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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在线读-《琼瑶全集》之《幸运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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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06-29
— 本帖被 垂阳紫陌1314 从 文学沙龙 移动到本区(2007-07-28) —
一、陌生人



  那个陌生人第一次出现在我窗外是星期六的晚上。那是个月亮很好的夜晚,我和爸爸妈妈在客厅里听了一阵我所喜欢的古典乐,然后退回到我的卧室里。习惯性的,我先开亮了桌上的台灯,再从抽屉里拿出了日记本,坐在桌前,用手支著颐,开始思索这一天有什么值得记载的事。这是个平淡的日子,太平淡了,我发了许久的呆,日记本上仍然没有记下一个字。我本能的凝视著窗帘,窗帘是淡绿色的,我爱绿色,室内所有的布置几乎都是绿,绿灯罩,绿床单,绿桌布,窗台上还放著一盆小小的绿色的万年青。窗帘在微风中拂动,月光透过窗帘,使那窗帘变得像烟雾般透明,绿得莹洁,绿得轻软。我走过去,拉开窗帘,只为了想看月亮,可是,第一眼,我就看到了他!他笔直的挺立在窗外不远处的一盏街灯下面,静静的凝视著我的房间。街灯把他照得很清楚,他的个子颀长,背脊挺直。虽然这是春天,他却只穿著一件白衬衫,底下是条藏青色的裤子。我无法看清他的面貌,事实上,猛然发现窗外站著这么个人,已经让我吓了一跳,尤其他那种若有所思的宁静,和围绕在他身边的阴沉气氛,使我更加不安。我迅速的把窗帘拉上,回到桌前坐下,但却不能平静。十分钟后,我再走到窗前,从窗帘的隙缝里向外窥视,那个陌生人已经不见了。这是一个开始,三天后的夜晚,那个陌生人再度出现在我窗前。当我拉开窗帘的一刹那,惊恐使我血液凝住,他依然站在那盏街灯下面,注视著我的窗子。两次相同的情况,使我断定这不是偶然。几乎出于反射动作,我立即拉拢了窗帘,但我没有退开,却在窗缝中窥视著他。他似乎有点失望,轻轻的摇了一下头,靠在街灯的柱子上,低头望著地下,地下,他颀长的影子正被街灯长长的投在柏油路面上。大约过了五分钟,他又抬头望了我的窗子一眼,就转过身子,双手插在口袋里,慢慢的向巷子的尽头走去。我目送他的影子在巷头消失。奇怪,心里竟浮起一种苍凉的感觉。

  又过了几天,那是个雨夜,雨滴在窗玻璃上滑落,街灯上的电线上挂了许多水珠,晶莹透明得像一串项炼。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来了。我正在书桌前记日记,窗帘是拉开的。偶然一抬头,我看到了他,与以前不同的,他披了一件雨衣,并没有戴雨帽,我几乎可以看到他的头发上的雨珠。我放下笔,用手托住下巴,静静的望著他,下意识的感到他也在望著我。就这样,我们彼此望了很长的一段时间,雨下大了,大滴的雨点叮叮咚咚的敲著窗子,透过窗玻璃上的雨水,他的身子变成个模糊的影子,但他仍然没有走。雨越下越大,看著他伫立在雨中,使人惶惑而不安。我拉起窗帘,再度把他关在我的视线之外。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把这个困扰著我的陌生人事件告诉爸爸妈妈。每天晚上,我们一家三人照例是聚集在客厅里,唱机上播放著一张我所爱听的唱片。爸爸叼著他的烟斗,坐在沙发里,膝上堆满了他的设计图。有时,我会跑过去,把他的设计图抢过来抛在茶几上,警告的说:

  “你应该把你的晚上给我们,爸爸,这不是工作的时间!”

  爸爸会一把拉住我,故意板起脸来说:

  “告诉我,珮容,你今年几岁?”

  “十八!”我说。“胡扯!十九啦,腊月二十八日的生日,忘了吗?一辈子十八岁,是不是?你看,你离开顽皮的年龄已经很远了!再过两年,也该找个男朋友结婚了……”

  “别说!爸爸!”我喊,挤在他身边坐下,用手勾住他的脖子,撒赖的说:“我不交男朋友,爸爸,我嫁给你好么?”

  “胡说八道!”爸爸拉下我的手来,在我脸颊上拧一下,把我推开说:“永远长不大!赶快去听你的莫……模特儿吧!”

  “莫札特!”我抗议的喊:“爸爸,你不尊敬音乐家!”

  “好好,莫札特!”爸爸笑著说,望了望妈妈:“静如,我们太惯这个女儿了!”妈妈从她的编织上抬起头来,悄悄的微笑,她那美好的眼睛明亮而生动。哦,我真爱我的家,我真爱我的妈妈和爸爸!他们是我的一切,爸爸学的是建筑,但他的绘画造诣也很深,他有科学家冷静的头脑,也有艺术家的风趣和热情。我想,我至今没有男朋友,也和爸爸有关,他使我轻视全天下的男孩子。虽然爸爸已经四十五岁,但他仍然是个极漂亮的男人,他的浓眉,他的眼睛、鼻子都漂亮,他那宽阔结实的胸膛使人有安全感,我真喜欢把头埋在他的胸前,不管我已经超过了撒娇的年龄。妈妈呢,她是个美人儿,我真庆幸自己遗传了她那对大而黑的眼睛。每当有人夸我的眼睛长得好,我就想带他去见见妈妈,妈妈不但把她的眼睛遗传给了我,而且把她的音乐兴趣也遗传给了我。她学的是钢琴,而我学了小提琴,不过,我的小提琴远不如妈妈的钢琴。我的脾气急,耐心不够,很容易出错。妈妈则恬静温柔,清丽得像一潭水。只是,妈妈比较多愁善感,也很容易受惊。爸爸和妈妈,好像天生就一个是保护者,一个是被保护者。

  在这样的家庭中长大,我是幸福的,幸福得不知道世界上有忧愁,我尽我的全力去享受著人生,享受著父母的爱。我没有一般少女们的什么春愁秋怨,也不想恋爱和交友,我只要我的爸爸妈妈和我的音乐。但是,这个陌生人的出现扰乱了我的平静,我不想把这事告诉爸爸妈妈。每到晚上,我退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总会拉开窗帘看看。雨夜之后一星期,他又出现了。那夜,他出现得很晚,我已经记完了日记,正在练小提琴。对于正规的琴谱,我的兴趣不大,总喜欢拉一些曲子,尤其是一些小曲子,像梦幻曲、冥想曲、罗曼史、小夜曲等。这天,我爱上了莎拉沙特的吉普赛流浪者之歌,一连拉了好几遍,拉第三遍的时候,偶尔回头对窗外看去,不禁吃了一惊。他站在那儿,这次,并不在街灯底下,而是就在我的窗子外面,距离窗子这么近,我可以完全看清他。他依然穿著件白衬衫,看起来破旧,可是很整洁,他的脸庞瘦削,两眼深凹,但却炯炯有神。我无法看出他的年龄,可能三十几,也可能四十几,也可能五十几。他的眉头微锁,眼睛深邃,当我中辍演奏而注视他的时候,他也凝视著我。一刹那间,我觉得像中了催眠术,这张陌生的脸上有什么东西撼动了我,我拿著提琴,呆呆的望著他。他的眼睛像在对我说话,我渴切的想知道他在说什么。就在这时,门被推开了,我迅速的转过身子,妈妈正走了进来。她望著我,温柔的说:

  “为什么一个曲子拉了一半就不拉了?我喜欢听你拉这支流浪者之歌,再拉一遍吧!”

  “好的,妈妈。”我说,很快的回头再对窗子看一眼,就这么一会儿的时间,那个陌生人已经不见了。

  我再度拉起流浪者之歌,但,我的情绪如此不安定,脑子里像奔马飞驰似的闪著好几个问题:他是谁?他为什么要站在我的窗外?看他的样子并无恶意,也像受过高等教育,但怎会如此的落拓潦倒?我心不在焉的拉著琴,一连错了好几个音,只得停下来。妈妈诧异的看著我问:

  “怎么了?”“没什么,”我懊恼的说:“今天晚上拉不好琴,不拉了!”

  我收起提琴,妈妈审视著我。我扣起了提琴盒,妈妈走过来,牵住我的手让我坐在床上,她站在我面前,用手抚平我的头发,沉吟的说:“有什么事要告诉我吗?珮容?”

  “没有。”我很快的回答。

  “没有什么属于女儿要对妈妈讲的话吗?”妈妈说,紧紧的注视我:“在大学里,有没有比较要好的男同学?”

  “哦,妈妈!”我说:“你知道不会有的!”

  妈妈微微的皱了一下眉,她的眼睛看起来很忧愁。

  “珮容,”她说:“你大了,有许多事,你是应该关心的,这个星期天,爸爸公司里新进来的一个年轻人要来吃饭,你也学著招待招待客人!”“哦,妈妈!”我叫:“我不要长大,我也不要你们给我安排这些事,我讨厌这些!我宁愿比现在再小十岁!”

  “不要说傻话!”妈妈拍拍我的肩膀,慈爱的说:“早点睡吧!记得关窗子,晚上风大!”她转身向门口走去,我目送她走到门口,突然跳起来叫:

  “妈妈!”妈妈回过头来,我扑上去,像个孩子般抱住她,把头靠在她怀里:“妈妈,我愿意永远跟你和爸爸在一起,”我激动的说:“直到死,直到死,妈妈,别急著要我出嫁!”

  妈妈摸著我的头,微笑的说:

  “傻孩子!真的长不大!”

  妈妈走出房间,我关上房门,刚转过身子,就大大的吓了一跳,那个人!又站在窗外了!因为事先毫无防备,这次真的使我心魂俱碎,他的忽隐忽现使我想起幽灵和鬼怪。事实上,他那憔悴的面容,深沉忧郁的眼光也真像个幽灵。我用手抓住自己的衣领,一连退后了好几步,嘴里不禁颤颤抖抖的问:“你……你是谁?”他望著我,眼光变得非常柔和,然后,他对我点了点头,似乎在叫我不要怕。我鼓足勇气,向窗口走了两三步,他又对我点点头,同时微微笑了一下。我的恐惧心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强烈的好奇,我问:

  “你要什么?”“我不要什么,”他说话了,是北方口音,声调低沉而富磁性。“你的琴拉得很好,只是,莎拉沙特作这曲子的时候是带著浓厚的感伤意味的,假若你能去体会一个流浪者的心情,然后把你的感情奏进琴里去,那就更动人了!”

  “莎拉沙特!”我轻轻的叫著,靠近了窗口,奇怪这个陌生人对音乐竟是内行。而且,他说这几句话,显然是故意要使我明白他是个行家。“你是谁?”我问。

  “一个流浪者!”他说,笑笑,笑得十分凄凉。

  “你为什么要站在我的窗口?”我率直的问。

  他无所置答的笑笑,然后说:

  “明天你下了课在校门口等我,我们谈谈好吗?”

  “你知道我明天有课?你知道我在哪个大学?”

  “明天是星期四,下午一点半到三点半的课,对吗?你是×大音乐系二年级的学生,主修管弦乐!”他笑著说。

  “你是谁?”我悚然而惊。睁大眼睛望著他。

  “不要怕!”他收起了笑容,脸色显得很严肃很诚恳。“我对你没有一点点恶意和企图,请你相信我!”

  我能相信他吗?但是,我相信了,他的脸色使我相信,他的眼神使我震动,我觉得他有一种特殊的力量,使我迷惑,也使我信任。我点了点头,轻声说:

  “好,明天三点半钟在校门口见。”

  “还有一个请求,”他说,“能够不让你家里的人知道这件事吗?”我很犹豫,活了十九岁,我从没有什么事是瞒著爸爸妈妈的。但,他那恳切的声调使我软化了,我点了点头,很快的关上窗子说:“你快走吧!”同时我听到有脚步声在走廊里响了起来,爸爸的声音在门外说:“珮容,是不是你在说话?”

  “没有,”我慌乱的说,一把拉上了窗帘,“我在背诗呢,爸爸。”“背诗?”爸爸推开房门,衔著他的烟斗,含笑站在门口,对我眨眨眼睛说:“什么时候你对诗又感到兴趣的?念出来让我听听是首什么诗?”要命!我就从来记不住一首诗,这个谎撒得实在太不高明,迫不得已,我只好把临时想起来的两个乱七八糟的句子念了出来:“山前有个崔粗腿,山后有个粗腿崔……”

  爸爸“噗”的一声笑了起来,烟斗差点滚到地下,他忍住笑说:“你这是一首什么诗呀?”

  我也想起来了,这原是个急口令,我竟把它念出来了。没办法,只得也望著爸爸发笑。爸爸笑得摇摇头说:

  “你怎么越大越顽皮了?深更半夜不睡觉,在这儿念什么粗腿腿粗的?快睡吧!”他一只脚跨出房门,又回过头来说:“哦,忘了告诉你,我们公司里新聘了一个成大建筑系毕业的学生,名字叫唐国本,星期天我们请他吃饭,你别出去,在家里招呼一下。”“糖果盆?”我说:“爸爸,你是不是准备把这个糖果盆介绍给我做男朋友呀?我对糖果盆不感兴趣,你还不如找个盐罐子来!”“好了,别说笑话了吧,快睡觉!”爸爸说,跨出房门,眼角却堆满了笑。关好了门,我立即上床睡了。但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个失眠之夜。我眼前始终浮著那个清癯的陌生人的面貌,和那对深邃忧郁的眼睛。何况,从不撒谎的我竟撒了谎,我欺骗了我所挚爱的爸爸,只为了这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我该不该这样做?我会不会做错了事?

  第二天,准三点半钟,我在校门口看到了他。这次,他的衬衫烫得很平,头发也梳得很整齐,他眼睛中有著喜悦的光辉,嘴角带著微笑,这一切使他看起来年轻了许多。他走过来,从我手中接过提琴盒子,说:

  “我们到哪里坐坐?”“随便!”我说。“植物园,怎样?”他问。

  植物园!那是个阴森森暗沉沉的地方,但是,现在是个大白天,阳光正和煦的照著大地。而且,这个陌生的男人眼光正直坦白,我不相信会出什么事。于是,我点了点头,跟他到了植物园。在植物园的一棵椰子树下,我们坐了下来。奇怪,我,竟会跟一个陌生的男人——我甚至不知道他姓什么,来自何方——在植物园中单独约会!他坐著,沉思的望著前面,一只手腕搭在椅背上。他的服饰虽简单破旧,但却另有一种高贵洒脱的气质。我看看他,等他开口,但他一直没有说话。在我们前面,有一棵矮小的植物,叶子扁而长。过了许久,他忽然指著那棵小树说:“这种植物叫作印度松香,在三、四月间会开一种白色的花,香味浓烈,好远就能闻到。”

  我奇怪的看著他。“你怎么知道?”“我跑过许多地方,看过许多东西。”他笑笑说,然后望著我,眼睛里带著几丝令人难解的伤感。“你问过我为什么常到你窗外去,你想知道吗?”

  “当然!”我说。“在一个月前,我一次从你的校门口走过,刚好你从学校里出来,我一直跟著你到你的家门口,望著你走进去,同时也发现你的房间有个靠街的窗口,以后,我就无法自已,只得常常去探望你!”“哦,这理由并不好!”我说,心里有点气愤,无法自已,这个无法自已是什么意思?

  “是的,这理由并不充足,”他说,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又低声说:“主要是,你长得像极了我的女儿!”

  “你的女儿?”我诧异的问。

  “嗯。”他点点头,神色有点凄惶。“如果我和她不失散,她该也有你这么大了!”“你——”我望著他,他那忧郁的眼睛使我心折。“你怎么会和她失散的呢?”“这个——”他苦笑了一下。“这说来太复杂了,你不会懂的,别说了!”“你说吧,我会懂的!”我热切的说。

  “不,还是不谈的好,简单说起来,是她母亲离开了我,把她也带走了。”“她母亲不要你了,是吗?她母亲很坏吗?”

  “不!不!她母亲很好,你不会懂的,不要说了,许多事——”他困难的望著前面那棵印度松香,有点儿语无伦次。“我们不能解释的,那时候,我太年轻,把她带走是对的,她母亲是好的,我的过失比她大。”他望望我,又苦笑了一下。“我告诉你这些,只是要你明白我对你并无恶意,不要再追问了,再问下去,你就是在割我的旧伤口了。”

  我同情的看著他,一刹那间,觉得自己和他很亲近了。我点点头说:“你很想你的女儿吧?”

  “是的,很想,十分想。你不会了解这种渴想的。人,年纪越大,对于家的渴望就越深切。”

  “你现在没有家吗?”他笑笑。“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他说,然后挺了挺身子。“来,我们谈点别的吧,例如,谈谈你的音乐!”他打开我的提琴盒子,拿出了琴,微笑的望著我。“那天晚上,我听到你拉的琴,你的技术已经很纯熟了,但是情感不够,要做一个好的音乐家,一定要把你的情感和音乐揉在一起。”他站起身来,十分内行的把琴夹在下巴下,试了试音。然后紧了紧弓上的马尾,又重新调了调琴弦。接著,就轻缓的奏出那首莎拉沙特的吉普赛流浪者之歌。我眩惑的望著他,琴声像奇迹般从他的弓下泻了出来,那熟悉的调子在他的演奏下变得那么哀伤凄凉。他的脸色凝重,眼光迷蒙,我觉得自己像置身梦中,完全被他的脸色和琴声所震慑住。一直等到他奏完,我仍然怔怔的望著他。他对我笑笑,在琴上拨了两下,放下琴说:“这和你拉的有没有一些不同?”“你——”我迷惑的说:“你是谁?”

  “别管我是谁!来,让我更正一下你的指法,拉拉看!”他把琴递给我。“不,”我说:“我不能拉,告诉我你是谁?你是个音乐家吗?”“我不是!我永远不会成为一个音乐家!”他说,把琴放在椅子上,“我曾经学过几年音乐。你好好练习,你是有天才的。你现在缺乏的只是经验。来,你不愿意拉给我听听吗?”

  我不能抗拒他,他的话对我有著魔力。站起身来,我奏了几个练习曲,他认真的听著,也认真的指正了我的几个错误。我发现他所说的都比我的教授更内行,这使我对他更感到茫然和眩惑。春天的天短,只一会儿,太阳已经偏西了,椰子树瘦长的影子在地下伸展著。他帮我收起琴,像个长辈般拍拍我的肩膀,说:“不早了,快点回去吧,免得你妈妈爸爸著急。”

  “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我说。

  “我没有名字。”他回避的说,调开话题问:“你每天在灯底下写些什么?”“记日记!”“提起过我吗?”“是的,我常写‘那个陌生人又来了’!”

  他笑笑,提起我的琴。

  “走!我送你去搭公共汽车!”我们向植物园门口走,我觉得有满腹的疑问,却无法问出口。走了一段他说:“你就叫我作‘陌生人’吧!我对你本就是个‘陌生人’,不是吗?”

  “以前是,现在不是了!”我说。

  “现在也是。你了解了我多少?你知道我多少?可是,我知道你名叫沈珮容,是不是?”

  “你怎么知道的?”“这太简单了,随便问问人就知道了!”

  我们走出了植物园,向三路公共汽车停车站走,他沉默了一段时间,然后严肃的说:

  “我有一个要求!”“什么?”我问。“你决不能把我们认识的事告诉任何一个人,包括你的父母!行不行?”“为什么?”“不为什么,我不愿意任何人知道我!你愿不愿意和我做个忘年之交,有时间的时候和我散散步,谈谈音乐?相信我,我没有任何企图,只想做你一个‘老’朋友!”他特别强调那个老字。“你并不老!”我说,热切的望著他:“我愿意!很愿意!你可以到我家来,我爸爸妈妈一定会欢迎你!”

  “不!绝不!”他坚定的说:“如果你把这事告诉了你的父母,那我们的交情就到此而止,以后你再也见不到我了。”

  “好吧,我同意保密!”我说,猜测的看著他,“我知道了,你一定是个有名的音乐家,但是现在落泊了,所以你不愿意别人知道你!”他笑了笑。“随你怎么猜吧!”他说。

  公共汽车来了,我接过提琴盒子,上了车,他微笑的站在下面看我。我对他挥挥手说:

  “星期天上午九点钟,还在植物园见!”

  他点点头。车子开走了,我才想起星期天还有个什么糖果盆呢!但是,管他呢,我的心已经被这段奇遇所涨满了,再也没有空余的地方可以容纳什么糖果盆盐罐子了!

  星期天,我和他又在植物园碰头了。他看来精神很好,我们谈了许多话,我告诉了他很多我自己的故事,他耐心的倾听,鼓励的微笑著,我说得多,但他说得很少。到中午,我们才勉强的分手,我说勉强,是因为我多么希望继续留在他身边!他照旧送我到车站,当我上了车,他说:

  “再见,小朋友!”“我不是你的小朋友!”我从车窗里伸出头去说:“我已经十八岁,不,十九岁了!”

  “我可以做你的父亲,你还不是我的小朋友吗?”他笑著说,亲切而温柔。车开了。我带著迷茫而温暖的心跨进家里。客厅中,妈妈爸爸正在款待一个青年,看到我进去,那青年从沙发里站了起来,我望著他,他有宽宽的肩膀和高高的个子,一对坦白而澄清的眼睛,薄薄的嘴唇,宽阔的上额和英挺的眉毛。怪不得爸爸妈妈会看上他呢,实在漂亮!但是,我不会爱上他的,我自己知道得很清楚。爸爸对我责备的看了一眼,大概是怪我一清早就跑了出去。一面对那个唐国本说:

  “这是我的女儿,沈珮容。来,珮容,见见这位……”

  “我知道。”我抢著说,对那青年眨眨眼睛:“你就是糖果盆吧?”“糖果盆?”他说,挑了挑眉毛:“看样子我这名字取得不大好!”他洒脱的笑了起来,毫无拘束及难堪的样子。糟糕,这正是我所欣赏的典型,爸爸的眼光真厉害!我必须筑起坚固的防御工事,不让这个男孩子攻进我的心中来,因为从他的眼睛中,我已经看出他对我的欣赏和好奇了。这是个危险人物!“我这个女儿是从小骄纵得不像样子的!”妈妈说,对我皱皱眉,但嘴角却带著笑。

  “你不知道,我们就这么一个女孩子,”爸爸说:“又顽皮成性,从小就是……”“哦,好了!”我叫,对唐国本说:“赶快设法打断他的话,要不然你就必须听上一大堆我小时候的故事,那些真没意思!”唐国本又笑了,爸爸妈妈也笑了,我呢,也跟著笑了。我们吃了一顿愉快的午餐,午餐后,妈妈似乎特别高兴,居然破例的弹了一段钢琴。由于妈妈的演奏在先,我的小提琴也无法逃避,只得奏了一段小步舞曲。但听众并不放松,我只好再奏,这次,我奏了流浪者之歌,这曲子使我想起那“陌生人”,我贯注了我的情感,专注了我的精神。一曲既终,唐国本疯狂的鼓著掌,妈妈有点诧异的说:

  “你好像进步了很多!”

  “我最近得到名师指导嘛!”得意之余,我差一点儿泄露天机,幸好大家都没有注意。只有妈妈沉思的凝视了我好一会儿。唐国本一直在我们家玩到了五点钟才告辞。这之后,他就成了我们家的常客,每隔一两天,总要在我们家吃一顿饭。爸爸欣赏他,妈妈喜欢他。我呢,说不出所以然来,但,我坚定的不让自己走进他细心布置的陷阱里去。因此,直到夏天来临,我没有跟他出游过一次,我利用各种藉口,推掉了他每一个约会。而另一方面,我和那个“陌生人”却频频见面,现在,已不限制于植物园。碧潭、乌来、银河洞,我们都同游过。这天,我们相约在碧潭游泳,太阳灼热的照著,我穿著件大红的游泳衣,戴著一顶大草帽。我们并坐在茶棚里喝汽水。最近,他显得沉默而憔悴,似乎有著沉重的心事。我用吸管敲著他的手背说:“你不快乐,为什么?”

  “我很快乐。”他笑著说,然后突然问:“你那个糖果盆还常来吗?”“是的,”我迅速的看了他一眼,他的脸上有著关切,除此以外,看不出别的东西。“他常来,而且越来越勤了。”

  “你为什么不喜欢他?”他追问。

  “我很喜欢他呀!”我辩解的说。

  他深深的凝视我,我站起来说:

  “划船好吗?”我们租了一条小船,他划,我坐在船头玩水。烈日把水都晒温了。只一会儿,他的额上已布满汗珠,他把船搁浅在沙滩上,我们相对静静的坐著。这是个十分炎热的下午,风是静止的,天上的浮云好像都不移动。我觉得脸颊发烧,脑中膨胀。过了许久,他说:

  “再过不久,我要走了。”

  “走?走到哪里去?”我问,诧异的看看他。

  “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去!”他说,避开我的眼光。

  “什么时候去?”我问,呼吸急促,我的手抓紧了船舷。

  “还没有一定,也许五、六个月以后,也可能几星期以后。”他说,淡淡的,好像在讲一件平淡无奇的事。我忽然对他萌出一股强烈的恨意,他说得那么轻松,轻松得可恶!这个陌生人,是的,陌生人!我了解他多少?相交半年,连他的姓名都不知道!我恨恨的瞪著他,说:

  “反正你是要走的,你惹我干什么?”

  他像受到针刺一样猛的跳了一下,立刻瞪住我的脸,严肃的望著我说:“你在说什么?”“我说,你为什么要到我窗口去招惹我?为什么要和我一次又一次的约会?你是什么鬼存心?”

  他的脸色变得苍白了,好半天没说话,然后叹口气,显得十分懊丧。“是的,我错了!”他无力的说:“珮容,相信我,我是把你当女儿看的,你是——你——”他困难的咬咬嘴唇,又叹了口气:“你长得太像我的女儿,我一直有个幻觉,以为我是带著我的女儿散步,带著我的女儿玩,我在给我的女儿讲音乐家的故事,教她拉小提琴……我忘了你可能没有把我当作父亲看。是的,我——错了,我不该招惹你!”

  他的声音苍凉忧伤,我注视著他,他似乎在一刹那间变得苍老了。我坐近他,激动的抓住他的手:

  “好吧,”我说,“你把我当女儿看好了,但是,不要走,行吗?”他对我苦笑,用手抚弄我的头发,就像爸爸常做的一样,他轻声说:“不行,珮容,许多事我们是不能自己做主的。”

  我默然不语,第一次领略了人生的哀愁。他拍拍我的手背,鼓励的笑笑说:“高兴起来!珮容!”我勉强的笑了笑,他的笑容也和我同样勉强。我觉得心中充满了激情和哀伤,泪水悄悄的升进了我的眼眶里,在我眼眶中打转。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努力抑制著,不让泪水滚下来。他握住了我的手,低声说:

  “别难过,在你这一生,这种分离总会有的。你有一个很幸福的家,有很光明的未来,你是个值得人羡慕的孩子,还有什么事值得流泪呢?我是流浪惯了的,从不会在一个地方久住,你问过我为什么和我的女儿分开,这也和我的流浪生活有关。那时候,我很年轻,而且很苦,我半工半读的进了音乐学院,同时我和一个富家名媛恋爱了。她的父亲反对我,甚至囚禁起她来,但,她私自来找我。为了她,我没有毕业,我们逃到远方,没有一点积蓄,也没有工作能力,我只得参加一个巡回乐队,到各地表演,这是我流浪生活的开始。她也跟著我到处流浪,一年后,孩子落地了,娇生惯养的她,实在吃不了这种苦,而我又无力改善这种生活,于是,争吵发生了。我没办法请佣人帮忙带孩子,她又要带孩子,又要洗衣烧饭,而且三两天就转换环境,这些,把她折磨得瘦骨支离。她开始责备我没有用,骂我连家都养不好,发誓不愿再过流浪的日子,甚至于骂我不是个男子汉!我在她的责备下几乎要发疯,看到她吃苦受累我又难过得想自杀。在苦闷了的时候,我就喝酒求醉,结果,我们的生活越来越恶劣,我酗酒,她骂街,孩子哭叫不停,整日几乎没有片刻宁静。一天,我醉了,她又叨叨不休的骂了起来,趁著三分酒意,我叫她滚,告诉她,如果不是因为她跑到我家里来找我,我就不会拿不到毕业文凭,更不会找不到一个正经的工作,也不必吃这许多苦。这些话伤了她的心,第二天,我表演了节目回来,发现她已经走了,把孩子也带走了!从此,我失去了她和女儿,我在灯前发誓,跑遍天涯海角,我要把她们找回来,到现在,我已经找了十七年了。”他看著我,感伤的笑笑。“珮容,你是个快乐的孩子,你不会明白人生也有苦的。”

  “我知道了,”我说,“你又要去找你的女儿了?”

  他摇摇头。“不,我已经放弃了,这次,我要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去定居。很久很久之后,她们或者也会到那个地方来找我的。”

  他抬头看著天边,眼睛中闪著奇异的光。我被他的神情所震慑,也呆呆的望著他。好久之后,他突然说:“走吧!该回去了!”他拿起了桨,向回程划去。

  在公共汽车站,我向他说:

  “我喜欢你,真喜欢你,但愿你永远不走!”

  车来了,我跳上了车,从窗口看著他,他伫立在那儿,脸色显得出奇的感动,眼睛里有著泪光。

  回到家里,给我开门的竟是唐国本,他用手撑在门上,拦住门不让我进去,瞪著我的脸说:

  “哪里去了?我等了你一个下午!”

  “让开路!你管不著!”我没好气的说,但他仍然拦在门上,微笑的看著我,好像我是个供人观赏的小动物似的。我跺了一下脚,对他狠命的推了一把,趁他身子一歪的时候,从他胳膊底下钻进了房里。进房后一抬头,才发现爸爸正站在我面前,他抬抬眉毛又皱皱眉毛,说:

  “怎么了?永远长不大!你今年十几岁了?”

  “十八岁!”我说,向自己的卧室冲去。

  “又变成十八岁了!”爸爸在我身后嘀咕了一声。

  我从卧室门口回过头来,对唐国本作了个鬼脸。

  “再见,糖果盆!我累了,要睡一会儿!”我溜进房里,带上了房门。夏天过去了,秋天来了,太阳收敛了它的威力,人们也披上了夹衫。我和“陌生人”更加熟稔,也更加亲密了。山边泽畔,我蹦跳的影子常伴著平静的他。他和我谈萧邦和李斯特的故事,讲星星的位置,讲北国及各地的风俗,讲他的流浪经历。他不再说他要远行的话,我们相处的每个时间都充满了愉悦,我常戏呼他作“老爸爸”,因为他总以老爸爸自居,他也常玩笑的叫我作“女儿”,甚至“宝宝”,说我是他女儿的化身。我们真成了一对忘年之交,听他轻哼著世界名曲,才真是人生的至乐。他有一副磁性的歌喉,嗓音柔美,感情丰富,我实在奇怪他以前的爱人怎会舍得离开他!

  那天,我们在碧山岩玩,因为不是星期天,游人非常稀少。在那小小的瀑布旁边,他唱起一支我从没有听过的歌,歌词不是中文,无法听懂,调子却婉转缠绵,回肠荡气。我问:

  “这是首什么歌?”“一首意大利的情歌,”他说,眼睛闪亮,脸上有一种奇异的光辉。“许多年前,我常唱这一支歌,这是她最喜欢听的一首歌。她常靠在我的肩膀上,要我再唱一遍。有了孩子后,冬夜,我们守在炉边,每当她不高兴了,我就唱起这首歌,她会溜到我的膝前来,把头放在我的膝上,我们的小女儿躺在摇篮里,瞪著大而黑的眼睛向我们凝视。”他深深吸了一口气:“人,到中年之后,竟会这样渴望一个家!”

  “歌词的意思是什么?”我问。

  “我们曾试著把它译成中文,”他说,忧郁的笑笑。“事实上,大部分是她译的,我对诗歌的领略力没有她高。让我念给你听吧。”他柔声的念出一首十分美的小诗:

  “春花初绽,看万紫千红怒放,

  山前水畔,听小鸟枝头歌唱,

  江南春早,莺飞柳长,

  啊,莫负这,大好时光!

  我心已许,两情缱绻,

  愿今生相守,恳再世不离,

  啊,任时光流逝,任物换星移,请信我莫疑!

  啊,任云飞雨断,任海枯石烂,此情永不移!”

  他念完了,又用中文轻轻将这首歌再唱了一遍,我阖目凝神,为之神往。等他唱完后,我热切的说:

  “教我唱!好吗?”他教了我,十分细心的教了我。然后,他说:

  “这是我教你的最后一样东西了!”

  “怎么?”我诧异的问。

  “要走了!以后,”他顿了一顿:“不知道要什么时候再见面了!”“啊!”我叫,抓住他的手。“不!你不要走!我们相处得不是很快乐吗?难道你对于我没有一点留恋!”

  “我留恋,太留恋了。”他说,神色凄然。“但是,我必须走,这是——不得已的。”他拍拍我的手背,“我走了,你要安安定定的生活,你有一个很幸福的家!”

  “告诉我,你到哪里去?离开台湾吗?”

  “是的,离开台湾。”他轻声说。

  “到哪里?告诉我,有一天我或者会去找你的!”

  他笑笑,没有说话。“你什么时候走?”“快了,下星期,或者再下一个星期。”“我要去送你。”我说,想让自己坚强起来,我向来自认为是个坚强的孩子的。但是,泪水升到我眼眶里来了,我抓牢他的手,哽塞的重复了一句:“我要去送你。”

  他突然揽住了我,把我的头拥在他的胸前,他的嘴唇轻碰我的前额。他喃喃的说:

  “好孩子,别流泪!宝宝!”

  听他叫“宝宝”,我哭了。始终,我弄不清楚自己对他的感情,对他有一份强烈的依恋和崇拜。听他用亲密的声音叫宝宝,使我肠为之折,我像孩子般攀住他,近乎撒赖似的说:

  “不要走!不要走!”“别哭,珮容,”他说,“我还会再见你一次,下星期天在植物园见!”“你一定要走吗?你是个狠心肠的人!”我叫。

  他叹息了一声。“下星期天,我等你!”

  这一天,我失去了欢乐,我们变得非常沉默,当他照例在公共汽车站和我道别的时候,我觉得他似乎离我已经很遥远了。他的眼睛迷离如梦,神色憔悴,脸颊分外消瘦。我们在车站握手道别。他依然目送我跨上公共汽车,我把脸贴在窗玻璃上望他,他孤独的伫立著,夕阳把他瘦长的影子投在地下,显得那样寂寞凄凉。忽然,我觉得心中一阵痛楚,我有个预感:我已经失去他了。

  星期天,我迫不及待的等著星期天,等著那个见最后一次的日子。星期六晚上,唐国本又来了,他技巧的想约我出去跳舞,我拒绝了。于是,我们一家三口伴著他坐在客厅里,他的谈锋收敛了许多,我看得出来,他那漂亮的眼睛里有著忧愁。我,一直自认为还是孩子的我,难道已经使这个男孩子痛苦了?我觉得有点儿于心不忍,于是,我自动的为他拉了一两段小提琴。然后,只为了一时的兴致,我说:

  “我唱一个最近学会的歌给你们听吧!”

  放下小提琴,我走到钢琴前面坐下,打开琴盖,开始以不十分纯熟的手法弹起“陌生人”教我的那一首意大利情歌。一面弹,一面唱了起来:

  “春花初绽,看万紫千红怒放,

  山前水畔,听小鸟枝头歌唱,

  江南春早,莺飞柳长,啊,莫负这,大好时光!”

  我从钢琴上看过去,唐国本正欣赏的倾听著。我继续唱了下去:

  “我心已许,两情缱绻,

  愿今生相守,愿再世不离,

  啊,任时光流逝,任物换星移,请信我莫疑

  啊,任云飞雨断,任海枯石烂,此情永不移!”

  我唱完了,十分得意的站起身子,阖上钢琴盖,回过头来说:“怎么样?好不好听?”

  可是,我的笑容顿时凝结了。我看到妈妈靠在沙发里,脸色惨白,眼睛一瞬也不瞬的盯著我,她拿著茶杯的手剧烈的颤抖著,茶都溢出了杯子。她的嘴唇毫无血色,面如死灰。我跑了过去,叫著说:“妈妈,你怎么了?”爸爸也跑过来,焦急的摇著妈妈的手问:

  “静如,什么事?”妈妈看了爸爸一眼,神智似乎回复了一些,她软弱而无力的说:“没什么,我突然有点头晕。”

  “我去请医生!”唐国本热心的说,向门外冲去。

  “静如,你去躺一躺吧!”爸爸说。

  我和爸爸把妈妈扶进屋里,让妈妈躺下。爸爸著急的跑出跑进,问妈妈要什么东西。一会儿,医生来了,诊察结果,说是心脏衰弱,要静养。医生走了之后,唐国本也告辞了。妈妈对爸爸说:“我想休息一下,你到外面坐坐吧,让珮容在这儿陪我。”

  爸爸温存的在妈妈额上吻了一下,要我好好侍候妈妈,就带上房门出去了。爸爸刚走,妈妈就一把抓住了我的手,她的手指是冰冷的。她紧张的注视著我,迫切的问:

  “珮容,刚才你唱的那一支歌,是从哪儿学来的?”

  我望著她,她那大而黑的眼睛灼热而紧张,一个思想迅速的在我心中成形,我觉得心脏沉进了地底下,手指变得和妈妈的同样冰冷了。“妈妈,”我困难的说:“你知道这首歌的,是吗?”“你从哪里学来的?谁教你唱的?”妈妈仍然问。

  “一个男人教我唱的,”我说,残忍的盯著妈妈变得更加苍白的脸。“一个小提琴手,一个流浪的艺人。他面貌清癯憔悴,个子瘦削修长,有一对忧郁而深邃的眼睛。”妈妈的脸色已白得像一块蜡,我继续说:“他年约四十三、四岁,他说他在找远离他而去的妻子和女儿,已经找了十七年了!”

  妈妈从床上坐了起来,紧紧拉著我,喘息的说:

  “他在哪里?带我去!”

  “我不知道他是谁,我也不知道他在哪里!”我说,挣脱了妈妈的手。我所归纳到的事实使我震惊,我茫然的向门外跑去。但,妈妈死命的拉住了我的衣服,用近乎哀求的口吻说:“告诉我一切,珮容,不要走!他把一切都告诉了你,是吗?你知道你的身世了,是不?”

  “不!”我站定身子,回过头来看著母亲,母亲的脸在我的泪光中显得模糊不清。“他从没有告诉我,直到今天晚上,我才知道他是我父亲!他从没有对我说过,从没有!”我用手蒙住脸,哭了起来:“如果我知道就好了,他那么孤独寂寞,而又贫困!妈妈,你不该离开他!”

  “我折回去找过他,”妈妈说,眼光如梦:“但是,他已经离开了!我贫病交迫,你爸爸收留了我,为我治病,一年后,我改嫁了他。珮容,我只是个弱者,我无力扶养你,也无脸回到娘家去,而且,你爸爸确实好,他待你就像亲生女儿一样。”这是实情,不是吗?但我另外那个亲生父亲呢?那个孤独而寂寞的父亲呢?我扑到妈妈怀里,断断续续的说出了整个经过情形,然后,我抬起头来,坚定的说:

  “妈妈,让我回到他身边去吧!你不知道他多么渴望一个家!哦,妈妈,我喜欢他!你不会再回到他身边了,我知道,你离不开这个爸爸,而且,这样对爸爸也太不公平。但是,让我走吧!我要给他一个家。哦,妈妈,假若你看到他那种忧伤的样子啊!他早已知道我是他的女儿,他早已知道你在这儿,但他不想破坏我们,反而宁愿自己独自离去!妈妈,我要跟他去了,我要我的父亲!”

  我哭了,妈妈也哭了,直到爸爸闻声而来的时候。爸爸急急的走进来,诧异的看著哭作一团的我们,然后,他搂住我说:“别哭,珮容,妈妈的病没关系,马上就会好的!”然后,又吻著妈妈的脸颊说:“静如,只要休息休息就会好的,千万别担心,珮容是小孩,不懂事!”

  我挣脱开了爸爸的怀抱,迅速的跑出了房间,跑到我自己的卧室里。我把房门锁上,冲到窗子前面。拉开了窗帘,窗外,没有一个人影,只有街灯光秃秃的站在街边。我扑倒在床上,静静的哭泣起来,我为我自己哭,也为妈妈哭,也为我那个可怜的爸爸哭。我一夜不眠,睁著眼睛等天亮,终于,星期天的黎明来临了,我悄悄的下了床,梳洗过后,就溜出了大门。踏著清晨的朝露,我来到植物园。距离我们约定的时间还有三小时。我在那棵印度松香后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开始计划看见到他后要讲的一切话。我要告诉他,妈妈对他的思念和我对他的爱,我要跟他到任何地方,安慰他,也陪伴他。

  时间一小时一小时的过去,九点钟已经到了,我变得十分焦灼和不安,他却毫无踪影。一个工人模样的人走了过来,对我不住打量著,更增加了我的不安。那工人终于站定在我面前,问:“你是不是沈珮容小姐?”

  我大吃一惊。“是的,你是谁?”“这里有一封给你的信。”

  他递了一个信封给我,我接过来,迅速的抽出信笺,于是,我看到几行简单的字。

  “珮容:

  请原谅我等不及再见你一面了,我走了!

  人生,有许多事不能由我们自己安排,能够遇到你,是我这生最大的幸福,可见命运对我依然是宽大的。你给过我许多快乐和安慰,不是你自己所能预料的,小珮容,谢谢你,我能再叫你一声宝宝吗?若干年前,我曾叫我那襁褓中的小女儿作‘宝宝’。

  你有个幸福的家,但愿你能珍惜你的幸福,爱你的妈妈和爸爸!他们是世界上最好的父母!

  祝福你

  陌生人”

  我看完信笺,那个工人模样的人依然站在那儿没有走,我急急的问:“你认得这个写信的人吗?”

  “是的,”那人说:“不但认得,而且我们同住在一起,他是个好人!”“他现在到哪里去了?”我迫不及待的问。

  “他去了!”他肃穆的站著,用手指指天。

  “你是说——”我两眼发黑,不得不抓住椅背。

  “他死了!”那工人简洁的重复了一遍。“他早就有肝癌,一年前,医生就宣布他顶多活六个月,但他奇迹似的还超出了六个月。星期一晚上去的,临死前,他叫我把这封信在今天到这儿来交给你!”星期一!正是他教我唱歌的第三天!我呆呆的坐著,这打击来得太快,使我几乎没有招架之力,好半天,那工人犹豫的说:“如果没有什么事,我就走了!”

  “他——”我急忙说:“葬了吗?”

  “是的,依他的意思,我们几个伙伴出钱把他火葬了,把他的骨灰丢进了海里,他真是个好人,对朋友真够慷慨,临死的时候,他还含笑说他无牵无挂了,他说,他最关心的两个人,都生活得很好。他,唉!真是个好人!”

  我靠在椅子里,一句话都说不出来,那人和我点点头,就自顾自走了。我茫然的抓著椅子和信笺,心中空空洞洞的,好像灵魂和思想都已经脱出了我的躯体,我不能想,也不能做什么,这两天来的遭遇使我失魂。过了许久许久,我才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望著那棵印度松香,自言自语的说:

  “这种植物叫作印度松香,在三、四月间会开一种白色的小花,香味浓烈,好远就能闻到。”

  这是第一次约会时,“陌生人”,不,我的父亲说过的话,我依稀记得他怎样站在那椰子树下,调整琴弦,教我拉那首莎拉沙特的吉普赛流浪者之歌。

  我不稳定的迈著步子,走出了植物园。完全不明白自己怎样会走到了家门口,我机械化的按了铃,有人给我开门,我像个梦游病患者一样晃进了家门。一只有力的手攫住了我的手腕,一个熟悉的声音在问:

  “珮容,你怎么样了?发生了什么事?”

  我茫然的瞪著他——那个年轻而漂亮的男人。不能明白他在说什么,也不明白他是谁。然后,我又晃进了妈妈的房间,接触到妈妈那对大而黑的眼睛,听到她惊恐的叫声:

  “珮容!你怎么了?”我站住,仿佛听到自己的声音在说:

  “妈妈,他已经走了,我们再也找不到他了!”

  然后,我就像个石膏像般仆倒了下去。

  我病了两个月,病中,似乎曾经呓语著叫爸爸,每当此时,爸爸的脸一定会出现在我的床前,用他大而清凉的手放在我灼热的额上,安慰的说:

  “珮容,爸爸在这里!”

  “爸爸,我要爸爸!”我叫著,心中想的是另一个爸爸。

  当我神智恢复时,已经是冬天了。我的身体逐渐复元,妈妈爸爸小心呵护著我,爸爸每天给我买各种水果点心,妈妈呢,在这儿,我看出一个女人的忍耐力,她曾经倒下去过,但她迅速的站起来了。现在,她全心都在我的身上,她谨慎的避免在我面前提到那个“陌生人”。每当我们单独相处时,她握住我的手,我们静静的不发一语,心中都在想著那同一个人。唐国本,他成了我病床前的常客,他带来各种书籍和说不完的笑话,还带来属于青年的一份活力,他小心的想把那份活力灌输到我身上来,鼓舞起我以前那种兴致和欢笑。他每次来了,总高声的叫著:

  “糖果盆又来了!欢不欢迎?”

  我想笑,但是笑不出来。

  两个月的卧病,我该是一个最幸福的病人,周围全是爱我和关心我的人,但,我却寂寞的怀念著那自称“陌生人”的父亲,是的,他是个陌生人,直到他死,我何曾知道自己是他唯一的亲人!“我要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去定居,很久很久之后,她们或者也会到那个地方来找我的!”这是他说过的话,不错,总有一天,我会和他在另一个世界里见面,但愿那个世界里,不会有贫穷、矛盾和命运的播弄。

  在我又满屋子里走动时,已是腊岁将残,新年快开始的时候了。爸爸始终不知道我致病的原因,只有妈妈明白。那天,我们在客厅中生了火,唐国本也来了。我仍然苍白瘦削,安静的蜷缩在沙发椅中。爸爸想提起我的兴致,要我拉一下小提琴,卧病以来,好久没有碰琴了。拿起了琴,我奏了一曲莎拉沙特的吉普赛流浪者之歌,一曲未终,已经热泪盈盈了,爸爸把我拉过去,审视著我说:

  “怎么了,小珮容?”“没什么,”我笑笑,泪珠在眼眶中转动。“我爱你,爸爸。”我说,这是真的,我多爱我的两个父亲!我开始明白我的幸福了。“哦,”爸爸揉揉鼻子,故作欢笑说:“你还想撒娇吗?珮容,你今年几岁了?”“二十岁。”我说。“哦?”爸爸诧异的望著我。

  “你忘了,腊月二十八是我的生日。”我说。

  “嗯,不错,你长大了!”

  不是吗?二十岁是成人的年龄了,我确实长大了。唐国本在望著我微笑,我走过去说:

  “国本,陪我去看场电影吧,我闷了。”

  “喔,”唐国本有些吃惊的看著我,然后笑著说:“好,我们去看《出水芙蓉》吧,这是旧片新演。”

  我们走出房子,我把手插在他的手腕中。门在我们身后阖拢了,关起一个未成年的我,也关起我的天真和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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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7-06-29
二、若梅



  唱机里正在播送著舒伯特的小夜曲,偌大的一个音乐厅里只有几个人。士尧喝了一口咖啡,焦灼的看了看表,三点二十分,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十分钟。士尧不敢相信吴德言会来,但他却不能不抱著希望。

  距离他稍远的一个角落里,坐著一男一女,那女的年龄似乎很轻,短短的头发,脸上总带著笑容,正低低的在和那男的讲话。这使他又想起若梅来,若梅不是这种类型,两且若梅也比她美得多。士尧用小匙搅动著咖啡,咖啡跟著那搅动现出无数的洄漩……那是两年前,他正读高三。

  “喂!老孟,告诉你一个天大的新闻,我们班上又要增加一个女生了,是从台中女中转来的!”那是中午休息的时间,小李坐在桌子上,用一种神秘万分的态度对他说。

  “哦,是吗?你又该准备追求了?”士尧玩笑的说。

  “不行了!”小李摇摇头,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开学第一天我就发誓这学期不追女孩子了,否则明年考不上大学,岂不灾情惨重!”接著,小李又皱皱眉头说:“不过呀,我今天早上在注册组看到她,她在办注册手续,告诉你,我们的班花黄燕玲也比不上!”“居然比黄燕玲还美?”士尧不信的说。

  “真的!但是,鄙人并不喜欢,太瘦了!林黛玉型。老孟,你可以去追追看!”“我没兴趣!”士尧耸耸肩,在桌上的笔记本上乱涂著。

  “你真是好学生!这学期又该拿奖学金了!”小李赞叹似的叹了口气,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走开了。

  下午第一节是国文课,由导师孙老师兼任。那节正在讲《多尔衮致史可法书》。课上了一半,门开了,训导主任带了一个女同学走了进来,对孙老师低低的讲了几句话,又对那女同学讲了几句话,就转身走了。于是,孙老师转过头来对全体同学说:“我们班上又多了一位新同学,这是沈若梅同学,希望大家照应她一点!”士尧禁不住的打量著她,她穿著女生制服,白上衣,黑裙子。圆圆的脸儿,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小巧的鼻子和薄薄的嘴唇。皮肤很白,白得有点不健康。个子高,瘦而苗条。她不安的站在那儿,畏怯而又腼腆的用对大眼睛环视著室内的同学,好像怕谁伤害她似的。

  “孟士尧!”孙老师喊:“到隔壁教室去看看有没有多余的桌椅,有的话搬一张过来!”

  士尧站起身来,到隔壁教室中搬了一张桌子和椅子来,在教室中放好了。孙老师带著若梅走了过来,对若梅说:

  “这是孟士尧同学,是本班班长,你缺了两星期课,有什么跟不上的地方,可以问他。在班上有什么问题也可以找他!”

  若梅点点头,抬起那对水汪汪的眼睛看了他一服,士尧感到浑身都发起热来,不自禁的把头转了开去,却正好看到小李在对他作鬼脸。……音乐厅中还是只有那几个人,唱片已经换了一张爵士乐。士尧看看手表,约定的时间已经到了,但是吴德言仍然没有影子,他猜他是不会来了。突然,士尧感到一阵不安,如果吴德言来了,他又该怎么向他开口呢?自己又算是若梅的什么人?非亲非故,他又有什么资格向吴德言谈这件事呢?但,为了若梅,他知道自己必须硬著头皮做下去。

  前面那对男女仍然在低低的谈话,他又想起若梅来……

  高三下学期,他们忙于准备毕业和考大学,全班决定取消环岛的毕业旅行,只在三天旅行假中抽一天出来到阳明山去玩。一清早,他们就出发了,若梅、黄燕玲、他,还有小李等七、八个人,一直都在一道儿走。若梅不时偷偷的看看他,似乎有什么话想和他说。他也不时的看看若梅,她显得很憔悴,脸色看起来是苍白的。

  走到了山顶的阳明公园,大家在草地上环坐成一个圈子,孙老师提议作“碰球”的游戏,由全班每个人报数,然后一个起头喊“我的几球碰几球”,被碰到的号码的人要立即应声再碰出去,如果忘了碰出去,就要受罚。报数的结果,若梅是五号,士尧是十七号。碰球一开始,大家就像有默契似的,都把目标集中在若梅身上,每个人都叫著:“我的十球碰五球”,“我的三球碰五球”,“我的一球碰五球”,若梅疲于奔命的应付著,把每一个碰来的球都碰出去。士尧目不转睛的望著若梅,她转动著眼球,显得很紧张,而且逐渐有点手足失措。士尧觉得心里非常的不忍,生怕她会受罚,正在这时,一个同学改变目标的喊出了:“我的十二球碰十七球!”

  士尧正全心都集中在若梅身上,浑然不知别人碰的是自己,仍然紧紧注视著若梅。只见苦梅也紧张的望著他,一脸焦急的神情,微微的张著嘴,似乎想告诉他什么,这时,小李已经吼了出来:“好!孟士尧作狗叫!”

  “不!叫他爬三圈!”“叫他向每人磕个头!”

  最后,士尧唱了一首“教我如何不想他”,总算是解了围。唱完之后,他看到若梅亮晶晶的眼睛望著他,一面抿著嘴儿,对他偷偷的微笑著。团体游戏作完之后,大家就散开各人玩各人的了,士尧看到若梅正一个人坐在一块假山石上,似乎非常的疲倦,就悄悄的走过去说:“我知道一个地方,很阴凉,又没有什么人,要不要去坐坐,可以休息一下。”若梅点点头,两人悄悄的离开了大家,绕到公园外面的一个小亭子里坐了下来,四周没有其他的人。显得非常的安静。若梅低垂著头,玩弄著一块小手帕,一直不开口。士尧轻轻的说:“我给你的信收到没有?”

  若梅点点头,然后忽然抬起头来说:

  “以后绝不要把信寄到我家里去!我爸爸不许我交男朋友,如果落到他们手里就完了!”

  “可是,我信里并没有写什么,我不过问你今天要不要参加旅行而已!”“但他们就会认定这是男朋友的信了!”若梅微微的仰著头,脸颊上泛起一片红晕。

  士尧觉得一阵震颤穿过他的全身,他望著若梅那张恬静而美丽的脸,那对脉脉含情的大眼睛,那小巧的鼻子和嘴。感到心里一阵阵的冲动,想告诉她许多心里的话,但却又说不出口。半天之后,若梅把眼光转开说:

  “刚才碰球的时候,你在出什么神呀?”

  “我一直在为你担心,都忘了他们在碰我了!”

  士尧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若梅也笑了。士尧觉得她眼角里有著无数的柔情。“哦!我们该回到公园里去了,要不然他们要找我们了!”若梅说,一面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等一等!”士尧一把拉住她的手,心脏在胸腔里像擂鼓般撞著:“我一直有几句话想对你说……我,我……我一定要趁这个机会告诉你,自从……自从给你搬桌椅那天起,我就……,我以前从没有过这种心情……我……”士尧觉得自己语无伦次,他向来不是一个拙于口才的人,但现在他感到简直没有办法表达自己的意思。可是,当他抬头看著若梅的时候,他发现那对水汪汪的大眼睛是那么温柔而感动的望著自己,她的脸上带著个那么了解而又鼓励的神情,于是,他觉得无须再说下去了。只是轻轻的拿起她的手,用自己的两只手紧紧的握著。“哈!哪儿也找不到你们,原来躲在这儿!”

  忽然一个声音传了过来,士尧回过头去,原来是小李和另外一个同学,若梅立即抽回了手,脸涨得绯红了。

  士尧悻悻的望著小李,从来没有任何一个时候,像现在这么的讨厌这个小丑型的人物……。

  超过约定的时间十分钟了,士尧啜了一口咖啡,咖啡是冷而涩的……那天,他在校园里温习了一点功课后便到教室里来,看到小李带著一脸神秘的表情站在教室门口,正在向另外的几个同学说著什么,一看到他,立即说:

  “训导处叫你赶快去!”

  他狐疑了一会儿,转身向训导处走去,走到训导处门口时,却碰巧看到若梅从里面出来,脸色苍白,眼眶红红的,满脸委屈而又惨淡的神情,他拦住了她:

  “训导处也叫你?有什么事吗?”

  她抬起头来,畏怯而又惊恐的向训导处门口看了一眼,微微的张开了嘴,想说什么,还没说出口,眼泪就迅速的涌进了眼眶里,她垂下了头,轻轻的咬著下嘴唇,匆匆的走开了。士尧望著她的背影,呆了一阵,然后走进了训导处。

  训导主任用锐利的目光望了他一眼,瘦瘦长长的脸庞上有一股冷酷的味道。士尧站在桌子前面,等著他开口,他却自顾自的翻著学生的家庭调查表,半天之后,才抬起头来,冷冷的望著他说:“孟士尧,我记得你一向是个品学兼优的模范生。嗯?”

  士尧低著头,没有说话。”

  “你知道我们虽然是个男女兼收的学校,但是向来不许学生谈恋爱的!你为什么明知故犯?”

  士尧仍然不说话。“听说你和沈若梅一天到晚眉来眼去,上课时传递情书,是真的吗?”“我们并没有传递情书……”士尧想申辩。

  “不用辩嘴!”训导主任冷冷的说:“你们这些十八、九岁的小孩子懂得什么恋爱呢?求学时代不好好读书,总向电影学习,一天到晚拉拉扯扯,像什么话?何况你们就快毕业了,不好好准备考大学,一天到晚谈恋爱!亏你还是好学生呢!”

  “我们根本没有怎么样……”

  “不用你说,我全知道!”训导主任仍然冷冷的说,仿佛他了解任何事情:“我已经通知了你们班上的风纪股长,如果你再和沈若梅说话,或通情书,我可不管你是不是已经读到了高三,两人一起开除!也好给低年级的同学作个榜样!好,现在你走!”士尧还想说话,但训导主任给他作了一个阻止的手势,就又去翻著那些家庭调查表了,一面漠然的说:

  “不要多说,记住我的话就是了!”

  士尧走出了训导处,心中冒著一股无名的怒火,无法想像,若梅受了训导主任这一番话后会多难堪,她向来是那么腼腆而又胆小的。其实,他和若梅从没有过任何亲热的举动,除了旅行那次之外,也没有通过情书,只偶尔若梅有问题问他时,他们交换了一两个深深的、长长的注视。

  回到教室,若梅正倚著窗子站著,看到他走进来,只默然的看了他一眼,她眼睛里的泪光亮晶晶的……。

  音乐厅里陆陆续续的又来了一些人,快四点钟了。士尧喝了一口咖啡,望著壁上的风景画片,画片里是一棵正在落叶的枫树,枫树下面是一条小河。

  士尧记起了他第一次和若梅的出游,其实,那也是他唯一的一次和若梅出游。那时他们已经参加过升学考试,若梅偷偷的从家里溜出来,他们到碧潭去划船,又到空军烈士墓去凭吊一番。若梅很少说话,总是带著娇羞的微笑,用那对脉脉含情的大眼睛望著他。相反的,他却说了很多话,他告诉她自己童年的故事,自己和寡居的母亲所过的清苦生活。以及自己的抱负和一切。她一直安静的倾听著。以前在校中,他们虽然天天见面,却迫于训导处的压迫,有很长的一段时间连话都没有说过。按道理,他们彼此是很陌生的。但,士尧却感到若悔和他非常亲近,好像就是他身体的一部分。当晚,他们分手的时候,他曾问她:

  “若梅,我可以给你写信吗?”

  若梅抬起一对惊恐的眼睛来,拚命的摇著头说:

  “以前训导处曾经写信告诉我爸爸,关于我和你的事情,我爸爸把我狠狠的骂了一顿。他说并不反对我交男朋友,只是不许我和你来往。说你年龄太轻,没有一点经济基础,家里又穷。他说,假如再发现我和你来往,就要把我关起来,今天我还是偷偷跑出来的呢!”

  士尧低下了头,他发现自己和若梅的恋爱竟是如此没有保障,没有结果的事情。半天后,他才问:

  “那么,我们什么时候再见呢?”

  “下星期天,我会溜出来,我们在台北车站碰头,好吗?”

  但是,下个星期天她并没有来,再下一个星期天也没有,不久,他收到她一封信,大略说:她父亲已经发现那天她和他到碧潭的约会,把她狠狠的打一顿,并且限制她再出门。信写得很凄惨,末尾说:

  你今年十九岁,四年后才能大学毕业,从我现在所处的环境来看,我大概不能等你那么久了……士尧,对我死了心吧,以后我们可能不会再见面了。

  接到这封信后,他曾经到她家门口去等她,希望能有机会碰到她谈一次,可是,他却始终没有碰到她。

  大专联考发榜,他考上了师大,若梅却如意料之中的没有考上大学。他想尽办法想去见她,却始终不能如愿,而她,却再也没有给过他一封信。

  一直到那年的耶诞节晚上,他去参加一个耶诞舞会,却出乎意料之外碰到了若梅。

  若悔变了,完完全全的变了。士尧几乎不认得她,她穿了一件红色的洋装,头发烫过了,卷曲的披在肩膀上,化妆得很浓,画了眉毛,涂了胭脂和口红。她依然很美,但却失去了往日的那份飘逸和清秀,代替它的是一份庸俗的美。在她旁边,站著一个高大的青年,很潇洒漂亮,但却带著一种纨绔子弟的习气,满脸的油滑。嘴里衔著一支烟,亲亲热热的挽著若梅的腰。他们看起来是很出色的一对,士尧觉得被刺伤了。当士尧走过去和若梅打招呼的时候,若梅似乎吃了一惊,在那一刹那间,她的眼睛里闪过一抹迷茫而痛楚的光芒。但,马上她就恢复了,她世故的拉著士尧身边的青年说:

  “让我来介绍一下,德言,这是我中学同学孟士尧先生。”一面转过头来对士尧说:“这是吴德言先生,在政大外交系。”

  士尧对吴德言点了个头,就匆匆的走开了,他受不了若梅那虚伪的笑容,更受不了她那世故的态度。

  那天晚上,若梅显得很活跃。她和吴德言亲热得像一对未婚夫妇,他们跳了各种的舞:伦巴、探戈、恰恰……若梅高声的谈笑著,一扫往日的那种娇羞和腼腆的态度,士尧痛心的感到,他的若梅已经死去了。

  快散会的时候,士尧无法抑制的请若梅跳了一个舞,在跳舞的时候,他觉得有许多话想说,但却一句也说不出来,直到一舞将终,他才说了一句:

  “若梅,你变了。”在那一瞬间,他发现往日的若梅又回来了。她望著他,眼睛里迅速的充满了泪水,但却始终没有说一句话。一舞既终,他把她送回到吴德言身边,自己却默默的走出了会场。

  这次之后,他又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没有看到若梅。直到前几天,他听说若梅病了,病得很重,他再也无法遏止自己想见若梅的欲望,他直接到若梅家里,请求见见若梅,凑巧若梅的父母都不在家,他居然顺利的见到了她。

  在若梅的卧室里,他见到了若悔,她脸色苍白的靠在床上,并不像传说的那样病重,只是非常憔悴而消瘦,那对大眼睛显得格外的大,但却空洞而无神。

  “若梅!”士尧喊了一声,不知道该再说什么,但若梅却已泫然欲涕了,她略带颤抖的说:

  “我真没想到你还会来看我!”

  士尧问起她的病,她说没有什么,但接著却失声痛哭了起来,士尧抓住她的手,她挣脱了,呜咽的说:

  “我现在已经不值得你碰了!”

  “这话怎么说?”士尧急急的问。

  “你真以为我有病吗?其实只是……只是……我有了孩子,但他不肯结婚!”士尧觉得心里像冰一样的冷了。

  “他是谁?”“吴德言,你见过的。”

  “你怎么会……”士尧痛心的咬著嘴唇。

  “就是耶诞节那天晚上我……我……喝醉了……”

  士尧一句话也讲不出来,突然,一个念头在他的心中滋长,他可以娶她,他并不在意那个孩子。但是,现实的问题却推翻了这个念头,他,一个二十岁的学生,他将拿什么来养活她?而且,母亲又会怎么说呢?

  “士尧,你走吧!绝对不要再来找我了!”若梅推著他说:“我只是一个堕落的女孩子!爸和妈要我忘记你,拚命给我介绍男朋友,有钱的,有地位的……我和他们玩……和他们跳舞、喝酒、打牌,我……”

  士尧站起来,匆匆的对若梅说:

  “我要为你解决这件事!若梅,我仍和第一次见到你时一样的爱你!”若梅望著他,微微的张著嘴,睫毛上闪烁著泪珠……。

  音乐厅里的人更多了,士尧望望手表,已经四点钟了,他站起身来,想付了帐回去,忽然,一个高大的青年站在他面前:“哈哈!孟士尧,你有什么话要和我谈吗?”

  他抬起头来,是吴德言,双手插在裤袋里,嘴里歪歪的叼著一支香烟。“坐吧!”他招呼著吴德言,又叫了一杯咖啡。

  “你上次不是说有话要和我谈吗?说吧!别婆婆妈妈。究竟是什么事?”吴德言开门见山的问。

  “是关于若梅的事!”“是关于若梅的事?”吴德言眯著眼睛看著他。

  “她有了孩子,你难道不知道吗?”士尧有点冒火。

  “你是她的什么人?”吴德言冷冷的问。

  “朋友!我想,你应该负起这个责任来,否则我写信把全部的经过告诉你在新加坡的父亲,听说他是一个很守旧而有正义感的老人,是吗?我想,你并不愿意断绝经济来源和父子关系吧!”吴德言喷了一口烟,紧紧的望著他,接著却嘿嘿的笑了起来:“你怎样证明那孩子是我的呢?听说你和若梅也很不错的,谁知道那是不是你的成绩呢!”

  在士尧还没有弄清楚是怎么一回事以前,他发现自己的拳头已经落在吴德言的下颌上了。紧接著,他觉得自己的小腹上挨了一拳,他冲了过去,带倒了桌子,一阵哗啦啦的巨响,咖啡杯子碟子碎了一地,他和吴德言扭在一起,他感到无数的拳头落在自己的头上和肩上,他也奋力反击著。音乐厅里大乱了起来,客人们都纷纷的叫著走开,伙计们冲上来想拉架,但他们却打得更凶。

  忽然,士尧觉得有一只手抓住了他的衣领,同时,吴德言也被人拉开了,他抬头一看,看到三、四个警察站在那儿,冷冷的望著他们说:“跟我们到派出所去!”

  他无言的低下头去,默默的跟著警察走下楼梯。

  一星期后,在学校的布告栏里,贴出了孟士尧在外打架生事,记大过两个的通知。同时,士尧收到若梅和吴德言结婚的请帖,随著请帖,一张小小的纸条飘了下来,士尧拾起了纸条,上面是若梅的笔迹,只有寥寥的几个字,是一阕词:

  芳信无由觅彩鸾,人间天上见应难,瑶瑟暗萦珠泪满,不堪弹!

  枕上片云巫岫隔,楼头微雨杏花寒,谁在暮烟残照里,倚阑干!

  若梅结婚的那一天,天正下著细雨,士尧步行到结婚礼堂,徘徊在礼堂门口,等到听到了结婚进行曲,他才站定在门口,望著若梅的父亲搀著若梅走出来;她的头上蒙著婚纱,使她的脸显得模模糊糊,眼帘垂著,睫毛下有一圈暗淡的阴影,脸上木然的毫无表情……

  士尧离开了礼堂。外面,雨似乎越下越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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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桎梏



  她疲倦极了,疲倦得只要让她躺下来,她就一定会睡著的。但,她知道,这不是睡觉的时间,她必须工作!是的,工作!她握著笔的手几乎不稳了,稿纸上的字迹像从砚台里爬出的蜘蛛所爬行出来的,那样一丝丝,一条条,长的,短的,乱七八糟的,不论是谁都不会认出这些字的。可是,她还是要抄写下去!钢笔尖向纸上一点,然后突然歪向一边,稿纸上又多了一条蜘蛛丝,她叹口气,放下笔来,把头仆在桌子上。“我睡五分钟吧,我就睡五分钟!”

  她想著,头靠在手腕上,疲倦几乎立即征服了她,那铅似的沉重的眼皮一阖下来就再也睁不开了。尽管还有几千个“必须工作”的念头在她胸中起伏,但她什么都无法管了。她的意识已经朦朦胧胧,神志也恍恍惚惚了。就在这恍惚和朦胧的情况中,她看到她那刚学走路的儿子从床上爬了起来,摇摇晃晃的走到了床沿上,还不住的往前走,她紧张的大叫:

  “别再走!停住!小葆!”

  但,她叫不出声音来,她疲倦得张不开嘴,疲倦得发不出声音。于是,“轰隆”一声,孩子从床上摔到地下,紧接著是尖锐的啼哭声。她惊跳了起来,醒了!桌上一灯茕然,床前什么都没有,帐子垂得好好的。她安心的吐出一口气,甩甩头,想把那份睡意甩走。于是,她看到房门开了,门前正站著一个男人,趔趄著要进来又不进来。她恍然,那一声响原来是门响。看清了来人,她的睡意全消了,她一唬的站起身,冲到门口去,哑著嗓子说:

  “葆如,你居然还晓得回家!”

  经她这样一说,那男人索性走进来了。但是,始终低垂著头,一语不发。她退后几步,望著他,他头发零乱,面容憔悴,肮脏的衬衫一半拖在裤子外面,一半塞在裤子里面,满脸的胡子碴,还有满脸的沮丧。无力的垂在身边的手,骨头把皮撑得紧紧的。她张开嘴,一肚子的怨气和愤怒急于发泄,可是,她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在怨气和愤怒的后面,怜悯和心痛的感觉又滋生起来。她咬咬嘴唇,像一个母亲看到自己打架负伤回来的孩子,又气又痛,又想骂,又想怜。终于,她咽了一口口水,费力的说:

  “吃过饭没有?”他摇摇头。“几顿没有吃了?”心痛的感觉在扩大。

  他不说话,仍然摇摇头。

  “我到厨房去看看,还有什么可吃的没有。”

  她转身向厨房走,但,那男人,一把拉住了她的手,就势在地上跪了下去,用手抱住了她的两条腿,他的脸紧贴在她的腿上,沉重的啜泣了起来。

  “美珩,我对不起你。”

  她的心收紧,痛楚著。“别原谅他!”内心有个小声音在说:“别心软,每一次他都是这样表演的,你原谅了他这一次,又要原谅他下一次了!”可是那男性的啜泣声沉重的敲在她心上。他的眼泪湿透了她的旗袍下摆,热热的浸在她腿上。她闭了闭眼睛,用手抓住他的头发,那零乱、干枯,而浓密的黑发,颤抖著说:“你把薪水都输光了?”

  老天!希望还有一点剩余,能清一清肉店的欠债。但,腿边的头微微的点了两下,作了一个“是”的答复,她的心沉进了地底下,又提著心问:

  “还——欠了人没有?”

  “是的,欠了——”他的声音低得听不清楚。

  “大约三千多块。”她一个站不稳,身子一矮,也跪了下去。她直视著葆如的脸,那张布满了惭愧,懊丧,和痛苦的脸,那发黄的眼睛和下陷的面颊,颤颤抖抖的说:

  “葆……如,你,你要我怎么办呢?”

  葆如垂下了眼帘。“美珩,”他吞吐著说:“你原谅我,这是最后一次,我向你发誓,以后我再也不赌!这次一定是真的,我是真正懊悔了,美珩,只要你原谅我!我不再赌了,如果我再赌,你带孩子离开我!这一次,你原谅了我,我们再重新做起,慢慢还债,我发誓苦干!”每次,都是同样的一篇话,她苦涩的想。不行了,这次不能原谅了,她应该狠下心来离开他了,让他自己去和那些还不清的赌债挣扎,她不能再管他。不能让他把她和孩子拖垮!那累积而上的赌债是永不可能还清的!她吃力的站起身来,疲倦的走到桌子旁边,看到那不成字迹的抄写稿子,她觉得头发晕,这还是经人介绍才找到的抄写工作,计字收费,四块钱一千字,三千多块钱将是多少字!她仆倒在桌上,泪水把抄好的稿子糊成了一片。“我不能再管他了!我不能再管他了!我不能再管他了。”她心中辗转的呼喊著。

  一只手怯怯的伸到她肩膀上。

  “美珩!”充满了哀求的声音:“我知道我不好,我知道我已不足以请求你原谅,我使你吃苦,我对不起你和孩子,但是,美珩,请看在四年的夫妻份上,再原谅我一次!你知道,你是我一切的力量,没有你,我只有更加沉沦下去!美珩!我决心悔过了,我好好办公,晚上帮你抄写,一年之内,我们可以把赌债还清,再从头做起!美珩!你知道我并不是坏人,你要给我机会!”这些话她已听过多少次了?她慢慢的抬起头来,凝视著他,凝视得越长久,心中越痛楚,这个男人!她那么深,那么切的爱著的男人!他们的结合经过多少的努力,为了要嫁给他,她断绝了自己和父母的关系,因为父母要强迫她嫁给另一个对父亲地位有帮助的大人物的儿子。她失去了所有的亲戚和原来的社会关系。可是,现在,她得到了什么?凝视著,凝视著,泪光又使一切朦胧了,她慢慢的摇摇头,一个字一个字的说:“葆如,我不能,我要离开你了。我无法一次又一次的原谅你!”

  像是听到死刑的宣判,他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惨白,他抓紧了她的手腕,嘶声的喊:

  “不!美珩,你走了我只有死!”

  她望著他,是的,她知道,他说的是实情,他是个那样依赖著她的孩子!他怕她走,却又无法戒赌!她能怎么办呢?真狠下心来离开他?她知道得更清楚,她也做不到。于是,她捧住脸,痛哭了起来,她的哭声惊动了床上熟睡的孩子,孩子用恐惧而迷茫的声音叫:

  “妈妈,妈妈!”她扑到床边去,抱起了孩子,把他抱到那个父亲面前,含泪说:“你看看,这是你的儿子,已经半个月没有钱买奶粉给他吃了!你看看,看清楚一点,孩子已经快忘记你的相貌了!摸摸他身上还剩下多少肉,抱抱看他又轻了多少?”

  做父亲的抱住孩子,立即泣不成声:

  “小葆,原谅爸爸,明天起,爸爸要重新学做人!”

  又是两天没见到葆如了,美珩用不著打电话给葆如的公司,也知道葆如这两天根本没上班。她把抄写好的稿子收集起来,用橡皮筋圈著。然后抱起小葆,锁上房门,走了出去。

  她所抄写的是台大王教授的一本学术著作的稿本,每次都亲自送到王教授家里去,这工作已持续了好几个月了。她希望这本大著作永远不要完,否则她又将失去这笔收入。

  走进王教授的院门,王太太正在修剪花枝,看到她,慈祥的笑笑说:“好早呀!朱太太。”

  美珩笑笑,递上手里的稿子。王太太进去取了钱给她,三百元,又可以维持好几天了,只是,葆如的赌债怎么办呢?她知道那些流氓,如果不付钱给他们,他们会要葆如的命,那是些无法无天的家伙。接了钱,她低低的道了一声谢,转身要走,王太太叫住了她,迟疑的说:

  “朱太太,你先生在哪儿工作呀?”

  “××公司。”她说。“那儿的待遇不错嘛!”王太太不解的看看她。

  “是的,不过……”她虚弱的笑笑,她不能说葆如每个月输光所有的薪水,又欠下成千成万的赌债。因此说了两个字,她又把话咽住了,只呆呆的站著发愣。王太太显然也看出她为难,点点头说:“生活太困难了,钱真不经用。”

  美珩苦笑了一下,低声说了再见,抱著孩子走了,走了好远还感到王太太的眼光在她身后怀疑的注视著。她在食品店买了罐奶粉,这对现在的经济情况来说,是太奢侈了一些,但她无法漠视孩子日渐枯瘦的小身子。回到家里,四壁萧然,葆如仍然没有回家。她慢慢的调奶粉给孩子喝,心中在盘算要不要就此一走了之?葆如是不可能改过了,她何必还要等他回来?抱著孩子,收拾点东西,走了算了。但是,但是,但是,就有那么点放不下的东西,像一个无形的桎梏,拴住了她的人和她的心。孩子狼吞虎咽的喝那杯奶粉,那副馋相引起她一阵辛酸,他才只有一岁半呢!别的孩子在这时候是离不开奶粉的,但他喝一杯奶粉已经是打牙祭了。她把头靠在那小身子上,沉痛的说:“小葆,早知如此,我不该让你来到这世界上的!”

  她模糊的想起,那时候,他们曾经多么幸福。那时葆如还没有沉溺于赌,他们的生活虽不富裕,也不贫苦,他在××公司地位很低,不过是个小职员,但收支平衡,精神愉快。他们曾经盼望小葆这条小生命,盼望小葆来点缀这个小家庭,盼望孩子的笑语给这小家庭带来更多欢笑。可是,孩子出世不久,葆如就染上了赌博的恶习,而一经染上,就像抽鸦片烟似的无法断绝。他发过誓,赌过咒,而她相信,他的发誓,赌咒,和决心都是真的,但是,他戒不了。他抵制不了赌博的诱惑,一年半的时间,他使他们倾家荡产,还负债累累。

  “妈妈!要要,喝喝。”

  孩子嘬著嘴唇,指著空杯子说。美珩眼圈一红,就想掉眼泪,她抱起孩子来,哄著说:

  “我们要节省著喝,一天只能喝一杯。来!乖,陪妈妈洗衣服。”在后面的水龙头边,把泡著的衣服搓上肥皂,用力洗著。这份工作,以前葆如是决不让她做的,他们请人洗衣服,她的手一直白白细细的保养得很好。现在,没有人来欣赏她的手了,也没有人来保护她的手了。葆如,他怎么会变成这样子的呢?他原是那样富有诗意的一个男人,他懂得安排生活,细致,熨贴,他们之间的爱情浓得像一杯酒,他离不开她,她也离不开他。可是,怎么会有今天呢?人,为什么会前后转变,判若两人呢?孩子在水盆边玩水,把水唏哩哗啦的泼洒著。她额上的汗掉进盆里的肥皂泡沫里,她始终做不惯粗事。婚前,她是养尊处优的小姐,新婚,她是娇滴滴的妻子,现在,她什么都不是了。洗衣,烧饭,抱孩子,还要为生活和债务所煎熬,她早已就不敢照镜子了。早知今日,她或者该听从父母的安排,嫁给那大人物的儿子!她把盆里的脏水泼掉,换上一盆清水,水在盆里荡漾出无数涟漪,她的脸出现在盆里,憔悴,苍白,而浮肿。她掠掠头发,对盆细看:

  “这是我么?”一层深切的悲哀由心中直冒出来,酸楚从鼻子里向上冲。

  “妈妈,爸爸,爸爸。”孩子爬到她身边,无意识的说。

  “你爸爸?你爸爸又去赌了,赌得不要家了。”轻轻的说,揽过孩子来,“他不要我,连你也不管了吗?”望著那张酷似葆如的孩子的脸,她又呆住了,忘了洗衣服,也忘了做一切的事。衣服洗完了,拿到前面竹篱围著的小院子里去晒,隔壁的刘太太也在晒衣服,两个女人隔著篱笆点了个头。美珩在想著晒完衣服要到菜场上去买点猪肝给孩子吃,说不定葆如今天也会回来,赌得眼睛红红的,几顿没吃饭,他总要把身体弄垮的!人又不是铁,怎么禁得起那样夜以继日不眠不食的赌?何况在赌桌上一定是神经紧张的。正想著,刘太太说话了:“朱太太,你先生忙些什么呀?刚才回家又匆匆忙忙的走掉?”美珩一怔,停住了晾衣服,问:

  “他刚刚回来了?”“怎么?你没看到吗?他回来又走了,我还听到你们小葆喊爸爸呢!”对了,小葆是叫过爸爸的,但他回来为什么又悄悄走掉?猛然间,她放下衣服,冲进了房里,急急的打开书桌的抽屉,里面,刚刚拿回来的抄写的钱已空无所有了。只在放钱的地方,多了一张小纸条,上面潦草的写著:

  “美珩:原谅我,我必须扳本。”

  扳本?扳本!她把抽屉砰的关上,一下子跌坐在椅子里,想大哭大叫大骂,却只是颤抖著嘴唇,什么声音都吐不出来。逐渐的,颤抖从嘴唇一直扩展到四肢,将近一个月的熬夜抄写全完蛋了!未来的日子怎么过?小葆的猪肝呢?营养呢?孩子靠什么成长?她握紧了拳,自己的指甲陷进了手心,她不觉得痛,牙齿咬破了嘴唇,也不觉得痛,她只有心在绞痛,绞痛得她什么其他的感觉都没有。

  “葆如,你还算个人吗?你还是个男子汉吗?是女人赖以生存的大丈夫吗?”凄苦,悲痛,和愤怒中,这几句话从她齿缝中进了出来,她的拳头握得更紧了。“朱太太!朱太太!”门外,刘太太一阵急喊:“看你们小葆在做什么哟!”美珩三步两步的冲到门口,一眼看到小葆正把她刚洗好还没晒的那些放在盆里的衣服,都倒翻在地下,还拖著湿衣服像拉车似的在地上拖。她冲上前去,一把捉住了小葆,劈头劈脸的一阵乱打,孩子吓得“哇”的一声大哭了起来,美珩如同没有听见,发狂似的打下去,打得又重又急,孩子惨叫不停。刘太太看不过去了,嚷著说:

  “朱太太,你是怎么了呀?他小孩子懂什么呢?他才多大一点呀!”美珩住了手,不住的喘著气,瞪视著小葆,孩子受了惊吓,又痛,又怕,小脸被打得通红,全是隆起的手指印,仍然噎著气在哭。美珩抱起了孩子,抱进了室内放在床上,审视著他脸上的伤痕,猛的揽紧了孩子,“哇”的一声也哭了起来,边哭边说:“小葆,你怎么要来到这世界上呢?我为什么要生下你呢?小葆,我不是要打你,我要打的是你父亲呀!”

  经过一番长久的挣扎,美珩知道她不能再妥协下去了。“赌”已经把葆如变成了另一个人,一个她所不认识的陌生人,她有什么义务该为这个陌生人吃苦受罪呢?

  当她蹲在地上收拾衣箱的时候,她就一直用这种思想来武装著自己脆弱的感情。小葆在箱子旁边爬著玩,不时把她已收拾好的衣服又从箱子里拉出来,她耐心的把衣服从孩子手里骗出来,慢慢的叠,细细的叠,小小心心的放进皮箱,好像她在做一件很艺术化的工作。衣服并不多,但她足足收拾了两小时,还没有收拾到一半。然后,一件墨绿色的长大衣一下子把她拉回到过去,抚摸著那件大衣,她又心神不属了。那是结婚第一年的冬天,他想给她买件大衣,她也想给他买件大衣,但是决没有经济能力买两件。她记得他们曾经怎么样争吵过,那种亲密的争吵,那种善意的争吵,各为了对方的利益而争执。最后,由于无法协议,只得干脆谁也不买,那笔买大衣的钱被存进了银行。可是,当他一天下班回来,他给了她这件大衣,他用掉了银行存款,还包括那年的年终奖金!她责备他买得太贵了,但,他笑著拥著她说:

  “看你穿得漂漂亮亮,就是我的愉快。”

  如今,他不再管她穿什么衣服了,许久以来,他几乎连正眼都没有看过她一眼。抚摸著这件大衣上长长的茸毛,她感到眼角湿润,心旌摇荡。小葆把箱内的衣服又都拉了出来,散了一地,她挥去了睫毛上的泪珠,再重新收集那些衣服,但她折叠得更慢更慢了。门突然开了,葆如出现在门口。正和每次赌博回来之后的面容一样:憔悴,灰白,疲倦而沮丧。眼神是失神的,仓皇的和懊恼的。如果赌博之后是如此的痛苦,她实在奇怪他为什么仍然沉迷于赌?她望著他,心底冒出的又是那种复杂的情绪,愤怒,怨恨,悲痛,和著怜悯及痛心。葆如看到她和衣箱,一刹那间,他的嘴唇惨白如死,他冲到她面前,跪下去,抓住了她的手:“美珩!不要!美珩!”他哀求的凝视著她。

  “我已经无法忍耐了。”美珩竭力使自己的声调僵硬,但在僵硬的语音中,却带著微微的颤抖。

  “最后一次,美珩,你原谅我这最后一次!”

  “我已原谅了你无数的最后一次了!”

  “这次是真正的最后一次,我向你发誓!”

  “我能相信你的誓言吗?”美珩咬著牙说,把衣服往箱子里堆。葆如抓紧她的手,从箱子里又把衣服拿出来。“请你,美珩,那么多次你都原谅了,你就再原谅一次,就这一次!”“这一次之后还有下一次,下一次之后还有再下一次!葆如!我不能!这最后一次不知道要最后到何时为止?你置我们母子生活于不顾也算了,你还偷走我抄写的钱,偷走小葆买食物的钱,你根本就没有人心!”

  “我知道我错了,只请你原谅这一次!”

  “不行!”她坚决的说:“我一定要走了,与其三个人一起毁灭,不如让你一个人毁灭!”

  “美珩,美珩,美珩。”软软的声音带著浓浓的哀伤:“请看在我们四年生活的份上,请看在我们共同建立这个小家庭的份上,请看在我们相恋相依的岁月份上,请看在我们的孩子份上……”“孩子!”她爆发的大喊:“你心目里何尝有孩子?”

  “我有的,只是赌博把我弄昏了,每次一面赌,我一面想著你,想著孩子,但是,鬼迷住我,我就停止不下来,我总想翻一点本,给孩子买两罐奶粉,给你买件衣料,你多久没穿过新衣服了。可是,我运气不好,总是输,越输越急,就越停不住手。美珩,你不了解,一坐上赌桌子,就下不来了!”

  “你为什么要去?为什么要去?”她叫著说。

  “以后,我再也不去了!我答应你。美珩,你千万别走,我们再来建立这个家。美珩,你曾经那么爱我,你忍心在我决心悔过的时候把我扔下不管?美珩,请你,求你!你那么善良,那么好,你就再饶我一次,真真正正的最后一次!”

  美珩眼里蒙上了一层泪光,她看不清楚了,眼前一切的东西都在泪影中浮动。葆如的声音仍然在她耳边凄楚的响著:

  “美珩,你就当我是一个回头的浪子,你再收容我一次,我必须依赖你的爱和鼓励而生活。你知道,美珩,你总说对犯了罪的人,应该教育开导,不该判死刑。如果你离开我,你就等于判了我的死刑!”“可是,你要我怎么办呢!”她崩溃的喊,泪如雨下。

  “再原谅我一次,最后一次!”

  “但是,我不信任你!我不信任你!我一丝一毫都不信任你!”“你要我怎么做就可以信任我?”

  “你怎么做我都不能信任你。”

  他悲痛的望著她,然后,他摇摆著站起来,走到桌子旁边。她继续凝视著衣箱,茫然的凝视著,不知该何去何从。小葆胆怯的望望她,走过来摸摸她的手臂,她恍如未觉,仍然凝视著那在泪雾里越来越模糊的衣箱。暗中,她心底很清楚而又很悲哀的明白,这衣箱是一辈子也收拾不清的,她已被许多无形的东西锁住了,锁得牢牢的。

  葆如回到了她身边,轻轻的说:

  “信我了吧。”他伸出一只手给她,她赫然发现他在手背上刺下“戒赌”两个大字,刚抹上去的蓝墨水和点点血液混在一起。她一惊,惶然的抬起头来,望著他那对诚恳而哀求的眼睛,心痛的感觉又从心底向四肢扩散。

  “你,你?”她口吃的说。

  “我总不能带著戒赌两个字上赌桌,是不是?”他说,惨然的笑著。“你该相信我的决心了。”

  “葆如!”她喊,想不到这声呼唤中竟带出了那么多的感情。葆如一下子就把她揽进了怀里。她哭著喊:“你改了吧!真的改了吧!”“你相信我,我这次是真的了!”

  衣箱被放回了原处,衣服又回到了抽屉里。整夜,他们忙著计划未来,找兼差,增加收入,开源节流,刻苦还债。未来在憧憬中变得美化了,她似乎又回到了新婚的时代,充满了数不清的计划和美梦。黑夜里,她摸著小葆瘦小的身子叹息,许愿似的说:“你会胖起来,很快的胖起来,只要这个家又像一个家,你就会胖起来。”他有三天准时回家,她可以在他的瞳仁里找到自己失去了许久的笑脸。第四天,他又迟迟未归,她打电话到公司里去问,那边的回答是:“朱先生一天都没来上班,所以我们已经不得已的撤了他的职,他实在旷职太多……”

  听筒从她无力的手里落了下去,她一步步的挨回了家里,感到的是彻骨彻心的寒冷。依著桌子,她乏力的坐进椅子中,她知道,他今夜又不会回来了,明天?后天?回来后将是憔悴,苍白,而疲倦的。她把脸埋进了手心里,紧紧的埋著,小葆攀著她的腿,她可以感到那只枯瘦的小胳臂上骨头的棱角……。“走吧!离开他!只有离开他!”

  她想著,可是,那种迷迷茫茫,混杂著心痛的感觉又在她心上咬噬,他回来,谁知道又是几顿没吃饭?失去了她,他会怎样?她不移不动的坐著,在这无形的桎梏中挣扎,喘息。挣扎,喘息。挣扎,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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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7-06-29
四、花语



  一

  刚刚放暑假没多久,鹃姨从南部寄来一封长信给妈妈,全信都是谈她的乡居——她的小小的农场和那广大的花圃。信末,她轻描淡写的附一句:

  “如果小堇过厌了都市生活,而有意换换口味的话,

  不妨让她趁这个暑假到南部来陪陪寂寞的阿姨。”

  妈妈看完了信,当时就问我:

  “怎么样?小堇,要不要到鹃姨那儿去住几天?”

  “再说吧!”我不太热心地说。虽然我久已想去参观参观鹃姨那十分成功的花圃,可是,乡下对我的诱惑力毕竟不很大,主要还是因为端平。到乡下去就不能和端平见面,这是我无法忍耐的;要我整天面对著花和鹃姨,我不相信我会过得很快活,因此,鹃姨的提议就这样轻轻的被我抛置在脑后,再也不去想了。妈妈也没有再提起过,直到我和端平闹翻。

  端平是政大外文系四年级的学生,我们相识在去年耶诞节一位同学办的耶诞舞会中。自从那天见面后,我就像是几百年前欠了他的债,如今必须偿还似的。接二连三的约会,每次约会中都夹著争执和呕气。他长得很漂亮:白皙,雅致,修长。他的谈吐风趣而幽默,这些都足以攫住我。但是,他却像是一只不甘愿被捕捉的野兽,我无法用我的力量圈住他。他对付我的那股轻松和满不在乎的劲儿,使我怒不可遏。因而,每次在一起都是不欢而散,事后,我却又渴望著和他再度相聚。他除了我之外还有好几个女友,这些他并不隐瞒我(这使我更生气);而我,认识他之后就对任何男子都不发生兴趣了。我希望他只有我一个,但我又不能限制他和别的女孩交往,何况他也没有和我走到可以彼此干涉的那么亲密的地步。我知道我只是他若干女友中的一个,和那些女友并没有什么不同,这损伤了我的自尊。多少次我下定了决心不理他了,可是,一看到他那洒脱的微笑和黑幽幽的眼睛,我的决心就完全瓦解。就这样,我在他若即若离的态度下颠颠倒倒,弄得脾气暴躁心情恶劣。这天,我亲眼看到他和一个装束入时的女孩子手挽手的从新生大戏院里走出来。当天晚上,我和他就大吵了一架,发誓再也不要理他,但他满不在乎的和我说“明天见”。当他走了之后,我开始模糊的领悟自己的可悲,我已经在这个感情的困境中陷得太深了!他可以控制我,我却不能控制他……一种要挣扎求生似的念头来到我心中,我立即整理行装,当妈妈问我做什么的时候,我坚决的说:“到鹃姨那儿去!”当天的夜车把我载离台北。上车前,我发了一个电报给鹃姨,通知她我抵达的时间。火车在黑暗的原野里疾驰而去。我靠在车厢里,凝视车窗外远远的几点灯火,茫然的想著鹃姨那儿会不会是一个躲避感情的好所在。

  列车在早上六点钟抵达楠梓,这儿距高雄只剩下两站路。我提著旅行袋,下了火车,在晨光微曦中走出火车站。站在车站外面,我茫然四顾,不知到鹃姨的农场应该向哪一个方向走。看样子,鹃姨并没有到车站来接我;或者,她根本没有收到我的电报。犹豫中,我正想去问问人看,突然,有一辆台湾最常见的那种三轮板车,停到我的面前。踩著车子的是个戴斗笠的年轻人,他用很标准的国语问我:

  “你是不是江小姐?”“对了!”我说。“李太太叫我来接你!”

  李太太一定指的是鹃姨。我看看那板车,迟疑著是不是要坐上去,那车夫已不耐烦的望著我,指指车子说:

  “上来哦!”我跨上板车,把旅行袋放在车上,自己坐在板车的铁栏杆上。车子立即向前走去。我在晓色中四面眺望,到处都是菜田,绿油油的,新翻的泥土呈灰褐色,暴露在初升旭日之下。板车沿著一条并不太窄的黄土路向南进行,极目看去,这条路好像可以通到世界的尽头。菜田里已经有著早起的农人和农妇在弯著腰工作,低覆著斗笠,赤著脚,好像除了田地外对什么都不关心,车子走过,并没有人抬起头来注视我。

  太阳渐渐上升,我戴起了我的大草帽,这在台北最大的帽席店里购买的草帽和那些农人的斗笠真不可同日而语。草帽上缀著塑胶的人造假花——一束玫瑰和一枝铃兰,扎在下巴上的是粉红色的大绸结。乡间的空气是出奇的清新,只是带著浓厚的水肥味道,有些儿杀风景。我奇怪农人们为什么不用化学肥代替水肥。车子走了半小时,还没有到达目的地。我望望车夫的背脊,一件已发黄的汗衫,上面并没有汗渍,显然我对他而言是太轻了。我想问他还有多久可以到,但他埋著头踩车,似乎只有踩车子是他唯一的任务,我也就缩口不问了。鹃姨竟然居住在如此荒僻的乡间,使我殊觉不解;一个独身女人,手边还有一点钱,为什么不在城市中定居,而偏偏到乡下来种花养草呢?如果对花草有兴趣,在城市里照样可以弄一个小花园,何苦一定要住在穷乡僻壤里呢?但是,从我有记忆力起,就觉得鹃姨不同于一般女人,自也不能用普通的眼光来衡量她了。鹃姨是妈妈唯一的妹妹,但是长得比妈妈好看,妈常说我长得有几分像鹃姨,或者也由于这原因,鹃姨对我也比对弟妹们亲热些。鹃姨只比妈妈小两岁,今年应该是四十五岁。据说她年轻时很美,但是在婚姻上却很反常。她一直没有结婚,到台湾之后,她已三十几岁,才嫁给一个比她大三十岁的老头子,许多人说她这次婚姻是看上了那老人的钱。五年前老人去世,她得到一笔遗产。葬了老人之后,她就南来买了一块地,培养花木,并且有一个很小很小的农场。自从她离开台北,我们就很少看到她了,只有过年的时候,她会到台北去和我们团聚几天,用巨额的压岁钱把我和弟妹的口袋都塞得满满的。车子停在一个农庄前面,一大片黄土的空地,里面有几排砖造的平房,车夫煞住了车,跳下车来说:

  “到了!”到了?这就是鹃姨的家。我跨下车子,好奇地四面张望。空地的一边是牛栏,有两条大牛和一条小牛正在安闲的吃著稻草。满地跑著鸡群,鸡舍就紧贴在牛栏的旁边,牛栏鸡舍的对面是正房,正是农村的那种房子,砖墙,瓦顶,简单的窗子和门。空气里弥漫著稻草味和鸡牛的腥气,我侧头看去,在我身边就堆著两个人高的稻草堆。我打量著四周,一阵狗吠突然爆发的在我身后响起,我回头一看,一只黄毛的大狗正穷凶恶极的对我冲来。我大吃一惊,慌忙跑开几步。狗吠显然惊动了屋里的人,我看到鹃姨从一扇门里跑出来,看到我,她高兴的叫著:“小堇,你到底来了!”说著她又转头去呼叱那只狗:“威利,不许叫!走开!”我向鹃姨跑去,但那只狗对我龇牙露齿,喉咙里呜呜不停,使我害怕。鹃姨叫:“阿德,把威利拴起来吧!”

  那个接我来的车夫大踏步走上前来,原来他名叫阿德。他伸出一只结实而黝黑的手,一把握住了那只狗的颈项,把它连拖带拉的弄走了。我走到鹃姨身边,鹃姨立即用手揽住了我的腰,亲切的说:“爸爸妈妈都好吗?”“好。”我说。我跟著鹃姨走进一间房间。这房子外表看起来虽粗糙,里面却也洁净雅致,墙粉得很白,窗格漆成淡绿色,居然也讲究的钉了纱窗和纱门。这间显然是鹃姨的卧室,一张大床,一个简单的衣橱,还有一张书桌,两把椅子,如此而已。我放下旅行袋,脱掉草帽,鹃姨握住了我的手臂,仔细的望著我说:“让我看看,怎么,好像比过年的时候瘦了点嘛!”

  我的脸有些发热,最近确实瘦了,都是和端平闹别扭的。我笑笑,掩饰的说:“天气太热,我一到夏天体重就减轻。”

  “是吗?不要紧。”鹃姨愉快的说:“在我这儿过一个夏天,包管你胖起来!”天呀!鹃姨以为我会住一个夏天呢!事实上,我现在已经在懊悔这次南下之行了。端平今天一定会去找我,知道我走了他会怎么样呢?或者一气之下,就更去找别的女孩子,他就是那种个性的人!我心中痒痒的,开始觉得自己走开是很不智的,恨不得立即回台北去。

  “坐火车累了吗?”“不累。”我振作了一下,望著鹃姨。她穿著一件粗布的蓝条子衣服,宽宽大大的,衣领浆得很挺。头发在脑后束了一个髻,用一根大发针插著,拦腰系著条带子,一种标准的农家装束,朴实无华。但却很漂亮,很适合于她,给人一种亲切而安适的感觉。“如果不累,到你的房间来看看吧,半夜三更接著电报,吓了我一跳,以为出了什么事呢,原来是通知我你来了,赶紧准备了一间房子,看看缺什么,让阿德到高雄去给你买。”

  穿过了鹃姨房间的一道小门,通过另一间房间,就到了我的屋子,有一扇门直通广场,有两扇大窗子。房内光线明亮,最触目的,是一张书桌上放著一个竹筒做的花瓶,瓶内插著一束玫瑰,绕室花香,令我精神一振。那朵朵玫瑰上还沾著晨露,显然是清晨才采下来的。我欢呼一声,冲到桌前,凑过去一阵乱嗅,叫著说:

  “多好的玫瑰!”“自己花圃里的,要多少有多少!”鹃姨微笑的说。

  我望著那新奇的花瓶,事实上,那只是一个竹筒,上面雕刻著龙飞凤舞的两个大字:“劲节”。鹃姨不在意的说:

  “这花瓶是阿德做的。”

  阿德?那个又粗又黑的小子?我有些奇怪,但没说什么。室内的布置大约和鹃姨房里差不多,一个带著大玻璃镜的梳妆台显然是从鹃姨房里移来的。床上铺著洁白的被单,我在床上坐下去,一种松脆的声音簌簌的响起来,我掀开被单,原来底下垫著厚厚的一层稻草。鹃姨说:

  “垫稻草比棉絮舒服,你试试看。”

  “哦,好极了,鹃姨。”

  “我说你先洗个脸,然后睡一觉,吃完午饭,你可以到花圃去看看。”鹃姨说,一面扬著声音喊:“阿花!阿花!”

  听这个名字,我以为她在叫小猫或是小狗,但应声而来的,却是个十四、五岁,白白净净的小丫头。鹃姨要她给我倒盆洗脸水来。我这样被人侍候,觉得有点不安,想要自己去弄水,鹃姨说:“这儿没有自来水,只有井水,你让她去弄,她整天都没事干。”后来我才知道阿花是鹃姨用五千元买来的,她的养父要把她卖到高雄的私娼寮里,鹃姨就花了五千元,把她接了过来。洗了脸,我真的有点倦了。在火车上一直想著和端平的事,根本就没阖过眼,现在确实累了,连打了两个哈欠,鹃姨问我要不要吃东西?我在火车上吃过两个面包,现在一点都不饿。鹃姨拍拍我的肩膀,就出去了。我关上房门,往床上一躺,那簌簌的稻草声使人松懈,那触鼻而来的草香也令人醺然。我阖上眼睛,端平的脸又跑到我的脑中来了,我猜测著他找不到我之后会怎样,又懊恼著不该轻率地离开他,带著这种怀念而忐忑的情绪,我朦朦胧胧地睡著了。

  二

  我做了许多个梦,断断续续的。每个梦里都有端平的脸,他像个幽灵似的缠绕著我,使我睡不安稳。然后,我醒了,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从窗口透进来的斜斜的日光,然后我看到窗外的远山,和近处牛栏的一角。一时间,我有些懵懂,不知道自己置身何方。我转侧了一下,从床上探起半个身子来,于是,我看到阿花正坐在门边的椅子里,在静静的缝纫著什么,看到我醒来,她立即站起身,笑吟吟的说:

  “你睡了好久,现在都快三点钟了。”

  是吗?我以为我不过睡了五分钟呢!我下了床,伸个懒腰,发现洗脸架上已经放好了一盆清水,没想到我下乡来反而被人侍候了。我望望阿花问:

  “你缝什么?”“窗帘。阿德哥到高雄买来的。”

  我看看那毫无遮拦的窗子,确实,窗帘是一些很需要的东西,鹃姨想得真周到。洗了脸,梳梳头发,鹃姨推门而入,望著我微笑。“唔,”她很得意似的说:“睡得真好,像个小婴儿,饿了吧?”不错,我肚子里正在咕噜咕噜的叫著,我带著点怯意的对鹃姨微微一笑。还没说什么,一个“阿巴桑”就托著个盘进来了,里面装著饭和菜,热气腾腾的。我有些诧异,还有更多的不安,我说:“哦,鹃姨,真不用这样。”

  “吃吧!”鹃姨说,像是个纵容的母亲。我开始吃饭,鹃姨用手托著头,津津有味的看著我吃。我说:

  “鹃姨,你怎么没有孩子?”

  鹃姨愣了一下,说:“有些人命中注定没有孩子,就像我。”

  “你喜欢孩子吗?”我再问。

  “非常非常喜欢。”鹃姨说,慈爱的望著我,仿佛我就是她的孩子一般,忽然间,我了解了鹃姨的那份寂寞,显然她很高兴我给她带来的这份忙碌,看样子,我的来访给了她一个意外的惊喜。

  吃过了饭,鹃姨带我去看她的花圃。室外的阳光十分厉害,我戴上草帽,鹃姨却什么都没戴。我们走过广场,又通过一片小小的竹林,林内有一条践踏出来的小路,小路两边仍然茁长著青草。竹林外,就是一片广阔的花圃,四面用竹篱笆围著,篱笆上爬满了一种我叫不出名目来的大朵的黄色爬藤花。篱门旁边有一架老式的,用人工踩动的水车,这时候,一个赤著上身的男人,戴著斗笠,正俯身在修理那水车的轴,鹃姨站住说:“怎么样?阿德,坏得很厉害吗?”

  阿德迅速的站直了身子,转头看看我和鹃姨,把斗笠往后面推了推,露出粗黑的两道眉毛,摇摇头说:

  “不,已经快修好了,等太阳下山的时候,就可以试试放水进去。”他站在那儿,宽宽的肩膀结实有力,褐色的皮肤在阳光照射下放射著一种古铜色的光,手臂上肌肉隆起,汗珠一颗颗亮亮的缀在他肩头和胸膛上,充分的散漫著一种男性的气息。我不禁被他那铁铸般的躯体弄呆了。这使我又想起端平,那白皙温雅的面貌,和面前这个黝黑粗壮的人是多么强烈的对比!“今天的花怎样?”鹃姨问。

  “一切都好。”阿德说,走过去把篱笆门打开,那门是用铁丝绊在柱子上的。我和鹃姨走了进去,一眼看到的,红黄白杂成一片,触鼻花香。在隆起的花畦上,大部分栽植著玫瑰,有深红、粉红和白色三种,大朵的,小朵的,半开的,全开的,简直美不胜收。鹃姨指著告诉我,哪一种是蔷薇,哪一种是玫瑰,以及中国玫瑰和洋玫瑰之分。越过这一片玫瑰田,有一大片地培植著成方块形的朝鲜草。接着是各种不同颜色的扶桑花、木槿花和万年青、变色草。再过去是各式菊花,大部分都没有花,只有枝叶,因为还没有到菊花的季节。接着有冬天开的茶花、圣诞红、天竺等。我们在群花中绕来绕去,走了不知道多少路,鹃姨耐心的告诉我各种植物的花期和栽培法,我对这些都不大留意,那五色斑斓的花朵已让我目不暇给了。

  在靠角落里,有一间玻璃花房,我们走进去,花房中成排的放著花盆,里面栽著比较珍贵,而在台湾较少见到的花木,大部分也都没有花,只是各种绿色植物。鹃姨指示著告诉我:百合、鸢尾、苜蓿、郁金香、金盏、蜀葵……还有各种吊在房里的兰花,有几棵仙人掌,上面居然开出红色的花朵。鹃姨笑著说:“这是阿德的成绩,他把兰花移植到仙人掌上来。”

  “什么?这红色的是兰花吗?”我诧异的问。

  “是的,它吸收仙人掌的养分生存。”

  这真是生物界的奇迹!一种植物生长在另一种植物上面!我想,动物界也有这种情形:像寄居蟹、甚至人类也一样,有种人就靠吸收别人的养分生存。想到这儿,我不禁哑然失笑了。走出花房,鹃姨又带我参观各种爬藤植物,茑萝、紫薇、喇叭花和常春藤,在一块地方,成片的铺满了紫色、红色和白色的小草花。鹃姨告诉我那叫作日日春,是一种随处生长的野花,没有什么价值。但是我觉得很好看,比一些名贵的花好看。参观完了花圃,鹃姨带我从后面的一扇门出去,再把门用铁丝绊好。我们沿著一片菜田的田埂绕出去,我知道那些菜田也是鹃姨的。又走了不远,有一个水塘,塘里有几只白鹅在游著水,塘边有几棵粗大的榕树,垂著一条条的气根,树下看起来是凉阴阴的。我们过去站了一会儿,鹃姨说:

  “塘里养了吴郭鱼,你有兴趣可以来钓鱼。”

  “这塘也是你的吗?”我问。

  “是的。”从塘边一绕过去,原来就是花圃的正门。阿德正踩在水车上面,把水车进花圃里去,看到我们,他挥挥手示意,继续踩著水车,两只大脚忙碌的一上一下工作著。鹃姨仰头看看他,招呼著说:“差不多了,阿德!也休息一下吧!”

  “就好了!”阿德说,仍然工作著,阳光在他赤裸的肩膀上反射。回到了屋里,我解下草帽,在烈日下走了半天,我全身都是汗,连头发都湿漉漉的贴在额上,鹃姨却相反的没有一点汗,她望著我笑笑说:“到底是城市里的孩子。”

  我站到窗口去吹风,一面问:

  “你请了多少人照顾花圃?”

  “花圃?只有阿德。”“他弄得很好嘛!”我说。

  “主要因为他有兴趣,他——”鹃姨想说什么,看了我一眼又咽回去了,只说:“他的人很不错!”

  太阳落山后,天边是一片绚丽的红色,还夹带著大块大块的玫瑰紫,美得出奇。我站在广场上,看阿花喂鸡;那只穷凶恶极的狗经过一天的时间,对我像是友善多了,但仍伏在牛栏前面,用一对怀疑的眼睛望著我。风吹在身上,凉爽而舒适。我望望前面的田野,和那片绿阴阴的竹林,不由自主的顺著午后鹃姨带我走的那条路走去。走进了竹林,我仰视著那不太高的竹子,听著风吹竹动的声音,感到内心出奇的宁静,端平的影子不再困扰我了。忽然,我孩子气的想数数这竹林内到底有几枝竹子,于是我跳蹦著在每枝竹子上碰一下,一面大声数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数著数著,我数到竹林那一头的出口处,猛然看到那儿挺立著一个人,我吓了一大跳,哇的叫了一声,才看出原来是阿德。他静静的立在那儿望著我,不知道已经望了多久,两条裸著的腿上全是泥,裤管卷得高高的,肩上扛著一根竹制的钓鱼竿,一手拎著个水桶,仍然戴著斗笠,赤裸著上身。我叫了一声之后,有点不好意思,他却全不在意的对我笑笑,笑得很友善,他有一张宽阔的嘴,和两排洁白的牙齿,他推推斗笠说:“你数不清的,因为你会弄混,除非你在每数过的一枝上做个记号。”我为自己孩子气的举动发笑。我说:

  “我不是安心数,只是好玩。”为了掩饰我的不好意思,我走过去看他的水桶,原来里面正泼剌剌的盛著四五条活生生的鱼。我叫著说:“哪里来的?”“塘里钓的。你要试试看吗?”他问。

  “用什么做饵?”“蚯蚓。”我从心里翻胃,对肉虫子我一向不敢接近。

  “明天我帮你弄。”他像是猜到了我的意思。

  “蚯蚓并不可怕,想想看,虾还不是大肉虫子一个,你吃的时候也觉得肉麻吗?还有海参和黄鳝,你难道都不敢碰吗?”

  我望望他,他的态度不像个乡下人,虽然那样一副野人样子,却在“野”之中透著一种文雅,是让人难以捉摸的。我和他再点点头,就越过他向塘边走去,他也自顾自的走了。好一会儿,我望著榕树在塘中投下的暗影,凝视那鱼儿呼吸时在水面冒的小气泡。不知不觉的,天已经黑了,阿花带著威利来找我,我才知道是吃晚饭的时间了。

  走进饭厅,我不禁一怔。鹃姨正坐在饭桌上等我。使我发怔的并不是鹃姨,而是坐在同一桌上的那个年轻男人——

  阿德。我是费了点劲才认出他是阿德的。他已去掉了斗笠,显然还经过了一番刷洗,乌黑而浓密的头发,粗而直,像一个大棕刷子。棕刷子下是一张方方正正的脸,粗黑的眉毛带点野性,大而率直的眼睛却显得温雅。他穿上了一件洁白的衬衫和一条干净的西服裤,使他和白天好像完全换了一个人。我诧异的走到餐桌边,鹃姨说:

  “散步散得好吗?“好。”我心不在焉的说,仍然奇怪的望著阿德,阿德大概被我看得不大舒服,眨眨眼睛说:

  “还不吃饭吗?”

  我坐下来吃饭。但是,下午三点钟才吃过午餐,现在一点都不饿,对著满桌肴馔,我毫无胃口,勉强填了一碗饭,就放下饭碗。阿德却狼吞虎咽的吃了四大碗,看得我直瞪眼睛。当我看到他吃完了第四碗,又塞下了三个大馒头,我代他都噎得慌,他却若无其事。饭后,我在娟姨房里谈了一会儿家常,实在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我说:“阿德是怎么样一个人?”

  鹃姨看了我一眼,笑著说:

  “他引起你的好奇心了吗?”

  “哦,他好像很——很怪。”

  “是的,他确实是个怪人。”鹃姨说:“他是台大植物病虫害系毕业的学生。”“什么?”我叫了起来:“他是个大学生吗?”

  “不像吗?”鹃姨问我。

  “哦——我只是没有想到。”

  “三年前我登报征求一个懂得花卉的人,帮我培植花圃,他应征而来。”鹃姨说:“他对植物有兴趣,久已想有个机会做些研究工作,我留下了他,以为他不会干久的,谁知他却安分守己的做了下来,而且,还帮我做许多粗事。他从不知疲倦,好像生来是为工作而活著的。”

  “他没有亲人吗?”“没有。他是只身来台。”

  “他是北方人吗?”“山东。”

  怪不得他有那么结实的身体!我思索著说:

  “他为什么愿意在这荒僻的地方待这么久呢?鹃姨,我猜他一定受过什么打击,例如失恋,就逃避到乡下来,为了治愈他的创伤。或者他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或者是——”我灵机一动说:“或者他犯了什么法,就在这儿躲起来……。”

  鹃姨扑哧一笑,用手摸摸我的头说:

  “小堇,你小说看得太多了,幻想力太丰富。告诉你,阿德是一个天下最单纯的人,单纯得没有一丝一毫人的欲望,因此他反而和人处不来,而宁可与花草为伍了。就这么简单,你千万别胡思乱想。”这天夜里,我睡不著,倚窗而立,凝视著天光下的广场,我感到虽然下乡才一天,却好像已经好多天了。我又想起端平,他现在在做什么?手表上指著十点钟,在乡间,这时间好像已是深更半夜了,城市里现在正灯火辉煌,人们还在熙熙攘攘的追求欢乐呢!端平会不会正拥著一个女孩子,在舞厅里跳热门的扭扭舞?我的思想正萦绕在端平和扭扭舞之中,忽然,破空传来一阵清越而悠扬的箫声,我心神一振。这袅袅绵绵的箫声那样清晰婉转,那样超俗雅致,把我满脑子的杂念胡思都涤清了。我感到心中一片空茫,除了倾听这箫声之外,什么都没有了。

  三

  不知不觉的,我下乡已经一星期了。

  这天,我起了个绝早,时间才五点钟,窗外曙色朦胧。我提了一个篮子走出房间,想到花圃去采一些新鲜的花来插瓶。走进花园,园门是敞著的,我一眼就看到阿德正在工作,他采了大批的花,放在三轮板车上,看到了我,他愉快的说:

  “早,小姐。”“你在做什么?”我奇怪的问。

  “运到高雄去呀!”“卖吗?”我问。“有固定的花房向我们订货,每天早上运去。”

  “哦,你每天都起这么早吗?”我问。

  “是的。”“运到高雄要走多久?”

  “一个多小时。”惭愧,想必每天我起床的时间,他都早在高雄交货了。原来这板车是用来运花的。他望著我的篮子说:

  “要花?”“我想随便采一点。”他递给我一束剑兰,说:

  “这花插瓶最漂亮。”我把那束剑兰放在篮子里,然后走开去采了些玫瑰和一串红。阿德也继续他的工作。我采够了,挽著篮子走回到阿德旁边,望著他熟练的剪著花枝。忽然,我想起一件事,问:

  “阿德,为什么昨天夜里没有吹箫?”

  他看看我,笑笑:“不为什么,”他说:“吹箫只是好玩而已,但也有条件。”“条件?”我不解的问。

  “别吹得太高亢,别吹得太凄凉,”他说:“还有,在无月无星的夜晚,别吹!”“为什么?”他的话引起了我的兴趣,我把花篮抱在怀里问。“太高亢则不抑扬,太凄凉则流于诉怨,都失去吹箫的养情怡性的目的。至于月光下吹萧,我只是喜爱那种情致。张潮在论声那篇文章里说:春听鸟声,夏听蝉声,秋听虫声,冬听雪声,白昼听棋声,月下听箫声,山中听松声,方不虚此生耳。所以,月下才是该吹箫的时候。”

  我凝视他那张方方正正的脸,和结实而多毛的手臂,未曾料到这外表粗犷的人也有细致的一面。

  “你很奇怪。”我深思的望著他说。

  “是吗?”他不经意似的说,把一大捆玫瑰花移到车上。又抬头望望我说:“你知道你这个样子像什么?”他指指我怀里的花篮。“像什么?”“一个卖花女!”“哦?”我笑笑,从篮里拿出一枝玫瑰,举在手里学著卖花女的声音说:“要吗?先生?一块钱一朵!”

  “好贵!”他耸耸鼻子,样子很滑稽,像一头大猩猩。“我这车上的一大捆,卖给花店才二十元呢!”

  我笑了,突然想起刘大白那首《卖花女》的诗,我说:

  “你知道刘大白的诗吗?”

  “不知道。”“有一首《卖花女》,我念给你听!”于是我念:

  “春寒料峭,女郎窈窕,一声叫破春城晓;花儿真好,价儿真巧,春光贱卖凭人要!东家嫌少,西家嫌小,楼头娇骂嫌迟了!春风潦草,花儿懊恼,明朝又叹飘零草!江南春早,江南花好,卖花声里春眠觉;杏花红了,梨花白了,街头巷底声声叫。

  浓妆也要,淡妆也要,金钱买得春多少。买花人笑,卖花人恼,红颜一例和春老。”

  我念完了。我看到他抱著手臂站在车子旁边,静静的望著我,他的眼睛里有一种领悟和感动,过了好久,他长长的透了口气说:“一首好诗!好一句‘春光贱卖凭人要’!”他俯头看看车里堆著的花束,又看看我,看看我的花篮,摇摇头说:“‘红颜一例和春老’!太凄苦了!台湾,花不会跟著春天凋零的!”说完,他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说:“糟了!今天一定太迟了!”说著,他对我摆摆手,把板车抬出花圃,弄到广场上。我偎著篱笆门,目送他踏著车子走远了,才转身关上篱笆门。我的鞋子已被露水湿透了。提著花篮,我缓缓的走进我的房间。才跨进房门,我就看到鹃姨正坐在我的床沿上凝思,我的棉被已折好了,想必是鹃姨折的,这使我脸红。鹃姨坐在那儿,沉思得那么出神,以致没有听到我的脚步声,她手中握著我的一件衬衫(我总是喜欢把换下的衣服乱扔),眼睛定定的望著那衬衣领上绣的小花。我站在门边,轻轻的嗨了一声,她迅速的抬起头来望著我,一瞬间,她那美丽的大眼睛中浮起一个困惑而迷离的表情,然后,她喃喃的说:

  “小堇!”我对她微笑。“鹃姨,你在做什么?”我问,一面想走到她身边去,但她很快的举起一只手阻止我前进,说:

  “站住,小堇,让我看看你!”

  我站住,鹃姨以一对热烈的眼睛望著我,然后她轻轻的走近我,突然把我的头揽在她怀里,紧紧的拥了我一下说:

  “哦,小堇,你长得这么好,如果你是我的孩子就好了!”

  不知怎么,我觉得她的声音中有些颤抖,我怜悯起她来了,可怜的鹃姨,她孤独得太久了。她到底只是一个平常的女人,在花与田地的乡间,她能得到多少慰藉呢?我用面颊摩擦她那浆得硬挺的粗布衣服,她身上有种使人亲切的肥皂香。我说:“鹃姨,离开乡下,到台北来和我们一起住吧!”

  她用手抚摩我的头、我的脖子,然后放开我,对我笑笑。她的笑容看起来怪凄苦的,她摇摇头说:

  “我不喜欢城市。”说完,她拾起我要洗的衣服走向门口,到门口她又回过头来,愉快的说:“小堇,今天给你杀了只鸡,等下多吃几碗饭!”

  我笑笑,鹃姨走了,我开始把花拿出来,忙著剪枝,插瓶。中午时分,一个骑著摩托车的绿衣邮差从黄土路上飞驰而来,我正和鹃姨倚门而立,看阿德制伏一条突然发怒的公牛,那公牛险些把他掀倒在地上,但他终于捆住了它,那牛被绑在大柱子上,还不住的在地下踢足,嘴里冒著白沫子。邮差的车声把我们的注意力全吸引过去了,鹃姨接过了信,看看封面,递给我说:“小堇,是你的信!”我一看封面,心就狂跳了起来,那是端平的字迹,我抢过信封,把它贴在胸口,顾不得鹃姨怀疑的目光,也顾不得掩饰我的激动情绪。我冲进了我的卧室,“砰”的一声把门关上,立即拆开了信封,倒在床上细看。

  这是一封缠绵细腻的情书,一上来,他责备我的不告而别,说是“害苦了他”,然后他告诉我他怎样用一副乒乓球拍子贿赂小弟说出我的地址,他说找不到我,他于什么都无情无绪了,最后他写:乡间有什么东西吸引你待那么久?赶快回台北来吧,

  我有一大堆计划等著你来实行,别让我望眼欲穿!

  看完了信,我心中痒痒的,恨不得马上回台北。门外有人敲门,我慌忙把信塞到枕头底下,起来打开门,鹃姨含笑的站在门外说:“谁来的信?男朋友吗?”

  我的脸发热,掩饰的说:

  “不是。”鹃姨也没有追问,只说:“来吃饭吧!”这天,我是食不知味了,那只特为我杀的鸡也淡然无味。整天我都心魂不定,神不守舍。我想立即整装回台北,又觉得对此地有点茫然的依恋,不知道是鹃姨的寂寞使我无法遽别,还是花圃的花儿使我留恋,反正,我有些去留不定。晚上,我终于忍耐不住,对鹃姨说:

  “鹃姨,我想明天回台北去了。”

  鹃姨正在梳头,听到我的话,她的梳子猝然掉到地上。她愣了愣,拾起了梳子,转过身来望著我,呆呆的说:

  “小堇,是鹃姨招待得不好吗?”

  我大为不安,咬了咬嘴唇说:

  “不是的,鹃姨,只是我有一点想家。”

  鹃姨对我走过来,把手按在我的肩膀上,她的眼睛并不望我,却直视著窗外,眼睛显得空空洞洞的。她用一种特殊的声调说:“小堇,你家里的人拥有了你二十年,你竟不能多分几天给我吗?小堇,伴著我生活很乏味是不是?明天让阿德陪你到高雄玩一天,大贝湖、西子湾……都满好玩的,只是多留几天吧。”我抱住她的腰,紧紧的偎著她,叫著说:

  “哦,鹃姨,我很爱这儿!我一定留下来,直到暑假过完!”

  四

  月光,好得使人无法入睡,整个广场清晰得如同白昼,那缕箫声若断若续的传来,撩人遐思。我悄悄的打开门,轻轻的溜到门外,我只穿了一件睡袍,脚上是从台北带来的绣花拖鞋。循著箫声,我向花圃走去,风吹在我裸露的手臂上,凉丝丝的,却使人分外清爽。

  花圃的篱笆门半掩半阖,我闪身入内,跟踪著箫声向前走,猛然间,箫声戛然而止,我看到阿德正躺在一片金盏花边的草地上,用一对炯炯发亮的眸子盯著我。我站定,对他笑笑。他坐起身来,粗鲁的说:

  “你跑到这儿来做什么?黑漆漆的,不怕给蛇咬一口?”

  “你不怕蛇,我为什么要怕蛇?”我说,想在草地上坐下去。“别坐!草上都是露水!”他说。

  “你能坐我也能坐!”我坐了下去,事实上,我的拖鞋早被露水浸透,睡袍的下摆也湿了一截。他拦住我,脱下了他的衬衫铺在地上,让我坐。我说:

  “你不冷吗?”他耸耸肩,算是答复。

  我坐在他身边,从他手里拿过那支箫来,这是用一管竹子自制的,手工十分粗糙,没想到这样一根粗制滥造的箫竟能发出那么柔美的声音!我用手抱住膝,好奇的望著阿德那张黝黑而缺乏表情的脸,静静的说:

  “阿德,把你的故事讲给我听!”

  “我的故事?”他愣愣的说:“我的什么故事?”

  “你别瞒我,”我说:“你骗得了鹃姨,骗不了我,你为什么甘愿到这乡下来做一个花匠?好好的大学毕业生,你可以找到比这个好十倍的工作!到底为什么?一个女孩子吗?”

  他望著我,眼光是研究性的,发生兴趣的。然后,他摇摇头说:“什么都不为,没有女孩子,没有任何原因。”

  “我不信。”“不信?”他笑笑。“不信也得信,我只是喜欢花,喜欢植物,喜欢自然。我讨厌都市的百相,讨厌钻营谋求,讨厌勾心斗角!和花草在一起,使人变得简单、我就爱这种简单。”

  我摇头。“一般青年不是这样的,”我说:“如果你真如你说的原因,那么你太反常了。现在的人都是大学毕了业就想往国外跑,到纽约、到伦敦、到巴黎……到世界的繁荣中心去,没有人是像你这样往台湾的乡野里跑的。”

  “你也是那些青年中的一个吗?”他在月光下审视我。月色把一切都涂成了银白色,我们在月光下可以彼此看得很清楚。“你的梦想也是出国?”

  “出国未尝不是一条路,台湾地方小,人口越来越多,大学生多如过江之鲫,青年无法发展,自然就会往国外跑,何况欧美的物质文明毕竟是我们所向往的。不过,你要我为出国奔走、钻营,我是不干的,我只是想……”

  “想什么?”他问,微微的眯起了眼睛。

  “结婚,生孩子。”不知是什么力量,使我坦率的说出了心底最不为人知的一份秘密。在阿德面前,我好像不需要伪装,可是在别人面前,我一定要把这可笑而平凡的念头藏起来,去说一些堂而皇之的出国大计划。“结婚,生孩子。”我重复了一遍,用手去拔地下的杂草。“和一个相爱的人共同生活,拥有一堆淘气的小娃娃,越淘气越好。”我笑了。“那么,生活在什么地方都一样,台湾也好,国外也好。”

  “有对象了吗?”他问。

  “对象?”我想起端平,那温文的面貌和乌黑深邃的眼睛,心底一阵躁热。接著,我发现什么的叫了起来:“哦,我在问你的故事,倒变成你在问我了,告诉我,阿德,你没有恋爱过吗?”“没有。”他肯定的说:“跟你说吧,我有个木讷的大毛病,在学校读书的时候,同学们给我起一个外号,叫我红萝卜。”

  “红萝卜?为什么?因为你皮肤红吗?”确实,他的皮肤是红褐色的。“不止于此,主要,我不能见女孩子,我和女同学说话就脸红,女同学见到我就发笑,我也不知她们笑些什么。结果,一看到女同学我就逃走。”

  我大笑了起来,笑得好开心。他继续说:

  “更糟的是,我变成了女同学们取笑的目标,看到我,她们就叫我来,乱七八糟问我些怪问题,看著我的窘态发笑。继而男同学也拿我寻开心。我真恨透了那些人,恨透了和人接触,我怕见人,怕谈话,怕交际,怕应酬。于是,受完军训后,我就选择了这个与植物和自然生活在一起的工作。从此,我才算是从人与人的桎梏中解脱出来。”

  我不笑了,抱住膝望著他说:

  “可是,阿德,我觉得你很会说话!”

  “是吗?”他似乎轻微的震动了一下。

  我没有再说话,我们都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我问:

  “你每天晚上都在花圃里吗?”

  “是的,我喜欢躺在这草地上。”

  “做些什么呢?”“不做什么,只是……”他停顿了一下,轻轻说:“听花草间的谈话。”“什么?”我叫:“花草怎会谈话?”

  “会的。”他说:“花有花的言语,如果你静静听,你会听到的。”“决不可能!”我说。“试试看!”他微笑的说:“别说话,静静的坐一会儿,看你能听到什么?”我不说话,我们静静的坐著,我侧耳倾听,远处有几声低低的鸟鸣,近处有夜风掠过草原的声音,不知是那儿传来模糊的两声狗吠,草间还有几声蛐蛐的彼此呼唤声。夜,真正的倾听起来却并不寂静,我听到许多种不同的声音,但是,我没有所到花语!“怎么?你没听到什么吗?”他问。

  “没有!”我皱皱眉说。

  “你没听到金盏花在夸赞攻瑰的美丽?日日春在赞扬露珠的清新,大蜀葵在歌唱著月光曲,紫苑在和番红花交友,木棒和吊灯花倾谈,还有变色草正在那儿对蒲公英诉相思哩!”

  我扑哧一声笑了起来,他的嘴角也挂著笑,眼睛亮晶晶的闪著光,我说:“一个好游戏!没想到这些花儿正如此忙碌著!现在,我也听到了。常春藤在向茑萝吟诗,喇叭花正和紫薇辩论,大理花正把露珠穿成项圈,送给蔷薇小姐呢!”

  我们都笑了。夜凉如水,一阵风掠过,我连打了两个喷嚏。他说:“你该回去了,当心著凉。”

  确实,夜已相当深了,月儿已经西移,花影从西边移到东边了。我不胜依依的站起身来,懒洋洋的伸个懒腰。多么神奇而美好的夜呀!多么有趣的花语!阿德拾起了他铺在地下的衬衫,说:“我送你回去,小心点走,别滑了脚!”

  我跺跺脚,湿透的拖鞋冷冰冰的,冷气从脚心向上冒。没想到乡间的夜竟如此凉飕飕的。我领先向花圃外面走,走得很慢很慢,不住停下来去欣赏一朵花的姿势,和一片叶子的角度。阿德跟在我后面,也慢慢吞吞的走著,一面走,一面不知在沉思著什么。我走到竹篱门口,脚下颠踬了一下,身子从篱门边擦过去,手臂上顿时感到一阵刺痛,不禁惊呼了一声。阿德对我冲过来,抓住我的手臂问:

  “怎么样?什么东西?”

  他的手大而有力,握住我的手臂就使我本能的痉挛了一下。我望望我受伤的手,月光下有一条清楚的血痕,是篱笆门上的铁丝挂的,我用手指按在伤口上说:

  “没关系,在铁丝上划了条口子。”

  “让我看看!”他用命令似的口吻说,把我的手指拉开审视那小小的创口。然后,他的眼睛从我的伤口上移到我的脸上,轻轻说:“回房去就上点药,当心铁锈里有破伤风菌。”

  一切变化就在这一刹那间来临了,他没有放松我的手,他的眼睛紧盯著我的脸,那对眸子在我眼前放大,那么黑,那么亮,那么带著烧灼般的热力。一种窒息的感觉由我心底上升,他那有力的手指握住我的手臂,带著充分的男性的压力。我迷糊了,恍惚了,月光染在他脸上,幻发了奇异的色彩,玫瑰花浓郁的香气使我头脑昏然。我陷进了朦胧状态,我看到他的脸对我俯近,我闻到他身上那种男性的汗和草的气息。于是,我的脸迎了上去,我的手臂抱住了他的腰,我始终不知道是他的主动,还是我的主动。但是,我们的嘴唇相合了。

  这一吻在我仓猝的醒觉中分开,我惊惶的抬起头来,立即张皇失措,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和他接吻。在我惊惶的眼光下,他看起来和我同样的狼狈,我微张著嘴,似乎想解释什么,却又无从解释,我略一迟疑,就掉转了头,对广场跑去,一直跑到我的房内,关上房门,才喘了口气。注视著窗外月光下的原野,我只能把这忘形一吻的责任,归咎于月光和花气了。这一夜,我失眠了。我一直想不透这一吻是怎样发生的,和为什么会发生的?当然,我并没有爱上阿德,这是不可能的!我爱的是端平,我一直爱的就是端平。可是,我竟会糊里糊涂的和阿德接吻。如果阿德以为我这一吻就代表我爱他的话,我该怎么办呢?我能如何向他解释,这一吻是因为花和月光?这理由似乎不太充足,但是事实是如此的!我心目里只有一个端平,我始终以为我的初吻是属于端平的,没料到这粗黑而鲁莽的阿德竟莫名其妙的抢先了一步!

  我既懊丧又愧悔,伸手到枕头底下,我想去拿端平最近寄来的两封信,可是,我的手摸了一个空,枕头下什么都没有!我记得清清楚楚是把信放在枕头下的,怎么会突然失踪了?难道是阿花给我换被单时拿走了吗?不,今天根本没换被单,中午这两封信还在的,我睡午觉时还看过一遍,那么谁取走了它们?为什么?早上,我醒得很晚,阿德已到高雄送货去了。中午,阿德说水车又出了毛病,为了修水车,没有和我们共进午餐,下午,我到花圃去找他,我必须跟他说明白,那一吻是错误的,我决没有“爱上他”。因为他是个实心眼的人,我不愿让他以后误会我。整个花圃中没有他的影子,菜田里也没有,在外面瞎找了一遍,塘边、竹林里都没有,我回到房里,鹃姨正坐在我的床上发呆。“鹃姨。”我叫。“不睡睡午觉?大太阳底下跑什么?又不戴草帽!你看脸晒得那么红!”鹃姨以一种慈爱而又埋怨的声音说。

  “我随便走走。”我说,无聊的翻弄枕头,枕下却赫然躺著我那两封信。我看了鹃姨一眼,没说什么,不动声色的把枕头放平,我不懂鹃姨要偷看端平的信做什么!

  黄昏的时候,我在水井边看到阿德,他正裸著上身,浑身泥泞,从井里提水上来,就地对著脚冲洗。我走过去,他看到我,呆了一呆,表情十分不自然,又俯身去洗脚,我把握著机会说:“阿德!”“嗯。”他头也不抬的哼了一声。

  “昨天晚上,”我吞吞吐吐的说:“你别当作一回事,我……根本……莫名其妙,那月光……你懂吗?”

  他迅速的抬起头来,他的脸已经涨得通红,他的眼睛恶狠狠的盯著我,恼怒的说:

  “你根本用不著解释,昨晚你的表情已经向我说明一切了!这事是我不好,别提了吧,就当没发生过!”他的语气像在生气,脸更红了,脖子上的筋在起伏。说完,他把水桶用力往井中一送,唏哩哗啦的提上一大桶水,泄愤似的对场中泼去,泼完,他头也不回的走了。奇怪,看著他这粗犷的举动,我反而对他生出一种特殊的感情。我知道我已伤了他的自尊,尤其是这一番多此一举的笨拙的说明,事实上,他已整天在躲避著我,显然他是明白一切的,我又何必再去刺他一刀呢!看样子,我的乡居生活是应该结束了。

  五

  午后,我到鹃姨房里去。

  鹃姨不在房内,我坐在她书桌前等她,等了一会儿,仍然没有看到她。我伸手在桌上的一排书里随意抽了一本,是本红楼梦。我无聊的翻弄著,却从里面掉出一封信来,我拾起来一看,信封上的字迹显然是妈妈的,妈妈写给鹃姨的信,大概是我来此以前写的吧。纯粹出于无聊,我抽出了信笺,看到了以下的一封信:

  “鹃妹:

  你的信我收到了,关于小堇这孩子,我想仔细和你谈一谈。去年过年时你到台北来也见到了,小堇不但已经长大成人,而且宛似你当年的模样,举动笑语之间,活似你!有时,我面对著她,就好像看到的是你年轻的时代。她不但相貌像你,而且,那份任性的脾气,和满脑子希奇古怪的幻想,都和你当年一样。这些,还都不让我担心,现在最使我不安的,是她的感情。鹃妹,我想你明白我的意思。我不能再让她步你的后辙!回想起来,我帮你抚养小堇,已经整整二十年了。二十年来,孩子叫我妈妈,我也支付了一份母亲的感情,相信并不低于你这个生身母亲。因此,对她的一切,我观察得极清楚,也就极不安,我只有问问你的意见了。去年冬天,小堇结识了一个名叫梅端平的年轻人,几乎立即就陷入了情网。关于端平这个孩子,我只用几个字来描写,你就会了解,那是个极漂亮、极诙谐而又带点儿玩世不恭味儿的年轻人。底子可能不坏,但是,社会已把他教滑了。我目睹他如何用些小手腕就把小堇弄得颠三倒四,又如何若即若离的逗弄她,就像一只小猫逗弄它所捕获的老鼠一般。小堇,和你以前一样,是太忠厚,是太单纯,太没有心机的孩子,固执起来却像一头牛。而今,显而易见,她对端平已一往情深,如果端平对小堇有诚意,则也未为不可,但,据我观察,端平和你以前轻易失身的那个男人一样,只是玩玩而已!这就是让我心惊胆战的地方,小堇正是阅世不深,还没有到辨别是非善恶的时候,却又自以为已成长,已成熟,已无所不知无所不晓,这是个最危险年龄,大人的话她已不能接受,认为是‘老古董’,自己的思想又没有成熟。我眼看她危危险险的摸索著向前走,真提心吊胆。每次她和端平出游,我就要捏一把冷汗,生怕她再做第二个你,可是,却无力把她从那个漂亮的男孩子手里救出来!何况,我也承认那男孩子确有吸引人的地方,尤其是对小堇这种年轻的女孩子而言。小堇还没有到能‘欣赏’人的深度的时候,她只能欣赏浮面的,而浮面却多么不可靠!所以,鹃妹,你自己想想看该如何办?小堇到底是你的女儿!我建议你把她接到乡下去住几个月,趁这个暑假,让她换换坏境,你再相机行事,给她一点忠告,看能不能把她挽救过来!不过,鹃妹,事情要做得不落痕迹,你千万不要泄了底,少女的自尊心比什么都重要,如果她知道她是你和一个男人的私生女,我不知道后果会如何?切记切记!还有,你一再夸赞在你花圃中工作的那个男孩子到底怎样?如果你真中意,而且看准了,不妨也借此机会撮合他们!但是,还是一句老话,要做得‘不落痕迹’!好了,我等你的回信。

  即祝  好

  姐 鹂上 十一月×日”

  我把信笺放在膝上,呆呆的坐著,足足有五分钟,我无法思想,也无法行动。然后,我的意识一恢复,就感到像被人用乱刀砍过,全心全身都痛楚起来!我握紧那信笺,从椅子里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我明白,为什么我长得和弟弟妹妹不一样?为什么鹃姨特别喜欢我?我是她的女儿,她的私生女!而我这次南下行动全是她们预先安排好的,为了——对了,为了拆散我和端平!我头中昏然,胸中胀痛,眼睛模糊,全身都燃烧著一种要爆炸似的反叛性的怒火。

  就在这时,鹃姨走进来了,跟在她身后的还有阿德,他们仿佛在讨论帐目问题。一看到我,鹃姨笑著说:

  “小堇,阿德明天要去高雄收帐,我看你干脆跟他到高雄去玩一天吧!”来了!这大概也是计划中的!我寂然不动的站著,信纸还握在我手中,我死死的盯著鹃姨的脸,鹃姨的嘴巴张开了,脸容变色了,她紧张的说:

  “小堇!有什么事?你不舒服吗?”

  我举起了那两张信笺,哑声说:

  “告诉我,这不是真的!这上面所写的全是谎话!告诉我!这不是真的!”看到了那两张信纸,鹃姨的脸一下子就变得惨白了,她举起手来,想说什么,终于又垂下手去,只喃喃吐出了几个字:“哦,老天哪!”她闭上眼睛,摇摇晃晃的倒进一张椅子里,我冲了过去,摇撼著她,发狂似的叫著说:

  “这不是真的!你告诉我这不是真的!这全是假话!假话!假话!我不是你的女儿!不是!不是!不是!”我拚命摇她,泪水流了我一脸,我不停的叫著说:“我不是你的女儿!我不是的!这都是骗人的!我不是!”

  鹃姨挣扎著抓住了我的手,她的手指冷得像冰,但她拍著我的手背,试著让我安静。她用一种苍凉的声音说:

  “告诉你那是真的!小堇,我是你的母亲!”

  “你不是!”我大叫,痛哭起来:“你撒谎!你骗我!你不是!你没有女儿,你根本就没孩子!你说过的!你根本就没孩子!你说过的!你们骗我到乡下来!你们设计陷害我!你们只是要拆散我和端平!”我泣不成声,仍然神经质的大叫著:“你们全是些阴谋家!只是要拆散我和端平,你把我骗到乡下来,不放我回去,现在又胡说八道说你是我母亲,都是鬼话!我不信你!我一个字也不信你!你不会是我母亲,我也不要你!我不要,我不要!”我力竭声嘶,扑在鹃姨身上,又摇她又推她,把眼泪鼻涕弄了她一身。随著我的喊叫,鹃姨的脸色是越来越白,眼睛也越睁越大。我仍然狂叫不停,我诅咒她,骂她,责备她。忽然,一只手抓住了我的衣领,我被像老鹰捉小鸡似的提开到一边,我回头看,是阿德!他冷静的说:“你不应该讲这些话!你要使她昏倒了!”

  我看著阿德,所有的怒火又转变了发泄的对象,我跳著脚大骂起来:“你是什么人?你管我?我知道了,你也是一份!你也参加了这个阴谋!你们全合起来陷害我!阿德!怪不得那天晚上你敢吻我,原来你有鹃姨做后盾!你们串通一气来算计我!你们!”我这一棍立刻把阿德打昏了,他寒著一张脸喊问:

  “你说些什么鬼话?什么阴谋?”

  我一跺脚,向室外冲去,鹃姨大叫:

  “小堇!别走!”“我要回台北去!”我哭著喊:“我马上回台北去!我不要在这里再停一秒钟!”我冲进我的房内,一面哭,一面把衣服胡乱的塞进旅行袋内。阿花在门口伸脖子,却不敢走进来。提著旅行袋,我哭著走出房门,哭著走到那黄土路上。烈日晒著我,我忘了拿草帽,汗和泪混成一片。我一面走,一面颠踬,头越来越昏,口越来越干,心越来越痛。一块石头绊了我一下,我差点儿栽到路边的田里去。拖著那旅行袋,我步履蹒跚,神志昏乱。终于,我跌坐在路边的草丛中,用手托住要裂开似的头颅,闭上眼睛休息,我慢慢的冷静了一些,慢慢的又能运用思想了。我开始再回味妈妈的那封信,痛楚的感觉就更深了,还不止是发现了我自己那不名誉的身世,更由于妈妈所分析的端平,这使我认清始终就是我在单恋端平,他没有爱上我,只是要和我玩玩。我知道这是真的,但我不愿意承认这是真的,这事实像一把刀,把我的自尊心砍了成千成万的伤口。我就这样茫然的坐在路边,茫然的想著我的悲哀,直到一阵狗吠声打断了我的思潮。

  威利对我跑了过来,立即往我身上扑,嗅我,在我身上揉擦它的头。我寂然不动,然后,我看到板车的车轮停在我的面前,我抬起头,阿德正跨在车座上,他跳下车来,一个水壶的壶口送到了我的嘴边,我机械化的张开嘴,一气喝下了半壶。然后,我接触到阿德冷静而严肃的眼睛,他说:

  “上车来!你的草帽在车上,我立刻送你到车站去!”

  我站起身,爬上了板车,他站在车边望著我,手扶在车把上,好半天,他说:“再想想看,你真要回台北去?”

  “唔。”我哼了一声。他继续望著我,静静的说:

  “你来的前一天夜里,半夜三更一个电报,李太太就把所有的人都吵醒,给你整理房间,我从没有看到她那么紧张过,搬床搬东西,一直闹了大半夜,因此,我在车站一看到你,就猜到你是她的亲生女儿,你长得和她一模一样。”

  我咬紧嘴唇不说话,他停了一下,又说:“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我没有参加任何阴谋,那晚花圃里的事我向你道歉,我对你来此的事及原因毫不知情,你可以相信我!”

  我仍然没有说话,他跨上车,说:

  “好,我们到车站去吧!”

  板车向车站的方向走去,我呆呆的坐在车上,一任车子向前进行,一面望著那跟著车子奔跑的威利。车站遥遥在望了,我已望到那小镇街道上的青色的建筑,我咬住嘴唇,越咬越紧,我的手心里淌著汗。终于我跳起来,拍著阿德的肩膀说:“阿德,折回去!快!”

  阿德回头望了我一眼,车子猛然煞住,他下了车,凝望我,他那严肃的眼睛中逐渐充满了微笑和温情,他的浓眉向上抬,眉峰微蹙,然后,伸出手来,亲切的摸摸我的手背,说:

  “我遵命,小姐。”车子迅速的掉转了头,向农场驰去,速度比以前快了一倍,威利摇著尾巴,在后面猛追。车子戛然一声停在广场上,我跳下车,对鹃姨的房内冲去,鹃姨已迎到门口,用一对不信任的大眼睛望著我,脸色白得像一尊石膏像,我扑过去,叫了一声:“鹃姨!”就一把抱住了她的腰,把头往她的胸前乱钻,泪水汹涌而出。她的手颤抖的搂住了我的头,喃喃的喊:

  “小堇!小堇!小堇!”

  我哭著,揉著,叫著,最后,我平静了。但,仍然不肯把头从她怀里抬起来,那浆得硬挺的粗布衣服,那股淡淡的肥皂香,是多么亲切,多么好闻!

  这天夜里,我在花圃中找到了阿德,他正仰天躺在那金盏花边的草地上,我跪在他身边,怯怯的喊:

  “阿德。”“嗯?”“你在干什么?”“不干什么。”他说:“想辞职了。”

  “为什么?”“不为什么。”“我知道你是为什么。”我说:“阿德,我并不是真的以为你参加了阴谋……”“别提了。”他不耐的打断我,从草地上坐起来。“可是,阿德……”我望著他,那方方正正并不漂亮的脸,那粗黑的眉毛和阔大的嘴……猛然间,我向他靠过去,我的手抓住了他的肩膀:“别走,阿德,”我说:“陪我,我们一起听花语。”他望住我,然后,他的一只手揽住了我的腰,他的声音在我耳边轻轻的响著:“你过得惯乡下的生活?那是简单得很的。”

  “我知道。”花儿又开始说话了,我听到了。金盏花在夸赞玫瑰的美丽,日日春在赞扬露珠的清新,大蜀葵在歌唱著月光曲,紫苑在和番红花交友,木槿和吊灯花倾谈,还有变色草正在那儿对蒲公英诉相思……“阿德,”我突然想起一件事:“你姓什么,你的全名叫什么?”他发出一串轻笑。“这很重要吗?”他问。

  “不,不很重要。”我说:“反正你是你。”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7-06-29
五、黑痣



  若青坐在那儿,像骑马似的跨在椅子上,下巴放在椅背上。她的眼睛静静的凝视著他脸上的某一点,手指机械的拨弄著放在桌上的钢笔。朱沂看了她一眼,禁不住提高了声音,并且警告似的把课本在桌上碰出一声响来,她仿佛吃了一惊,懒洋洋的把眼光调回到课本上。午后的阳光透过了玻璃窗,在桌上投下了两道金黄的光线。

  “假如我们在赌钱,”朱沂疲倦的提高了声音:“我们有四粒骰子,每粒骰子有六面,也就是说,有六个不同的数字,从一到六,对不对?现在我们掷一下,可能会掷出多少不同的情形?这个算法是这样,第一粒骰子的可能性有六种……”

  若青突然笑了起来,这笑声使朱沂吓了一跳,他抬起头来,实在想不出自己的讲解有什么使人发笑的地方。他望著若青,后者的睫毛飞舞著,微笑的看著他,黑眼睛显得颇有生气,那股懒洋洋的劲儿已消失了,她天真的说:

  “你耳朵下面有一颗黑痣,像一只黑蚂蚁。”

  朱沂叹口气,坐正了身子,望著若青的脸说:

  “若青,你到底有没有心听书?我猜我讲了半天,你根本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假如你不想听的话,我看我们就不要讲算了……”“哦。”若青吸了口气,眼睛张得大大的,像个受惊的小兔子:“我‘努力’在听嘛!”她说,特别强调“努力”那两个字。“好,”朱沂说:“那么我刚才在讲什么?”

  “你在讲,在讲……”她的眼光逃避的在桌上巡视著,似乎想找一个可以遁形的地方。忽然,她抓住了一线灵感,抬起了头,眉飞色舞的说:“你在讲赌钱!”

  朱沂望著她那满布著胜利神色的脸,有点儿啼笑皆非,他下定决心不让自己被那天真的神情所软化,努力使自己的脸色显得严肃而不妥协。“赌钱?我为什么要讲到赌钱呢?”他继续问。“这个……”她的眼光又调到桌子上去了,一面悄悄的从睫毛下窥视他,等到看出他没有丝毫放松的样子,她就摇摇头说:“我怎么知道嘛!”然后,长睫毛垂下了,嘴巴翘了翘,低低的说:“你那么凶巴巴的干什么?”

  朱沂想不出自己怎么“凶巴巴”了?但,看若青那副委委屈屈,可怜兮兮的样子,他也觉得自己一定很“凶巴巴”了。他叹了口气,无可奈何的把课本翻回头,忍耐的说:

  “好吧,让我们再从头开始,你要仔细听,考不上大学可不是我的事!现在,先讲什么叫排列组合……”

  若青把身子移了移,勉勉强强的望著课本,一面用钢笔在草稿纸上乱画著。朱沂看著她那骤然阴沉的脸庞,显得那么悲哀,所有的生气都跑走了。他几乎可以断定她仍然不会听进去的,但他只有讲下去,如果不是为了康伯伯的面子,如果不是因为若青是他看著长大的,他才不会肯给这么毫不用功的女孩子补习呢!十七岁,还只是小女孩呢,考大学是太早了一些,这还是个躺在树荫下捉迷藏的年龄呢!朱沂想起第一次见到若青,那是十年前的事了,他那时刚刚考上大学,而若青还是个梳著两条小辫子,坐在门前台阶上唱:“黄包车,跑得快,上面坐个老太太……”的小娃娃,而现在,她居然也考起大学来了!时间真是个不可思议的东西。

  “从十个球里,任意取出三个来排列……”朱沂不能不提高声音,因为若青的心思又不知道飘到哪儿去了,她的眼睛在他脸上搜寻著,仿佛在找寻新的痣似的。朱沂心中在暗暗诅咒,这么美好的下午,如果不是为了这个鬼丫头,他一定约美琴出去玩了。现在他却在这儿活受罪,而美琴是不甘寂寞的,说不定又和哪个男孩子去约会了。想到这儿,他觉得浑身像爬满小虫子似的,从头发到脚底都不自在。正好一眼看到若青在纸上乱涂,他不禁大声说:

  “你在鬼画些什么?”若青吓得跳了起来,钢笔掉到地下去了。她惶惑的望著朱沂,像作弊的小学生被老师抓到了,惊慌而不知所措。朱沂猛悟到自己真的太“凶巴巴”了,他掩饰的咳了声嗽,把若青乱涂的纸拿过来,一刹那间,他呆住了。那纸上画了一张他的速写,虽然只是简单的几笔,但是太像了,尤其他那股不耐而又无可奈何的神情,竟跃然纸上。耳朵下面那颗黑痣,被画得特别的大,但由于这颗痣,使他那严肃的脸显得俏皮了许多。他惊异的发现,自己竟是个满英俊的青年。拿著这张纸,他尴尬的看看若青,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办好。若青用待罪的神情望著他,但,渐渐的,她的眼睛里开始充满了笑意,她的嘴巴嘲谑的抿成一条线,颊上两个酒涡清楚的漾了出来。他感到自己也在笑,于是,他温和的说:

  “你画得很好呀,为什么不报考艺术系?要考什么医学院?你对医学是……老实说,毫无缘分,我可以打赌你考不上,白费力而已……”“爸爸一定要我学医嘛!”若青说,接著把头俯近了他,低声说:“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已经报考了乙组,师大艺术系是第一志愿。我另外填了一份甲组的志愿表骗爸爸,你可不许泄漏天机哟!”朱沂看著她,大笑了起来,若青也跟著大笑了。朱沂对她挤挤眼睛说:“人小鬼大!”“哼!”若青耸耸鼻子,像个小猫。“你别在我面前托大,你能比我大几岁?你心里有些什么鬼我都知道,不要看你一本正经的坐在这里讲书,你的心大概早就到沈美琴那儿去了。不过,告诉你,朱哥哥,沈美琴的男朋友起码有一打,和别人去挤沙丁鱼赶热闹多没意思!而且,沈美琴和你一点都不配,要追她你应该先去学扭扭舞!别看她现在跟你很不错,我担保是三分钟热度……”“你懂得什么?小丫头!”朱沂打断了她,有点惊异于这“小女孩”的话,但却有更多的不安。“来,我们还是来讲书,你说说看什么叫排列组合?”

  “不要用排列组合来吓唬我,我将来又不要靠排列组合来吃饭!”若青说,把下巴放回到椅背上,一瞬间看起来沉静,沉静得有点像大人了。她静静的审视著他的脸说:“朱哥哥,你看过那出电影吗?片名叫《倩影泪痕》,又叫《珍妮的画像》。”“不,没看过,怎么样?”朱沂心不在焉的问。

  “那电影里的画家第一次看到珍妮的时候,珍妮还是个小女孩,珍妮对他说:‘我绕三圈,希望你等著我长大。’她真的转了三圈。第二次那画家见到她的时候,她已经是个长成的少女了。”“嗯,怎样?”朱沂问。他在想著美琴和她的男友。

  “哦,没有什么。”若青说,抬起头来,脸上有著淡淡的红晕,眼睛里有一抹懊恼和失望。“今天不要讲了吧,我根本听不进去!”“好吧,明天希望你能听进去!”朱沂站起身来,收拾著书本,在这一刻,他只希望自己能生出两个翅膀,飞到美琴身边去。朱沂每次坐在这豪华的客厅里,总觉得自己像件破烂家具被安置在皇宫里似的,就是那么说不出的不对,连手脚好像都没地方安放。尤其美琴总像只穿花蝴蝶似的满房间穿出穿进,那条彩花大裙子仿佛充塞在房间的每个角落,弄得他眼花撩乱。而收音机里的热门音乐又喧嚣的闹个不停:大鼓、小鼓、笛子、喇叭……真要命!他宁可静静的听柴可夫斯基的东西,最起码不会让人脑子发胀。美琴的尖嗓子和音乐响成一片,他总要紧张的去分辨哪个是音乐,那个是美琴的声音。‘哦,朱沂,快快,帮我把耳环戴一下,一定赶不上看电影了!……给我一个吻,可以不可以?”美琴又在嚷了,不过那最后两句话可并不是对他说的,那是在唱一个由英文歌Seven Lonely Days改成中文的歌。朱沂笨手笨脚的赶过去,接过那一副滴里答拉一大串的耳环,根本就不知道该用哪一头戴到耳朵上去,研究了半天才弄清楚,可是就没办法把美琴的耳垂安放到耳环的“机关”里去,何况美琴的脑袋又没有一秒钟的安静,一面让他戴耳环,一面还在穿丝袜,那脑袋就像钟摆似的左晃右晃。朱沂聚精会神的,好不容易瞄准了地方,才预备按“机关”,美琴的头又荡开了,接著,就听到美琴的一声尖叫:“哎哟!你想谋杀我是不是?”

  朱沂吓了一大跳,美琴已经一只手按住弄痛了的耳朵,一只手夺过耳环,对著他叹口气说:

  “你真笨,笨得像条牛!连戴副耳环都不会,我真不知道你会干什么。”朱沂呐呐无言,心里却涌起一阵反感,男子汉大丈夫,岂是生来给人戴耳环的?在公司里,上司称他是“最好的年轻工程师”,可从没有人说他笨得像条牛。论文学造诣,论艺术欣赏,他都是行家,只是,他没学过给女人戴耳环,这就成了“不知你会干什么了”!

  “喂,走呀!你在发什么呆,电影赶不上唯你是问,那么慢吞吞的!”美琴又在嚷了。朱沂惊觉的站起来,走到玄关去穿鞋子,心里暗暗奇怪,平常自己多会说话,怎么一到美琴面前就变得像块木头!只会听她的命令,服从她的命令,像个小兵在长官面前一样。

  赶到电影院,刚好迟到一小时。朱沂记起从来和美琴看电影,就没有一次赶上过,因为美琴永远在最后一分钟才决定,决定后又有那么一大串手忙脚乱的化妆工作,等到了电影院,总是早开演不知道多久了。美琴站在电影院前面,耸耸肩,对朱沂一摊手说:“走吧,看半场多没意思!”

  “到碧潭划船去如何?”朱沂问。

  “两个人,太单调了。哦,”美琴突然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叫起来:“今天是星期六,下午空军新生社可以跳舞!走,跳舞去!”说完,不由分说就叫住一辆计程车,还没等朱沂表示意见就钻进了车子。朱沂坐定后说:

  “你知道我根本不会跳舞……”

  “不会跳,学呀!”美琴习惯性的耸耸肩,然后望著朱沂那张显得有点不安的脸,用手拍拍他的膝头说:“朱沂,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因为你与众不同,看你那股严肃劲儿,你是我男朋友里最正派的一个!跳舞,不会!抽烟,不会!……喝酒,不会!赌钱,不会……这么多有趣的东西你都不会,我真不知道你生活里还有什么乐趣!”

  “我的境界不是你能了解的。”朱沂心中想,但不敢说出来。他看看美琴那张美得迷人的脸,那对大而黑的眼睛,睫毛翘得那么动人,厚厚的嘴唇,像苏菲亚罗兰充满了性感和诱惑!“我爱她哪一点?”他自问,然后又自答,只是简简单单的一个字:“色”!除此以外,他想不出还有什么。他注视著窗外飞驰而过的房子和街道,对自己生出一种模糊的鄙夷感。

  空军新生社,挤满了形形色色的人,乐队正在奏一个急拍子的音乐,舞池里一对对的男女在拉著手,一面像打摆子似的抖动,一面转著圈子。朱沂知道这是“吉特巴”,但他认为这更像一群犯了抽筋病的人。在舞池边上的一个茶座上坐下,要了两杯茶,美琴已迫不及待的问他:

  “怎么,跳吧?”“饶了我吧,这玩意儿看了就头昏!”

  “你真差劲透了!……”美琴嚷著说,但,立即,她发现了另一个目标,挥著手大叫著:“啊,小周,你们也来了!”

  三个穿著类似的花香港衫窄裤子的青年旁若无人的跑了过来,叫嚣的叫著美琴,其中一个瘦高个子,嘴里嚼著口香糖的一把就握住了美琴的肩膀,狠狠的捏了一下,美琴痛得叫了起来,那青年得意的咧著嘴笑了,一面低声说:

  “好家伙,我找你三次都没找到,又有了新男朋友了?就是那个傻里呱唧的木瓜吗?你的眼光真越来越高级了,当心我找你算帐!”“呸!你敢!”美琴双手叉腰,对他扬了一下头,姿态美妙已极。音乐已经换了一个,听起来倒很像那些“热门音乐”,那青年拉住了美琴说:“扭扭舞!来吧!”说完,拖著她就往舞池去。美琴回过头看了朱沂一眼,似乎有点抱歉,对朱沂笑笑,扬了扬手,朱沂也勉强的笑了一下,望著他们走进舞池。带著几分好奇,他研究著这种风靡一时的舞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看了半天,觉得就像在蹂灭香烟头似的,用脚尖在地下一个劲儿转,然后让屁股左右扭动罢了,朱沂实在看不出这有什么意思,但看美琴却跳得那么起劲,笑得那么高兴。“我不能了解。”他想,于是,他忽然想起那天若青讲的话:

  “沈美琴和你一点都不配,要追她你应该先去学扭扭舞!”

  若青虽然只是个小女孩,但却还颇具观察力。朱沂突然感到自己像个被遗弃者,孤零零的坐在这儿。“这不是我的世界,”他想:“美琴也不属于我的天地,我应该回到书本里去。”

  站起身来,他一声不响的穿出了人群,悄悄的走了。出了空军新生社的大门,听不到那嘈杂的音乐声,又看到阳光普照的路面,和新生南路路边的两排柏树,他觉得身心一爽,仿佛摆脱了许多的羁绊,沿著新生南路,他安步当车的向前走,只是想享受一下那明朗的太阳和柔和的微风。他想起小周那种“派头”,突然有几百种感慨。“今日的青年分作两类,”他想:“一类就像小周那种,不问世事,没有志向,只知享乐和混日子,这只好叫做醉生梦死的浑浑噩噩派。另一类是读了一点书,就自以为了不起,不满现状,攻击社会及老一辈的人,觉得国家对不起他,崇拜欧美的一切,这种应该叫自大骄狂派。我们这一辈的青年,生在苦难的时代,长成在战乱之中,应该都磨练成一些不折不挠的英才,可是,事实并不然,这是社会的责任?国家的责任?还是教育的责任?”朱沂边走边想,忽然,他发现自己信步行来,竟停在康家的门口。“怎么会走到这儿来了?”他对自己摇摇头。大学入学考试早已过去,若青已经不补习了。“去看看若青也好,这小女孩属于另外一种,纯洁得像张白纸,最起码,她可以使我获得安宁。”他停住,对自己微笑了一下,伸手去按门铃。

  朱沂握著那张大专放榜的名单,觉得出自己考大学时还紧张,好不容易才找到师大艺术系,老天!这小丫头居然取上了!他长长吐了口气,一个暑假的补习功课,总算没有白费。接著,他不禁微笑了,他仿佛看到了若青那副得意的样子,可是,康伯伯呢,他还以为女儿报考的是甲组呢!“父母要干涉儿女的兴趣和志愿真是最笨的事。”他想。从椅子里站起来,本想马上到若青那儿去道声喜,继而一想,她家里今天一定充满了道喜的人,自己何必去凑热闹?于是,他照旧到公司去上班。下午,办公桌上的电话铃响了,他握起了听筒:“我是朱沂,请问是哪一位?”

  “朱哥哥,你看到报没有?”若青的声音传了过来。

  “喔,恭喜恭喜,当然看到了!”

  “你怎么不到我家来?”

  “你一天听的恭喜声还不够吗?我本来准备留到明天再说呢!”朱沂笑著说。“不行,你今天晚上来吃晚饭!”

  “有别的客人吗?我讨厌应酬!”

  “就是你一个客人,如果你要把自己算作客人的话!”

  “OK!我下了班就来!还有一句话,你爸爸发脾气了没有?”“爸爸呀!”对方的声音充满了懊恼:“他扯住我的耳朵说:‘你这小鬼以为暗算了爸爸,其实我早就知道你的花样了,只是不愿干涉你的志愿而已,可别把爸爸当老糊涂!’原来我忘了,那张甲组志愿表根本就放在爸爸桌上忘记拿走了!”

  朱沂大笑著挂起了电话,使办公室里的人都惊异的回过头来看他,坐在他身旁一位同事笑著问:

  “是不是沈小姐打来的?”

  沈小姐?美琴?自从那次舞会之后,他没有见过她,他和她好像已隔在两个星球上一样。他很高兴自己能从这份情感中解脱出来,不,这不能叫“感情”,这只是一时的迷惑而已。“给你一个情报,小朱,昨天我在电影院碰到沈小姐,和一个满漂亮的空军在一起。”那位同事又说。

  朱沂笑了笑,没有说话,他不知道明天跟美琴在一起的男人该是谁?晚上,朱沂走进康家的客厅,出乎意料的,若青并不在客厅中迎接他,倒是康老先生和老太太都在。康老太太笑眯眯的望著他:“若青这小丫头不知在楼上搞什么鬼,一直不下来!”

  “你别再把若青当孩子,”康老先生对太太说:“这丫头已不是孩子了!”他若有所悟的望著面前这个英挺的青年。

  楼梯在响,朱沂抬起头来,若青正含著笑从楼梯上缓缓的走下来。朱沂呆住了,怔怔的望著面前这幅画面。若青,他一直称之为“小女孩”的若青。现在穿著件白纱的大裙子,大领口,窄腰身,不,这已不是个“小女孩”了!她的短发烫过了,蓬松而美好的覆在她的额上。她淡淡的抹了胭脂和口红,清澈的大眼睛带著一抹畏羞的神情,两个酒涡在颊上动人的跳动。“喔,若青!”朱沂吸了口气。

  若青站在他面前了,微笑的看著他。然后,她转了三圈,让裙子飞起来,笑著说:“我的新衣服好看吗?朱哥哥?”

  “转三圈,请你等著我长大。”朱沂脑子里闪过这么一句话。这是谁说过的?于是,他模糊的记忆起那个下午,若青和他提起过《倩影泪痕》里珍妮说的话:“我绕三圈,希望你等著我长大。”“你长大了,若青!”朱沂答非所问的说。

  “嗯,若青真是大了!”康老太太说。

  “女儿大了,麻烦该来了!”康老先生在自言自语。

  这一餐晚饭每个人都似乎有点醉醺醺的,若青笑得奇异,朱沂精神恍惚,康老先生不住的望望若青又若有所思的望望朱沂,老太太则一直在欣赏著女儿,糊里糊涂的把菜堆满了朱沂的碗。饭后,朱沂第一次请若青出去玩。他们走出家门,离开了两老的视线,站在街灯底下,彼此望望、笑笑。

  “哪儿去?”朱沂问。“随便。”若青说。“到萤桥去坐坐?”“好。”叫了一辆三轮车,他们坐了上去。若青望著朱沂笑。

  “你耳朵底下有一颗黑痣。”她说,轻轻的。

  朱沂伸过手去,揽住她的腰。“有的时候,幸福就在你的手边。”他想,“只是,我们常常会被自己的糊涂所蒙蔽,反而把手边的幸福忽略了。”

  “是吗?我从不知道那儿有颗痣。”他说。

  “一颗可爱的小痣,像只小黑蚂蚁。”她说,微微的笑著,笑得甜蜜而天真。天上有月亮,也有星星,这是个美好的夏夜。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7-06-29
六、斜阳



  一场愁梦酒醒时斜阳却照深深院

  一夜之间,花园里的栀子花都开了。

  如馨站在梳妆台前面,带著一种近乎无奈的情绪,梳著她的长发。镜子里面,她的眼皮微微的有些浮肿,这都是昨天睡得太迟,再加上半夜失眠的结果。她用手在眼皮上轻轻的拂拭了两下,眼皮依然是肿的。“管它呢!”她想。把头发习惯性的编成两条辫子,再盘在头顶上。这种发式,使她看起来像四十边缘的女人,其实她不过才三十三岁。

  “为什么要这样梳头呢?其实我可以打扮得比实际年龄更年轻的!”如馨默默的想著,一面打量著镜子里的自己。不是吗?她的眼睛依然晶莹,她的鼻子依然挺秀,她那眼角和嘴唇的皱纹也还不太显明,如果她肯用些儿脂粉,是不难掩饰那些皱纹的。忽然,她把头顶的发辫全放了下来,让它卷曲而松散的披在肩上,再淡淡的搽了一点儿脂粉,从衣橱里翻出了一件好几年前为了主持如兰的婚礼而做的紫红旗袍,换掉了她身上那件浅灰色的。镜子里似乎立刻换了一个人,她愣愣的望奢镜子,有点儿不认识自己了。

  “我还很年轻,不是吗?”她自言自语的说,开始闻到栀子花的香味了。离上班的时间已没有多久,如馨向厨房里走去,想弄点早餐吃。突然,她呆住了,地板上有一个亮晶晶的东西吸引了她的视线,她拾了起来,是一个镶水钻的别针,她是没有这些东西的。对了,这一定是如兰昨天晚上掉在这儿的。想起如兰,她心中一阵烦躁。她不知道如兰和家良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已经做了两个孩子的父母了,还和小孩一样,一会儿吵架,一会儿和好,一会儿要离婚,一会儿又亲爱得像对新婚夫妇。他们尽管把吵架当儿戏,倒闹得她不能安宁。每次一吵了架,如兰就要哭哭啼啼的来向她诉说一番,然后赌咒发誓的说:“哦,大姐,我这次非和他离婚不可!”

  可是,等会家良赶来,小两口躲在房间里,哭一阵,笑一阵,再唧唧咕咕一阵,就又手挽手儿亲亲爱爱的回去了。这到底算什么呢?难道夫妻之间就必须要有这一手吗?昨晚,如果没有他们来闹那么一阵子,她也不至于失眠半夜了。

  握著如兰的别针,她又走到镜子前面,下意识的把别针别在自己旗袍的领子上,然后左右的顾盼著自己。猛然间,她的脸红了,一阵热浪从她胸口升了上来。

  “我在干什么呢?把自己打扮得像个交际花似的!难道我准备这副样子去上班吗?那些职员会怎么说呢?呸!别发神经了吧!我又打扮给谁看呢?”

  打扮给谁看呢?这句话一经掠过她心中,她眼前就浮起了一张显得年轻的、充满活力的脸庞来,一个男人的名字——

  叶志嵩——悄悄的钻进了她的心坎。“呸!”她低低的呸了一声,心里一阵说不出来的烦躁。她抓住了水钻别针,急躁的一拉,“嘶”的一声,旗袍领子拉破了一大块。“真见鬼!”她在心中诅咒著,一面匆匆忙忙的脱下那鲜艳的紫红旗袍,重新换上那件浅灰的。又洗去了脸上的胭脂,依然把头发盘到头顶上。经过这么一耽搁,离上班只有半小时了,显然来不及吃早饭了。她急急的拿了皮包,顺手把那水钻别针放在皮包里,准备下班后顺便给如兰送去。一面锁上房门,匆匆的向公共汽车站走去。十年以来,她从没有迟到过,在她这一科里,由于她这个科长的关系,那些职员们也很少有迟到的。她不知道她手下那些职员怎么批评她,但,很显然的,那些职员们对于有一个女上司并不太满意。走进了公司的大门,她匆忙的上了楼,看看手表,八点差五分!她松了口气,向自己科里的办公室走去,正预备开办公室的门,却听到两个职员的几句对白:

  “小周,你那位新交的女朋友又吹了吗?”

  “早吹了!”“我告诉你,你去追一个人,包你一追就到手!”

  “谁?”“我们的科长呀!”

  一阵大笑声,夹著小周的一句:

  “呸!那个老处女!”如馨感到脸上立即燥热了起来,心中却像被一根尖刺猛扎了一下。她扶在门柄上的手停住了,心脏急速的跳动著。她觉得嘴里发燥,眼前的房子都在乱转。她靠著墙站了一会儿,然后推开了门,若无其事的走了进去,和职员们打著招呼,一面在自己的桌子前面冷静的坐了下来。但,当她翻著卷宗的时候,一瓶墨水却整个翻了,所有的表格都弄脏了,当她狼狈的站起来时,一个人抢著走到她桌子前面说:

  “要我帮忙吗?科长!”

  她抬起头来,又是他!那张充满活力的脸庞!那对热诚而坦白的眼睛!叶志嵩,那来了还不到一年的职员!为什么他不像别的职员那样用讥嘲的目光看她呢?

  二

  下班了!如馨把卷宗收拾了一下,锁上了抽屉,觉得今天分外的疲倦,一天的日子,又这样过去了!十年都这样过去了!从一个小职员慢慢的爬到科长的位子,对一个女人说,实在也很够了!但她为什么感到这样的空虚?她又想起了今天早上那两个男职员的对白,是的,一个老处女!如果她明天早上起来,发现自己满头的头发都白了,她相信她也不会觉得诧异。这些“卷宗”,已经吞掉了她整个的青春了啊!

  暗暗的叹了口气,她站起身来,对还没有走的两个职员点了点头,她看到叶志嵩还伏在桌子上,在赶一篇翻译的东西。“他肯努力,是一个好青年!”她想。模糊的记起了他进来以前,自己曾看过他的履历片;二十八岁,台大外文系毕业,已受过军训。但,这与她又有什么关系呢?推开了门,她走下了楼梯,来到充满了熙来攘往的人群的大街上了。

  她慢慢的走著,回家!可是,家里又有什么等著她呢?冷冰冰的地板,冷冰冰的墙,冷冰冰的房间和空气!她有点畏缩的看了看不远处的公共汽车站上的牌子,啊!能不回家真好。忽然,她想起了那个水钻别针,是的,她需要到如兰家里去一次,去送还那个别针。于是,她带著一种被赦免似的心情,穿过了街,向前面走去。

  如兰的家离她办公的地方只隔两条街。她沿著人行道的商店走,有好几次,她都停下来看著那些玻璃橱窗里陈列的东西。在街的转角处,有一家卖热带鱼的铺子,那些五颜六色的小鱼在水中任性的游著。有两条菱形的小扁鱼,在两个方向游到了一块儿,立即嘴对嘴的接起吻来。如馨默默的笑了。继续向前走,是一家卖棉被枕头和湘绣的商店,橱窗里陈列著一对绣著鸳鸯的粉红枕头,上面还用大红的线,绣了“永结同心”四个大字。如馨对著那对枕头发呆,商店里,一个胖胖的女人走到门口来,用兜揽生意的口气问:

  “要买什么吗?太太?”

  如馨吃惊的望了那胖女人一眼,马上摇摇头走开了。太太,她为什么喊自己作太太呢?在她潜意识里,感到今天每个人都在讽刺著她。再走过去,是一家出租结婚礼服的商店,橱窗里那高高的模特儿身上,穿著一件华贵的白纱礼服,上面还缀著许多亮珠珠。如馨眼光如梦的对那礼服望了一眼,是的,自己也曾渴望著穿上一件礼服,那已经是十一二年前的事了,在故乡湖南。再走过去,是一家糖果店,如馨停了下来,每次她到如兰家里去,都要给她的孩子们买一点糖果。她向女店员要了半斤什锦糖,又给如兰买了包瓜子和一点牛肉干,正在付钱的时候,忽然后面有个人喊了一声:

  “喂!方科长,买东西吗?”

  她回头过去,一眼看到叶志嵩微笑的站在那儿,露出两排白白的牙齿。她付了钱,拿了东西走出来。不知道为什么,竟觉得有几分紧张,好像一个小学生突然碰到了老师,她掩饰什么似的笑笑说:“我正要去看我的妹妹。你刚离开公司?”

  “是的,忙著翻译那篇东西。”

  “译好了?”“嗯。”他点点头,望了望她:“令妹住在哪里?”

  “就是前面那条街。”“哦,我也住在那条街。”

  “是吗?”如馨偏过头去,可以看到叶志嵩脸部漂亮的侧影,第一次,她发现他的鼻子很高。“你和老太爷老太太一起住吧?”她问,带著一种抑制不住的关怀。

  “不!我父母都留在大陆,我是一个人来台湾的,现在和几个朋友合租了一栋房子住。”

  “啊!我的父母也没出来。”如馨低低的说,忽然有了种同病相怜的亲切感。“我和我妹妹先出来,预备再接父母来的,可是来不及了。我只好工作,让妹妹读书,现在,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了。”叶志嵩侧过头来看她,眼睛里有一抹深思的神情,这种深沉的目光使他看起来年纪大些。如馨忽然有一种奇异的思想,她希望身边的这个男人是三十八岁而不是二十八岁,如果他的年龄比现在大十岁,那么……如馨的脸猛然发起烧来,她把头转开了一点,望著街上形形色色的人群。

  “哦,这种枯燥的工作,您做起来不厌倦吗?”

  “有的时候我厌倦。”如馨望了望前面的街道:“有的时候我也会在工作里面找到乐趣。”

  “您平常怎么消遣呢?”叶志嵩问,眼光里有一些如馨不能了解的东西,像是关怀,又像是怜惜。或者,什么都不是,只是几分好奇。“我喜欢看小说,你呢?”

  “我喜欢看电影。”叶志嵩微笑的说。又好像漫不经心的加了一句:“你喜欢吗?如果喜欢的话,哪天有好的电影,我请您!”他们已经走到如兰的家门口,如馨站住了脚步,深深的望了叶志嵩一眼,想看出他这句话中的意义,但叶志嵩仍是坦然的微笑著,好像胸中毫无城府。看到如馨停了步子,他也站定了问:”到了?我家还要走一段呢。”

  “好,再见。叶先生,有空到我家去玩,我住在信义路二百零三巷五百六十九号。”

  “好的,再见!”叶志嵩对她挥手,转身走开了。如馨目送他的身子逐渐消失,心里忽然涌上了一股莫名其妙的怅惘和迷茫,她看了看自己穿的那件浅灰旗袍,突然懊恼著为什么不穿紫红的了。

  三

  才走进如兰家的大门,如馨就被两个孩子缠住了,四岁的小兰和不足三岁的小虎都一面叫著,一面抱住了如馨的腿,嘴里嚷著:“阿姨,糖,糖!阿姨,抱抱!”

  如兰从厨房里跑出来,手里还抓著一个锅铲,看到如馨,就高兴的大叫了起来:“你看,大姐,你每次来都买糖给他们吃,现在他们一看到你就要糖!”如馨抱起了小虎,拉著小兰,走进客厅里,在椅子上坐了下来。小虎亲亲热热的倚在如馨怀里,用他那胖胖的小脸蛋贴在如馨的胸口,小手抓著如馨的衣服,一对乌黑的眼珠子骨碌碌的转著对如馨看。如馨紧揽著他,心中忽然掠过一抹母性的愉快,她低头亲吻著那张粉扑扑的小脸,一面对如兰说:“家良还没下班?”“快了!再过半小时就要回来了。”

  “怎么样?”如馨望著如兰:“完全和好了吧?”

  如兰的脸红了,有点害羞的垂下了眼睛,但却抿著嘴角甜蜜的微笑著,好像昨天吵架是件很愉快的事似的。如馨看著她,感到她虽然做了两个孩子的母亲,却反而比以前美丽了。那种少妇成熟的美,和脸上常有的甜蜜的微笑,使她浑身都焕发著光辉。如馨心里微微的泛起了一股妒嫉的情绪,她知道她妹妹是在幸福的生活著,就连他们的吵架,好像都是甜蜜的。“你到厨房忙你的吧,我帮你看孩子!”如馨说,目送著如兰轻快的走进厨房。饭做好了,家良还没有回来。如兰把饭菜放在桌子上,用纱罩子罩著,然后在椅子里坐下来。小兰立即乖巧的走到母亲身边,倚在母亲膝前,剥了一块糖,笑眯眯的送到母亲嘴里去,一面拍著手说:“妈妈吃!”如兰吃了糖,挽著小兰,对如馨说:

  “不是我说,大姐,你真该有个家了!”

  “又来了!”如馨说,嗑著瓜子。

  “真的,女人天生是应该有丈夫和孩子的……”

  “哦,那么怎么昨天又闹著要离婚呢?”如馨抢白的说。

  “我说你的事,你又来说我。”如兰的脸又红了,接著放低声音,微笑的说:“大姐,夫妻间总免不了要吵架的,其实,吵架之后,比吵架前还甜蜜呢!……哦,大姐,你不会懂的!”

  “这么说起来,你们吵架的目的是为了享受吵架后的甜蜜了!”如馨打趣的说。“哎!不说了!”如兰说,摸著小兰软软的头发,又抬起头来看著如馨,诚恳的说:“大姐,如果有合适的对象,还是结婚吧,女人和男人不同,一个女人总不能长久的在社会上混的。怎么样?最近有没有什么中意的朋友?”

  中意的朋友?如馨的眼前又浮起那张年轻而漂亮的脸庞来,她没说话,眼睛深思的望著小虎的衣服。小虎正用他软软绵绵的小手去摸她的脸。

  “怎么,我猜一定有是不是?”如兰问。

  “中意的,不见得是合适的。合适的又不见得是中意的。其实,烧锅煮饭带孩子,又有什么好,我倒乐得无牵无挂!”如馨说,可是,她自己感到声音中颇有点酸葡萄的味道。

  “如果有中意的就好,管他合不合适呢?现在的社会又不讲究什么年龄啦,身分啦,门当户对啦!那一套早就过时了,依我说,什么都不是最重要的,最要紧还是要两人相爱,彼此有了爱情,别的又有什么关系呢!”

  “哟,你里跑来这么些大道理?”如馨笑著说。

  正在说著,家良回来了,还没有进门,就大嚷大叫的喊著说:“喂!如兰,如兰!你快来看我买了什么回来了,你最爱吃的咸板鸭,还有一瓶乌梅酒!为了庆祝我们的讲和,让我们俩亲亲热热的喝一杯,下次我如果再惹你生气,我就是王八蛋!”一面嚷著,一面进了房门,看到如馨坐在那儿,才猛然停住嘴,有点不好意思的和如馨打招呼。孩子们又一拥而前的围住了父亲,要爸爸“香一香”,家良俯下身来在每个孩子脸上亲了亲,由于多亲了小兰一下,小虎立即要求公平待遇,于是皆大欢喜,如馨笑著站起身来说:

  “你们要亲亲热热的喝一杯,我看我还是走吧!”

  “哦!不要走!我才不放你走呢!”如兰拉著她,一面对家良瞪瞪眼睛,家良有点狼狈的用手抓抓头,也赶过来挽留如馨,如馨才一笑而罢。深夜,如馨回到了自己家里。推开了篱笆门,花园的栀子花香就扑鼻的传了过来,如馨深深的闻了一下,不知道为了什么,她竟有点讨厌这浓郁的香气。她看了看那没有声音,也没有灯光的房子,不自禁的打了个寒噤。

  “什么都是冷冷的,”她想:“连栀子花的香气,也是冷冷的。”

  四

  栀子花快谢了,春天也快过去了。

  如馨懒洋洋的倚著窗子,对著那棵栀子花发呆。星期天的下午,显得特别冗长,平常,忙碌的工作可以打发掉许许多多的时间,可是,星期天,不用上班,那时间似乎就太长了。一对黄色的小蝴蝶,上下翻飞的从窗前经过,一前一后,彼此追逐著。如馨用眼光追随著那对小蝴蝶’它们在栀子花上盘旋了好一会儿,然后,其中的一只一振翅膀,窜得很高,从篱笆上面翻过去了,另外的一只立即也振振翅膀,追了上去。如馨收回了目光,觉得肩上堆满了无形的重量,这房间是太空也太大了。离开了窗子,如馨在书桌前面坐了下来,书桌上正摊著一本词选。如馨随意的,不经心的翻著看,其中有一阕词,被自己用红笔密密的圈著圈子,那里面有两句她最心爱的话:

  “自歌自舞自开怀,且喜无拘无碍。”

  “无拘无碍,”她喃喃的自语著:“只是太无拘无碍了!”她想起了如兰,一个丈夫和两个孩子,如兰生活一定是“有拘有碍”的,但她仿佛“有拘有碍”得很幸福。

  花园里的篱笆门突然被人轻轻的摇动著,如馨从椅子里跳了起来,高声的答著“来啦!”一面跑去开门,她猜想一定又是那个洗衣服的老阿婆,不过,就是老阿婆也好,总算有“人”来了。她走到篱笆门那儿,拉开了门,立即,她呆住了。门外,叶志嵩正有点儿局促的站在那里,微微的含著笑,露出两排整齐的白牙齿。“啊,啊,是……叶先生,请进!”如馨有点口吃的说,心中像有小鹿在上下冲撞著,不知所以的脸红了。

  叶志嵩走了进来,如馨招待他坐下,就忙乱的去倒茶,满心都被一份突如其来的,像是意外,而又像是期待已久的某种愉快所涨满了。她微笑的把茶递给叶志嵩。后者欠身接了过去,非常客气的说了声“谢谢”。如馨在另一张椅子上坐下来,觉得应该说点什么话才好,但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微笑的注视著叶志嵩,他那年轻的脸庞,是多么的英俊而温和啊!“方科长星期天都没出去?”叶志嵩问。

  如馨摇了摇头,敏感的觉得他这句话中别有一种含蓄的怜惜。她垂下了眼帘,心里微微的有一点儿凄凉之感,但又觉得很甜蜜,很温馨。她偷偷的从睫毛下去看他,他正用眼光环视著室内,两手合拢著放在膝上,那样子似乎有点儿窘迫。当然啦!如馨很能体会他这种心情,以一个下属的身分,去拜访(或者是追求)一个女上司,何况自己的年龄还小五岁,这味儿本来就不好受。如馨又想起了如兰的话:

  “大姐,你应该有一个家了!”

  一个家,如馨现在才了解,自己是多么的需要和渴望著一个家!一个丈夫,许多孩子,如兰是对的,只有这样,才算是一个女人!十年来,她曾有过好多次成立“家”的机会,但她都轻易的放过了。而现在,她能再把这机会放过吗?是的,年龄和地位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彼此相爱,像如兰所说的,其他的一切都是无所谓的了。

  “我……我早就想来看方科长了,只是……只是怕打搅了您!”叶志嵩声音结结巴巴的。

  “啊,我平常都没有什么事,你有工夫,还希望你能够常常来玩呢!”如馨说,甜蜜而温存的微笑著。她似乎已经感到一只小手,在把剥好了的糖往她嘴里送,一面用那嫩嫩的、甜甜的声调说:“妈妈吃!”“我……我今天来看方科长,还有一个小小的……请求,不知道方科长会不会……拒绝?”

  叶志嵩的声音好像从很遥远的地方传了过来,如馨感到浑身一震!请求!拒绝!请求什么呢?看电影?跳舞?还是吃饭?如馨的脸发著烧,心脏剧烈的跳动著。从此,她再也不必背著“老处女”的头衔了!她有点惊慌的抬起了眼睛,嗫嚅的、热烈的、渴望的,低声说:

  “什么……请求呢?我……一定不……不会拒绝的!”“我……”叶志嵩用一种胆怯的眼光望著如馨,声音显得有些不自然。“我听说,我们科里需要一位打字小姐,我有一个朋友,她一分钟能打四十五个字,我希望方科长能够帮帮忙,给她一个机会,我相信她一定能够胜任的。我……早就想和方科长说了,只是有点不好意思。”

  如馨觉得她的血液和冰一样冷了,她猛然的抬起头来,脸色变得苍白了。“她……她是你的什么人?”如馨有点无力的问。

  “不瞒您说,”叶志嵩那年轻而漂亮的脸微微的涨红了,眼睛里焕发著光辉。“她……她是我的未婚妻!”

  多么美的一个梦,只是碎了。

  送走了叶志嵩,如馨乏力而疲倦的关上了篱笆门。她又闻到了那股栀子花的香气,却带著点腐败的味道,她对那棵栀子花看过去,惊异著花儿凋零得如此迅速,那些花瓣,昨天还是娇嫩的白色,今天却都枯黄了。

  远处的天边,斜阳无力的挂著。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7-06-29
七、风筝



  八月的碧潭,人群像蚂蚁般蜂聚在四处:吊桥上、潭水中、小船上、茶棚里,到处都是人。而新的人群仍像潮水似的涌了来。我坐在水边上,把头发塞进了游泳帽里,午后的太阳使我头发昏,碧绿的潭水在对我诱惑的波动著。维洁在我身边不住的跳脚,伸长了脖子四处张望,一面叽里咕噜的抱怨个不停:“该死的大哥,约好了又不守时,一点信用都没有,看我以后还帮你忙不?”我望著维洁,她的嘴噘得高高的,束在脑后的马尾巴在摆来摆去。听著她的抱怨真使我又好气又好笑,怪不得今天下午她像阵旋风似的卷进我家里,不由分说的就死拖活拉的要我到碧潭来游泳,原来又是她那位大哥在捣鬼!不过,既来之,则安之,我也乐得好好的玩玩,整个一个暑假,这还是第一次出来游泳呢!“喂,你去等你的大哥吧,我可要去游泳了!”我说,站起来就向潭水里跑去。“喂,别忙嘛,他已经来了,我看到了!喂喂,小鹧鸪,你别跑呀!”该死,她居然在这大庭广众中叫起我的诨名来了。这原是我小时候,喜欢咕咕唧唧学舌,爸爸就戏呼我作“小鹧鸪”,结果喊成习惯了,全家都叫我小鹧鸪,我的本名绣怡反而没人叫了。直到我长大了,大家才改口。不过至今爸爸还是常常叫我几声小鹧鸪,不知怎么给维洁听到了,就也“小鹧鸪,小鹧鸪”的乱叫。我对她瞪了一眼,摆摆手说:

  “他来了就让他来吧,与我何干?”说完就溜进了水里。清凉的潭水,使我浑身一爽,把头也钻进了水里,我开始向较深的地方游去。然后又换成了仰泳,躺在水面上,阳光刺著我的眼睛,但却温暖而舒适,我阖上眼睛,充分的享受著这美好的太阳,美好的潭水,和这美好的世界。

  “啪”的一声,一样东西打在我身旁,溅了我一脸的水,我翻身一看,是一块柚子皮,抬头向岸上看去,维洁正在对我胡乱的招手,一面把新的柚子皮扔了过来。我游过去,潜泳到岸边,然后猛然从水里钻了出来,维洁仍然在水面搜寻著我的踪迹,手里举著一块柚子皮不知往哪儿扔好,嘴里乱七八糟的在咒骂:“这个死丫头,鬼丫头,下地狱丫头!”

  我爬上岸,维洁吓了一跳,我禁不住大笑了起来,维洁愣了一下,也跟著大笑了。在维洁旁边,我看到两个青年,一个是维洁的大哥维德,另一个我却不认识,笑停了,维德才走过来,对我彬彬有礼的点了个头,像小学生见老师似的,我又想笑,总算忍住了。他指了指身边的人,对我说:

  “这是我的同学任卓文,刚刚在桥上碰到的。”又对任卓文说:“这是我妹妹的同学,江绣怡小姐!”

  我望著任卓文,他是个高个子、宽肩膀的青年,眼睛亮亮的,带著一种思索什么似的神情,像个哲学家。猛一注视之间,这张脸我有点“似曾相识”,仿佛在哪儿见过,不禁盯住他多看了几眼,等到发现他也一瞬不瞬的注视我时,我才慌忙调开眼光,心里暗暗的骂了一句“见鬼!”而且我这水淋淋,穿著游泳衣的样子见生人总有点不自在,我用毛巾裹紧了身子。问:“你们也来游泳吗?”“唔。”维德吞吞吐吐的:“我想,请江小姐和舍妹到茶棚里喝两杯汽水!”“江小姐和舍妹”,多文诌诌的措词,像是背台词似的,同时,他那涨红了的脸实在使我提不起兴趣,我奇怪那么洒脱的维洁却有这么一个拘束的哥哥,我摇了摇头说:

  “我不渴,我宁愿游泳去!”转过头,我对任卓文说:

  “你游不游?”“不!”他摇了一下头,笑笑。“我不会游。”

  不会游,真差劲!尤其有那么一副好骨架子。我挑挑眉毛,想还回到潭水里去,维洁一把拉住了我:

  “别跑,小鹧鸪,我提议大家划船!”

  我瞪了维洁一眼,心想还好,“小鹧鸪”这名字并不算十分不雅,否则给她这样喊来喊去的算什么名堂?任卓文正望著水边一堆戏水的孩子发呆,听到维洁的话突然转过头来,对我紧紧的盯了一眼。然后望著维洁,有点尴尬的笑笑说:

  “划船我也不行!”“只要船不翻就行了嘛!”维洁不耐的说,“这样吧,我们租两条小船,大哥和绣怡一条,我和这位先生一条,如果你真不会划就让我划,包管不会让你喝水!”

  “我看,我看,”维德扭扭捏捏的说:“我看我们租条大船吧!”维洁对她哥哥凶狠狠的瞪了一眼,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句:“没有用,窝囊透了!”就赌气似的说:“好吧,大船就大船!”

  我望著任卓文,忍不住的说:

  “你为什么不学划船游泳?游泳去,我们教你!”

  “不,”他笑笑,颇不自然,“我也赞成划大船!”

  真倒楣,碰到这两个没骨头的男人,还不如自己玩玩呢!我满心不高兴,如果这个高高大大的男人是我的兄弟的话,我一定要把他掀到水里去灌他一肚子水。大船来了,维洁头一个冲上船去,差点被绳子绊个斤斗。我和维洁相继上了船,任卓文也轻快的跳了进来,船身晃了一下,他用右手拉住了船篷支持了身子平衡。忽然,我发现他的左手始终没有动过,呆板板的垂在身边,我冲口而出的说:

  “你的左手怎么了?”他望了我一眼,神情显得有点古怪,然后用右手拍拍左手说:“这是一只废物!”我恍然大悟,原来他的左手已经残废了,怪不得他不便于游泳和划船!轻视心一消失,我的同情心不禁油然而生,我点点头说:“是不是小儿麻痹?”“不,”他望著我:“是为了一只风筝。”

  “风筝?”我问,脑子里有点混乱。

  “是的,一只风筝,一只虎头风筝!”

  “哦。”我抽了一口冷气,紧紧的望著他,难怪我觉得这张脸如此熟悉,这世界原来这么小呀!“哦,”我咽了一口口水,困难的说:“你是阿福!”

  “不错!”他笑了,竟笑得非常爽朗:“你没有变多少,小鹧鸪,除了从一个小女孩变成个大女孩之外。一看你从水里上岸我就疑惑著,但是我不敢认,已经太久了!要不是许小姐喊了一声小鹧鸪,我真不敢相信是你!”

  “你,你这只手,一直没有好吗?”我艰涩的问,简直笑不出来。“这是我母亲的愚昧害了我,但是,它并不太影响我。”他轻松的说,仍然笑著,然后说:“你的脾气也没有变,还是那么率直!”“哦?”我靠在船栏杆上,手握住栏杆。维洁兄妹诧异的望著我和任卓文,我向来长于言辞,现在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我奇怪任卓文怎么能笑,怎么还有心情来讨论我的脾气?我目不转睛的盯住他那只残废的手,胃里隐隐发痛,整个下午的愉快全飞走了。六岁,对任何人而言,都只是个什么事都不懂的年龄。但,爸爸常说古人有八岁作官,十岁拜相的,那么,我距离作官拜相的年龄也不过只差一丁点儿了。可是,我却只会爬到树上掏鸟窝,踩在泥田里摸泥鳅,跟著附近的孩子们满山遍野的乱跑。我会告诉人鼬鼠的洞在哪儿,我会提著一条蛇的尾巴来吓唬隔壁的张阿姨,我知道哪里可以找到草莓,我能辨别有毒和无毒的菌子。但,假如有人间我一加一等于多少,我会不假思索的说等于一万。

  那时,爸爸在乡间的中学教书,我们都住在校内的宿舍里,左右全是爸爸同事的眷属,孩子们总数约有五十几人,男孩子占绝大多数。虽然妈妈用尽心机想把我教育成一个斯斯文文的大家闺秀,可是我却一天比一天顽皮。我喜欢混在男孩子堆里,整天弄得像个泥猴。妈妈气起来就用戒尺打我一顿,但那不痛不痒的鞭打对我毫不奏效,只有两次,妈妈是真正狠揍我,一次为了我在张阿姨晒在外面的毛毯上撒尿,另一次就是为了阿福。阿福,他是老任的儿子,老任是学校里的清扫工人。阿福出身虽低微,却是校内孩子们的头儿,第一,他的年龄大个子大。第二,他已经念了乡间小学。第三,他有种任侠作风和英雄气概。第四,他有一个蛮不讲理而其凶无比的母亲,如果谁招惹了阿福,这位母亲会毫不犹豫的跑出来把那孩子揿在泥巴里窒息个半死。基于以上几种原因,阿福成了我们的领袖,但他却不大高兴跟我玩,因为我是女孩子,而且我太小了。那天,我们有七八个孩子在校园里放风筝,我拥有一个最漂亮也最大的虎头风筝,得意洋洋的向每个人显示。可是,当那些乱七八糟的小风筝都飞得只剩了个小黑点,我这个漂亮的虎头风筝仍然在地下拖,我满头大汗的想把它放起来,可是无论我怎么跑,那风筝就不肯升过我的头顶。那些孩子们开始嘲笑我,我心里一急,就更拿那个风筝没办法了。这时阿福走了过来,他一直在看我们放风筝,因为他自己没有得放。“让我帮你放,小鹧鸪。”他说。

  我迟疑了一下,就把线团文给了他,他迎著风就那么一抖,也没有怎么跑,风筝就飞了起来。我开始拍手欢呼,阿福一面松著线团,一面沿著校园兜圈子走,我跟在他后面叫:

  “还给我,我要自己放了!”

  但他的兴趣来了,越走越快,就是不肯给我,我开始在他身后咒骂,别的孩子又笑了起来。就在这时,线绕在一棵大树枝上了,那棵大树长在围墙边上。我跳著脚叫骂:

  “你弄坏我的风筝了!你赔我风筝!”

  “别急,”阿福不慌不忙的说:“我爬到围墙上去给你解下来。”围墙并不高,我们经常都爬在围墙上看星星的。阿福的意思是上了围墙,再从围墙上爬上树。当他爬上围墙,我也跟著爬了上去。可是,等不及阿福上树,绳子断了,那个漂亮的虎头风筝顺著风迅速的飞走了。我先还仰著头看,等到风筝连影子都没有了,我就“哇”的大哭了起来,跺著脚大哭大闹:“你赔我风筝,我的虎头风筝,你还我来!还我来!”

  “我做一个给你好了!”阿福说,多少有点沮丧和歉然。

  “我不要,我不要!我要我的虎头风筝!”

  “飞掉了有什么办法!”阿福说。孩子们都在围墙下幸灾乐祸的拍手。我气得头发昏,根本不曾思索的就把阿福推了一把,阿福本来就正准备下围墙,我一推他立即失去平衡,重重的跌在泥地上。一刹那间,我也吓了一跳,但是,一想阿福不会在乎这样摔一下的,我就溜下了围墙,还准备继续哭闹一番呢。但,阿福的样子使我怔住了,他苍白著脸爬起来,疼得龇牙咧嘴,一句话都不说,就摇摇摆摆的向他家走去。只一会儿,他的母亲就冲了出来,孩子们像看到妖怪似的逃走了,一面还叫著说:“是小鹧鸪推的!”阿福的母亲拎住了我的耳朵,哭叫著说:

  “你个小杂种,还我阿福来,我跟你拚了!”

  这场大骂直骂了半小时,直到妈妈闻风赶来,先把我从那个凶女人的手下救出来,然后一面好言劝慰著她,一面坚持去看阿福的伤势,我乘机溜回家里,爸爸正在书桌前改卷子,看见我点点头说:“又闯祸了,是不?”我闷声不响,心里挂念的不再是风筝,而是阿福。没多久,妈妈急急的走进来,对爸爸说:

  “那孩子的手腕折了,大概是脱臼,我告诉他们我愿意出钱雇轿子,让他们送孩子到城里的医院里去,可是他们不肯,坚持要杀公鸡祭神,请道士念经,并且请几桌酒。我倒不是小气出这笔请道士请酒的钱。只是孩子的手就完了,你看怎么办?”爸爸放下了红笔,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说:

  “乡下人,简直无知,我去和他们说去!”

  爸爸妈妈几经交涉,最后是全盘失败,他们只相信神仙和道士,不相信医生。结果妈妈拿出一笔钜额的赔款,让他们请道士作法。然后回到家里来,用一根粗绳子把我结结实实的绑在床柱子上,用皮带狠狠的抽我,我的哭叫声和院子里道士们作法的声音混成一片,从来没有一个时候,我看到妈妈生这么大的气,我被打得浑身青紫,哭得喉咙都哑了,妈妈才住手。爸爸把我解下来,抱到床上去,叹息的说:

  “孩子还小,打得也过分了。”

  “你不知道,阿福是个聪明孩子,现在却注定终生残废,我会负疚一辈子!”妈妈说,一面走过来给我盖棉被,并且轻轻抚摸我手上的鞭痕。因为妈妈眼睛里有泪光,我觉得分外伤心,那晚,我足足哽咽了一整夜。而院子里,杀公鸡声,念经声,也闹了一整夜。天亮了,阿福的母亲来了,出乎意料的温和,扭扭捏捏的说:“阿福一定要我来讲,叫你们不要打小鹧鸪,说不是她推的,是他自己摔下来的!”

  妈妈看了我一眼,大有责备我怎么不早说的意思,爸爸摸了摸我的头,对阿福的母亲说:

  “打都打过了,也就算了!倒是阿福怎么样?”

  “已经不痛了,今晚再杀一只鸡就可以了!”那女人笑吟吟的说。可是,阿福的手一直没有好,当他吊著手腕来找我玩的时候,我却本能的躲开了,我变得很不好意思见他,为了那该死的一推。妈妈说我变安静了,变乖了。事实上,那是我最初受到良心责备的时候。倒是阿福总赶著找我玩,每次还笑嘻嘻的对我说:“你不要生我的气,你妈妈打你的时候我不知道嘛!”

  由于我总不理他,他认为我还在为那个丢掉的风筝不高兴,一天,他对我说:“等我的手好了,我一定再做个风筝给你,赔你那一个,也做个虎头的,好不?”一个多月后,我们举家搬进了城里,以后东迁西徒,到如今,十四年过去了,我怎么料到在这个小海岛上,这碧潭之畔,会和阿福重逢?“想什么?”任卓文问我。

  “你怎么会到台湾来的?”我问。

  “完全是偶然,我跟我叔叔出来的,我叔叔来这里经商。啊,我忘了告诉你,我后来在城里读中学,住在叔叔家,叔叔是个商人。”“这只手,你没有再看过医生?”

  “到城里之后看过,已经没有希望了!”

  “喂,”维洁突然不耐的叫了起来:“你们是怎么回事?以前认得吗?别忘了还有两个人呢!”

  “十几年前天天在一块玩的。”任卓文笑著说:“真没想到现在会碰到!”“这种事情多得很呢。”维洁说,居然又说出一句颇富哲学意味的话:“人生是由许多偶然堆积起来的。”

  “你走了之后,我真的做了个虎头风筝,用一只手做的,一直想等你回来后给你,可是,你一直没回来。”

  我想笑,但笑不出来。半天之后才说:

  “那个该死的虎头风筝,但愿我从没拥有过什么鬼风筝,那么你的手……”“算了,别提这只手,我一点都不在乎!”他打断我,笑著,却真的笑得毫不在意。

  “我很想听听,风筝与手有什么关系。”维洁说,一面对她哥哥皱眉,那位拘束的哥哥现在简直成了个没嘴的葫芦,只傻傻的坐在那儿,看看任卓文又看看我。

  我说出了风筝的故事,维洁点点头走到船头去,把浴巾丢在船舱里,忽然对任卓文说: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然后向水中一跃,在水里冒出一个头来,对船上喊:“大哥,你还不下水来游泳,在那儿发什么呆?”

  维德愕然的对他妹妹瞪著眼睛,我却莫名其妙的红了脸。

  一年后,仍然是八月。

  我正坐在走廊里看书,一阵轻轻的脚步声走了过来,我佯作不知,于是,我听到身后有个声音在说:

  “我送你一样东西,猜猜看是什么?”

  我猛然回头,任卓文正捧著个庞然巨物站在那儿。

  “啊哈!风筝!”我大叫,像孩子似的的跳了起来:“虎头风筝!你在哪儿买的?”“自己做的,用这一只手!”他笑著说,然后含蓄的说:“十五年前飞走的风筝又回来了,你要吗?”

  我抢过了风筝,嚷著说:

  “当然要,本来是你欠我的!”

  “你难道不欠我什么吗?”他问。

  我的脸红了。把手伸给他说:

  “给你,砍去吧!”

  他笑了,笑得邪门。“我会好好爱护这只手,和它的主人。”他说。拿起风筝,我跑了出去,室外,和煦的风迎著我,是个放风筝的好天气。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7-06-29
八、迷失



  没有星也没有月亮,只有绵绵的细雨和无边的黑暗。这种夜晚,在几个月前,她认为是静谧而温馨的。一盏台灯,一盘瓜子,一杯清茶,和他静静的对坐著。你看著我,我看著你,不必多说什么,她了解他,他也了解她。等到邻居的灯光相继熄了,他站起来,望望窗外问:

  “我该回去了?”“或者是的。”她答。于是,他走到门口,穿上那件早已褪色的蓝雨衣,她送他到门前,他微笑著问:“什么时候我们可以共度长夜?”

  他没有向她正式求过婚,但这句话已经够了。她也从没有答复过这句话,只是淡淡的笑笑。可是,他们彼此了解。等他修长的影子消失在细雨中,她阖上门,把背靠在门上,闭上眼睛,脑子里立即出现无数个关于未来的画面,而每个画面中都有他。同样的雨,同样的夜,她不再觉得静谧温馨,只感到无限的落寞和凄凉。仅仅失去了一个他,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竟感到像失去了整个的世界。他,叶昶,这个名字带著一阵刺痛从她心底滑过去。叶昶,这骄傲的、自负的、目空一切的男人!第一次见到他,似乎还是不久以前的事,虽然已经隔了整整三年了。那时候,她刚刚考进T大外文系,在一连串的迎新会、同乡会、交谊会之后,她已从她的好友李晓蓉那儿知道,男同学们给了她一个外号,叫她作“白雪公主”。她曾诧异这外号的意义,晓蓉笑著说:

  “那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你长得美,皮肤又白,白得像雪;对人冷冰冰的,也冷得像雪,所以他们叫你白雪公主。”

  “我冷冰冰的吗?怎么我自己不觉得?”她问。

  “哦,你还不够冷吗?”晓蓉叫著说:“不是我说你,馥云,为什么你从不答应那些男孩子的约会?我听说从开学以来,已经有十四个半人碰过钉子了!”

  “什么叫十四个半?这是谁计算的?”

  “十四个是指你拒绝过十四个人,另外那半个是指我们那位李助教。据说,他曾拐弯抹角的找你聊天,刚说到国立艺术馆有个话剧的时候,你就说对话剧不感兴趣,吓得他根本不敢再说什么了,他们说这只能算半个钉子。”

  “谁这么无聊,专去注意这些事情?”馥云皱眉问。

  “你知道外文系最近流行的几句话吗?他们说:‘许馥云,美如神,碰不得,冷死人!’大家都说你骄傲,是女生里的叶昶!”“叶昶?叶昶是谁?”“你真是什么都不知道!叶昶是外交系三年级的,能拉一手小提琴,并且是最好的男中音。只是为人非常骄傲,据说有个女同学把情书悄悄的夹到他的笔记本里,但他却置之不理,他说他不愿意被任何人所征服!”

  “他未免自视过高了吧。谁会想去征服他呢?”

  “哈,我猜全校三分之一的女同学都在暗中倾慕他,只是不说出来罢了!如果你见到他,一定也……”

  “别说我!”馥云打断了晓蓉的话:“记住,我也不愿被任何人征服的!”三天后,学校里有一个同乐晚会,因为节目单中有叶昶的小提琴独奏,馥云虽然对同乐晚会不感觉趣,却破例的参加了。由于听到太多人谈起叶昶,引起了她的好奇心,她倒想看看这位仁兄到底是一副什么样子。她走进会场时已经迟到了,台上正有两个同学在表演对口相声,她想找个座位,一个在她身边的男同学立即站了起来让她坐,她犹豫了一下问:

  “你呢?”“我喜欢站!”她坐了下来,那个男同学靠著墙站著,个子高高的,微微的蹙著两道眉毛,用一种不耐的神情望著台上。馥云坐正了身子,台上的人正在说影迷离婚记,那装太太的同学尖著嗓子在一连串的说:“我们真是一舞难忘、一曲难忘、一见钟情,我们经过一夜风流,我就成了未出嫁的妈妈了!”

  台下爆出一阵大笑,馥云却听到她身边那让座的男同学在冷冷的说:“无聊!”馥云下意识的望了望他,正好他也在看她,于是,他耸耸肩对她说:

  “我最不喜欢这种同乐晚会,一点意思也没有!”“这人真滑稽。”馥云想。既然不喜欢,干什么又要参加呢?她不禁也耸耸肩说:“你为什么要来呢?”“为了叶昶的小提琴!”

  又是叶昶!馥云忍不住再耸了耸肩,并且不满的撇了一下嘴,这表情似乎没有逃过那男同学的视线,他立即问:

  “你认为叶昶的小提琴怎样?”

  “我没听过,希望像传说的那样好!”

  “其实并不好!”那人又冷冷的说。馥云诧异的看著他,既然认为叶昶的小提琴不好,为什么又要来听呢?这人一定是个神经病,要不然也是个少有的骄狂的人!他仿佛也看出了她的思想,对她微微的笑了笑,馥云才发现他很漂亮,很潇洒,那股“狂”劲似乎也很可爱。就莫名其妙的回了他一个微笑,他的笑容收回去,却定定的凝视了她几秒钟,然后问:

  “你在哪一系?”“外文系,一年级。”她答。

  “是新生?你和许馥云同班?”

  “你认识许馥云?”她诧异的反问。

  “不!”他摇摇头,并且皱了皱眉:“只是闻名已久,我对这种骄傲的女孩子不感兴趣!”

  “骄傲?你怎么知道她骄傲?”

  “她吗?她是骄傲出了名的!许多长得漂亮一点的女孩子就自认为了不起,好像全天下的男人都该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似的!等到别人真的追求她,她又该搭起架子来拒绝了!”

  馥云感到一股怒气从心底升了起来,但她压制了下去。台上的影迷离婚记已到尾声,那饰丈夫的正在说:“我的茶花女,再见吧,你可别魂断蓝桥呀!”馥云把眼光调到台上,决心不再理会那个人,但,那人却在她耳边轻声的问:“散会之后,我可以请你去吃消夜吗?”

  “不!”她转过头来狠狠的盯著他,不假思索的说:“一个骄傲的女孩子不会轻易的答应别人的邀请的!”

  他似乎大大的吃了一惊,张大了眼睛望著她,喃喃的说:“我希望,你不是许馥云!”

  “很不幸,我正是许馥云!”馥云感到一阵报复性的快感,接著又说:“以后你批评一个人以前,最好先打听一下他的姓名!”“可是……可是……”他眨著眼睛,“可是”了半天,终于说:“可是你在撇嘴以前,也该先打听一下那看著你撇嘴的人是谁呀!”“难道,难道,”这下轮到馥云张大了眼睛:“难道你就是叶昶?”“很不幸,我正是叶昶!”叶昶学著她的声调说。馥云正在感到迷茫的时候,麦克风里已在报告下一个节目:下一个节目是叶昶的小提琴独奏。叶昶抛给她一个调侃而含蓄的微笑,就转身到后台去了。那天,叶昶拉了几个常听的曲子,“流浪者之歌”、“梦幻曲”和“罗曼斯”。那天夜里,馥云做了一夜的梦,梦到叶昶和罗曼斯。

  馥云不相信自己会“被征服”,但,叶昶,那高傲的男人,却确实在她心中盘旋不去。最使她不舒服的,是他并没有像她期望的那样来追求她,他疏远她,冷淡她。但在疏远和冷淡之中,却又带著一种调侃和讽刺的味道,仿佛在对她表示:“我知道你喜欢我,但我偏不追求你!”这打击了她的自尊心,也刺伤了她的好胜心,“我要征服他!但不被他征服!”她想,于是,像捉迷藏一样,他们彼此窥探著,也彼此防范著。

  年底,外文系主办了一次耶诞舞会,他参加了。她也参加了,因为知道他会去,她仔细的打扮了自己。舞会是热闹的,令人兴奋的。她被陷在男孩子的包围中,数不清的赞美,数不清的恭维和倾慕,只是,他却带著个超然的微笑,斜靠在窗口,望著她在人群中转来转去。任凭她多么渴望他来请她跳舞,他却总是漠然的站著。于是,渴望变成了怨恨,她开始决定,如果他来请她跳舞,她一定给他一个干干脆脆的拒绝。“我要让他难堪一下,我要报复他!”报复什么?她自己也不清楚。终于,他来了,他离开了他的角落,微笑的望著她,对她慢慢的走过来。她感到心脏加速了跳动,血液迅速的向脸上涌去,呼吸变得紧迫而急促,她忘了要报复的决定,她用眼光迎接著他,拒绝了别的男孩子的邀请,等待著他。他走近了,抛给她一个讽刺的笑,从她身边擦过,去请坐在她旁边的一位小姐。她咬紧了嘴唇,愤怒和难堪使她血脉扩张,“我要报复的,”她想,“我一定要报复的!”

  可以报复的机会终于来了。那天下了课,才只是下午三点钟,她夹了书本,正准备回家,却在走廊上碰见了他。他看著她,微笑的问:“没课了?”“没有了!”她答。“我想到碧潭划船去,一起去吗?”

  如果这算是一个邀请,那么他总算是邀请她了,她应该高高的抬起头,昂然的回答一句:“不,我没兴趣!”或者说:“对不起,我早有约会了!”但她什么也没说,只呆呆的望著他,任由他从她手上接过书本去,任由他带著她搭上到碧潭的公路局客车,任由他租了游艇,任由他搀著她跨上游艇。他拿起桨,把小船划到潭心,然后微笑的问:

  “怎么,你好像在和谁生气似的?”

  是的,她在和自己生气,但她说不出。他微笑著,笑得那么含蓄,仿佛在说:“我已经征服了你。”她恨自己为什么要跟他到这儿来,恨自己如此轻易的失去了报复的机会。他仍然在笑,笑得使人生气,她禁不住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他轻松的荡著桨,突然说:“要我唱一个歌给你听吗?”

  她还没有回答,他已经引吭高歌了,是那首著名的英文歌:“当我们年轻的时候”。他的歌喉那么圆润,声音那么富有磁性,她觉得心里充满了难以言喻的感情,泪珠没来由的在眼眶里打转。他的歌声在水而缭绕著,他的眼光跟踪著她的眼光。歌声停了,他把小船搁浅在沙滩上,静静的凝视著她,低声说:“馥云,你真美!”第一次他直呼她的名字,第一次他赞美她。她的头昏昏沉沉,她的眼光模模糊糊,她感到自己的手被握进了他的手中,他轻轻的拉著她,她滑进了他的臂弯里,立即,她感到一阵说不出的轻松,似乎经过了一段长期的抗战,而今战争终于结束了。她仰起头,对他绽开了温柔而宁静的微笑。她不再想到报复,她不再想是谁征服了谁,她只觉得山是美丽的,水是美丽的,连那躺在沙滩上的小鹅卵石也是美丽的。

  一连串美好的日子,一连串美好的夜晚,不管是风晨月夕,不管是晴天阴天,他们的岁月是美丽的。但,在美好之中,又似乎缺少了什么,馥云总隐隐的感到不满,不满什么,她自己也不知道。三年的时间过去了,叶昶早已毕业了,馥云依然在求学,依然生活在男同学的包围之中。三年来,他们更有过无数次的争吵,每次都不了了之,可是,馥云所感到的那份不满,却随岁月而与日俱增。一天,她开玩笑的问他:“假如有一天我爱上了别人,你怎么办?”

  “我想你不会。”这就是他的答案,“不会!”为什么不会呢?他是何等的自负,馥云觉得自尊心被刺伤了。她冷笑了一声说:

  “不会?你怎么知道?”

  “假如我爱上了别人,你又怎么办?”他反问。

  “我吗?”她耸耸肩,“那还不简单,我也另找一个人,我还会缺少男朋友吗?”在一刹那间,她发现他的脸色阴郁了下去,但马上他又恢复了。他们转换了话题,可是,他们已彼此伤害了对方。“如果他真爱我,失去我会使他发狂,但是他不会,他仅仅把我当一个被征服者而已。”馥云想,那份不满已变成了一种反感了。那最后的一日终于来临了。那是很好的黄昏,他像往常一样的来了,他们在小屋中对坐著,她为他泡了茶,他轻松而自然的说:“我姨妈要见见你,我已经告诉她明天中午带你到她家去吃饭!”馥云望著他,强烈的反感在心中升了起来。

  “你为什么不先征得我的同意?你怎么知道我明天有没有事?凭什么我要让你姨妈‘见见’呢?”

  “我想你明天没有事,有事也先放在一边吧?”他说。

  “不行!”馥云斩钉截铁的说:“我明天有事!”事实上,明天什么事都没有。“什么事?”他追问。“我明天有约会,和男朋友的约会!”她大声说。

  叶昶望著她,好一会儿两人都没有说话。然后叶昶冷著脸说:“馥云,你是不是故意和我闹别扭?”

  “你有什么权利代我订约?你又有什么权利‘带’我到什么地方去见什么人?我又不是你的附属品!”

  “别在字眼上挑毛病好不好?就算我做得不对,约已经订了,你总不能让我丢人。明天我来接你。”

  “我不去!”馥云坚决的说,又加上一句:“我的男朋友可不止你一个,难道每个人的姨妈我都该见见?”

  叶昶的两道浓眉在眉心打了一个结,他的拳头握紧了。“好吧!去不去随你!”“砰”的一声,他带上房门走出去了,这举动使馥云更加冒火,她追到门口,大声喊:“你走吧!希望你永远都别来,我不要再见你,从今天起,我们之间就算完蛋!”

  他停住,回过头来冷冷的说:“你以为我希罕你?完蛋就完蛋!”他走了,就这样,走出了她的生活,也走出了她的世界。两个月过去了,他没来过,她也没有去找他。但,岁月变得如此的悠长,生活变得如此的枯燥。同样的夜,竟变得如此落寞凄清!“这是为了什么?”她自问。“难道我不爱他?难道他不爱我?为什么他不能抛开他的骄傲和自尊?在爱神的前面,他竟要维持他的骄傲和自尊!”但是,她自己呢?她自己为什么也要维持这份骄傲和自尊?

  “或者,我们迷失在彼此的骄傲里,在爱情前面,这点骄傲应该缴械的!我,是不是该先抛弃我的骄傲?”她想,默默的望著窗外。窗外,仍然飘著无边的细雨。终于,她转过身,从墙上取下了雨衣,向室外大踏步的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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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邀你赏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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