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到鲁迅写的为了忘却的纪念的时候,觉得怎么是一个截然相反的概念也可以同时修饰一个词语的时候,也只有到了今天,才知道,原来有些事情时过境迁,物是人非,但终究耿耿于怀的不是那藕断丝连的点点滴滴的牵挂,确是那难以割舍的忘却,为了忘却,忘却期许的纪念。
2007年4月18日 天气:小雨 是个不错的睡觉的天气,清晨摆脱床的诱惑,轻轻的起来,带上八戒,在雨中漫步,当雨滴打在我的身上的时候,一种油然落寞的感觉从心里泛出,感觉咸咸的,涩涩的,不知道是不是眼泪的味道?就仿佛昨日打的那个远在东方的电话,听到她在那边的声音,感觉到以前快乐的时光已经远去,淡淡的,有种不耐的语气,和最后那句嘲讽让我彻底的感觉的心中,仿佛留下了一滴眼泪,涩涩的,咸咸的,挥之不去,忘却不掉!萦绕在心口的那股牵挂已经不再能够平静的淡忘,默默的忘却了,翻腾在心中是那一股久久不能停息的怨气,让我焦灼不安,八戒仿佛业已察觉我的心情,坐在我的身边,依偎在我腿上,似是一种安慰,我却不能泰然处之,毕竟,虽然已经过去了13年,没有见面也已经7年了,但竟然没有一句问候,换回来的就是那种嘲讽与不屑的态度,我的心,瞬间到了冰点,感觉血液已经冻结,慌忙的说完祝生日快乐,就匆匆的挂了电话,原来,有些事情是不能天长地久的,无论爱情还是亲情,还是友情,都逃脱不了时间的变迁所致的变质。心中落寞的感觉以生,淡淡的对那边冷漠的声音嗤之以鼻,同时对自己那优柔寡断的个性无可奈何,第一次对自己如此妄自菲薄,必须认真的重新审视自己了,自己那已经逝去的青春。其实这么多年都没有联系,听到声音的时候不是那种惊喜,不是那种关怀,只要一个问候,就可以让人感觉的温暖,但这一切仿佛已经是奢求了。由此突然想到在西方的婚礼上并没有什么海誓山盟,白头偕老的那些华丽的辞藻,最后的一句是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你们都能做到不离不弃么?以前觉得不离不弃这四个字没有这么重的分量,而在今看来,原来不离不弃竟然是如此的沉重,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承诺啊!竟然是如此的一针见血,因为这个是超越了生命的承诺!
雨依然在下,看着自己淋湿的头发,忘着八戒抖落身上的水珠,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我多么希望我的不快与感伤就像那抖落的水珠可以散落于大地,但正如那不离不弃,不仅仅是幸福,也同时伴有不快与感伤,都会不离不弃。为了忘却的纪念,不知道那个忘却的曾经的那个生日,不知道忘却的曾经那个古色古香的校园里,是不是还有我曾经掉落的汗水和眼泪,是不是还有我的金色年华,起风了,轻轻的揉了揉眼睛,原来眼泪是涩涩的,咸咸的......
突然间也忽然理解了为什么是忘却的纪念了,原来鲁迅早在许多年前,就已经看透了不离不弃,何所谓忘却何所谓纪念?不离不弃,忘却否?记得否?自己已经淡然,不能释怀的那些旧事就让它忘却,已经过了,就不再踌躇了,如同,对你的微笑,纯粹为了礼貌,就这样吧,曲终人散,千百惆怅,万千哀愁,都烟消云散吧,骑上单车,拉上八戒,回到那个承担我所有的感伤的地方,原来,八戒,是这样的神勇,在车轮前面狂奔,放肆的挥洒它的野性,我想,我也应该无需如此认真的对待这些事情,应该做人简单,简单做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