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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市长大人,慢慢欣赏一下“育红街马路市场”,十天九堵,照片为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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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2楼 发表于: 2012-04-27
定的是这么操作的:城区主干道、重点路段严格控制,东华路、西华路、育红街等次干道适当性放宽。 e%#(:L  
#~J)?JL  
别嚷了,嚷也是白嚷。

只看该作者 73楼 发表于: 2012-04-27
    

只看该作者 74楼 发表于: 2012-04-27
市长忙大事这小事没有捞头他不会管的

只看该作者 75楼 发表于: 2012-04-27
适当性放宽,就可以违法《交通法》吗?
只看该作者 76楼 发表于: 2012-04-27
引用第75楼lqtyy于2012-04-27 18:00发表的  : 7XM:4whw  
适当性放宽,就可以违法《交通法》吗? ?WE KRl  
B>]4NF\)H9  
交法31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TUy 25E  
 $I*<gn9  
在实践中,地方主管部门自由裁量弹性很大。

只看该作者 77楼 发表于: 2012-04-27
车多人多啊。别伤了人就好

只看该作者 78楼 发表于: 2012-04-27
只看该作者 79楼 发表于: 2012-04-28
希望各位正义之士,把此贴转发到各大新闻网站,好好的理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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