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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与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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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6-03-11
色与淫的话题看似简单,其实是大文章,永远无法做完.从文学创作角度来说爱情与死是永恒主题.然而此话题涉及社会学.法学.生物学.心理学等等,难以尽述.
 
  地球上任何生物,首要任务是繁衍种群.其手法精彩纷呈.央视曾有一档<<动物世界>>的节目,反映了各种动物为繁衍后代,千辛万苦,真不容易.人从性的本能上和动物有共同之处.但人比动物聪明多了.把求偶与两性交配行为方式发展到高级阶段.从远古至今,无论岩画.石刻.陶纹还是文字记载,内容非常丰富.<<诗经>>开卷首篇<<关雎>>就是君子追求淑女的描写.孟子也不反对齐宣王的寡人好色.才子佳人,两性话题始终是中国文学的主旋律.诗词歌赋.戏剧小说不甚枚举.
好色之心,人皆有之.喜好美色人之常情.环球选美大赛.亚洲小姐......美女如云.有谁说三道四呢?告子曰:色食性也.这是人的本能,若非如此,此君可大不正常了,女子亦然.好色已无可非议,问题的关键是不淫与喜淫.
  喜淫者,通俗讲,就是喜好搞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这种行为,一般都人所不齿.古人云:万恶淫为首.人类社会在伴随生产力发展的同时,逐步建立.完善自身的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无论是一夫一妻制还是一夫多妻制,人类的婚配制度的形成,标志了人与动物分水岭.猴子是人类近亲,从猴群行为中得知,公猴之间决斗,胜者为王,与母猴交配是猴王的绝对权力,其它公猴做爱权力被残酷剥夺.比之于公猴,男人太幸福了.但不少男人并不满足,很多女人也不安分,为了追求心理快慰和生理快感,满足床第愉悦,什么通奸.诱奸.强奸.骗奸.群奸.迷奸......五花八门,不一而足.
  在不同历史时期,针对不同人物对象,淫的定性有不同标准.<<水浒>>中,潘金莲作为淫妇形象,下场悲惨,被武松割了头去.拿现代观念细究起来,潘金莲倒蛮可怜,值得同情.当初因为反抗大户的性占有,告到大户老婆那里.结果被报复逼嫁给"三寸丁谷树皮"武大郎.后又不堪当地浮浪子弟的性骚扰,避难搬到清河县.这是不幸的婚姻,憧憬美好两性生活理所当然..爱慕武松自然在情理之中.她落入王婆圈套,中了西门庆的诡计,被迫参与杀夫,坠入不幸悲剧.根据犯罪情节,她必竟是从犯,也只能判个死缓.
 
  嫖娼应该是大淫了吧.抓进局子里,罚款五千,劳教半年.然而嫖娼也未必遭到谴责."奉旨填词"的柳永笔下的妓女脉脉含情,"执手相看泪眼,竞无语凝咽."哪里有什么丑恶感呢?京剧<<玉堂春>>是梅派戏的精典.戏里苏三多么善良可怜啊.怒沉百宝箱的杜十娘.嫁给卖油郎的花魁女.秦淮河的八艳都是令人讨喜的青楼女子.当年蔡锷将军没有小风仙的帮助,如何能逃脱袁世凯的魔掌.谁能说这些女子下贱,谁能又说嫖客淫荡呢.卖油郎辛辛苦苦攒点嫖资,为的是一睹花魁女的芳颜.也算他命好,遇上花魁女被灌醉,侍候了一夜,否则哪有此番艳遇.真是嫖娼嫖出风流佳话来.
  已婚之人再与年轻女子同居,也是不道德之举吧?鲁迅与许广平咋说呢?赵四小姐陪伴张学良度过被软禁一生,连于风至都不过意,到老还是办了离婚手续,圆了两人夫妻梦.当年渡江的英雄们,不少人老家有"巴巴"头发妻,城里又找了年轻漂亮的"二刀毛"新人.刚改朝换代,谁敢胡言乱语.五七年反右,有人提了这件事,后果可想而知.
  而今时代不一样了,公开比谁的小秘美艳,"你离了吗"?成了娱乐圈的时髦问候语.至于位高权重的"老家伙"在宾馆里头摁个小服务员过把瘾,也不过是"小节无害".以愚之见,这个淫字很难沾上官.款.腕.只能在布衣小民中间打转转.今人不好评说,还是拿<<水浒>>说事.潘金莲和李师师两位女性,潘金莲是淫妇,李师师是妓女,按理说,两人都不是好东西.但李师师睡的是皇帝,又与宋江.燕青有瓜葛,自然不能算淫,反倒光彩照人.要说淫,潘金莲只淫了一个,李师师淫多少?这要问施耐庵,可他的骨头都烂成泥了,找谁说理.
  宋朝程朱理学虽然高喊存天理灭人欲.但曲高和寡.宋词里有许多篇章描写梨园歌馆繁华.发觉宋朝蛮开放的.明朝冯梦龙笔下的三言.二刻,书里青楼趣事.市井奇闻,非常精彩.倒是上个世记五十.六十年代,人欲灭得差不多了.党员.干部.军人找对象,必须写申请上报组织,经审查合格才允许恋爱结婚.那时候,谁敢在公共场所亲热,如果行为稍有不轨,办个流氓罪不算过分.坏分子帽子戴到头上,沾亲带故的都受影响.央视<<艺术人生>>节目里,有位老导演说:那个时代电影不能拍接吻镜头,就是斗胆拍了,文化部电影局审片时也要剪掉.在四人帮刚粉碎后,拍了部<<寡妇村>>,轰动一时,场场爆满.不就是情节里有那点意思吗.跟现在比算什么.如今光着屁股满床打滚也不算事.那个年代里,如果谁家的姑娘未婚先孕,肚皮大起来,那可惨了.桃色新闻不用发号外,满城风雨,全家都抬不起头.哎!那时的年轻人真可怜啊,有色心绝对无色胆.即使有什么非分之想,也只能忍着.没办法啊.行不得也,哥哥!
  文革浩劫结束,改革开放,西方文化涌进这片净土,性禁锢被粉碎.人们的思想有了很大改观.性道德标准发生根本变化.嫖娼卖淫已深入全国城乡.二十几年,抓嫖禁娼非但没有成效,反而繁荣娼盛.一些人钻法律空子,把抓嫖变成敲诈聚财的机会.那些发廊.歌厅.舞场.桑那浴.各种名堂的俱乐部猫腻太多.地方黑恶势力纷纷染指这些行业,很多人迅速爆富.有些地方官员也闪烁其中,成为报护伞,甚至是躲在后面的老板.社会上出现的情人.二奶.二公.一夜情现象已司空见惯,不足为奇.到了笑贫不笑娼的地步了.
  然而,世间绝大多数还是本分之人.由于思想境界不同,修养素质不同,道德水准不同,教育程度不同,家庭环境不同,经济状况不同,处世哲学不同,或受各种因素制约,不想去淫,不会去淫,不肯去淫,不能去淫.不敢去淫.淫是需要成本的,是要承担风险的,是有严重后果的,甚至于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害己.害人.害子孙.危害社会.人不但具有与动物相同的生理本能,还具有动物没有的思维和推理能力.人具有社会性,修养和律己,是不淫的根本保证.现代社会完备的民法,保障了每个公民家庭.婚姻.私有财产的权力.潘金莲生在封建社会,是大户的家奴,没有人权.她的婚姻由主人任意支配,没法实现自主意愿.她不满现实的婚姻状况,又无法独立,追求意中人失败后,由于婚姻不幸福,产生抗争心理,遇上优裕的异性,很容易被诱奸,成了恶霸的玩物,走上不归之路.现代社会与潘金莲所在的历史年代有天壤之别,人们完全有权力支配自己的行为,实现自己的意志.如果越轨,不幸的后果完全咎由自取.在淫欲的问题上,千万不必弄险.快活一时,懊恼一世.
  此文的选题有点牵强,因为好色字义和淫的字义无太大差别.我仅抓住好色具有主观故意尚未实现的含义,淫表示已经实施的区别,发了一通谬论.好在网上瞎说没人看到我的面孔,大言不惭也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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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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