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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男女管理办法》希望大家能够自觉遵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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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5-09-17
一.本版块欢迎原创,不反对转贴,但转贴请注明(转)

本版块对文章字数规定如下:
1.字数少于100字节的文章视为灌水,删除(诗歌笑话除外)。
2.字数少于50字的文章不予推荐(诗歌笑话除外)。
3.连载小说每篇字数不得少于800字,否则不予推荐。少于10字者删除。
4.每篇文章字数最好控制在50000字以下,方便网友阅读。



二、本版块对图片区规定如下:



  对回复的规定:本版鼓励网友对文章多回复,不禁止在回复中打球(互相回
复),但要求回复有内容.有意义,不要偏离文章主题。
以下几类回复删除:
1.无字回复。
2.无聊回复(如大大的‘灌水 ’字样)
3.无意义回复(如公章类回复)。
4.人身攻击回复。



三.对文章内容规定:
1.请发表与版面主题有关文章。
2.与版面主题无关文章转贴。
3.在版块累计发表5篇以上与主题无关文章视为灌水。
4.长期发表与主题无关文章者请自觉改正。
5.建议.推荐站点.举报类文章请给斑竹留言,不要以帖子形式发表。



四、删除主题(非以下情况严禁使用):
只有在以下情况时方可直接删除主题。
1)、违反国家颁布的网络管理条例,如含色情内容、与政治有关的帖子。
2)、重复发布。
3)、言语过于粗俗无礼。
4)、提及真实姓名并有人身攻击行为。
5)、对具体单位的恶意谩骂和污蔑,但不包含对具体单位的一般性批评言论。
6)、非论坛需求情况下的恶意/无聊灌水。
7)、长期点击率过低或无人回复(3个月以上),这里要求斑竹及时整理论
8) 老帖子,将一些无人回复或点击的老帖子删除。
9)、新开主题质问自己的帖子为何被删除的帖子一律删除。

以上条例请大家自觉遵守,感谢的的光临与合作!
希望单身男女真正成为你远离寂寞,找寻真爱和笑声的地方!
[ 此贴被海阔天空在2005-11-20 23:04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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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悲痛也许会持续一整夜,但是快乐会随黎明而到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5-09-17
很专业的版规。

支持一下,希望大家可以严格遵守。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5-09-17
1K?3K?7K?
我个晕。。。。。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5-09-18
哈哈,支持支持``
风中散播ωǒ的声音,雨代表ωǒ的眼泪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5-09-19
字数可以适当减少点啊,1k可能大了点,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5-10-02
jinliang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5-12-04
支持!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5-12-06
我支持6楼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5-12-13
ZHICHI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6-02-16
支持
就让一切如风,都如风,都如风,心随你动,昨天花谢花开不是梦不是梦不是梦;  
  就让一切如风,都如风,都随风,心随你痛,明天潮起潮落都是我都是我都是我。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6-02-21
文采不高!幽默不够!观点不新!情节不不不够感动不够曲折!创意又老套!对眼球的吸引率也不高!对心灵的震撼更不到位!旁门左道之术我们也不用!『更不提倡用』真不想在调侃你啦斑竹!你让位把!兄弟虽是下九流之辈!但也不算鸡鸣狗盗之徒!可也真心期盼此版蒸蒸日上。到达百竿而更上一步!人气呀!真情呀!情操陶冶!望我们家乡兄妹们祝酒论英雄『祝错啦!抱歉!实在打不出来』......该洗澡啦!以后聊!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6-03-14
支持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6-03-18
刚进来不懂的地方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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