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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强烈要求“大话辛集”斑主“ 幽幽清泉 ”在大话辛集这个栏目里给我公开道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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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07-25
— 本帖被 幽幽清泉 从 大话辛集 移动到本区(2007-07-25) —
            如果自己做错了事,就应该站出来公开的向人家道歉,为什么要藏起来呢?毛主席教导我们:

人不怕犯错误,只要改了就是好同志。现在你已经改正了,我也不想追究了,可是你为什么不在“大

话辛集”这个栏目里道歉呢?确跑到一个没有人去的什么“站内事务”道歉呢?这有什么好丢人的

呢?不就是给锁定错了吗?我也不会怪你的,谁还能不犯错误呢?犯了错误就得敢做敢为,这才是一

个好的斑主呢?这样人们才会拥护你爱戴你,如果你连这点勇气都没有的话,你这个斑主恐怕也做不

长的,敢承认自己错误的人是受人们喜爱的,反之就要受到人们的怪罪和骂声的,总之这两天来我也

没有给你好脸色看,我也有不对的地方请你谅解,我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我发表的贴子是我斟酌好

了才发上去的,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可是确让你给锁定了,情急之下发表了一些过急的议论,可是

谁碰到这种事情都会和我一样,我这也是为了维护自己尊严和权力,公民的权力是不受任何人侵犯

的,这也是法治国家的优越性,党和国家赋予给了我们的公民权我们就要维护,我们就要利用,言论

自由嘛,只要是没有触犯国家的法律,任何人都不能干涉不能贬低公民的人格,这才是有中国特色的

社会主义,才能成为实际性质上的和谐社会。

以下是“幽幽清泉”在“站内事务”栏目里给我的道歉内容:

朋友.您好,您那个帖子.我已经和其他几位斑竹.商谈过了.最终的结论.是 您的帖子不该锁定.该转移到嘻

嘻哈哈.我就不解释.我为什么给您锁定的原因了.总而言之.我做的不对.

在这里.我给您真诚的的道歉. 对不起.请您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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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7-07-25
差不多就算了~~
搞笑的东西
发到我那儿去~
只要不是重复贴我会给你加辛币奖励的
三只眼看东西总比两只眼多一个视角
[url] http://www.110.com[/url]
一山不能容二虎,除非一公和一母!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7-07-25
算了吧,谁也不容易!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7-07-25
tmd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7-07-25
俗话说的好:“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得饶人处且饶人”.在交际中.不必对别人的过失或缺点耿耿于怀,咬定“理儿”不放松,否则势必导致双方人际关系的恶化.可叹的是.很多人并不明白其中道理.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7-07-25
哈哈,精彩,像这样的文章多发表一些,省的斑竹的权力过大。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7-07-25
引用第4楼幽幽清泉于2007-07-25 21:59发表的  :
俗话说的好:“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得饶人处且饶人”.在交际中.不必对别人的过失或缺点耿耿于怀,咬定“理儿”不放松,否则势必导致双方人际关系的恶化.可叹的是.很多人并不明白其中道理.





让人看了感觉道歉也是没诚意的
顶楼主


朋友来了有美酒,豺狼来了有猎枪.
我想楼主也不是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是这么 "得理不饶人"的. 为什么会对你这样呢?
不反思自己的工作还扯出此等言论.


退一步讲
既然"得理了"为什么就不能让你在大话版道歉呢?
帖子是在大话被处理在大话道歉不是应该的吗?
[ 此贴被打猪上山在2007-07-25 23:28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7-07-25
正视自己,笑看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