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工伤经办机构在收到用人单位、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即时审核,并在15日内支付相关保险待遇。可是,辛集市的冯先生自从2012年10月受工伤以来,却迟迟不能拿到自己的报销费用。 D*Q#G/T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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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3岁的冯先生,是辛集市保安公司的一名职工,被派驻到一家皮革公司担任保安工作。2012年10月18日,冯先生在执勤期间,从楼梯上不慎摔了下来,经诊断为左腿髌骨骨折,所有手术及治疗费用都是冯先生垫付的,前后共花费13000元。 OkUpg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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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后,辛集市保安公司于11月6日为冯先生申报了工伤。经审核,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于11月26日做出认定,冯先生的情况属于工伤范围,并下达了《认定工伤决定书》。12月初,辛集市保安公司为冯先生向辛集市社保局申请工伤费用报销,可3个月过去了,冯先生却一直没有拿到自己的工伤报销费用。为此,冯先生一家人曾十多次到辛集市社保局询问,但得到的答复却一直是让耐心等待。 !Qzp!k9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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