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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请版主尽快处理(已经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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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8
— 本帖被 海阔天空 执行锁定操作(2009-11-02) —
我方已经按照社区要求提交证明材料至规定的版主信箱,请版主们尽快阅读并处理为盼。

感谢。
[ 此帖被海阔天空在2009-11-02 14:30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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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9-10-28
邮箱暂时打不开,帖子地址呢,请给一个链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9-10-29
地址:http://www.xinji.org/read-htm-tid-239383-keyword-%D0%C2%BB%AA%CA%E9%B5%EA.html

证明材料已经发到版主信箱。谢谢。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9-10-29
材料已经收到。

根据社区规定“≡非违规类的主题贴删贴流程 ≡”
地址:http://www.xinji.org/notice.php#254

四、删除其他会员发布的主题贴。
   1.针对某单位的,内容有失实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当事单位需要删除时,需要提供对所述事情的单位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做成电子照片,发电子邮件至 dhxj@xinji.org (该信箱为大话辛集版主公用)。同时请在站内事务发申请帖,帖子名称可为“**版面版主请进”内容之需说明针对贴的地址和发送电子邮件的时间。
   2.是否处理由版面版主裁定。版主将根据情况将最终处理结果回复在站内事务会员发的申请帖内。
   3.版面版主在得出处理结果结论后请通知总版主,沟通后方可删除。严禁私自处理。

该贴按照社区规定,经会员提供证明材料,符合删贴要求。和总版主已经沟通,现予以删除。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9-10-29
谢谢版主的处理。

我单位已经向公安部门报警,我们将依法保留诉讼对方在公众媒体为了个人私利毁谤的行为。

祝辛集社区越办越成熟,越办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