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a]7g\rg)
Ww60-d}}Q
国 办 发明电〔2012〕33号 Zj-U^6^L
gKl9Nkd!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M]p-<R\
Sgv_YoD?-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k7Qs#L
Y#Q!mbp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A%WCd60Tc
[OTn>/W'
二、春节: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tc[z/
zw
U[!i)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Gu&0f
T9%|B9FeJ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u8.
Tu7~
$'>JG9M
五、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MZyo
N&p0Emg
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z/+{QBen8
(&Jo.
<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6WT3-@d
(CRx'R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TE$6=;
mv #hy
国务院办公厅 201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