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根据河北省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为优化辛集市房地产市场环境,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我市迅速安排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在全市集中开展城乡建设和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清理整治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省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1月4日组织召开了市委常委扩大会,认真学习传达了姜德果副省长的讲话精神,并聘请政府法律顾问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讲解。会议成立了市长巴利凯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市城管局、市社保局、市公安局、电视台、供电公司,有关乡镇(园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副市长担任。会议下发了《辛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方案》安排部署工作,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下决心、出重拳,利用半年时间,彻底清理整治各类违法建设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项目逐案查处,处理一件销一件,实现违法行为全部得到处理和纠正。
二、摸清底数,分类指导
自2015年1月1日开始,国土、规划、住建、房管部门对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商品住宅房地产、商业房地产、旅游房地产、养老房地产、工业房地产等项目,以及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建设的城中村、城郊村改造项目、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项目等)展开了专项排查,建立了台帐并归集分类。经排查,我市现有房地产开发公司45家,建筑企业35家(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13家,包括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1家,二级总承包资质企业5家,三级总承包资质企业7家;专业承包企业19家;劳务分包企业3家),截止2014年底我市在建项目50个,总面积309.43万平方米,从业人员30943人。2011-2014年,我市开工建设项目共计181个(其中住宅类71个,商业类11个,工业类70个,城中村改造16个,新民居项目13个),开发面积共计497.09万平米。
2014年,我市已对房地产行业开展了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国土、规划、住建、房管等部门联合办公,统一行动,对历年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梳理,共排查出违规项目46个,现已查处并完善手续项目25个,开发面积215.42万平米,罚款1518.4万元。还有违法建设项目21个(其中住宅类16个,工业类5个),开发面积193.88万平米,正在处理过程中。
2011年,开工建设项目55个(其中住宅类22个,商业类7个,工业类19个,城中村7个),总面积80.09万平米。其中,已有6个违规项目处罚并完善手续。
2012年,开工建设项目52个(其中住宅类10个,商业类3个,工业类36个,城中村3个),总面积72.56万平米。其中,已有6个违规项目处罚并完善手续。还有违规项目2个,均为工业类,分别河北开阳皮革有限公司车间、办公宿舍楼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和辛集市宏四海皮革有限公司车间扩建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总面积2.44万平米。
2013年,开工建设项目27个(其中住宅类4个,商业类1个,工业类13个,城中村9个),总面积42.77万平米。其中,已有4个违规项目处罚并完善手续。还有违规项目4个,总面积11.95万平米:其中住宅类2个,分别为中央国际城9#11#加层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和百盛国际C/D座、商业项目(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总面积8.49万平米;工业类2个,分别为石家庄远森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2#3#车间及办公楼项目(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和河北华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综合楼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总面积3.46万平米。
2014年,开工建设项目47个(其中住宅类35个,工业类2个,城中村10个),总面积301.67万平米。其中,已有9个违规项目处罚并完善手续。还有违规项目15个,总面积179.49万平米:其中住宅类14个,分别为万宁佳苑住宅小区(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景合南郡住宅小区(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崇阳住宅小区(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澳森家园住宅小区(未取得规划许可证)、万达山水城住宅小区(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朝阳华府住宅小区(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福泰家园住宅小区(未取得规划许可证)、阳光水岸住宅小区(未取得规划许可证)、裴辛庄新民居(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康达家园住宅小区(未取得规划许可证)、腾辉绿洲住宅小区(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四合新村住宅小区(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时代华府住宅小区(36.57亩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清河湾小区(25.28亩地块和21.9亩地块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总面积177.93万平米;工业类1个,东方印染厂车间项目(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总面积1.56万平米。
三、依法推进,强力整改
对排查中发现的21个违规项目,全部责令停工,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依法依规进行整治。
(一)排查出的21个违规项目,均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
(二)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项目,共涉及14个项目,其中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8个,分别为百盛国际C/D座及商业项目,石家庄远森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2#3#车间及办公楼项目,朝阳华府住宅小区项目,福泰家园住宅小区项目,阳光水岸住宅小区项目,裴辛庄新民居项目,康达家园住宅小区项目和四合新村住宅小区项目;已取得规划许可证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6个,分别为河北开阳皮革有限公司车间、办公宿舍楼项目,辛集市宏四海皮革有限公司车间扩建项目,中央国际城9#11#加层项目,河北华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综合楼项目,景合南郡住宅小区项目和崇阳住宅小区项目。此类项目,我市将督促其在接受有关部门处罚的基础上,整改到位,加紧补办相关手续。
(三)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项目,共涉及7个项目,分别为存在违法占地问题的3个,时代华府住宅小区(35.67亩地块)、清河湾小区(21.9亩地块和25.28亩地块)、东方印染厂车间项目;存在未供即用问题的4个,万宁佳苑住宅小区、万达山水城住宅小区、腾辉绿洲住宅小区和澳森家园住宅小区项目。此类问题,我市将督促其在接受国土部门处罚的基础上,加快办理土地手续,招拍挂后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法依规办理后续手续。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强化市场监管。我市制定了《关于规范辛集市房地产市场拆迁行为的通告》,明确界定了各部门、乡镇、街村责任,尤其是对依然顶风作案的强拆违法行为明确了公安司法机关监管责任,从2015年开始,对新出现的违规开发项目“零容忍”,坚持露头就打,早发现、快查处,对处于坑槽或地面阶段的违法项目坚决予以拆除、回填;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在建项目要求全部停工,拒不停工的,要采取强制措施。
2、严肃责任追究。对全市房地产市场实施网格化监管,对在专项整治及今后日常监管工作中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监管不到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完善工作机制。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在完善土地管理、规划管理、施工管理、商品房预售管理等方面制度的同时,建立各部门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八公开”制度,即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促使房地产开发从“人治”向“法治”轨道转变。
4、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电台、电视、网站、报纸、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目的、要求和原则,使广大群众认识到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积极争取企业单位和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