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次去某地参加演出,刚下飞机有记者问我:你对本地的三陪小姐有什么看法?我知道全国明文禁止三陪小姐,所以反问他说:你们这里还有三陪小姐吗?可第二天报纸头条新闻的标题居然是这样的:千里迢迢,某明星飞抵本地;心急火燎,脱口便问三陪小姐!
这太不像话了,第二天又有记者采访我:某先生,你对本地的三陪小姐有什么看法?这回我学乖了,我不上他的当,我说:我对三陪小姐不感兴趣。第二天报纸又出来了,标题是:见多识广,某明星夜间娱乐要求高;不屑一顾,本地三陪小姐遭冷遇!
真是冤枉啊,第三天又有记者来问,大家已经开炒啦。我干脆回答:什么三陪?四陪、五陪,我不知道。以为这下可以太平了,可第三天报纸上更不像话啦:欲海无边,某明星三陪已难满足;得寸进尺,四陪五陪才能过瘾!
后来再有记者来问,我干脆什么都不说了。我不理他们,这总行了吧?结果报纸还是照出不误:面对三陪小姐问题,某明星无言以对!
再后来我跟他们急了,我说,你们要再问三陪小姐的问题,再这么乱写,我告你们。结果,报纸上马上有新闻:某明星一怒为三陪!
哎哟,这麻烦惹的,不诉诸法律看样子是不行了,于是,我告到法庭,让法庭还我公道。这报纸上的标题就更不像话了:法庭将公开审理某明星三陪小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