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牺牲女性尊严为代价的'包二奶’现象,破坏的不仅是家庭,不利于社会的和谐,更会对青少年造成很大的精神污染。”孙淑君代表说,“作为女性,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全社会也要形成强大的舆论,进行谴责。
现在社会上有一种误解,认为“包二奶”是简单的男女关系,是个人隐私,他人不应该干涉。一位法律界人士说,“包二奶”如果对家庭造成了破坏,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不仅仅是道德上的谴责。
法律界有关人士也建议:在司法实践中,对以夫妻名义同居时间较长的,应视为重婚罪,生有子女的,更应该以重婚罪论处;对“二奶”的不能说明来源的巨额财产,应定为合法夫妻的共同财产。
孙淑君代表说,现在有的女性不愿意自食其力,甘于做“二奶”,这不仅是社会的悲哀,更是女性的悲哀。她说,作为女性,不仅仅要会天天清洗面部,更应该不断清洗自己的心灵,免受灰尘的侵袭。
(节选自2006-03-08《南方都市报》之《95%贪官都包-养情妇 人大代表建议视为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