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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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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0-04-03
四、删除其他会员发布的主题贴。
   1.针对某单位的,内容有失实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当事单位需要删除时,需要提供对所述事情的单位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交监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做成电子照片,发电子邮件至 dhxj@xinji.org (该信箱为大话辛集版主公用)。同时请在站内事务发申请帖,帖子名称可为“**版面版主请进”内容之需说明针对贴的地址和发送电子邮件的时间。
   2.是否处理由版面版主裁定。版主将根据情况将最终处理结果回复在站内事务会员发的申请帖内。
   3.版面版主在得出处理结果结论后请通知总版主,沟通后方可删除。严禁私自处理。
五、本规定适用于辛集社区各版块。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0-04-03
管理规定全文:
http://www.xinji.org/notice.php#254

我们只是网络平台,是没有能力和权利去辨别内容的,请你按照规定办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