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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个旮旯、自言自语盖高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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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800楼 发表于: 2007-02-06
重庆女作家“包养”落泊诗人。女作家红艳强调,她所指的“包养”不存在肉体上的交易,其实就是在资助黄辉。她希望通过这样一个敏感词汇,唤起社会对文化人的关注
论成败,人生豪迈,大不了从头再来!

只看该作者 9801楼 发表于: 2007-02-06
爱我所爱

只看该作者 9802楼 发表于: 2007-02-06
爱我所爱

只看该作者 9803楼 发表于: 2007-02-06
去年11月,生活窘迫的湖南籍诗人黄辉,通过媒体宣称想被富婆包养,从而实现自己的写作理想。该言论一经公开,网络上立刻骂声一片,黄辉更是被大众冠以了“伪诗人”、“文化贱客”、“流氓作家”等骂名。而近日,曾发表长篇小说《商海迷情》的重庆知名女作家、富婆红艳,却在其博客中主动表示,愿意包养黄辉一年,“包养事件”再次升级。对此,网络上看法不一,甚至有激进的网友认为,“包养事件对诗歌的意义远胜于赵丽华的诗”。
论成败,人生豪迈,大不了从头再来!

只看该作者 9804楼 发表于: 2007-02-06
爱我所爱

只看该作者 9805楼 发表于: 2007-02-06
爱我所爱

只看该作者 9806楼 发表于: 2007-02-06
昨日,记者与当事人富婆红艳取得联系,她对此事引起的激烈争论始料未及,称“已经不敢在网上阅读网友的评论”。而同时,她也希望通过本报向公众澄清,她所指的“包养”,并不是要和黄辉有任何肉体上的交易,本质上就是资助,但她希望通过这样一个敏感词语,唤起社会对文化人的关注
论成败,人生豪迈,大不了从头再来!

只看该作者 9807楼 发表于: 2007-02-06
红艳要“包养”黄辉的消息发布不久,网上就流传出一份红艳和黄辉所签的协议,其中包括“乙方(黄辉)有为甲方(红艳)工作、写作和其他服务的义务。保证随叫随到,服务方式和时间由甲方自定,乙方应积极配合……”等条款,内容相当暧昧。对此,红艳予以了否认,她告诉记者,黄辉当初也误解了她的意图,提出12万年薪以上的天价,但红艳很快表明,她只是希望通过物质上的帮助,让他振作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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