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解决城镇居民住房困难问题,切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根据《辛集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精神,我市2015年度住房保障申请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目前已对有关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做出了明确要求。 7/=r-
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申请住房保障以家庭为单位,未婚子女与父母视为一个家庭,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人员可做为家庭单独申请。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的家庭共分为四类。第一类保障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市区非农业户口且在市区常住;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3、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市区内)在15平方米以内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1人户住房总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内)。第二类保障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市区非农业户口且在市区常住;2、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9788元(1649元/月)以下;3、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市区内)在15平方米以内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1人户住房总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内)。第三类保障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辛集市行政区内市区以外户口且在市区常住;2、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市区内)在15平方米以内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1人户住房总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内)。第四类保障家庭,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1、毕业未满5年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具有辛集市行政区内户口且在市区工作,年满18周岁且未婚,已经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市区内)在30平方米以内。2、外来务工人员。辛集行政区外户口人员在市区居住3年以上且持有市区居住证, 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市区内)在15平方米以内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1人户住房总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内)。年满18周岁,已经依法与用人单位(市区内)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其他:夫妻离异的必须满两周年方可申请。 UY\E u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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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程序:第一、二、三类:1、申请人领取制式表格,用钢笔或黑色中性笔填写完整,将相关证明材料及申请家庭身份证、户口本、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申请表一并报申请人户口所在居(村)委会初审。2、经居(村)委会初审,报上级主管部门(鹿城街道办事处、制革区管委会、市经济开发区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再上报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审查,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审批,确定保障对象。第四类:1、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告,列出申请人员的数量、本市及外地户口等情况,并提交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住房保障部门同意后再领取相关表格,填写完成后经企业进行审核、公示后,由企业统一上报住房保障部门并附联名表一份。 gZz5P>^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对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综合性审查、调查、公示。待公示完毕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审批,确定保障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