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帖子今年又翻出来了,谢谢各位顶贴。
;f:gX`"\ 旧城改造不是旧衣服改造,谁自己的单件就可以做主。就好比住楼房一样,他是一个集体协调的行为。比如说,在自家的平房里,半夜里我跳舞没人管,基本不影响别人。如果住楼,半夜跳舞,楼下的就不能休息了。旧城改造是连片改造成小区楼房,需要规模化,统一行动。
`H\)e%] 法律有关于旧城改造的法规,这个法规就是规范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发生纠纷后有法律裁决。比如涉及到的100户中,97户同意改造的赔偿条件,前提是一个样的旧房子。但是有三户提出高许多的条件,不答应就是不动。他不动又妨碍整体开发。这时候,就要依据法律评估赔偿标准合理与否,如果合理,就要依法强拆,不然把那97户的改造也搅黄了。
Y;Ap9i* 我说的钉子户,就是违反了拆迁补偿条例,漫天要价,一户影响多数户的利益。有的人总强调我的房子我做主,这话不假,但整体开发是个大伙受益集体配合的事情,就好比一首合唱的曲子,你和多数人不配合,各唱一个调,就搅黄了。
"+)K |9T# 你的房子多要不要紧,谁不愿意多要呢?你找评估公司,你找法院判决,看看合理不合理。比如说一斤白菜别人都要1块钱,你非要要2块钱不可,但这又不是白菜,能躲的开你。钉子知道不是他的同样的房子就比别人的值钱,他就是拿捏的这个劲——不动我的房子没法改造。所以,我趁机多得点,不要白不要,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o7"PW: 这其实有的反应人性的问题,不是拆迁的问题。
B{C_hy-fw 虽然有人总是反对开发商,声援钉子户,当然开发商的名声不好,大家都对他们的贪得无厌有意见。这是自然的感情流露。但是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邻居们同意的事情,自己却硬挡着,这并不是什么应该支持的行为。
H3, ut 其实,大多数有旧房子的户愿意改造,干净,舒适美观,能停车,有小区,有集体供暖,并且增值多。有些事就是让几个所谓钉子户影响着弄不成。
e+. \pe\ 那些声援钉子户的多数没有旧房子改造,他们没有那种设身处地的愿意改造的体会,也就是凑热闹,一说罢了。真轮到他家头上,就遇上钉子户拦着他的利益,他就不是支持的这个态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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