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5175阅读
  • 47回复

要命的事,只是赔偿就够了吗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32楼 发表于: 2012-08-12
回 31楼(96200) 的帖子
我代表全中国和全亚洲人民强烈要求你来扛,不同意你来扛的不是中国人。请转发500个群。
只看该作者 33楼 发表于: 2012-08-12
Re:回 31楼(96200) 的帖子
引用第32楼殷静于2012-08-12 16:15发表的 回 31楼(96200) 的帖子 : #Vs/1y`()  
我代表全中国和全亚洲人民强烈要求你来扛,不同意你来扛的不是中国人。请转发500个群。 i\3BA"ZX  
-102W{V/T  
<^~Xnstl  
' uo`-Y  
d;m Q=k 1  
哈哈哈殷静老师你好萌啊!~ Dr6Br<yi  
只看该作者 34楼 发表于: 2012-08-12
  

只看该作者 35楼 发表于: 2012-08-12
回  22楼(殷静)的帖子
第22楼殷静于2012-08-12 15:53发表的 回 20楼(我爱你们) 的帖子 的帖子
我们倡议版主提名数字朋友为辛集社区首席杠头吧
对对,有了杠头了,那么二杠是谁?三杠……一直排下去,看看能排到几杠…哈哈

只看该作者 36楼 发表于: 2012-08-12
只看该作者 37楼 发表于: 2012-08-12
      

只看该作者 38楼 发表于: 2012-08-12
都是丧良心的事

只看该作者 39楼 发表于: 2012-08-12
一块钱赔十块钱?违法成本太低了?!!!!!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社区是一个大家庭,请注意文明回复。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