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15171阅读
  • 125回复

取缔一切店外经营,才会永远的安宁和干净!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12-06-28
引用第22楼96200于2012-06-28 17:14发表的  :
土共的泥腿子们,以前哪懂个人卫生啊。你看现在,朝堂之上,西装背头,收拾的利索着呢。 VLf g[*k  
g d z  
6exRS]BI  
J__;.rnk  
那他们算是仓廪实衣食足了,识礼节知荣辱了没? U{73Xax  
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12-06-28
引用第24楼殷静于2012-06-28 17:16发表的  :
那他们算是仓廪实衣食足了,识礼节知荣辱了没? ' nMApPl  
3DH.4@7P  
;SfNKu  
1<`9HCm  
哦,sorry,差点忘了,跟抢匪们,是谈不到荣辱礼仪的。 U);OR  

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12-06-28
我就这么一会儿没来,怎么又出来个管制控?
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12-06-28
引用第26楼不是女人于2012-06-28 17:22发表的  : wGJjA=C  
我就这么一会儿没来,怎么又出来个管制控?[表情]   knT.l"  
Fk1.iRVzi  
? } (=  
台湾不如香港多,香港不如大陆多,南方不如北方多,东部不如西部多。 RH(V^09[o  
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12-06-28
引用第21楼96200于2012-06-28 17:11发表的  :
鉴于你的阅读能力有限,我再强调一遍:小区业主不喜欢,那没用,马路不是业主的产权范围,也就是说,这多管闲事的手,你们伸不着。 7zDiHac  

*7" L ]6  
0 mexF@  
* Msr15  
马路虽然不是业主们的产权范围,但是业主们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他们是要主张自己的权利的。比方说吧,对过一座大楼是玻璃幕墙,本不是我的产权之内的,但是他的反射光照射到了我的室内,影响我了,我就要反对
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12-06-28
引用第28楼殷静于2012-06-28 17:25发表的  :
马路虽然不是业主们的产权范围,但是业主们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他们是要主张自己的权利的。比方说吧,对过一座大楼是玻璃幕墙,本不是我的产权之内的,但是他的反射光照射到了我的室内,影响我了,我就要反对 v27Ja .tA  
dDtFx2(R  
iOqk*EL_r\  
玻璃幕墙那个例子对,但是马路这个例子不对,说有噪声,可以,说有拥堵,不可以,说有污秽,也不可以。 B@t'U=@7  

只看该作者 30楼 发表于: 2012-06-28
还是村里好,有集市

只看该作者 31楼 发表于: 2012-06-28
引用第17楼lqtyy于2012-06-28 17:06发表的  : {G*QY%j^  
96200你去问问,锦绣江南,康乐小区,芳华小区,绿洲小区,华工四区,文苑花园,等等,哪个小区的居民,喜欢马路市场? I&]G   
-_8*41  
这几个地方好像都是先有市场 后有的小区吧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社区是一个大家庭,请注意文明回复。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