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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市长大人,慢慢欣赏一下“育红街马路市场”,十天九堵,照片为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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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6楼 发表于: 2012-04-24
育红街的下岗职工多的是,但哪个也没去出摊。

只看该作者 57楼 发表于: 2012-04-24
引用楼主dfgrrt64于2012-04-22 16:07发表的 请市长大人,慢慢欣赏一下“育红街马路市场”,十天九堵,照片为证! : Z\(q@3C  
请市长大人,慢慢欣赏一下“育红街马路市场”,十天九堵,照片为证!
“马路大棚”,遮挡行人视线,危害公共安全,发生交通事故,谁来赔偿?
辛集市民们的生命安危已经受到侵犯! YU'k#\gi*  
....... j"8ZM{aO  
vz@A;t  
楼主啊,你可长点心吧,市长“日理万机”,哪有功夫上社区里来看你的帖啊

只看该作者 58楼 发表于: 2012-04-24
引用第49楼顺其自然0于2012-04-23 23:17发表的  : s2a{>II6  
嗯,变成步行街就好了,汽车可以走建设街和束鹿大街吗! lwR<(u31e  
h 7*J9[$  
好主意

只看该作者 59楼 发表于: 2012-04-24
顶下
辛集人
org
只看该作者 60楼 发表于: 2012-04-24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H;mSkRD3N  
道路就必须畅通无阻; VD AaYDi  
经营就必须要进市场; P-[-pi@  
拉屎就必须要进厕所; 50h! X9  
如果男人女人都跑到大街上,随便拉屎尿泡,不成了流氓乱大套了? I]|Pq  
市长,市长,规矩就是禁止马路市场!
只看该作者 61楼 发表于: 2012-04-24
这个谁也没办法,必竟要混饭吃的,当你大摇大摆的走在马路上时,你可知道有的人还没有吃饱饭啊

只看该作者 62楼 发表于: 2012-04-24
楼上的意思是,乞丐可以随便抢劫或杀人而不犯法了。
齐老大 www.xinji.org

只看该作者 63楼 发表于: 2012-04-24
砍人的黑社会,也是为了混饭吃,抢地盘,绑架人,哪个不是为了混饭吃。 1NFsb-<u  
混饭吃就可以为所欲为?
齐老大 www.xinj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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