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今日头条)
“俺是农村的,彩礼得按农村标准来!”这是很多农村父母对女婿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可等女儿嫁了人,他们又换了一副面孔:“法律规定儿女都有赡养义务,你得跟儿子一样养老,还得跟我们住一起!”
这种前后矛盾的“双标”,本质上是用“民俗”当工具,只挑对自己有利的部分用,把女儿当成“提款机”和“免费保姆”。
一、要彩礼时讲“农村规矩”,分遗产时讲“传统”
在农村,彩礼往往比城市高得多,有些地方甚至明码标价:女儿学历越高,彩礼越贵。父母理直气壮:“养女儿花了这么多钱,彩礼是应该的。”可转头呢?女儿结婚买房,他们要求婆家全出,自己一分不添;等他们百年之后,遗产全给儿子,女儿连问都不能问。
这不是“传统”,这是算计。用民俗要车要房要彩礼,是“女儿是外人”;用法律要求女儿养老,是“儿女都一样”。合着好处全让儿子占了,锅全甩给女儿?
二、女儿进城市,父母的标准却留在农村
很多农村女儿拼命读书,考上大学,嫁进城市,本以为能摆脱“重男轻女”的枷锁。可父母不这么想:要彩礼时,拿“农村习俗”压人;等女儿结婚了,又拿“城市法律”要求女儿——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你得跟儿子平摊!
更过分的是,有些父母还要求女儿结婚后跟他们一起住。女儿在婆家要相夫教子,回娘家还要当免费护工,这公平吗?
三、标准必须统一:要民俗就要到底,要法律就全按法律
既然父母用“民俗”安排婚嫁,那女儿婚后就该用“民俗”回应:农村的传统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不继承财产,就不承担主要赡养责任。逢年过节看望一下,尽点人情,已经是情分。
如果父母非要女儿按城市标准养老,那请先把彩礼退给女儿当“买房基金”,遗产平分,婚房添钱,别让婆家一个人扛。否则,就是既想当“传统家长”,又想享受“现代权利”,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四、女儿不是“绞肉机”里的肉
很多女儿不是不想养老,是被“双标”逼得寒心。一边是婆家要她顾小家,一边是娘家要她尽“无限责任”,自己活成了夹心饼干。
法律确实规定子女有赡养义务,但赡养不是“卖/身”。经济能力、实际获益、兄弟姐妹间的公平,都得算进去。父母用民俗要光女儿的“彩礼”,又用法律绑死女儿的“晚年”,这才是对女儿最狠的绞杀。
●结语
父母的爱不该是“按闹分配”,女儿的孝也不该是“被勒索”。要彩礼按农村,养老按城市,这种双标该停了。要么全按民俗:女儿不拿遗产,不担主责;要么全按法律:遗产平分,赡养平摊,买房添钱。别让女儿在“传统”和“现代”的夹缝里,被活活绞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