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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创]]辛集杀人碎尸案为民请愿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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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8楼 发表于: 2014-09-10
引用第8楼路不平---铲于2014-09-09 08:22发表的  : ~iwEhF   
请求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期4年执行[表情] 87<y _P@{  
mnmwO(.  
谦谦君子,用涉大川

只看该作者 89楼 发表于: 2014-09-10
只不过是死了一个祸害好人的狗杂种,听说以前也因此有前科,仰仗什么权势继续为所欲为,律师们也都是大色狼居多,不是色狼的出来给说句公道话吧。!!!!!
谦谦君子,用涉大川

只看该作者 90楼 发表于: 2014-09-10
建议全市人民群众都签字,受害者家属可以拿着请愿书挨家挨户去签,我相信没有人不签
谦谦君子,用涉大川

只看该作者 91楼 发表于: 2014-09-10
回 3楼(liviy007) 的帖子
你他妈的是人吗

只看该作者 92楼 发表于: 2014-09-10
回 77楼(见不平一声吼) 的帖子
说的对,理性。 mzw*6e2T  
希望依法从轻。

只看该作者 93楼 发表于: 2014-09-10
去各大广场签字情愿吧,我和我的家人,朋友都算一个。做为没权没势的老百姓只能这样了
[ 此帖被黄裳元吉在2014-09-10 18:46重新编辑 ]
谦谦君子,用涉大川

只看该作者 94楼 发表于: 2014-09-10
过失杀人,杀得也是该死的人,说什么以暴制暴,我个人琢磨着,就是气头上争吵争吵打起来了,最后过失杀人,你说谁看见这样的狗杂种不想打!!!!就是监狱里去了监狱里的狱友也得打他个半死,,人之常情,被欺负到一定的程度了,不给点颜色看,日后还纠缠不清怎么办。 !v`=EF.  
希望看在受害的幼女份上,再看看本来就该死的狗杂种,最多判三年,且就判一个。
谦谦君子,用涉大川
rzr

只看该作者 95楼 发表于: 2014-09-10
最理想的是免罪。但是属于故意杀人,当前的法律环境下,免罪是不可能的。现实一点,支持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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