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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09年捷达出租车一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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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0-07-16
加我QQ吧聊聊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0-07-16
你租多少钱QQ1009457920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0-07-19
卖吗?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0-07-19
国家垄断出租车市场,不就是一手续问题吗,手续多少钱,真正开出租车的下岗职工老百姓大多数是租的,为什么呢,出租车是方便大众老百姓的,不是让个别,人当老板的,如果这么做是为了稳定市场,那么大车手续也该控制在一个县市多少辆,大伙说是不是,,你不要说黑车,你也可以买辆出租车不用租人家的,不就是手续炒作吗,,要不谁愿意开黑车呀,,政府问题,要取缔黑车,政府首先要控制炒作,,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0-07-21
36楼

出租车行业的运用轻而易举地使政府获得垄断权——出租车牌照数量限制。此举甚至迷惑了许多善良的人们。人们想当然地(就已成事实的局面)认为,政府不管的话,大家都可以搞出租车,那将混乱成什么局面?这种质疑根本经不起仔细推敲,而犯了一种伪假错误。我们知道在一个竞争较好的市场社会,根本不可能形成“大家都……”的局面,因为那样对于进入者并不利。只有那种建构理性主义指导下的行业和设施才会出现“大家都……”的局面。例如北京的道路系统,从二环,三环,一直修到六环,这造成一种这样的出行路线选择策略,城市某地的任一居民想从A到达B,想到的竟然都是一种无选择的线路,因为全盘性设计出来的道路(而不是局部设计)限定了人们的选择,即便在道路拥堵的情况下,人们的选择也只是在拥堵中等待。在一个生长出来的城市,道路系统四通八达,路网密度高于理性设计指导下的城市路网密度。 出租车行业需要管制吗?我们置换一个问题:一个公民有自我雇佣的权利吗? 他自我雇佣的方式是买一辆车提供出租服务。我们看到这样一个公民在市场上买了一辆车,或许是二手的,这是自由交易得到的;接着他在路口向路人提供出租车服务,这也是自由交易。在这两件事情中,我们看到不正义了,我们看到了强烈的外部性以至于我们不能容忍了吗?如果你的回答是,我们没有发现这些交易行为有什么不正义的,也没有发现直接的、间接的显著的外部性,那么,我们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接受了政府管制出租车行业,以特许的形式发放出租车牌照的合理性、合法性?那么我们又有什么理由打击“黑车”? 京华时报1010.7.16报道(记者郭晓乐 通讯员王新),前天清晨,本市(北京市)启动今年最大规模打击治理黑车的“脉冲行动”。昨天下午,记者从市黑车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前天一天,全市共查扣黑车、黑摩的1042辆,行政拘留99人,刑事拘留1名暴力抗法人员。共查处违法人员1042人,对其中1名暴力抗法人员处以刑事拘留,对扰乱治安秩序、无证驾驶的99人处以治安拘留,对其他违法情节轻微的942人处以罚款、警告和批评教育。 如果我们前面的分析是合理的,那么上述报道中的政府行为就是非法的,破坏正常市场交易的行为,它赋予了非法的标签然后试图消灭之。合法暴力工具参与了不合法的行动。 有意思的是,记者还从公交车司机和附近居民的说法中寻找到“合理依据”。报道称,103路一名公交司机石某称,平时在车站周边占路趴活的黑车严重影响了公交车进出站,当天治理后,公交车进出场站方便很多。市民吴某表示,自家周边有很多黑摩的,每次路过都提心吊胆的,前天却发现周边秩序好了很多。公交车进站受到影响,那么自我雇佣车辆可以协商,找到两全之策,都是提供城市交通服务嘛。只要前述外部性不显著,那么提供这种服务都允许存在。鉴于公交优先有助于大都市公共出行,如果自我雇佣车辆的确对于公交车行驶造成影响,自我雇佣车辆适当礼让是必要的。市民吴某的说法不足信。本人曾到台湾,了解到台北的交通情况,在他们的繁华街道凯达格兰大道,摩托车一群一群的,没有发现台北市民出现“提心吊胆”的情况。 报道称,市黑车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请市民不要贪图便宜,乘坐黑车、黑摩的。市民选择出租车服务的时候,就像选择上超市买东西一样,不需要商业局的领导帮忙考虑那么周到。是否贪便宜,是消费者自己的选择。 国家垄断出租车市场,不就是一手续问题吗,手续多少钱,真正开出租车的下岗职工老百姓大多数是租的,为什么呢,出租车是方便大众老百姓的,不是让个别,人当老板的,如果这么做是为了稳定市场,那么大车手续也该控制在一个县市多少辆,大伙说是不是,,你不要说黑车,你也可以买辆出租车不用租人家的,不就是手续炒作吗,,要不谁愿意开黑车呀,,政府问题,要取缔黑车,政府首先要控制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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