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21阅读
  • 0回复

宅基地权属彻底敲定!就算老宅垮塌、房顶全塌,大伙也犯不上瞎扯皮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小时前
(转自今日头条)
        是不是常年在外打工、或是跟着子女进城定居的老哥哥老姐姐,刷手机总刷到农村宅基地政策的短视频?要么就是老家亲戚在家族群转发传言,说房子塌了两年不修,宅基地就归村集体了。还有不少人特意请假掏几万块跑回老家补空房,就怕祖辈传的家底平白没了。
        咱们先看组实在数:农业农村部抽样调查显示,全国农村宅基地闲置率达18.1%,部分外出务工集中的地区,农房空置率甚至超过35%。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国农民工总量有3.01亿人,全国闲置宅基地面积超3000万亩,这背后是几亿农民的共同焦虑,不是哪一家的烦心事。
        传了几十年的“房塌两年地就归公”,到底有没有依据?好多人搬出《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说条文明确写了“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集体可收回”,咋会是假的?这里先把话说清楚,最高法在(2018)最高法行申2353号行政裁定书中早有权威解读:这条规定属于规范用地秩序的管理性规定,并非直接判定村民丧失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说白了,哪怕房屋真的坍塌满两年,行政机关没走合法收回程序,谁也不能直接剥夺你的宅基地使用权。
        肯定有人要问:那为啥真有人家房塌后地被收走了?问题全出在程序上。这里提醒大家一个旁人不会主动说的细节:合法收回宅基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少一个都是违规,收了也不作数。
        第一步是连续两年以上“完全闲置”。注意是“完全”,两年内你哪怕只回去清过一次废墟、补过院墙裂缝,或是提前跟村委会报备过修缮计划,都不算完全闲置,村集体根本没资格启动收回流程。
       第二步是村集体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成盖了公章的书面决议,还要留存完整会议记录。村干部口头通知不算数,村委会几个人私下商量也不作数,必须走正规村民议事程序。
        第三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要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宅基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村级组织压根没有直接收回土地的权限,没见到县级批文、没查到注销记录,地就还是你家的。
       对照这三步再看以前的很多收回行为,其实全是违规的,常见的有三类:第一类是仅凭“塌了两年”就口头通知收地,既没村民决议也没县级审批,法律上完全无效;第二类是趁户主全家外出务工,连告知都没有就偷偷把地基划给其他村民建房,属于严重程序违法,户主返乡后可依法要求返还;第三类是见到城镇户籍子女继承的老宅坍塌,直接以“户口不在本村”为由收地,这种做法也不符合现行司法精神。
        真碰到违规收回也别慌,维权路径很明确:先带身份证到乡镇政府申请信息公开,调取自家宅基地的土地登记档案,确认登记状态;如果核实确实属于违规收回,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是通过司法途径确认使用权归属,证据齐全的情况下胜算很大。
大家问得最多的还有户口迁出后的权益问题,这里绝不说笼统话,完全按自然资源部的政策分情况说:只要房屋还完好存续,城镇户籍子女可按“房地一体”原则依法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遇到拆迁征地补偿权益也不受影响。但如果房屋已经坍塌、彻底灭失,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消灭,土地由村集体收回,城镇户籍子女既无权重建也不能改建。网上很多文章笼统说“户口迁出也能永远保住宅基地”,是完全不负责任的,核心规则总结下来就是八个字:房在地在,房没地收。城镇户籍子女继承老宅的,平时注意维护房屋主体结构,就是保住宅基地使用权的关键。
        至于房子塌了能不能重建,一共四种情况,大家直接对号入座:一是户口仍在本村、符合一户一宅要求,且宅基地未被依法注销收回的,可正常申请原址重建;二是户口已迁出、进城落户的,房屋存续期间可正常修缮,房屋灭失后不能原址新建,但房屋在的时候遇拆迁可正常拿补偿;三是已经纳入官方拆迁规划区的,不管房屋是否坍塌,新建翻建审批都会暂停,但宅基地权益仍归原权利人,拆迁补偿不受影响;四是只有走完所有法定程序、被依法注销收回的宅基地,才真正归集体所有,原户主无法重建,除此之外的宅基地使用权都归原户主家庭。
很多人说自己常年在外,难不成要花十几万建新房空着?真没必要,不用常年守在村里,也不用花冤枉钱,做好两件小事就能稳稳保住宅基地:第一件是每年简单维护,过年清明回老家时顺手清杂草、补院墙、整理废墟,哪怕只是提前报备过修缮计划留下记录,都不算完全闲置,卡不上收回的前置条件;第二件是妥善留存权属凭证,老宅基地证、确权登记档案、建房审批手续、老户口本都找防水文件袋装好,别放在老宅受潮损毁,真有纠纷这些都是最核心的证据。
今天也把流传最广的三个谣言一次性辟透,
        大家以后在家族群看见可以直接转:
谣言一“房子塌了宅基地自动归公”是假的,房屋坍塌只是地上物灭失,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物权,不会凭空转移,必须走完法定程序才会失效。
        谣言二“户口迁出房塌地就立刻没”不准确,房屋存续期间使用权不受户口影响,只有房屋灭失后才会收回,核心是房屋而非户口。
        谣言三“满两年闲置村里就能收地”是假的,两年闲置只是前置条件之一,缺了村民决议、县级审批、注销登记任何一环,闲置再久也不能随意收回。
        平时咱们聊社保政策常说,任何声称花钱能提前退休、加急审批、提高养老待遇的都是骗局,放到宅基地办理上也是一个理:凡是说有关系、收“活动费”就能帮你违规保地、绕过条件批重建的,全是骗子,所有流程都有官方规定,根本没有花钱走捷径的门路,千万别存侥幸心理。
        其实老一辈都懂,老宅和地基不只是砖头土地,是祖辈传下的家底,也是进城闯荡的人最后的退路。最高法的裁定纠正了过去部分地方简单化执行的偏差,划清了管理规定和合法物权的边界,护着的是几亿农村家庭的资产和乡土根。最后再给大家提个醒: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不会因房屋坍塌自动消失,不会因长期闲置自动归公,不会因户口迁出自动作废,收回必须满足三个法定条件,缺一不可,唯一需要上心的就是城镇户籍继承的老宅,保住房才能保得住地。
你老家现在还有老宅吗?是有人照看还是常年空置?有没有碰到过宅基地权属纠纷?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经历,大家也可以互相支支招。要是身边有在外务工、或是户口迁去城里还记挂老宅的亲友,别忘了转给他看看,别再花冤枉钱,也别平白丢了家底。喜欢这种接地气的政策解读也可以点个关注,后续有社保、农村资产类的民生新政策,我都会第一时间给大家讲明白。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为现行法律政策信息整理与个人解读,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执行以当地官方正式文件、公告为准。如涉及具体纠纷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以当地最新政策及司法机关最终认定为准。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