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2999阅读
  • 11回复

请千万看紧你的孩子——广东最新拐骗小孩手法 (转)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04-28
— 本帖被 孤影随行 从 大话辛集 移动到本区(2009-04-29) —
我有一个朋友,他是刑警。

前几天一起喝茶聊天的时候,他提醒我,平时出外时,一定要看紧墨墨,因为最近这里发生了几起小孩子被抢、被偷的案件。

他跟我讲--

某生,原本有一个两三岁的儿子,还没有上幼儿园。

有一天,他太太带着他儿子在公园里散步。迎面走来一个很可蔼可亲的大姐。她看见某生的儿子,不禁地停下脚步和某生的妻子搭讪,并一个劲地夸某生的儿子长得靓,长得可爱!

天下没有哪对父母不喜欢别人夸自己孩子长得可爱、长得帅的。听这位大姐这么夸自己的孩子,某生的妻子开始放松对陌生人的警戒。两个人很快便一起聊起了家常,而且聊得甚是投机。

然后,这位大姐开始逗某生的儿子玩。很自然的,她拉着某生儿子的小手说,去公园旁边看车子。当然,某生的妻子一直都在旁边紧紧跟着,孩子一直没有离开自己一米远。

看车子是每个小男孩子最喜欢的事情,某生的儿子开心的不得了。

当他们一起走到一辆黑色的丰田车面前时,还没看到一分钟。突然,丰田车门被打开,那位抱着某生儿子的大姐马上跳入小车内……

还没有等某生妻子反应过来,丰田子便载着那位大姐以及她那三周岁不到的儿子急驰而失……

某生妻子面对如此突如其来的抢劫,一下子就懵了,在惊惶失措中竟忘了记那部车子的车牌号!

  不过,我那位当刑警的朋友告诉我,如果劫匪是有心要来抢你的孩子的话,他的车子牌照肯定是假的!想到避免这种事情,办法只有一个:便是看紧好你自己的孩子,不要随随便便和陌生人搭讪,更不要让不太熟的人随意接触你的小孩!

  某生和妻子赶紧去报了警,可是由于没有任何有利的线索,案子一直没有破获,孩子也一直没有下落,某生和妻子也差点因为此事而离婚。总之,夫妻两个一直未能走出失去孩子的阴影。

  直到过了三年后,某生妻子又怀孕了,双方才慢慢忘了失去儿子的伤痛。

  后来,某生去某省的某城出差。那天,某生去给妻子买纪念品,当他走过一条步行街时,看到那里有几个沿街行乞的小孩子。当他走过那里进,其中一个脏乱不堪的小孩子便抱住某生的脚,向他乞讨钱。

  某生一直很讨厌这些要饭的,不是他不够同情心,因为他知道,这些孩子都是被某些人在背后控制住的。

  某生无奈,只好给了一个硬币给这个孩子。

  可是这孩子还子还是不肯放手,某生很生气,正想用力挣脱时,却发现这个行乞的孩子竟在流泪,嘴巴张着似乎想要说些什么。

  某生再仔细一看,竟然发现这个孩子似乎很像他三年前丢失的儿子!

  他记得他儿子出生时,耳后根就有一块黄豆般大小的红痣。于是,他马上撩开那孩子那些脏不拉西的头发,竟发现他的耳后根也有一块黄豆般大的红痣!

  某生确定这个孩子就是自己三年前失踪的儿子!马上,某生便带着这个流浪儿去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但是,又由于没有确切的线索和证具,案子还是无法破获。

  某生忘着眼前这个失而复得的儿子,铁汉子也不禁泪流满面。眼前这个儿子哪里还有人的模样啊,他完全已是个废人了--舌头被割了,无法说话;两只脚的脚筋被挑断了,无法走路。

  三年前那个活蹦乱跳、天真可爱的孩子去哪儿了?

  某生无法想象自己的儿子这三年来承受过怎样的折磨,但必须接受的事实便是:孩子已经完全残疾了!

  

  这是一个真实的事情,我今天写出来,只是让更多的父母亲能够对自己孩子的安全性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

  我以前只听说过,许多人拐卖孩子是为了卖钱,特别是拐那些男孩子,因为,许多人想用男孩继承香火。

  但是,现在拐卖孩子却是让你的孩子成为一个获得别人同情的、能行乞的赚钱工具!

  这是无论哪个父母亲都无法接受的!

  所以,无论是在出门在外,还是安全在家,都要小心看好你家孩子!不要重蹈某生的悲剧!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9-04-28
希望可以唤起父母的危机感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9-04-28
。。。引起家长的高度注意。。。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9-04-28
     毙了狗日的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9-04-28
可得把孩子看紧老
“伊亿莉”化妆品辛集总代理     电话15032153447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9-04-28
新华网上几天前说叫东寇市还是什么市的,上千名孩子的家长集合在大街上拿着孩子的照片寻子,丢的且都是男孩儿。。。场面真的很凄惨。。。。。反正大家都把孩子看紧点就行了。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9-04-28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9-04-28
这种人,太可恨了!还有没有人性了,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谢谢您的回复内容,这是对楼主者莫大的尊重。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