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5139阅读
  • 11回复

小说在线读--《杀手》作者:九把刀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7-06-11
杀手,角

见识到,很了不起的东西(1)

--------------------------------------------------------------------------------

  1.

  他不是普通的剑客。

  虽然没有剑客会承认自己仅仅是所谓“普通的剑客”,但他的确不是。

  他的剑,长四尺,宽四寸,锋口宽大乌沉,铁铸冶造,较寻常利剑要重二斤。

  虽沉,但剑质平凡无奇,却因在他的手中有了不凡的名字。

  炎枫。

  炎枫剑不杀无名之辈。

  金银、财帛、女人、权力,都无法扰动他的心,使唤他手中的剑。

  只有崇高的理想,才能让他的侠名饮动。

  荆轲。

  ※※※

  秦王政十七年,韩国被灭,易名颖川。

  趁着赵国干旱闹饥荒,秦王派大将王剪、羌瘣、杨瑞和率军,辗转兵分南北夹击赵国首都邯郸。赵王派李牧与司马尚率军抵抗。时逢秦王政十八年。

  公认战神的李牧将军采取一贯的逐垒固守,避免仓促决战的方针,秦军屡攻不胜,形成漫长的对峙。

  但同样是军事天才的王剪利用赵王庸碌,着手进行反间计。

  王剪停止进攻,一面派使者与李牧和谈,一面遣间谍携重金入赵都,贿赂赵王身边的佞臣郭开。郭开利欲熏心,在宫内散布恶毒流言,毁谤李牧私自与秦军议和,相约在秦军破越后分地代郡。

  赵王听信郭开谗言,欲派赵葱与颜聚代替李牧。

  李牧治军有方,在边境与匈奴战斗多年,又曾大败秦军无数次,深受军民爱戴,是以王宫内谣言凿凿,邯郸城老百姓却大骂赵室无情。

  多年前,赵王以光会嘴上谈兵的赵括替换老将廉颇,在长平一战惨败,赵兵遭秦坑杀四十万,从此元气大失,失却与秦并列战国双强的契机。有了悲惨的前例,李牧毅然拒不受命。

  然李牧此举却“验证”了谈判媾和的非议,昏庸的赵王大揣,军队与王室处于极度紧张的状态。

  邯郸城里城外,无不弥漫着诡异的气氛。

  秦灭赵国,只是时间的问题。

  2.

  如果要说,天底下有一群人对即将临头的战争麻木不仁、还能夜夜杯酒笙歌,那一定是拒斥沙场,遥遥指挥战争的达官贵臣们。

  他们掌控了军队的粮草补给,兵饷的发放,战具的维修,以及任意调度将帅的权力。只因他们与王的耳朵最近,只有一句毁谤或赞美的距离。

  在前线冲锋陷阵的将帅若想打胜仗,就要用尽各种方法疏通王宫里的小人,将战功分给毫无干系的臣子甚至太监。雨露均沾的情况下,前线的弟兄们才能获得差强人意的支持。

  积弱不振的燕国也不例外。

  防守边境的数万大军,一边看着摇摇欲坠的赵国步入灭亡,为千古名将李牧感叹之余,更不忘从军饷里扣出大笔金银,不断送进王宫,送进对燕王最有影响力的“那个人”的手里。

  太子,丹。

  “这是这一期弟兄们的奉献,请太子笑纳。”

  下跪的人,甚至还穿著军服,一脸风尘仆仆。

  太子丹慵懒地点点头,左手拥着酒楼名姬的香肩,右手随意一挥,遣退了来使。

  在酒楼里收受军队的贿款,这个王前红人也未免太胆大妄为。

  但太子丹今天心情极差,极差,极差,顾不了这么多。

  “你刚刚说什么来着?我才三天没来,素仙儿就嫁给了……嫁给了那个谁?”太子丹怨忿难平,左手用力过猛,抓得歌姬的香肩都红肿了起来。

  半个时辰前,一听到酒楼第一名姬素仙儿偷偷下嫁樊于期的传言,太子丹一个大惊,既羞且怒地率众而来。声势之壮,来意之不善,吓得酒楼其它寻欢客纷纷夺门而逃,免得遭到池鱼之殃。

  “说啊!”太子丹重重一拍,桌子上的酒杯剧震。

  “禀太子,是樊于期那厮。”酒楼店主害怕得全身发抖。

  “樊于期!樊于期算哪根葱!”太子丹一脚踹下,将酒楼店主踢了个狗吃屎。

  角扛着剑,在后面看着太子丹气急败坏的模样,不禁暗暗好笑。

  不就是个女人么?

  而且,还是个酒楼里的破瓷烂瓦,有什么好计较?

  “太子爷,不如我们就大刺刺过去,铲了樊于期,把那素仙儿给抢回来!”站在角旁边的剑客狞笑。

  “说得是。樊于期不过是亡命来投的假将军,竟敢跟我们家太子抢女人?”另一个高大的剑客也跟着忿忿难平。

  太子丹却狠狠瞪了他俩一眼。

  “我还要那种贱货做啥!”太子丹大喝,众人噤声。

  樊于期,这位被秦王通缉赏以千金的落魄将军,无论如何还是燕国的客人,也是合纵政策下的受惠者。与筹码。

  收容了樊于期,燕国就拥有合纵下各国捐输的利益。胡乱为了个女人杀了他,不仅贻笑大方,也会失去实质的支持,引起燕王的不悦。

  太子丹闭上眼睛,让几千个恶毒的想法在脑中沉淀下来。免得自己一时冲动。

  “这姓樊的家伙,到底哪点比我好?素仙儿竟然要跟了他去?”太子丹的额上青筋暴露。

  面子,是面子。

  面子才是太子丹的罩门。

  太子丹过去几年游历各国,各国无不以上礼接待,不敢分毫怠慢,何况在大燕境内?太子丹简直就是神人一般的人物。

  太子丹门下养了许多食客,扣除嘴巴功夫胡乱献策的书生,都是杀气腾腾的剑手,不管这位未来国储到哪一家酒楼,都是百花争抢的巴结对象。

  而素仙儿……

  “混帐,老子连素仙儿长什么样都忘得一乾二净。”太子丹咬牙切齿,站了起来。

  这倒是真的。太子殿女从来不缺漂亮的女人。

  但此刻在太子丹的心中,樊于期已列为不可饶恕的对象。如果,樊于期在一盏茶的时间内不来磕头谢罪、献金献女的话。

  “死罪可免。”角倚着柱子,懒洋洋地说。

  太子丹冷笑。

  3.

  萧瑟的易水边,风带着对面山谷的干草味道。

  草芦旁,一个穿著朴素的男人轻击木筑,颇为风雅地唱着诗经里的篇章。

  击筑的男人,名叫高渐离。一个毫不起眼,将来也不会大鸣大放的人物。

  高渐离唱的忘神,身旁坐了两个饮酒谈笑、半身赤裸的男子。

  “据说,你惹了不该惹的人物,这下可麻烦了。”荆轲嘻嘻笑道,炎枫剑乱七八糟用绳子悬在树上。

  “哈哈,我能有什么办法?女人嘛,喜欢了说什么也要抱回家!”樊于期搔搔头,举起青铜酒杯就往荆轲手中的酒杯撞去。

  两人大笑,一饮而尽。

  “太子丹门下剑客死士无数,将军出入自要小心。”荆轲似笑非笑。

  其实,只要有他的剑立在一旁,要取樊于期的顶上人头,恐怕只有当今剑圣盖聂才能勉强办得到吧。

  “说起胆子,的确,太子丹想动我颈上脑袋,胆子自是有的。但除掉了我,他可就要掉了大把银子,他可没这种烂算盘。”樊于期哈哈笑,不置可否。

  “也是。也是。”荆轲莞尔,又是一饮而尽。

  “说起那太子丹,混帐,表面上举合纵的大旗,骨子底却是大把大把金银的收。如果我是那天杀的赢政,一定最后一个才干掉燕国。有太子丹在,六国合纵的骨子底就是腐烂的根,说什么同舟共济,全都是鬼扯个蛋。”樊于期仰天长叹。

  曾经统领十万甲兵的樊于期亡命来燕后,父母儿子女儿等数十眷属,俱被秦王下令斩首曝市,还发布没有期限、不论死活的通缉令,赏金千斤,邑万户。

  灰心丧志之余,樊于期终日浑浑噩噩,与不得志的流浪乐师高渐离饮酒厮混,像个活死人。

  直到他遇见了不可思议的糟糕剑客,荆轲。

  “唉,我说这酒啊,没有漂亮的嫂子在一旁倒,只闻到三个臭男人身上的虱子味,真没意思。没意思啊没意思。”荆轲打了个嗝,难闻的酒气。

  “哈哈哈哈,要我新过门的老婆为咱们兄弟倒酒又有何难?下次带着她一块出门也就是了,哈哈,哈哈。”樊于期嘴里咬着鸡腿,身子摇来晃去。

  再过一段时间,樊于期就没有什么好介怀的。

  那了不起的计画……

  “有漂亮的嫂子斟酒,我肯定唱得更好啊。”高渐离点点头,伸手拿了壶酒就灌,这才继续击筑。

  这家伙只要一醉,就越唱越不知道在乱嚷些什么了。

  这三个大男人,在大白天的好天气下席地而坐,一杯又一杯地狂饮,若看在旁人眼底,肯定是迷醉的大荒唐,跟一般的市井无赖无啥两样,甚至犹有过之。

  远处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莫名仓皇的气。

  荆轲眉头一皱,刚刚的醉态瞬间一扫而空。

  樊于期也感觉不对,却没有立刻站起来,因为他看清了乘马前来的人,正是从秦国跟随他来燕的家仆。

  也只有家仆,才知道应该往这种鸟地方找樊于期。

  马停,尘未平。

  “将军!”家仆踉跄坠马,脸色煞白。

  樊于期大惊,荆轲抢一步扶住不大对劲的家仆。

  迅速检视家仆的身体,只见背脊下方有一抹平整的切口。切口深及内脏,血水早已晕黑了青衣。

  “夫人她……”家仆意识模糊,却竭力撑住一口气。

  樊于期脸色一沉,他心里已有了底。

  “府里突然……闯进……”家仆眼睛半阖,嘴角冒出血泡。

  樊于期欣慰点点头,拍拍家仆的肩膀,用他宽大厚实的手蒙上家仆的眼睛。

  “知道了,你做得很好,不枉我俩生死一场。”樊于期微笑,让忠勇的家仆安心归去。

  高渐离的筑声停止,空气中却弥漫着悲伤的风声。

  荆轲看着樊于期。

  樊于期的脸色从平和转为铁青,由铁青转为可怕的滚滚杀意,再用一种任谁都瞧得出来的压抑力量,强自回到平和的脸色。

  剑客出身,加上沙场经验丰富的樊于期,仔细观察了家仆所受的伤。

  这切口是经过精心设计的一刺,深度,角度,都是无可挑剔的恶毒。

  他清楚知道闯进家里的刺客是刻意让家仆苟延残喘一口气,好让家仆将噩耗带到,扰乱他的心神。

  而刺客做了什么事不问可知。他的新娘子十之八九已不在人世。

  如果现在匆忙赶回去,大概会被一群以逸待劳的杀手围歼吧。

  “比起报仇,还有更重要的事,是吧。”荆轲看着胡乱悬挂在树干上的炎枫剑。

  虽说是如此,但荆轲并不介意仗剑报仇。因为他有理由,也有胜算。如果樊于期开口的话。

  高渐离装醉,趴抚在筑上。

  荆轲与樊于期相交不过数个月,却有数十年也及不上的情感。

  男人之间的情感,并不需要时间去证明什么。

  而是一起去做些什么。

  “帮我葬了他。”樊于期扛起家仆。

  4.

  这已是樊于期这辈子第二次尝到被赶尽杀绝的滋味。

  除了从秦国带来的少数家臣,燕王配给樊于期的宅邸守卫有二十多人,个个都是受过剑击训练的退伍士兵,并非寻常家仆,受到樊于期的武士精神感召,颇为忠心。

  但仍被杀了个干干净净。

  新婚妻子素仙儿的尸体被直直斩成两半,一半挂在前门,一半吊在后院,死状凄厉可怖。

  没有任何线索显示,这件轰动蓟城的惨案是出自太子丹的授意。

  要说唯一的证据,就只能说只有太子丹拥有这样的实力,跟狠毒的本色。

  城门口,络绎不绝的商客进进出出。

  马车上所运送的物资有九成与赵国僵持的战事有关。若说战争促动了国与国之间的经济活络,并不算错。

  只是代价过于残酷。

  算命摊,一只大手摊放在桌上。

  “居士的命格充满沧桑啊,您瞧,这掌纹凶险不断,危机起伏彼此,按照古代猎命仙人留下的掌谱,这叫不死凶命。”城门口的算命老人说,翻开厚重的竹简,仔细找了张刻图。

  “不死凶命?”樊于期疑惑,一旁的荆轲也楞了一下。

  “是啊,人有形,命有气。人一生下来就栖息着命。这命的凶霸之处,在于不断掠夺宿主至亲好友的性命,导致宿主一生孤苦悲绝,最后终至自行了断。”算命老人实话实说。

  “你说的是。”樊于期点点头,将银两放在算命老人的手上。

  久经沙场的人,什么样的怪事都见过。什么都愿意信。

  樊于期站起,拍拍身上的尘埃,就要与荆轲走人。

  “等等。”算命老人叫住。

  “还有何事?”樊于期。

  “一年内,不,或许三个月内,居士还有个大劫,这个大劫不只会让居士身边的朋友死绝,就连居士自己,恐怕也躲不过。”算命老人的语气很笃定。

  樊于期与荆轲相识一笑。

  一笑后,就是大笑。无可遏抑的大笑。

  “居士难道是不信么?”算命老人皱眉。

  “不……不是不信,而是先生说的完全正确!”荆轲笑得肚子痛了。

  “是啊是啊,我们三个月内死不了,才真得是毫无道理啊!”樊于期疯狂拍手。

  这两人,肯定是疯子。

  算命老人诚恳的眼神,伸出手:“既然居士也这么认为,不如把身上的银两通通施舍给我这可怜的老人吧,银子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老头子我还用得着哩。”

  “先生敢开口,我又何尝不敢给!不过没办法给先生全部就是,将死之人嘛!要把银两通通拿去喝个痛快哩!”荆轲哈哈长笑,丢了一锭银子。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7-06-11
见识到,很了不起的东西(2)

--------------------------------------------------------------------------------

  5.

  王宫,太子殿。

  遣走了十多位来自越国的歌姬,整个太子殿只剩下两个人。

  角静静地站在一角,手中还拿着刚刚收到的竹简,竹简里刻有一个奇怪故事的断简残篇。蝉堡。

  身为一个刺客,每杀一次人,不分任务难易,角都会在隔日清晨收到一份不知所谓的蝉堡片段。久而久之,断断续续阅读这个奇怪故事,已成了角唯一的兴趣。

  至于竹简是谁送来的、从哪里送来的,角本能地不予关心,只视作杀人的额外报酬。

  “上次的事,你做得很漂亮。”太子丹亲自为角斟了一杯酒。

  角接过,一饮而尽。

  战国时期,太子丹之能够成为左右燕国政局的第一人,肯定有金银财宝之外、乃至权力本身的坚实理由。

  拥有一百多位任凭差遣的杀神刺客,就是其中最重要的关键。

  而角,则是太子丹门下刺客的翘楚,顶尖中的顶尖。

  莫名其妙死在角的暗杀剑法下的王宫贵族不计其数,但光明正大惨死在与角的公开比斗中的剑豪,同样堆尸成山。

  6.

  四年前。

  大燕国第一剑豪项十三,在宴会中严词拒绝了太子丹赠送的八名妖娆的歌姬。

  于是,角大大方方走进项十三的庄园,将项十三独子的头颅放在石亭上。

  “这……”项十三大骇,霍然而起。

  “拔剑。”角走出石亭,肩上扛剑,神色睥睨。

  角用了最卑鄙的手段,扰乱了项十三的心志,展开了极不公平的比斗。

  对角这样的杀手来说,为了求胜,手段的使用没有公不公平,只有正不正确。

  正不正确,完全是结果论了。

  “把命留下!”项十三果然大怒,一跃出亭。

  “喔。”角闪电出手。

  丧子之痛,让项十三狂风骤雨般的破军剑法威力更倍,但看在角的眼中,却是破绽百出。

  一咬牙,角回旋冲近,连中项十三可怕的七剑,却让角逮到一个要命的缝隙。

  利剑喷出,割开了项十三的咽喉。

  项十三倒地,火红的鲜血洒在角的脸上。

  一代剑豪。

  “一个屁。”角做了批注,折断了项十三的剑。

  7.

  从此,角取而代之,成了大燕国第一剑客,并连杀楚国与韩国来访的第一剑豪。

  许多人传言,或许角在剑道上的进境不及当今剑圣盖聂。但在杀人的实质技术上,角的剑,比起盖聂天人合一的剑,还要凶险许多。

  而角之所以在太子丹的门下,用他的剑替太子丹杀人,是因为太子丹有很多钱。

  很多很多的钱。

  多到,让角原本只能称做“快”的手,有足够的理由用血实战练剑。

  练到今日无情无感的地步。

  “但樊于期那家伙竟然无动于衷,不只没赶回家,事后连来太子殿兴师问罪都没有,实在是无趣至极,白白浪费了你的剑。”太子丹。

  角摇摇头,并不以为然。

  “喔?”太子丹。

  “这正证明,樊于期并不是等闲之辈。”角。

  “落魄闲人,能有什么作为?”太子丹嗤之以鼻。

  角不再说话。

  这几天,他曾远远观察家丧后的樊于期,发觉他经常与两个人厮混在一块。

  一个是光会击筑哼唱的吟唱歌者,一个总是让剑蒙尘的落魄剑客。

  那歌者也就罢了。但那落魄剑客,绝不简单。

  好几次,角都怀疑,那个落魄剑客发现了他比猫还轻的跟踪,若有似无地回头。

  “樊于期是剑客出身,在秦国也是一名小有名气的剑豪。你瞧他的剑怎么样?”太子丹看着宫殿外的假山柳树。

  “很强。”角。

  “跟你比起来?”太子丹斜眼。

  “不堪一击。”角。

  “很好。”太子丹满意。

  8.

  仇家之所以变成仇家,往往都是为了很可笑的原因。

  太子丹跟樊于期这两名天差地远的人物,本没道理结下这么大的梁子。

  追究起来,不过是为了女人。

  对太子丹来说,他杀的是区区一个在酒楼卖笑的风尘女子。

  对樊于期来说,他失去的是一个愿意为他洗净铅华的妻子。

  春暖花开。

  无视为众国抵御秦祸的赵国正值兵凶战危之际,燕王在太子丹的建议下召集文武百官,选了个好天气,于易水旌舟而下,赏景观水。

  王船在数十艘小船的护卫下,浩浩荡荡穿梭在江河之上。

  太子丹有个理论。

  如果这个人成为你的敌人,不管是什么理由,都要赶尽杀绝。若否,太子丹就会价日沉惑在被害的妄想里。

  是以樊于期也在邀请的名单里,踏上了燕王的王船。

  易水风光好,王船上暖溢着歌妓的欢笑声。

  正当众臣附庸风雅地弹琴作诗之余,一名受了太子丹指使的佞臣突然提议比剑,让船会有个英雄式的高潮。

  “唉,提议虽好,但每次都是太子手底下的剑客获胜,想来也没啥意思。”燕王摸着刚刚吃饱的大肚腩。

  太子丹却摇摇头,以无限赞叹的语气奏请:“王上有所不知,樊于期樊将军不仅谋懂兵法,在剑术上的造诣更是登峰造极,在秦国有第一剑豪的美名,败尽无数英雄。今天趁着我大燕大好易水风光,还请樊将军赐教。”

  樊于期全身震动了一下。

  好个奸险的伪君子。

  燕王并非全无见识之人,哼道:“秦国第一剑豪?那不是王剪么?要不就是早先失踪了的项少龙,哪轮得到樊将军?”并不以为可。

  不等樊于期逮机会谦让,另一名臣子又抢道:“樊于期将军屡次在众臣前夸口,不论在剑质、剑速、剑意上,秦国剑客皆远优于我大燕的剑客。还曾说,即使盖聂与之较剑,也无法撼动其半分,口气之大,实难教臣心服。”

  燕王的眉头一揪。

  樊于期心中一叹。

  与其说秦亡六国,不若说六国亡于自己之口。

  “哈哈哈,樊将军原来只是口说无凭之徒,罢了罢了。”又一个臣子摸着鼻子。

  但樊于期的性命有更崇高的用途,他并不苟同将性命快逞在匹夫之间的血气之争。

  于是樊于期诚惶诚恐跪下。

  “大王误听信坊间流言。臣家门刚逢不幸,心无余力,况且臣只懂得行兵打仗、粗莽砍劈那一套,对于剑道一事,可说全无心得。”樊于期叩首,大大方方示弱。

  与有备而来、一肚子坏水的太子丹硬碰硬,不可能讨得好去。

  “原来秦兵靠着将军口中粗莽砍劈那一套,就杀得咱六国胆战心惊啦?大王,臣不服。”太子丹面色凝重,双膝重重跪下。

  “大王,臣也不服。”又一名臣子跪下,满脸悲愤。

  群臣早有默契,轰一声纷纷跪下,大喊:“大王,臣不服。”

  燕王虽非如此鲁钝之辈,却也感受到被群臣挟持的压力。燕王只好看着远来是客的樊于期,颇有歉意地叹了口气。

  樊于期心中有数。

  今日以血比剑,已是势所难免。

  樊于期感觉到一双灼灼目光正打量着自己,背脊一阵寒冽。

  站在太子丹随从护卫中的,角。

  少有的,只从眼睛就能发出慑人杀气的顶级剑手。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一声长笑,然后是只拍抚跪在地上的樊于期肩膀的大手。

  毫无意外,是以护卫之名随同樊于期上船的荆轲。

  “何人?”燕王不悦。

  “薄名不足挂齿,微臣乃是樊于期将军的酒肉之交。”荆轲微微躬身,算是行礼。

  角眯起眼睛,观察这位他默默认可的对手。

  “上前何事?”燕王。

  “其实天下之剑,系出越国名匠,天底下第一把铁剑就是越匠所造。若论剑客之众,莫过于秦,樊于期将军不过是沧海一粟。但说到剑术登峰造极,哈,终究还是个人修为。”荆轲一身脏污,手中拎着摇晃晃的剑。

  荆轲神态轻松,并不下跪,与跪在地上的群臣呈现一种尴尬的对比。

  大王没有答允前,谁都不能将膝盖抬起来。

  “个人修为?”燕王失笑。

  “是啊,天下第一剑,就是朋友给小弟起的外号,这可不是人人都担当得起的。”荆轲故作疯态,一番大话惹得众臣忍俊不已。

  听到“天下第一剑”五字,角的目光不由自主一缩。

  燕王给荆轲的胡吹打擂逗了开,生出一番兴致。

  “此话当真?”燕王。

  “不假。”荆轲。

  “可曾与盖聂较剑?”燕王。

  “曾。”荆轲。

  “胜负?”燕王好奇。

  “怕一出手就伤了他,所以我俩以口论剑,但终究难分难解。若细究起来,应该微臣略胜半筹,是以盖聂大怒,斥臣而退,想必是羞于承认。”荆轲大言不惭。

  燕王却哈哈大笑起来:“有趣,有趣。”

  “简直是狂徒行径。”太子丹冷笑,群臣不寒而栗。

  “半点不过。”荆轲爽朗一笑。

  “这位狂兄的意思,可是要代替樊于期将军下场比剑?”一位大臣插口,想在太子丹面前留下好印象。

  “在下剑术天下无双,有何不可?”荆轲两手交互轻拋不加擦拭的炎枫剑,姿态挑衅至极。

  要不是急着替樊于期从危机重重的剑斗中脱身,荆轲也不想以如此跳脱的形象,胡乱跃入不可知的危险。

  所谓的胸怀大志,并非胆大妄为。而是倍加珍惜自己才对。

  太子丹拍拍手。

  角拓步而出,眉宇间浓厚的阴扈之气。

  荆轲毫不意外。

  从角的身形步伐,还有身上不加掩饰的杀意,他早猜出太子丹会派他出战。

  “这位天下第一剑,朕要提醒你,太子派出的剑客名叫角,乃我大燕第一剑豪,败死在他手下的剑客不计其数,你可要……”燕王好意提醒。

  毕竟一个有趣的人太快死去,实在太煞风景。

  “遵命,微臣会记得手下留情的。”荆轲故意说反话,大笑。

  角没有发怒,只是心底浮现出很复杂的情绪。

  如果自己也能像他那样大笑,该是什么样的滋味?

  9.

  按照往例,为了避免在王船比剑伤及众臣及王,士兵寻找了一处视野极好的干草阔地,将王船靠岸。

  在燕王与众臣的击掌吆喝下,荆轲与角一跃而下。

  两剑客没有刻意多做准备,就这么在岸边踏将起来,渐渐的,两人拉开距离。

  “荆兄,小心!”樊于期大叫。

  荆轲率性拔剑,将剑鞘随手一丢,双手持剑平举,两腿撑开。非常老土的起手式。

  角将剑扛着,并没有先拔出,另一手抓着腰上悬绳,看似随性地绕着荆轲踏步。

  从剑的形态,与两人持剑的气度,就可以看出两名剑客的不同。

  荆轲的剑宽大厚实,剑脊高高隆起,刀沿平直,利于砍劈。

  角的剑短险脊薄,只约三尺,藏在剑鞘里的锋口夹角长而锐,锋快异常。

  一个沉稳持重,一个漫不经心。

  角微微讶异。

  原本轻浮躁动的荆轲持剑后,神色变得严肃非常,姿势朴质无奇,但神气凝然,毫无一丝缝隙。

  荆轲慢慢松缓身体,以细微的节奏呼应不断绕动的角。

  不静,不动,就像天地之间的祥和存在。

  这样的修为,定是经过道心焠炼的自我凝定才能达成。

  与角不同。

  尽管荆轲气宇不凡,剑势放敛自如,但荆轲触踏了角的禁地。

  角一直想找归隐的剑圣盖聂一较生死,好让他的名字扬放四海,却期期未果。眼前这家伙自称略胜盖聂一筹,简直是……放屁!

  “喔。”角嘴角微扬,猛地右手往前一甩,剑鞘迸飞而出,射向荆轲。

  荆轲不闪不避,剑尖一挑,将角突击的剑鞘轻轻撞开。

  而角危险的剑,杀人之剑,已在剑鞘飞出的瞬间欺近!

  唰!

  荆轲的胸口被角的猛袭划过,炎枫剑悍然撩起,角却已溜出长剑的攻击范围。

  角用快胜闪电的速度,轻轻松松就破除了荆轲从容无暇的防御。

  “你的剑好快。”荆轲看着蹲锯在地上的角,左胸渗血。

  “显然还不够。”角说。

  要是其它剑客,刚刚那一剑就断出生死了。

  “但你的剑缺了一种东西。”荆轲一个大踏步。

  炎枫剑湛然舞动,大开大阖的剑势,刮起脚下的如箭干草。

  “没错。缺了你的血。”角毫不畏惧,锐身冲出。

  角的手腕轻颤,短剑爆出森然剑光,招招狂若毒龙。

  两人刷刷刷一连交击六十几剑。

  乍看下角的剑速凌驾荆轲,每一剑都在与风竞速,却被荆轲似拙实巧的剑法绵密地挡下,矛盾至极。

  一招又一招过去,却浑然看不出胜败之机。

  荆轲每一剑都带着正气凛然的意志,狂猛的锐风卷起地上干草,干扰高速攻击的角的平衡,以暴力性的防御代替攻击。

  而炎枫剑带着古铜色泽的剑身,则让荆轲的剑气有种慑人的艳红。

  迥异于荆轲,角每次出手,都夹带着舍身共亡的坚决。

  仿佛不惧荆轲的炎枫剑将自己斩成两半,角刁钻地在艳红的锐风中一出一入,每一次都将手中的利剑更接近荆轲的咽喉。

  好几次,荆轲都与死神擦鼻而过。

  坐在王船上观战的燕王与众臣无不啧啧称奇,上千士兵则大呼过瘾。

  太子丹表面极有风度地大家赞赏,实则心中骇然。就连樊于期也是目瞪口呆。他知道荆轲的剑法在自己之上,可从来不知这位朋友的剑已到了如斯境界。

  “荆兄,你真是太可靠了。”樊于期紧握双拳,内心兴奋不已。

  自己对秦宫的了若指掌,加上荆轲的剑法,或许真能成就大事……

  “只有如此高超之剑士,才能成就如此精彩之局。”燕王赞叹不已,神色间充满了矛盾的可惜。

  这剑斗到这番境地,不论是荆轲或角,败的一方肯定得将命留下。多么可惜。

  但这么精彩的剑斗前所未有,恐怕也是绝响,若不能亲眼看见两人之间“谁最强”的答案,或许更加可惜。

  “杀死他!”太子丹皮笑肉不笑,心底只有重复这个焦切的吶喊。

  又是两百剑过去。

  角的呼吸开始急促,背脊冒出的汗浆浸透了衣服。

  他从未花过这么长的时间跟人较量。没有人有这样的本事。

  虽然角的进退速度并未减缓分毫,但剑的气势已经开始削弱。他只有用更强大的、对死亡的决心,去弥补气势的不足。

  看在荆轲的眼底,角这样对死的觉悟、甚至可说是一种病态的着迷,只有将剑的力量带到了无生气的谷底。

  飕。

  角的剑再度逼近荆轲的咽喉,削过颊骨,血屑一线飞逸。

  “喝!”荆轲奋然一声平地清雷的巨啸,震得连远在王船的人都错然一楞。

  角非常人,动作只是迟疑了半晌。

  但荆轲又岂是常人?

  只见炎枫剑化作一道锐不可当的虹影,与暴然冲出的荆轲融合为一,扑向气势已滞的角。

  炎枫剑悍然一劈!

  角手中的利剑奋力一挡,胸口却被沉重的剑劲穿透,无法喘息。

  荆轲并没有留给角任何调整内息的空隙,仗着膂力倍胜于角,腰斗沉,手腕一回,又是如千军万马的劈砍。

  面对荆轲的迫人气势,如果闪躲的话就无法翻身。角咬牙又是一挡,震得手臂酸麻,剑劲透渗直达双脚,夺走角最自豪的速度。

  “弃剑!”荆轲大喝,雄浑至极的力道完全呼应他的意志,又是一劈。

  角无力闪躲,只得再度倾力格挡。

  筐!

  一声闷响,角的手臂狂震,眼前一黑,口吐鲜血。

  却兀自不肯丢弃摇摇欲坠的手中剑。

  “弃剑!”荆轲怒吼,力道又往上加了两成,再劈出。

  空气中爆起难听的金属脆击声,角的虎口迸裂,剑终于被震脱手。

  但角可是视生死无物的狂者!

  “同归于尽吧。”

  角惨然一笑,左手迅速接住脱手的利剑,身子忽沉,斜身掠出。

  荆轲一叹,手腕蓄劲,炎枫剑寒芒暴涨,一个龙卷风似的大回斩。

  纵使角想舍身一击,然而全身已被荆轲先前的剑劲摧毁掉最珍贵的协调性,一个踏步冲出,身子居然颠晃了一下。

  两名绝世剑客的身影乍合又分。

  燕王嘴巴撑得老大。

  樊于期的拳头松开。

  太子丹的笑容僵硬。

  漫天纷飞干草屑,点点血花呼吸间。

  地上一条可怕的断臂。一柄裂成两半的铁剑在空中呜呜咽咽。

  “为什么……不杀了我?”

  角痛苦地看着他的敌人,大量的血水从左手断口处砸然而出。

  “我不杀,已经死去的人。”

  荆轲漠然,捡起丢在地上的剑鞘。

  他的手因刚刚过度的纵力而颤抖不已,试了三次才勉强将炎枫剑合入剑鞘。

  角一阵晕眩,跪下,斜斜软倒。

  胜负已分。

  但在生死之间,荆轲并未因他拥有的权力,做出取人性命的决断。

  燕王尚无法从精彩的对决中回神,而一旁的群臣则面面相觑,生怕鼓掌喝采会触怒位高权重的太子丹,尴尬不已。

  却见太子丹在护卫戒备中下船,张开双臂,欣然迎向胜利者。

  他一向喜欢胜利者。

  胜利者应该跟胜利者在一起。

  “不愧是天下第一剑!实至名归!教本公子叹然拜服!”太子丹激动不已,一脸为荆轲的高超剑术深受感动。

  荆轲看着越来越近的太子丹,眉头越来越紧。

  “自古英雄不打不相识,本公子眼界浅薄,该死!该死!不知壮士可否愿意由本公子作东,一同到酒楼酩酊大醉一番!”太子丹握紧荆轲血气翻腾的手,语气推崇备致。

  太子丹这一番话倒是真心真意。

  为了延揽这名比角还要厉害的剑客,他可以“宽宥”樊于期的夺女之恨,甚至设下酒席重新交个朋友,然后赔十个比素仙儿还要美艳的歌姬给樊于期。

  荆轲慢慢解开太子丹热情洋溢的手。

  太子丹的笑容僵结。

  只见荆轲走向泪流满面、意识模糊的角,俯身,单膝跪下。

  “因为替这样的人卖命,你的剑才不懂珍惜自己的生命。”

  荆轲抱起没有力气挣扎的角,慢慢走向一望无际的荒烟蔓草。

  站在燕王旁的樊于期点点头,虽然他没有听见荆轲在念念有辞些什么。

  太子丹脸色铁青,久久说不出话来。

  就这样。

  胜利的剑客,抱着惨败的无名者,消失在众人忘记喝采的注目中。

  10.

  夕阳已远,只剩一点取暖的火堆。

  萧瑟的山谷,远处传来不知名的兽吼。

  荆轲一手杵着下巴,一手翻烤着火堆上的肉块。

  角一言不发,呆呆看着时大时小的火焰。

  角的断臂创口已经被烫红的铁剑炙焦,不再失血,已无大碍。

  被敌人斩断一只手,还被敌人所救,他实在想不出该说什么。

  至于被太子丹毫无情义地遗弃,反而只是无关痛痒的小事。太子丹本就是这种人,角早就一清二楚。角为太子丹暗杀过多少昨是今非的政敌盟友,怎会不清楚他的狼心狗肺?

  肉很香。

  对耗竭体力的人来说,那气味简直挑逗得要人命。

  “你在烤什么?”角开口的第一句话。

  “你的手。反正没用了嘛。”荆轲打了个呵欠。

  “也是。”角点点头,伸手撕了一大块就咬。

  既是自己的手,就不需要客气。

  “……”荆轲傻眼。

  其实是只獐子,趁着角昏迷的时候,荆轲剥了皮,去了脚,剩下光秃秃的一块肉。

  两人并没有静默太久。

  他们之间并非陌生人。两柄剑已经用最激烈的方式交谈了好几百回。

  “你说,我的剑缺了什么?”角的语气僵硬。

  从两人交战的一开始,角就不认为自己的实力逊于荆轲,但偏偏就是无法将荆轲击倒,甚至在有了断自己的觉悟后,还是只能伤到荆轲皮毛。

  或许,真的就像荆轲所说的,两人的剑有根本上的不同。

  “你的剑,并不在乎主人的生命。”荆轲。

  角同意。但那又如何?

  就是不畏死亡,角才登上剑的极致,剑上栖息着战无不胜的鬼。

  “我的剑,却很畏惧失去执他的主人。说穿了我是个胆小鬼,比谁都要怕死。”荆轲说,也撕下一大片獐肉。

  角没反应,显然不能明白。

  “剑客,不该怕死。”角愤怒不已。

  视死如归的自己,竟输给这种家伙。

  “你说的是杀手,不是剑客。每一个剑客都该为自己的剑而死,我同意。非常同意。但在那一刻之前,剑客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这就是所谓为剑而生。表面上活下去的模样或许落魄褴褛,或许苟延残喘,但有了拼了命都要活下去的理由,姿态都是光明正大,充满朝气。”荆轲轻松自在地说,炎枫剑就靠在自己的脚边。

  “所以,你并不认同,自己可以死在我的剑下。”角的怒火未消。

  突然,角发觉今天的自己非常多话。

  “那不是我为剑而生的理由,自然不能因此丧命。”荆轲大口嚼肉:“活着,就有理想。死了,就什么也没了。”

  找不到酒,这肉有点无味。

  “别尽说莫名其妙的东西。老是念着剑经的家伙,死在我剑下的可多着。”角。

  荆轲只是微笑,不再说话。

  不明白的人一辈子都不会明白。

  除非见识到了,很了不起的东西。

  “听过豫让?”荆轲。

  “……”角。

  “豫让是春秋晋国人,当时晋国有六大家族争夺政权,豫让曾经在范氏、中行氏手下工作,并没有受到重视;后来投靠智伯,智伯非常倚重他。赵襄子与智伯之间有极深的仇怨,赵襄子联合韩、魏二家,消灭智伯,并将他的头骨拿来当酒杯。豫让认为,士为知己者死,于是下定决心为智伯复仇。”荆轲。

  “那又何必,简直愚不可及。”角不以为然。

  就算没有发生今天之事,如果有一天太子丹被他人暗杀,他也无法兴起报仇之念。用钱收买的心,永远只会为钱而动。

  “也许吧。豫让先是冒充罪犯混进宫廷,想藉整修厕所的机会刺杀赵襄子。可是赵襄子在如厕时突然有所警觉,命令手下将豫让搜捕出来。赵襄子的护卫原想杀他,赵襄子却认为豫让肯为故主报仇,情意深重,便将他释放。”荆轲。

  “哼。那更是蠢不可耐。将来因此丧命,怨谁不得。”角冷冷道。

  “如你所言,豫让岂是轻易死心之辈,为了改变相貌、声音,豫让不惜在全身涂抹上油漆、口里吞下煤炭,乔装成乞丐伺机谋刺。别的剑客相劝:‘以你的才能,假如肯假装投靠赵襄子,赵襄子无疑会重用、亲近你,那你岂不就有机会报仇了吗?何必要如此摧残自己呢?’豫让却说:‘若我向赵襄子投诚,我就应该对他忠诚,绝不能够虚情假意。’总之,豫让还是要按照自己的方式复仇。”荆轲。

  角倒是点点头。

  “终于机会来了,豫让事先埋伏在一座桥下,不料,赵襄子的马却在过桥前突然惊跳起来,使得豫让的谋刺又告失败。卫士捉了豫让后,赵襄子责备他说:‘你以前曾经在范氏和中行氏手下工作,智伯消灭了他们,你不但不为他们报仇,反而投靠了智伯;那么,现在你也可以投靠我呀,为什么一定要为智伯报仇呢?’豫让说:‘我在范氏、中行氏手下的时候,他们毫不在意我的存在,把我当成一般的食客;但智伯却待我以侠,是我的知己,我非替他报仇不可!’赵襄子听了非常感慨,却也莫可奈何说:‘你对智伯仁至义尽了;而我也放过你好几次。但这次,我不能再释放你了,你自我了断吧!’”荆轲说,故事到了尾声。

  “然后呢?”角终于稍稍感到兴趣。

  “豫让知道这一次是非死不可,于是下跪恳求赵襄子,希望赵襄子将衣服脱下,让他用剑挥刺三次,如此他就能含笑而死。”荆轲。

  “不算过分。”角。

  “于是赵襄子答应这样的要求,豫让拔剑,连刺了衣服三次,然后就反手自刎了。豫让身死的那一天,整个晋国的侠士,都为他痛哭流涕。”荆轲。

  “那也不必。”角。

  荆轲点点头。就这点来说,他是认同角的。

  “豫让将自己的生命看得太轻。一个人的生命,如果还有价值的时候,是不会轻易就死的。”荆轲。

  角一震。

  “我杀了你朋友的全家大小,你动手吧。”角冷冷地说。

  “我说过了,我的剑,不杀已死的人。”荆轲耸耸肩。

  “放过了我,终有一天你会后悔。”角怨毒的眼神。

  “能捱得到那一天的话,那也不错啊。”荆轲爽然一笑。

  肉已吃完,话也尽。

  荆轲倒头就睡,角却看着自己唯一剩下的右手,久久无法阖眼。

  天明。

  角已离去。

  11.

  失去了一只手,虽然并非惯常握剑的右臂,但角身为一流剑手的平衡感已然被破坏。而且被剑劲狠狠震伤的右手,筋脉扭曲,连剑也拿不稳。

  角本想离开燕,找个荒山野岭,辟地重新练剑,却一直无法忘怀荆轲的话。

  他恨。

  却又羡慕。

  于是角拖着残缺的身体,回到太子丹的身边。

  只是,以角的身手,再也无法站在太子丹的身边,而是像不起眼的小虫缩在无数食客之中。被奚落,被嘲讽。

  “哈!你这个只剩半只手的废人,到底还拿不拿得起剑啊?”

  “呦?这不是大燕国第一剑豪,角吗?来来来,咱俩比划比划!”

  “怪了真是,我说角啊,你怎么一不小心就跌了个狗吃屎啊?”

  就连太子丹也对他不屑一顾,一句话都懒得跟他说。

  角是多么冷傲的剑客。

  在一个叫做曾经的过往中,他舐血的剑无敌于燕,评价奇高。现在却甘愿比狗还不如地赖在太子单身边,只有一个原因。

  角清楚,太子丹非常非常介意,如芒刺在背的荆轲。

  “总有一天,我要杀了那厮!千刀万剐!千刀万剐!”

  太子丹仍忿恨不已,当天荆轲当着无数大臣的面让他难看,不的践踏了他自以为崇高的尊严。

  但连太子丹自己也没发觉,他心底深处,极度畏惧与樊于期交好的荆轲。

  以荆轲超凡入圣的身手,要潜入深宫内殿,神不知鬼不觉砍下自己尊贵的人头,并不是不可能。角就干过无数次这样的勾当。

  太子丹一定会想出更多的毒计,找到更强的杀手,来对付根本没把眼睛放在他身上的荆轲,与樊于期。

  所以,角无论如何,都想看尽这件事的发展。

  他不会阻止,也不会介入,只是想睁大自己的眼睛。

  所谓的,让荆轲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的理由,究竟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7-06-11
见识到,很了不起的东西(3)

--------------------------------------------------------------------------------

  12.

  拒绝阵前易将的李牧将军,终于被赵王派去的使者擒杀。

  赵国终于失去最后可依赖的千古名将,民心大乱,军部溃散。

  秦王政十九年,王剪麾下兵如怒潮,一口气攻破赵都邯郸,俘虏赵王。

  带着势如破竹的军气,秦兵涌临易水。

  弩炮、骑兵、弓箭陆陆续续赶到前线,燕国险若累卵,战事一触即发。

  早朝。

  “怎么办!”燕王抱着头,两眼无神。

  殿上群臣面面相觑,不约而同望向太子丹。

  太子丹心中已有了计较。

  事实上,太子丹的密使早在三天前就已跨过易水,带着珍贵的礼物与女人,大摇大摆到秦军的军帐将棚里走过一遭。一切都像仪式一样。

  太子丹跪下,叩首。

  燕王从指缝中看着自己的王位继承人。

  “禀大王,我大燕虽然兵多将广,民心归王,但为了避免大燕百姓受战争铁蹄、生灵涂炭之苦,是以如今之计,只有走向议和一途。”太子丹说得一口漂亮的话。

  “议和?废话……当然是议和!难道打仗不成!”燕王口齿不清,神智有些错乱。

  众臣大大松了一口气,幸好他们的王上只是昏庸,但还不是疯的。

  与强秦作战,无疑自掘坟墓。

  “对于议和,不知…不知……太子殿下有何……有何想法?”一名不想送死的将军战战兢兢问道。

  “若献予秦君督亢一地,换取大燕百姓安衣足食,相信祖先在天之灵,亦会欣然诺许。”太子丹恭恭敬敬答道。

  不需要多使眼色,满朝文武立即跪地叩首,齐呼:“太子英明,实乃我大燕之福,百姓之福!王上之福!”

  燕王窝囊却又满怀希望地退朝。

  与秦媾和的政策,揭示了樊于期唯一的,悲剧性的下场。

  13.

  易水边已不再安全,驻扎在江河另一头的秦军,试发的羽箭不断坠落在江边。

  樊于期,荆轲,高渐离三人不再笙歌大醉,来到樊于期的宅邸。

  因为他们有个很了不起的计画。

  筹划了一年多,这个了不起的计画即将付之实践。

  腐败总比战争好。在这样的信念下,荆轲想行刺秦王。

  认同荆轲杀秦止战的想法,加上妻小七十余口的血仇,樊于期也想行刺秦王。

  于是两个男人有了终极的共同目标。

  而高渐离,则是两人毫不隐瞒秘密的酒肉之交,高渐离将以他的击筑歌唱,传唱记录下两名壮士的惊天义举,流于后世。

  是夜。

  “旦夕之间,蓟就会被秦军兵临城下。”荆轲。

  “大事不远。”樊于期揭开地毯。

  地毯下,是一块厚实的木板,木板上刻有秦宫的布置图,以及禁卫军可能巡逻的所有路线。

  秦王政性多疑,每隔二到三个月就会更换宫里的禁卫军首领,甚至随意编组额外的巡兵,调动禁卫军巡逻的路线。不只确保禁卫军的忠诚,更要迷惑潜在刺客自以为是的信息。

  但这些都不是重点。秦王终究在宫殿里,只要这一点确定,就有行刺的机会。

  对于秦宫熟悉的樊于期不仅拥有至少三个潜进秦宫的方法,甚至掌握了五个可以在秦宫暂时藏身的隐匿之处。如果一天看不到赢政,就在秦宫里多等一天,凝神等待。

  樊于期最担心的,还是刻刻在秦王七步之内,保护安全的两名贴身侍卫。稽首,范雨。

  这两位贴身侍卫都是秦国人,俱是有名的力士,稽首能徒手格杀战马,范雨能以掌底敲碎顽石。两力士对赢政效尽死忠。

  如果樊于期与荆轲不能以最快的速度刺杀成功,肯定会被稽首与范雨挡下,争取到其它禁卫军赶抵护王的时间。

  但自从那天见识了荆轲深藏不露的高强剑法后,樊于期再无疑虑。赢政捐首,只是时间的问题。至于行刺成功之后的部份就一点也不重要了,这两个男子汉根本没有打算活着走出秦宫。

  樊于期与荆轲蹲在大木板旁,手持树枝指指点点,专注讨论潜入秦宫的哪一条途径较容易避开最新的禁卫军路线,而高渐离则静静地在两人旁倾听,心向往之。

  明日鸡啼,便是荆轲与樊于期踏上征途的时刻。

  高渐离看着这两位挚友专注思量刺杀计画的神态,心中喟叹。此乃真凛凛壮士,与之杯酒相交,万分荣幸。

  突然,荆轲霍然站起。

  “何事?”樊于期皱眉。

  “有杀气。”荆轲果断拔剑,他感觉到团团杀气从四面八方围将过来。

  没有马啼声。取而代之的,是更危险的猫步。

  杀手独特的索命节奏。

  樊于期使劲拉开刻满秦宫布阵的大木板,里头有个秘密夹层,空间大约可以藏躲一人。

  当然是高渐离躲了进去,木板被荆轲盖了起来,铺回地毯。

  “几人?”樊于期低声,抽出长剑。

  “三十多人以上,或许五十人也不一定。”荆轲苦笑。而且个个都是高手。

  樊于期瞪大眼睛,这数字可不是开玩笑的。

  能动员这个可怕的数字,非太子丹莫属。

  “不能待在屋子里。”樊于期皱眉,看着地毯。如果敌人用火攻,高渐离这家伙肯定活活被烧死。

  “那就冲出去吧。”荆轲踢开门。

  两个男子汉从宅邸侧门冲出,直奔马厩。

  毫不意外,在马厩前遭遇到已不需要掩饰动机的刺客。

  刺客莫约十名,个个身着黑衣,只露出一双双过度亢奋的眼睛,亮剑。

  “抢马!”荆轲大喝,主动抢步迎向刺客,剑走狂霸。

  “小心!”樊于期冲向自己豢养多年的战马,期待用速度摆脱追杀。

  十名刺客手射流星,淬毒的寒芒满天花雨扑向荆轲,荆轲剑身一卷,毒镖纷纷破散,不刻已与刺客交杀在一起。

  荆轲精神集中力汇聚到顶峰。如果不能快些杀开一条路,其余方向的刺客赶到的话,就是九死无生的败局。

  仗着膂力过人,荆轲每一招都是锐不可当,刷刷刷狂风扫落叶的气势。

  四名刺客首当其冲,持剑的手俱是狂震迸裂,接着就是横七竖八倒卧在地。余下六名刺客迅速转换身形,避开荆轲狂猛的剑招,改用小剑拖住大剑的缠粘战法。

  但荆轲何等人物,突然一个骤身破阵,手腕一沉一伸,从直劈改为平刺,立刻将炎枫剑送进一名刺客的心窝。剑拔出时,趁着血花撩乱,荆轲雄然大斩,犹如白额大虎朝四周猛袭。

  刺客们惊骇不已、急切掷出毒镖护身,却又有两名刺客被剑劲斩破身子。

  “荆兄上马!”樊于期大叫,已乘坐战马往这边奔来。

  飕飕飕飕。

  不知数量的毒箭从左上方朝樊于期呼啸而来。

  樊于期悍然举剑格挡,却无法悉数拨开。只见十几支毒箭将樊于期座下战马贯成了刺猬。

  战马悲嘶,轰然摔倒。

  “可恶!”樊于期大恨,踉跄挣扎着从地上爬起。

  所有的刺客陆陆续续赶到,加入合围两人的阵势,其中还有携带短弓毒箭的黑衣射手。

  “进林子!”荆轲冲来,拉起腿伤的樊于期就往林子里冲。

  可怕的战场转进危险的密林,情势开始有些改观。

  荆轲与樊于期对宅邸附近的环境熟撵,仗着地利,两人时躲时攻。

  荆轲的剑霸,樊于期的剑狠,加上一个月来不断演练的刺秦合作,两人时而相互掩护,时而天衣无缝的合击。好大喜功而采取独自行动的刺客,纷纷惨死在两侠即兴的埋伏里。

  刺客在短短半柱香的时间,已经在林子里牺牲了十二名单独行动的好手。

  “别单独行动!等到天一亮,他们就逃不了啦!”刺客的首领喝斥。

  剩下的莫约三十五名刺客收到指示,开始向同伴靠拢,蹲伏着身子在即将破晓的浑沌光色中搜索两个目标。

  角也在其中。

  他唯一能掷剑的右手虽然只恢复了三成力道,身子却渐渐抓回当初身为首席杀手的感觉。对于暗暗蜇伏的杀气的敏感,角远胜其它刺客,他早已发觉荆轲与樊于期逃遁的方向,跟潜伏的准确位置。

  角清楚知道,荆轲是无法从这次的围歼中脱身的。

  天一亮,除了进入密林里的三十多名杀手,还有数百名训练有素的弩箭手在外头等着,将涂满漆料的箭头点火,不须瞄准就是疯狂朝天乱射。无数的火箭将如豪雨般坠落,最后烧垮整座林子。即使牺牲效命太子丹的刺客团队,也在所不惜。

  偏偏,角维持了奇妙的中立。

  既无意对荆轲出手,也不可能帮着废掉自己一只手的荆轲反噬同伴。

  灌木与蕨类下低矮的洼处。

  “糟糕。”樊于期额上的汗珠不断滚落,艰辛困顿地苦笑。

  他蹲在荆轲身边,勉强用剑撑住了身子。若非坚强的意志,他早已昏死过去。

  箭早拔出,却无济于事。荆轲铁青着脸,审视樊于期小腿肚上的箭伤。

  伤口在河水反射的微光下呈现可怕的黑,箭毒已严重撕咬烂肉,痲痹了腿肚子的知觉。看那伤口上黑的扩散痕迹,荆轲勉强可辨识出是可怕的常山蛇毒。

  再过一时半刻,常山蛇毒就会侵蚀进骨,沿着髓液蔓延全身,结束樊于期的性命。

  “必须把腿砍掉。”荆轲。

  “砍掉了脚,还怎么潜进秦宫?”樊于期摇头。

  秦宫?

  角竖耳听着。

  “我背你。”荆轲。

  樊于期欣慰不已,知道荆轲是认真的。但背着断了一腿的自己,荆轲绝对无法闯出眼前的难关,必死无疑。

  “趁着我还有一口气,我吸引那些刺客的注意,你快点逃走。你有为之身,不需要同我一块死在这无名之地。”樊于期严肃的神情,不容荆轲反对。

  “行。”荆轲扶起樊于期。

  荆轲撕下衣服一角,将条状的破布紧紧缠绑在樊于期的手与剑,让他即使无力握剑,剑也不至脱手。

  “快滚。”樊于期抖弄眉毛。

  “砍下秦王的脑袋时,我会大叫你的名字。”荆轲拍拍樊于期,快步消失在将明的墨蓝里。

  角叹气。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目送荆轲远去,樊于期仿佛感觉自己的灵魂一部份也跟着离开似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樊于期豪迈大叫。

  这一吼,果然吸引刺客的围攻。樊于期狂舞铁剑,势若疯虎,招招但求同归于尽。

  可惜刺客识破樊于期已是强弩之末,纷纷退开三步成圆,从容地用毒镖招呼樊于期,直到樊于期的身子随着毫无章法的剑,慢慢僵硬。身上钉满数十毒镖。

  他此时的脸孔,兀自挂着悲怆的笑。

  “我来。”

  刺客首领上前,抽出腰际战刀,悬臂熟练一挥。

  14.

  刺客首领并不是蠢蛋。

  方纔荆轲快步遁走的脚步声太过明显,让刺客首领用暗号调拨一半的杀手从两个方向围去,不留缺口。

  “樊兄,你放心去吧,我随后跟上。”荆轲听见背后的脚步声,惨然咬牙。

  荆轲并没有告诉壮烈牺牲的樊于期,自己的背脊也被淬满毒液的毒镖咬了两口。如果能够静下心来,好好用深湛的内力逼毒两个时辰,纵使常山蛇毒厉害,却不至要了他的命。

  但哪来的两个时辰?

  荆轲的脚下越快,血性就越急。蛇毒随时都会突破荆轲内力的压制,渗进骨头里。

  “发现了!”

  一名刺客大叫,左手奋力一甩,一张吊挂着破碎刀片的网子从右侧扑向荆轲。

  来了。

  角跃上树顶,观看一切。

  只见荆轲闪过刀网,揉身挥剑,与刺客交击在一块。

  这名刺客身手不俗,却被荆轲抢了先机。荆轲一轮猛攻下,炎枫剑削过刺客的大腿,刺客跪地惨呼,欲举剑格挡荆轲的雄浑直劈,却见荆轲毫不恋栈,拔腿而去。

  刺客一凛,随即醒悟,大吼:“荆轲受伤!”

  角点点头,的确如此。

  他如飞猿点树,在半空中紧随急切狂奔的荆轲。

  命运之神,显然并非站在荆轲这边。

  七、八张大网从四面八方无声无息扑向荆轲,教荆轲进也不是,退亦无法。

  荆轲九转炎枫剑,左削右刺,气势压人,却无法斩破所有的刀网,一瞬间就被从缝隙中钻入的两张大网交叠罩住。

  刀片狠狠刮入肉中,倒勾起疲惫的肌肉,鲜血淋漓。

  “……”荆轲一动不动,双目垂闭,炎枫剑指地。

  施网的刺客士气大振,几声尖锐的吹啸,所有的刺客都在最短的时间赶到,或蹲或踞,或剑或刀,将荆轲团团包围住。

  每个刺客都不敢托大,与这名自称天下第一剑的豪客保持三个砍杀的距离,一手持兵器,一手扣住毒镖待发。

  不由自主,所有刺客的两手手心皆是紧张的粘腻冷汗。

  因为荆轲的姿态,绝非束手就擒。

  他在凝聚全身的气力,跟无可比拟的锐意。

  无形的浩然正气从两张可怖刀网下的残破身躯发出,穿透参与围歼的刺客。

  荆轲缓缓扫视周围,瞪视每一双藏在黑色面罩后的眼睛。

  不知为何,每个刺客都本能地避开与荆轲目光接触。

  想要动手,却莫名其妙无法动作。仿佛一动,一晃,一个多余的呼吸,立刻就会被荆轲的迫人气势压扁似的。

  要说这群三十多人的刺客逮住了荆轲,不若说荆轲用气势牵制了三十多柄没有灵魂的剑。

  荆轲的视线最后停在刺客首领的手中,挚友樊于期血淋淋的头颅。

  他的挚友在笑。

  所以荆轲也笑了。

  “角。”荆轲开口。

  栖伏在五丈高的大树上的角,身子一震。

  “你在吧。”荆轲握住炎枫剑的双手,突然巨大了起来。

  角只好点点头,却不想答话。

  “想不想见识见识,天下第一剑,所使的第三流的,无敌剑法?”荆轲。

  角还未反应,炎枫剑已经涂开一道爆炸的红。

  那是什么样的剑法?

  不,那已经不是剑法所能形容。

  纵使挣脱不了刀网锥心刺骨的束缚,荆轲与炎枫剑已然划破人类的范畴,狂野地朝四周屠戮。

  单方面的凶暴屠戮。

  无可抵挡。

  所有刺客在荆轲发动压榨性屠戮的同时,全都像静止的雕像般呆立,脚上生了根,剑生了锈,手爬蔓了老藤。任凭炎枫剑的红削劈向自己,然后横七竖八斩破一切。

  没有惨叫,没有惊慌失措,无法喘气的束手就擒。

  荆轲化成了剑的鬼,密林里刮起了悲愤凄绝的风。

  炸裂,炸裂。还是炸裂。

  远远卧伏在树顶的角观看了一切,目瞪口呆。眼眶渐渐湿润,汗毛冉冉竖起。

  若非亲眼所见,角绝不可相信,这世间竟有如此豪壮的剑,如此动人心魄的姿态。

  地上躺满了刺客破碎的尸身,树干矮枝悬吊着莫可名状的碎肉与血髓,回荡着风。

  但荆轲没有停手。他闭着眼睛,挂着满足惬意的笑,在渐渐绷紧的刀网中狂舞炎枫剑,继续与假想中的敌人战斗。

  角也跟着闭上眼睛。

  他看见了。

  荆轲正与樊于期在偌大的秦宫中,被数百名杀气腾腾的殿前武士团团包围,上千名弓箭手吆喝成阵,不可一世的秦王则吓得缩在大殿上,两腿发抖,只见两名浑身浴血的壮士视生死无物,越靠越近,殿前武士前仆后继倒下……

  荆轲的剑停了。

  秦王惊恐交集的脸逐渐模糊。

  “我们……我们终究到不了那里。”

  荆轲终于不支跪下,炎枫剑斜斜撑在地上。箭毒早已侵蚀腐烂进骨,多捱一刻都是奇迹。

  刺客以死溃散,只剩下拎着樊于期头颅,站得直挺的刺客首领。

  刺客首领早已两眼无神,意识崩溃毁灭,在他的有限记忆里,只剩下鬼的哭。

  角落下。

  看着他此生最大的敌人。最尊敬的人。

  抽出悬在背上的短剑,角想划破困锁荆轲的刀网,但刀网已经深深扎进皮肉血骨。

  “到底,什么是天下第一流的剑法?”角受到太大的震撼,以致有些恍惚。

  “不论是谁,只要存有天下第一的志气,就有机会挥出天下第一流的剑。”荆轲笑,摇摇头:“可惜,我再没机会,挥出这样的一剑。身为天下第一剑客,却不能做出天下第一流的事……”

  言语中,充满无限的悔恨。

  英雄未竟。

  “走吧,角。”荆轲闭上眼睛,气息衰灭。

  角怎么能走。

  “若你想砍了我的手报仇,现在正是大好机会。”荆轲低首,声音越来越薄弱。

  “我还能执剑吗?”角看着自己筋脉毁损的右掌。

  “如果你找到了,需要变强的理由。”荆轲虎目流泪:“可惜,我已经不需要了。”

  不说话了。

  不再说话了。

  当一个人的生命还有价值的时候,谁愿意死呢?

  角在他的死敌身上,看见了无限的悔恨。

  天即破晓,林子外埋伏的弓箭手已经准备好狂暴的火攻。

  “再见了,天下第一剑。”

  角蹲下,取走了荆轲死命紧握的炎枫剑。

  一斩,荆轲的人头落地。

  15.

  樊于期与荆轲的头颅,并排放在太子殿的几上。

  “干得好!干得好!果然不愧是……不愧是箫,爱卿的身手依旧值得信赖啊!”太子丹哈哈大笑,畅怀无比。

  太子丹亲切地拥抱带回两侠首级、却被他记错了名字的角,更没有注意到角背着一把陌生的剑。

  角木然接受拥抱,然后静静回到他该去的位置。众多御用杀手中的一个。

  太子丹颇为心安地看着荆轲的断首。

  “哈哈哈,你这个不识时务的混帐东西,要知道所谓的豪杰,都是良禽择木而栖的完美依附。你区区一个使剑的家伙算什么?算什么?胆敢给本公子难看!”太子丹意气风发,一脚将荆轲的头颅踢下几。

  “来人!”太子丹。

  “是!”两个太监躬身。

  “拎去城墙外给狗吃了!”太子丹朝荆轲的脑袋又是一踢。

  太监领命,抓起荆轲的长发,摇晃着脑袋走出殿。

  拍拍手,精神抖擞,太子丹立刻下令,出使秦国的使臣队伍开始准备一切。

  除了贿赂秦国数十名大臣的重礼,樊于期的首级被石灰妥善保存,放在一只黄金盒子中,当作向秦国表示竭诚尽忠之意。是份很不错的交易开场白。

  更重要的是,一张督亢的地图,实质地割让偌大的领土,换取不知能维持多久的和平。

  角默默看在眼底。

  16.

  没有人知道,角的手已经能紧握剑柄。

  虽然筋脉受创未愈,虽然每一次握紧都痛撤心扉。但又如何?

  连角都暗暗惊异不已。

  或许这就是所谓,找到了需要变强的理由。

  角开始疯狂练剑。

  他的剑法依旧狠毒如蛇,他的身形迅猛如常,他的眼神冰冷无情。

  但角的剑质却迥异以往。

  所谓的舍身之剑,重点并不在于“舍”,而是在于“身”。

  只是过去的角并没有这样的体悟。

  17.

  易水边。

  了无生息的草芦,悲怆的、节奏混乱的筑声。

  风潇潇兮,易水寒。

  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你确定要这么做?”高渐离停止击筑。

  没有酒,没有笑声。

  只有风的瑟簌。

  角沉默,只是不断在鼓鼓火炉中敲打炎枫剑,直到炎枫剑断成好几截。

  角取走了锋利的剑尖。

  18.

  五天后,太子丹特派先行的重礼团,毫无阻碍通过了合围的秦军,带着厚重的礼物浩浩荡荡前往咸阳,打点虚弱萎靡的和平。

  十天后,太子丹郑重授命的两位燕使,带着督亢的地图与樊于期的头颅启程秦都,二十位武艺精强的门下剑客随行护卫。

  没有人知道。

  永远都不会有人知道,接下来发生的荒谬种种。

  两名燕使抵达咸阳的前三个夜里,二十位身手不凡的随行剑客在不知名的客栈遭到强袭,被不属于人的凶残剑法夺走错愕的生命。

  客栈被大火焚毁,沙漠掩没了一切。

  19.

  死牢。

  “听说你杀人不眨眼。怕不怕大场面?”

  “哼。”

  “想不想我救你出去。”

  “……你要什么?”

  “如你所见,我只有一只手。”

  “那又如何?”

  “出去后,只要依约跟我到一个地方,帮我慢慢打开一张图。”

  “哼,出得去再说吧,死残废!”

  “……叫什么名字?”

  “秦舞扬。”

  20.

  角面无表情。

  带着昨天才从死牢里救出的杀人王,穿著华贵的燕国使服,来到了秦宫外。

  杀人王的手里,颤抖地捧着装有樊于期首级的黄金盒,以及卷藏着炎枫剑剑尖的大燕国督亢地图。

  怎么会是秦宫?

  怎么会是这种地方?

  上千名禁卫军森然伫立的气势,完全吓坏了杀了整整一条街的杀人王。

  杀人王毫无血色,双脚几乎无法动弹,连呼吸都开始发冷。

  角回忆着那位自称天下第一剑的死敌。

  回忆着易水边,他生平最惊险,也最有意义的一战。

  回忆着密林中,那所谓第三流的无敌剑法。

  第三流?

  “必须把腿砍掉。”

  “砍掉了脚,还怎么潜进秦宫?”

  “我背你。”

  “你有为之身,不需要同我一块死在这无名之地。”

  “行。”

  “快滚。”

  “砍下秦王的脑袋时,我会大叫你的名字。”

  “我还能执剑吗?”

  “如果你找到了,需要变强的理由。可惜,我已经不需要了。”

  不。

  你马上就可以挥出天下第一流的剑,用天下第一流的豪爽。

  你的名字将响彻云霄,流传千古,成为剑客的典范。

  因为你让我见识到了,非常了不起的东西。

  秦王大殿,阶梯前。

  “来使何人?”

  “荆轲。”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7-06-11
附 录

--------------------------------------------------------------------------------

  当杀手前,

  先来个性向测验贝!

  找出你能成为的杀手类型

  A.如果你一个人在速食店吃东西时,有位漂亮的女孩(或帅气的男孩)推销你买只超难写的笔,救救非洲的饿肚子小孩时,你会这么跟她(他)说:

  1:滚开。(冷眼)

  2:你觉得卖一只这么难写的笔给我,是说服我让非洲小孩饱餐一顿的好理由吗?(温柔的反控)

  3:不好意思。(礼貌地拒绝)

  4:哎,看来是没办法了。(掏钱)

  5:啊!我身上的钱不够。(才怪)

  A.解答版

  1:冷血的你,绝对是杀手角的继承人。

  2:你认真了!

  3:习过冷漠或正在发呆的你,不是鹰,就是吉思美。

  4:讲话这么无聊,你肯定是杀手G。

  5:说这种没技巧的话,丢不丢脸啊!

  B.在街上遇到刚刚抢走妇人皮包的抢匪,冲往自己方向的时候,你会?

  1:假装掉了东西,视而不见弯下腰。

  2:默默的看着他来,静静地目送他离开。

  3:打电话叫警察外卖。

  4:伸出脚,拌倒抢匪。

  5:对不起,在路上遇到抢匪的几率太低,所以我不想回答这个假设性的问题。

  B.解答版

  1:你搞笑啊!

  2:不是觉得无关紧要,就是彻底的低调。你是角,或鹰。

  3:这是什么无聊的答案?什么叫警察外卖?你是G!

  4:吉思美温柔的正义!

  5:说真的,问你心理测验实在是一件很无趣的事。

  C.去便利商店,你想买罐最喜欢的G牌咖啡,但发现架上已经卖完,你会?

  1:买罐别的的咖啡,反正没什么大不了的。

  2:对不起,我不喝咖啡,所以我不想回答这个假设性的问题。

  3:改买别种饮料,果汁,汽水,矿泉水。

  4:什么都没不买,试试别的便利商店,坚持买到G牌咖啡。

  5:因为柜台小姐很漂亮(或很帅),所以你亲切地询问店里仓库里还有没有。

  C.解答版

  1:看起来还是非咖啡不可,其实不是很有信仰,但也无什所谓,你是鹰。

  2:事实上跟你说话蛮累的耶。

  3:看起来很随便,其实仍忠于特定的气味,你是吉思美。

  4:中了偏执狂的毒,你是危险的角。

  5:无聊透顶的你,不是G不会有别人了。

  D.一个人去电影院看场你期待已久的电影时,前座的人一直在大声讲手机,你会?

  1:在枪管栓上消音器,从后面一抢爆了他的头。

  2:亲切的劝告他:“先生,不好意思,可不可以……”

  3:开始用脚踢前座,温柔的骚扰他。

  4:默不作声,静静将影片看完。

  5:不好意思,基本上我是不会一个人去看电影的,这问题毫无意义可言。

  D.解答版

  1:身为一个危险刺客的角色,随手杀死一个台客也是很合乎逻辑的。

  2:其实你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其他观众的权益,吉思美无疑。

  3:喂!其实你乐在其中吧!G!

  4:逆来顺受的你,是鹰的翻版。

  5:你一定没有朋友。

  E.如果你站在路边等车,一个美女(或帅哥)在旁溜狗,狗狗突然抱住你的脚磨蹭,做出不雅的动作,此时你会?

  1:索性蹲下来跟狗玩,化解尴尬。

  2:尴尬的站着,看着狗主人傻笑你能有什么办法。

  3:狠狠的踢下去。

  4:静静的挪开脚步,没什么大不了的。

  5:不好意思,这个问题根本就是性骚扰,请你跟我的律师聊吧。

  E.解答版

  1:无可奈何,干脆享受一点温暖的你,是鹰。

  2:其实你根本在期待被狗主任搭讪!太色了G!

  3:角,你实在是太机车了……

  4:正在享受一个人独处的你,有种吉思美的悠闲气味。

  5:好了好了,至少我们终于结束了对话。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谢谢您的回复内容,这是对楼主者莫大的尊重。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