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2478阅读
  • 5回复

[转贴]宋丹丹自传<<幸福深处>>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03-31
 连载:幸福深处   作者:宋丹丹   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
前言

  宋丹丹一直想写一本书,在她彻底弄明白“人生”的时候。但她发现5年前的她比10年前明白,现在的她又比5年前明白……原来人永远生活在“此刻”。于是她提起了笔,不写昨天和明天,只写今天的所悲所喜、所忆所思。
  她回忆生命中绽放过的爱情,得失不过是随缘聚散;上天赐她最好的儿子,她一想起他心就化作一汪清水;她有一个温暖的家,丈夫给她相濡以沫的感情和深深的理解;她的演艺生涯几番起落,她梦想过“奥斯卡”却又对沧桑老人一往情深……幸福和感动毫无保留,辛酸与伤痛亦毫不掩饰。文字中洋溢着才情,充盈着睿智,回味着浓情后的余甘。
  读过她的故事,我们仍难读懂人生,却看到风雨过后,太阳照在通往幸福深处的道路上。
年轮·幸福深处(1)

  童年时
  放学了,我家院子门口聚着一群小男孩儿,齐声喊:
  黄毛丫头去赶集,
  买个萝卜当鸭梨。
  咬一口,死辣的,
  叫你黄毛丫头挑大的!
  起哄声中,一个黄头发的小女孩“嗖”地撒丫子朝家里跑去。那就是我。
  我小时候有两个外号,“金丝猴”和“罗马尼亚人”。因为我头发金黄,皮肤煞白,还长了一个大鼻子。我痛恨这两个外号,痛恨自己,为什么长得和别人不一样。
  我妈告诉我:“等到18岁你的头发就变黑了。”因为她的一头金发就是18岁那年变黑的,小时候抚养她的大娘还给她吃过乌鸦肉。我妈是河南人。据说河南开封在宋朝时进来过一支犹太人,世代繁衍同化了,所以在河南有许多黄头发、白皮肤的后代。我想我有可能是其中一个。
  少女时
  我长成了一个胖姑娘,“穿上显瘦”是我对衣服唯一的审美标准。五楼住着一个漂亮纤细的女孩小红是我的好朋友,每天放学回家我的第一件事就是仰着脖子喊她下来玩儿。所有的男孩都看着她,围着她,仰慕她,而我也那么愿意和她在一起,这便注定了我将成为一个不会嫉妒的人。
  在人艺学员班里排《西施》时,我最好的朋友罗历歌演女主角西施,王姬演宫女甲,有大段独白。剧本里,在她的大段独白后面有一个括号,括号里写着“宫女乙惊恐状”。我就是宫女乙,整个剧本里只有这6个字属于我。但我一点儿也不介意这些。
  青春时
  我从人艺学员班毕业后,参演了话剧《红白喜事》,获得文化部的一个大奖。获奖者中年轻女演员只有我一个,得了奖金,提了级别。跟我同在一个化妆室有个四十多岁的女演员,她那天当着我的面“问”我的同学:“哎,你们班这次提级的都是那种特会拍马屁、特虚伪的人吧?”
  我听了这话,眼泪流下来,我当时“恨”死了这个每天毕恭毕敬喊她“老师”的女人。我暗下决心明天一定要扎她的自行车胎。她这样心胸狭隘的人,一定会被气疯的。
  但是第二天我把这事儿忘得一干二净。第三天和后来几天也一样没想起来。
  挺长时间以后,我又遇见她。她慈眉善目,拉着我的手问:“丹丹你好吗?你在忙什么?”
  我发现我其实从来也不恨她。我不会恨人,所以总是很快乐。
  中年时
  有一天爸爸打电话叮嘱我说:“丹丹,女人啊,千万不能太厉害。”
  痛定思痛,我想过去的确是我太能干了,太霸道了,表现得太“聪明”了,我爸说的“厉害”指的正是这些。爱一个人,要长久地像宠孩子一样宠着他,任由他去做喜欢的事,高兴的事,让他生活得轻松自在,让他一想起我就笑。
  有时候先生和他的朋友出去吃饭,或在外面玩到很晚,我一定不打电话去追问。我会给他发个短信:“门给你留着,灯给你开着,千万不要考虑我,我睡了。”
  很快,他的短信便回来:“大妮儿是我永远的、完整的最爱。”
  人到中年,我终于学会了如何去爱。
  我和先生谈话时从不避讳我们从前失败的婚姻,在不断地追溯中我渐渐明白,那些曾令我忿忿不平,以为“不可原谅”的人与事,其实自有它存在的情理。我理解了英达,他在我心里仍是一个聪明的人,一个好人。如果说他的性格并不完美,是因为他在童年吃了太多苦,他的父母在“文革”中都进了监狱。他没有成年人的保护,也没有得到爱。我也理解了其他给我带来伤害的人。因为成长的环境不同,接触的人不同,性格不同,运气不同,你无法要求每个人在处理问题的时候都善良和充满理性。
  除了需要法律介入的事情,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可原谅的。
  现在时
  这天早上,我刚一开机便收到一条短信:“我是邮局,给我回电话。”我立刻把电话拨过去,并报上了自己的手机号码,问他:“您有什么事?”
  “你家地址告诉我!”电话那一端一个男人没好气地说。
  “您要地址有什么用吗?”我依然和颜悦色。
  “有人给你寄快件,把你家地址给我!”他越来越凶,我也越发不明白。
  “寄快件的人难道没有写地址吗?”
  “你给不给?你给不给?我给你家送快件管你要地址你到底给不给!不给算了!”“啪”地一声电话断了。
  我丝毫没有生气,只是心里对这人充满同情。大清早,对待一个好脾气的顾客,他的态度如此恶劣,他心里该有多么不快乐?该有多少和他生活在一起的人讨厌他?他真的很可怜。我从心底里不怨他。
  宽容了他人,解放的便是自己。
  那天我发高烧,同时抗生素吃多了过敏,头疼,恶心,稍微一动就想吐。
  我两个姐姐在超市里给我打电话:“丹丹你想吃点什么?”
  “咸……菜……”我已经气若游丝,却听见她俩在电话里乐。
  “哈哈,她就想吃口

咸菜!咱上六必居给她买去!”
  没挂电话,我听她们在那边吵吵:“买哪个?你说买哪个?哎我跟你说这个好吃,丹丹爱吃这个!”
  “这不行!她现在胃不好不能吃辣的!”
  “哎售货员,这榨菜丝儿多少钱一斤?啊?6块?”
  ……
  我躺在床上紧闭双眼,她们的声音一会儿远一会儿近。我想她们可真有精神啊,真有兴致啊,真有体力啊。我琢磨着:什么是幸福呢?这就是幸福吧。
初恋,时间已经送走一切(1)
  不记得是谁说过:“你不能既拥有青春又拥有青春的知识。”这句话只有当我进入中年的时候才明白它多么深刻。
  19岁那年,我初恋了。那时候刚恢复高考没两年,许多已经不是学生的青年走回中学校门,和我们这些应届生一起复习高考。有一天下雨,我到教室门口才回身合上手里的雨伞。就在转身的那一瞬间,我看见靠窗子那排的倒数第二个座位上有一个陌生人。我没再抬头,走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他就是袁钢,我的第一个男朋友,一个身高1.84米、挺英俊的转业军人,我们学校已经去美国探亲的语文孙老师的儿子。现在回想起来,我是第一眼就爱上他了,因为他长得比我们班任何一个同学都高大一圈儿。从那一眼开始,我的学习一落千丈,从班里的前5名,一直到高考落榜。
  我知道他的名字是在第二天。教室门口一个陌生的女孩问我:“袁钢在吗?”
  我说:“谁是袁钢?”
  “你们班新来的,孙老师的儿子。你能帮我把他叫出来吗?”那女孩很有礼貌。
  “行!”我转身回教室向他走去。
  我知道我的脸红了。我那时候特别爱脸红。我的心“扑嗵嗵”地跳着。
  那天下午,上帝给了我一个机遇,让我有借口向他发出信号。
  课间我到楼下上厕所。楼道很黑,刚下一个台阶,我就看到他往上走来。就在他与我擦身而过的一刹那,我脚下一滑,朝楼下摔去。
  “哎!”他大叫一声,一把抓住我的衣袖。
  “刺啦”一声,我掉了3个扣子,但我站住了。我的右胳膊被他抓着,左手本能地迅速抓住衣襟。
  “小心点!”他看着我,那一眼看得很长。我忘了我是否道了谢,反正我没上厕所,因为我必须得向同学借别针,我的衣服不能遮体了。
  就在那天下午,我给他写了个字条,本能地使用了前人总结出的恋爱法则:我将离去法。
  “我恨你。因为你‘救’了我。我必须转学了,因为我什么都学不进去!”
  这张字条很奏效,一个小时后我接到了一封长达3页的信,流畅而清秀的连笔字。信上他告诉我应该好好读书,但在结尾却约我当天傍晚在北海公园见面。
  我放学回家先换上了我认为最漂亮的衣服,但我却无法去掉天天挂在我脸蛋儿上的两疙瘩红。十八九的年龄,女孩子发育得结实丰满,两疙瘩红又热又硬。我恨我自己,我羡慕死瘦弱的皮肤苍白的同学了。
  我们在北海散步聊天,谈的大概都是些无聊的事情,因为我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了。但在准备回家的路上,北海公园后门的河边,他吻了我的脸。
  毫不奇怪地我高考落榜了,他考上了

北京大学法律系。我一直以为自己会和他结婚,因为在与他相处的那些年里,大街上走着的和我周围的男孩子都不值得我一看!
  与初恋情人结婚在现代社会所占的比例极小。命里注定我们不能做夫妻。
  1983年的一天,我和他父母坐在一起吃饭。我们已经相爱了5年,这5年中他大哥、姐姐和二哥相继到美国去了。我从未想过他会走,因为他从未对我说过。我们那天依旧吃着他爸爸做的一大锅土豆炖牛肉。记得他爸爸常常会在肉里面放几个鸡蛋。鸡蛋在肉锅里炖久了,味道特别丰富。我们可以一人分到一个,吃得热火朝天。在我把鸡蛋刚刚放进嘴里没咬的时候,他妈妈说:“小钢,明天用你刚办的护照去友谊商店买瓶色拉油吧。”
  那时候北京最高级的商店就是友谊商店,只许外宾进,而中国人持护照才许进。街上的商店里还没有进口商品,中国还不生产色拉油。无法想象我那口鸡蛋是怎样咽下的。我只记得不听话的泪水扑簌簌流下来。我没说话,离开座位到别的房间去了。
  那一天我才突然明白,他从来没把我们的命运看成是在一起的,他从未想和我一起走人生的道路。于是,我决定分手。我知道不能犹豫,我要他看到我多么坚强,因为我觉得我受了“骗”。那时候出国太难了,去美国就意味着泥牛入海。
  我脑子里一直幻想着他将来回国时的情景。当然应该是老年,白发苍苍,无论什么季节都应该穿西装,衣锦还乡走在北京杂乱的胡同里,摘下金丝眼镜找门牌号码,问有没有个叫“宋丹丹”的老太太,原先住在这院。当然,我应该已经是满脸皱纹,梳着髻,牙齿一个都没了,坐在路边晒着太阳。我们应该对视很久,彼此寻找着熟悉的痕迹,空气里应该飘着电影《第二次握手》的主旋律……
  我给他写了绝交信,告诉他我不能再见他了。他曾说过我心狠,他也为我哭过。
  与我的想象完全不同。他1994年回来了,那时候我已经是一个“名演员”。有一天在中央台做节目,我遇到了我俩共同的朋友孙淳,他告诉了我袁钢的电话号码。
  我们约在中国大饭店的咖啡厅见面,老远见他晃晃悠悠走过来,我知道我再也找不回初恋的感觉。我们像朋友一样聊天,谈论彼此的情况,时不时地哈哈大笑。我们心里明白,时间已经把一切都送走了。
  无论你经历了多么美丽的情感,虽然你也许认为“这次太不同了!”“肯定永远不会分开了,因为我会活不下去。”……只有你到了中年,或许到了晚年,才明白时间是多么残酷的东西,它把曾让你心碎让你失眠、让你坚定不移地确信永不更改的生活变成一个个梦,似真似幻,遥远而模糊,而人永远生活在今天,今天才是现实。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7-03-31
为他守口如瓶(1)
  对任何人,我都不曾透露过那段往事的印记,因为我答应他绝口不提。
  结束了初恋以后,我为了摆脱阴影,很快和另外一个认识了很久的男孩走到一起,恋爱3个月后闪电结婚。那年我24岁。
  这段婚姻只维持了一年,我们就分手了。办完离婚手续我们一起看了场电影,吃了顿饭。在饭桌上他很认真地对我说:“丹丹,我跟你结过婚,娶过你做我的老婆,已经很幸福了。但是有一件事你要答应我。”
  “什么?”我看着他。
  “将来如果你有名了,在任何场合、任何情况下,都永远别提我的名字。”
  二十多年过去,我一直履行着承诺。直到今天,我不想再守口如瓶。因为我尊重他,尊重那段短暂的历史。并且我相信假如我们还能重逢,他也将不再执守年轻时的意愿。
  那一年我们甜蜜得发腻。每天晚上,如果我先到家,没看见他,就沿着他回家的路去迎他。反之他也会去迎我。丝毫不觉累,更一点儿不嫌麻烦,只要能早一分钟看见对方,有更多的时间在一起。
  他很憨厚。在他心里我聪明绝顶。
  那年他在读夜大,一天早上临上班前,他惊呼一声:“哟,坏了!下午语文课老师让交一篇作文,我忘写了!”
  我觉得他太大惊小怪,“什么题目?我在家帮你写一篇,你拿去交差不就行了?”
  他告诉我题目叫做《秋天》,于是整个上午,我把自己关在屋里奋笔疾书。我一直感谢爸爸把文学修养遗传给了我,这类文章我向来驾轻就熟。
  中午,我急急忙忙把写好的作文拿给他,他一边吃饭一边心不在焉地誊抄下来。
  等到第二周的这一天,他们的语文老师——一位北大中文系教授在课堂上点评作文。
  “在我们班上,有一位同学的作文达到了可以发表的水平。他写的是自己在秋天里怀念一位老师……”
  老师讲了很多文章中可圈可点的细节,他却一脸茫然,心想这是丹丹写的那一篇吗?
  “我在北大教过这么多学生,还没有人写出这么好的文章。我给他打了96分。”
  等到作文发下来,他看到稿纸右上角果然写着一个鲜红的“96”,先是一阵狂喜,很快就又发起愁来,愁的是既然老师对他如此印象深刻,将来的作文他是没法自己写了。
  后来我把这篇文章寄给了《北京晚报》,真的发表了。我用了一个笔名叫做“小舟”。一来“舟”里包含着一个“丹”字,二来“舟”与他的姓氏“周”同音。那时候做任何事都一定要留两个人的痕迹在一起。
  后来我们之所以分手,大概是因为再没有更多的缘分让我们继续共度更长的时光。现在想来每恋爱一次就建立一次婚姻并不太明智,但在那个年代、那个年纪,我能作出的选择无外乎此。因为我想有一个自己的家,自己的床,自己的桌子,我想白天黑夜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不被打扰,无需躲藏,不必为了几天一次的见面仓惶等待。
  分手以后他便消失了。各种机缘巧合让我遇见小学同学,遇见儿时邻居,遇见聚会时偶然相识的朋友,甚至胡同口卖冰棍的大嫂,唯独没能再遇见他。
  不知他将如何回忆我,带着笑或是很沉默。
  离婚后一年多,我遇见了英达。在我的三次婚姻中,英达这一段总好像不可触碰。然而既要写我所经历的过往,与他共同走过的10年便无法回避。他比我大49天,我们27岁相爱,37岁分手,共同度过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段光阴,从浪漫无忧的青年走到心事重重的中年。
  分手时我曾经试图出一本书纪念那段旅程,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如愿。今天,当我同意了出版社的约稿,便又将那些尘封近10年的手稿找了出来。
  重温以后我惊讶无比:时间是一种多么可怕的东西!太多的往事,太多的心情,我已经忘得干干净净。假如当初没有记录下来,那段婚姻在记忆中将只余一个起点和一个终点。所以我庆幸我写过并留下了这些文字。
  但面对这真实得让人有些“难以接受”的历史,我又犹豫了。无论初恋,还是第一次不为人知的婚姻,想来我已十分淡然。而与英达共同生活的这一段却因当时正沉浸其中,色彩显得格外浓烈。如今我们已朝着不同的方向走出太远,再没有任何重合的足迹,翻回旧的一页是否仍有必要?是否会打扰别人的生活?更何况,即使一起走过的日子,他的记忆和我的记忆又能完全一样吗?
  我不知道我应该仅仅留下那些故事,淡然地叙述,筛去彼时心情,还是应该保留既然已经保留下来的一切。我不知道应该将它们留给自己看,让自己记住曾经走过那样一段路,那么温馨那么动感情,还是应该说给别人听,告诉别人现在我早已不疼了,不在乎了。
  最后我决定尊重历史,将逝去的那一段复原。所以现在的有关英达的文字大部分仍是出自10年前的我之手。
  当然,在我们各自度过了又一个10年后回头看,37岁还是太年轻,那时的心境极端而热烈,红太红,黑太黑。于是只有到了一切都已平静的今天再去回首那段往事,冷静地,客观地,泰然地,看到的才是它本来的面目——没有是非对错,没有其他可能,海可枯石可烂,抑或新人笑旧人哭,其实不过是一个“缘”字。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7-03-31
智慧女人,很可爱。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7-04-02
每一次爱都是惊心动魄的(1)
  我和英达的相爱是在1987年,那年1月他母亲去世,他从美国回来奔丧。正好剧院要排一个新戏《纵火犯》,由林兆华导演,英达任副导演算作实习,也为将来能留在剧院做准备。我在里面演一个戏份很少的黑人小女仆。演出时我给自己梳了一脑袋小辫儿,满脸满手的黑油彩和一个大而厚的嘴唇,用尖而快的怯生生的声音讲话,可笑极了。那出戏演的场次不多,在我的艺术道路上没留下什么痕迹,但它却改变了我的生活。
  建组的那天,在会议室讨论剧本,大家围坐在大桌子四周,我和英达挨着。我排戏从来不带水,因为我觉得无论坐下来谈什么都先倒上一杯茶那是老年人的习惯。英达的面前放着一个保温杯,满满的香喷喷的茶水。导演正在谈剧本构想,我渴得要命又不好讲话,就在纸上写了句:“我能喝你的水吗?我没病。”他笑了一下,在下面写:“当然能。但我有,AIDS(爱滋)。”
  他就是这样一个机敏

幽默的人,不认识他的人与他的第一次谈话都会很难忘。他的聪明,他的博学,他的狂放和不可一世,让喜欢他的人一见钟情,让讨厌他的人不能容忍。
  “有什么了不起!”常常有人会这么说,“不就是英若诚的儿子嘛,不就是去过美国嘛。”
  我们的关系有进展是在排戏后大概两星期。有一天早晨他进排练厅直接走近我,手握成一个拳头放在我的手上,松开是一个被他的手捂热了的煮鸡蛋。我笑着把鸡蛋磕开,连蛋清儿都还是水。
  “你的手根本没把它焐熟!”我大笑起来。
  然后是我请他在一个叫“白桦林”的小西餐厅吃饭。
  然后是我接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满了:“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一定要娶你!我一定会娶你的!”
  “咱们得好好谈谈。”我说。因为我发现问题有点儿严重。
  “好啊!我有套单元房,在水碓子13号楼,你来吧!”他的表情特别真诚。
  约好下午5点见面,差5分钟5点我就到了。刚上楼梯我就听见有人在鼓掌,爬上来看见他换上了干净的白衬衫。
  “我妈说女孩子跟人约会应该迟到。可我在大街上耗了半天还是早了5分钟。真够露怯的!”我说。
  他笑起来。我说什么他都笑,他好像特别爱听我说话。
  我们相爱了,像两个18岁的少年。每天在剧院见面我们都大喘着气。中午休息时我们跑到新侨饭店吃饭,整顿饭他都在教我唱英文歌。我那会儿一句英文都不会,靠死记硬背我的发音居然还特别准。4年后我第一次去美国时给美国人唱过那些歌,有个美国人无论如何不相信我根本不明白歌词是什么意思,他简直不能想象我那时不会说英文。
  我不是那种把爱情一点儿一点儿给出去的人,我不在乎也不考虑是否自己像个傻瓜,我完全缺少女孩子的疑虑和谨慎。一旦爱上了就全心全意。爱会使我的理智消失,智商为“零”。人们常说:“真正的爱只有一次”。我必须坦白地承认:我每一次爱都是“真正”的和“惊心动魄”的。
  热恋时记得有一次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英达在看报纸。电视里演的是“世界

名模大赛”。每一个模特走出来我都惊呼一声,然后我说:“快看呀英达,太漂亮了!这些女人真是‘上帝的宠儿’!”英达漫不经心地抬了一下眼皮,嘟囔了一句:“比你还差得远啦!”
  能想象我的智商吗?不撒谎,当时体重近130斤的我差一点儿就相信了他的话!
  他还告诉我,我是他见过的最聪明的女孩儿。“大学里的那些女孩子可能会读书,但她们绝大多数都没你‘聪明’,‘聪明’不一定会读书,就像有文化不一定灵魂高贵一样,你经常会看到一个

文化人有一个小市民的灵魂,而你是既聪明又灵魂高贵。”
  这些话我听了心里可太舒服了!我深深地把它记了10年。
  后来他回美国继续读他的学分去了。我几乎每天都能收到他的信。他还给我写了好多特棒的“情诗”。他说他写的诗老在“韵”上,他不会不押韵,而在“韵”上就不能算好诗。我自视为文学青年,同样以诗回赠给他,同样地每一句收尾都
  穿一件雪白的毛线衣,
  拿一张正方的小纸躲在角落里,
  用诉不尽的思念折一只纸鸟寄给远方的你。
  我把纸鸟放在唇边装进无数的吻,
  又轻轻搂在怀里装进我心中的秘密,
  带着我的嘱托,
  带着我潮湿的梦,
  带着那一段无声的乐曲……
  飞吧,飞吧,
  但千万不要歌唱,
  记住啊,
  做我和他的使者,
  你要默默地,
  默默地。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7-04-03
嫁给英达
  英达以最快的速度在美国读满了学分。1989年7月13日,我们终于在东城区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了。
  我真正走进了那个家,卷起衣袖开始做“家庭主妇”。我首先打开壁橱,将英达的母亲生前存放多年的“宝贝”都翻了出来:大捆的布匹、大叠的口罩,以及许多永远不会再用的,每一个经历过“困难时期”的母亲都会保留下来的生活用品。我把它们分送给邻居和亲戚。
  然后,我作出一个更为惊人的举动:我铺开了那张虽已购买多年却依然如新的仿古地毯。那是一张漂亮的地毯,是英达的父亲托朋友买的。它常年卷在沙发根处。从前只有来了重要客人他母亲才会把它打开,然后命令所有的人光脚。
  我打开它的时候,英达的父亲还在看报纸。他吃惊地看着我,愣了半晌才问:“天天都铺着啦?”
  “啊!”我坚定地,头都没抬。
  “脏了怎么办?”他小声地说。
  “洗!”我说。
  “坏了怎么办?”他声音渐高。
  “再买一个!”我动作麻利地收拾着。
  “倒也是!”他嘟囔了一句,再没说话。
  我把家里一个最大的黑衣柜里所有的东西清理出来,然后从街上叫来了收购旧家具的小贩。
  “能卖多少钱?”我问。
  他敲了敲木头,摇了摇头:“不要。”
  “5块钱你拿走。”我着急地说。
  他还是摇头:“都是三合板,卖不出价。”
  “不要钱。”我狠狠心,“送给你了!你拉下去吧。”
  他还是不要,他走了。这个衣柜根本没有后挡板,多年来它直接靠在墙上,里面的衣服都会蹭上白灰。我把它抬下楼,扔在了垃圾箱旁边。
  8月底,我正准备接一部由滕文骥导演的电影《黄河谣》。我演女主角,英达当时还没有工作,就跟我一起去了西安,准备做那部戏的副导演。我们在西安为剧本的丰富出了一些主意。修改剧本的时候,我们回到了北京,就在那时我发现自己怀孕了。
  “要这个孩子吗?”我问英达。
  “要吧!”英达坚定地说,“反正早晚得要。”
  “戏怎么办呢?挺好的机会,我应该再演几年。”
  “也是,”英达说,“那就别要了。”
  “为什么你不想要我们的孩子?”我盯着他,“为什么你想杀了它?”我开始无理取闹,开始有了做母亲的恐慌,开始撒娇和找理由哭。英达哄了我很久,我们决定生,并立刻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滕文骥。
  我非常兴奋地准备做母亲。八九月份北京还很热,我穿上宽松的孕妇服,每天都在毫无顾忌地大吃。终于可以不担心发胖了。我以最快的速度在长肉,并且十分得意地每天下午在楼下晒太阳。
  “丹丹怀孕啦?”楼里的邻居见我穿着孕妇服都在问。
  “当然!”我自豪地回答。
  “多久了?”人家看我挺着肚子。
  “1个多月了!”我努力控制着幸福的表情。每一个听见我回答的人都放声大笑,因为此时孩子大约只有一颗黄豆那么大,而我的肚子已经不小了。
  就这样,我在家里准备做母亲,英达在陕西拍《黄河谣》继续做他的副导演。戏还没有拍完,英达就回来了,说滕导让他先回来写下一个戏的剧本。英达果真在写了,而且非常认真,然后很快发现人家只是找了个借口把他撤了。从来没人要用他写的东西。我想他第一次进摄制组,一定工作特别“认真”,一定显得特别“聪明”,一定给不少人提了不少意见,一定有滕导老班底的人问:“哪儿来个不知深浅的,跑这儿来指手划脚。他不走,我们走!”一定是滕导没招了,怕戏拍不下去,就想了个不伤英达自尊心的办法,把他先发配回来了。尽管情理上是这样,我还是像一个孩子被人欺负了的母亲一样被激怒了。我对后来到我家来给英达送稿费的制片主任说:“请你转告滕文骥,宋丹丹说他是个虚伪的小人……”
  我不知道那个制片主任是怎样转告滕导的,没过多久我们收到了一封滕文骥的来信,字迹很工整,两页纸,印象最深的一句是“君子分手不带脏字儿”。
  那时候英达刚从美国回来不久。从中学、大学到出去留学他都没有走出过校门,没有接触过社会。他常常会喋喋不休地显示他的记忆力和他那些“无用的知识”。如果一群人在谈论一个观点,他一定会找出一个人来争论。我永远为他捏把汗,因为最终他的观点常常是正确的,而对方会很下不来台。如果一大桌人围坐在一起吃饭,我常常会踩他的脚或掐他的腿。
  “你为什么不能闭上嘴呢?”回家的路上我总在抱怨,“为什么你就不允许别人‘聪明’一次?”
  “我不行!”他说,“我不能眼看着那个人企图踩着梯子和我一边高。”
  当我深知自己不可能去改变他的时候,我就改变了策略:“英达没有社会经验,他不大会为人处世,但他人特别好。”我常常会告诉第一次见他的人。
  不过几年以后,他经历了许多事,自然成熟了许多。他在

离婚前还经常对我说:“我成熟了吧?现在你不替我捏把汗了吧?”
  1990年3月20日上午,我被推进了手术室,剖腹产下7斤1两重的儿子。那时候我以为孩子得有个八九斤重,因为我的体重已经180多斤,我胖得谁见了都哈哈大笑。当医生把孩子剖出来,我听见儿子的哭声的时候,我想我的肚子还开着大口子。我用虚弱的声音,忍着疼痛让医生帮我数数孩子的脚趾够不够10个。生一个健全的和别的孩子一样的小人儿是那么不可思议!听我妈说在手术室门口当英达听说果真是儿子的时候,他用拳头重重地砸了一下墙。
聪明绝顶的“觉皇”
  孩子七八个月大的时候,我们搬进了一个四合院,院子里有一棵很大的枣树和一座两层小楼。我从未想过不要孩子和生孩子可能会影响我的工作。在怀他6个月的时候,我演了小品《超生游击队》,一下子大红起来。生下孩子34天,我开始四处奔波忙于演出挣钱,五六天回来一次,每一次孩子都大一圈儿。我把挣来的钱用来装修我们的新家。看着我那样辛苦忙碌,英达曾对我说:“丹丹,我今天花你1分,将来还你1万。”
  话虽是这样讲的,但他却依旧整天在家里睡觉,自称“觉(教)皇”。每天睡到中午12点起来吃午饭,吃完午饭说:“天那!太困了,我必须去睡一会儿了!”
  眼看着他一天天胖起来,我十分严肃而气愤地跟他谈了一次话:“我不在乎你是否成名,也不在乎你是否挣钱,但你现在已经做了父亲,你得做事,人不能不工作、不劳动,人不能一天到晚什么都不干!”他画画儿很好,写东西也不错,我开始逼他写东西。“你小时候都发表过小说,为什么不能接着写呢?”
  我的话很严厉,他说我像他去世了的妈。然后他下决心写东西。“我必须白天先睡一天,然后我写一夜!”
  我们的卧室在小楼的二层。早早我就上楼睡了,看见白天睡了一整天的他走进楼下对面的小书房去“创作”。夜里3点,我醒来趴在窗前,看到他书房的灯还亮着,我欣慰极了,我从认识他的第一天就坚定地认为他聪明绝顶,必成大器。
  早上8点,我轻轻地走进他的小屋。一进去我就惊呆了!床、桌子和书架都挪了位置,窗明几净。他鼾声如雷。台灯前整整齐齐摆着稿纸,一个字都没有。
  我把他摇醒,问他的“小说”放哪儿了。“丹丹,”他诚恳地说,“以后你看哪屋脏就让我在哪屋写东西,我保证把它收拾得干干净净,因为干什么都比写东西强!”
  我不能再逼他了,我怕他的压力太大了。他那么聪明,那么可爱,那么懒。我想也许他不适合当作家。
  一天,我的朋友王领来我家玩。那时候她的儿子秋秋刚从电影学院毕业,还不知会分配到什么地方,他急着想工作。
  “他太急于去挣钱!”王领说。
  “把他叫来,”英达故作严肃地,“我得好好给他上上课!这哪儿成啊,怎么这么不懂事!得好好批评批评他!如果他态度虚心,我就给他传授经验:教他怎么能娶到摇钱树。自己挣多累呀!”
  直到后来他已经套上了工作的“大马车”以后,还总在家里拄着一根同事送给他父亲的拐棍,“我什么时候才能到‘晚年’呀?急死我了!”他常常这样叫唤。
  我从来没有对他真生气,因为他让我气不起来。
  大概就在那个时候,《爱你没商量》的导演来请我演女主角周华。我非常喜欢那个剧本。故事发生在一个剧院里,我演的是一个话剧演员,历经坎坷,最终走出了自己。那个故事很动人,我特别懂那个角色,因为我就是话剧演员。
  虽然我小心翼翼地怕失去这次机会,但我还是对导演说:“你让我演周华我特别乐意。但英达必须演方波。”我没说不让英达演方波我就不去演周华,我还没那么自以为了不起。但我的确非常诚恳地要求导演考虑方波让英达来演。方波在戏开始时是周华的男友。我用许多强有力的证据证明了这个角色非英达莫属。导演当时犹豫着说等过两天再给回话,因为他们实在没有思想准备。于是,过了几天,我和英达一起兴高采烈地走进了《爱》剧组。
  客观地说,英达的“方波”演得很精彩,他把知识分子的小聪明、小算计,浪漫而又现实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他那时已经演过了《围城》里的赵辛楣,有了一定的表演经验,再加上他天生松弛并有很高的悟性。我是那么以他为荣。
  拍完《爱你没商量》,我就到美国度假去了,《爱》剧在国内的反映与我们的预计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许多报刊杂志批评、嘲笑这个戏。当然,批评最多的是我的表演。
  “幸亏你不在国内,”英达打长途告诉我,“不然我真担心你受不了。”他因为报刊对我的“不公正”评价气愤至极,他为我四处喊冤,夸奖我并为我的“才能”平反。
  其实对于观众和记者的批评我并没有感到承受不住。我早就知道演员的艺术道路不可能永远只是鲜花和掌声。我比英达想象的要坚强得多。
  我在美国度假期间英达和王朔一起见了《我爱我家》的投资商。从我认识英达的那一天起,就知道他一直想拍一种在美国已流行多年的“情景喜剧”,他梦想做导演,导自己的戏。
  他打国际长途告诉我这事有进展,我没当回事,我对他所做的一切都表示怀疑,因为他懒。然后他告诉我他和英壮、梁左一起到西山远离“尘嚣”创作去了,当我从美国回来一进家门,他就拿出了几集《我爱我家》的剧本。他不让我自己看,非要念给我听。大概他怕我看不出来那些“包袱”,而念出来会比较逗。
  《我爱我家》圆了英达的导演梦,并且一炮打响。他人缘好,对工作人员及演员都很尊重,大家都喜欢他。他干上了一个最适合自己的职业,他的“杂学”派上了用场,自此他不可能再懒下去了。投资商投了钱,摄制组一建起来,每一天的花销都很大,摄制组要以最快的速度运转,否则资金就不够了。
  英达异常勤奋起来。有一天早上7点,我睡眼矇眬中发现他在擦地!
  “我睡不着。”他告诉我,“压力太大了。”
  他摘掉了戴在他头上多年的“觉皇”的帽子。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7-04-03
了不起的勤杂工
  在英达没什么工作的时候,他有很大一部分注意力在我身上。记得我28岁生日的前一天晚上,他谎称睡不着,想干点儿事,让我先睡。第二天我一觉醒来,我们小小的单元门厅被布置得焕然一新。墙上有一张我的画像,那是他用细水笔画的,上面写着“年方二八”,据说他为此画到了天亮。桌子上摆着他“变”出来的蛋糕。点亮的28根蜡烛上火苗欢快地跳跃着,他的父亲、外婆和保姆小花都坐在桌前等我。我一出现,大家就高声说:“生日快乐!”英达把给我做的纸皇冠戴在了我的头上。无法形容当时的我沉浸在怎样的幸福中。
  我永远也忘不了英达挣的第一笔大钱。那是《我爱我家》的作曲关峡付给他的分成。那天他和关峡在他的小书房里谈了一会儿,送走关峡他来到客厅。
  “丹丹,看!噔、噔噔噔(贝多芬《命运交响曲》主题音)……”他嘴里打着拍子,一下解开了棉外衣,里兜儿揣着整整齐齐的6万块钱。他以最快的速度一叠叠地抽出来,撒向空中,有一叠落在了房顶的大吊扇上。大冬天,我们不得不启动它,让“无数张”百元大钞纷纷飘落下来。我们全家都撅着屁股捡,满屋回荡着我们欢快的笑声。
  英达有名了,能挣钱了。他的事业有成增加了我对他的信任和依赖。我什么事都和他商量,听从他的决定。不可否认在那10年的恋爱及婚姻中我是幸福的,但是也很累。很难想象我竟有如此韧性,长此以往地担当着那个家庭的“顶梁柱”,无论物质上还是精神上。
  那时的英达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的生活能力的人,他不会也不愿做属于男人的家务,他的忘性令人发指。他从来不记得我交代他做的事情。如果别人有什么东西交给我,万不能由他中转,说不准他会随手往哪儿一扔,然后一点儿都想不起来。
  一次我给他的小书房安窗帘,我把缝制好的布交给他,并给了他一根细长的铁丝,“帮我穿上”。我开始在窗边钉钉子,我们边聊天边干活,很久了我才发现他那根铁丝一点儿都没穿进去。
  “它老扎出来,这活儿我没法儿干!”他急了。
  我拿过来,把铁丝头弯回来一点儿,一分钟就穿上了。每到这种情形他都会发怒:“为什么你老想让我感觉自己是个白痴?!”
  基于他的这些能力,我很少让他或指望他能干什么。家里修灯、修锁、修煤气、修马桶样样都是我。
  有一天我们的汽车坏在半路动不了了,谁也不知出了什么问题。英达打算放弃,要叫辆出租回家。
  我对他说:“把前盖打开。”
  他笑了:“你什么意思?你想修车?”
  看着他难以置信的样子我根本不理,挽起袖子就开始瞎碰。请注意,我根本不懂车的构造,我那会儿还不会开车,也丝毫不知道车前盖里头的那些乱七八糟散发着热气的东西是什么。但我把它“修”好了,触拨几下车就发动了,我们开车回了家。
  “你是魔女。”他对我说,“你有一双神手!”
  我也许天生不该做演员,我其实可以成为了不起的勤杂工!
  我们在1988年就买了刚才提到的那辆车,墨绿色的、流线型的英国车:Vauxhall。英达说在美国

留学都没开过这么好的车。我们对它心爱极了。
  

新车刚刚买回来的时候,全家兴奋得坐立不安。那天正巧我刚从外地拍戏回来,吃完晚饭大家决定开新车出去兜风。请注意:家里任何一个人都还没有驾照,只是英达和他父亲在美国都曾开过车。那天晚上他父亲喝了许多酒,临出门时揣上了他的“

人大代表证”。
  “万一出什么事,谁也不能抓我!”他说。
  我们笑着走下楼,我埋怨他这话说得很不吉利。
  英达把车开到了离我家不远的红领巾公园附近,那里没什么人。他父亲强烈要求“过过瘾”,我们同意了。他坐到了驾驶的位置。先是发动不着,打火的时候发出一阵阵金属摩擦的刺耳的声音,英达在耐心教他。终于发动着了,然后车“噌”地一下就蹿了出去。
  无法想象当时的情景,车就像一匹脱了缰的马在飞奔,眼瞅着就冲一个骑自行车的中年妇女去了。那个女的还回头仿佛微笑了一下,她全然不知身后的这辆绿车的驾驶员多么可怕。他喝了许多的威士忌,并且很多年没开过车了。他没驾照,只有兜里的“人大代表证”!
  我和英达都在大吼,我们疯了一样地喊:“快踩刹车呀!”然后就看见老人家手中的方向盘拐到了一边,只听见“嗵”的一声,车右侧的后视镜在1秒钟之内就没了,“咣”地一声车子撞在了一根电线杆上。
  车停了,我们谁也没动,那个中年妇女又回了一下头,继续骑走了。我听见车窗外一个老大爷的声音:“镜子在后边那,还不捡去!”
  我们回去了。把车停在楼下谁也不肯上楼。英达父子俩蹲在单元门口,英达说:“这下可好了,从来没开过这么好的车,一转眼就变破车了。”
  我们看着车鼻子前面巨大的“酒窝儿”,谁也没埋怨已经吓坏了的“

人大代表”。
  第二天早晨起来,他们父子俩说夜里做的都是撞车的梦,其实我也一样,我的脚在梦里一直使劲儿地在踩刹车。
  这辆车我们开了不到两年,英达相继弄丢了行车执照和车钥匙。没办法我们只好请了监狱里专干溜门撬锁的小偷把车打开了。他每天出门我都大喊着:“带驾照!”而他比预定的时间晚回来半小时我就坐立不安。最后我坚定不移地把车卖了,要不然我有可能死在这上面。
得心脏病都会快活
  1993年我到欧洲演出,在意大利给英达买了一双细腻如丝的皮手套。那副手套太漂亮太精致了,花了我一百多美元!我是下了很大的决心给他买的,交给他时我千叮咛万嘱咐:“千万、千万、千万别丢了,本来我可以给自己买双皮鞋!”他很郑重地收下了。
  一天他和一个朋友一起去办事,出家门的时候他第一次戴上了新手套。他们一起走到胡同口叫了辆“面的”,当然他就把那副手套落在了出租车上。他只戴了不到100米,然后,是对那个朋友的一路叮咛:“不许告诉丹丹!”
  过了一些时候他又要出门,仿佛很随意地对我说:“是不是应该给我买双手套?太冷了!”
  “你的高级手套呢?”我担心地问。
  “怎么问我?我哪儿知道,我从来没戴过。你不舍得让我戴,谁知道你又藏哪儿了!”
  我开始在家里找,急死了。我想我真是老了,什么都记不住。我把箱子柜子翻了个底朝天,然后十分歉意地上街又给他买了一副。
  过了很久那个朋友才把这件事告诉我,我一点儿也没生气,我已经知道他那么怕我唠叨,也已经明白了我不能要求他做“做不到”的事情。我想在接受他的优点的同时接受他的缺点,反正我们在经济上已经不窘迫了。
  在这儿我还要讲一件事情,为这事儿我差点儿得心脏病。英达的父亲英若诚是一个极其顾家又热爱“科学”的人。很多年前,在别人还没听说过那些新鲜玩意儿的时候,他就把日本出的“换气机”和英国产的“电灭蚊器”搬回了家。插上电源我不知道空气是否被换过了,反正电表的指针老是在“揪”我的心。而我在“电灭蚊器”里没看到过一只蚊子,即便把它放在院子里也一个小虫都没有。
  有一天,他看见报纸上登了一则广告:“3800块钱的真空管太阳能使您一年四季24小时享受热水。”于是他决定安装。大卡车拉来了设备,能装几吨水的大锅炉往房顶上扛。我们所谓平房房顶都是斜瓦,我真怕那几个工人掉下来。我们的墙被凿了无数个大洞,直径近1尺的大圆管子从房子的最东头穿到最西头。洗手间的

瓷砖都碰坏了,墙上好几个窟窿连接着错综复杂的电线、好多个水管的开关和电插座。装好以后,我们果真看见房顶的锅炉冒着烟,可以肯定水开了。可是打开我们所有的水笼头,却没有一滴热水。
  我打了无数次电话请他们来修,他们确实每次都上房顶看看,但丝毫不见成效。我请求老人家让他们把它拆下来,房顶上压着一个盛着几吨开水的大锅炉实在让人害怕!他去了,回来高兴地告诉我:人家决定不收我们1分钱,并且把那些“真空管”都送给我们了。后来我发现水不冒烟了,也就没再想这件事。
  不久后我去了美国,有一次跟英达通长途电话的时候,他对我说:“你能想象吗?咱们家两个星期以来一直顺着房顶往下哗哗流水,1秒钟没停过。院子里长出了许多不知名的植物,隔壁残疾人基金会每天都来敲门,因为水也流到他们院子里去了。”我在电话的这一端一下子就懵了,心动过速。
  我大喊着:“快去找人修呀!”
  “我不知道找谁!”
  “快把所有的笼头都关上!”
  “关上了。”
  “再把

卫生间所有的插销都拔掉,别挂电话,现在就去,然后告诉我情况!”
  他放下电话去了,然后气喘嘘嘘跑回来说:“好了,水停了。你快回来吧,家里没你不行。”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他能让你得心脏病,而你得心脏病都会快活。
  1994年我们的四合院准备拆迁。城建公司在方庄给了我们两套单元房。我觉得房子分配得不够到位,就四处奔波上告要求再加一套。
  “我们家有老人有孩子,我公公和英达都需要书房。如果不多给一套,我们没法生活。”我在相关人士面前喋喋不休。
  历尽千辛万苦,终于争取到了3套单元房。这下可有活干了,我开始了漫长而劳累的

装修。
  所有的装修材料、设备、墙纸、瓷砖、洁具、大理石、花岗岩和热水锅炉都是我挑选并拉回来的。3个单元有3个洗手间、3套洁具、3个锅炉和无数的瓷砖。我一趟趟搬运,往返于城南和城北。历时近1年,房子终于快装好了。有一天我对英达说:“今天抽空来看看新家吧,瞧瞧我的劳动成果。”
  他来了,一进门看见我正趴在地上给地板打蜡。“你可爱死了!”他对我说,“咱们家真漂亮!”
  装修花去我太多的心血,几乎每一个钉子我都那么熟悉。我把好多从国外带回来的小饰物挂在墙上,给许多画和证书都配了框子挂起来。整个家看上去是那样整洁典雅。
  不光是心血,

装修还花去了许多的钱。11间房子,每一个房顶都需要吊灯,6个房间需要空调,添买了新的电视,并购置了很多家具。没有一样不是我一个人买回来的,没有人不为我的“能干”而惊叹。当然,我也总忍不住去炫耀自己的能力,后来我发现为此英达有些不高兴。
  “你让我觉得我什么都没有做,”他说,“而实际上你什么都不让我做,什么都要按照你的意志。”
  他说得对,这的确是我的问题。我是那么霸道,那么精力充沛。记得有一年我出国回来,英达为了让我高兴,把家的样子改了,

客厅的家具都挪了位置。我看着别扭极了,虽然嘴上没有说什么,但在当天夜里3点钟,我一个人把所有家具又放回了原处。不能想象我是如何挪动那些大柜子和大电视的。我总显得那么力大无比。直至今天我才明白一个道理:如果你和一个人共有一个家,你要照顾对方的感受。你要与他共同分享一切,包括情感,也包括劳动。
当爱已成往事
  1991年英达的父亲出现了第一次大吐血。当时血就像水笼头里的水一样从嘴里喷出来,我被那情景吓得一声声尖叫。这样的事情自1994年至1996年又发生过多次。时间长了,我也习惯了,每每遇到这个局面我都会表现出异常的镇静。我会以最快的速度把他送进医院,然后开始漫长的守候。病房允许支床的时候我就支张行军床,不能支床了我就蜷在沙发上,一住几个月。
  “你去忙吧,”我对英达说,“我一个人行。”
  老人得的是酒精性肝硬变,吐血前他每天晚上手里都会拿着一杯加了冰块的威士忌,吐血后他连酒酿都不敢吃了。他病得太久了,我已经完全成了“特护”。我借来医书研究肝硬变的病理,我知道如果他发生什么情况该如何抢救,输什么药。我每天用医院的微波炉给他做两顿饭,他需要吃很软很软的食物,正常人吃的米粒可能把他的食管划破。我还负责为他洗脚、擦身、剪指甲……
  他住在协和

医院。过去“协和”的大部分医护人员都住在医院里,长时间不见阳光,几乎个个脸色苍白,他们自称“协和脸”。有一天,一个护士对我说:“宋丹丹,你也有一张‘协和脸’了。”
  我曾经因48小时没睡晕倒过。
  我曾经一连10天吃方便面。
  没有人问我:“你的吃饭问题怎么解决?”也没有人问我:“你是否需要回去洗个澡?”
  我几乎48小时没合眼的那一次,第三天我出去给老人买饮料。当我提着两大兜饮料走进病房,迎面撞见英达的表弟英宁和他的妻子,我眼前一下子黑了,晕倒在床上。醒来后我大哭,说我需要帮忙,需要有人换班,我要睡觉!
  英达不是不帮我,首先他特别忙。他不是在给上一部片子做后期,就是在准备下一个戏。并且多年来“丹丹什么都行”“丹丹不需要也不喜欢别人帮助”的概念在他心里已根深蒂固。
  记得一次老人连续几天高烧、说胡话、出现幻觉,吓得我很久没敢好好休息。终于熬到有一天的后半夜,我躺在用3把椅子搭成的“床”上睡着了。凌晨3点半,我的呼机“嘀”声大作。起身打开一看:
  感谢你使我没有后顾之忧,我永远都会爱你。
  英达
  这就是他,在你需要感情的时候,他随时散发出让你土崩瓦解的温暖。
  不知道我们的爱情是哪一天悄悄溜走的。那些年我只知道忙于家里家外的活儿。没有一个妻子会像我一样给丈夫更为广泛的自由。我忘了撒娇,忘了受保护,忘了得到应有的温存和体贴。我只是忙着给予,忙着告诉我的亲人们:“没关系,天下太平,再大的困难我一个人就能扛住。”
  诚实地说,那些年我累苦了,到极限了,要崩溃了。

离婚之后英达还对我说过:“你应该给我点儿预感,让我明白你已经支持不住了。”
  我像溺水者急于抓住救命稻草一样地急于得到照顾,急于有一个成熟的男人对我说:
  “你要多休息。”
  “你不能吃太多。”
  “你该穿厚些。”
  我忽略了一个生活中重要的原则:给予比接受更为幸福。我总是忙着给予,忙着让自己幸福。我不会也不太懂得接受,我忽略让他人给予,也就是忽略他人得到幸福的权利。
  是陈词滥调,也是绝对真理:婚姻需要经营,需要两个人不断地付出。错就错在,我以为,10年的时间能包容一切尚未说开的话,能化解一切来不及疏导的郁结。我还以为10年情缘堪比血缘,不必再修正自己的弱点,反正他已习惯,并且我那些“汗马功劳”足以抵消我做错的一切了。
  好像是3年前,我从报纸上看到李宗盛和林忆莲分手的消息,难过莫名,有种为他们流泪的冲动。我对一个朋友说:“他们曾经那么相爱,那么多动人的歌都是李宗盛为林忆莲写的,连他们也分手了,爱情这东西真没意思。还有什么是可以相信的?”
  我的朋友迟疑了一下,告诉我:“丹丹,当年你和英达离婚,我们就是这种感觉。”
  我愣住了。如果不是我自己为了一对陌生人深感惋惜,我绝不相信我的婚姻破裂竟会影响到、甚至动摇了其他人心中的什么。
  是的,那个冬天,所有的朋友听说了这消息都表现出极大的震惊,所有的人都在问为什么。
  必须诚实地说,离婚是我提出来的。那时候我偶然地认识了一个人,迅速堕入“情网”。10年来我有了第一次“婚外遇”。没几天我就打电话给英达:“我有外遇了,咱们离婚吧。”
  “行。”他说。没有犹豫,也没有挽留。
挨过烫的小孩都躲着火
  我们是1997年1月2日离的婚。那天早晨我们约在剧院门口见面。
  之前他对我说:“丹丹,我们在一起生活的时候是模范夫妻,所以分手时也要和和气气、高高兴兴的,这对我们彼此都好。”我说“好吧”。
  对他的话,我一直由衷地信服。所以那天我们挽着胳膊一同走进了人事处。管人事的同志眼睛瞪得像铜铃一样,“你们俩——要离婚?!”
  “是啊。”我一脸笑容,生怕别人以为我很痛苦,或者为我们惋惜。
  要想

离婚我们必须带着结婚证。像往常一样,英达把它落在车上了,当然要由我跑到楼下去取。
  剧院开好了介绍信。我们找能办手续的地方。我们是开我的车去的。一上车英达就对我说:“丹丹,送你一首歌吧!”
  爱到尽头,覆水难收
  爱悠悠,恨悠悠
  为何要到无法挽留
  才又想起你的温柔
  给我关怀,为我解忧
  为我凭添许多愁
  在深夜无尽等候
  独自泪流
  多想说声真的爱你
  多想说声对不起你
  你哭着说情缘已尽
  难再续,难再续
  就请你给我多一点点时间
  再多一点点温柔
  别把一切都带走
  就请你给我多一点点空间
  再多一点点问候
  别再让我独自难受
  我哭成了泪人,没说一句话。
  我们先去东城区街道办事处,因为结婚登记是在那儿办理的。去了以后才得知离婚在中山公园里面办。随即我们把车停在了公园门口。
  那天特别冷,地上是厚厚的结了冰的积雪,公园里静极了。英达总怕我滑倒,紧紧地搂着我。我们彼此间掏出了最心底的话,好像不是要去离婚,而是在约会。
  “英达,我有两个请求。”我说。
  “你说吧。”
  “第一,孩子跟你一起生活,但我希望随时可以去看他。”
  “当然,你是他的妈妈。”
  “第二,爸爸(英若诚)的病越来越重了,假如有一天老人去世,你要告诉我。”
  “我一定会告诉你,他是你的亲人。”
  当他非常肯定地给予我以上答复的时候,我感到很踏实,似乎除了这两样,再也没有什么好牵挂的。
  当然离婚不是在中山公园,最后我们到了户口所在地丰台区街道办事处。那天不办离婚,可我们是“名人”,为我们破了例。
  晚上我们拿着离婚证分手了,10年的姻缘结束。
  离婚前我还对人说过:“有的人希望自己年轻,回到18岁。而我只爱现在的年龄。因为18岁你还什么都不可知:你该做什么工作?嫁给谁?生孩子疼吗?而我现在已经基本‘功成名就’了。我做着最喜欢的职业,嫁了我最爱的男人,有了最健康的儿子。”这下好了,我的年龄不可能回去,生活却都回到了原点。我又像个刚刚毕业的学生,提着两只箱子,没有家,没有前景。
  当英格丽?褒曼与罗塞里尼相恋并生下一对双胞胎女儿时,曾饱受世人非议并被好莱坞拒之门外。萧伯纳对她说:“上帝要成就一个伟大的女演员,必会让她受到挫折。”这句话一直是我前行的力量。
  一场婚姻的瓦解让我痛苦,更让我醒悟。这不是儿戏,我离开的不仅是一个人,一个家庭,还有昨天的整个世界。我打乱的不仅是这个家庭中每一个人的生活,还有他们的整个世界。
  假如现在你问我:“离婚你后悔吗?”
  我一定会诚实地回答:“不,我不后悔!”
  但你如果问我:“如果回到那时再重新选择,你还会离婚吗?”
  我同样诚实地回答:“不,我不离!”
  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是要背十字架的,是要经受一些委曲、忍耐一些寂寞的,是要更多地替别人考虑的。打碎了一个家庭,便无法修补,受伤害的不仅仅是夫妻二人,还有彼此共同的亲友和孩子。而要建立起一个更美好的超过从前的家是件十分困难的事,需要太多的运气和缘分。只是我属于特别幸运的一个。
  我很认真地检点过自己,疏忽了什么以及错过了什么,我得出很多经验,很多教训。但是事情太蹊跷,突如其来,容不得拐弯,容不得再回头。所以关于婚姻,没有谁配得上做谁的楷模,有缘时随便怎样都好,缘尽时一切灰飞烟灭。
  “挨过烫的小孩都躲着火。”我是挨过烫的。我猜想命运即如此,一定有一些坎坷无法绕过,一定有一些黑暗必须历经。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社区是一个大家庭,请注意文明回复。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