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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滥情人纠纷的第二次说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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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5-12-16
12月15日 大话版
1、社区会员滥情人于http://www.xinji.org/read.php?tid=24369&fpage=1中的回复,为辛集家园做广告,属垃圾贴范畴,应删除,考虑到滥情人也算是个老会员了,没有选择直接删除(选择直接删除必定扣除10积分),而使用编辑功能将发言屏蔽。同时考虑到作为一名老会员不了解垃圾贴的概念,故使用了警告功能~。所有过程有短信息记录!
2、社区会员滥情人在http://www.xinji.org/read.php?tid=24369&fpage=1中因为被屏蔽回帖产生疑问,经短信息协调无效,其于主题下刷屏询问原因。
违反版规第十条“10. 对于网友询问自己帖子为何被删除之类的帖子,一律删除。对斑竹删除其帖子有异议的网友,应到“站内事务 ”反映情况,或直接短消息和我联系,”
经短信息联系要求其于15分钟内自动删除回复 ,无效,于21:00开始。对其回复内容使用删除功能。
所有短信息联系留有记录。
3、社区会员滥情人于协调未果对本人实施短信轰炸。申请对滥情人使用禁言功能1周!

12月16日
1、上午:社区会员滥情人与社区总斑竹海阔天空使用语音功能联系,考虑到滥情人发贴量及驻站时间,及保证不再犯同类错误的同时总斑竹将其已经为负数的积分恢复。
2、下午:收到总斑竹手机短信联系,本人与最快时间赶回家上网,听其解释,本人支持总斑竹决定。
3、下午:考虑到滥情人与点歌台发布点歌信息可能会产生不良影响。经讨论决定,删除其点歌信息。

望滥情人经此一役之后,与发贴同时能熟读各板块版规,遵章守制,再接再厉。如有再犯,将严肃处理!

望其余朋友自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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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5-12-16
已阅,81您看着办好了,社区的荣辱就靠你了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5-12-16
不过你要注意自己的身份,你只是个班猪,总办的事不用你操心,你管的也太多拉,自己犯了错误,就要敢于承认,还是好孩子,点歌台上自然有管理员去解释,不用你操心!!
吃饱撑得!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5-12-16
支持版主有法必依。

建议会员多看版规。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5-12-16
支持,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5-12-16
下面是引用社区老大于2005-12-16 16:20发表的:
不过你要注意自己的身份,你只是个班猪,总办的事不用你操心,你管的也太多拉,自己犯了错误,就要敢于承认,还是好孩子,点歌台上自然有管理员去解释,不用你操心!!
吃饱撑得!

明显的带有人身攻击! 顶风做浪啊   说出来的话要负责任的!!
人活着得知道为了啥

人死了才知道干了啥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5-12-18
出生在81年,此事已不归你管了,你的帖子我也不看,海阔天空答应我的不是这样的,我等他的声明.要是老是以官压人的话谁肯掏钱来论坛做广告?
因为关注某人,特起名"滥情",是希望其他人不要打扰我的专情.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5-12-30
大家都反省自己才对,互相攻击解决不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