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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玄幻小说《雷霆武士》作者:火枪手&杀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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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8-01-25
雷霆武士·01 黑豹少年


~第一章~

 

  这是一片宁静而温馨的土地,树林中百鸟争鸣,草地上野花纷芳,小河的水清澈而甘冽,鱼儿在水中自由自在的流动着。

  午后的阳光照射之下,连裸露的岩石也显得懒洋洋的。一只全身黑亮的豹子,正四仰八叉的躺在草地上,享受着暖暖的阳光。在它不远的地方,一具麋鹿的尸体只余下内脏和骨头,几只野狗正努力的啃吃着黑豹丢弃的食物。

  野狗们一边猛吃着,一边小心的看着不远处的黑豹,它们非常清楚这只黑豹和它兄弟的能力,在这片土地上,它们是这里的皇帝,没有谁可以与它们相争,就算成群的野狗和狼也不行。

  普通的豹并不放在它们的眼里,豹的体形相对要小,体力大多数用在速度上面,当它们追上猎物的时候,也就是失去力量的时候。可眼前的黑豹不同,它拥有更快的速度,更加强大的力量,它不需要把捕获的猎物拉上高高的树枝。

  更何况还有它那可怕的兄弟,这里的每只狼和野狗都知道,这只黑豹是不可侵犯的,还清楚的知道它的兄弟是更加不能侵犯的。

  不过此时它们倒可以大胆的品尝黑豹留给它们的食物,它们很清楚,吃饱之后的黑豹兄弟,根本不会理睬它们这些小角色。

  在离黑豹几米远的地方,一个黑糊糊的生物也躲在那里,样子与黑豹一样,仰面而躺,享受着阳光的温暖。

  可你仔细一看,马上就会分辨出它们的不同,黑豹是一只体形巨大的豹子,而它的兄弟却要瘦小得多,而且可以看得出,它绝对不是一只豹子。

  它或者他,应该是一个人,一个看起来十四五岁的少年,如果你仔细看他的脸,你就会发现,他最多只有十岁上下,那张脸太过于稚嫩了。

  他除了脸上的肉看起来很嫩之外,全身上下都被一层厚厚的黑色所包裹,但那绝对不是衣服,甚至看不出是什么材料所构成的。

  那层厚厚的黑色,就如同黑豹身上的皮毛一样,是长在少年的皮肤之上的。那是由一层的树脂所构成的,少年虽然与世隔绝,与黑豹为伍,但他的聪明却早已经显露出来了。

  他知道自己身上的弱点,在速度上自己绝对无法与兄弟黑豹相比,只能在力量上苦下功夫。可他知道自己的身体太过软弱,不像兄弟那样可以抵挡狼,野狗的利齿和爪子,因此他学着老熊的样子,在树上不停的磨蹭,树脂慢慢的在身体上积累。

  一直到现在这副模样,身上那层坚硬而韧性十足的树脂皮肤,不但可以挡住狼,野狗的牙齿和利爪,甚至连老熊的巴掌也毫不在意,在与兄弟的玩耍之中,更从不受过一点的伤害。

  正在享受阳光的少年,并没有因为午后暖暖的阳光而放松警惕。这片土地虽然宁静,却到处充满了危机,即便是他与黑豹兄弟,也同样有可能会受到攻击,更何况这里是他们的领地,他们有责任守护这里。

  耳朵奇异般的转动了起来,同一时刻,他的黑豹兄弟也一咕噜身形,趴在地上,绿油油的眼睛四处查看着。

  不远处的几只野狗也停下了进食,它们虽然还没有发现什么,但知道黑豹兄弟的厉害,如果他们有反应,一定是有危险存在。这样的智慧它们还是拥有的,它们知道应该如何尊敬强者,也知道应该如何躲避灾难,更知道从别的动物身上观察四周。

  危险,绝对有危险存在,可少年一时间还无法找到危险的来源,在他们的领土里面,他们了解这里的每根草,每块石头,一扫之间,方圆百米范围内,已经被侦察得一清二楚。除了那几只无用而贪婪的野狗外,他没有发现任何有危胁性的动物存在。

  带着一丝疑惑,少年转眼看向自己的黑豹兄弟,它天生的机敏和灵性,不是自己可以相比的,在以往的生活之中,他对于两者间的差距了解的最为清楚。

  黑豹轻轻一跃,来到少年的身边,眼睛瞪得滚圆,看着树林的方向。从小一起长大的两兄弟,虽然没有语言,却可以清楚的知道对方的意思。危险来自树林,只是距离还很远。

  自从他们的母亲,那只母黑豹将他们从身边赶走的那一刻起,他们就从没有分开,三年的时间里,每时每刻都生活在一起的兄弟,自然有着无比的了解。

  “嗖”的一声轻响,一只肉眼几乎无法看得到的弩箭飞来,准确的刺入一只野狗的脖子,那强劲的力量不但轻意的贯穿,而且带着六十多磅重的野狗飞出十几米远,再刺入地上,将野狗的身体紧紧的钉在地面上。

  那只野狗连叫一声的机会都没有,红色的鲜血顺着弩箭彪出,四条短腿用力的蹬了一小会,无力的抽搐几下,便一动不动的倒在那里,失去了生机。

  这里是偏远的山区,这里从没有来过猎人,无论是黑豹兄弟还是野狗群,一时间都怔住了,弩箭是他们没见过的东西,可它强大的力量已经给了他们无比的震撼。

  几只野狗欺凌的叫着,同时转身开始逃跑,这种看不到的敌人,飞快的速度,强大的力量是它们最为恐惧的,甚至它们还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让它们恐惧。

  动物的本能告诉它们,这是它们所不了解的事物,是它们根本无法抵抗的力量,只有先逃跑,慢慢观察之后,才能决定下一步应该如何作,而此时,它们应该作的就是快速的逃离这里。

  黑豹兄弟动了,他们轻快无比的爬上了两棵大树,浓密的树叶是他们最好的掩护,这里是他们的领地,他们绝对不会像野狗那样夹着尾巴逃跑,他们将要战斗,为了他们的领地而战斗,消灭一切敢于入侵这里的敌人。

  少年相信自己的兄弟,相信它那无与伦比的速度,相信在它的利爪之下,绝对不会有任何的敌人可以逃生。

  黑豹同样相信它的兄弟,少年的智慧,少年的力量,让他们从没有失败过。无论面对的是林中之王的老虎,还是那只皮厚如岩石般的老熊。

  好一会的功夫,远处传来了犬吠声,马蹄声音不停敲击在黑豹兄弟的心头,他们知道,敌人来了,而且这是一种他们从未见过的敌人。

  动物的本能告诉他们,不了解的敌人才是最可怕的敌人,因此他们都没有动。整个身体静静的伏在树枝上,将自己整个溶入大树里。少年的智慧告诉他,动物对于气味非常敏感,只有选择下风头才可以保证自己兄弟的安全。

  这次也不例外,虽然是不经意间选择的两棵大树,却因为风向的原因,使那些猎狗无法从气味上找到他们,黑豹对于兄弟的智慧一项信任,它上的树也是在少年的指点之下,绝对不会泄露自己的行踪。

  来了,越来越近了,几只比野狗体型还要大些的猎狗从树林中窜了出来,仔细的嗅了嗅,连眼皮也不向那俱尸体眨一眨,它们是优秀的猎犬,知道主人要找什么,更知道什么才是它们的目标。

  停了一会,两只猎犬守护在死去的野狗尸体边,另外几头转向野狗逃跑的方向,不停的吠叫着,向它们的主人示意猎物的逃跑方向。

  成群的野狗战争力极强,就连老虎也敢斗一斗,这些猎犬的数量虽然不少,也同样的凶悍,但它们知道两者间的差距,因此并没有急着追赶。

  一阵马蹄声传来,从树从里冲出十几骑快马,为首之人大约六十上下,一身标准的贵族狩猎装,手持一把军用弩,弩弓上那只两尺长的弩箭,在阳光的反射下,闪着阵阵寒光。

  跟在他身后的众人,从衣着上就可以清楚的分辩出,是前者的仆从,他们有的拿着弓弩以保护主人的安全,有的拿着帐篷、食物、水,随时准备让主人可以舒服的休息。

  不过此时的老贵族兴致正高,一点也看不出要休息的样子。对于被他杀死的猎物,连看也不看一眼,三天的路程,终于找到了大型的猎物,这的确是件令人高兴的事情。

  树枝随着风轻轻的摆动着,虽然没人注意到这一点,但少年知道,黑豹兄弟已经有些不耐烦了,正在问自己是否可以攻击。

  可此时的少年已经呆住了,骑在马上的那些生物他从未见过,可一见之下,却触动了他的心神。

  那些皮肤古怪的生物,为何看起来与自己的样子很像?在山林间的数年里,少年几乎认识每一种生物,从最小的蚂蚁,到体形巨大的猛虎,可无论哪一种,都与自己完全不同,连自小一起长大的黑豹兄弟,与自己也没有一丝相同的地方。

  可眼前的这些马上生物,只看了一眼,少年就知道,他们一定与自己有些关系。少年忘记了他的黑豹兄弟,忘记了那如雷霆一击的弩箭,只想证明自己心中的疑惑。

  身体如同纷飞的柳絮般轻盈,在那些猎狗发现之前,他已经飘落到地面上,四肢着地,抬头看着马上的众人,想仔细分辨自己与他们之间的不同。

  黑豹感觉很奇怪,它的兄弟从没有如此冲动过,他的智慧一项让黑豹敬服,可此时的少年让它感觉太过无知了,散发着寒气的弩箭让黑豹明显的感受到死亡威胁。

  兄弟有难它不能不管,虽然在山林之间,生存才是第一法则,但它相信它的兄弟,更不会眼看着兄弟死去,它们是这里的主人,这里的王者。

  比少年更快的速度,同样的轻盈,黑豹落到少年的身边,小心的观察着对方,虽然数量上对方占有绝对的优势,但这些黑豹并不在乎。那些生物看上去很软弱,只是他们手中的武器才是最大的威胁。

  与少年兄弟一起长大,它的头脑远要好过一般的猛兽,它知道应该小心些什么,更应该知道如何去战斗才能取得胜利。

  几只猎狗最先反应过来,猛兽特有的那股腥风让它们全身有些战栗,但作为一只优秀的猎犬,又有主人在身边,它们知道自己应该作些什么。

  齐齐的冲到人与黑豹兄弟之间,却并不攻击,大声的吠叫着,以提醒主人们的注意力。事实上,根本不用它们的提醒,所有的人都已经注意到了黑豹兄弟的存在,因为少年根本没有准备隐藏自己的身体。

  “住手。”布郎·郝斯特公爵大声叫道,急时的制止了仆人们的行动,黑豹自然是最凶猛的野兽之一,它的攻击力无庸质疑,可另一个是什么东西?

  打猎是郝斯特公爵唯一的爱好,对于山林,野兽,他拥有着最为丰富的学识,可眼前的生物让他一时呆住了,他从没见过这样一种生物。

  自然,那绝对不会是黑豹,这么简单的事情不要说是知识丰富的老公爵,就是那些猎犬也可以分辨得出。猴子吗?看起来也不像,虽然它的体型更近似于猴子。先不说它那一身特殊的皮肤,郝斯特公爵更知道,猴子对于一只黑豹来说,只能是食物,而不可能成为伙伴,可眼前的两只生物,无疑是很亲密的伙伴。

  郝斯特公爵翻身下马,他知道自己的动作可能会引起黑豹的注意,但不要紧,几个仆人跟随自己多年,他们手中的军用弩弓对付一只黑豹已经足够了,虽然它的体形看起来与普通的黑豹不同。

  果然,那只黑豹身上发亮得毛竖了起来,两只绿眼瞇成了一条缝,小心的观察着老公爵的一举一动。有着丰富狩猎经验的老公爵知道,这是猛兽将要攻击的信号,但他对于自己的仆人,以及仆人手中的军用弩弓有相当强的信心。

  出乎郝斯特公爵的意料,那只黑豹虽然眼露凶光,却并没有扑过来,似乎知道那些弩弓的厉害,老公爵心中暗暗赞叹黑豹的聪明,这么聪明的野兽,即便是有多年狩猎经验的老公爵,也很少见到过。

  几个仆人也跟着翻身下马,只有四名手持弩弓的仆人一动不动,散发着寒意的弩箭准确的指着黑豹兄弟。

  少年的心在剧烈的跳动着,下马之后的这些生物,除了身上的皮肤之外,几乎跟自己一模一样,他更加相信自己的判断了,这些生物一定与自己有着极密切的关系。

  看着他们的动作,少年仔细的体会着,把握着平稳,试着站了起来,第一次用两脚站立,他显得还有些无法适应,身体有些摇晃,与平时的感觉极不相同,让少年有些不舒服。

  马上趴了下去,可一会的功夫又再次试验着站起身来。黑豹迷惑的看着自己兄弟,它从没见过兄弟如此怪异。不过聪明的它很快就明白了,自己的兄弟与眼前这些生物,似乎有些相像,特别是现在兄弟所作的动作。

  郝斯特公爵用惊异的眼光看着眼前的生物,他明白了,这是个人类的少年,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让他与黑豹为伍。这样的传说以前他也听说过,狼孩、猿孩都有过,没想到自己眼前的,居然是个豹孩。

  这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但他清醒的知道,眼前的少年极具野性,与豹这样的猛兽长期生活在一起,他拥有着一切豹的特征,一切必须小心。但在内心深处,那种征服的欲望却越来越胜,一定要带走这个少年,他不应该再与野兽生活在一起。

  小心而缓慢的向少年走去,四周一下子静了下来,连猎狗也知趣的闭上了它们的嘴巴。几个手持弩弓的仆人,紧张的看着黑豹,只要它稍有异动,四只中箭就会射穿它的身体。

  少年努力的挣扎着站了起来,一边看着老公爵的动作,一边学习着,很快就掌握了这种特殊的站立方式,开始小心的向老公爵的方向移动了一步。很遗憾,对于这种双腿直立行走,很明显他还没有真正掌握其中的诀窍。

  刚刚迈出了他人生的第一步,又恢复了四肢着地的状态。少年摇了摇头,似乎对于自己的表现很不满。在他身后不远的黑豹,似乎也知道自己的兄弟正在努力着什么,轻轻的喘着气,鼓励他再试一次,虽然它一点也不明白它的兄弟想作什么。

  老公爵瞇着眼睛看着少年,现在不仅他,连站在他身后的那些仆人,也知道眼前的不是什么野兽,而是一个失落在野兽之中的孩子。

  人类的本能告诉少年,眼前的这些生物与自己的关系极密切,而且对于学习新的东西,他有着一种强烈的渴望。

  几次之后,少年终于可以稳稳的站立起来,并且迈出了他人生的第二步。郝斯特公爵和他的仆人们都松了一口气,早已经忘记眼前还有一只危险的黑豹,连那几个手持军用弩弓的仆人也放下了手中的弩弓。

  公爵慢慢的走到了少年的面前,少年上上下下仔细的观察着老公爵,他并不感到害怕,眼中充满了好奇。

  现在他也可以肯定,自己绝对与眼前的生物是同类,虽然他看起来与自己有些不同。黑豹小子在观察着,只要一有危险,它会第一时间扑上去保护自己的兄弟,不过目前看来这是没有必要的,双方依然保持着沉默,气氛却并不紧张。

  少年好奇的伸出长着长长指甲的手,那手覆盖着一层厚厚的黑色,早已经看不出原来的肉色。公爵身后的几个仆人又慢慢的举起了弩弓,虽然眼前的是人类无疑,但那是与猛兽一起长大的人类,没人知道他下一个动作是什么。

  看着他那长长的指甲,他们相信,眼前的少年可以轻意的把老公爵撕成碎片,那双手与黑豹的爪子不相上下。

  老公爵沉着的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他知道,现在自己不可以惊动少年,从他的眼睛里,可以看到太多的好奇。野兽虽然很凶残,但他们却不会骗人,在这一点上,人类远要比野兽危险得多。

  少年慢慢的拉扯着老公爵身上那件华丽的狩猎服,眼里尽是迷芒,这绝对不是皮肤,也不是毛皮,甚至与自己身上的树脂完全不同。

  自己的嗅觉一般,不能与黑豹兄弟相比,但他还是可以嗅到一种奇怪的味道,这种味道有些像花的香味,却又很不相同,至少并不难闻。

  少年把头伸过去,让自己的整个脑袋埋在老公爵的胸前,仔细的分辨着其中的气味,在那种香味后面,少年嗅到了一种身体的味道,那是动物身体上散发出的汗味。

  对于这种味道,少年很有经验,每一种不同的动物,身体上都会发出不同的味道,凭着这些味道,他就可以辨认出是哪种动物来。

  现在自己嗅到的这种汗味,他可以肯定自己闻到过,而且就是在自己的身体上嗅到的。味道稍有不同,但绝对属于一类,少年知道,自己今天真的找到同类了。

  郝斯特公爵笑了笑,凭着他多年的经验,从少年的眼睛里,他读懂了很多的事情。伸出手,轻轻在少年的头上抚摸着。

  少年瞇着眼睛接受公爵的抚摸,这与黑豹兄弟的接触很不相同,但让他感觉很舒服,这样的感觉他从没有体会到过。

  “跟我走吧!孩子,你应该回到人类当中去,你是个人。”郝斯特公爵轻声说道,似乎怕吓到眼前的孩子。

  少年扬头看了看公爵,那些声音对他来讲是毫无意义的,但他努力的模仿着,喉间发出一阵阵的响声,却连一个音阶也学不对。

  老公爵并不在乎少年那肮脏的手,轻轻拉着他向回走去。少年睁着大眼睛,摇摇晃晃的被老公爵拉着走动。

  一阵风刮过,黑豹那庞大的身体轻盈得如同没有任何重量,转瞬间站在少年的身侧。仆人们手忙脚乱的再次举起了弩弓,他们可以接受少年,但绝对不能接受一只野生的黑豹。

  少年停下脚步,伸出手,轻轻的拍了拍黑豹的头,黑豹马上安静了很多,紧紧的跟在少年的身侧,不声不响的走着。

  郝斯特公爵对于这次狩猎非常的满意,虽然没有打到什么大型的猎物,但这个孩子让他充满了好奇,同时也让他那颗早已经沉寂多年的心,有了一丝的骚动。

  十五年前,公爵夫人撒手离开,升入天国等待丈夫,却没有给郝斯特公爵留下一儿半女。那时候郝斯特公爵还是帝国的财务总长,掌管帝国所有的财政。

  五年前老公爵向菲格大帝提出了辞呈,身体和心灵两方面都已经不再年轻。老公爵回到了北部郡的家乡隆卡多镇定居,这里还有他的亲弟弟奎克·郝斯特,以及弟弟的两个儿子。

  弟弟虽然没有爵位,却是个聪明人,将家里的财务管理的井井有条,又从老公爵那里学到了很多财务方面的知识,这让郝斯特家族的财产日见丰厚。

  布郎·郝斯特公爵的爱好很少,当夫人在世的时候,他们习惯傍晚的时候,在河边走走,可惜流经京城圣西斯堡的森扬河并不干净。

  回到家乡的老公爵,除了有时候独自去小河边找寻年轻时的记忆之外,只有从好友那里学到的打猎能让他稍稍提起一点点的兴趣。

  公爵拥着三千五百倾的土地,其中包括山林和良田,这些山林正好作为老公爵的狩猎场。久无人烟的土地上,拥有足够多的猎物供公爵玩乐。不过对于打猎,老公爵的兴趣并不是非常大,也仅仅是偶尔为之。

  布郎公爵发现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任何一匹马都不愿意让少年靠近,更不用说站在少年身边的黑豹,甚至连那些久经训练的猎狗,也远远的躲着少年和他的黑豹兄弟。

  老公爵只能放弃骑马的打算,拉着少年一路向庄园走去。很快老公爵就发现,少年出人意料的聪明,虽然完全不明白自己所说的话,却能勉强发出近似正确的声音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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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8-01-25
~第二章~

 

  少年对于老公爵相当的信任,可以任由老公爵抚摸,但对于其它人,却一直保有一种动物般的警觉,特别是当他看到手持弩弓的仆人时。对于这种快如闪电的武器,少年似乎一直心有余悸。

  黑豹倒并不在乎这些,只要跟在兄弟的身边,它还是比较放心的,这里还是它们兄弟的领地,除了眼前这些人,应该没有什么是可以威胁到它们安全的生物。不过目前看来,兄弟很喜欢这些从没见过的生物,特别是其中之一。

  在当晚的临时营地里,黑豹竖起了耳朵,仔细的辨认着四周的声音,这里已经不是它们兄弟的领地了,它并不愿意离开自己的领地,但同时它也不愿意离开从未分开过的兄弟。

  当第一次看到火光的时候,少年与黑豹的反应如出一致,同时小心的后退着,眼睛紧盯着雄雄的火焰,这是它们无法理解的东西,而火光令他们感觉到一种恐惧。

  老公爵小心的拉着少年的手,他知道现在的少年与野兽无异,一切只能慢慢来,火对于人类来说,是最好的朋友,而现在自己将要教会少年如何与火交上朋友。

  恐惧慢慢的从少年的心里消失,他好奇而缓慢的靠近火堆,伸出手试图去抓住飘浮不定的火焰。老公爵马上挡住了少年伸出的手,并且盘算着应如何告诉他火焰的可爱与危险。

  当烤肉的香味散发出来的时候,少年动容了,对于他来讲,食物是第一位的,而这种味道又是他从没有嗅到过的,却如此的能引起他的食欲。

  少年的狼吞虎咽与黑豹小心的嗅闻成了一种鲜明的对比,最后喷香的烤肉,和兄弟的吃像终于让黑豹开始大口的吞食起来。

  与对熟食的喜欢相比,对于衣服,少年非常的不适应,而且表现的相当狂燥,老公爵刚刚给他穿上的衣服,片刻之后已经变成了一条条的碎布,而这些碎布又成了少年和黑豹的玩具,不停的被拉扯嘶咬着。

  远远看着少年和黑豹的动作,老公爵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他知道,有些习惯早已经深入了少年的心灵,并不是一时半会可以改变的。他并不担心这些,少年虽然野性难改,但他慢慢会适应人类的文明,人与动物之间的分别,在他有了知识之后,自然可以清楚的分辩出来。

  除了对于衣服的反感之外,少年似乎对于一切与布料有关的东西都表现出了不满,漂亮而华丽的毛毯,结实而实用的睡袋,全部成了少年和黑豹利爪下了玩具。

  当玩累之后,少年与黑豹相拥而眠,沉沉的睡意之中,还机警的扭动着耳朵,将四周所有的声音收入耳中。

  一年之后

  “义父大人早安。”奥斯曼·郝斯特行了一个标准的贵族礼后,坐进了餐桌后面。

  奥斯曼正是当年的黑豹少年,此时的少年又长高了少许,一身的华服,却依然充满了野性。

  人类的本能让他仅用了半年的时间,学会了人类的语言,虽然还有太多的不懂,但普通的交流对于奥斯曼而言,早已经不在话下了。

  “早,我的孩子,最近感觉如何?”公爵放下手中的报纸问道,这是从北方郡府拉格美亚用快马送来的报纸,每天早餐的时间,布郎公爵会仔细的将报纸的每一条信息查看一遍。

  虽然新闻已经是昨天的了,而且这种报纸里面很多的消息并不准确,可在偏僻的隆卡多镇,这几乎是最快得到消息的方式了。虽然已经退休几年了,可关于帝国的一切,老公爵还是同样关心。

  “还好。”奥斯曼扭动着身体,身上的衣服依然让他感觉不是很舒服,不过他已经知道衣服的用处了。

  老公爵为奥斯曼请了一位很有名气的医生,用以治疗奥斯曼身上的那层特殊皮肤。树脂经过数年的积累,已经到了让人无法接受的厚度,而要想将它完全去掉,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那位名医使用了很多珍贵的药材,调制了一种奶白色的药水,奥斯曼每天都要花上一个小时的时间,把自己完全泡在这种药水之中。药力慢慢的将树脂一层层中和掉,现在奥斯曼身上,仅余下薄薄的一层。

  可这一层却特别的顽强,似乎已经与肉体长在一处,任那位名医如何增加药量,却依然无法将它完全去掉。

  好在这层树脂是完全透明的,而且相当的薄,不但不会影响奥斯曼的任何人类方式的活动,而且如果不仔细看的话,也没人可以看得出在奥斯曼的皮肤上还有着这样一层薄膜。

  奥斯曼本人道对此毫不介意,他早已经习惯了一身树脂皮肤,刚刚脱去那层装甲的时候,他甚至感觉很不习惯,不过一切都在时间的推移下成为了一种习惯。

  布郎公爵的庄园相当的大,拥有两百多位仆从,当然公爵的弟弟奎克·郝斯特也住在这里,还有他的两个孩子,塔斯夫·郝斯特及凌格·郝斯特。

  奎克先生和所有的仆人都不喜欢奥斯曼,背后的时候,他们总是习惯的称奥斯曼为野孩子。开始的新奇消失之后,他们便不愿意忍受奥斯曼的种种恶习。

  塔斯夫对于奥斯曼倒没有什么表示,在他的眼里,奥斯曼仅仅是个刚刚从野兽进化出来的人类,是老公爵的一个新鲜玩具,对于这样的人,他根本连看一眼也觉得浪费时间。

  他今年已经十八岁了,再过两年的时间,塔斯夫将完成他的成人礼,那时候他将是一个成人,而且会以一个贵族的身分被大家所接受。

  伯父布郎公爵没有儿孙,自己是老公爵最直系的后代,按老公爵的身体情况看来,他应该还能活上五到十年,这样的时间他还是可以忍受的,每当想到自己将成为一名公爵,塔斯夫就觉得世界特别的美好,每个人看起来都很不错。

  相对于塔斯夫,凌格的想法要单纯的多,他是家中的次子,更何况父亲虽然是贵族,却没有任何的爵位,一切只能靠自己的努力。

  这一年中,他与奥斯曼接触的最多,看着他越来越像一个真正的人,这是件很有趣的事情。而且他发生,奥斯曼虽然有很多的恶习,但他内心却淳朴无比,他相信,在自己见到的人之中,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在这一点上,与奥斯特相比。

  除了老公爵之外,凌格是唯一一个愿意与奥斯曼在一起的人,而且两人的个头差不多,如果不是因为大家根本无法确定奥斯曼的年纪,几乎每个人都愿意相信,他们同样十四岁。

  “今天有什么打算吗?”布郎公爵一边优雅的进食一边问道。

  “凌格说他发现了一个很不错的地方,也许我们会去那里,不过目前我还不知道是什么地方?”奥斯曼尽可能的慢慢吃着他那份早餐,早餐的份量相当足,足以满意三个成人的胃口。对于奥斯曼的胃口,仆人们通常会瞥瞥嘴,表示出他们的不屑,那完全是给一只豹子准备的早餐,他们总是在背后这样说。

  “奥斯曼,你应该多与人接触,而不是去什么奇怪的地方,这样你能更快的了解人类社会,成为一个真正的人。”老公爵皱着眉头说道,相对于与人接触,奥斯曼更喜欢四周探险,可这无助于他的成长,他已经比普通的孩子晚了十年或者更长的时间。

  “是的义父。”奥斯曼漫不经心的回答道,虽然很有礼貌,完全可以称得上是贵族的标准答案,可布郎公爵明白,这个小家伙完全是在敷衍自己。

  “别忘了晚上的课程,那对你会很有帮助。”布郎公爵补充了一句,不过这方面他并不担心。奥斯曼有着超强的记忆力,和对于学习的渴望。虽然在外面他与凌格玩得很疯,但却从没有因此而误了晚上的课程。

  “当然义父,我从没有在晚课上迟到不是吗?”奥斯曼笑着回答道,对于晚课的期待,是别人完全无法想象的。

  他曾经试着请求义父,可以让他在白天多加一堂课,但老公爵拒绝了,虽然奥斯曼比别人晚了许多,但不应该把时间全部花在纸上的知识里面,更多的知识是实践,这才是最重要的。

  “你们准备什么时候出发?”布郎公爵吃完最后一口煎蛋问道。

  “我想凌格已经到了。”奥斯曼的早餐虽然是老公爵的四倍还多,而且尽量放慢了进食的速度,但当老公爵放下手中的刀叉时,他也同样吃掉了最后一片面包。

  “哦,好的,你去吧!”布郎公爵笑了起来,这个孩子虽然已经变回了人类,但他依然拥有着野兽的本能,无论是听觉还是嗅觉,都无人可比,除了他那个偶尔会来看望他的黑豹兄弟。

  果然,当奥斯曼刚刚站起身的时候,凌格从门外走了进来,向公爵行了个礼问好:“伯父大人,早安。”

  “早安,我的孩子,听说你们今天有着一个不错的计划?”布郎公爵瞇着眼睛看了看凌格,他的眼睛在五年前已经开始花了。

  “是这样的,我从父亲那里听说,在离庄园五里外的山区内,您拥有一座古堡,已经有十年的时间没有使用了,而探寻古堡中的宝藏,是一个很不错的游戏,您说是这样吗?”凌格笑着说道。

  “哦,我记起来了,我的确有这样一座城堡,只是那里早已经破败不堪了,你们应该小心些才好,最好带上武器。”布郎公爵表示他对这个主意感觉非常的满意。

  事实上,老公爵虽然身体已经差了很多,可他的记忆力并不坏,那个城堡他当然记得,那里有尽五十年没人居住了,自己曾经对它进行过一次修整,但那里的地理位置并不好,因此一直没有住进去过。

  在老公爵的记忆之中,自己似乎将一些朋友送的礼物存放在那里,当然是一些并不珍贵的礼物。他之所以这样说,只不过是想满意一下年轻人的好奇心,并增加一些刺激,虽然他可以保证两位少年在里面并不能找到什么宝藏,但一些年代久远的礼物还是可以作为他们冒险的收获,而让他们感到心满意足吧!

  “是的,伯父大人,我们会很小心的,并且带着武器。”凌格应声道,拉着奥斯曼的手向外跑去,奥斯曼的指甲早已经被修剪过,与初来时那与野兽无异的爪子完全不同。

  “愿你们玩的开心,我的孩子们。”布郎公爵高声叫道。

  凌格这个孩子公爵还是很喜欢的,他与哥哥不同,虽然在贵族的品行上,似乎不如他的哥哥,但却更加纯真,而不像斯塔夫那样深沉。少年人应该有少年人的样子,过于深沉让公爵觉得他的心机过重,这可不是件好事。

  四名仆人跟在两个兴致勃勃的少年身后,对待凌格少爷,他们自然无话可说,但却不愿意称呼那个野孩子为少爷,即便他已经被公爵老爷收为义子,那更像是一个玩笑。谁都知道,公爵先生不但有着无比尊贵的身分,而且从来无法忍受任何的野蛮行为。他们实在无法理解,布郎公爵是如何能够忍受这个野孩子的。

  五里的路程并不远,虽然进山的时候路不是很好走,但一小时的时间也足够了。

  “看,那就是古堡。”凌格指着不远处,建筑在半山间的古堡得意的说道。能够到古堡里探险,甚至与吸血鬼和殭尸战斗,似乎是每个少年的梦里。当然从没有人见过吸血鬼或者殭尸,那仅仅是故事中的传说。

  事实上,这个城堡并不古老,它连一百年的历史都没有。建造它的原因完全是因为在城堡的后面,有一眼甘甜无比的泉眼,据说用泉水泡出的茶,不但甘冽清纯,而且对身体很有好处。

  当年老公爵的爷爷,因此在那里建造了这座并不大的城堡,可那眼泉水在二十年后消失了,从此这个城堡也被闲置废弃掉了。

  当然,这一切对于奥斯曼来说,都是从来不曾听说的。凌格虽然从父亲那里早已经知道了一切,但七十年的历史对于他来说,已经足够久远了,甚至久远到可以产生出殭尸或者吸血鬼。

  “你们等在这里,我和奥斯曼要进去捉鬼。”凌格对后面的仆从挥了挥手说道。

  四个仆从对于公爵家的历史非常清楚,自然知道城堡里根本不可能有吸血鬼殭尸或者其它的什么东西。事实上,这里的大门一直是关着的,连野兽也无法进入。

  他们笑着点了点头,对于如何满足少爷们的心理,这并不需要去专门的学习,事实上,每个孩子都会有这样的想法,不过只有贵族的孩子才会有这样的机会。平民家的孩子,根本不可能来到贵族的私人领土内,更别提进入城堡了。

  私入他人的领地,就算被当场杀死,也是完全合法的,这一点每个孩子从小就能理解,并会深深的记在心中。

  凌格将细刺剑放在腰间,手里拿着轻弩,看了一眼奥斯曼。奥斯曼对于那种细而软的刺剑一点兴趣也没有,在他的眼里,那东西与树枝不相上下,根本不起任何的作用。他手里拿的是一把军用重弩。

  这种重弩给了他很深的印象,一年前,那只强劲的弩箭在一百步之外射杀了一只六十磅重的野狗,并带着它飞出十几步远,而那只弩箭正是出自这样一把弩弓。因此奥斯曼对于这种强劲的武器,心有独忠,自然,如果没有他这样的力气,不用说拉不开那劲道十足的弓弦,即便是弩弓本身的重量,也会让一个十四岁的少年感觉非常的吃力。

  “大门是锁着的,我们如何进去?”凌格试着推了推厚重的大门,可以他的力量,根本无法让大门有丝毫的变化。看来大门一定被人从里面用门闩插住了。

  奥斯曼冷静的观察了一下四周,这是他的习惯,在山林中生活,冷静是必须的,而观察更为重要。

  “那里,可以从那里进去。”奥斯曼指了指头顶上的窗口,虽然窗口也是关着的,但奥斯曼现在已经懂得窗口是如何关闭的,对于这种窗口,他不但有足够的力量将它击碎,也知道应该如何使用工具将它打开,这并不困难。

  “那里?”凌格怀疑的看着距地面至少有十二米高的窗户问道,虽然知道奥斯曼从小与豹子生活在一起,但他还是无法相信,人类怎么可以不借助工具爬得那么高。

  奥斯曼看起来的确很强壮,但凌格从没见过他使用剑,同样也没见过他与人比试,对于奥斯曼的能力,他了解的并不多。

  凌格曾经几次要求与奥斯曼比试一下,但每次都被奥斯曼拒绝了,为此,他曾经认为奥斯曼很胆小。

  “是的,就是那里。”奥斯曼肯定的说道。

  “可我们没有带梯子来。”凌格还是无法想象,应该如何爬到那么高的地方,如果有梯子的话,他相信自己有足够的胆量试一试,凌格的愿望是成为一名骑士,而作为一名骑士,首先要要足够的胆量和勇气。

  “不需要梯子。”奥斯曼将重弩背在背上,这只重弩的重量还不足以影响他的灵活性。

  两手敏捷的在砖缝中一插,虽然只有很小的地方给他借力,但这已经足够了。身体向上一窜,借着向上的力量,奥斯曼轻盈的向上爬去。

  地面上的凌格看着奥斯曼轻灵的动作,敏捷的身手,一时间惊呆了,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奥斯曼使用他那野兽般的力量。

  远处四位仆人同样看到了这一幕,但与凌格的想法不同。他们齐齐的摇着头,口中轻声而不停的说着:“野兽,真的是野兽。”

  爬到窗沿的时候,奥斯曼就更轻松了,窗沿的宽度远远超过那些砖缝,奥斯曼甚至可以整只手搭在上面。他用一只手就轻松的把自己吊在半空中,另一只手从背后取出一只弩箭,利用箭尖从窗户缝隙中伸了进去,轻轻向上一翘。

  里面传来一声轻响,一根横木翘飞了,窗户发出吱吱的声音,开了一条小缝。很快,奥斯曼的身影消失在城堡里。

  一会的功夫,城堡的大门传来一阵刺耳的声音,缺乏油脂的润滑,推开大门需要使用不小的力量,好在这对于奥斯曼来说还是完全可以办到的。

  “好家伙,想不到你还有这一手,是跟那只黑豹学的?”看到满身灰尘的奥斯曼,凌格有些激动的叫道,打开了城堡的大门,对凌格来说,好似已经打了胜仗一样令他快乐。

  “不,它是跟我学的。”奥斯曼笑着说道,他没有说谎,这些技能是与母豹学的,而黑豹出生的时候,奥斯曼已经跟在母豹的身边了,大多数的技能,都是由奥斯曼教给黑豹的,黑豹对于奥斯曼来说,就像亲弟弟一样。

  “哦,你真是天才。”凌格耸了耸肩,作出一个标准的贵族动作,表示他根本不相信奥斯曼的话。

  对此奥斯曼只是宽容的笑了笑,他知道,自己与黑豹之间的很多事情,除了义父布郎公爵之外,根本不会有人相信。

  “我们走吧!我想吸血鬼和殭尸已经等得不耐烦了。”凌格挥动着手中的轻弩说道,帅先冲进城堡。

  对于没有见过的事物,奥斯曼并不相信,他曾经多次问过吸血鬼和殭尸的问题,凌格的解释每次都有不同之外,而义父只是笑了笑,说这些东西并不存在。

  奥斯曼还是比较相信义父的说法,这并不完全是因为他对于义父的信任。而是对于凌格先后矛盾的话,他相信凌格一定没有见过他所说的两种生物,更何况论学识,凌格根本无法与义父相提并论。

  可惜能与自己交流的人实在太少了,除了义父和凌格之外,奥斯曼很难再找到人来问。即便是晚课的那位先生,也同样。

  奥斯曼承认那位先生的学识与义父同样渊博,但却太过死板,他所说的很多话,奥斯曼并不相信,因此,对于那位先生,奥斯曼更多的是听,进而分析他所说的是对还是错。

  能够从先生那里学到写字,才是奥斯曼最大的兴趣,他知道,只要自己掌握了文字,就可以从书中找到很多自己想要知道的答案,因此他对于晚课,充满着期待。

  城堡分为三层,每层大约有十个房间,只能算是一个比较小的城堡,但对于从没住过城堡的两位少年来说,还无法理解城堡真正的含义,更无从分辨它的大小。

  不过三十多个空房间,仅仅花去了两位少年一小时的时间,而且一无所获。很显然,这样的结果并不能被两位少年接受,无论是对充满期待的凌格,还是对于探险相当狂热的奥斯曼。

  “地下室,对了,所有的城堡都有地下室的,而吸血鬼一般都会睡在地下室的棺材之中,殭尸更是绝对不可以见到阳光的怪物。”凌格兴奋的大叫着,似乎吸血鬼和殭尸就在他的眼前。

  “我们去看看。”奥斯曼同样不满意现在的结果,但他同样也不相信真的有吸血鬼和殭尸在地下室里等着他们。

  地下室并不难找,而且面积居然不不,这令两位少年又有了新的期待,看来今天的探险应该不会一无所获的,那样他们会感觉很没面子,特别是希望成为骑士的凌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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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8-01-25
~第三章~

 

  果然,地下室真的没有让两位少年失望,虽然里面并没有凌格所说的吸血鬼和殭尸,甚至连棺材也没有。

  不过当面对着数量相当庞大的礼品盒的时候,凌格显然已经忘记了与吸血鬼殭尸战斗,第一个扑向最近的礼品盒。

  奥斯曼的动作也不慢,马上开始在礼品盒中翻动了起来。此时两位以骑士身分进入城堡,准备与吸血鬼和殭尸战斗的少年,变成了新年接受礼物的孩子。

  礼品盒的数量的确非常庞大,但里面真正装有礼品的却不足半数。特别是贵族出身的凌格,对于礼品的价值,相当的清楚,这些三流,甚至不入流的礼品并不能引起他真正的兴趣。

  但还有无数的礼品盒在等待着他,从一堆废物中,找寻真正有价值的东西,似乎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奥斯曼从没有接受过礼物,因为每件东西对他来说都是很新奇的,所有的事情和东西,对他而言,全是礼物。

  一年的时间里,让他知道了很多的事情,可礼物是他从没见过的,更不知道这些东西的用处,因此每翻动一件,都会拉着凌格问问它的作用。

  这让凌格有些烦恼,不过他知道奥斯曼的确不懂这些,只好尽力为他解说。每次解说之后,奥斯曼就会把找到的礼物随手抛掉,这些仅仅因为好看,却没有任何实用价值的东西,奥斯曼一点兴趣也没有。

  慢慢的,奥斯曼对于寻找这些漂亮而不实用的东西,开始失去了兴趣,看着依然兴致勃勃的凌格,奥斯曼走踢开礼物盒,走到地下室的最里面。

  忽然一个小小的礼盒吸引住奥斯曼的目光,这个礼盒远比其中的礼盒要小很多,而且外表看起来也不够漂亮,甚至以奥斯曼的知识认为,它看起来并不像是个礼盒。

  当然,引起奥斯曼兴趣的并不单单是它体积比较小,更不是因为它的外表不够华丽。而是因为它外表上那层厚厚的灰尘。

  也许对于普通人来说,很难分辨出礼盒上面的灰尘哪个更厚些,更何况压在下面的礼盒表面可能相当的干净。

  但对于善于观察,并且非常敏感的奥斯曼就不同了,这只礼盒是处在下层的,因为他刚才出脚的时候,这表示这只礼盒并不在自己的视线之内,即便仅仅是扫了一眼,但奥斯曼绝对相信自己不会看错。

  而这只礼盒上面,不但有灰尘,而且比别的礼盒还要厚上许多。这只能表示,这只礼盒的存在年代要远比其它的礼盒久远,其它的礼盒是后放入地下室的,因此它才会有灰尘。

  在人类的社会中奥斯曼仅生活了一年,但这样简单的推理,还难不倒奥斯曼。看来眼前的礼盒与其它的完全不同,甚至连时间也相当许多。他还无法从灰尘的厚度上,来判断一件东西存在的时间,但想分别其中的不同,对于奥斯曼来说,还是轻而意举的事情。

  弯腰拿起地上那个不起眼的小礼盒,用手指轻轻的抹去上面那厚厚的灰尘。这是一只相当精致的小木盒,与其它的礼盒相比,它绝对称不上精美,却很别致。

  给奥斯曼的感觉是,它相当的实用,仅仅用手掂量一下它的重量,奥斯曼就知道它几乎是实心的,相当的结实。对于自然界相当了解的奥斯曼,一眼就认出制作它的木材,那是一种相当结实的树木,同样大小的木块,这种树木制作的木块会比其它的木块重上两倍。

  木盒上没有任何的修饰花纹,甚至没有使用最常见的彩条带。整个木盒像是用利器直接刻出来的一般,看着上面的木纹,奥斯曼清楚的感觉到这一点。

  翻来覆去的看了好一会,奥斯曼也没有找到它的开口处,脾气有些的奥斯曼不准备再去找凌格寻问,此时凌格依然在忙碌的寻找着他认为有价值的东西。

  右手用力一捏,可怜长长的指甲早已经被剪去,否则这个工作对于奥斯曼来说会更容易些。虽然如此,也仅仅让奥斯曼多试了两次尔已,在强大的手指力量下,木盒被强行抓碎。

  木盒的厚度依然超乎了奥斯曼的想象,这个木盒几乎是实心的,只在它的最里面有一个指甲大小的空间,一颗黑得发亮的小珠子露了出来。

  奥斯曼完全无法想象,如何在实心的木块之中挖出这样一个小的空间,更无法想象将这颗如指甲大小的黑色珠子放到其中。

  他知道自己的常识太少,很多对于他来说,无法想象的事情,可对于普通人来说却是些常识。因此奥斯曼放弃了继续追究的想法,开始认真研究这颗小黑珠子。

  珠子的表面异常的圆滑,就如同抹了一层油脂一般。可从指尖传来的触感却告诉奥斯曼,那是它本身就是如此。

  随着手指的移动,奥斯曼的眼睛瞇成了一条缝,他没有黑豹兄弟那绿色的眼睛,无法在黑夜中看清一切,但他知道自己的视力在人类之中,已经算是非常出色的了。

  借着火把的光芒,奥斯曼感觉那颗黑色的珠子里面,似乎有一种流动的感觉。他不知道那是否是自己由于长时间盯着一处而产生的视觉错误,但他几乎可以肯定,这颗珠子对他来说,拥有着神奇的吸引力。

  “那是什么?”忙碌中的凌格抬头看了一眼奥斯曼,发现他正盯着自己的手指头看,由于距离稍远,他无法在昏暗的火把光线之下,看清奥斯曼指间的那颗小黑珠子。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很奇妙的一颗珠子。”奥斯曼回答道,相信这样的答案凌格应该非常的熟悉,这里的东西,大部分奥斯曼都不知道是什么。

  “我看看。”凌格马上放下手中那些对于他来说,根本没有价值的礼物,快步走到奥斯曼身边。

  借着火把的光线,他看到在奥斯曼的手指间,夹着一颗很小的纯黑色珠子。虽然仅扫了一眼,但凌格已经排除了很多的可能。

  首先,它绝对不是夜明珠,虽然它同样反射着火光,而且很亮。其次,它也不可能是玛瑙,玛瑙虽然有纯黑色的,但反光的程度不同。最后,凌格认为这颗珠子没什么价值,它甚至连玻璃珠都不是,因为它根本不透明。

  “咦?它好像有七彩的光芒。”凌格轻声惊叫,一瞥之间,那颗黑亮的珠子里面,似乎有一股七彩的光芒在流动着,转眼却又不见了,又恢复成又黑又亮的模样,看起来一点也不起眼。

  凌格不知道是否是自己眼花了,要知道地下室的光线很暗,虽然两人点了许多只火把,但在如此大的空间之中,其作用也仅仅是能认人看得稍稍清楚一点。在这种光线之下,绝对不能像在太阳光下那般清楚,容易让人辨认。

  “再给我看看。”凌格有些不死心,他已经翻找了许多的礼物盒,却没有一样能让他感觉满意的礼物。

  奥斯曼几乎条件反射般的把那颗黑珠子,一口吞了下去,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何会有这样的举动。奥斯曼知道,自己一定是非常不希望别人拿走它,野兽的习惯便是如此,只有吃到肚子里的东西,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有时候,就算是含在嘴里的东西,也有可能被别的野兽抢走。

  野兽是不会考虑法律问题的,甚至连卫生问题都不会考虑,它们只在乎真正的得失,生存才是第一位的。

  奥斯曼知道这是自己一个下意识的动作,为了保护自己的东西,他习惯性的把黑珠子吞入了腹内,就像他见到狼群时候,一口吞掉手中的野兔一样。看来,一年的时候,还不足以让自己完全成为一个人类,很多的习惯暂时还没办法改变,就算他很注意也一样会在不经意间露出本性来。

  “你在干什么?”凌格实在想不通,奥斯曼在作些什么?他为何要将那个不起眼的黑珠子吞下去?

  一年来,他眼看着奥斯曼从野兽变回人,而且对他的了解仅次于伯父布郎公爵。他知道,奥斯曼并不是个小气的人,因为他从没有拥有过任何东西。

  而且对于身外之物,奥斯曼最在意的是食物,而布郎公爵自然不会让奥斯曼饿到,甚至连那只经常来看望奥斯曼的黑豹,每次都可以满意的吃饱再离开。

  “我想我有点饿了。”奥斯曼耸耸肩说道,这个动作是他从凌格那里学来的,虽然他还无法完全了解这个动作的含义。

  而且奥斯曼发现,自己居然说谎了,谎话这个词的含义他还是了解的。但以前他一直不明白,为何要说谎。可这次他已经对这个词汇有了新的了解,原来当不想让别人知道你真实想法的时候,说谎是个不错的选择。

  “可你能肯定那东西能吃吗?”凌格对于奥斯曼的举动实在无法理解,他对于奥斯曼的胃了解得更透彻些。

  “我不知道,但我真的有些饿了,而且这东西看起来不错,虽然没什么味道。”奥斯曼发现,说谎并不是什么难事,自己虽然是第一次说谎,却一点也没有感觉到心荒或者不适应。这与义父的对于这个词汇的解释,有着很大的出入。

  “好吧!我想我们应该出去,吃些东西,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了。”被奥斯曼这么一说,凌格也感觉有些饿了,也许两人进入城堡的时间已经不短了。这里没有阳光,凌格无法判断时间。

  事实上离吃午餐的时间还有一小段距离,不过很显然,两位少年并不在意这些。坐在散发着青草芳香的空地上,吃着肉干和面包,喝着清草茶,这让两位少年感觉很不错。

  特别是凌格,他很少有机会在外面就餐,大部分的饮食都是在由名贵的紫檀木制作的餐桌上完成的,因此今天这一顿午餐,让他吃得胃口大开。当然,相对于奥斯曼的饭量,凌格吃下的份量如同猫食一般少。

  自然,这一切看在四位仆人眼里,又成了野蛮人的证据,凌格才是一位真正的贵族少爷,虽然吃的稍稍多了点,但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因此一点也显不出份量有些过多。

  下午的时光凌格不准备花费在那些不入流的礼物上面,他知道,在这个城堡里面,他们已经不可能找到什么让他们感兴趣的东西。

  但这并不能让他失去游玩的兴趣,这里的风景很不错,而且还有些小型的动物,这深深的吸引了他,经常会听说打猎是件非常不错的活动,只是老公爵从没有带他出去过,而父亲和哥哥更愿意把精力放在如何将财产变得更多上面。

  对于打猎却并不在于肉食本身,奥斯曼对于这类活动一项没什么兴趣,按他的习惯,在午后的阳光下,躺在青草上面,好好的睡个午觉,才是真正让人感觉舒适的活动。

  扫视了一眼睡在草地上的奥斯曼,四位仆人实在为他身上那件价值不菲的贵族服感到可惜,野人就是野人,无论他穿上多么名贵的衣服,依然会毫不犹豫的躺在地上睡觉。

  跟在凌格后面,他们向树林深处进发,经常跟随老公爵进山打猎的他们,无疑可以为凌格解决很多实际的问题,而他们也非常愿意为凌格少爷服务,因为凌格少爷才是一位真正的贵族,而不是野人。

  黄昏的时分,凌格回到了城堡前,奥斯曼早已经醒了。凌格的猎物仅仅限于一些野兔类的小动物,但这已经足以让他感到满意了。

  “我想我们应该回去了。”奥斯曼看着依然兴致勃勃的凌格说道。

  “你不准备在这里来一次野外烧烤吗?我这里有不错的猎物。”举着手中两只山鸡,凌格热情的见意着。

  “我想时间上应该来不急了,要知道我有晚课要上。”对于凌格手中那两只瘦小的山鸡,奥斯曼一点兴趣也没有,如果让他来,他空手也可以拿到比这大得多的猎物。在成为一名真正的人以前,打猎是奥斯曼唯一不必去作的事情。

  “那好吧!也许这些猎物会让伯父大人高兴的,你知道,他是多么喜欢爱狩猎。”虽然他的意见被奥斯曼否决了,但凌格一点也不意外,他知道,每天晚上,奥斯曼都会盼望着晚课的到来。

  “今天的收获如何?”布郎公爵坐在长长的餐桌主位上问道,看到凌格兴致勃勃的样子,他就知道那个城堡没有让两位少年失望。

  “还不错,找到一些普通的礼物,而且我们还打到了一些猎物。”凌格开心的说道,虽然猎物大部分是在仆人的帮助下才打到的,而且奥斯曼整个下午都在睡觉,但他一点也不介意与自己的好友分享这一切。

  “我听说你们还打到了一些山鸡和野兔,这真不错。”布郎公爵笑了笑说道,虽然这是一个不大的成果,但难得两个少年可以独立完成。事实上,老公爵很清楚奥斯曼的能力,如果他想去打猎的话,猎物绝对不仅仅只有这些。

  奎克和塔斯夫一言不发的听着,等待着晚餐的到来,他们同样了解奥斯曼,虽然很看不起他,并且不喜欢这个野孩子,但他打猎的能力是不能怀疑的,没人会怀疑一只豹子的狩猎本领。

  “今天的晚餐是熏鹅和猪肝,还有新送来的鳞鱼,祝大家胃口好。”布郎公爵看着仆人已经开始上菜了,才笑着说道。

  “很不错,有一个星期没有吃到新鲜的鱼了,听说路上有盗贼出没。”奎克·郝斯特说道,很显然他想挑起一个新的话题,而不是两位少年下午的活动。

  “是的,现在北方郡出现了许多的盗贼,不过问题不大,听说北方军团已经派出了五十队骑士,相信一个月内,所有的盗贼都会消失的。”塔斯夫说道,对于政治和经济,都是他非常关心的事情。

  “是啊!最近的确有些不太平,送往北方郡府的车队,已经被盗贼光顾过几十次了,不过他们还不敢对大的商队下手。”布郎公爵说道。

  “那当然,大的商队都有足够的佣兵,而且听说现在北方军团也会出动骑士保护他们。”奎克说道,这样的话题两位少年是无法插嘴的,而这正是他想得到的结果。

  “可惜我们的鱼,被这些盗贼先得到了。”塔斯夫自以为幽默的说道。

  “孩子,你一定很喜欢这条鱼吧!北方离大海太远了,这样新鲜的海鱼你一定很少吃到。”布郎公爵看奥斯曼两眼紧盯着刚刚拿上餐桌的鳞鱼说道。因为这样的行为不但不礼貌,而且显得很奇怪。

  如果是奥斯曼刚来到庄园的时候,那还可以理解,可现在不同。奥斯曼在庄园里已经有一年的时间了,大部分的食物他都品尝过,虽然为了纠正他很多就餐中的恶习,老公爵的确费了不少的脑筋,但他却知道,奥斯曼并不是个挑食的少年。

  “味道有些奇怪。”奥斯曼依然盯着那条鳞鱼,这是一条成年鳞鱼,有两尺半长。厨师显然对这条名贵的鳞鱼进行了仔细的加工,上面淋着浓浓的汤汁,香味足以引起任何人的食欲。

  “我记得上次的味道与这次没什么不同。”奎克眼中精光一闪,有些不屑的说道,他绝对不相信,仅仅吃过几次鳞鱼的野孩子,会对这样的美食有品味的能力。

  “我来试试。”布郎公爵让仆从切了一小块鱼肉,放到自己面前的小盘子里面。他同样对奥斯曼的话并不放在心上,如果是肉类,他相信奥斯曼的见解,但山林中与豹子一起长大的他,应该对于鱼类是相当陌生的。

  “义父大人,我想您应该等一下再品尝它。”奥斯曼站了起来,一把抢过老公爵手中的盘子,这样的行为,已经不单单是不礼貌了,完全是粗鲁,甚至可以说是一种野蛮的行为。

  布郎公爵不解的看了奥斯曼一眼,虽然他仅仅在这里生活了一年的时间,可这孩子的接受能力无人能比,虽然现在的他,离贵族的标准还相对甚远,但也绝对不至于会有这样的行为发生。

  “你知道你在作什么吗?”奎克也站了起来,他实在无法忍受这样的行为发生,而且就在自己的眼前。

  “管家,去把狗牵来。”奥斯曼毫不动摇的说道,他知道奎克父子并不喜欢自己,而自己的行为的确不像个贵族所为,甚至连平民也不会这样,虽然他从没见过平民是什么样子的。

  “你想作什么?还不坐下。”奎克有些恼怒了,奥斯曼根本没有将自己并在眼里,不管怎么说,自己也算是他的长辈。

  “按他说的去作。”布郎公爵打断了弟弟的话说道,他知道奥斯曼并不是个不知礼数的少年,他对于学过的东西,记忆得非常好,甚至远远超过聪明的凌格。而他的观察能力,适应能力以及机敏更连年轻时的自己也大大不如。

  管家很不情愿的让人牵进了一条猎狗,虽然很不喜欢奥斯曼,但对于老公爵的命令,他一点也不敢马虎。

  奥斯曼毫不犹豫的将老公爵使用的小盘子拿过来,并将里面的那块鳞鱼倒入另一只盘子里,放到猎狗面前。

  猎狗对于这块散发着香味的鳞鱼,一点抵抗力也没有,几口就吃了下去,而且似乎意由未尽,用它长长的舌头,将盘子舔得一乾二净,相当厨娘会很喜欢这样的盘子,涮洗的时候,会让她省去很多的麻烦。

  “你认为这条鳞鱼是应该用来喂狗的吗?”奎克冷冷的说道。

  “孩子,你发现了什么?”布郎公爵同样疑惑的看着奥斯曼,想从他的脸上找到答案,不过这很难,对于面部肌肉与感情的配合,奥斯曼显然并得不够好。

  “我想证明自己的想法是否正确,义父大人。”奥斯曼平静的说道。

  “证明什么?猎狗喜欢吃鱼吗?”凌格也站起来,看着地上的猎狗问道。少年人总喜欢有各种各样的想法,凌格更是这样。对于奥斯曼的举动,他一点也不像父兄那样反感,反倒有些期待。

  “不,我想我闻到了一种蘑菇的味道。”奥斯曼说道,眼睛却一直盯着那条猎狗。

  “蘑菇?去问问厨娘,这条鳞鱼制作的时候是否使用了蘑菇。”布郎公爵的眼睛一亮,他似乎想到了什么。

  一会的功夫,管家带着厨娘回到了餐厅里面,厨娘的脸有些苍白,似乎被吓到了。

  “公爵大人,这条鳞鱼烹调的时候,的确使用了蘑菇,那是最新鲜的榕蘑,您知道,这种蘑菇可以大大提高鳞鱼的香味,同时去除掉它本身那一点点腥味。”厨娘小心的回答着布朗公爵的问题。

  “你认为她说的对吗?”布郎公爵转头看着奥斯曼问道。

  “是的,这里面的确有榕蘑的味道,但却并不全面,里面还有一种蘑菇存在。”奥斯曼自信的说道,生长在山林间的他,对于大部分的动物和植物,有着常人无法认知的深度。

  “还有其它的菌类吗?”布郎公爵再次问厨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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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8-01-25
~第四章~

 

  “不,不,公爵大人,没有再放过任何菌类。”厨娘镇定了不少,关于烹调方面的事情,她自信这里没人比她更了解,而这条鳞鱼,更是她亲手烹制的。

  “我相信还有,应该是一种很小的菌类,它经常生长在阴暗的石头缝隙之中,有着长长白色的柄,小如指甲的红色伞盖。”奥斯曼将自己知道的那种蘑菇形容出来,因为他还不知道那种蘑菇,在人类的语言中应该如何称呼。

  “笑话,我从没听说过这么一种蘑菇存在。”奎克毫不客气的说道。

  “那你是否见到过这种蘑菇?”对于弟弟的话,布郎公爵即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而是转头去问厨娘。

  “奥斯曼少爷说的应该是红蛇菌,那是一种有毒的蘑菇,这种蘑菇绝对不会出现在厨房里的。”厨娘的脸色变了变说道。

  “奥斯曼,你怎么会认为这条鳞鱼里有红蛇菌?”塔斯夫问道,一般来说,菌类的味道极淡,很难从气味分辨出它的气味,更不用说这盘香喷喷的鳞鱼,在这样的香味之下,任何菌类的味道都会被掩盖住的。

  “红蛇菌是吧!我不知道它的名字,但我知道这种蘑菇会有一种特别的气味,如果你仔细分辨的话,可以轻意的分辩出来。”奥斯曼相信自己的鼻子,虽然它远不如自己的黑豹兄弟。

  “不可能,红蛇菌虽然有毒,从外表上就可以轻意分辨出,但它绝对没有任何的气味。”厨娘自信的说道。

  “好了,先不用讨论这种蘑菇的气味,我想知道,食用了这种红蛇菌,后果是什么?”布郎公爵问道,他认为这点才重要。红蛇菌的气味如何他并不关心,而结果是什么才是事情的关键所在。

  “公爵大人,红蛇菌的毒性很强,只要一点点,就会要人命的。”厨娘开始冒汗了,在餐桌上谈论这样的话题,实在让厨娘感觉有些吃不消。

  “是吗?多久会见效?”布郎公爵继续问道,那条猎狗已经吃过鳞鱼了,只要看它的反应,就知道奥斯曼的判断是否正确了,这是件很简单的事情。

  “那要看使用的量,另外,红蛇菌在加热之后,毒性会弱一些,如果放进一株红蛇菌的话,一刻钟内就会让人送命的。”厨娘虽然非常紧张,但无疑她的专业知识还是非常让人满意的。

  “嗯,现在多久了?”布郎公爵问道,这一次是问奎克。

  “再有一小会就够一刻钟了。”奎克也开始冒冷汗了,要知道,这条鱼可是要给大家食用的。

  “我们再等一小会。奥斯曼,我的孩子,你看其它的食物有问题吗?”布郎公爵看着奥斯曼问道。

  “义父大人,其它的食物我没有发现什么不好的东西。”奥斯曼礼貌的回答着,与刚才的野蛮成为鲜明的对比。

  对于奥斯曼的回答,布郎公爵非常的满意,当然不仅仅是因为那些食物是安全,更重要的是奥斯曼的语气和教养,那表示公爵的教育成果是如何的出色。

  地上安静的猎狗猛的站了起来,似乎有生人靠近一般,接着身体开始摇摆起来,像喝多了酒的醉汉。在地毯上走了几步,之后轻轻的发出呜呜的叫着,一头栽倒在地毯上。嘴角开始流出白色的泡沫,一会的功夫,泡沫变成了血红色。

  “天啊!这怎么可能?”厨娘尖叫一声,要知道,在食物中发现毒物,她这个厨娘不仅仅是失职的问题,还会被人怀疑谋杀主人,这样的罪名,可以直接将她绞死,而不必经过地方法官。

  餐厅里的众人都没有出声,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地上死去的猎犬,脸色同样变得惨白,除了奥斯曼以外,每个人都知道如果食用了这条鳞鱼,后果将是什么样的。

  而那些站立的管家和仆人们,也同样知道如果出现了这样的结果,等待他们的将是什么。虽然现在没人因此而送命,可他们的下场会是什么,还是令所有的仆人担忧。

  “见鬼,看来奥斯曼是正确的,他救了我们每个人。”布郎公爵站了起来,气愤的大声怒道,他仅仅是相信了奥斯曼那动物般的灵觉,而正是这一点,救了在场的每个人。

  “奎克,你马上派人去找地方官来,还有,拿我的名贴,去请一位魔法师,相信他会找到真正的凶手,这里的东西不要动。”布郎公爵马上下达命令,当年的帝国财务总长,依然保持着他良好的头脑。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庄园里总是人来人往,并且每个人都保持着紧张而宁重的表情。不过这一切与奥斯曼的关系不大,只是影响了他的晚课,这让奥斯曼有些气恼。晚课的先生虽然不被他喜欢,但先生所讲的知识却是他最为需要的。

  结论最终出来了,看来并非有人想谋杀公爵。在剩余的榕蘑里面,找到了两根半截的红蛇菌,那又白又细的菌柄,的确很难从同样白色的榕蘑里被人发现。

  如果不是魔法师的到场,只怕这样的结果也很难让人发现。除了因为烹调过程中使用了榕蘑而带入了一些红蛇菌外,其它所有的食物、器皿都干干净净,甚至亮得可以照出人影来,说明了厨娘还是相当的尽职。

  事情最后被定义为一宗意外事件,除了厨娘被开除以外,没有任何人与此事有关系。这也让大部分的仆人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虽然那些厨娘的未来将非常的艰难,不会再有任何的贵族雇佣她们,但只要自己没有事情,那一切都可以接受。

  对于这些,奥斯曼都并不在意。只有凌格异常的兴奋,因为他见到了一位魔法师,一位真正的魔法师。要知道,像菲格帝国这样强大的帝国之中,魔法师的数量也少得可怜,整个帝国登记在册的魔法师,一共只有两百多位。

  想要成为一名魔法师,并不是有位魔法师作为你的老师,再加上你的努力就可以实现的。只有极少的一部分人,体内才会有魔法波动,而这些天生拥有魔法波动的人,才适合成为魔法师。

  菲格帝国拥有五千万人口,每天出生的婴儿有上千人,可其中有时候连一个拥有魔法波动的婴儿也没有。而那些拥有天生魔法波动的婴儿,都会被登记注册,从出生之后,就开始受到帝国的关心照顾,他们未来的路,也早已经被安排好了。无论他们是贵族还是平民,无论哪个国家,都实在太需要魔法师了。

  奥斯曼是第一次听说魔法师,但他并没有看到那位魔法师有什么出色的表现,从凌格嘴里说出的话,奥斯曼通常只会相信三层,凌格并不是个会说谎的少年,但他每每喜欢把事情夸大些说出来,因此奥斯曼对于他的话并不介意。

  半个月之后,已经很少有人再谈起这件事了,也许在平民的家庭之中,会在晚饭之后,把这件事情拿来出讲一讲,作为他们可怜的娱乐。但这些都与奥斯曼无关,一年来,他还从没见过平民是什么样子的。

  黑豹已经有段日子没来看他了,不过奥斯曼并没有怪黑豹兄弟,因为天气已经开始转冷了,黑豹兄弟必须在大雪来临之前,储备一些食物。现在的天气已经有些冷了,猎物不会很快坏掉,当大雪来临的时候,天气会把那些猎物保存的很好。

  奥斯曼与黑豹兄弟一起度过了三个冬季,他知道,现在是黑豹兄弟最忙碌的季节。虽然那些食物可能在大雪来临之后,连十分之一也不会余下,但这十分之一的食物,可以让它度过最艰苦的一段日子。

  这个主意是奥斯曼想出来的,他们兄弟与其它的猛兽不同,因为奥斯曼有着其它猛兽所没有的智慧,这让他们在最艰苦的冬日里,可以比其它的猛兽过得更舒服,更容易一些。

  既然黑豹兄弟没有时间来看自己,奥斯曼准备花上几天的时间,去看望一下黑豹兄弟,他甚至想将自己的黑豹兄弟接到庄园来住,在庄园里度过冬天自然是在容易不过的事情了。

  不过奥斯曼很了解自己的兄弟,自己可以慢慢适应这里,因为自己是个真正的人类,而黑豹兄弟则不同,山林中才是它真正的家。

  “义父大人,我想去看看黑豹。”在早餐的餐桌上,奥斯曼不经意的提起,从学习中他知道,只有这样的语气,才会传达给别人,这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只有这样,老公爵才会更容易同意自己的要求。

  “是啊!它有一段时间没来庄园了,也许你可以试着让它在这里度过冬天。”老公爵笑着对奥斯曼说道,这个孩子还是不太会掩饰自己的真实想法。

  “我会试试,不过希望可能不会太大。”奥斯曼耸耸肩说道。

  “别太勉强它了。”布郎公爵有些失望的说道。要知道,黑豹这样的猛兽,还没有哪个贵族可以成功的养在身边,它的野性太强了,即便是成功的活捉到它,它也会绝食而死的。

  冬天里的活动将大大减少,而最多的活动则是室内的舞会,虽然对于老公爵来说,他早已经有足够的名声和威望,但是如果能让来到这里的客人,看到一头自由行走的黑豹,那将会让他感觉到一种非凡的荣耀。

  “谢谢义父大人,我准备一会就出发,可能会花上三两天的时间。”奥斯曼感谢的说道,对于义父的宽容,现在的奥斯曼已经可以理解,并真心的感激。

  “你不准备带上仆人吗?”布郎公爵问道,他知道奥斯曼不想有其它人夹在他与黑豹之间,可作为一名贵族,身边连一名仆人都没有,那真是不可想象的一件事。

  “我想这种事情并不适合有仆人跟随,而且只怕他们还会成为累赘。”对于那些仆人,奥斯曼一点好感也没有,同时他也知道,这些仆人非常的势利,他们同样看不起自己和黑豹,在他们的眼中,自己还是那一身黑树脂的野兽。

  “好吧!希望你能尽快的适应有仆人在身边,要知道,你是公爵的义子,很可能将来会成为一名公爵。”布郎笑瞇瞇的看着奥斯曼说道,虽然他知道,爵位对于奥斯曼来说,并不是件很重要的东西。

  “我想塔斯夫也许更适合一些。”奥斯曼无所谓的说道,他知道自己与他们之间的区别,短时间内,自己根本不可能成为一名真正的贵族,无论是自己的感觉还是仆人们的眼中。

  “好吧!祝你玩的开心些。”布郎公爵知道自己的诱饵对于奥斯曼来说,还缺乏吸引力,也许用更多的知识吸引他,效果会更好些。

  布郎公爵已经开始在心中捉摸起来,是京城的路奥学院更好些,还是凡特佳学院更适合奥斯曼。

  太阳刚刚升到一半的时候,奥斯曼已经出发了。背上背着一只军用重弩,这是奥斯曼最喜欢的武器。对于从小生长在山林间的他来说,即便是空手也不会感觉到太多的危险,可自从学会使用弩弓之后,他几乎一刻也不愿意让它离开自己的身边。

  树林、小河,所有的景色并没有因为奥斯曼离开一年而改变。当太阳升到天空中最高处的时候,奥斯曼已经看不到任何有人烟的地方。

  平静让奥斯曼有些不适应,对于这种不适应,奥斯曼的心里更加不适应。为何仅仅离开一年,自己居然有了这样的变化,这可不是他所喜欢的。

  山林之间才是他真正的家园,可现在的他居然开始不适应了,这让奥斯曼有些烦恼,难道人与动物真的不同吗?

  也许吧!至少人类更坏一些,他们会把动物圈养起来,以供自己食用,会养猎狗作帮凶,仅仅为了杀戮的乐趣。

  当然,人类也有很多好的方面,比如说,奥斯曼可以学到更多的知识,那些都是先人积累下来的东西,非常的实力。而人类的感情也明显要比动物们丰富得多,这一点奥斯曼从布郎公爵身上感受到了许多。

  奥斯曼双手一紧,坐下的烈马停下了脚步,任何烈性的马,在奥斯曼的手下,根本不需要特别的调教,就会乖乖的听话。虽然他已经失去了很多的野性,可那些敏感的马匹,还是可以感受到它的狂野。

  眉头紧皱了起来,奥斯曼对于这种感觉甚至有些陌生了。危险,的确是一种危险的感觉,有太久的时间,自己不曾感受到危险的存在了,也许这也是人类与动物之间的不同之处吧!动物每时每刻都会小心谨慎,而人类却大可不必如此。

  “果然是只野兽,这么远也可以感觉得到?”五十步之外的树林里,一个冷冷的声音传来。不过这样的声音并不能让奥斯曼感觉不舒服,而是那人身上散发出的一种特殊气质,这种气质让奥斯曼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让我来仔细看看,人类中的野兽是什么样子的。”那个声音再次传来,随着声音,一条人影飞身从树林间扑出,速度居然不亚于奔马。

  “你就是奥斯曼·郝斯特?”来人站在奥斯特身前十步之外,好奇的看着他。

  奥斯特慢慢的从马上下来,点了点头。眼角的余光已经足够把来人看得清清楚楚了。那是一位三十上下的男子,身着皮甲,这种皮甲奥斯曼在庄园里见识过,它的防御能力并不如何强,如果在以前,奥斯曼相信,自己的长长的指甲,足以轻意撒开这层皮甲。

  在那人的背后,背着一柄巨剑。那柄巨剑有半尺宽,五尺多长,这与奥斯曼见到的剑完全不同。虽然仅扫视了一眼,奥斯曼已经判断出,它的攻击性非常的强,凌格所使用的细刺剑更是不能与它相比。

  那人同样在打量着奥斯曼,只是他更加肆无忌惮,似乎在他的眼中,奥斯曼已经是个死人一般。

  “本来给你准备了一些礼物,可没想到,你居然如此机警,看来白费了我一翻苦心。”那人笑了笑说道。

  奥斯曼扫了一眼树林,他明白这人说的是什么,无非是些猎人使用的陷阱,也许更精致更实力些罢了。这些东西,不用说现在的自己,就是在一年前,也很难对自己起作用的。

  “其实我根本不必那样作的,你有些让我失望了。”那人摇着头说道,奥斯曼的体型并不如何粗壮,与雇主所形容的相差甚远。

  “你是谁?”奥斯曼问道,两眼紧盯着那人的肩膀,无论是谁,如果你想动,最先动起来的一定会是肩膀,野兽的本能告诉奥斯曼,对于敌人,应该非常的小心,而出手的时候,绝对不能留情,这些都是用身上的伤痕来得到的经验。

  自从他在身上擦满了树脂之后,就很少再受到伤害了。一年的时间,自己身上的树脂仅余下薄薄的一层,但对于这层树脂,奥斯曼还是非常有信心的。

  它应该绝对强于眼前之人身上的那无用而厚实的皮甲。不过奥斯曼同样也知道,如果想用身上的那些薄薄透明的树脂,来正面抵挡巨剑,那是件非常愚蠢的事情。

  “我是卡其拉,一名佣兵剑士。”卡其拉并不急于杀掉奥斯曼,目标仅仅是个未成年的少年,即便他是只黑豹,卡其拉也不放在心上,更何况仅仅是个与黑豹生活在一起数年的少年。

  “为什么要杀我?”从卡斯拉身上散发出的杀气,奥斯曼早已经知道,他并不是找自己来聊天的。

  “很简单,有人不喜欢你,出钱要你的命。不必问我是谁,佣兵有佣兵的原则,我是不会说出雇主的。”卡其拉根据从雇主那里得到的资料,知道眼前的少年头脑不太好用,还处在半野兽的状态下。

  不过仅仅从外表上来看,卡其拉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非常帅气的少年,甚至有一点点贵族的味道,与雇主所说的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

  “佣兵?我记得佣兵是为别人服务的,也包括为作杀手吗?”奥斯曼很快从记忆中找到了佣兵这个词汇,同时对于这个词汇的解释也一丝不差的读取到了。

  “一般来说是不会的,但如果钱很多的话,还是有佣兵愿意试一下的。”卡其拉回答道,一点也不急,对于杀死眼前的少年,他有足够的信心,要知道自己在去年,已经是一位中级剑士了,就算是一群的黑豹,自己也可以全身而退。

  卡其拉更多的是对奥斯曼的好奇,关于这个公爵大人从山林间捡回来的兽人,没人会缺少好奇心,只是很少有机会看到他。

  传闻中的奥斯曼,与眼前的少年相差的确很大,如果不是他亲口承认了,卡其拉甚至会以为自己找错了目标。

  眼前的少年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位贵族,错杀贵族可是件大事,卡其拉虽然很自信,却不想做出杀死贵族的事情。

  奥斯曼则不同,他只是个兽孩,并不是真正的贵族,就算是布郎公爵收他为义子,也并不表示他的身分就马上改变,因此而成为一名贵族。贵族是一种沉淀,要经过数代人的努力才行,虽然也有些暴发户似的贵族存在。

  “那你为什么不动手?”奥斯曼已经将卡其拉列为敌人了,只要是敌人,奥斯曼就绝对不会手软,他甚至连什么是手软也不知道。当初那位晚课的先生,在解释这个词汇的时候,让奥斯曼和先生同样头痛了很长时间。

  “急着送死吗?那好吧!”卡其拉慢慢的拔出巨剑,对于奥斯曼的好奇,已经慢慢消退了,已经到时间应该完全自己的任务了。

  如果自己足够快的话,应该在天黑之前,可以回到镇里,领取佣金之后,可以美美的喝上一小顿,明天他准备离开隆卡多镇,虽然他有信心没人知道是自己作的,但那些贵族,是否真的会守口如瓶,这一点他还没有太多的信心。

  如电光火石一般,一条身影加夹着巨剑的风,迎面扑来,速度急快,超出了奥斯曼的想象。这与凌格这种自称的未来骑士,相差实在太远了,看来自己有些低估了骑士的力量,眼前这个人还算不上是一位骑士。

  两条人影交错而过,强劲的剑气,将奥斯曼身上华丽的衣服割开了一条长长的口子,不过奥斯曼还是凭借着豹子一样的敏捷,轻松的闪开了。

  同时左手持弩,右手拉弦,一瞬间将军用重弩的弦上好,一只两尺长的弩箭搭进了箭巢。这样的动作对奥斯曼来说,已经太熟悉了,对于军用重弩的每个部件,所有的性能,他都了如指掌。

  自从第一次见到布郎公爵时,那只射飞野狗的弩箭,让奥斯曼从此喜欢上这种远程利器。自然在弩弓身上,付予了极大的热情,而这种热情又转化为对弩弓的无比熟悉。

  扑空了?卡斯拉一怔,自己不仅仅力大可以使用巨剑,他对自己的身法同样有着自信,可自己全力一击,居然扑空了?

  那个野兽少年躲开了自己致命的一击,虽然衣服有些破损,但看起来一点伤也没有受到。而且他的动作看起来灵活无比,在闪开的同时,居然拉弓上箭。仅看了一眼,卡其拉就知道,奥斯曼手中使用的是军用重弩,这种弩弓只有贵族才有权利使用,如果平民被发现使用这种重弩,那是要被处以绞刑的。

  当然,以布郎·郝斯特公爵的身分,想让他的义子使用这种军用重弩,还是拥用足够资格的。让卡其拉吃惊的并非是奥斯特使用这种弩弓,而是他居然单靠手劲,快速的将弩弦上好。这种重弩,卡其拉使用过,自然知道弩弦的力量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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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8-01-25
~第五章~

 

  对于普通的士兵,这种重弩必须借助腿和腰的力量,而且还要使出全力才可能上好弩弦。一般来说,这种重弩都会配有摇弩装置,这样虽然慢些,但却可以轻松的将弩弦上好。

  奥斯曼手中的重弩显然是经过改装的,他去除了摇弩装置,这让重弩减少了几个突出的部件,更适合背在身上。

  面对着寒光闪闪的弩箭,卡其拉第一次感觉有害怕了,这种重弩发射的箭,有两尺长,姆指般粗线,箭头是用精钢打制的。对于武器相当精通的他,可以看得出,那箭头是四棱型的,增加了很多的穿透力。

  从这只重弩发出的箭,可以射到五百步远仍然会有一定的杀伤力,在如此近的距离内,射出的箭肉眼很难分辨出它的轨迹,看来自己对过于轻敌了。

  卡其拉对自己的身法非常自信,但绝对没有达到以为可以在近距离闪开重弩的程度。冷汗顺着脸颊流了下来,眼角的余光四处扫视着,希望能找到可以供自己藏身之外。以现在的距离,即便是一棵普通的树,也会被弩箭射穿,藏在树后并不是个好主意,除非是一棵非常粗的大树。

  奥斯特笑了笑,他对自己的箭法相当自信,在这上面,他曾经下过很多的功夫。这么近的距离之下,就算是自己面对这种弩弓,也没有多大的掌握。豹子一般的视力能把卡其拉脸上的表情和汗水看得一清二楚,他在害怕。

  手指一扣,奥斯特并不准备给对手机会,对于他来说,敌人就应该马上杀死,所谓的场面话,骑士的精神,这些都与他无关。

  几乎同时,卡其拉凭着他多年的经验,知道对手已经把箭射出去了,这只是一种感觉,并非是眼睛看到的。此时的他实在后悔自己为何如此不小心,没想到这个野兽少年居然会带着军用重弩。

  多年的训练让他条件反应般的闪身,左胳膊一凉,紧接着刺痛从胳膊上传来,他知道自己中箭了。卡其拉不惊反喜,少年的箭法的确很准确,但那仅仅是对于固定目标而言。看来野兽少年对于如何真正使用武器,并不了解,才会让自己仅仅受了伤。

  奥斯曼一阵愕然,他对于自己的箭法还是相当自信的,二百步外,十箭中至少会有九箭可以射中红心,可如此近的距离里,他居然只射伤了对方,本来他想把这只箭送入卡其拉脖子的正中,以豹子的习惯为讲,只有咬断对手的脖子,才是真正的胜利,而这样的习惯,奥斯特一直保留着,即便是他使用重弩也一样。

  卡其拉不会给奥斯曼第二次机会,自己已经错了一次,而一次错误就几乎送了命。右手的巨剑挥动,人跟在巨剑的后面直扑奥斯曼。

  这次他的身法稍稍慢了些,不过并不是因为左胳膊上的伤引起的,虽然很痛,而且左胳膊已经失去了战斗的能力,但这并不会影响他的动作,至少在短时间内不会。

  卡其拉控制自己的速度是要自己保持与奥斯曼的距离,绝对不能让他与自己离得太远,刚才见识过奥斯曼的手劲,只要给他一点点时间,第二只弩箭绝对会要了他的命。作为一名优秀的佣兵,他拥有足够丰富的战斗经验。

  奥斯曼马上清醒过来,不停的闪避着,希望能拉开距离,只要有二十步的空间,他就有足够的时间将弩箭准备好。不过看来卡其拉并不想给他这个机会,以奥斯曼灵活的身手来看,短时间内他还没有什么问题。

  可总是这样并不是办法,奥斯曼不懂武技,因为他根本看不起凌格所学的那种,花巧而毫无实用意义的武技。

  习惯于进攻的奥斯曼,对于自己一时间只能闪避有些不满。可那把巨剑的威力相当大,仅仅是剑气就已经给他造成了不小的麻烦。身上的衣服被拉扯成一条条,而且有两次剑气击中了他的身体。

  好在中级剑士所发出的剑气并不如何强烈,仅靠身上那层树脂甲,奥斯曼就不会受到真正的伤害。但他感觉到了一丝疼痛,这让他更加小心,知道自己身上的树脂甲绝对不可能挡住巨剑的一击。

  不用说现在身上仅余下薄薄的一层,就是当初那厚厚的黑色树脂甲,也不可能挡住巨剑的威力。

  奥斯曼终于发现自己小看了人类的战斗能力,他一直拿凌格的战斗水平来衡量人类的战斗能力,此刻看来,那完全是错误的,而且错误的有些离谱。眼前的佣兵在奥斯曼眼里还算不上如何的凶猛,如果除去他手中的巨剑,奥斯曼有把握在二十招内打倒他。

  当然,自己是不可能劝说他放下手中的巨剑的,人类最强大的地方,并不是身体方面的,而是对工具的制作和利用上,这一点在这一年里,奥斯曼越来越清楚的感觉到了。

  眼珠一转,奥斯曼想到了方法,对付这种佣兵,自己仅靠闪避是没用的,虽然他未必能伤害到自己,但至少会让自己没办法反击。对于武器,奥斯曼除了手中的重弩之外,对于其它的武器根本不在行。

  奥斯曼转身向树林里跑去,这里离树林只有五十步左右,他知道卡其拉在那里布下了陷阱,可这些对于他来说,并不会有太大的用处,而且自己根本不必进入到树林里面去。

  卡其拉紧紧跟在奥斯曼后面,不给他任何上箭的机会,看着他跑向树林的方向,这让他更加满意。此时他已经对奥斯曼有了一定的了解,自己太小看了这个野兽少年。

  他并不指望那些简单的陷阱会对奥斯曼起作用,但只要能阻挡他一刻,那就足够了,自己在速度上虽然还差奥斯曼一些,但相差的并不多。陷阱是自己布下的,要比刚入树林的奥斯曼熟悉的多。

  奥斯曼看准一棵大树,两腿用力,顺手将重弩背在背后,两手抱住树干,腿下不停,一路跑上了树干,速度居然不比平地跑得慢。

  上树这一手也是他从母豹那里学来的,豹是一种非常善于爬树的动作。这一年里,奥斯曼基本没有什么爬树的机会,不过这对于他来说,是一项根本不可能忘记的技能。

  相对于用两腿直立行走,奥斯曼使用四肢的时间远要长得多。

  卡其拉无意识的向前跑着,眼睛已经快要瞪出眼眶以外了。爬树他自然是会的,虽然不是他的强项,但像奥斯曼这样跑到树上去,这根本是不可能的是,就算是最好的伐木工人,也不可能做得到。

  猛然间停住脚步,卡其拉意识到奥斯曼想作什么了,他手中有军用重弩,而自己根本不可能像他那样跑到树上去,这已经给他足够的时间开弩上箭了。

  对于树上的奥斯曼,自己的巨剑根本无能为力,而那只重弩可以轻松的将自己杀死在地面上。他甚至可以想象得到,奥斯曼根本不必一箭射死自己,他可以像猫捉老鼠一样,慢慢的,一箭箭的向自己射来,现在的自己,是他最好的靶子。

  这场战斗自己已经输了,而且连一点翻盘的机会都没有,剩下的只是奥斯曼如何杀死自己而已。对于活动目标不在行的奥斯曼,正好利用这个难得的好机会,用自己好好练习一下。

  跑,转身就跑,虽然卡其拉明白,自己根本不可能跑蠃重弩,那只重弩可以在五百步之内给自己强大的伤害力,可除了跑之外,自己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吗?

  马,对了,还有奥斯曼骑来的那匹马,只要自己跑到马的身边就可以了,虽然无法骑着它跑出射程,但至少它可以作为自己的掩体,强壮的马身可以挡住弩箭。重弩的力量虽然强劲,但穿透马身之后,已经不能给自己造成大的伤害了,而那匹马离他只有五十步左右,这才是最重要的。

  只要能跑到马的身边,自己至少有六层的活命机会。左右晃动着跑,而且不能有任何的规律,对于如何闪避弓弩,他的经验应该在那个野兽少年之上。

  “嗖”的一声,一只弩箭准确的射在卡其拉的腿上,野兽少年的智慧似乎比自己想象的还要高明许多,这是他第二次射活动目标,可他的判断相当的准确,没有给卡其拉一点的机会,此时的卡其拉,仅仅跑出十步远。

  奥斯曼从树上跳了下来,卡其拉的大腿被强劲的弩箭贯穿,将他整个人定在地上,奥斯曼知道,此时的卡其拉已经无能为力了,就算想逃跑也不可能,没有人在这种情况下还能走动一步。

  “告诉我是谁让你来杀我的,也许我会考虑放过你。”奥斯曼停在卡其拉十步之外问道,手中的重弩早已经上好了另一张箭。

  受伤的野兽才是最危险的野兽,这一点奥斯曼最为了解。而且现在他知道,手中的重弩需要的是距离,只有在一定的距离之外,才能真正发挥它的用处,在近距离的情况下,它甚至不如以前自己的指甲管用。

  “佣兵是不会说出雇主的,你死了这条心吧!”卡其拉咬着牙说道。

  “好吧!那你就去死。”奥斯曼不想问第二次,因为他习惯于诚实,虽然也说过谎话,他以自己的习惯来猜测别人,既然卡其拉不准备说,那就杀死他好了。

  “停。”卡其拉看到奥斯曼真的举起了弩箭,才想起自己面对的并非是与自己一样的佣兵,那些场面话、面子话,对于野兽少年来说,根本是无意义的事情。

  “如果我说了,你真的放过我?”卡其拉需要一个保证,无论如何今天自己已经是个失败者了。对于失败者而言,最好的结局就是保留性命,其它的已经不重要了。金币已经离他远去,甚至隆卡多镇也不可能再多呆,哪怕一小会了,也许离开北方郡对自己更好一些。

  “当然。”奥斯曼点了点头,放下了手中的弩弓。

  “是你的叔叔,奎克·郝斯特先生。”卡其拉说道。

  “是他?为什么?”奥斯曼有些惊讶,没想到居然是奎克想要自己的命,虽然知道他并不喜欢自己,可在庄园之中,除了义父和凌格之外,似乎每个人都不喜欢自己。但有必要雇佣兵杀掉自己吗?

  “是的,至于为什么,那就不是我能知道的了,我只会拿钱办事,至于原因我不会问,也不想知道。”卡其拉用最快的速度说道,他的左胳膊和右腿都在不停的流着血,现在他已经开始感觉到头晕了,如果时间再长些,他知道自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休克。

  卡其拉并不认为,野兽少年会好心的送自己去医治,他能放过自己,那已经是自己的运气了。

  “好吧!你可以死了。”奥斯曼再次举起了弩箭。

  “你……你说过放过我的,只要我说出是谁指使的。”卡其拉怒斥道,他实在无法想象,这个野兽少年居然会骗自己。

  “哦,我很报歉,因为我说谎了。”奥斯曼毫无诚意的道歉,同时手中的弩箭飞射而出,准确的射穿了卡其拉的脖子,他还是习惯对这个部位下手。

  野兽从不会放过自己的敌人,对于任何对自己不利的对象,都会彻底消灭掉。奥斯曼不希望以后还会受到此人的攻击,杀死他是最好的办法,自己可以安心这个人再也不会对自己有威胁了。

  第二次的说谎依然感觉很好,自己得到了想要知道的东西,并且消灭了敌人,这样的好事他不在意多作几次。

  只是他还是有些想不通,奎克有什么理由要杀死自己?对于这个问题,奥斯曼有些怀疑,也许卡其拉根本是在骗自己。

  这件事情是否应该告诉义父呢?奥斯曼有些举旗不定,如果真的是奎克想要自己的命,奥斯曼会先下手杀了他,他才不会管奎克与义父间的关系呢!只有自己安全才是最重要的,这是生存的第一法则。

  抛开这些不快的想法,奥斯曼骑上马,继续向山林间行进,想想见到黑豹兄弟的喜悦,代替了那些不快的事情。

  天地、家、兄弟,我回来了。

  比预计的时间晚了些,奥斯曼与黑豹兄弟在一起玩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大多数时间是在帮助黑豹兄弟储备冬天的食物。在这方面,黑豹兄弟远不能与奥斯曼相比。

  奥斯曼发现,这也是野兽与人类之间的分别,野兽也许有过冬的准备,但也仅仅是过冬的准备,他还没有发现哪种动物,可以储备两季以上的食物,而人类显然要聪明得多。也许自己当年储备冬季食物的想法,就是人类的一种本能吧!

  “这是……”布郎公爵接过奥斯曼手中的巨剑,疑惑的看了一眼义子,虽然他回来晚了些,但老公爵并没有为他担心,那里是奥斯曼生活了许多年的地方。

  “有人想杀了我,就是巨剑的主人。”奥斯曼绝定还是说出这件事,但隐瞒关于卡其拉的最后一段说词,自己以后会对奎克小心些,但还不是说的时候,在没有真正知道奎克的意图之前,他并不完全相信卡其拉的话。

  “知道是什么人?”布郎公爵眉头一皱,奥斯曼只是个孩子,虽然他长得高大了些,但实际年龄可能要比凌格还小,野外的生活让他拥有了一副强壮的身体,但孩子就是孩子。

  “是个佣兵,自称卡其拉。”奥斯曼坐在老公爵的对面说道。

  “哦,我会让人查查看,你最近不要出门了。”布郎公爵对奥斯曼有些不放心了。

  “我想应该没什么问题。义父大人,我有个小小的要求,不知道能不能说出来。”奥斯曼问道。

  “当然,我的孩子说吧!你想得到什么?”奥斯曼很少会提出要求的,每次都会让布郎公爵感到新奇。

  “我希望能找一位骑士来教导我战斗的技巧。”奥斯曼说出了自己的请求。卡其拉虽然是被他所杀,但近战的时候,对于武器并不精通的奥斯曼来说,他战胜对手的机会并不大,特别是剪去了作为武器的指甲之后。

  “你希望成为一名骑士?像凌格那样?”布郎公爵问道,凌格的心愿在隆卡多无人不知,老公爵知道,凌格一定没少在奥斯曼面前提起过,可一年来,奥斯曼从没有说过他希望学习战斗技巧,甚至从来没有跟凌格一起上过剑术课。

  “不,只是想学习,但不是凌格所学的那些东西。”奥斯曼说道,战斗是生存所必须的技能,从小在山林中长大的奥斯曼,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哦,我想我明白了,让我考虑一下好吗?”布郎公爵说道,奥斯曼想学习的并不是贵族那种华而不实的剑术,而是真正的武技。当然,以布郎公爵的身分来讲,请到一位骑士并不是很困难的事情,可野性依然很强的奥斯曼,学习武技对他来说是否是件好事,这得好好考虑一下。

  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布郎公爵无法判断出他准确的年龄),已经可以杀死一名佣兵了,虽然这样的奥斯曼会让他更加放心,但如果他学会了强大的武技,是否会对其他人造成伤害呢?

  对于奥斯曼学习的天分,布郎公爵一点也不会怀疑,他在一年的时间里,不但掌握了语言,甚至还可以进行简单的书写,读一些简单点的启蒙书籍。

  而身手灵活,天生有着战斗天分的奥斯曼,相信学起武技来,一定要比学习语言和文字更容易得多。

  “好的义父。”奥斯曼站起身说道,他知道,义父说了这句话之后,自己应该回房间了。他还不知道为何义父要考虑,在此之前,奥斯曼提出的要求,布郎公爵从没有反对过。

  人类的武技到底可以达到一种什么程度呢?奥斯曼希望自己能够有机会见到真正的骑士。从凌格的嘴里,奥斯曼知道,骑士才是强大的战士,而剑士要与骑士有一定的距离。而近距离作战,自己连剑士也无法战胜,当然原因主要是自己不会使用武器。

  看来自己太过注重弩弓的作用了,而从没有与人类进行过战斗的奥斯曼,并不知道其它武器的重要性,这次他已经知道了。

  面对锋利而沉重的巨剑,奥斯曼有种无从下手的感觉。虽然是因为失去了长而尖利的指甲,可他知道,即便是自己的指甲还在,也根本无法与巨剑相比。

  “奎克,你怎么看这件事情?”在布郎公爵的书房中,只有他们兄弟两人。隆卡多镇是个平静的小镇,还从没有出现过杀人的事情。

  “很难说,也许奥斯曼得罪了谁?”奎克的眼神游移不定。

  “他很少外出,而且出去的时候,都慢与凌格一起,应该不会得罪谁吧!”布郎公爵显然对这样的回答不满意。

  “也许是那只黑豹,它经常来到镇上,虽然还没有伤害过谁,但无疑会让人们感觉到害怕。”奎克努力想着其它的可能。

  “似乎没人因此而提出异议?”布郎公爵对这个答案同样不满意。

  “那些平民是不敢说出来的,他们对您的尊重不必怀疑,但对于奥斯曼则不同,他们称他为野兽的孩子或者干脆叫他野人。”奎克说道。

  “哦,是这样吗?好吧!让我想想。”布郎公爵摆了摆手,示意奎克可以离开了。

  奎克那游移不定的眼神,并没有逃过布郎公爵的眼睛,作为帝国的重臣,查颜观色是必须的生存技能。联想到上次的红蛇菌,老公爵沉思了起来,看来事情并不像奎克说的那样。

  晚课被取消了,奥斯曼有些不满,但他别无选择,虽然在奥斯曼的眼里,义父是一个特别好说话的老人,但他的决定,通常不容易更改。

  取消晚课的原因是,布郎公爵有一个决定要告诉大家。所谓的大家自然是包括奥斯曼,奎克以及他的两个儿子。

  在奥斯曼的记忆之中,布郎公爵只有一次如此郑重其事的宣布他的决定,那次是收自己为养子的时候。那时候的奥斯曼,仅仅勉强可以听懂人类的语言。

  客厅的壁炉里已经升起了火,虽然大雪还没有来临,但空气已经显得很冷了。每个人都习惯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奥斯曼坐在最远的一个角落里,凌格则坐在他的身边。

  一直以为,布郎公爵一直希望他能坐在自己的身边,但贵族的一些礼教让他也无能为力,另一方面,奥斯曼也不喜欢坐在令人注目的位置上。

  “今天把大家招来,我将要宣布一件事情。”布郎公爵手里拿着一只水晶杯,杯子里面有半杯玫瑰红色的葡萄酒。老公爵并不好饮酒,不过晚餐后的半杯葡萄酒对于他的胃会很有好处。

  布郎公爵见每个人的注意力都已经放在自己身上,满意的点了点头,继续说道:“奥斯曼将要去南方居住,明天将要离开这里。”

  每个人的表情都不同,奎克和塔斯夫非常的意外,同时又有些欣喜,奥斯曼怔了一小会,满脸的疑惑,凌格对这个决定显然非常的不满意,但一时间还不敢问出口。

  “这个决定出于对奥斯曼本人的考虑才作出来的,在昨天,他提出想要学习战斗的技巧。我考虑了一下,觉得应该将他送到我的老朋友,迈克尔·克里斯托夫那里,他是一位优秀的军人,本身拥有骑士称号,相信这样的决定,不但能令奥斯曼满意,同时我对于自己的老朋友也拥有无比的信心。”布郎公爵一口气说完。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8-01-25
~第六章~

 

  当然,事实上并不完全像他所说的那样,布郎公爵虽然还没有任何的证据,却已经开始怀疑自己的弟弟了。

  那仅仅是怀疑,这里除了凌格之外,每个人对奥斯曼都不够友好,这一点布郎公爵还是可以看得出来的,特别是弟弟奎克和侄子塔斯夫。虽然他们的不友好并没有像那些仆人一样,写在脸上,经验丰富的布郎还是可以看得出来。

  布郎公爵并不相信弟弟会为了杀死奥斯曼,连自己和他的两个儿子都一起毒死。不过佣兵卡其拉的那把巨剑表示,的确有人希望奥斯曼从此消失。

  对于这个养子,布郎公爵的感情还无法与自己的弟弟侄子相比,对于奥斯曼,他更多的是好奇,非常想亲眼见到他的每一点变化。一年时间里,奥斯曼给了他太多的惊喜,这让老公爵对奥斯曼的想法改变了许多,同时也亲近了许多。

  “您说的那位迈克尔·克里斯托夫,是不是原帝国第一军团长?”奎克小心的问道,这个名字与一位伟大的军人名字一模一样,但他从没有听哥哥谈起过。

  “是的,正是他。”布郎对于弟弟那有些夸张的表情,满意的笑了笑回答道。

  “天,是军神迈克尔公爵?”塔斯夫同样惊叫了起来,迈克尔公爵是帝国军界的元老,原第一军团长,黄金骑士,在军界里,拥有着至高无上的荣誉和地位。虽然他已经在五年前退出军界,回家养老了,但帝国的子民,没有人会忘记他的存在。

  “伯父,您说他是您的朋友?”凌格跳了起来,希望将来能成为骑士的他,自然对于这位伟大的骑士相当的了解,他的每个传说,凌格都可以清清楚楚的说出来。

  “是的,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他从来不曾让我失望过,相信他同样会让奥斯曼满意的。”布郎公爵笑着说道,他是位真正贵族,并不想以此为炫耀的资本,因此从不在亲人面前提到过些事。

  奥斯曼对于这位迈克尔·克里斯托夫公爵一无所知,因此也没有表示出任何的惊讶,吃惊或者欢喜。

  “真是羡慕你这个家伙。”凌格回头给了奥斯曼一拳,他知道自己的拳头对于奥斯曼来说,一点危胁都没有,可以放心的用力打击。

  奥斯曼无所谓的耸耸肩,只要能学习到战斗技巧就可以了,至于是谁来教导自己,奥斯曼并不在意,他知道,想要学习东西,最主要的还是靠自己。虽然他每晚都期待着晚课的到来,但对于那位先生,他并不看好,他的知识甚至还不如布郎公爵丰富和正确。

  奎克和塔斯夫的脸上也阴晴不定,他们没有想到,哥哥居然有如此强大的朋友,更没有想到哥哥会让奥斯曼去迈克尔公爵那里居住。

  “凌格也很喜欢学习战斗技巧,您知道,他的愿望是成为一名骑士,我认为应该让他们一起去比较好些,您说呢?”塔斯夫连忙说道。对于弟弟与奥斯曼走得很近,他一直很不满意,背后也曾经劝过凌格。

  但这些都没有用处,凌格喜欢与奥斯曼在一起,小孩之间的感情,让塔斯夫难以理解的。但这样的好机会,如果只让奥斯曼去得到,那太过可惜了。自己早已经过了学习武技的年龄,而且自己也从没想去学习过武技,但弟弟不同,他真的非常希望能成为一名骑士,而眼前就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机会。

  “不,我会为凌格另外请一位骑士教导他,迈克尔那里并不适合他。”布郎公爵悠悠说道,塔斯夫的想法他并非没有考虑过。

  “您不认为这样有些偏心吗?”奎克有些急了,这样的话,似乎不应该说出来。

  “父亲,我相信伯父一定有他的理由。”塔斯夫连忙止住了父亲的话头,并且把球踢回给伯父大人那里。看来父亲真的太过于急功进利了,这样往往只会让人感到讨厌。

  “迈克尔本身是位骑士,虽然他年纪比我还要大许多,但身体却比我要好。”布郎公爵说道,同时扫视了众人一眼,他当然能理解弟弟的心情,每个人对于自己的儿子,都会特别的关心,有这样的好机会,又怎么能不为自己的儿子争取呢?

  “你们也知道,他被称为军神,是帝国第一军团的创史人,而第一军团一项以训练严格,纪律严名而著称。而这些,都是因为迈克尔性格的原因。”布郎公爵慢慢说道,似乎在回忆着过去,老人似乎对于回忆过去都有兴趣。

  “在第一军团里,是所有的军团中,贵族最少的一只军团,但战斗力却是整个帝国最强的。知道是什么原因吗?”布郎看着众人问道,却不并想从他们那里找到答案。

  “原因很简单,因为贵族子弟中,能承受迈克尔那们严格训练的人,并不多,那非常的艰苦。相反,平民中的许多人,由于长期生活的艰辛,加上大量的体力劳动,反而更容易适应。不过即便是这样,第一军团的淘汰率也是全帝国九大军团中最高的一个,新兵的淘汰率达到了五分之四。”布郎公爵有些得意的说道,似乎第一军团是在他手中建立起来的一样。

  “哦天啊!那第一军团的十二万人,不是要从六十万人中挑选出来?”塔斯夫惊叫道,对于军事方面,他的知识远不如弟弟凌格。

  “那当然,第一军团是帝国的王牌,不过他们淘汰下来的士兵,并不会因此而回家,事实上,四方军团非常乐意接受从第一军团中淘汰下来的士兵。能够被第一军团征招,这本身已经是一种实力的象征了。”凌格得意的说出关于第一军团的事情,未来的骑士显然对于第一军团,有着非常深刻的了解。

  “是的,凌格说的没错,不仅仅是四方军团,就是第三军团也对于那些被淘汰下来的士兵,敞开他们的大门,事实上,那些士兵也是相当优秀的军人。”布郎公爵满意的点点头说道,凌格远比他的哥哥更让老公爵喜欢。

  “您的意思是,凌格会受不了那种苦?”奎克已经明白哥哥的意思了。

  “不仅仅是那样,我相信凌格的性格相当的坚毅,而且不是那种软弱的贵族子弟。但仅仅是这样还不够的,迈克尔的要求更高,而且你们要知道,这次并非是第一军团挑选士兵,他的要求会更高,难道你们希望凌格去丢脸吗?”布郎公爵说道。

  “不,不,不,伯父大人,我是不会为您丢脸的,请相信我。”凌格站起来说道,看来军神迈克尔·克里斯托夫的大名,对于他的吸引力非常的大。

  “不,我的孩子,如果你能在一年之内,达到某一种程度,我会送你去迈克尔那里的,但现在的你还不行。想成为一名骑士,这的确是个好主意,但要知道,每位骑士都是从一点一滴作起的,没有人可能一出生就是骑士。”布郎公爵摇了摇头说道。

  “凌格,我想我已经明白伯父大人的意思了,在这一年里,伯父大人会为你请一位真正的骑士,如果你能通过他的教导,那你也就有资格去迈克尔公爵那里了,我说的没错吧?”塔斯夫转头问布郎公爵,但他心中却并不满意,难道那个野兽少年现在就有这样的资格吗?难道他比弟弟还要优秀?

  “没错,塔斯夫,你很聪明。”布郎公爵点了点头说道。

  “好吧!一年之后,奥斯曼,等我一年,我们一年后会见面的。”凌格坚定的说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我等你。”两个少年朋友定下了一年之约。

  天亮的时候,一只由十匹马组成的队伍出发了,队伍的正中自然就是我们的奥斯曼·郝斯特,他甚至连与黑豹兄弟道别的时间都没有,便被义父布郎公爵送出了北方小镇隆卡多。

  第一次离开隆卡多小镇,奥斯曼发现世界原来如此之大,书本上的东西,与现实相比,显得太过苍白而无力。

  人原来有这么多?土地居然如此辽扩?奥斯曼终于知道什么是平民了,那些衣着破旧,面有菜色的人就是平民。

  可隆卡多镇也有平民,那里的平民与眼前的这些人完全不同。隆卡多镇是个定富裕的地方,那些人虽然衣服鉓品无法与庄园的人相比,却也相当的不错。

  山川,河流,美妙的景色原来也并不止于自己生活过的山林。城市,小镇,这些与书本中的对照,让奥斯曼知道其中的不同。

  跟随的仆人同样不喜欢奥斯曼,而且他们的知识也无法与先生或者是义父相比,就算他们喜欢,只怕了难以为奥斯曼解惑。奥斯曼早已经习惯了他们对自己的样子,很少与他们交谈,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地方,他会记在心中,早晚会有机会找到答案的。

  北方郡的道路很好走,前一段日子传说中的盗贼奥斯曼并没有遇到,相信这是北方军团努力的成果。

  进入中央郡,奥斯曼发现这里与北方郡差别更大了。北方郡人口相对要少得多,而这里人烟稠密,即便是一个小镇,镇上的人口也比隆卡多镇多得多,而且也要繁华得多。

  奥斯曼静静的走过小镇,穿过城市,故意走得慢些,对面实物一一印证自己从先生那里得到的知识,以及从书本上看到的东西。

  每件东西,每样事物对于奥斯曼来说都是新奇的,可惜为了赶路,绝大多数的东西无法仔细去观察,不过奥斯曼并不感到失望,这一切,他早晚会弄得清楚。

  半个月后,马队进入了南方郡,踏过丰古关,就是南方郡的范围了。这里的景象又是另一翻不同。地上可以看到青青的绿草,小河的水流不断。此时的北方,应该已经迎来了第一场大雪,而南方郡却如同沐浴在春风之中。

  经过十天的旅行,终于来到了此次的目的地,南方郡府,西尔克多城。这是南方最大的城市,拥有五两百万人口,城墙高达四十尺高,厚度有二十尺,城墙上面可以并排行走两辆马车。

  这是奥斯曼第一次看到真正的大城市,他像一个乡巴佬一样,仔细的看着每一地方。同样的,他身边的仆人也从未见过真正的大城市,此时露出与他们看不起的野兽少爷一样表情。

  “对不起,公爵大人并不住在这里。”管家礼貌的回答着领队的问题,对于那位布郎公爵,他早有耳闻,公爵大人不止一次的提到过他。

  虽然这队人看起来土得掉渣,可他并不会因此而看不起他们,严厉的主人会因此而惩罚他,他必须很小心才行。

  “哦?请问迈克尔公爵现在住在哪里?”

  “公爵大人目前住在他的领地里,离这里二百里路的亚美尼亚城,那座小城也是属于公爵大人的。”管家恭敬的回答道。

  “好吧!我想我们还要赶一段路。”奥斯曼无所谓的回答道,赶路于对他来讲,并不是件难过的事情,正相反,奥斯曼喜欢观看沿途的风光。

  “天色已经不早了,我认为郝斯特先生应该先在这里住一夜,如果知道您的到来,我招呼不周的话,公爵大人会不高兴的。”管家一边回答着,一边打量着奥斯曼。

  很显然,眼前的少年是位贵族,但与他所见过的贵族有很大的不同,他周身散发着一种野性,即便是把身体包裹在华丽的衣服里面,他也可以很容易的分辩出来。

  “也好,那就打扰了。”奥斯曼没有拒绝管家的好意,反正自己以后将在生活在这里,尽快的适应应该是个好主意。

  第二天的晚上,亚美尼亚城已经出现在奥斯曼的眼中。与西尔克多城相比,它无疑小了很多,但与住了一年的隆卡多镇相比,亚美尼亚城的确是座城市。

  它拥有自己的城墙,射塔,厚实的城门。在奥斯曼眼里,这是一座缩小版的西尔克多城。从北方的隆卡多到这里,一路上,奥斯曼经过了许多的城市,虽然都是一些小城市,但奥斯曼对于城市的概念已经相当的深刻了。

  事实上,所有的城市之间相差的并不多,大体的阁局都很相像,分别仅仅是城市的大小,以及城墙的高厚罢了。在奥斯曼眼里,城市并不被他所喜欢,也许隆卡多那样的小镇,更被拥有野性的奥斯曼所接受。

  城市的喧嚣,污浊的空气,满地的垃圾,这些都让奥斯曼皱眉不已。人类的城市与书中所写的相去太远,至少先生对于城市的赞美,奥斯曼更是不屑一顾。

  克里斯托夫公爵是位高大,健壮而严肃的老人,花白的头发修剪的整齐干净,衣服普素而全体。与那种宽大松散的贵族服装相比,奥斯曼更喜欢这样的衣服。

  只看了一眼,奥斯曼已经开始喜欢上这位严肃的公爵了。

  “公爵大人,这是我义父布郎·郝斯特公爵给您的信。我是他的义子,奥斯曼·郝斯特。”奥斯曼以贵族最尊贵的礼节来表示自己心中的善意。

  克里斯托夫公爵显然并不在乎眼前的少年,他连眼角也没有扫一眼奥斯曼,随手接过信,当着奥斯曼的面,仔细的看了一遍。

  “哦?你就是信中的那个奥斯曼?”看完信的克里斯托夫公爵对奥斯曼有了兴趣,奥斯曼的出身的确可以让任何人感兴趣。

  “是的先生。”奥斯曼回答道,他知道,眼前的这位拥有公爵爵位的骑士,与义父完全是两种人,不知道他们是如何成为朋友的。

  不过这一点,奥斯曼并不准备仔细研究,自己与黑豹兄弟之间相差的更大。

  “我想看看你身上那层树脂,不会有什么问题吧?”看来骑士先生对于奥斯曼的身分还想作进一步的确认。

  “当然,如您所愿。”奥斯曼伸出了手臂。

  “真的很奇妙,韧性和硬数都很不错,看起来与聚甲族有些相像。”拉着奥斯曼的手臂,克里斯托夫公爵看了好长一段时间,才说出了自己的结论。

  “聚甲族是一种动物吗?”奥斯曼问道,他知道自己的缺点是什么,也从不隐藏自己的弱点。

  “以后你会知道的,我是迈克尔·克里斯托夫,你可以称呼我迈克尔先生。既然是布郎那家伙的义子,我会好好的教导你的。不过你要记住,想学习武技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即便你是布郎的义子,我也不会对你有丝毫的放松,如果你不行,从哪来的还回到哪去,听明白了吗?”迈克尔公爵严肃的说道,奥斯曼进入房间后的这段时间里,他从没有在迈克尔先生的脸上看到过一次笑容。

  “当然。”奥斯曼对于这一点倒并不是很放在心上,自己的体力和灵活性他有着足够的信心。

  “尤丝,你带奥斯曼少爷去客房,给他收拾最好的房间,他可能要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另外,你以后就作他的女仆,其它事情就不必管了。”迈克尔说道。

  “是的先生。”尤丝行了个礼应道。

  “至于你们,在这里住一天,明白带些东西给布郎那家伙。”迈克尔转头对跟随奥斯曼来的几个仆人说道。

  “是的先生。”几个仆人同样行了礼应道,只是他们有些不习惯,显然克里斯托夫公爵更愿意别人称呼他为先生,而不是公爵大人。

  “这是您的房间,如果有什么需要,随时可以叫我。您看看,这里还需要些什么?”尤丝·米尔带着奥斯曼走进房间,行了礼问道。

  “看起来很不错,你不必那样客气,可以叫我奥斯曼,对了,你是叫尤丝对吧!”奥斯曼边看着自己即便居住的房间一边说道。

  在隆卡多庄园的时候,仆人们都不喜欢他,奥斯曼同样也不喜欢那些人,很少会与仆人说话。

  “是的奥斯曼先生,我叫尤丝·米尔,您可以叫我米尔,大家都这样叫我。”年轻的女仆脸红了一下。这位奥斯曼先生看来并不难相处,虽然他长得相当高大,可从脸上,米尔可以判断他大至的年龄应该在十四五岁之间,还远不到被称为先生的年纪。

  “好吧!米尔,告诉我在哪里可以洗个澡。”奥斯曼问道,其实对于洗澡,他真的不是很喜欢,但布郎公爵成功的教会了他,人类应该干净的活着,而不是象动物一样肮脏。

  “我让人为您准备洗澡水,晚餐在半小时后。”米尔回答着,再次行了个礼,退出房间。

  沐浴后的奥斯曼显得更加精神,这里的一切与隆卡多相差甚远,甚至连那些仆人也非常的不同。奥斯曼早就注意到,这些男仆们大都在四十岁上下,一个年轻的也没有发现。

  而女仆们则要年轻得多,大都在二十岁以下,年轻而漂亮。无论是男仆还是女仆,他们行走,说话,作事的动作都很标准,奥斯曼甚至可以肯定,那个男仆在倒热水的时候,三次都把木桶举在一个高度上,分毫不差,而他的脚步也是固定的。沾着水的鞋印,三次都同样踩在一个地方上。

  “这里是南方,因此鱼更多些,也许你更喜欢肉类。”迈克尔公爵对奥斯曼说道。

  “是的先生,在北方我们每星期吃一次鱼。”奥斯曼应道,这里的菜色与隆卡多庄园相差的也很多,海鲜明显多了很多,而且都相当的新鲜,毕竟这里更靠近海。

  “布郎的信中提到你杀过一个人,是这样吗?”迈克尔公爵问道,看得出,前面的话仅仅是因为两人并不熟悉,作为铺垫才说出来的。

  “是的,我使用的是军用重弩,对于这种武器,我已经相当熟悉的,但其它的武器,我也点也不了解,这正是义父安排我来您这里的原因。”奥斯曼放下手中的刀叉说道,虽然他已经放慢了入食的速度,不过与年老的迈克尔公爵相比,还是显得快多了。

  “哦,很有趣,能说说当时的情况吗?”迈克尔挥动着手中的刀叉问道,奥斯曼从他的眼中可以看得出来,这位老公爵的确对此非常有兴趣。

  “当然,那个人自称卡斯拉,是位剑士,使用一把巨剑。”奥斯曼说道,他决定满意老人的兴趣。

  “是一把巨剑吗?你能说出那柄巨剑的重量吗?”迈克尔公爵问道,甚至忘记了吃东西。

  “当然,那柄巨剑有二十公斤左右,比较轻。”奥斯曼如实说道。

  “二十公斤?你认为比较轻吗?”迈克尔的眼睛亮了起来,戎马一生的军神,对于任何一种武器都非常的在行。

  “是的,如果让我来选择一柄巨剑的话,我希望能有五十公斤重,这样比较趁手些。”奥斯曼考虑了一下说道,他知道,现在已经不仅仅是聊天的了,迈克尔公爵在试探自己的力量,不过奥斯曼并不准备隐藏自己的实力,他还不知道这样作的重要性。

  “五十公斤?你确定吗?”这次迈克尔公爵的眼光闪动着促狭的光芒,在军中,即便是一名优秀的骑士,也不可能使用五十公斤的巨剑,如果换成巨斧或者其它的重兵器,那就比较正常了。要知道,剑最主要的是清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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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8-01-25
~第七章~

 

  通过刚才的问话,迈克尔已经知道了许多,首先,那位叫作卡其拉的人,拥着有至少中级剑士的能力,以力量见长。另外,他还知道,眼前的少年对于剑,连一丁点也不了解。拿起巨剑和使用巨剑,那根本是两回事。

  同时,他还可以肯定,眼前的少年并不像他的外表那样,他有着一身不错的力量,而且对此相当的自信。

  “我想是的。”奥斯曼想了想说道,他曾经试着使用过那柄巨剑,并且学着凌格的样子挥舞,他认为那柄巨剑对他来说太轻了此。

  “好吧!告诉我孩子,你是如何战胜他的。”迈克尔对于奥斯曼越来越有兴趣了,从布郎的信中,他已经知道了一些,除了少年那奇特的经历之外,他知道奥斯曼从没有真正学习过武技。山林中的特殊生活,使他拥有不错的力量和灵活的动作,同时也付与了他对危险的感知和机敏。

  但这些还不够,当他面对一名中级剑士的时候,这一切都已经不算当作优势了,也许在迈克尔公爵眼里,一名中级剑士实在不算什么,但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中级剑士已经是不可战胜的了。他实在想知道,少年是如何杀掉一名全副武装的中级剑士的。

  “他的动作很快,而且挥剑时候产生的气流还可以割破我的衣服。”奥斯曼回忆着当时的情景说道。

  “哦,那是剑气,可以证明他至少是位中级剑士。什么?你说他动作很快?”迈克尔公爵再次吃了一惊,是力敏型的剑士?这样的剑士并不多见,在近战之中,这类剑士往往可以击败更高一级的剑士,他们是剑士之中近战的王者。

  对于奥斯曼形容的动作很快,他毫不怀疑,一个与黑豹生活许多年的孩子,敏捷绝对是他的强项,要知道,在猛兽之中豹子并不以力量见长,而是它敏捷无比的动作,和任何陆地动作无可相比的速度。

  “是的,的确很快,但足够我闪开了。”奥斯曼确认道。

  “好吧!接着说孩子,你是如何战胜他的。”迈克尔淡淡的说道,心里却对奥斯曼重新进行了一翻评估,看来自己有些小看他了。

  “当时我正好手中有一只军用重弩。”奥斯曼说道。

  “哈哈……”怔了一下,紧接着迈克尔公爵发出一阵豪爽的笑声,原来是这样啊!近距离,手持重弩,并且对这种武器有着非凡的了解,他已经为那个卡其拉教屈了,相信那家伙同样小视了眼前这个少年,仅仅拿他当作一个孩子来看待了。

  “他的动作很快,那你的重弩一定早已经上好了箭等着他是吧!”笑够了之后,迈克尔肯定的说道。

  “不,那样作对弩有伤害,通常我都在需要的时候才上箭的。”奥斯曼说道。

  “你是说,你见到他的时候,弩上并没有箭,也没有拉好弦?”迈克尔严肃的问道,这个孩子在说谎吗?他的话前后矛盾,既然对方的速度很快,而他又没有拉好弦,就算是个笨蛋也知道,不能给对方上箭的机会。

  “是的,当时重弩背在我的背上,我习惯那样作。”奥斯曼再次肯定的说道,对于迈克尔公爵表情的变化,他还无法理解,但可以肯定的是,迈克尔公爵似乎并不相信自己所说的话。

  “告诉我你是如何上好箭的,那个卡其拉不会站在那里等你装好箭吧!”迈克尔公爵的声音再次变回淡淡的味道,对于少年的好感一下子荡然无存了,他最讨厌的就是说谎。

  “我在闪避的同时,从背后取弩,拉满弦,再装上箭。”奥斯曼轻松的说道。

  “看来你对重弩真的非常了解,在闪避之中也可以作到这些的人,我还真的从没见到过。”迈克尔公爵冷冷的说道。

  “那很难吗?”奥斯曼对此深为不解。

  “不是难,而是不可能,奥斯曼先生,我认为你应该提高你的说谎技巧,而不是来学习武技。你说的事情,除了雷霆武士,根本没人可以作到。我是一名骑士,但我同样无法作到这一点。”迈克尔改变了对奥斯曼的称呼,不肯再叫他孩子了,同时声音也变得更冷,他准备彻底揭开他的谎言之后,让他明天与那些仆人一起回去。

  对于老朋友,他自然会尽力帮助布郎,不过迈克尔想不通,对自己同样了解的他,为何会送这样一个孩子到自己这里来。

  “迈克尔先生,我倒认为那很容易,再容易不过了。”奥斯曼喝了一口果汁说道,虽然他的个头已经很高了,但义父从没允许他喝任何含有酒精的饮料。

  “取一只重弩来。”迈克尔没有理会奥斯曼,轻轻拍了拍手说道,虽然退役了,但作为一名骑士,迈克尔家中拥有相当数量的武器。

  一会的功夫,一只军用重弩送到餐桌前。

  “来试试,就像你说的那样去作。”迈克尔公爵蔑视的说道,他根本不相信奥斯曼所说的话,每一句都不相信,这是一个喜欢吹牛的少年,但在自己面前,他的牛既然被戳破了。

  奥斯曼从仆人手中接过重弩,入手的感觉让他一怔,这与他通常使用的那只重弩有些不同,单单是重量上就已经相差很多。

  同样的钢弦,却要粗上一圈,弩身是用精钢打造的,这与自己那只大部分使用胡桃木的更是不同。只一眼,奥斯曼马上喜欢上了它,与它相比,自己常用的那只更像是玩具。

  “非常好的一只弩。”奥斯曼赞道。

  “奥斯曼先生,我很想知道你是如何在一瞬间拉满它的。”迈克尔公爵毫不客气的说道。

  奥斯曼并没有理会满脸不悦的公爵,两手熟练的活动了起来,上弦用的摇柄装置必须卸掉,有那东西的存在,即不方便背在背后,同时也不方便自己拉满弩弦。

  在两次呼息的时间内,摇柄装置被分解成四个部件放在餐桌上,奥斯曼满意的看着手中的重弩,他决定一会向迈克尔公爵讨要它,相信迈克尔公爵一定不会吝惜一只重弩。

  迈克尔公爵呆了一瞬间,奥斯曼的动作让他即吃惊又佩服。他熟练的动作,可与同一位优秀的弩弓手相比,就算是一名骑士,也不可能比他作得更好了。更惊讶于他的行为,他居然卸掉了摇柄装置,那意味着,这只弩弓只能用手脚来上弦,那会浪费更大的力量和时间,他居然一时间看不懂奥斯曼的动作意义在哪里。

  “你准备用臂力拉开它?”迈克尔的声音谨慎了些,纯靠臂力拉开重弩的大力士,迈克尔公爵并非没有见识过,但那样的力士实在太少了,整个第一军团之中,也未必能找到三十个这样的人。

  即便是有这样的力量,也不应该把它花在拉开弩弦这种小事上面,战场上需要力量的地方多得事,一名优秀的战士,应该懂得如何尽量保存自己的力量,将它使用在更重要的地方上。

  “当然,用摇柄的速度太慢了,我不喜欢。”奥斯曼点头说道。

  “好吧!你来试试看,这是三号重弩,它可以射到六百七十步外,弩弦的力量是四石。”迈克尔公爵一口气说出这只重弩的所有参数,也不管奥斯曼是否能听得懂。

  奥斯曼先用两只手指拉着弩弦试了试,的确很重,要比自己常用的那只重一半左右。左手握住弩身,右臂一用力,“卡”的一声,弩弦被拉满了。

  “哦……”餐厅里的仆人们同时叫了一声,显然,他们对于这种重弩同样不陌生。

  “看来我还是小看了你的力量,但我还有些疑问,虽然你拉满了这只弩,不过在闪避之间,你想轻松的拉满它,似乎有相当的难度。”迈克尔的声音柔和了许多,作为一名军人,他非常欣赏有勇士,有本领的年轻人。

  “是的,如果当时是这只弩的话,也许我没那么轻松拉开它。”奥斯曼摇着头说道,弩弦的力量有些超出他的想象。

  “你的弩不同吗?你说过是军用重弩的。”迈克尔公爵边问边思考的,也许少年说的是一号弩,如果是那样的话,完全可以相信他的话。

  “是很不同,我那只弩的弩身是木头制作的,米尔,请你去我的房间取我的弩来,它就床下面。”奥斯曼转身对餐厅门口的米尔说道。

  “好的先生。”米尔的眼中全是小星星,在这样的主人家,即便是个女仆,对于这些武器也相当的熟悉,她从没见过有人可以单靠臂力拉开重弩。

  看到米尔手中的弩,迈克尔已经完全相信奥斯曼所说的话了。事实上,那并不是一把军用重弩,所有的军用重弩都是使用精钢制作而成的,米尔手中的弩,样式虽然与军用重弩一样,但那只是一只仿制的军用重弩。

  不必用手去试,迈克尔公爵就大体知道它的力量有多大。那是一只仿制的相当好的重弩,它的力量应该与一号重弩相差无几。

  “你是个诚实的孩子,我为刚才的表现向你道歉。”迈克尔公爵说道,作为一名优秀的军人,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是必不可少的美德。

  “您不必道歉,如果当时真的是这样的弩,也许我会困难很多。”奥斯曼站起来行了个礼说道。

  “你的箭法一定很不错,一箭就要了那个卡其拉的命对吧!”迈克尔公爵柔声说道。

  “不,虽然我对自己的箭法很有信心,可事实上,我的第一箭只射中了他的左膊……”奥斯曼将当时的事情完整的说了一次。

  当听到奥斯曼居然可以跑着上树的时候,所有的仆人都惊讶的叫出声来。只有迈克尔公爵没有表示惊讶,上树不正是豹子的本领嘛!

  “孩子,看来你的确需要好好学习一下武技,特别是与人战斗的经验。虽然我们是第一次见面,但我相信我已经对你有了深刻的了解。从明天开始,我将要训练你,三年的时间就足够了,我会在三年里,将你成为一名合格的骑士。”迈克尔公爵有些激动的说道,这么好的苗子可不多见,他衷心的感激老朋友布郎,为他的晚年带来了意外的惊喜。

  “需要三年吗?”奥斯曼有些惊讶,他没想到,想要学习武技,居然需要如此长的时间。

  “当然,那还是因为你的条件非常出色,如果是其它人,也许一辈子也无法成为一名合格的骑士。”迈克尔公爵恢复了严肃的表情。

  “好的,我会努力的。”奥斯曼点头说道。

  一个月的时间里,迈克尔公爵三次调整了训练计划,虽然对于奥斯曼有了清醒的认识。可当他真的开始训练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了解的还是出入太大了。那些用地普通人的训练方式,显然并不适合眼前的少年。

  每天清晨的五公里负重跑,对于一名优秀的士兵而言,也是个相当重的负担,可对于奥斯曼来说,似乎根本没有任何的意义。

  当迈克尔公爵按他想象的时间来到操场上,准备等待奥斯曼回来的时候,他才发现,奥斯曼早已经回来,并且吃完了早餐,还有时间洗了个澡。

  很快的,迈克尔公爵发现,奥斯曼无论是在力量,肢体柔韧性,跳跃能力,耐力这些方面,远比他见过的最优秀的战士还要优秀得多。

  而他最缺乏的是技巧和常识,对于普通人来说,很自然的事情,到了奥斯曼身上,却是从没听说过的新鲜事。

  迈克尔公爵最后把训练集中在,技巧课,常识课,军事课上面,这些方面奥斯曼所知道的实在太少了,甚至还不如一个孩子知道的多。

  “今天我来讲讲军事常识,这方面我认为你应该多了解一些。”迈克尔公爵有些不适应的说道,训练新兵,居然大多数的时间留在房间里,这对于戎马一生的他来说,还真是头一次。

  “是的,非常乐意接受您的指导。”奥斯曼正色道。

  “帝国共有八个军团,分别是四方军团,它们负责守卫四方郡,每个郡一个军团。每只军团拥有八万人,分成十六只纵队。在中央郡,也就是我们菲格帝国的首都郡内,拥有四个军团,近卫军团负责京都圣西斯堡以及王宫的安全。

  第一至第三军团为帝国的机动军团,同时也拥有最好的装备,最强大的战斗力。近卫军团有十万人,二十只纵队,但这只军团很少有机会上战场,因此战斗力很普通。

  第一军团拥有十二万人,二十四个纵队,是帝国军力最强的一只,我以前就是那只军团的军团长。第二、三军团拥有十万人,二十个纵队,他们的战斗力仅次于第一军团。”

  说完这些迈克尔公爵看了一眼奥斯曼,发现他非常认识的在听自己讲课,这让他很满意。少年的记忆力他完全不必担心,经过几次的试验,迈克尔公爵已经知道,少年拥有着非凡的记忆力,自己说过的话,他几乎可以背得一字不差,而对于这样的学习,他也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

  “从地理位置上来讲,我们菲格帝国的位置并不很好。南面临海,是整个帝国中最安全,同时也是最富饶的地方,那就是我们现在所处的南方郡。

  西方郡与四方帝国,天朝帝国两个国家接壤。四方帝国仅拥有八百万人口,军事力量更差,不值一提。天朝帝国却是个拥有八千万人口,拥有常备军十个军团的大国。而且天朝帝国的装备,武器以及后勤力量也是所有国家之中最强的。

  好在他们的军团战斗力一般,最精锐的军团也仅相当于我们的四方军团,因此我们并不怕他们。

  北方郡,也就是你义父布郎那家伙所住的地方,是帝国最北方的郡,与埃罗公国接壤,那也是个小国家,不必理会,但由于埃罗公国是个极北的国家,条件艰苦,因此常常会有盗贼进入北方郡。”

  奥斯曼点了点头,他还记得,在来此之前,一次晚餐上,义父和奎克先生,正好谈过关于盗贼的事情,看来那些盗贼是来自极北的埃罗公国。

  “东方郡是个胜产矿物的郡,除了那里,只有我们南方郡才拥有少量的矿山,因此,虽然东方郡是个比较穷的郡,但对于帝国来说,却有着无比重要的地位。

  与东方郡接壤的是龙辛王朝,他们的实力在大陆排在第三位,拥有五个军团,战斗力要强于天朝帝国。

  至于其它的小国家,在这片大陆上还有十一个,这些以后会慢慢告诉你。他们都不值一提,最强的一个国家也仅仅拥有两个正规军团,战斗力就不必说了。”

  迈克尔公爵一口气说完了整个大陆的国家及军事力量,虽然奥斯曼表现出了很强的记忆和理解能力,但他还不能肯定,奥斯曼是否全部记下了。

  “非常感谢您的教导,时间还早,如果您还不太累的话,可以再讲一些吗?”奥斯曼用一种渴望的眼神看着迈克尔公爵。

  “当然,我的孩子,你的确非常的好学。”迈克尔公爵笑着说道,奥斯曼让他非常的满意,不仅仅是在这种知识课上,在实践课上的表现,更让迈克尔无可挑剔。

  “事实上,对于我们菲格帝国来说,最具危胁的即不是东方的龙辛王朝,也不是西方的天朝,事实上,在我们这片大陆上,还存在着另一种智能生物。

  他们被我们称为蛮族,一共由七个不同的种族所组成,他们智力高低不等,但体力上却都强于我们人类,这方面的知识,我以后会慢慢告诉你的,今天就先到这里吧!”

  迈克尔对着意犹未尽的奥斯曼说道,他实在太喜欢这个孩子了。在迈克尔公爵心中,有了一个不错的主意,他准备让奥斯曼成为自己的教子,相信老朋友布郎一定不会反对的。

  一年的时间匆匆的过去了,在这一年里,奥斯曼学到了更多的东西,不仅仅是军事的,还包括,政治,商业以及其它的很多常识。

  自然,这其中奥斯曼最得意的就是军事方面的事情,按迈克尔公爵的说法,他现在的实力已经达到了高级剑士的水平,再有一年的时间,他就可以达到见习骑士的水准,这样的速度已经远远超出了迈克尔公爵的期望。

  对于重弩,奥斯曼更加的熟练了,早已经不再是那个只会射固定红心的少年。而在武器方面,对于刀他情有独忠。军队里并不存在凌格使用的那种细刺剑,那是专门为贵族装备的装饰品。

  奥斯曼虽然并没有选择五十公斤重的厚背刀,但他手中的刀也重达四十公斤。现在他已经懂得,能够灵活运用才最为重要,兵器并不是越重越好,同样的武器的重量也并不表示它主人的实力。

  也许是这里的人并没有看到,当初象野兽一样的奥斯曼,因此虽然大家都知道他的来历,却没人像在隆卡多那样看不起他。正相反,这里的每个人对奥斯曼都相当的友好,特别是那个叫米尔的女仆。

  迈克尔公爵收到了老朋友布郎的来信,并且满足了他的愿望,两个月前,奥斯曼成为了迈克尔公爵的教子。

  “米尔,教父大人没有子女吗?”憋了很久的问题,奥斯曼终于问了出来。

  “不,主人当然人子女。希西莉小姐长得美极了,只是太过于好动了,就像主人一样,她天生好武,可惜她是个女孩子,如果是男孩,相信她一定早已经进入军团,并且成为一名优秀的军官了。”米尔一边收拾着东西一边回答道。

  “哦,希西莉小姐今年多大了?”奥斯曼坐在椅子上,一边无聊的翻看着手中的书一边问道,这里所有的书籍,早已经被他背熟了。

  “希西莉小姐今年二十五岁,两年前嫁到了京都圣西斯堡。”米尔回答道。

  “哦,可惜没看到。”奥斯曼说道,他一直在等待着凌格的到来,可是一年之期已经过了,可凌格连一点信息也没有带给他。当然,让奥斯曼想的最多的,还是他的黑豹兄弟,不知道它现在过的如何了。

  “会见到的,但这两年可能不行,希西莉小姐珠丈夫,刚刚升任了第一军团长。凯思·琼尔伯爵是位非常出色的骑士。”米尔笑着说道。

  “是吗?真想见见他,也许可以向他学习一些战斗技巧。”一提起骑士,奥斯曼的眼中就闪出火焰来。在这里,除了迈克尔公爵外,他再没见到过其它的骑士。

  到目前为止,他还从没有正面击败过迈克尔公爵,这让他有些沮丧,要知道,迈克尔公爵今年已经六十多岁了,与一位老人交手,显然是不符合奥斯曼的胃口,虽然他的武技还远远不如那位有军神之称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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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8-01-25
~第八章~

 

  “奥斯曼先生,现在还不行。不过我相信,再过几年,您一定比凯思大人还要棒。”米尔笑着说道。

  “哦,是这样啊!教父是否还有其它的子女?”奥斯曼知道,虽然米尔并不会武技,但这里每个人的眼光都很出色,既然米尔这样说了,那目前为止,自己就绝对不如希西莉小姐的丈夫。

  “好了,你应该出发了,让主人等太久可不好,虽然您是他的教子。”米尔笑着催促奥斯曼,却不回答他的问题。

  “好吧!等我回来再聊。”奥斯曼接过狩猎装的外套,向外走去,对于打猎,奥斯曼的兴致一向不高。

  而对奥斯曼非常满意的迈克尔公爵,只在这一点上对他很是不满。迈克尔公爵可是酷爱狩猎的。

  迈克尔与布郎虽然同样是公爵,但显然身分上还是有相当大的差距。迈克尔公爵的领地至少比布郎公爵的大一倍以上,而且迈克尔公爵拥有自己的城市──亚美尼亚城,布郎公爵的隆卡多镇与之相比,自然就相形见绌了。

  这种差距不仅仅在于领地的大小、城市的规模上,更重要的是质量上。

  布郎公爵的领地有小半是田地,大部分则是山林,那种供奥斯曼和他黑豹兄弟生存的山林。而迈克尔公爵的领地上,有一半是肥沃的良田,另一半同样是山区,但这些山区里拥有四座矿山,在价值上已经有了相当大的差距。

  打猎一天的收获并不是很多,这里并不是没有人烟的深山,在野兽的数量及质量上,显然无法与布郎公爵的领地相比美。

  可虽然质量差了些,但收获还能让大家接受。数量上的差距,迈克尔公爵完全可以利用技术上的优秀来弥补。行武出身的迈克尔公爵,与作文职一生的布郎公爵,在打猎的技巧以及身手上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

  整天下来,奥斯曼的收获最少,除了一只野兔之外,他没有任何的收获。自然,没人会认为他的箭术有问题,或者是打猎技巧不足。

  每个人都知道,与黑豹生活在一起的奥斯曼,打猎的技巧根本无人能比,而他的箭术更是有目共睹的事情。

  奥斯曼更多的时间是在观察,从山林到跟在后面的仆人,他仔细的观察每一样。与这些仆人居住在一起有一年的时间了,可每次奥斯曼都会感觉到新奇。

  十四名仆人,穿着整齐的制服,排成两行跟在他与迈克尔公爵后面,步伐整齐,甚至连脚落地的声音都一样。每当出现猎物的时候,他们会马上分散开,执行他们的使命。

  一年多的交往之中,奥斯曼知道,他们每个人都有着一身不俗的武技。奥斯曼相信,如果换成刚到亚美尼亚时的自己,只怕连他们其中最弱的一个,也无法正面战胜。

  这些人根本不是什么仆人,他们是军人,是彻头彻尾的军人。只是每当奥斯曼问他们的来历的时候,他们仅仅是笑笑,并不回答他。

  “在那里扎营。”看看天色已晚,迈克尔公爵挥着马鞭,指着树林里的空地说道,那里像是一片天然的营地一般,四周有树木遮挡,中间的空地又足够大。

  仆人们马上行动起来,四个人开始搭帐篷,四个人负责砍木材,四个人负责准备食物,还有两人四处流动,看来是充当临时哨兵。

  一切都迅速而有效的进行的,结合着自己从迈克尔公爵那里学到的知识,很明显,眼前是一支军队正在准备扎营休息,同时又不失警惕。

  迈克尔公爵毕竟上了年纪,一天的狩猎虽然愉快,却有些累了,正坐在支好的行军椅上半闭着眼睛休息。

  一种危机感涌上心头,这种感觉又有一年的时间没有感觉过了。奥斯曼感觉自己的汗毛全部立了起来,这里有危险,而且那个危险一直都存在,自己进入空地的时候,居然没有察觉到,直到此时才有感觉。

  随手将重弩丢在地上,这里的面积有限,而且危险就在身边,这种远程武器并不适合现在的情况。

  迈克尔公爵的眼睛猛的张开,两个临时哨兵也不分先后的飞扑过来。他们虽然比奥斯曼慢了一点点,但警觉性已经算是相当的高了。要知道迈克尔公爵已经上了年纪,又累了一天,那两个仆人则距离远一些。

  一条黑影从树上扑了下来,目标是坐在行军椅上的迈克尔公爵。

  公爵一动不动,他对奥斯曼很有信心,虽然距离很近,但他有足够的时间来救自己。事实上,他对于自己更有信心,就算奥斯曼出手慢了,他也有足够的能力保护自己,骑士是强大的战士,即便上了年纪也一样。

  奥斯曼果然没有让迈克尔公爵失望,在那黑影扑下来的同时,他的身体已经到了黑影的下方。令迈克尔公爵意外的是,本已经出鞘的钢刀被他随手丢在一边,直接扑到黑影上,与那黑影抱成一团,撕打起来。

  两个仆人停下脚步,看着奥斯曼与那个黑影搏斗,居然露出了笑容,坐在行军椅上的迈克尔公爵同样露出一种古怪的笑容。

  四周的仆人也停下了手中的工作,同样没有上前帮忙,站在那里以欣赏的眼光看着奥斯曼战斗。

  那是一只黑豹,没错,的确是一只黑豹。难怪所有的人都露出那样古怪的笑容,他们当然知道奥斯曼的来历,如果不是布郎公爵将他带出山林,现在的奥斯曼依然是一只黑豹。

  奥斯曼丢掉手中的刀,这样的举动大家一点也不奇怪了。如果面对的是一只老虎,也许他会一刀杀掉,但豹子就不同了,特别是黑豹,那更不同。

  一会的功夫,黑豹被奥斯曼压在身上,无论是从速度上,还是力量技巧上,奥斯曼都占有绝对的上风。

  黑豹所有的技巧,他都无比的熟悉,同时也知道应该如何应对,而这只黑豹,明显没有想到,人居然可以赤手空拳将牠压在身下。

  奥斯曼似乎打得很开心,坐在黑豹的肚子上,两手紧紧掐着黑豹的脖子,如果牠挣扎,力量就加大,如果黑豹挣扎的力量减弱,他手上的力量也同样减弱,他已经赢了。

  抬起头,仰天长嘶,从奥斯曼的嗓子里传出豹子一样的嘶吼声。那是得意的吼声,是胜利的吼声,地上的黑豹自然听得明白,而迈克尔公爵众人,完全可以从奥斯曼的表情上明白他吼叫的意义。

  黑豹驯服的趴在地上,牠感觉那并不是一个人类,反倒像是自己的同类,而且是一个强大的同类。心中虽有不甘,牠却暂时不敢再战,野兽同样有野兽间的规则。

  “迈克尔先生,我想带这只豹去玩玩。”奥斯曼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说道。

  “当然,如果你愿意的话。”迈克尔公爵笑了起来,奥斯曼与他黑豹兄弟的故事,他早已经不知道听过多少遍了,虽然眼前的黑豹并不是奥斯曼的兄弟。

  奥斯曼带了两只幼鸡,一边逗着黑豹,一边让黑豹带他去牠的领地。黑豹虽然没有人类那样丰富的语言,但很多意思的表达还是可以作得到的。恰好,对于黑豹的语言,奥斯曼相当的精通。

  黑豹的住所离这里并不远,那是一个天然的山洞,山洞很深,却并不很大,洞里面有不少的动物骨骼。

  山洞的位置很特殊,在半山腰的一处悬崖边,离地有二十多尺高,正好有三棵大树长在洞边,黑豹首先爬上大树,再从大树上跳跃进洞中。对于一只豹来说,这个居所实在是有些太过于奢侈了。

  山洞里那股阴森的潮气,夹杂着血腥的气味让奥斯曼稍稍有些不适应,看来两年的人类生活让他改变了太多,以前的他同样生活在这样的地方。

  直到天黑的时候,奥斯曼才恋恋不舍的离开这里,返回营地。那只黑豹居然一直送他到营地的外面才转身离去,看来牠已经承认了奥斯曼同类的身分。

  走进营地,奥斯曼一怔,火堆已经熄灭了,地上还有打斗的痕迹,迈克尔公爵和他的仆人们全都消失了。

  奥斯曼仔细的观察了一小会,马上判断出结果。是狼群,在不远的地方,奥斯曼已经找到了十只以上的野狼尸体。从留下的痕迹来看,这群狼至少有五十只以上。

  看来迈克尔公爵遭到了狼群的袭击,在现场,奥斯曼只找到了一处血迹是属于人类的,看来仆人中有人受了伤。而迈克尔公爵并不准备放过这群狼,因此带着仆人追踪下去。

  对于追踪,奥斯曼不必经过任何的训练,也绝对是最高明的。

  跟着众人的足迹,奥斯曼一口气追出五里远,一路上可以不断的发现野狼的尸体,算算已经超过二十具之多,看来这群狼很快就会被迈克尔公爵消灭掉。

  “救……我……”

  微风中,一个几乎无法辨认的声音传来,奥斯曼超人的听力也勉强听到一丝声响,但无法分辨那人说的是什么。

  这里有人受伤了?奥斯曼有些奇怪的想着,如果是仆从中有人受伤,那些纪律严明的仆从们,不可能会丢下自己的同伴,更何况以迈克尔公爵的性格,更不会丢下伤员不管。

  顺着声音,奥斯曼来到一处悬崖边,伸头向下看去,在悬崖下十几尺处,一个人影随风轻轻摇晃着。奥斯曼没有他黑豹兄弟的夜视能力,但他的视力也远好于常人。

  跃身向下跳去,随手拉住一根藤蔓,呼吸间,奥斯曼已经让自己的身体停在人影的身旁。

  那的确是个人,不过并不是仆从中的任何一个。这个人奥斯曼从没见过,他满身是伤,右手紧紧抓住一根斜向生长出的灌木,任凭灌木上的刺扎入肉中,而他的左手无力的在身边摇晃着,奥斯曼知道,他的左手脱臼了。另外,他的衣服破烂不堪,伤口很多,却无大碍,看来是滚下山崖时被灌木割伤的。

  奥斯曼左手将处在半昏迷中的人夹在胳膊下面,右手用力,整个身体向上窜去,脚在山崖上借力,两个起落,已经带着那人回到了地面。

  “奥斯曼少爷,您的追踪技术居然这么差?”说话的是管家穆尔,他的身后跟着几个仆从,每个人的肩头都扛着两只野狼,看来狼群已经被消灭掉了。

  “回营地。”奥斯曼简单的说道,这个人必须马上得到治疗,奥斯曼也无法判断,他那个样子吊在山崖间有多久了,全身已经有些发硬了。

  “有人受伤了?奥斯曼少爷,还是我来背他吧!”穆尔发现了那个受伤的人,马上放下手中的野狼,抢着要背伤患。

  “快走吧!”奥斯曼没给他机会,抱起那人向营地方向跑去,营地里有足够的药品。

  “快跟上。”穆尔吆喝着,扛起野狼,紧紧的跟在奥斯曼身后。

  营地的火光下,奥斯曼看清了他的相貌。那是一个年约五十岁的老人,身体却很结实,除了左膊脱臼,身上并没有什么大的伤口,右手由于长时间紧抓着灌木,手掌上满是木刺。

  这样的伤自然难不倒那些仆从们,很快将他的伤口处理好,脱臼的左膊也被奥斯曼接好。在火堆的温暖下,他的身体慢慢恢复了柔软。

  “他需要一些肉汤。穆尔,快去煮一些来。”满身是血的迈克尔公爵看了看说道,看来他也杀了不少的野狼,虽然面容有些疲惫,兴致却很高。

  “是的,主人。”穆尔马上命人去准备食物和肉汤,准备一半的晚餐被狼群破坏了。

  喝下半碗肉汤,那人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这里……哪里……”老人的声音相当的嘶哑,让人听着很不舒服。

  “你已经安全了。”奥斯曼见那人已经没事了,安慰了一声,准备去好好吃一顿。

  先一步用过晚餐的迈克尔公爵倒是对此人有些兴趣,坐在他的身边聊了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

  “比尔……我叫比尔。”比尔已经好了许多,此时已经看清了眼前的一切,坐在自己身边的老人,很明显是个贵族,而且气质不凡。

  “你怎么单独来这里,虽然这里并不是没有人烟,却依然有些野兽存在,你一个人来这里太危险了。”迈克尔公爵对此人来这里的目的产生了疑问。这里是他的领地,虽然并不禁止别人来或者路过,但通常都会接受到警告的。

  迈克尔公爵可以肯定,他并不是自己领地内的子民。公爵虽然不可能见过每一位领地内的子民,但他知道,这里的居民没人不认识自己。

  “找矿。”比尔坐了起来,接过穆尔端着的肉汤,大口的喝着。

  喝完了汤,比尔礼貌的说道:“谢谢您救了我。”并且行了个贵族通用礼,虽然身上的衣服很破烂,举止却可以证明他也同样是位贵族。

  “你是贵族?”迈克尔公爵皱着眉头问道,一个贵族,无论他的家境有多差,至少身边也会带着一个以上的仆从。

  “我是个没落的贵族,能否请教先生的大名?”恢复过来的比尔,说话流畅了许多,但声音依旧沙哑,看来他的嗓音本就如此。

  “迈克尔,迈克尔·克里斯托夫。”公爵向比尔伸出手,表示出友谊,虽然比尔看起来又脏又臭,而且很明显是个没落的贵族,但迈克尔公爵从不会以貌取人,而且乐于帮助每个需要帮助的人,这与他严紧的生活反差很大。

  “迈克尔·克里斯托夫?”比尔眉毛扬了扬,再次问道。

  “是的。”公爵笑了笑点头应道,他知道自己的名字很少会有人不知道,除了那个与黑豹一起长大的家伙,就算是个孩子听到这个名字,也同样会有反应的。

  “您是前第一军团长?”比尔惊讶的问道,没想到救自己的居然是有军神之称的公爵大人。

  “是的。能告诉我,你在找什么矿吗?”迈克尔公爵问道,他并不想谈论自己的名气问题。

  “一种很特殊的矿,据说只有这里才可能找到。事实上,我从一个商人那里得到了一小块矿石,而据他说,这块矿石是在这里找到的。”比尔一提起矿石就来了精神,显然对于矿石,他有着一种超乎常人的狂热。

  “可以让我见识一下吗?这里是我的领地,相信我对这里还是比较熟悉的。”迈克尔公爵说道。

  “当然,您看,就是这块。”比尔从怀里摸出一块黑亮的石头,交给迈克尔公爵。

  “你肯定这是块矿石吗?在我的领地之中,共有四个矿山,但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任何一个矿山都不出产这种矿石。也许我可以帮你问问矿山的管理者,他们对于矿石比我更内行。”仔细观察了一会,迈克尔公爵说道,他甚至不能肯定那是一块矿石。

  石头不大,纯黑色,而且发着亮光,如果不是用手摸的话,迈克尔公爵甚至会以为它是一块煤。可放在手中,公爵就明显感觉出它并不是煤,因为它的重量至少是同体积煤的三倍以上,也许它真的是一种矿石也说不定。

  “哦,您说的那四个矿山我都去过,那里没有这种矿石,我可以肯定。”比尔有些失望的说道。

  “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找这种矿石吗?它的价值在哪里?”迈克尔公爵问道。

  “这是一种很特殊的矿石,我也是第一次见到,但它的硬度、韧性、延伸性,是我见过的矿石中最好的一种,如果说它有什么缺点的话,那就是太重了一些。因此由这种矿石打造出的武器,虽然非常锋利而结实,却会因为重量的原因,而让大部分人无法使用。”比尔认真的回答道,面对迈克尔公爵,没人会不恭敬的。

  “你是位锻造师?”迈克尔公爵惊讶的问道,从没听说有贵族愿意作这一行业的,就算他的家境如何的困难,而且这一行也并不容易赚到什么钱。

  “就像您是最好的军人一样,我是最好的锻造师。”比尔骄傲的说道。

  “哦?能问你的全名吗?”迈克尔公爵脑中一闪而过的灵光,让他想到了一个人。

  “比尔·克林斯曼。”比尔骄傲的说道,似乎他的名字与迈克尔公爵一样为天下人所知。

  “你是烈火的制造者?”迈克尔公爵惊呼一声,烈火是菲格帝国的三把最好的兵器之一,而它的锻造者,正是叫作比尔·克林斯曼。

  “是的,烈火是我制造的,可惜再也打造不出另一把来。”比尔似乎觉得有些遗憾。

  “为什么?你既然能打造出第一把,应该可以再打造出另一把来。”虽然知道锻造好的兵器是件非常难的事情,迈克尔公爵依然无法理解。

  “因为矿石,事实上,好的锻造师并不难找,但一块好的矿石则太难寻找了,我大半生的时间,都在为矿石而奔走。”比尔有些无奈的说道。

  “烈火是用哪种矿石锻造的?也是这种吗?”出于军人对于武器的热爱,迈克尔公爵非常喜欢与比尔这位锻造大师交流。

  “不,公爵先生,我说过,这种矿石我也是第一次见到。烈火是由一块陨石打造成功的,那样的陨石更难寻找,能找到它,只是我的运气。”比尔说道。

  “难怪,烈火我见过数次,一直没弄明白它是由什么材料打制而成的,谢谢你为我解惑了。”迈克尔公爵很有诚意的表示感谢。

  “这没什么,如果我能找到这种矿石,我相信,用它打造出来的武器,会比烈火更为出色。”比尔轻抚着手中的矿石,就像在抚摸他的孩子一般。

  “有这么神奇?”迈克尔公爵奇道,在他的眼里,烈火几乎可以称为神兵利器了,要知道,这个世界上并没有所谓的神兵之说。

  “应该是的,普通人对于矿石,了解的只是它的名称,而在我的眼里,所有的矿石都没有名称,只有它的属性,而属性好的矿石,就一定能打造出好的武器来。”比尔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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