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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3种行为将入“黑名单” tZan1C%p>
包括拒不支付一名农民工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2万元以上等 在招投标、融资贷款等方面将受限 *=(vIm[KL
2018年06月06日 星期三 北京青年报 U6F1QLSLz
本报讯(记者 解丽)昨日,本市发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明确了用人单位3种行为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用人单位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等方面将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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