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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进来看下急····················(版主已经答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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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08-21
— 本帖被 海阔天空 执行锁定操作(2009-08-31) —
我前天发了一个帖子  帖子名字叫"俺朋友说:女同事勾引我,我该怎么办?"

很多原因 带来了不便 ,希望版主尽快删除掉,  我自己不知道怎么删 ,希望跟这个帖子一起删掉 ,谢谢版主
[ 此帖被海阔天空在2009-08-31 09:39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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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cvc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9-08-21
   让往事随风飞,让明天更美!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9-08-21
为什么写半天又删了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9-08-21
楼主走了桃花运了哈哈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9-08-21
不说清楚什么原因版主不会帮你删的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9-08-21
≡非违规类的主题贴删贴流程 ≡

一、本规定将遵循尽量不删除非违规类的帖子的原则,尊重每位发帖会员。遇特殊情况需要删除时,请遵守以下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的主题贴范围定义为:
      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区规定,版块规定的主题贴。本规定中统称为“非违规类主题贴”。
三、删除自己发的主题贴。
   1.回复在30贴以内的可以在发帖人的要求下删除,请同时发短信至版主及总版主。版主在和总版主确认后可以删除。
   2.回复数量在30贴以上时,发帖人的删贴要求不再受理,只能做锁定处理。
   3.禁止版主同时处理同一会员要求的多个不同内容的主题贴。
四、删除其他会员发布的主题贴。
   1.针对某单位的,内容有失实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当事单位需要删除时,需要提供对所述事情的单位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做成电子照片,发电子邮件至 dhxj@xinji.org (该信箱为大话辛集版主公用)。同时请在站内事务发申请帖,帖子名称可为“**版面版主请进”内容之需说明针对贴的地址和发送电子邮件的时间。
   2.是否处理由版面版主裁定。版主将根据情况将最终处理结果回复在站内事务会员发的申请帖内。
   3.版面版主在得出处理结果结论后请通知总版主,沟通后方可删除。严禁私自处理。
五、本规定适用于辛集社区各版块。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作者:aning   时间:2008-05-23 03:29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9-08-21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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