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辛集市民政局优抚定补流程,各乡镇民政所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0号以前,将抚恤定补金及时、准确、足额地发放到每一位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手中。
*ubLuC+b 按照流程应该在2011.7.10定时发放,可是到如今2011.8.4还没有到位?上季度2011.4.29也是推迟发放的补助金,辛集其他乡镇均定时足额发放。
wd..{j0& 作为辛集开发区我们“两参”人员(参战、参核),国家是对我们生活困难的补助。辛集民政局下属开发区民政所,推迟近1个月不发放补助金,对开发区“两参”人员意味着什么?这里面有什么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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