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南京大明路汽车街管理办公室、南京标准化学会、省市质监局等单位共同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规范》标准。
据了解,该标准属于推存性标准。标准在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上做了多方规定,如“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售后服务商应为顾客提供制造商规定的免费保养和其他服务项目”、“售后服务商应及时掌握产品使用情况,新产品的故障、缺陷情况、建立预警系统,以保证售后服务及时性”、“对于频发故障、缺陷应及时反馈给销售商与制造商”、“售后服务商接车时应做好汽车外观与内饰的检查工作,并请顾客确认”、“售后服务商应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保养、保修、维修记录。顾客有权查阅保养、保修、维修记录”、“售后服务商应提供制造商的服务技术规范,顾客可获得有关维修等级、所需时间、工时计算项目、配件价格的信息”、“交车时应保持车辆的状态整齐、清洁,车辆不应有维修作业遗留的痕迹。售后服务商演示维修后的性能,在可能的情况下,与顾客一起进行路试”、“售后服务商应与销售商或制造商建立信息反馈制度”、“信息反馈内容包括汽车档案、保养、保修、维修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