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12340阅读
  • 125回复

取缔一切店外经营,才会永远的安宁和干净!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12-06-28
引用第22楼96200于2012-06-28 17:14发表的  :
土共的泥腿子们,以前哪懂个人卫生啊。你看现在,朝堂之上,西装背头,收拾的利索着呢。  ]J= S\  
WW.\5kBl8  
$`nKq4Y   
c k~gB  
那他们算是仓廪实衣食足了,识礼节知荣辱了没? ?(8z O"  
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12-06-28
引用第24楼殷静于2012-06-28 17:16发表的  :
那他们算是仓廪实衣食足了,识礼节知荣辱了没? ?e |'I"  
#vO3*-hs  
_ Ko0  
1SBc:!2  
哦,sorry,差点忘了,跟抢匪们,是谈不到荣辱礼仪的。 ':,6s  

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12-06-28
我就这么一会儿没来,怎么又出来个管制控?
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12-06-28
引用第26楼不是女人于2012-06-28 17:22发表的  : G~esSL^G/  
我就这么一会儿没来,怎么又出来个管制控?[表情]   3F.O0Vz  
Gj)Qw 6  
[2\`Wh:%P  
台湾不如香港多,香港不如大陆多,南方不如北方多,东部不如西部多。 !-MG"\#Wq  
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12-06-28
引用第21楼96200于2012-06-28 17:11发表的  :
鉴于你的阅读能力有限,我再强调一遍:小区业主不喜欢,那没用,马路不是业主的产权范围,也就是说,这多管闲事的手,你们伸不着。 JWdG?[$  

5g5pzww  
sO6t8)$b  
%4 -pw|':  
马路虽然不是业主们的产权范围,但是业主们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他们是要主张自己的权利的。比方说吧,对过一座大楼是玻璃幕墙,本不是我的产权之内的,但是他的反射光照射到了我的室内,影响我了,我就要反对
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12-06-28
引用第28楼殷静于2012-06-28 17:25发表的  :
马路虽然不是业主们的产权范围,但是业主们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他们是要主张自己的权利的。比方说吧,对过一座大楼是玻璃幕墙,本不是我的产权之内的,但是他的反射光照射到了我的室内,影响我了,我就要反对 E,$uN w']  
CKur$$B  
g!8lW   
玻璃幕墙那个例子对,但是马路这个例子不对,说有噪声,可以,说有拥堵,不可以,说有污秽,也不可以。 yLX#: nm  

只看该作者 30楼 发表于: 2012-06-28
还是村里好,有集市

只看该作者 31楼 发表于: 2012-06-28
引用第17楼lqtyy于2012-06-28 17:06发表的  : "-?Y UY`  
96200你去问问,锦绣江南,康乐小区,芳华小区,绿洲小区,华工四区,文苑花园,等等,哪个小区的居民,喜欢马路市场? :bDA<B6bb  
R.T-Ptene  
这几个地方好像都是先有市场 后有的小区吧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您的回复代表了您的形象。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