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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坚信过路口这样走不违法  是警察判错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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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8-09-06
— 本帖被 管理员 执行加亮操作(2018-09-10) —
N6"sXw m  
@Kz,TP!%A  
@n?"*B  
41<h|WA  
我坚信过市府街兴华路十字口这样走不违反交规,是警察判断错误! z$R&u=J  
如图红蓝两辆车在B车道等放行,绿灯亮蓝车在前红车随后过路口,蓝车想挤进左边车道慢慢向左打方向,红车看出蓝车的企图于是从右边绕行,结果,蓝车挤进了左车道,红车从蓝车右方绕行驶入了右车道。警察判红车“遇前方车辆排队等候缓慢行驶,从前车两侧超越行驶”。 Nh}-6|M  
我觉得这样判罚不对,蓝车挤入左车道属于加塞违章,红车的驾驶行为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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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8-09-06
@y7KP$t  
正确的走法如上图,A、B两车道的车辆分别进入1、2号车道,临近2车道变1车道的地方再按照道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的路段。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8-09-06
可以复议的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8-09-07
为普法为普及道交法实施条例尽微博之力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18-09-07
楼主有什么好偏方啊? a|y'-r90  

内容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朋友们好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8-09-07
萝卜就热茶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8-09-07
萝卜就热茶,气得大夫满街爬。
和一MM争论鲸鱼是不是鱼,最后我说“日本人也带个人字”,她这才同意鲸鱼不是鱼。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8-09-07
此个案蓝车的行为才涉嫌违法,蓝车应该领头驶入2号车道,临近2车道变1车道再按照“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路段”,蓝车的行为属于违法加塞儿,干扰了A车道的车、妨碍了他后面的车。那些衙门的官人儿该看看,这才是对道交法实施条例53条的正确理解。不客气地说你们对道交法实施条例的把握理解还不如我这个开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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