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确权结束后,子女能够继承父母宅基地的情况
1、与父母共同生活且子女为村集体成员的,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已经自立门户有了一处宅基地,但是,也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这种情况就需要进行土地确权加以确认;
2、子女与父母虽不在一起生活,但户口仍属于同一村集体组织;
二、土地确权结束后,子女不能够继承父母宅基地的情况
1、没有和父母共同生活,同时,还不具备申请宅基地资格的;
2、父母是村集体成员,但子女已经转为城镇户口的;
3、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常年久经失修或是长期空闲的;
三、补充说明:不具备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情况
1、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卖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或将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请宅基地的;
2、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以不合理分户申请宅基地的;
3、子女已经立户且符合立户条件,其父母再单独申请宅基地的;
4、对不需要居住的农村住房不予拆除,且所占宅基地不交回村集体的;已经拟定实施旧村改造的或是已经实施规划撤并的自然村,在原宅基地上修建住宅的;
综上,农村农民自己结合自身情况加以考虑,来保证日后自己的孩子能够继续使用自家的土地,而不是一直让土地处于荒废的状态,直至面临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