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五岳散人/文 有时候看《环球时报》的评论,总是为他们的逻辑所倾倒,甚至会直接摔倒。这两天该报有一篇评论是这么说的:“中国人民应该容忍一定程度的腐败,这是世界各国都不能完全解决的问题,重要的是把腐败控制在民众可以容忍的限度之内”,看完这个就不是什么倾倒、摔倒的问题了,直接晕倒才是正常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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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腐败问题确实是全世界的难题,而且至今为止,没有任何一个人类社会形态曾经完全解决过这个问题,在可以眼见的将来也不可能解决,至于说共产主义社会能不能解决,由于共产主义社会本身离我们过于遥远,以至于根本触摸不到,所以咱们最好存而不论。顺便说句题外话,有人说文 革的时候没有腐败,那是因为彼时的腐败未必是货币形式的,特供什么的其实都是腐败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 RW4,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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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这段话蛊惑人心的地方在于偷换了概念,把一定会有腐败的概念,偷换成了民众因为这种现实就需要容忍一定程度的腐败。话说即使这个道理成立,您倒是给个数字啊?比如说600万干部当中,到底有多少人腐败是大家可以容忍的?我记得前段时间有官员说腐败的干部不到万分之一,那大概就是600人左右。而目前来说,每年一个省查处的干部都不止这个数吧?或者您跟我说说每年腐败的金额是多少才是能容忍的也行啊,一千个亿还是一万个亿?您不能说我们需要容忍就容忍,然后还不说出一个可供容忍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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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估计谁也不敢说这个标准,因为这完全是无耻的胡扯。古语有云,取法乎上仅得乎中、取法乎中仅得乎下,高标准、严要求也不过是得到一个中不溜的结果,要是自己先给自己留下一个可以容忍的后门,往下的走向也就不堪问了。 uB@~x Q_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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