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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创]]大家给评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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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

只看该作者 128楼 发表于: 2011-10-23
红头文件是有“有效期”的,各省都在搞,一般规定有效期不超5年,这个都能理解吧,啥都得与时俱进,你不能拿建国时发的文件来指导今天的工作。这位老兄拿着98年的一个通知当金科玉律,明显是刻舟求剑嘛。
ngo

只看该作者 129楼 发表于: 2011-10-23
只看该作者 130楼 发表于: 2011-10-23
公安部交管局那个叫红头文件?你他妈的不只是白痴弱智。还他妈的基因突变、 ,^uEYT}j  
~l)-wNqR4r  
`@nl  
拿着公安部的工作部署视为儿戏。你他么就是个二笔
只看该作者 131楼 发表于: 2011-10-23
拿着在法律以外的所谓红头文件来和一个合法,合情合理的事情来做比较。你真是近亲的后代。要不说出是内部文件。乱罚款一说就不稀奇了。 rzt Ru  
e)(wss+d7P  
你要先搞明白啥叫红头文件。啥叫工作部署再来这吠。 l<A|d{"]  
A!h`]%0B  
红头文件是没有法律支撑。或者是法律没有制约到的一些事情做出的政府性文件。工作部署是有法可依的基础上部署的工作重点。去吃药吧。吃了药洗洗睡罢

只看该作者 132楼 发表于: 2011-10-23
好像“ngo ”说的比“辛集老王 ”更符合实际点,也可以说,更人性化些。现实生活中不应一棒子打死,如果不鸣笛要多出多少交通事故,会伤及多少生命??如果与交通和人身安全相比较,我更倾向于鸣笛提示,即使我被骂,也比我伤到别人好。同时我也希望在行驶中能有其他车辆鸣笛提醒我,以保障我的自身安全。
ngo

只看该作者 133楼 发表于: 2011-10-23
有关法律条文给你做最后一次解释。任命政府和公安机关有权划定路段和时间禁止机动车鸣笛。那就是说有权利限制所有的路段。公安部下发的限制令就是最好的说明,难道不是吗?那个通知就是最高命令。你敢告诉我们谁还有公安部交管局对于交通法规的执法机关还要高的机构?你的意思公安部交管局不能干涉辛集的交通问题?   y!_C/!d  
无知的白痴。你我的对话早该结束。 Fvbh\m ~  
=================== NfjE`  
法律条文白纸黑字写在那里,我自己会理解,用得着你跟我解释,还“最后一次解释”,怎么了解释完就被救护车拉走了是不是?逻辑混乱漏洞百出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什么玩意! Dy:|g1>  
法律条文是:第三十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城市市区区域声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定禁止机动车辆行驶和禁止其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告。 [k/@E+;  
既然是划定路段就不是所有的路段,只能是部分路段懂吗?
ngo

只看该作者 134楼 发表于: 2011-10-23
急眼了,开始破口大骂了。鄙视你,寡廉鲜耻的家伙,你把汽车鸣笛当做骂人,听得多了也学会了是不是。再次BS你。
只看该作者 135楼 发表于: 2011-10-23
楼上。这里讨论的是城市禁鸣是否合法。 ;EP :o%r  
kZmpu?P  
u)+8S/ )  
你说的人性化那就更加该禁鸣了?你都谈到人性化了,那么为啥不能人性化的等待呢?那样多人性化。不需要鸣笛。没有了城市污染。如果你把行车安全建立在一个喇叭上。那我无话可说。但我知道一点。你越是滴滴。很多人就越故意压着你。这也算是无言的抵抗吧。 <nT +$  
8ap%?  
城市禁笛的只要目的是净化城市噪音污染。本来就是个非常人性化的举措。噪音危害就不必多谈了。你懂的。对着行人瞎比滴滴。怎么看都不人性化。怎么看都是有居高临下的感觉。大家都开了不是几年了。刚开始新鲜。甚至还有些装逼。开的年头长了大家都就明白了。不超速。不斗气。不滴滴就是安全的保障。瞎比滴滴遇到了高人就知道瞎比滴滴的危害了。 pC@{DW;V6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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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着一个路人滴滴。先不说对城市的污染。就是正常行走的路人也会在心里问候他娘。要不大家都去问问身边不开车的朋友。 Q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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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0U 0;QJ  
说到人性化。大多数人得到的利益才算是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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