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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导读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认定标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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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2


     在实践中,最新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认定标准有哪些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认定标准
  (1)、与一般猥亵的界限
  首先,要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侮辱妇女行为区分开来,本法只惩罚以强*制方法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不能视作犯罪。其次,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本条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2)、“无法抗拒”的状态定性
  强*制猥亵妇女一般都是利*用暴*力手段使妇女不能抗拒,或者对妇女采取胁迫,即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抗拒的手段来实施的。那么,利*用妇女患重病、醉酒、熟睡、昏迷等状态而实施的猥亵行为,能否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呢?我们认为,这种猥亵妇女行为在本质上是违背妇女意志的,其猥亵手段可视为“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手段”,因此,应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


  (3)、职权、教养、从属关系犯罪
  正确认定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实施的强*制猥亵妇女罪,关键是查明行为人是否利*用了特定的关系对妇女进行胁迫。这一点,与在强*奸罪认定中区分利*用特定关系强*奸与双方基于互相利*用而通奸的界限是一样的。在强*制猥亵罪的认定中,不能把有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和利*用职权猥亵妇女的行为都视为强*制猥亵。行为人利*用职权引*诱女方,女方基于互相利*用而容忍行为人对其猥亵的,不能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


  (4)、与侮辱罪的界限
  以妇女为侮辱对象的行为与侮辱妇女罪很相似,两者都可以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区别在于:
  A、对象情况不同。侮辱妇女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妇女为对象;而侮辱罪中侮辱妇女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
  B、目的动机不同,侮辱妇女罪对妇女进行的侮辱行为,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而侮辱罪中对妇女进行的侮辱,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妇女的人格和名誉。


  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刑拘处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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