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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创]]肇事逃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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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09-16
备受关注的宁晋8.17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Z<;am  
8月中旬发生在邢台市宁晋县闹市区的一起恶性交通事故,一辆越野车撞到一名女工,不但没有停车,反而拖带受害人3公里致其死亡,9月3日晚,逃亡半个多月的肇事逃逸嫌疑人李宁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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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9-09-16
禽兽啊 挂车底下拖三公里!!!
我希望有一天可以和你背上行囊
看没有看过的山
走没有走过的水
挥霍没有挥霍完的青春
纪念无法纪念的纪念.....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9-09-16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9-09-16
知道现在没死刑了,才投案了。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9-09-16
拉出去枪毙
自由飞翔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9-09-16
可恨,就是该枪毙.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9-09-16
不杀不能平民愤!
孔老二消灭了中国的精神,马寅初灭了中国人的肉体,农业部灭了中国人的基因.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9-09-16
千万不能枪毙,还是我的意见,也把那孙子挂车底下拖3公里,要不死,是那孙子命大,咱就不追究责任了,同意的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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