快递公司的客服石经理表示,目前快递公司都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邮政快递行业标准来管理公司和员工。
  “收件人要带着有效证件签收邮件。”石经理告诉记者,若收件人不能及时签收,快递服务人员在通知收件人的情况下,可允许别人代领,代领人需携带有效证件才能签收。而对于延误送货或邮件丢失等现象,石经理表示调查清楚后,会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理。
  淳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现无专属法律
  快递应立规矩
  淳德律师事务所刘律师说,目前我国还没有快递的专属法律法规,产生问题只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窦律师建议,最好出台一部关于快递管理处罚的法律法规。
  淳德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收件人接收给据邮件时发现封皮破损,应当场声明,并核对内件。确属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的责任而造成内件短少、损毁的,或者由于邮政企业、分支机构的责任造成给据邮件丢失、损毁的,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赔偿。由于收件人所在单位收发人员的过失造成给据邮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的,相关收发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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