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再去缴纳养老保险,您可得多掏钱了。昨日,省人社厅公布了2011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额度,据此,石市2012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全面调整,您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也将增多。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石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不许再跨年度缴费。 XL=Y~7b
3QM; K^$
企业职工每月缴费增多 10.u
;zq3>A
昨日,记者从石市社保局获悉,省人社厅公布了2011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6166元,平均工资为3013.83元。按照规定,在岗职工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按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高于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 I'sq0^
i*ibx
;s-
参保单位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单位缴费工资低于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无法核定工资总额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缴费基数。 Hg[g{A_G[
Z:_ wE62'
也就是说,今年参保单位月最低缴费基数为1808.30元(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月封顶缴费基数为9041.50元(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月缴费基数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以1808.30元作为缴费基数;高于封顶缴费基数的,以9041.50元作为缴费基数。 NWL\"xp
`t
!W\Zq+^^J3
缴费基数变了,参保职工个人缴费额度也相应增多了。参保职工个人缴费最低应缴纳145元,比去年多了16元;最多不超过723元,比去年多了76元。 4H
4W
cl\Gh
自由职业者不准再跨年缴费 "!w$7|
%T
@9$u!ny0
据了解,从今年1月起,石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已开始按照自然年度核定当年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缴费方式可采取按月、季、半年、年度进行,在年底前完成当年度的缴费,不能再跨年度缴费。即从今年起,缴费人员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在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本年度的养老保险费,特别提醒不许再跨年度缴费。 R{6~7<m.
GTYCNi66
石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为做好缴费期转变的衔接,去年下半年尚未来得及缴费的人员,可在今年6月30日前进行补缴,过期不再补缴。 (_2Iu%F
9c p jO
追访 +`jI z'+
R k'5L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也将增加 ahJ-T@
F6'[8f
^v2-"mX<
7c.96FA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调后,不只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增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增加的更多。那么,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根据选择缴费档次的不同,缴费额度有着怎样的变化呢,您看下表就知道。 "Sx}7?8AB
Jeb"t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