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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版主删除(已受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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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09-26
— 本帖被 海阔天空 执行锁定操作(2009-10-14) —
http://www.xinji.org/read-htm-tid-238098.html

http://www.xinji.org/read-htm-tid-237843.html

以上两贴内容严重失实,我方已经根据社区规定发送证明材料至指定信箱,请版主尽快处理。

感谢。
[ 此帖被社区管理员在2009-09-28 11:23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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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9-09-27
材料已经收到。

根据社区规定“≡非违规类的主题贴删贴流程 ≡”
地址:http://www.xinji.org/notice.php#254

四、删除其他会员发布的主题贴。
   1.针对某单位的,内容有失实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当事单位需要删除时,需要提供对所述事情的单位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做成电子照片,发电子邮件至 dhxj@xinji.org (该信箱为大话辛集版主公用)。同时请在站内事务发申请帖,帖子名称可为“**版面版主请进”内容之需说明针对贴的地址和发送电子邮件的时间。
   2.是否处理由版面版主裁定。版主将根据情况将最终处理结果回复在站内事务会员发的申请帖内。
   3.版面版主在得出处理结果结论后请通知总版主,沟通后方可删除。严禁私自处理。

该贴按照社区规定,经会员提供证明材料,符合删贴要求。和总版主已经沟通,现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